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怎么讲述我在德里的七周生活呢?又该怎么描述我对它的那种憎畏交织的感觉?
我这么说,不是因为它有秘密(它的确有秘密),也不是因为这儿发生过残忍的犯罪,今后还可能发生犯罪。“一切都结束了。”名叫贝弗利的女孩说。名叫里奇的男孩表示同意,我开始也这么认为……但我相信这座中心下沉的古怪城市一直阴云未散。
我憎恨德里是因为一种逼近的挫败感,以及身陷弹性墙壁监狱的那种幻觉。我要是离开,监狱不会阻拦(还会乐意放开我!),但我要是留下,它就会朝我挤得更紧,直到我无法呼吸。糟糕的是,我无法选择离开,因为我已经看到哈里变跛之前的样子,看到他真挚而略显迷人的笑容。看到他变成“蟾蜍哈里,跳着过大街”之前的样子。
我还看到了他妹妹。现在,她不止是满怀悲痛的作文里的一个名字,一个没有表情、喜欢摘花插到瓶里的小女孩。我有时醒着躺在床上,会想象她打算怎么装扮成公主,玩“不给糖就捣蛋”。我除非采取行动,否则那一幕永远都不会出现。她经过漫长而无谓的挣扎之后,等待着她的仍是死亡。死亡也等待着她的妈妈,我还不知道她的名字。死亡同样等待着特洛伊,等待着又名图加的阿瑟。
我要是任由一切发生,不知道自己该如何保持自尊。所以我留下了,但留下绝非易事。我每次想到得在达拉斯再次经历身处弹性监狱的感觉,就不敢再想下去。至少,我告诉自己,达拉斯和德里不一样。世上没有哪个地方会像德里。
我到底该怎么形容我在德里时的感觉呢?
我在教师生涯中极力推崇简单的思想。小说也好,非小说也罢,只有一个问题和一个答案。“发生了什么事?”读者问。“事情是这样的,”作者回答,“这样……这样……然后这样。”让一切都简单点儿。这是唯一正确的方法。
所以我会尽量简约,但你必须时刻记住,在德里,事实只是一湖深水上的一层薄冰。但是,还是那句话:
发生了什么事?
这样……这样……然后这样。
星期五,我在德里的第二天,我去了中心市场。我是下午五点去的,因为我认为这地方下午五点最忙——毕竟,星期五是发薪日,对很多人来说(我指的是太太们,一九五八年的生活规则之一是男人不买日用品),也是购物日。逛街的人多,我很容易混迹其中。我为了装得像那么回事,专门去.t.格兰特那儿买了卡其布裤子和蓝色工作衫。我想起“沉睡的银元”酒吧门外没穿背带裤的人和他的伙计们,还买了一双狼獾皮工作靴。在去市场的路上,我不停用鞋尖踢路边的石头,直到工作靴脚趾的位置磨坏了。
市场跟我想的一样繁忙,三台收银机前都排着长队,走道里满是推着购物车的女人。仅有的几个男人只提着篮子,因此我也拿了个篮子。我拿一袋苹果放进篮子里(苹果好便宜),一袋橘子(差不多跟二〇一一年一样贵)。脚下涂了油的木地板吱吱作响。
邓宁先生到底在中心市场里干什么?住在堤上的贝维没有说。他不是经理;我朝农产品区旁边的玻璃亭里看了一眼,看到一位白发绅士,他能当埃伦·邓宁的爷爷,而不是爸爸。而且桌上的标牌写着“柯里先生”。
我沿着商店后部走,经过奶制品货架时(广告牌上写着“你尝过‘酸奶’吗?如果没有,你尝了会喜欢的”,让我感到很滑稽),突然听到笑声。女人的笑声。清晰可辨、“噢,你这个流氓”的那种笑声。我走向远处的走道,看到一群妇女(跟肯纳贝克水果店里女人的穿着大体一样)围着鲜肉柜台。一块手工制作的木牌上写着“鲜宰”,标牌悬挂在镀铬链子上。“包切包剁”几个字底下写着“弗兰克·邓宁,首席屠夫”。
有时,生活中出现的巧合,连小说作家都不敢复制。
逗女人们发笑的正是弗兰克·邓宁。跟选读我的普通教育发展证书英语课程的门卫相似得几乎让我震惊。他简直就是哈里的翻版,不过他的头发几乎黝黑,而非几乎完全灰白。还有,甜蜜而略带困惑的笑容变成了轻浮得让人眼花缭乱的荡笑。难怪女人们都很激动。住在堤上的贝维都觉得他很棒,她为什么不可以这样想呢?她或许只有十二三岁,但也是个女的,而弗兰克·邓宁是个有魅力的人。他自己也清楚这一点。德里的女人们拿着丈夫的工资支票来市中心的市场,而不去更便宜的大西洋和太平洋食品商场,肯定是有原因的,而原因之一就在这儿。邓宁先生仪表堂堂,穿着时髦而干净的白色衣服(袖口沾着点血迹,他毕竟是个屠夫),戴着时髦的白色帽子,那帽子看上去既像厨师的帽子,又像艺术家的贝雷帽。帽子直扣到一条眉毛上方。天哪,简直就是时尚达人。
总而言之,弗兰克·邓宁先生粉红色的脸颊刮得干净,黑色头发理得整洁无瑕,简直就是上帝赐给小女人们的礼物。
我缓步朝他走去,他从放在秤边的线轴上抽下一截细绳,扎住一包肉,挥舞着黑笔在上面写下价格。他把肉递给一位五十岁上下的女人。女人穿着便服,衣服上绽放着硕大的粉色玫瑰,长筒尼龙丝袜起皱了,脸上带着女孩的红晕。
“这是你的,莱韦斯克太太,一磅德国大红肠,切成薄片。”他亲密地俯身靠向柜台,近到莱韦斯克太太(包括其他女人)能闻到他科隆香水令人神魂颠倒的香气。是不是阿卡瓦·维百、弗雷德·图米使用的牌子?我想不是。我觉得弗兰克·邓宁这样让人神魂颠倒的家伙会用更贵的牌子。“你知道德国大红肠有什么问题吗?”
“不知道。”她说,有点拖着腔调,听起来是“不知道噢”。其他女人吃吃地笑了。
邓宁随意地瞄了我一眼,没有产生一点兴趣。他的目光回到莱韦斯克太太身上时,再次闪现出他独有的光芒。
“你吃完大红肠一个小时,就会渴望力量。”
我不确定女人们是否都听懂了,但她们都赞赏地尖叫起来。邓宁送莱韦斯克太太欢欢喜喜地回去了。我走到听不清他说话的地方时,他把注意力转向鲍威太太。我敢肯定,鲍威太太对此十分高兴。
“他是个好人。总是有说有笑的。”
但是,这个好人有双冷酷的眼睛。他跟迷人的女伴们眉来眼去时,眼睛是蓝色的。但他把目光投向我时——尽管短暂——我敢发誓,他的眼睛变成了灰色,天快下雪时水面的颜色。
市场下午六点关门,我带着买来的几样东西离开时,时间是五点二十。威彻姆街上有家“你的午餐”餐厅,就在拐角上。我点了一个汉堡、一杯可乐和一块巧克力派。巧克力派很棒——货真价实的巧克力,货真价实的奶油。跟弗兰克·阿尼塞的根汁汽水一样棒。我尽情闲荡,漫步朝运河走去,来到一处有长凳的地方。视线——狭窄但还算充分——还能看到中心市场。我吃得很饱,不过还是吃了一个橘子,把一片片的橘子皮扔到水泥筑堤上,看着水把它们冲走。
到了六点,市场巨大前窗里的灯熄灭了。六点一刻,最后一拨女客走出来,拎着大包小袋,爬上阿普梅尔丘,或是聚拢在刷有白色条纹的电话杆旁。一辆标着“一元迂回线路”的公共汽车到达,将她们带走了。六点四十五,市场员工开始离开。最后离开的两个是柯里先生和邓宁。他们握了手,然后分开。柯里走入市场和鞋店之间的小巷,很可能是去开车,邓宁则走向公交车站。
当时,只有另外两个人在那里,因此我不想走过去。幸好德里低区是单向交通,我也不必过去。我走到另一根白漆电话杆旁等车,这一根靠近河滨影院(正在上映的两部影片是《机关枪凯利》和《感化院女孩》,屋顶凸出的招牌上写着“打斗激烈”),一群上班族谈论着世界职业棒球锦标赛。我可以跟他们聊很多,但没有开口。
一辆城市客车开过来,停在中心市场对面。邓宁上了车。车沿着马路向坡下开,在电影院站停下来。我跟在工人们后面,这样就能看见他们投多少钱进投币箱,投币箱固定在驾驶座旁的杆子上。我感觉自己像是科幻电影里的外星人,试图化装成地球人。有点愚蠢——我想乘城市客车,而不是用致命光线烧毁白宫——但我改变不了这种感觉。
在我前面上车的家伙迅速刷了一下淡黄色的公交卡,黄卡人这时在我脑海中一闪而过。其他人向投币箱里扔进十五美分,箱子里发出滴答叮当的声响。我照着他们的样子做,不过我花的时间更久,因为我的硬币粘在出汗的手心里。我感觉所有眼睛都在盯着我,但我一抬头,大家要么在读报纸,要么目光呆滞地看着窗外。车厢内弥漫着蓝灰色的烟雾。
弗兰克·邓宁站在右边靠中间的位置,穿着剪裁讲究的灰色裤子、白色衬衫和深蓝色领带,衣装整洁。我从他身旁经过,走到后面的座位上坐下时,他正忙着点烟,没有看我。汽车在低区迂回的单向街道上吱吱嘎嘎地开着,然后开上威彻姆的阿普梅尔丘。汽车到了西区住宅区,乘客们陆续下车。都是男乘客,女人们大概已经回到家里,收拾买回的杂货,把晚饭端上餐桌。汽车渐渐空了,弗兰克·邓宁仍然坐在那儿,抽着烟,我在想,我们会不会是最后下车的两个乘客。
我本来不必担心。汽车转弯,朝威彻姆街和慈善大道拐角的车站驶去时(我后来知道,德里还有信仰大道、希望大道),邓宁把烟头扔到地上,用鞋踩灭,起身离开座位。他轻易地走进过道,没有抓把手,身体随着减速的汽车轻微摇晃。有的男人直到晚年才会失去身体年轻时的优雅。邓宁看来就是其中之一。他肯定能成为一名出色的摇摆舞者。
他拍了拍司机的肩膀,开始对他讲笑话。笑话很短,大部分内容都被噗噗的气刹声淹没,但我听到“三个黑人被困在了电梯里”,发现这不是他对穿着便服的女人讲的那种笑话。司机一阵大笑,然后猛拉镀铬控制杆,打开车前门。“星期一再见,弗兰克。”他说。
“要是小溪不涨水的话——”邓宁回应道。跑下两级台阶,跳过人行道边缘的杂草。我能看到衬衫底下肌肉的形状。一个女人和四个孩子在他手下逃生的机会有多大?我首先想到的是“机会不大”,但我错了。正确的答案应该是“毫无机会”。
汽车开走,我看到邓宁爬上慈善大街街角第一幢建筑的台阶。宽阔的前廊上,摇椅里坐着八九个男人女人。好几个都跟屠夫打了招呼,屠夫则像个政客,跟他们握手。房子是一栋三层新英格兰维多利亚式建筑,门廊屋檐下悬挂着一块牌子。我在车上读到牌子上面的文字:
大标牌下面钩了一块橙色小标牌,小标牌上面写着“已经住满”。
我又坐了两站后,下了车。我谢谢司机,他哼一声回应。我发现,这就是缅因州德里镇礼貌谈话的模式。除非,当然,你碰巧知道一些有关黑人被困在电梯里或者波兰海军的笑话。
我漫步朝镇里走去,绕了两个街区,以避开埃德娜·普里斯的房屋,那里的住户晚饭后会聚在门廊上,就像雷·布拉德伯里小说中伊利诺伊州具有田园风格的格林镇上的人一样。弗兰克·邓宁不像这些好人中的一个吗?他像,很像。但是,布拉德伯里的格林镇上也暗藏恐怖。
“大好人已经不住在家里了。”住在沟里的里奇说。他有关于这个人的内幕消息。大好人住在出租屋内,那里的人个个似乎都觉得他像猫屁股那样可爱。
按照我的估计,普里斯的出租屋距离科苏特街三七九号西边不超过五个街区,也可能更近。其他租户睡觉以后,弗兰克·邓宁有没有坐在出租屋内,像虔诚的圣徒一样脸朝东方?如果果真如此,他的脸上是不是带着“嗨,见到你很高兴”那种笑容?我想不会。他的眼睛是蓝色的,还是变成了冷酷且若有所思的灰色?他怎么向晚上坐在门廊里纳凉的那些人解释自己为何抛弃家庭?他是不是有自己的故事,说他的妻子是个精神失常的女人,或者是个彻底的祸首?我想他会的。那么,人们相信他吗?这个问题的答案很简单。不管你是在一九五八年、一九八五年还是二〇一一年问出这个问题。在美国这个表象通常被当作实质的国家,人们总是相信弗兰克·邓宁这样的家伙。
下个星期二,我根据《德里新闻》上的广告,租了一套公寓,广告上说“有简单家具,小区邻里和睦”。星期三,九月十七日,乔治·安伯森先生搬了进去。再见,德里宾馆!你好,哈里斯大街!我已经在一九五八年住了一个多星期,也许还没与当地人完全融为一体,但开始感觉自在了。
所谓的简单家具包括一张床(床垫有点脏,没有床单),一张沙发,一张餐桌,得把餐桌的一条腿垫起来,餐桌才不会摇摇欲坠。还有一张黄色塑料单人椅,它在不情愿地松开坐在上面的人的裤子时,会发出奇怪的声音。还有一个炉子和一台隆隆作响的冰箱。我在厨房的储藏室里发现了公寓的空调装置:通用牌电扇,插头已经磨损,看起来绝对能电死人。
我感觉,这个正好位于德里机场航班降落航线下方的公寓,要价每个月六十五美元有点贵,但还是同意了,因为女房东乔普林太太同意忽略安伯森先生缺少证明这一情况。用现金交三个月的房租还是很有用的。不过,她坚持要抄下我驾照上的信息。她也许发现了来自威斯康星州的房地产业者却奇怪地带着缅因州驾照,但没说什么。
我很庆幸阿尔给了我大量现金。现金能给陌生人带来很大的慰藉。
现金在一九五八年更有用。我只花了三百美元,就把仅有简单家具的公寓变得一应俱全。三百块中的九十花在了美国无线电公司生产的一台二手电视机上。那天晚上,我看了完美的黑白版《斯蒂夫·艾伦秀》,然后关掉电视,坐在餐桌旁,聆听一架飞机呼啸着往东降落。我从裤子后面的口袋里掏出一本从低区药店购买的蓝马牌笔记本(那个声称入店行窃不是“刺激”、“好玩”、“有趣”的药店)。我翻到第一页,噼啪地按出崭新的派克牌圆珠笔笔尖。坐了大概十五分钟——在此期间,另一架飞机向东落下,好像离我非常近,我有点以为飞机轮子会刮过屋顶,弄出砰的声响。
笔记本还是一片空白。跟我的大脑一样。我每次想开动脑筋,唯一明确的想法就是“过去不想被改变”。
毫无用处。
最后我站起来,将风扇从储藏室里的架子上取下来,放在餐桌上。我不知道这样行不行,结果居然可以。风扇的嗡嗡声让我格外镇定。而且,风扇的嗡嗡声遮盖了冰箱令人恼火的隆隆声。
我再次坐下来时,脑子清醒了很多。这一次,有一些词句冒了出来。
二、打匿名电话给屠夫(说“我在注意你,你这个不要脸的家伙,你要是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我会告发你”)
四、以某种方式让屠夫变成残疾
我写到这里时停住了。冰箱的响声消失了。没有飞机降落的声音,哈里斯大街上也没有车。这一刻,只有我、风扇和未完成的列表。最终,我写下最后一条:
然后我把纸揉皱,打开放在炉子旁边的火柴盒,划了一根。电扇立即将火苗吹灭。我不禁想到,要改变事情真难哪。我关上电扇,又划了一根火柴,凑到笔记本纸团上。纸团烧着后,我把它丢进水槽,等它熄灭,然后将纸灰冲进下水道。
之后,乔治·安伯森先生就睡下了。
但很久都没有睡着。
晚上十二点半,最后一架飞机掠过屋顶,我仍然醒着,思量着我的可选方案。报警被排除了。对奥斯瓦尔德可能有用。奥斯瓦尔德曾在达拉斯和新奥尔良公开宣称他热爱菲德尔·卡斯特罗。但是邓宁不同。他是社区里备受喜爱和尊敬的家伙。而我算什么?一向对外来人不感冒的小镇上的外来人。那天下午,我从药店出来之后,又在“沉睡的银元”酒吧外面看见没有穿背带裤的家伙和他的同伴。我当时穿着工人装,但他们仍然用“你他妈是谁”的表情看着我。
我即便在德里待了八年而不是八天,又该怎么对警察说呢?说我料想弗兰克·邓宁会在万圣节晚上杀害家人?这太荒诞不经了。
我比较喜欢打匿名电话给屠夫这个选项,但这个选项怪吓人的。我一旦打电话给弗兰克·邓宁——他不管是在上班的地方还是在埃德娜的出租屋,肯定会被叫到公用电话旁边——就能改变事件。但打个电话可能会阻止他杀害家人,也可能起相反的作用,让乔治·克鲁尼般和蔼可亲的笑容背后的那颗不安的心翻覆。不仅不能阻止凶杀,还可能会让凶杀来得更快。我原本知道何时何地。但我如果警告他,也许会失去所有优势。
想办法陷害他?在侦探小说里可能行得通,可我不是中情局特工,我他妈的只是个英语老师。
单子上下一选项是“让屠夫变成残疾”。不错,但怎么实现呢?他手里拿着锤子,脑子里带着杀人的念头,从慈善大道走向科苏特街时,用森利纳撞他?我除非走狗屎运,否则会被逮住,送进监狱。还有一点。残疾人通常还会恢复。他要是恢复了,可能还会杀人。因为过去不想被改变。过去就是这样执拗。
唯一稳妥的办法就是跟着他,在他是一个人时干掉他。让一切简单点,笨蛋。
但这样做也有问题。最大的问题在于我能否承受。我想我变得暴躁时可以——为了保护自己或者别人——但脾气平和时呢?即使我知道我要是不阻止我这个潜在的受害者,他会杀害他的妻小。
还有……我如果杀了他,却在回到未来之前被抓住了呢?我可是杰克·埃平,而不是乔治·安伯森。我会被审讯、问罪,送进肖申克州立监狱。我一直待在那儿,然后肯尼迪在达拉斯遇刺。
这也不是最根本的问题。我站起身,穿过厨房,朝电话亭般的浴室走去,进到厕所里,在马桶上坐下来,掌根撑着前额。我一直假定哈里的作文是真实的。阿尔也是这么认为。极有可能是真实的,因为哈里偏离常人两到三度,这样的人不太可能幻想父亲杀害了一家人。不过……
“百分之九十五不等于百分之百。”阿尔说过,他说的是奥斯瓦尔德。一旦排除阴谋者的胡乱猜测,凶手只能是一个人,但阿尔还是一直心存怀疑。
在二〇一一年,在电脑世界查查哈里的故事易如反掌。问题是我先前没有查。故事即使完全真实,他仍然有可能弄错了或者根本没有提到一些细节。这些细节可能会导致我功亏一篑。我跟英勇的格拉海德骑士不一样,我要是跟他们一起被杀了怎么办?这倒挺有趣,未来被改变,但我看不到了。
一个新的想法突然钻进我的脑海,一个疯狂而吸引人的想法。我可以在万圣节晚上在科苏特街三七九号对面埋伏下来……静观其变。确定事情是否属实,对!同时留意所有细节,唯一幸存的目击者——精神上受到创伤的孩子——可能会忽略的细节。然后我可以开车回里斯本福尔斯镇,走进兔子洞,然后立即返回九月九日上午十一点五十八分。我再买森利纳,回到德里,带着充分完整的信息。没错,我已经花了阿尔不少钱,但剩下来的钱够用。
想法起跑时无懈可击,但还没到第一个拐弯就绊倒了。我此行的根本目的就是弄清拯救门卫对未来会产生什么影响,我要是让弗兰克·邓宁径自杀了家人,就不可能知道了。我必须把已经做的一切再重来一遍,因为当——如果——我再从兔子洞回来阻止奥斯瓦尔德时,这也是被重置的所有事情中的一件。一次已经很糟糕了。两次更糟糕。三次简直无法想象。
还有一点。哈里·邓宁的家人已经死过一次。我是不是要诅咒他们,让他们再死一次?即使每一次都是一次重置,他们根本不会知道?谁能保证他们在更深的层面也不知道?
痛苦。流血。胡萝卜色头发的小女孩躺在地上,被压在摇椅底下。哈里试图用菊花牌气枪吓退疯子:“走开,爸爸!不然我要开枪了!”
我慢吞吞地穿过厨房,停下来看着黄色塑料椅子。“椅子,我恨你!”我说,然后又去睡觉了。
我这一次马上就睡着了。我第二天早上醒来时,九点钟的太阳透过还没装窗帘的卧室窗户照进来。鸟儿妄自尊大地鸣叫着,我想我知道该怎么做了。让一切简单点,笨蛋。
中午时分,我系上领带,戴上潇洒的草帽,去梅琴体育用品商店,秋季枪展还在继续。我告诉店员,我想买把手枪,因为我干的是房地产生意,经常得携带大量现金。他向我展示了几款,包括柯尔特三八式警用左轮手枪。标价九点九九美元。出奇的便宜。我记得在阿尔的笔记上,奥斯瓦尔德从意大利邮购的、改变了历史的步枪也不到二十美元。
“防身首选。”店员说,掰开枪管,旋动转轮:“咔嗒咔嗒咔嗒”。“十五码之内必死无疑,任何试图抢劫你现金的蠢货肯定得走到十五码之内。”
“买了。”
我又忘了自己此时身处的美国气氛还不紧张,还没有遭到威胁,所以准备了并不充分的文书以应对检查。但不需要什么文书,也没有什么等候审核期。我甚至不需要告诉他我的住址。
奥斯瓦尔德把枪裹在毯子里,然后把枪藏在房子的车库里。那是他的妻子和一个叫鲁思·佩因的女人一起在住的房子。我想我把枪装在公文包里走出梅琴体育用品商店时,我体会到了奥斯瓦尔德一定会有的感觉:像个揣着巨大秘密的男人。一个拥有巨大破坏力量的男人。
一个本该在工厂上班的家伙站在“沉睡的银元”酒吧门口,一边抽烟,一边读报。至少看上去是在看报纸。我不敢发誓说他在看着我,但我也不敢发誓说他没有在看着我。
这个家伙就是没穿背带裤的那个人。
那天晚上,我再次选了靠近河滨影院的地方。影院屋顶凸出的招牌上写着:“明天上演(米彻姆主演)和(道格拉斯主演)!”德里影迷即将看到更精彩的打斗场面。
邓宁再次穿过马路,走到公交车站,上了车。我这一次没有跟着。没有必要再跟着,我知道他要去哪儿。我走回我的新公寓,时不时环顾四周,寻找没有穿背带裤的那个家伙。没有看到他的影子。我告诉自己,我在体育用品店对面看到他只是个巧合。一个不算很大的巧合。毕竟,“沉睡的银元”酒吧是他常去的地方。德里的工厂每周上六天班,工人们轮流休假。这个家伙可能轮到周四休息。下周,他可能会在星期五出现在“沉睡的银元”。或者星期二。
第二天傍晚,我又来到河滨影院,假装正在读的海报(“罗伯特·米彻姆在地球上最热的公路上狂吼!”),这主要是因为我没有别的地方可去。距离万圣节还有六个星期,我似乎已经进入消磨时间阶段。但这一次弗兰克·邓宁没有穿过马路走到公交车站,而是走到中心街、堪萨斯街和威彻姆街三岔路口。他站在那儿,犹豫不决。他穿着黑色裤子、白色衬衫和浅灰色窗格图案运动外套,打着蓝色领带。他的帽子在头上向后竖起。我一时间以为他要去看电影,看看地球上最热的公路。他如果那样做,我会去运河街闲逛。但他向左转,上了威彻姆街。我能听到他吹口哨,吹得很棒。
没有必要跟着他。在九月十九日,他不会拿锤子杀人。但我很好奇,我也没有什么更好的事干。他走进一家名叫“点灯人”的酒吧兼烧烤店。这里不像德里宾馆旁边的那家那样高档,但也不像运河街边的那些酒吧那样低劣。每座小城市里都有一两家顾客定位不那么明确的酒吧,蓝领和白领和平相处。这家酒吧就属于这种。通常,菜单上会有一些地方美食,让外来人摸不着头脑。“点灯人”酒吧里的特色美食是一种叫做油炸小龙虾的菜肴。
我穿过宽敞的前门,闲荡着进去,看见邓宁一路打招呼,进了酒吧。他跟人握手,拍拍人的脸,取下一个人的帽子,抛给一个站在保龄球自动服务机旁边的家伙。那个家伙敏捷而高兴地接过帽子。大好人。总是有说有笑的。那种你笑,整个世界也会对你笑的笑。
我看到他坐在保龄球机旁的一张桌子边,差点走上去。但我口渴了。一杯啤酒下肚肯定会让我感觉很好。酒吧里座无虚席,邓宁坐在一张全是男客的大桌子边。他看不到我,但我可以从镜子里看到他。但我并不想看到什么惊人的事情。
此外,我要是想继续在这儿待六个星期,是时候融入这里了。因此,我转身融入高兴的欢呼,微醉的笑声,以及迪安·马丁的歌声:《那就是爱情》。女服务员端着许多杯啤酒和大盘堆起来的所谓油炸小龙虾,来回穿梭。当然,酒吧里烟雾缭绕。
在一九五八年,到处都是烟雾。
“看到你在观察后面那桌。”一个声音在我肘边说道。我到酒吧有一会儿了,已经该点第二杯啤酒和一小份小龙虾了。我猜,我要是不尝尝小龙虾,会一直耿耿于怀。
我环顾周围,看到一个身材矮小的男人。他有整洁的黑色头发,圆脸,炯炯有神的黑色眼睛让他看起来像只高兴的花鼠。他朝我咧嘴,伸出一只孩子般的手。他的前臂上文着一条袒胸美人鱼,美人鱼拍打着柔软的尾巴,眨着一只眼睛。“查尔斯·弗拉蒂。但你可以叫我查兹。人们都这么叫我。”
我跟他握了手。“乔治·安伯森。但你可以叫我乔治。人们都这么叫我。”
他笑了,我也笑了。自己讲笑话自己笑是讨人厌的行为(特别是很小的笑话),但有些人很有魅力,总会引得别人发笑。查兹·弗拉蒂就是这种人。女服务员给他端来一杯啤酒,他举起杯。“为你干杯,乔治!”
“干杯。”我说,用酒杯的边缘跟他的杯子碰了一下。
“认识他们吗?”他问,看着后面镜子里靠后的一大桌人。
“不认识,”我擦掉下嘴唇上的泡沫,“不过他们看起来比这里其他的人更开心,仅此而已。”
查兹笑了。“那是托尼·特拉克的桌子。桌子上可能刻有他的名字。托尼和他的弟弟菲尔拥有一家货运公司。他们在镇上还拥有很多土地——在周围的镇子上也有土地——比卡特牌肝病药丸还多。菲尔不怎么来这儿,他多数时间在路上,但是托尼星期五和星期六晚上基本上都在这儿。有很多朋友。他们总是玩得很开心,但没有人像弗兰克·邓宁这样会来事。他是会讲笑话的那种家伙。每个人都喜欢老托恩,但欣赏弗兰克。”
“听起来,这些人你都认识。”
“认识很多年了。我认识德里的大多数人。但我不认识你。”
“因为我刚到这儿。我做房地产。”
“我猜是商业地产?”
“没错。”女服务员放下我点的小龙虾,然后挤身走开了。
盘子里的菜肴看上去像路上被撞死的动物,但闻起来很棒,吃起来更棒。每一口可能都有亿万克胆固醇,但在一九五八年,没有人担心胆固醇,这会让人很放松。“一起吃吧。”我说。
“不用了,你自己吃吧。你是波士顿人?纽约人?”
我耸耸肩,他笑了。
“很谨慎啊。我不怪你,朋友。祸从口出。但我很清楚你是干什么的。”
我在嘴边停下叉着小龙虾的叉子。酒吧里很暖和,但我突然感到一阵寒意。“是吗?”
他靠近我。我能闻到他整洁的头发上散发出维坦丽思牌护发素的气味,以及呼气中森森牌口气清新剂的香气。“我要是说‘购物中心选址’,算猜对了吗?”
我舒了一口气。来德里找块地方建购物中心,我从没有过这想法,但这是个不错的主意。我朝查兹·弗拉蒂使了个眼色。“不能说。”
“对,对,你当然不能说。我总是说,生意就是生意。我们换个话题吧。不过你要是什么时候考虑让当地乡巴佬参与一件好事,我很愿意听听。我为了显示诚心,想给你一个小提示。你要是还没有去过基奇纳钢铁厂,我建议你去看看。完美的地段。购物中心?你了解购物中心吗,朋友?”
“未来的潮流。”我说。
他将一只手比成枪,指着我,眨了眨眼睛。我又笑了,忍俊不禁。我只是在某种程度上感到放松,发现并不是所有德里成年人都忘记了如何对陌生人保持友好。“一杆进洞。”
“查兹,基奇纳钢铁厂的地是谁的?特拉克兄弟吗?”
“我说他们拥有这儿的大部分土地,但不是所有地都是他们的,”他低头看着美人鱼,“美人儿,我该不该告诉乔治,那个距离市中心只有两英里的一流商业区地块属于谁呢?”
美人鱼摇摆着带鳞的尾巴,微微晃动茶杯般的乳房。查兹·弗拉蒂并没有握紧拳头制造这一效果,他前臂上的肌肉能自己动。这招很诡异。我在想,他会不会从帽子里变出兔子来。
“好吧,亲爱的,”他又抬头看我,“实际上,就是我自己。我买下最好的地,把剩下的留给特拉克兄弟。我能给你我的名片吗,乔治?”
“当然。”
他递过名片。名片上面写着:“查尔斯·‘查兹’,弗拉蒂买卖贸易。”我把名片塞进衬衫口袋。
“你既然认识所有这些人,他们也认识你,那你怎么不坐在那边,而是跟新面孔坐在一起?”我问道。
他看上去很惊讶,然后又乐了。“你是在后备厢里出生,然后又被丢下火车的吗,朋友?”
“只是初来乍到,还没弄清情况。别见怪。”
“不会。他们跟我做生意,是因为我拥有这个镇上一半的汽车旅馆,市中心的电影院和路边餐馆,一家银行,缅因东部和中部所有的当铺。但他们不跟我在一起吃喝或者邀请我去他们家或者他们的俱乐部,是因为我是以色列分支的成员。”
“我没听懂。”
“我是犹太人,朋友。”
他看到我的表情,咧嘴笑了。“你不知道。我都不吃你的小龙虾,你还不知道。我真是要发疯了。”
“我只是想知道这有什么要紧。”我说。
他笑了,好像这是他今年听到的最好笑的笑话。“那你简直是在卷心菜叶子底下出生的,而不是在后备箱里。”
镜子里,弗兰克·邓宁正聊得起劲。托尼·特拉克和他的朋友们一边听一边咧着嘴笑。他们爆发出一阵大笑时,我在想,他讲的是不是三个黑人被困在电梯里,也许是更有意思更讽刺的笑话——或许是三个犹太人在高尔夫球场上。
查兹留意到我在看。“弗兰克确实深知怎么让聚会继续下去。你知道他在哪儿上班吗?你不知道,你是新来的,我忘了。中心市场。他是首席屠夫。也是半个业主,不过他不怎么张扬。你知道吗?那个地方能站得住脚并赚钱,一半得归功于他。他吸引女人,就和花蜜吸引蜜蜂一样。”
“他吗,现在?”
“对,连男人都喜欢他。不总是这样。男人不总是喜欢好与女人打交道的男人。”
这让我想起我前妻对约翰尼·德普的痴迷。
“但是他和以前不一样了,他以前会跟他们一起喝酒,直到酒吧关门,然后去货站玩扑克到天亮。这些日子,他只喝一杯啤酒——或者两杯——然后出门。你看着吧。”
这是一种行为模式,我最先是从克里斯蒂时有时无地努力控制饮酒、而不是彻底戒掉酒瘾的过程中了解这一点的。她在一段时间内这么做有效,但迟早总会走向极端。
“酗酒的问题吗?”我问道。
“不知道,但他的脾气肯定有问题,”他低头看前臂上的刺青,“美人,你有没有注意到,很多有趣的家伙冷酷无情?”
美人鱼扭动着尾巴。查兹严肃地看着我。“看到了吗?女人总是知道。”他偷偷地看了小龙虾一眼,眼睛滑稽地左右晃动。他是个很有趣的家伙。他就是自己声称的那种人。不过,他暗示,我有点过于天真。当然是指我在德里。“不能对爱打呼噜的拉比说。”
“你的秘密在我这里很安全。”
顺便说一句,特拉克桌上的人又将身子凑到弗兰克边上。他正在讲另一个笑话。他是那种会在交谈时用很多手势的人。一双大手。我很容易就想象出其中一只握着工匠牌锤子手柄的情形。
“他在高中时做过很可恶的事,”查兹说,“我很了解他,因为我跟他是老县城联合学校的同学。但我通常避着他。左一个留校察看,右一个留校察看,总是因为打架。他应该上缅因大学,但他把一个女生的肚子搞大了,最后结了婚。一两年后,女人带着孩子滚了。从他当时的情况来看,这可能是个英明的决定。弗兰克这种人,可能很适合跟德国人或日本人打仗——够疯狂,你知道的。但他有四项入伍体检不及格。我从没听说是哪四项。扁平足?心脏杂音?血压偏高?不得而知。你可能不想听这些陈词滥调。”
“我想听,”我说,“很有意思。”的确很有意思。我来这个酒吧润润喉,没想到误入一座金矿。“再来一份小龙虾。”
“你这是让我为难,”他说,突然拿起一只放进嘴里。他一边嚼一边朝镜子竖起一根大拇指。“我为什么不吃呢?看看后面那些家伙——有一半是天主教徒,不还是在嚼着碎肉夹饼、三明治和香肠?朋友,在星期五,谁还记得宗教?”
“你真了解我,”我说,“我是个堕落的循道宗信徒。我猜邓宁先生从没接受过大学教育,嗯?”
“没有,他的第一任妻子去‘午夜飞行’时,他正在学切肉。他把肉切得很好。但遇到了麻烦——没错,据我听说,与酗酒有关,人们谣传得很厉害,你知道的。一位当铺老板深知内情——沃兰德尔先生,市场那时还属于他。他坐下来直率地跟弗兰克谈了。”查兹摇摇头,又拿起一只龙虾。“本尼·沃兰德尔要是知道到朝鲜战争结束时,弗兰克·邓宁会成为那地方的半个业主的话,很可能会大脑出血。我们无法预见未来,这点很好,不是吗?”
“的确。如果能预见未来事情会变得复杂。”
查兹正讲得起劲,因此我告诉服务员再来几杯啤酒时,他没有推辞。
“本尼·沃兰德尔说,弗兰克是他见过最棒的学徒屠夫。但他要是再跟警察惹上麻烦——换句话说,打架——他就不得不让弗兰克滚蛋。聪明人一点就通,人们说,弗兰克有所好转。他在第一任妻子失踪一两年之后离了婚,理由是这位妻子抛弃丈夫,不久之后又结婚。那时,战争进行得如火如荼,他什么样的女人都能找到——他有那个魅力,你知道的,而且多数竞争对手都在海外——但他相中了多丽丝·麦金尼。一个可爱的小姑娘。”
“现在仍然可爱,我敢肯定。”
“说得对,朋友。美丽如画。他们生了三四个孩子。幸福的家庭,”查兹又凑过来,“但是弗兰克还是时不时地发脾气,他今年春天肯定对妻子发脾气了,因为她去教堂时脸上有淤伤,一个星期之后,他就出门了。他现在住在出租房里,离家近得不能再近。我猜是希望妻子回心转意。多丽丝迟早会让他回去的。他有那种魅力——哎哟,那边有个美人——我该怎么跟你说呢?他是个不可救药的家伙。”
邓宁正要站起身,其他人大声叫他坐回去,但他摇摇头,指指手表。他喝完最后一口啤酒,然后弯腰亲了一个男人的秃顶。他惹来哄堂大笑。邓宁在笑声中朝门口走去。
他经过我们时,拍了查兹的背一下,说:“把鼻子洗干净,查兹。你鼻子太长,可不能弄脏了。”
然后他就离开了。查兹看着我,如花鼠般高兴地咧嘴一笑,但他的眼睛没有笑。“他算个引人发笑的怪人吗?”
“当然算。”我说。
我是那种不把想法写下来就没法真正理清自己想法的人。所以在那个周末剩下的大部分时间里,我一直在记录自己于德里的见闻、作为和打算。记录最后延伸到我是怎么来到德里的。到了星期天,我意识到自己开始了一项浩大的工程,口袋笔记本和圆珠笔是难以胜任了。星期一,我出去买了台便携式打字机。我本来想去当地的商务用品商店,但随后看到餐桌上查兹·弗拉蒂的名片,便去了他的当铺。当铺位于东区大道,跟百货商店一样阔气。门上挂着三颗金球,经典造型,但门口还有别的东西:一尊石膏美人鱼,拍打着柔软的尾巴,眨着一只眼睛,穿着抹胸。弗拉蒂本人不在,但我花十二美元买了台极好的史密斯·科罗娜牌打字机。我让店员告诉弗拉蒂先生,搞房地产的乔治来过。
“很乐意为您转达,先生。您能留张名片吗?”
该死。我该打些名片……这意味着我终究还是得去趟德里商务用品店。“忘在另一件衣服里了,”我说,“但我想他记得我。我们一起在酒吧喝过酒。”
那天下午,我开始扩充笔记。
我习惯了飞机在头顶上掠过,降落。我订了报纸和牛奶:厚玻璃瓶,直接送到门口。牛奶就像我第一次来一九五八年旅游时喝到的根汁汽水,味道令我难以置信:完美,醇厚。乳脂更棒。我不知道人工乳脂分离器现在被发明出来了没有,但无意追查此事。我无意追查这些玩意儿。
日子悄然流逝。我读阿尔·坦普尔顿有关奥斯瓦尔德的笔记,直到能默念大段。我去了图书馆,看了一九五七年和一九五八年困扰德里的凶杀和失踪案的资料。我寻找有关弗兰克·邓宁和他的坏脾气的报道,但什么也没找到。他曾经被捕过,但详情并没有进入报纸的警方独家报道栏。专栏在多数日子里都很详细,在星期一则扩展成一整个版面,内容包括一周的恶作剧摘要(多数发生在酒吧关门之后)。我找到的有关门卫爸爸的唯一报道关于一九五五年的慈善活动。中心市场将那年秋季利润的百分之十捐给红十字会。飓风康妮和戴安袭击美国东海岸,造成两百人死亡并在新英格兰造成巨大洪灾。报纸上有一张哈里爸爸的照片,他将一张放大的支票递给红十字会地方负责人。邓宁的脸上绽放出电影明星般的笑容。
我没有再去中心市场购物,但在两个周末——九月的最后一个周末和十月的第一个周末——跟踪了德里最受欢迎的屠夫,在他星期六结束鲜肉柜台的半天工作之后。我为这项杂务从机场租了赫兹公司非常不显眼的一辆雪佛兰。我感觉,开着森利纳有点太惹人注意。
第一个星期六的下午,邓宁开着庞蒂亚克去了布鲁尔跳蚤市场。他的车停在市中心按月付租的车库,他上班时很少开车。第二个星期天,他开车去了科苏特街的家,然后载着孩子们去看阿拉丁的迪士尼双片连映。我从远处也能看到,特洛伊,年纪最大的那个孩子,看起来很烦,进出影院时心不在焉。
邓宁接送孩子时都没有进屋。他到家门口时,是按喇叭叫孩子们。他带着孩子们回来后,让他们在路边下车,看着四个孩子都进了屋才离开。他没有立即把车开走,而是懒散地坐在庞蒂亚克的方向盘后面,抽根烟。他或许是希望可爱的多丽丝能走出来跟他说说话。他确定多丽丝不会出来后,便在邻居家的车行道上掉头,然后加速开走。轮胎发出刺耳的声音,冒出小股蓝烟。
我躲进租来的车的座位里,其实完全没必要这么做。他经过时,根本没有朝我这个方向看。他走上威彻姆街有一会儿之后,跟上他。他把车停进车库,走进“点灯人”酒吧,喝了杯啤酒,酒吧里几乎已经没人。然后他低着头,迈着沉重的步子,回到慈善大街上埃德娜·普里斯的出租屋。
在接下来的星期六,十月四日,他带着孩子们去三十英里外的奥罗诺缅因大学看橄榄球赛。我把车停在斯蒂尔沃特大街,等待比赛结束。他们在回家的路上去九十五人餐馆吃晚餐。我把车停在停车场的远端,等着他们出来。我想,不管电影怎么美化,私家侦探的生活肯定无聊至极。
邓宁把孩子送回家后,黑夜已经悄然降临科苏特街。显然,特洛伊喜欢球赛胜过《灰姑娘历险记》。他从爸爸的庞蒂亚克上下来,脸上带着笑容,挥舞着黑熊队三角旗。图加和哈里也有三角旗,看起来也很兴奋。埃伦不怎么兴奋。她睡着了。邓宁双手抱着她,把她送到门口。这一次,邓宁太太露了一下面,但只是把小女孩接过去。
邓宁对多丽丝说了些什么。多丽丝的回答没有让他高兴起来。距离太远,我看不清邓宁的表情,但他说话时摆动一根手指。多丽丝听他说,摇摇头,转过身,进了屋。他站了一会儿,然后脱下帽子,在腿上拍了拍。
这一切很有意思——很能说明他们的关系——但于事无补。不是我期望看到的画面。
我第二天得到了我需要的。我已经决定在那个星期天只做两次侦察。我认为,我即使是开着租来的茶褐色、几乎跟环境融为一体的汽车,跟踪次数多了,也有被发现的危险。我第一次什么都没看见,以为他白天可能会待在家里。为什么不呢?天气已经变得阴沉。他可能跟其他租户一起看电视上的体育节目,或者在门廊里吸烟,把那里弄得烟雾缭绕。
但是我错了。我转弯上威彻姆街,开始第二次尝试时,看见他朝镇中心走去。他今天穿着蓝色牛仔裤和风衣,戴一顶宽边防水帽。我开车超过他,停在中央大街上,离他停车的车库只有一个街区的距离。二十分钟后,我跟着他出城向西。车不多,我轻松地跟在后面。
他的目的地原来是朗维尤墓地,德里路边餐馆过去两英里的地方。他在墓地对面的一家花店停下,我开车经过时,看见他从一位老妇那儿买了两篮秋花。在交易过程中,老妇撑着一把大黑伞,遮着两个人。我从后视镜里观察到,他把花篮放在乘客座上,回到车里,然后把车开上通向墓地的路。
我掉头回到朗维尤。我这是在冒险,但我必须碰碰运气,因为这件事里面似乎有名堂。停车场里只有两辆皮卡,皮卡上装着墓地管理设备,用油布盖着。皮卡上还有一台老运输装载机,看样子是作战剩余物资。没有看到邓宁的庞蒂亚克。我开车穿过停车场,朝通向墓地的砂石路开去。墓地很大,绵延超过十二英亩,丘陵起伏。
墓地内,很多岔路从主路分出。低雾从斜坡和山谷里腾起,毛毛细雨逐渐集结,雨势加大。总而言之,这不是追悼亲友的好日子。邓宁一个人来到这个地方。我一眼就看到,他的庞蒂亚克停在一条岔路的半路上。他把花篮摆在紧紧相依的两个墓前。我猜那是他的爸爸妈妈。但我不太关心。我掉转车头,让他一个人待着。
我回到哈里斯大街的公寓时,那年秋天的第一场暴雨冲刷着城市。市中心的运河即将咆哮,奇怪的撞击声穿过低区的混凝土,变得异常明显。印度的夏天貌似要结束了。我也不太关心这个。我打开笔记本,差不多翻到最后才找到空白页,我写道:“十月五日,下午三点四十五分,邓宁去了朗维尤墓地,把花摆在父母(?)的墓前。下雨了。”
我得到了我想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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