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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1

        我又向前迈了一步,向下迈了一步。我能看到自己还站在阿尔餐馆储藏室的地面上,可是我保持直立的姿态,头顶却没有再蹭着储藏室的天花板。这当然不可能。这种感觉上的混乱,弄得我胃里一阵翻腾。我午饭时吃的鸡蛋沙拉三明治和苹果派随时可能喷涌而出。

        阿尔在我身后有些远的地方——似乎离我五十码而不是五英尺,说道:“闭上眼睛,伙计。那样会舒服点。”

        我闭上眼睛,视觉混乱感立刻消失。就好像斗鸡眼被治好。更像看3D电影,戴上特制眼镜,感觉看到的一切离我更近了。我挪动右脚,又向下迈了一步。楼梯。我虽然闭着眼,但能准确地感觉出来。

        “再走两步,然后睁开眼睛。”阿尔说。他的声音好像离我更远了。更像是从餐馆的另一头,而不是从储藏室门边发出的。

        我抬起左脚往下走,接着迈右脚。突然,我脑袋里嗡的一声,就像机舱压力突然变化时听到的声音。我眼皮里的黑暗区域变红了,皮肤感到一阵温暖。是阳光。毫无疑问。淡淡的硫磺味变得浓烈,刚才隐隐约约闻到的那种气味现在则变得异常难闻。这也毫无疑问。

        我睁开眼睛。

        我已经不在储藏室,也不在阿尔餐馆里。储藏室没有通往外界的门,但我现在到了外面。我到了院子里。但院子不是砖砌的,周围也没有商店。我站在皴裂、肮脏的水泥地上。几只金属大罐子靠在早已不存在的“缅因雅舍”的白墙上。金属罐子里的东西堆得很高,上面盖着船帆大小的褐色粗麻布。

        我转身去看阿尔餐馆所在的银色大拖车,可餐馆早已没了踪影。

        2

        银色拖车所在的地方矗立着只有在狄更斯的作品里才能见到的东西——沃伦波毛纺厂,工厂正全力生产。我能听到干燥机的轰鸣,听到摆满二楼的巨大织机发出“沙——呼,沙——呼”的声音。我曾在美茵大街里斯本历史学会的小楼里见过织机的照片,女工们头戴方巾,穿着工作服,照管机器。八十年代就已在暴风雨中倒塌的三根大烟囱里飘出灰白色的烟雾。

        我正站在一幢巨大的方形绿色建筑旁——我猜那幢建筑是烘干房。绿色大房子占了院子一半的面积,约有二十英尺高。我刚才分明走下一段楼梯,但是现在楼梯不见了。回去的路消失了。我感到一阵惊慌。

        “杰克?”是阿尔的声音,非常微弱。声音好像是通过什么声学戏法到达我耳朵里的,好像在狭长的峡谷里回荡好几英里。“你能用去时的方法回来。摸索台阶。”

        我抬起左脚,落下去,触到一级台阶。惊慌消减。

        “去吧。”声音微弱,好像回声。“四处看看,然后回来。”

        我一开始哪儿也没去,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用手掌擦了一下嘴巴。我感觉眼球就要暴出眼眶,头皮和背上的皮肤紧绷。我很害怕,几乎吓疯了。但是一股强烈的好奇与害怕抗衡,不让惊慌完全占据我。我能在水泥墙上看到自己的影子,我的影子就像一块黑布一样清晰。我能看见将烘干房与院子隔开的链条上的锈屑。我能闻到三根烟囱排出的刺鼻废气,那种废气让我眼睛刺痛。美国环保署的官员闻一下这恶心的气味,肯定会立刻叫停所有生产。除非……除非这里没有美国环保署的官员。我甚至不确定美国环保署这时有没有成立。我知道自己在什么地方——缅因州安德罗斯科金县正中心的里斯本市福尔斯镇。

        可问题是,我身处?

        3

        一块字迹不清的告示牌吊在链子上——字朝着另一面。我朝吊牌走过去,然后转过身。我闭着眼睛,摸索着往前走,时时提醒自己把步子迈小一点。我左脚碰触到返回阿尔餐馆的楼梯的底端时(我衷心希望那个楼梯是通向那里的),从后袋里摸出一张折叠的纸:我尊贵的主任写的便条:“暑假愉快,别忘了七月份的值班时间。”我脑子里突然闪过一个念头:杰克·埃平明年如果开设一门历时六周的穿越文学课,主任会怎么看?我从便条上端撕下一条小纸片,揉皱,丢在那个看不见的楼梯的第一级台阶上。当然,小纸团落在了地上。但不管怎么样,可以把纸条记号。这是个温暖、宁静的下午,我知道小纸团不会被风吹走。可是,为了保险起见,我找了一小块混凝土当镇纸。混凝土掉在台阶上,但我看不到台阶,只看到混凝土掉在提示纸团上。老流行歌的几句歌词从我脑海里飘过:开始有座山,后来没了山。是座山啊……

        四处看看,阿尔是这么说的,我决定照做。我还没有失去理智,待久一点儿应该不会有事。除非我看到粉红色大象或不明飞行物在约翰·克拉夫茨汽车销售公司上空盘旋。我努力告诉自己,这事不会发生,发生。可我无论如何用语言暗示自己都无济于事。哲学家和心理学家常会就什么是真实、什么不是争论不休,而大多数普通人只是理解并接受周围世界。这事确确实实发生了。姑且不论其他,这里的气味实在太臭了,不可能是幻觉。

        我走到有大腿那么高的锁链旁,蹲下来。我看到标牌上用黑色油漆写着“管道维修,禁止穿越”。我回头看了看,没有发现任何这里即将开始维修的迹象。于是,我绕过烘干房拐角,差点被一个正在那儿晒太阳的男人绊倒。他估计不是为晒太阳才站在那里的。那人穿着一件把他整个人都裹起来的黑色旧外套,外套两只袖子上有干燥皴裂的鼻涕印迹。裹在衣服里的身体骨瘦如柴,病怏怏的。灰白色的头发耷拉到胡子拉碴的脸颊上。他十足一副酒鬼相。

        他的后脑勺上扣着一顶脏兮兮的软毡帽,他就像是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黑色电影里走出来的。在那种电影中,女人乳房丰硕,男人都用嘴角叼着烟,说起话来噼里啪啦。没错,软毡帽帽圈处向上刺出一截黄色卡片,酷似从前的记者采访证。那张卡最初应该是艳黄色,但被脏兮兮的手反复摩挲后,变得晦暗。

        我的影子落在黄卡人的膝盖前,他转过身,用浑浊的眼睛打量我。

        “你他妈的是谁?”他问道,声音听起来模糊不清,像是在说“妈的谁?”

        阿尔没有教我具体该怎么回答。我为了保险起见,应道:“关你他妈的什么事?”

        “去你妈的。”

        “行啊,”我说,“我们扯平了。”

        “嗯?”

        “祝你过得愉快!”我准备朝大门走去。大门敞开着,立在钢轨上。门左边是个停车场,那里先前并不是停车场。停车场里停满破车,那些车旧得简直可以送去汽车博物馆了。有带舷窗的别克,有鱼雷形车头的福特车。这些汽车应该是毛纺车工人的,我想,工人们此刻正在里面做计时工作。

        “我从绿色前线弄到一张黄卡,”酒鬼说,声音听起来恶狠狠的,又透出苦恼,“今天要双倍付费,给我一美元。”

        我把五十美分的硬币伸过去,我像只有一句台词的演员。我说:“我没有一美元,只有半美元。”

        然后你就把硬币给他,阿尔告诉过我。不过用不着了。黄卡人一把抢过硬币,举到眼前。我以为他要咬一下看看真假,但他只是握紧大手,把钱攥在掌心里。他又盯了我一眼,目光充满怀疑。他像个喜剧演员。

        “你是谁?你在这儿干什么?”

        “鬼才知道。”我说,转身向大门走去。我以为他会追过来问更多问题,但我身后一片寂静。我走出大门。

        4

        停车场里最新的车是一辆普利茅斯复仇女神老爷车。我猜这种车应该是五十年代中后期投产的。车牌跟我那台斯巴鲁车牌一样,算得上是古董。我在前妻的要求下,在我那块车牌上系了关注乳腺癌公益活动的“粉红丝带”。眼前这车牌上确实写着“度假胜地”字样,不过字是橙色的,不是白色。缅因州和许多州一样,车牌号上带字母——我的斯巴鲁牌照号是23383 IY——但这辆还算新的红底白色复仇女神的车牌号却是90-811。没有字母。

        我摸了摸后备箱,箱盖坚硬,被太阳晒得发烫。这是真车。

        穿过铁轨,你就到了美茵大街和里斯本大街的交叉路口。伙计,你走过去,世界就是你的了。

        老毛纺厂前面以前没有铁轨——在我那个年代没有——可现在铁轨分明就在眼前。铁轨看起来不像是残迹,亮锃锃的。我能听见远处火车“呜——刹”的声音。火车最后经过里斯本福尔斯镇是什么时候?可能在毛纺厂关闭、美国石膏公司(当地人称之为美石膏)开始运转之后。

        不会是石膏公司发出的轰鸣声,我想,我敢打赌。只能是毛纺厂发出的轰鸣声。因为现在不是二十一世纪的第二个十年。

        我又开始下意识地往前走,如梦游一般。我正站在美茵大街和一九六号公路(也叫老路易斯顿路)交叉的地方。只是公路现在根本就不老。在十字路口的对角——

        肯纳贝克果品公司。这样的名称未免有些浮夸。我在里斯本高中教书的十年里,一直觉得这家公司可有可无。不可思议的是,这家公司存在的原因和意义似乎就是莫西,一种非常怪诞的软饮料。果品公司的老板叫弗兰克·阿尼塞,上了年纪,性格温和。他曾对我说,世界上的人自然地(可能是通过基因遗传)分成两种:一种是为数很少、被幸运眷顾的人,认为莫西胜过一切其他饮料;另一种就是剩下的人。弗兰克把剩下的人称作“不幸而弱智的大多数”。

        在我生活的年代里,肯纳贝克果品公司是个外面黄绿相间、里面色泽斑驳的亭子,橱窗脏乱不堪,货品寥寥无几——除非经常睡在那里的猫也是摆来卖的。屋顶经过多年冬日大雪积压,已坍塌凹陷。除了一些莫西商店纪念品,店里出售的东西真的屈指可数:鲜亮的橙色t恤,上面写着“我有莫西啦”,鲜亮的橙色帽子,仿古日历,锡制标牌看起来很老,但很可能是去年在中国制造的。一年中的多数时间,这个地方没有顾客,多数货架上也没有货品……不过你能够买到一些甜点或是薯片(前提是你喜欢咸酸味薯片)。冰箱里只有莫西饮料。平时冰箱里空着。

        每年七月,里斯本福尔斯镇举办缅因州莫西狂欢节。有乐队、烟火和游行。游行队伍里总是有——我发誓这是真的——莫西彩车和穿着莫西色罐状泳衣的当地选美皇后,鲜亮的橙色能灼伤人的视网膜。游行领队装扮成莫西节的医生模样——穿着白大褂,脖子下吊着听诊器,头上戴着令人胆战心惊的视镜。在两年前的那次游行上,领队由里斯本高中校长斯特拉·兰利担任,令人难忘。

        狂欢节期间,肯纳贝克果品公司如获新生,生意兴隆,来光顾的主要是途经此地前往缅因州西部旅游胜地的傻游客。一年中的其余日子里,店子不过是充满莫西气味的空壳。大概是因为我属于那种不幸而弱智的大多数吧,那种气味总是让我想起——默司脱罗尔,我小时候感冒时妈妈一定要擦在我颈部和胸膛上的令我刺痛无比的东西。

        我此刻从老路易斯顿公路这一端望过去,看到的是一幅生机勃勃、生意兴隆的景象。门上的标牌(上面写着“君饮七喜,提神醒脑”,下面写着“欢迎光临肯纳贝克果品公司”)光闪耀眼。油漆是新做上去的,屋顶也没有凹陷。顾客进进出出。橱窗里面,从前躺着猫的地方是——

        橘子!天哪!肯纳贝克果品公司真的卖过水果!上帝在上!

        我迈步穿过街道,一辆城际公共汽车呼啸着朝我开来,我赶紧退后。挡风玻璃上的路线标牌上写着“路易斯顿快线”。汽车在铁轨岔道口停下来,我看见多数乘客都在吸烟。车里面的空气肯定跟土星的大气层差不多。

        汽车拖着未完全燃烧的柴油味和沃伦波毛纺厂烟囱里冒出的臭鸡蛋味,开走了。我穿过大街。我的脑海里突然闪过一个念头:我要是被车撞了,会出现什么情况?我会瞬间消失,还是醒来躺在阿尔餐馆储藏室的地上?可能都不会。我也许会死在这儿,死在很多人怀念的旧时光里。有些人怀念过去或许是因为他们早就忘记这里过去臭气熏天,要么就是因为他们从来没把五十年代那点臭味当回事。

        一个年轻人站在果品公司外面,穿着黑靴子,一只脚向后踩在木头墙板上,衬衫领子向后扯到颈背。我一眼认出(主要是根据老电影)他留着埃尔维斯年轻时的那种发型。他跟我在班上常看到的那些男孩不一样,没有留山羊胡,下巴上一撮胡子都没有。我意识到,在我正参观的世界里(但愿我只是来“参观”),学生蓄胡须可能就会被踢出里斯本高中。马上。

        我向他点头示意。詹姆斯·迪恩也点头回敬:“嗨,帅哥。”

        我走进店里。门上方的铃叮当作响。没有灰尘和腐烂的木头。我闻到的是橘子、苹果、咖啡和芬芳的烟草。我的右边是一架连环漫画册,封面尽已被撕掉——《阿奇》《蝙蝠侠》《神奇队长》《塑胶人》《墓穴惊魂》。这些藏书上方的手写标牌可能会让任何易趣购买狂疾病发作:“连环漫画每本五美分三本十美分九本二十五美分不买请勿触摸。”

        左边是一架报纸。没有《纽约时报》,但是有几份《波特兰新闻先驱报》和一份《波士顿环球报》。《波士顿环球报》上映入我眼帘的标题是:杜勒斯暗示,如红色大陆承诺放弃对台使用武力,美国将让步。两份报纸的日期都是一九五八年九月九日,星期二。

        5

        我花八美分买了份《环球报》,朝大理石台面的冷饮柜走去(我生活的时代没有这种柜式机)。弗兰克·阿尼塞站在冷饮柜后面。耳际两侧刺出的灰白色头发是弗兰克·阿尼塞的典型特征。不过,此刻的他,只能被称作弗兰克一点零——一点都不胖,瘦骨嶙峋,戴着无框眼镜。他看起来比以后高一点。我感到身体不听使唤,跌坐在凳子上。

        他朝报纸努努嘴。“看报纸,还是来点喝的?”

        “除了莫西,随便什么冷饮都行。”我听到自己说。

        弗兰克一点零笑了。“没问题,伙计。根汁汽水怎么样?”

        “听起来不错。”根汁汽水确实不错。我喉咙发干,脑袋发热。我觉得自己发烧了。

        “五分还是十分?”

        “什么?”

        “汽水要五美分的还是十美分的?”他说“汽水”这个词时明显带着缅因州口音。

        “噢,十美分的吧。”

        “嗯,你的选择是对的。”他打开一个冰激凌冷冻柜,拿出一只柠檬水罐大小的冰酒杯。弗兰克一点零拧开一个接饮料的龙头,我立刻闻到一股强烈的根汁汽水味,很冲。他接了满满一大杯,放在柜台上。“可以喝了。汽水,报纸,一共十八美分。再给州长一分。”

        我从阿尔给的旧钞票中抽了一张递过去,弗兰克一点零找了钱。

        我抿了抿杯口的泡沫,惊呆了。味道……很足。就是这个感觉。我不知道如何更准确地表达这种感觉。这个距今五十年的世界的气味比我想象得糟,可这饮料实在是好。

        “味道好极了。”我说。

        “呃,很高兴你喜欢。你不是本地人吧?”

        “不是。”

        “从别的州来?”

        “威斯康星。”我说。这不完全是撒谎;我们全家在密尔沃基住到我十一岁,后来我父亲到南缅因大学教英文。从那以后,我在缅因州很多地方生活过。

        “噢,你来得正是时候,”阿尼塞说,“一到夏天,大多数人都走了,物价降了。比方说你刚才喝的饮料。劳动节过后,一杯便宜的根汁汽水只要一角钱。”

        门上方吊着的风铃响了;地板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地板的声响听起来好多了。我上一回来肯纳贝克果品公司,想要买一盒抗胃酸咀嚼钙片(结果没买到),地板嘎吱嘎吱,摇摇欲坠。

        一个十七八岁的男孩溜到柜台后面。他的头发只比小平头略长。他跟刚才卖东西给我的人长得很像。我突然意识到,这才是我认识的弗兰克·阿尼塞。帮我刮去根汁汽水泡沫的是他的父亲。弗兰克二点零只瞥了我一眼;对他来说,我只是个普通的顾客。

        “泰特斯已经把卡车运到升降间了,”他告诉父亲,“说五点能准备好。”

        “好。”老阿尼塞说,点燃一支烟。我第一次注意到,冷饮柜的大理石台面上摆着小陶瓷烟灰缸。烟灰缸边上写着:“烟草之味,尽在云斯顿!”他转身看着我说:“要不要加一勺香草糖浆?不要钱。我们对游客不赖,尤其是晚到的游客。”

        “不用了,已经非常够味了。”我说的是实话。再往汽水里加点甜味,我喝了头会爆炸。味道很冲——像特浓碳酸咖啡。

        男孩朝我咧嘴一笑,笑容跟冰啤酒杯里的饮料一样甜——毫无生疏之态。“我们在学校读过一个故事,”他说,“旅游旺季结束以后来的游客会被当地人吃掉。”

        “弗朗克,跟客人说这话可不好。”阿尼塞先生说。他嘴上这么说,脸上却带着笑容。

        “没关系,”我说,“我也教过这个故事。雪莉·杰克逊,对吧?《夏日来客》”。

        “没错,”弗兰克应道,“我没太读懂,但是很喜欢。”

        我又喝了一大口根汁汽水,放下杯子。杯子碰到大理石台面,发出砰的一声。杯子几乎见底了。我会对这玩意儿上瘾的,我想,这玩意儿比莫西强多了。

        老阿尼塞朝天花板呼出一缕烟,烟雾顿时被头顶上方的电风扇撕扯成蓝色的条带,缓缓升腾。“你在威斯康星教书?贵姓——”

        “姓埃平。”我说。问题很突然,我来不及编个假名字。“是的。但正在休假。”

        “他的意思是说,他一年都不用上班。”弗兰克说。

        “我知道他休年假。”老阿尼塞说。他竭力装出有些恼怒的样子,但没做到。我想我很喜欢这两个人,就像喜欢根汁汽水。我也喜欢外面那位少年,他还不知道自己的少年之躯已经属于过去。这里有一种安全感,一种——也许是吧——预先注定的感觉。当然,这感觉是错误的,这个世界跟其他任何世界一样危险,但我有一种知觉,在今天下午之前,我一直认为只有上帝才会有这种知觉:我知道那个微笑着的、喜欢雪莉·杰克逊故事的男孩(虽然没“读懂”),将会活过这一天,再活五十年。他不会遭遇车祸,不会患上心脏病,也不会因为吸爸爸的二手烟染上肺癌。弗兰克·阿尼塞会顺风顺水。

        我瞥了一眼墙上的钟表(表盘上写着:“微笑开始每一天,喜乐咖啡伴你行”)。指针显示十二点二十二分。时间对我没什么意义,但我装出很吃惊的样子,把杯里剩下的饮料喝完,站起身来。“我得走了,我和朋友约好在罗克堡相见。”

        “走一一七号公路,别着急,”阿尼塞说,“那条路很糟糕。”“糟糕”听起来像“杂糕”。我有很多年没听到这么重的缅因口音了。我忍不住大笑起来。

        “好的,”我说,“谢谢。孩子,我要跟你讲讲雪莉·杰克逊。”

        “老师,什么事?”还称呼我为老师呢。不过这不足为奇。一九五八年是个很好的年份。除了毛纺厂的恶臭和公车上的烟味。

        “雪莉·杰克逊的故事没什么懂不懂的。”

        “是吗?马钱特先生可不是这样说的。”

        “冒昧地说一句,你告诉马钱特先生,杰克·埃平说有时候雪茄只是一阵烟雾,故事只是故事。”

        他笑了。“我会告诉他的!明天上午第三节课!”

        “好。”我朝那位父亲点点头,想告诉他,因为莫西饮料(他当时还没卖这种东西),他去世后很久,他的店铺还将屹立在美茵大街和老路易斯顿公路交界的地方。“感谢你的根汁汽水!”

        “欢迎随时再来,伙计!我正考虑全面降价。”

        “降到一角?”

        他咧开嘴笑了。他跟儿子一样,笑得随意而坦率。“你可真逗。”

        铃又响了,进来三位女士。她们穿的不是家常裤子,而是过膝盖的裙子。还戴着帽子!其中两人的帽檐上饰有白色细绒面纱。她们翻捡柳条箱,找寻中意的水果。我起身离开冷饮柜,想了想,又转过身。

        “你能告诉我绿色前线是什么意思吗?”

        父子俩被逗乐了,互相看了一眼。我想起一个老笑话:来自芝加哥的游客开着拉风的跑车,行驶在乡村小道上,然后在一户农家门前停下来。老农坐在门廊里抽玉米芯烟斗。游客将身子探出捷豹跑车,问道:“老人家,您能告诉我怎么到东玛起亚斯市吗?”老农若有所思地吸了一两口烟,说道:“你一步都不用走,此处正是!”

        “你真是外州来的,对吗?”弗兰克问道。他的口音不像父亲那么重。可能是因为他电视看得多,我想,说到侵蚀地方口音,没什么能与电视媲美。

        “是的。”我说。

        “太有意思了!我一下就听出了你的北方口音。”

        “是犹普尔族口音,”我说,“你知道上半岛吧?”唉哟——糟糕——上半岛在密歇根。

        但是他们俩谁也没有意识到。小弗兰克已经转身,开始洗餐具。我注意到他是用手在洗。

        “绿色前线是家卖酒的商店,”阿尼塞说,“就在街对面。你如果想买酒,可以去那儿。”

        “根汁汽水对我来说已经很好了,”我说,“我只是随口问问。再见!”

        “再见,朋友!有空再来!”

        我走过正在挑选水果的三位妇女,低声说了句“女士们”。我希望也有顶帽子,向她们脱帽致意。哪怕是顶软呢帽。

        就像我在电影里常常看到的那些软呢帽。

        6

        热心的弗兰克已经不在柜台后面,我想去美茵大街,看看那里有什么变化。这个念头一闪而过。没必要继续闲逛。假如有人问起我的衣着呢?我想运动外套和裤子看起来还凑合,但是我敢确定吗?我的头发已经碰到衣领。在我自己的时代里,高中老师留这样的头发完全没问题——甚至有些保守——但在这儿,这样的头发很可能会令人侧目。在这个时代,理发时必刮后颈,只有玩乡村摇滚乐的和纨绔子弟留鬓角,比如称呼我为“帅哥”的那个人。当然我可以说我是游客,威斯康星州男人的头发都有点长。可是,发型和衣服——这两样东西让我觉得自己就像隐藏在并不适合自己的人体内的外星人——只是一部分原因。

        主要原因是我有些心烦意乱。不是精神崩溃。我想人适当调整心理,就能接受很多陌生的东西,不会轻易崩溃,只是有些烦乱。我不停想起那些穿长裙、戴帽子的女士,她们在公共场合露出胸罩吊带会无地自容。还有根汁汽水的味道。真是太冲了。

        我正对着的街道另一边是家普通临街铺面,小橱窗上方用凸起的字写着“缅因州酒品商店”。没错,商铺正面是浅绿色。我一眼就看到,刚才在烘干房边上的那个家伙现在就在里面。他的黑色长外套松垮垮地披在肩上;他已经摘下帽子,头发散乱,就像卡通片里把手指插进插座的倒霉蛋。他正用两只手对店员比画着,其中一只手里握着他的宝贝黄卡。我确信阿尔·坦普尔顿的半美元在另一只手中。店员穿着白色束腰短装,面无表情,打扮得酷似年度游行中的莫西医生。

        我走到街角,避让车辆,然后穿过街道,回到老路易斯顿公路沃伦波毛纺厂所在的这一侧。

        几个男人正推着装满布匹的手推车穿过院子,边吸烟边说笑。我不知道他们是否知道吸烟和工厂污染加到一起,会对他们的内脏造成什么样的伤害。他们大概不知道。这或许是种福气。这是哲学老师应该考虑的问题。十六年如一日,靠研读莎士比亚、斯坦贝克和雪莉·杰克逊挣饭吃的人与此无关。

        他们推着手推车穿过三层楼高、锈迹斑斑的大铁门。我走进工厂之后,回到挂着“禁止通行”标牌的铁链旁。我告诫自己别走得太快,别四处张望,不要做任何令自己分神的事情,但是我很难做到。我就要返回来处,特别想加快脚步。我口里发干,那一大杯根汁汽水在肚子里翻腾。要是回不去了怎么办?我做的标记要是不见了怎么办?要是标记还在,但台阶不在了呢?

        别紧张,我告诉自己,别紧张。

        我钻过锁链之前,忍不住迅速扫视周围一眼。院子里空无一人。远处传来柴油机的闷响:“呜——刹”,如同我在梦里听到过的声音。我想起一首歌里的一句歌词:火车上正播放着行将消失的列车蓝调。

        我沿着烘干房的绿色侧墙向前走,心跳越来越快。我撕下的纸团还躺在原地,上面压着混凝土块;到目前为止,一切都还不赖。我轻轻地踢了纸条一下,默祷:上帝保佑那办法行得通!上帝保佑我顺利返回!

        我的鞋尖踢到混凝土块。我看着它被踢飞了,弹到楼梯台阶上。这两种情形几乎都是不可能发生的,但同时发生了。我又朝周围看了一眼,院子里没有人能看见我所在的狭窄通道,除非碰巧从通道的两个端口经过。没有人经过。

        我走上一级台阶。脚能感知到楼梯的存在,眼睛却告诉我,我仍然站在院子里的皴裂地面上。根汁汽水在我胃里又一阵翻涌。我闭上眼睛,感觉好些了。我上了第二级台阶,然后是第三级。台阶不高。我迈上第四级台阶时,夏天的闷热从我脖子后面消失了,眼睑后的黑暗越来越深。我摸索着第五级台阶,但压根就没有第五级。我的头撞在储藏室的矮屋顶上。一只手抓住我的手臂,我差一点尖叫。

        “放松,”阿尔说,“放松,杰克。你已经回来了!”

        7

        他给我倒了杯咖啡,但我摇了摇头。胃里还在翻涌。他又给自己倒了一杯。接着我们回到隔间里,这趟疯狂的旅行就是从那儿开始的。我的钱包、手机和钱都堆在桌子中央。阿尔坐下来,忍着疼痛,松了一口气。他看起来不那么憔悴,也放松了些。

        “现在,”他说,“你去了又回来。感觉如何?”

        “阿尔,我不知道该如何感觉。我完全呆掉了。你是无意间发现这个的吗?”

        “没错,在我搬到这儿之后不到一个月。我的鞋后跟上恐怕还沾着派恩大街的灰尘。实际上,我第一次是摔下楼梯的,就像爱丽丝掉进兔子洞。我以为自己疯了。”

        我想象得出。我至少有些准备,尽管准备得不够充分。但是,严格地说,一个穿越时空的人有办法充分准备吗?

        “我待了多长时间?”

        “两分钟。我告诉过你,总是两分钟。不管你在那里练了多久。”他咳嗽一声,朝一张新餐巾纸吐出一口痰,然后将餐巾纸折起来装进口袋。“你每次走下台阶,都是一九五八年九月九日上午十一点五十八分。每一次去都像是第一次去。你去了哪些地方?”

        “肯纳贝克果品公司。喝了根汁汽水。汽水的味道真是太妙了。”

        “是的,那里的东西味道不错。没加防腐剂之类的东西。”

        “你认识弗兰克·阿尼塞吗?我见到了他十七岁时的样子。”

        我以为阿尔会笑,但他认为一切合情合理。“当然。我见过弗兰克很多次。可他只见过我一次——我是说在那个年代。对弗兰克来说,每一次都是第一次。他从外面走进来,是吗?从雪佛兰车里下来。‘泰特斯已经把卡车运到升降间了,’他告诉他父亲,‘他说五点能准备好。’我听过这句话不下五十遍。我不是说我每次回去都会去果品公司,但是每次去都会听到。然后女士们进来挑选水果。西蒙兹太太和她的朋友们。就像一遍又一遍看同一部电影。”

        “每一次都是第一次。”我慢慢将这句话重复一遍,一字一顿,希望这句话能帮我理出头绪。

        “没错。”

        “你见到的每一个人都是第一次见到你,不管你已经见过他们多少次。”

        “没错。”

        “我可以回去跟弗兰克和他爸爸进行同样的对话,但他们并不知道。”

        “正是这样。你可以做些改变——不点根汁汽水,来份香蕉船冰激凌——当然,谈话也会随之改变。唯一可能会怀疑变化的人是黄卡人。但他喝得烂醉,根本不知道自己的感觉。我要是没猜错,他肯定察觉到了什么。他如果察觉到了什么,那也是因为他碰巧坐在兔子洞附近。不管那是什么洞吧。我们能回去,也许是因为那个地方能释放出一种能量场。黄卡人——”

        他又开始咳嗽,没法说下去。我看着他俯下身,用手撑着身体,竭力不让我看到他有多痛。疾病正在他身体里折磨他,这事令人心痛。他撑不了多久了,我想,他不出一个星期就要进医院,也许几天后就得进去。这就是他叫我来的原因吗?他得在癌症让他永远闭嘴之前,将这个神奇的秘密告诉别人。

        “我以为今天下午可以将所有情况都告诉你。但是不行,”阿尔再次控制住自己之后,对我说道,“我得回家吃点药,休息一下。我这辈子从没吃过比阿司匹林更烈的东西,奥施康定那玩意就像熄灭一盏灯一般把我放倒。我会睡六个小时左右,然后会有一段时间感觉不错。我的力气也会增加一些。你九点半能到我家吗?”

        “可以,不过我不知道你住在哪儿。”我说。

        “温宁街上的一所小房子,十九号。门廊边上有个稻草人。很容易找到。稻草人挥舞着旗子。”

        “我们要聊什么,阿尔?我的意思是……你已经向我展示过了。我现在相信你说的话。”话是这么说……可这种相信能持续多久?我在一九五八年的经历如同梦境,已经开始模糊。几小时(最多几天)后,我可能会深信自己只是一场梦。

        “我们有很多事要聊,伙计。你会来吗?”他没有再提“垂死之人的临终请求”,但他的眼神表明了这样的意思。

        “好吧,要我开车送你回家吗?”

        他眼睛一亮。“我有辆卡车。只有五个街区远,我自己能开回去。”

        “我相信这一点。”我说,尽量让声音听起来坚定。我起身将我的东西装进口袋。我摸到他给我的那沓钞票,掏了出来。我现在发现五元面值钞票有变化。其他面值的钞票可能也有变化。

        我递给他,他摇摇头。“不用,你拿去吧,我花不完。”

        我还是把钱放在桌上。“如果每一次都是第一次,怎么保存每次带回来的钱?下一次去的时候,钱不会变少吗?”

        “我也说不清,伙计。我告诉过你,我有很多东西也搞不懂。有很多规则,我只弄清了其中一些,很少的一些。”他的脸上露出惨淡而又真实的笑容。“你把根汁汽水带回来了,对吗?还在你的胃里折腾,对吧?”

        事实的确如此。

        “好,你去吧,杰克,晚上再见。等我休息好了,我们聊个痛快。”

        “能再问一个问题吗?”

        他朝我一挥手,似乎是说尽管问吧。我留意到,他一向格外干净的指甲变得枯黄干裂。又一个不祥之兆。没有快速消瘦三十磅体重那么糟糕,但也好不到哪里去。父亲常说,可以根据一个人的指甲看出其健康情况。

        “著名的富客汉堡。”

        “怎么了?”他的嘴角挂着微笑。

        “你卖得便宜,是因为你买得便宜,对吧?”

        “从红加白日杂店买的牛颈肉,”他说,“五十四美分一磅。我每周都去。最近一次,我离开福尔斯镇,去了很远的地方。我跟屠夫沃伦交易。我如果要十磅牛颈肉,他会说:‘立等可取!’我如果要十二磅或者十四磅,他会说:‘得等一会儿,我再帮你绞点新鲜的。家人聚餐吗?’”

        “每次都这样?”

        “是的。”

        “因为总是第一次。”

        “正确。想一想,就像《圣经》里面包和鱼的故事。我每周都买同样的牛颈肉,卖给成百上千的顾客。所以那些关于猫肉汉堡的愚蠢传言,传个没完。”

        “你总买同样的牛肉,长期如此。”我想理出个头绪。

        “同样的牛肉,同样的时间,同一个屠夫。同样的对白,除非我说点什么不一样的话。我承认,伙计,我有时想走到他面前,对他说:‘沃伦先生,你过得怎么样,你这个老秃头?最近有没有把什么事情搞砸?’他不会记得的。可我从来没这么问过。因为他是个好人。我在那里遇到了很多好人。”他说到这里,似乎陷入了回忆。

        “我不明白你怎么能够在那里买肉……在这里卖……然后再去买。”

        “加入俱乐部吧,伙计。我非常高兴你在这里——我本来以为不会在这里看到你。比方说,我打电话到学校,你不一定会接。”

        我隐隐希望自己没接那个电话,但我没说出这句话。我也许不必说。他病了,但不是瞎子。

        “晚上去我家吧。我会告诉你我的想法,然后你爱怎么做就怎么做。但你得快点拿主意,因为时间不多了。你不认为,我的储藏室里出现隐形台阶是件讽刺的事情吗?”

        我一字一顿,非常慢地说:“每……一……次……都……是……第……一……次。”

        他又笑了。“我想你已经搞清这一点了。晚上见,好吗?温宁街十九号。找手中握着旗子的稻草人。”

        8

        我三点半离开阿尔餐馆。从那会儿到九点半的这六个钟头,不像造访五十三年前的里斯本福尔斯镇那般怪诞,但相差无几。时间似乎停滞不前,又似乎加速逝去。我开车回到我在萨巴特斯买的房子里。我和克里斯蒂把福尔斯镇的房子卖了,然后把钱了。我以为我能打个盹,但是我睡不着。我眼睛盯着天花板,像拨火棍一样直挺挺地躺了二十分钟之后,去卫生间撒了泡尿。我看着小便在小便斗里飞溅,想道:这可是1958年的根汁汽水呀。我又转念想到,这真是瞎扯。阿尔准是对我施了催眠术。

        可那两件完全不可能的事是怎么回事?

        我试图评阅剩下的荣誉学生论文,毫不意外地发现自己根本就进入不了状态。挥动杰克·埃平可怕的红笔?大笔一挥,写下批评意见?真是天大的笑话。我连词都拼不对。于是,我拧开电视机(这是五十年代的说法,电视机早就不用拧开了),从一个频道换到另一个频道。电影频道正在放老片子《列车女》。我发现自己目不转睛地盯着电影里的老汽车和焦虑的青少年,我意识到自己看得头痛后便把电视关了。我做了一份炒饭,我虽然很饿,但吃不下。我坐在那儿,看着盘子里的炒饭,想起阿尔·坦普尔顿一年年每天卖出十几磅汉堡。真有点像面包和鱼的故事,价格那么低,没有关于猫肉汉堡和狗肉汉堡的流言才怪!他花那么点钱买肉,每卖一只富客汉堡赚得可不少。

        我在厨房里踱来踱去——无法睡觉、阅读、看电视,美味的炒饭被我倒进水槽。然后我钻进汽车,回到镇上。七点差一刻,美茵大街上有很多停车位。我把车停在肯纳贝克果品公司对面,坐在方向盘后面,看着油漆斑驳的房子——小镇上的这家店一度生意兴隆。店子此刻已经打烊,从外面看,店铺就像一栋即将被拆除的危房。唯一表明那是人类居所的东西是落满灰尘的橱窗上的莫西饮料广告(广告上写着“要健康,喝莫西”几个大字)。广告陈旧,应该是多年前贴上去的。

        果品公司的影子延伸到街对面我停车的地方。我的右边曾经是酒品商店所在地,现在是一栋新建的砖砌建筑,里面有家科凯银行支行。如果能从容地进出全国任何一家食品杂货店买一品脱杰克·丹尼威士忌或者一夸脱咖啡白兰地,谁会去绿色前线?也没有人愿意用易破的纸袋。我们现在用塑料袋。一千年也不会烂。说到食品杂货店,我从来没听说过红加白日杂店。你在福尔斯镇买食品,会去一九六号公路一个街区外的IGA超市,这家店就在老火车站正对面。那里现在还有t恤商店和文身店。

        过去的气息近在咫尺。夏日的太阳西斜,射出金色光芒,好像是什么超自然的力量,令我震撼。仿佛一九五八年仍然在这里,只是被遮蔽在一层薄膜之下。今天下午发生在我身上的事要么是出自我的想象,要么是真的。

        他想让我做些什么事。他自己本来可以做,但是癌症让他现在无力去做的事。他说他回到过去待了四年(我记得他好像是这么说的),但他在四年时间里无法做到那件事。

        我愿意走下台阶,在过去待四年多吗?住在那里?两分钟之后回来……我才四十多岁,丝丝白发就要爬上鬓梢?我无法想象这么做的后果,也想不出觉得如此重要的是什么事。不过我对一件事想得十分清楚——向我索要我生命的四年、六年或者八年,这太过分了,垂死之人也不该提出这样的要求。

        离我跟阿尔约好去他家的时间还有两个多小时。我决定回家再做顿饭,强迫自己吃一点。之后,我会尽力改完论文。我可能是穿越时间、回到过去的极少数人中的一个——我和阿尔可能是人类历史上有此奇特经历的仅有的两个人——可是诗歌班的学生还等着看期末成绩呢。

        我驱车进城时没有开收音机。现在我打开了它。广播节目跟电视节目一样,来自由电脑控制、在两万两千英里高空围绕地球运转的太空传输器。少年弗兰克·阿尼塞要是听说了这事,肯定目瞪口呆(但可能并不完全不信)。我调到五频道五十赫兹,听到“丹尼与孩子们”组合正在演唱《摇滚就此驻留》,三四个紧迫而和谐的声音伴着钢琴演唱。然后是小理查德高声尖叫《露西》,接着是厄尼·凯·多如泣如诉的《岳母娘》:“她以为她的指点是贡献,但是她离开就是解决方案。”这首歌新鲜甜美,就像西蒙兹太太和朋友们下午早些时候挑选的橘子。

        新鲜。

        我想要在过去的世界里逗留几年吗?不。但是我确实想去。听听小理查德名震摇滚乐坛时的歌喉,想不用脱下鞋子、接受全身扫描、通过金属探测器就搭乘环球航空公司的飞机。

        我还想再品尝根汁汽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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