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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蚂蚁

        



        蚂蚁是贯穿我生命最重要时间段的虫子,我的童年几乎在与蚂蚁的游戏中度过。我见识过各种各样的蚂蚁和蚂蚁五彩缤纷的生活情趣,在我的橙色梦想中仿佛听见蚂蚁的歌唱,并且逐渐学会了多种捉弄蚂蚁的手段。我亦是不能忘记赣南秋天的山冈上,那巨大、黑色、皮质感而充满了蚁孔的大黑蚁巢,它悬挂在高大的弥漫果实气味的茶树之上,或者依附在栎树及栗子树的枝杈上。那是恐怖的景象,受到外来惊动,数以万计的大黑蚂蚁纷纷涌出蚁巢,它们焦急地挥舞黑色爪子,摇动黑色触角,蚁巢就像一块巨大的磁铁,蚂蚁就像磁铁吸引的无数的铁粒和铁钉,很多的铁粒及铁钉因为磁力场减弱而纷纷掉下。如是有风,蚂蚁会乘风飞去,落到很远的狮毛草的叶子上。大黑蚂蚁给我的意象是无数的黑蚂蚁爪子,这些爪子以极快的频率挥动着,它们的集合像黑色的火焰,如果它趴在人的脖颈上,那滚热的一口,就若黑火焰的灼伤。巨大的蚁巢啊,我只敢在很远的地方用弹弓对它实施偷袭。

        通常,我在屋檐下与小蚂蚁游戏,观察它们。我家屋檐下的小蚂蚁主要有两类,一类是黑蚂蚁,个头大一些;一类是棕蚂蚁,个头小一些,偶尔能见到另一类红蚂蚁,小得就像蚂蚁中的儿童,我并不常见到它们。上述蚂蚁,在我心中有家蚂蚁的概念,在树上筑巢或者在田地的裂缝中钻进钻出的大黑蚂蚁,我认为它们是野蚂蚁。家蚂蚁喜欢跟人类一起,它们生活在屋檐下的青石板的缝隙里面,总是排列成长队,将一些饭粒、菜渣、鱼刺、骨头和昆虫浩浩荡荡向家里搬去。蚂蚁真是不辞劳苦,永远是匆匆奔走的身影,一只蚂蚁出门以后,就沿着队伍的路线往前走,走到一定的距离,它主动离开队伍,独自去寻找食品。有的时候,蚂蚁会寻到一些大的物件,比如它们找到一枚蝴蝶的翅膀,一群蚂蚁就会一溜小跑地抬着它往回走,到了家门口着急了,横着进不了蚁洞,竖着也进不了蚁洞,蚂蚁们于是聚一堆热烈讨论。我不能参与它们的讨论,但能感受到它们讨论热烈的程度,并且猜想它们讨论的结果。当然,蚂蚁的讨论大多数不了了之,天黑下来,它们就都扔下蝴蝶翅膀回家。

        在我家的屋檐下,蚂蚁没有什么天敌,小鸡都不吃它们,记得小狗曾经冲着列队浩浩荡荡出征的蚂蚁发愣,小狗长大了一些,也不会关注蚂蚁的生活。我一直认为,蚂蚁是一群古怪的人,为什么没有看见有谁组织,它们就自觉地排成大队行走?这个队伍有往前走,还有匆匆从前方归来的,它们碰碰嘴就算打过招呼,这种阵式让我疑惑,蚂蚁是不是要开打世界大战?有时候蚂蚁的队伍达到一丈多长,如果有水洼子,它们就绕大弯子,或者水沟这边有草叶抵达对岸,它们就巧借为桥梁,总之,蚂蚁从一个看不见的洞里出来,再进入一个看不见的洞里面去。最可怜的是那些搬着蚂蚁蛋的家伙,它们走呀走呀,绝不敢疏忽把蚂蚁蛋摔了,也不停留脚步。

        小红蚂蚁我后来不喜欢它们,它们一点规则没有,四处乱爬,特别是爬到锅盖上和碗柜里,它们很小,在光线不好的厨房里,稍不留神就把它们打了汤,我觉得它们的死轻如鸿毛。但是,小红蚂蚁也灭绝不了,有时候我甚至想让黑蚂蚁出兵去消灭小红蚂蚁,这种想法无法传达给黑蚂蚁。我又发现,蚂蚁的战争也总在同类中间爆发,就是黑蚂蚁跟黑蚂蚁战斗,棕蚂蚁跟棕蚂蚁战斗,战斗的时候会有大片大片的蚂蚁死掉。以蚁制蚁的想法过于天真,我很快就放弃了这个念头,很干脆地用沸水给小红蚂蚁洗澡。用沸水灭蚁十分简单,蒸饭以后的沸水,没有用处,用大葫芦瓢舀起泼到小红蚂蚁集结的地方,它们就大片大片地壮烈牺牲了,有的浮在水上,有的沉入水底,一丁点反应都没有。

        黑蚂蚁不爱进厨房,棕蚂蚁在夏天很热的时候喜欢到水缸底边去筑巢,这是危险的游戏,所以有时候棕蚂蚁也会引来沸水泼身之祸。一般而言,我不喜欢用沸水洗澡的方式伤害蚂蚁,除非它们惹恼了我,比如趁我午睡的时候,爬到我的腋下或钻入裤裆在某个部位狠狠地咬我一口,那我很愤怒,不仅要掐死掉本蚁,还要用沸水去灌它的老巢,株连它的九族。我迫害蚂蚁的方法多半是一种智力的游戏,比如将一根棍子架到水洼子的中心岛去,中心岛上搁一块骨头,蚂蚁们就列队去到中心岛,这时候再把棍子撤掉,集结的蚂蚁得到信息就炸开了,它们不再围绕着骨头讨论或者沉思,它们纷纷四散希望找到一条突围出中心岛的路,一些脾气急躁的蚂蚁失足跌入水中,尝试泅渡突围,多数蚂蚁在泅渡中被淹死,小部分蚂蚁居然顺风游过了水洼,历尽艰险爬了岸,我感觉到它们呵欠呵欠地打着哆嗦,浑身湿漉漉的,寻找着回家之路。

        



        蚂蚁有六只脚,两根触角。蚂蚁的脚呈放射状支撑,一边各有三只脚,支点集中在胸部,与其生着大颚的头部非常接近,这可能是蚂蚁特别有力的原因。在十六倍的放大镜下观察,可以发现蚂蚁身体力学结构方面的优势。蚂蚁的触角特别值得研究,因为它可能是一种非常科学的测试仪。在蚂蚁的身上,最发达的感觉器官也就是这两根触角。蚂蚁的触角为膝形,工蚁12节,下颚领6节,下唇须4节。雌蚁触角13节,雄蚁触角14节,但是工蚁的触角最为发达。蚂蚁触角的基部最长的一节叫做柄节,其余合称鞭节。鞭节的最尖端的一节,也就是最后那一节,主要用来感受蚁巢的气味;倒数第二节,用来判断同种但来自其他家族工蚁的年龄,即判断对手;倒数第三节,则是用来辨别自己或其他工蚁在路上留下的足迹信息素,这三节如果去掉,蚂蚁就会迷失方向。其他几节,主要用来感受蚁后、卵、幼虫和蛹发出的信息素。蚂蚁触角的构造与笛子一样,是一根多孔的中空管,蚂蚁无时无刻不将这两根触角摆来摆去,其中的原因便可以清楚了。

        蚂蚁是一种用气味说话的动物,它释放信息素而不是用声学语言来表达思想,这就难怪小时候我们都不愿意吃被蚂蚁爬过的饼子,那是有蚂蚁的思想的饼子,它是类同于霉腐后又被烘干的气味。蚂蚁的气味有许多种,我只大体上知道这一种。在赣南的山冈上,那有皮质感的硕大黑蚁巢,它确实有烘烤牛皮的气味,这样的信息素释放在哪里都不易消失。我到进城到湖北以后,学着别的孩子用樟脑丸在地上划圈,把蚂蚁圈在里面团团转。其时不理解为什么蚂蚁会被一种味道给困住,学人一样捂着鼻子不是就可以逃走了吗?晓得了蚂蚁必须打开感觉系统才能行走的秘密以后,我为此感觉乐不可支,蚂蚁的化学语汇如果破译了的话,我们就可以像戈培尔那样骗蚂蚁上钩,且是集团的,并且还要开发出许多革命性的效率模型。

        在蚂蚁的智慧照耀下,美国人现在根据蚂蚁找食的方式开发出新的电脑计算方法,瑞士人则根据这种算法,去安排运油车的行进路线,英国电信公司又据此为通信网络内的信号传输安排最佳路线,提高通信效率……若干方法可以统一为“蚁群优化计算法”。

        据英国《自然》杂志报道,科学家发现蚁群寻找食物时,蚂蚁们会分头四周游荡,如果一只蚂蚁找到食物而又自己拿不动,它就会返回巢中通报同伴,走时沿途留下它的信息素,大群的蚂蚁就沿着足迹信息素去食物的所在地。但是,蚂蚁信息素会逐渐挥发,故此若有两只以上的蚂蚁同时找到同一食物,或找到的时间不同,但约定同时以不同的路线回巢,那么,绕弯的路线长的那条蚁道上的信息素会挥发多一些而气味比较淡,蚁群就选择另一条更直或者说更近的路线前进,这条路上的信息素浓一些。蚂蚁根据信息素的浓淡判断路线便捷,这也十分神奇。

        根据这个道理,计算机编程专家将在电脑程序中设计虚拟蚂蚁,让它们在各种路线上游荡,并留下随着时间逐渐消失的虚拟“信息素”。如此根据信息素较浓的路线更近的原则,计算就可以选择出网络链接的最佳路线了。

        但是,我小时候都完全不知道这些,我一直以为它们有一个人类至少也同猪类一样的鼻子,用这个鼻子闻味道,触角呢?我以为它是蚂蚁的手,因为它总是去触碰食物,看上去就像用两只手去把食物扒到嘴里,这跟人一样。我小时候还认为,蚂蚁是一种会放屁的动物,因为它们在找到食物以后,总是情不自禁地用屁股敲击大地,这好像是在放屁一样。

        人有人言,虫有虫语,任何生物都拥有自己的独特的交流方式,并保证它们在漫长的时间里,存活于地球这个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恶劣环境,并且还敢与人类争夺空间。人言具体有多少种?恐怕没有人搞得清楚,虫语就不必说。一般而言,虫子交流的语言就是信息素。虫子的所谓信息素就是由虫子体内产生的微量化学物质。这些微量化学物质的气味有时候能把人给熏倒,比如臭屁虫的臭屁,那很吓人。蚂蚁的气味不那么浓,但是像大蚂蚁巢,其气味十分浓烈,那信息素当然也就隆重得不得了。小蚂蚁分泌出的尾迹信息素就是告诉别的蚂蚁它要表达的信息,如有食物,或者敌人来了;蜜蜂则可以释放出示踪信息素,以此召唤其他工蜂向来犯的敌人发起进攻。蜜蜂的示踪信息素好像人可以闻到,有点乳香的气味,有点甜。人类研究出其他物种的信息素大约有200种,其中最基本的有警告、集合、示踪、性信息素等四种。人类在仿生学方面,昆虫类的物理能学得多一些,化学能学得少一些,也许人类无法抵达,比如人类仿造出鱼类呼吸水溶氧的器械,就可以在海底造屋,驻在海底的房子里观察海洋,这有多么美丽!

        人体之内也有信息素,人由于较少依靠信息素交流传达信息,就不大容易感受到人体信息素。有科学家从人体皮肤细胞中获得了11种信息素,他认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信息素,就像指纹,所以储备人的信息素也是确认身份的方法之一。夏天,人体汗水中的赖氨酸和乳酸能够被雌蚊子所接受,它们也是信息素。人体的汗腺还能够分泌出丁酸,人通过鞋底约有2×1011个丁酸分子留脚印中,警犬可以将丁酸气味闻到并作出判别。人类关于信息素的研究正在深入,人自己能够发出带有气味的标识性的物质,若再能制造出蚂蚁触角般灵敏的探测仪,人类的生存环境就会有新的改观。比如有一个人抢了人的东西逃跑了,警察只要取得他的信息素,输入全国联网的计算机系统,这个人就再也跑不掉,因为交通系统、旅店系统的探测仪闻到这个信息素,就会报警。当然,还可以扩展到更多的计算系统里面,就看其作案严重与否了。

        但是,现在还不行,过去的人犯了选项方面的错误,前者将指纹作为一个人的唯一识别标志,后来改成了DNA,但二者都太麻烦,哪有气味探测仪简便呢?轻视蚂蚁是一个错误,它长得的确非常美妙,其他昆虫也一样,在信息素的传递方面,给人类的研究留下了很大的空间,人类的化学探测确实进步慢了一点。

        另外,蚂蚁至今还给人一个大大的误解。蚂蚁在上午太阳非常明亮的时候,也常常爬到花盆上去,因为茉莉花的叶子上经常有蚜虫,蚜虫多半又会分泌一些蜜露,蚂蚁喜欢吃蚜虫排泄的蜜露。蚂蚁爬到茉莉花的枝上,就开始寻找蚜虫,蚜虫多半在嫩枝上吸嫩枝上的甜汁,吸得肚子滚绿滚圆,撑得不得了,蚂蚁就上去,用两根触角敲击蚜虫的腹部,一敲一震,蚜虫就排出一大滴蜜露,蚂蚁立即上去吸入存于嗉囊。那姿态当然看上去不那么雅观,好像是搂着蚜虫的腰啃人家的肥臀。但这又有什么呢?确实是一种享受。但是,往往会有这样的情况发生。比如,一棵嫩苗,它是先引来了蚜虫,蚜虫再引来了蚂蚁,蚂蚁吃掉了蚜虫,可是嫩苗也死了,这时候人会忘了蚜虫而记起蚂蚁总在上上下下,就认定蚂蚁咬死了嫩苗,这其实冤得很。

        蚂蚁呀蚂蚁,很多年了,我在王府井的百货店里看见塑料袋包装的樟脑丸,还立即想起要不要买它一些去圈蚂蚁。

        



        我一直以为,蚂蚁是舞蹈家。这种想法我一直保留很久,包括黄蜂,奇异的是科学家也认为一亿年以前,蚂蚁和黄蜂有着亲缘关系。我以前认为,欧洲的舞蹈才算正宗的舞蹈,中国只有秧歌舞和划船舞,这都属劳动的娱乐化形式。比如秧歌舞,南方水稻种植区有一种劳动叫做挪田,这项劳动就是两手叉腰,或扶一手杖,脚绕秧苗一周,将杂草苔藓挪到一起,再踩入泥中。经常一块田里,小两口这么面对面,双手叉腰,头戴竹笠,以秧苗为圆心双脚轮换做圆周划弧,同进同退……那样子蛮好看,而这种劳动只要搬到舞台上就行。蚂蚁的舞蹈家联想,我不是正经观察蚂蚁跳舞得到。在赣南的山冈上,那种红壤土地上生长的巨大的黑蚁子,我觉得它们有时候在竹笋上面,或者在芋头的叶子上面,就是优美或疯狂的舞蹈家,惟多少嫌它们的爪子略多,总之不及水虱那样优雅及轻盈。但是,蚂蚁的舞蹈家的形似则无人能敌,因为欧洲十八世纪的仕女图及舞蹈家,都是穿着那样一条用钢丝绷圆了的阔大裙子,腰又是细的,上身衣着一点点短,这活像一只蚂蚁,蚂蚁才像那穿大裙子的舞蹈家。所以,我觉得蚂蚁至少与舞蹈有关联。由此,每当我看欧洲人跳舞,我就会联想到蚂蚁跳舞。

        平常的人,很难在显微条件下观看蚂蚁,因此也就不大清楚蚂蚁的身体,像我那样,总把蚂蚁的触角当成手,这很要不得。当然,选择鼎突多刺蚁(别名:拟黑多刺蚁)比较正确,这种蚂蚁为中国卫生部唯一认定可以食用和药用的蚁种。比如说,有一天中国的肉店也上蚂蚁肉了,那它就是鼎突多刺蚁的肉。蚂蚁肉,非常香呢。

        鼎突多刺蚁,属膜翅目,蚁科。在中国的广大土地上,自然分布在广东、广西、贵州、浙江、福建、江西等长江以南的广大地区,在国外主要分布于缅甸。

        鼎突多刺蚁属于全变态昆虫,一生中经历卵、幼虫、蛹和成虫四个时期,成虫也有多型存在,分为雌蚁(蚁后)、雄蚁(蚁王)和工蚁三种个体,一些蚁类还有兵蚁。鼎突多刺蚁初产的卵为粉红色,椭圆形,随着时间推移,卵体渐渐变长,颜色也变成乳白色,经常表现为数十粒蚁卵聚集成疏松的球状体。蚂蚁生活的适宜温度:20℃~35℃;极佳温度:25℃~32℃;通常蚂蚁在零下3℃时,7天里会全部死亡;零下1℃时,9天全部死亡;1℃时14天全部死亡;4℃时19天全部死亡;8℃时,34天90%以上死亡;10℃时经45天80%死亡;13℃开始活动;25℃时才产卵;40℃~41℃时经2天95%死亡;35℃~37℃连续60天未死亡。光照低于5勒克司时,蚂蚁开始归巢休息。从卵长到成蚁,需要30~60天。每巢有雄蚁1~9只,蚁后1~10只,一般有工蚁500~5000只,数量多到一定程度即自行分家立业。蚁后的寿命25~30个月,雄蚁26~67天,工蚁3~4个月。

        鼎突多刺蚁的初孵幼虫体长1.0~1.2毫米,宽0.8毫米左右,长椭圆形,以后虫体逐渐发育成长圆锥形,体壁透明,显微条件下可以看见细长的黑色消化道。其体前端尖细,弯曲成钩状,体壁上有刚毛,老熟幼虫长7~10毫米,宽2.0~2.5毫米。与卵类同,前期幼虫常数十个聚集在一起团成疏松的球状体,以后随虫体长大而逐渐分开。

        幼虫成熟了,还不是蚂蚁,我小时候不知道,小时候我以为蚂蚁蛋一孵出来就是地上跑的蚂蚁,谁知道它还那么复杂,蚂蚁蛋孵出来居然不是蚂蚁,这很成问题。幼虫成熟时,它要吐丝结茧,然后再化蛹。鼎突多刺蚁的茧棕黄色,椭圆形,长6~8毫米,其中雌蚁的茧最大,雄蚁和工蚁的茧则小一些。蚂蚁蛹为裸蛹,体长5~6毫米,宽2毫米,复眼红色,前期体乳白色,后期体逐渐变深呈黑色。

        鼎突多刺蚁成虫身体黑色,有光泽,密被古铜金黄色刚毛,具体的体型要分三类。一是工蚁,其为雌性,无翅,身体粗壮,胸部相对较小,体长5.5~6.5毫米。其头短而阔,具有细的皱纹,两颊凸出,唇基中央具脊突,前缘凸出,复眼圆形,触角膝形,12节,下颚领6节,下唇须4节,胸部圆而凸起,前胸刺向前外方下弯,并胸腹节刺无钩,足则细长,胫节内方具1列短刺。柄腹的结节高,前面平截,后面凸出,左右侧角各具1根刺,随腹部体形而弯曲,两刺间中央具有钝齿3个,一前一后成鼎足状排列(鼎突多刺蚁根据这个生理特征而取的名字)。腹部第一节较第二节为长。二是雌蚁,体粗壮,胸部特别的发达,长7.5~8.5毫米。触角13节,前胸背板,并有腹节及柄腹结节各有1对刺状突起,但不如工蚁那么明显突出。初羽化时,具有2对翅膀,交尾后翅膀脱落。三是雄蚁,体较纤细,胸部发达,长6~7毫米,触角14节,前胸背板无刺状物,并胸腹节背面刺状物不明显,柄腹结节背面1对刺状物较明显,具有2对翅膀,交尾也不脱落。

        鼎突多刺蚁真的好像舞蹈家,那些穿黑色裙子的欧洲舞蹈家,我刚到湖北的时候,小伙伴们传说它的屁股里面装的是酱油,这个想法非常奇特,我一直怀疑人们是如何打开它的屁股哗哗地取出那些酱油的。因此,当他们抓到蚂蚁吃它屁股里面的酱油时,我不吃,因为我以前也没有吃过酱油,以前我吃豆豉,奇巧的是,蚂蚁的屁股又蛮像豆豉。这种蚂蚁,喜欢在田野里生活,我印象中,有个贵州作家叫何士光,他的获奖小说《种包谷的老人》里面,就写了干旱的包谷地里的蚂蚁,蚂蚁把包谷叶子当做桥梁爬来爬去,最后爬到包谷地的裂缝里去了。这位贵州作家写了很多小说,我都十分喜欢,所有的细节我都忘却了,只有蚂蚁的细节我还记忆如初,很奇怪的一件事情。

        



        除了用沸水给蚂蚁洗澡这样残忍的手段,还有一种折腾蚂蚁的法子。我长大成人以后,总听见人说要用蚂蚁啃骨头的精神怎么怎么的,意思一定要下苦工夫。我小时候跟叔叔长大,我叔叔能用两个手打算盘,他真正动脑筋,所以我觉得蚂蚁啃骨头成不了事。关键的是,我并不佩服蚂蚁啃骨头,我特别的佩服蚂蚁抬骨头的精神。

        蚂蚁这种动物,见什么都往家里搬,特别像浩然小说《金光大道》里面自私的上中农,往家里搬呀搬,永无休止!遇到大的物件,一个蚂蚁搬不动,就两个蚂蚁搬,两个蚂蚁搬不动,就多个蚂蚁搬,一直到无以计数或整窝的蚂蚁倾巢而出来搬。

        搬骨头就是这样,一块鸡的腿骨,在小蚂蚁眼里就是巨物,它们会集结成黑鸦鸦的大群蚂蚁来搬。这种团结一致,奋发图强,好东西搬回家的蚂蚁精神令我惊叹。所以,我有时候就把吃过的鸡腿骨头放到远离蚂蚁窝但又够得着的地方,让这些闲着无事的蚂蚁好去搬骨头,有活儿干。待它们搬了两三尺远,又给拿回原处去搁着,我见蚂蚁一点也不生气,它们照旧乐此不疲地搬呀搬呀,我感觉它们还喊着蚂蚁号子。

        但是,人毕竟没有耐心守着蚂蚁,待下次想起来蚂蚁的那个骨头怎么了,去一看,就发现蚂蚁们把它搬到家了,只是进不去家,搁在家门口,为了保护好骨头,蚂蚁开始搬运砂土把骨头埋起来。真让人感动呀,埋起这块骨头,以便细细地吃。有时候遇到大的骨头,就是说,这一个蚂蚁家族的人马全部出动都搬不动的骨头,比如猪的后腿骨,蚂蚁会就地搬砂土来将它埋起,如果上面的肉多,蚂蚁甚至会暂时把家都迁到这里来。

        让蚂蚁做无用工,反复地搬骨头也能够获得一些乐趣,实际生活中的人,都很无聊,因为无所事事,逗蚂蚁玩也非常有乐趣,比逗黄蜂玩好,因为逗黄蜂我的头上多次被螯起大大的肉包。有一段时间我特别喜欢玩一种游戏,就是去抓一种黑色的大蜻蜓,我们把它叫做老虎蜻蜓。这种蜻蜓它本身吃虫子,偶尔遇到大黑蚂蚁,它也会毫不客气地把大黑蚂蚁咬起来吃掉。蜻蜓吃东西非常有趣,它会用爪子把东西拨动转起来吃。当然,捕到蚂蚁、苍蝇之类的家伙,它就先把对方的头先啃掉,搞误会了的以为它跟猎物接吻呢。抓住老虎蜻蜓,活的仰身放地上,用两块石头将它的翅膀压住,尾巴也压住,一会儿就引来无数的小蚂蚁,蚂蚁咬住蜻蜓搬呀搬呀,当然搬不动。蜻蜓被蚂蚁咬得疼痛难耐,却又动弹不得,心里有多么愤怒!

        等到蜻蜓身上趴满了蚂蚁,大约那蚂蚁倾巢而出了,这时候该这些小小的贪吃分子倒霉了,突然地把压住蜻蜓的石头撤去,已经被咬得怒火万丈的蜻蜓发现获得了活的机会,它用尽生命中的力量奋力冲天一飞,直见它直冲云霄,而它身上的那些蚂蚁纷纷地从蜻蜓的身上掉下来。当然,我只看得到掉在近处的蚂蚁,老虎蜻蜓飞高飞远抖落下的蚂蚁,我不知道它们掉到哪里了,它们找得到家么?这个问题不大好想清楚,我以前想过,我想它们也可能加入别的蚂蚁的队伍了吧?

        我的这种玩法,被我叔叔看见了,他多少露出不屑的神色,我叔叔对待昆虫特有办法。比如,他曾让我把两只老虎蜻蜓的尾巴用一根两尺长的线绑起来,这样一只蜻蜓往东飞,一只蜻蜓往西飞,扯在半空中谁也飞不走。耗上一时半刻,两只蜻蜓才会大彻大悟,掉转头朝同一个方向飞去。但我相信,它们只要一飞到树上,保证后面的线会把它们挂住。这也不算最精彩的玩法,最精彩的玩法,我叔叔会徒手捉苍蝇,他抬手顺着长凳子一挥,合掌就抓住一只苍蝇。抓到了苍蝇,要保持它活,不能伤着了它,这很重要。于是,取一根竹签,一端插上苍蝇的屁股,一端插在凳子缝上,然后取来一根一寸长的灯芯草给苍蝇拿着,这灯芯草奇轻无比,天然长成的,却如现在的发泡塑料,苍蝇抓过它就当棍耍起来,一时间把灯芯草舞得飞旋,比孙猴子舞得快上十倍不止。这个节目神奇无比,所以只要我叔叔答应我玩苍蝇舞灯芯草,叫我去干什么我都乐颠颠去做。我记得那时候,我叔叔做了一个观音土的泥炉子,买了一只鼎罐,我叔叔相信用观音土的泥炉子、铁鼎罐,烧板炭煨的排骨汤最有营养价值。故此,他最乐于让我给炉子扇风,烧板炭要一直扇风,有时我一整天都卖力扇炉子。当然,我也要喝汤,但苍蝇舞灯芯草这个节目确实非常漂亮,当了宣传干事后,我有一次专门到医院的中药房去弄到了灯芯草,不用灯芯草点灯,它仍是一味中药。弄来了灯芯草,专门抓来苍蝇,让苍蝇舞灯芯草来,感觉不如从前那么刺激,却仍有味道。

        我叔叔不屑,他觉得我仍放飞了蚂蚁,他好像天生对蚂蚁不感兴趣,他看水沟边上的蚂蚁时,喜欢使劲地皱眉头,我不喜欢看人皱眉头,尤其额上有抬头纹的人皱眉头,有点恐怖。他见我又压住了一只老虎蜻蜓,黑鸦鸦的蚂蚁爬在蜻蜓之上,我要放飞蜻蜓,我叔叔说等一下,他转身进屋去,取出打猎时装硝用的牛角,再取出硝升子量了两升子黑硝,那是可以非常响的一铳硝呢,我都有些心痛,它足以打下一只大斑鸠!我叔叔将硝抖散在老虎蜻蜓周围,然后,又取出一支香,点燃,将火头伸到老虎蜻蜓羽下的黑硝上……轰的一团烈火升起,一缕硝烟,那蜻蜓和蚂蚁呆过的地上,只有一丁点蜻蜓的灰了,那些蚂蚁简直是挥发了,连灰也看不到。哦,这样的玩法呀,我可是不敢玩,因为我没有足够的硝,有一次我剥了约有20根火柴头的硝,用它去烧蚂蚁,但显然没有两牛角升的硝烧得猛,我相信那足足有五钱硝!

        但是,到了湖北以后,家门口却是没有那么多的蚂蚁了,当然这跟工厂有更多的化学品有直接的关系,比如居委会经常发六六六粉,让除四害什么的,蚂蚁可不喜欢那种很呛人的六六六粉,我也不喜欢,但老师却总将它做例子,科学家精神了不得呀,那六六六粉经过六百六十六次试验才成功呢。可是那个时候,老师的话我不爱听,因为课本上,还有一个叫做鲁班的青年,他上山抓住芒蒿往上爬,却被叶子割了手,于是鲁班因此发明了锯,这才是叫人佩服的呢,鲁班聪明。

        因为六六六粉的缘故,蚂蚁确实少多了,我只有在抓八哥的季节到田野里去看大黑蚂蚁,小伙伴照例要抓住大黑蚂蚁咬它的屁股吃蚂蚁酱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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