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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疾速追杀4》完整版2、谜团

2、谜团

        来自乔治敦的信发出后不过几分钟就抵达了罗马教廷的办公室,那里和任何官僚部门一样,夜班职员(情报机构称之为值班员)只是把信丢在该去的桌子上,就回身继续研究阿奎那的形而上学哲学论文,准备着应付考试。一位名叫赫尔曼·朔诺的耶稣会年轻牧师——他是耶稣会的总教长弗朗西斯科·阿尔卡尔德神父的私人秘书——第二天清晨七点钟准时上班,开始给昨晚的信函分门别类。来自美国的传真是从上面数第三封,当场就让年轻的牧师停止了其他工作。密码传译是他常规工作的一部分,但也并非天天都有加密传真。邮件顶端的密码前缀表明了写信人的身份以及信件的优先级别。朔诺神父迅速浏览了一下其他邮件,而后直接开始工作。

        传译步骤与赖利神父的工作过程恰好反过来,区别只在于朔诺神父的打字技术非常出色。他用一架光学扫描仪将文本扫描进个人电脑,而后开启解码程序。传真拷贝上有些不规范的地方变成了某些乱码,不过这些都容易修复,而后清样——当然还是用古希腊语写的——从喷墨打印机里滑了出来。赖利吃力地用了三个小时,而他恰恰相反,只用了区区二十分钟。年轻牧师为自己和上司各泡了一杯咖啡,而后一边喝着今天的第二杯,一边阅读着来信。真是个神奇的构想,朔诺神父回味着。

        尊敬的弗朗西斯科·阿尔卡尔德神父虽然上了年纪,精力却超乎寻常地充沛。他现年六十六岁,网球打得相当不错,人人都知道他曾经与教皇一起滑雪。他身材颀长而结实,身高六英尺四英寸,浓密的褐色长发修剪得齐刷刷地覆盖在深陷、严肃的双眼上方。阿尔卡尔德是个智慧超群的大师,这一点证据确凿。他精善十一种语言,若非做了牧师,他本可以成为欧洲最出色的中世纪历史专家。然而他首先是一位牧师,牧师的行政职责和他本人渴望教书育人、行使神职的愿望相矛盾。再过几年,他将离开这个掌握着罗马天主教至高至强的权威的总教长职位,重新为自己谋一个大学教席,启蒙年轻人的思想,离开校园在一个小型工人阶层教区里举行弥撒,在那里他可以全心全意地关心百姓所需。他认为那才是乱糟糟地堆砌着众多祝福的一生之中最后的福祉。他并非是完美先生,傲慢总是和智慧紧紧相随,他得经常和傲慢作斗争,努力培养对于他的天职而言必不可少的谦逊态度,只是未必一向见效。算了,完美境界是永远达不到的目标,想想其中的幽默感他笑了。

        “赫尔曼,早上好啊!”他派头十足地穿过大门说。

        “早安,”这位德裔牧师应道,而后转用希腊语,“早晨发生了一点有趣的事。”

        听到这个消息,他那浓密的眉毛骤然抽动了一下,脑袋晃动着直奔里屋而去。朔诺端着咖啡跟了进来。

        “网球场已经预定在四点钟,”朔诺一边往上司杯子里倒咖啡,一边说。

        “那么你就又可以让我丢人现眼了?”有时候他们总是开玩笑,说朔诺可以转为专业球员,然后把获胜的奖金奉献给教会,尽管耶稣会的成员都得遵守守贫的誓言。“那么,发来的是什么消息?”

        “是蒂莫西·赖利从华盛顿发来的,”朔诺把信递过来。

        阿尔卡尔德戴上读书用的眼镜,慢慢读起来。咖啡放在那里他一点都没动,看完之后他又重读了一遍。阿尔卡尔德把学问当作生命,没有经过深思熟虑他鲜少开口。

        “非常出色。以前我就听说过瑞安这家伙……他是在情报部门工作吗?”

        “美国中央情报局的副局长。我们培养过他。他在波士顿大学和乔治敦大学上过学。他是美国政府官员,不过在情报领域已经参与过几次行动。我们并不了解所有的细节,但是照情况看来毫无疏漏。我们给他建立了一份小型档案。赖利神父对瑞安博士评价非常高。”

        “我看出来了。”阿尔卡尔德思考了片刻,他已经和赖利做了三十年朋友。“他认为这个提议可能很诚恳。你看呢,朔诺?”

        “有这个可能,这是天赐良机。”他说这番话时丝毫没有讽刺的意味。

        “我猜他还没有接到最后指令,但是不久就会接到了。至于他的性格呢?”朔诺耸耸肩。“还不算完美。”

        “我们谁又不是这样呢?”阿尔卡尔德紧盯着墙壁说。

        “是的,神父。”

        “我今天有什么日程安排?”朔诺跑过去从存储器里把日程表调了出来。“好极了……给德安东尼奥红衣大主教打电话,告诉他我有重要的事。尽你所能把日程表随便改动一下。这件事必须立即处理。给蒂莫西打个电话,感谢他送来的信息,告诉他我正在处理这件事。”

        五点半瑞安睡眼惺忪地从梦中醒来,阳光呈现出鲜艳的橘红色,照耀着距离马里兰州东部海岸十英里远的树林。他头脑中想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拉上遮阳帘。卡茜今天不必去霍普金斯,只是他在走向浴室的半路上才想起来她为什么不必去。第二件事就是吃了两片强力止痛片。昨夜他酒喝得太多,他回想起来那是一连喝了三天呐。可又有什么办法呢?入睡越来越困难,工作时间越来越长,身体也疲惫——

        “真要命!”他看着镜子里自己的样子骂道,外表糟糕极了。他轻手轻脚走进厨房,想喝杯咖啡,喝完咖啡以后气就会顺得多了。酒瓶依旧端放在厨房的工作台上,一见酒瓶他就反胃。一瓶半,他回想起来,不是两瓶。他没有喝光两瓶酒,情况原来还没有那么糟糕。瑞安啪的一声打开咖啡机,然后走向车库,爬上他的旅行车,开着到门口取报纸。不久前他还是步行出去取报纸呢,不过,那又有什么关系?他自言自语道,没穿好衣服应该是条理由吧。汽车上的收音机锁定在全新闻频道,正好在播送体育新闻。奥里奥勒斯队又输球了。真该死,他本来应当带小杰克去看球赛的。在上一次错过了小型联赛的最后一场之后,他曾经许过愿要带他去看场比赛。他扪心自问什么时候才能去呢,难道要等到明年四月吗?真是该死!

        实际上,整个赛季还在进行,学校还没放假,他得适应这些情况。瑞安把《邮报》丢在车座上,把车开回屋旁。咖啡已经好了,这是今天第一桩顺心的事。瑞安给自己倒了一大杯咖啡,决定不吃早点。又一次不吃早点,这个习惯不好,他的大脑中有一块地方在提醒他。胃已经糟糕透了,不吃点什么就直接喝两大杯咖啡对胃有害无益。他强迫自己集中精神看报纸,好扼杀这个声音。

        外行人通常不太知道,情报部门常常依赖新闻媒体来获取情报,其中一部分情报就是这么得来的。情报部门和新闻界的工作性质有许多共同点,只不过情报部门没有相关的智囊市场。说得更清楚些,瑞安自忖道,那些报界人士根本没有付钱给提供信息的人。他们往往是因为良知和愤怒才脱口而出泄露了那些机密情报,而那就成了最有价值的情报,任何一位情报人员都会这样告诉你的。愤怒或者道义这样的情绪最能让一个人泄露各种各样有刺激性的新闻。最后,虽然传媒界充斥着懒惰的家伙,但还是有些能人受到高薪的吸引来到新闻界工作。瑞安也已学会了如何选择报里消息细细地阅读,他也会很注意消息的日期。身为中央情报局副局长,他深知属下哪个部门的领导强悍有力,哪位孱弱无能。例如,《邮报》给他提供的有关德国的信息就比德国处提供的情况还要出色。中东地区仍然一片静悄悄,伊拉克问题终于稳定下来了,当地的新格局终于渐渐成型了。如果我们现在给以色列方面做点工作的话……他自忖道,让那个地区的局势平静下来就太妙了。瑞安坚信这件事还是做得到的。早在他出生以前就已开始的东西方对峙现在已成为历史,当初谁会相信情况是这样呢?瑞安看也没看就又在杯子里倒了一杯咖啡,这手能耐即便在他宿醉之后也能做到。短短数年之间东西方的关系就有了这么大的变化——事实上,比他在情报局里度过的时间还要短。真是的,那时候谁肯相信呢?

        现在回想起来,这些变化真令人惊奇,瑞安真想知道什么时候人们会写书记述这件事。至少得几代以后了。下星期有位克格勃代表要来兰利,请教关于议会监督的经验。瑞安已经表示反对他来——而且他此行必须作为最高机密对待——因为还有俄国人在为情报局工作,如果他们知道克格勃和中央情报局已经准备就某些问题进行官方接触的话,肯定会吓死的(瑞安心里也承认,对那些受雇于克格勃的美国人来说……情况恐怕也是一样)。来访的是老朋友谢尔盖·戈洛夫科。朋友,瑞安哼了一声,把报纸翻到运动版。晨报的毛病是从来不刊登昨夜进行的球赛结果……

        杰克返回浴室的时候优雅多了。他现在已完全清醒,虽说看了世界时事之后他的胃更加不舒服了。两片抗酸剂缓解了胃的不适。而止痛片也开始起作用了。上班的时候他得再吃两片巩固药效。还不到六点一刻,他已经梳洗完毕,刮了胡须,穿戴整齐了。出门的时候他顺路亲了亲仍在熟睡的妻子——对方迷迷糊糊地“哼哼”着应了一声——打开房门,刚好看到车子正在车道上泊着呢。司机必须比瑞安早起才能及时赶到,这让他感到有点烦恼,而想到是谁为他开车就让他的烦恼更沉重了一点。

        “早晨好,博士,”约翰·克拉克笑着说。瑞安顺身坐进前排车座。前排放腿的空间比较宽敞,而且他认为如果坐在后排肯定让司机感到耻辱。

        “嗨,约翰!”杰克答道。

        昨夜又喝醉了吧,啊,博士?克拉克想。你真是傻。一见中央情报局副局长腰间的皮带束得挺紧的,他又想:你这么聪明的人,怎么也干出这么蠢的事来?慢跑也没跑吧,是不是?看来,他必须懂得——克拉克自己已经明白这个道理了——熬夜宿醉都是愚蠢的小孩子把戏。约翰·克拉克早在瑞安这个年纪以前就转变为具有健康美德的优秀楷模了。他估计健康的生活方式至少有一次挽救过他的生命。

        “夜里睡得还好吗?”克拉克边问边把车开出车道。

        “挺棒的,”瑞安拎起公文递送箱拨转密码,直等到灯闪烁出绿色的光,他才打开箱子。克拉克说的没错,没有多少值得看的东西。奔向华盛顿的路上,不足半程时间他就已经读完了所有文件,还记了几条笔记。

        “今晚去看望卡罗尔和孩子吗?”途径马里兰三号公路时,克拉克问。

        “对,今天晚上,是吧?”

        “没错。”

        那是每周一次的常规安排。卡罗尔·齐默尔是空军中士巴克·齐默尔的老挝遗孀,瑞安答应在巴克过世后照顾他的家人。知道这件事的人为数不多——至于巴克是在执行哪项任务时牺牲的,知情者就更少了——但是瑞安这样做能给自己不少安慰。卡罗尔如今在华盛顿和安纳波利斯之间开了一家“7-11”便利店。加上丈夫的抚恤金,还有瑞安为他们创建的教育信任基金,所有这些给全家带来了一份稳定而丰厚的收入,可以确保八个孩子到了该上大学的年纪都能修完学士学位——长子已经完成了学业。八个孩子都完成学业恐怕还要很久以后,年纪最幼的那个还裹着尿布呢。

        “那些流氓后来又去过吗?”杰克问。

        克拉克转过头,咧嘴一笑。卡罗尔接手生意后的几个月内,有几个当地流氓总是在店面附近出没。他们反对老挝女人和她那些混血孩子在半乡村地带做买卖。后来她不得不将情况告诉克拉克,后者警告了这些流氓,但是没起作用,或许他们错把他当作下了班路过的警官,用不着太认真对待。约翰和一位说西班牙语的朋友已经把事情摆平了,而且流氓头子痊愈出院之后,这群家伙再也不敢接近这个地方了。当地警察非常善解人意,小店的营业额也急速上升了百分之二十。我真想知道那个家伙是怎么爬着回去的?克拉克带着一副若有所思的微笑猜想着。说不定他会因此而改邪归正了呢……

        “孩子们怎么样了?”

        “要知道,想想家里有个大学生还是挺难习惯的,博士。对桑迪来说也有点难……博士?”

        “什么事,约翰?”

        “原谅我这么说,可是你看上去有点不对劲,你需要休息一阵子。”

        “卡茜就是那么说的,”杰克突然想到,应当提醒克拉克别多管闲事,可是你不能跟克拉克这样的人说这种话,而且他毕竟是朋友。此外,他说的并没有错。

        “博士总是正确的,”约翰指出。

        “我明白,只是在办公室里稍微——稍微有点紧张。出现了某些情况,而且——”

        “锻炼身体能让酗酒见鬼去,兄弟。你是我认识的人里面最聪明的一个。做事要明智一点,这是我最后的忠告。”克拉克耸耸肩,把心力重新投入到清晨的道路交通上来。

        “要知道,约翰,如果你当初决心做个医生,给人家治病肯定药到病除,”杰克吃吃地笑答道。

        “怎么说?”

        “就以你那种周到细致的态度,人们吓得岂敢不照你说的做。”

        “就我所知的人里面以我的脾气最平和了,”克拉克不服道。

        “没错,没有谁能活着看到你发狂的样子。还未等到你有些愠怒,他们便已报销了。”

        这就是克拉克成为瑞安司机的缘故。在杰克的策划之下,把他从行动指挥部调出来,成为一名安全保卫官。中央情报局局长卡伯特将这支外勤部队削减了二十名,而但凡像克拉克这样的半军事人才都已率先上了裁减名单。克拉克的专业知识实在是弥足珍贵,不能轻易丧失这样的人才,在南希·卡明斯和另一个在政府机关工作的朋友帮助下,瑞安歪曲了两条规定,还回避了第三条规定才把他弄了过来。此外,待在克拉克身边让杰克觉得很有安全感,而且他也能训练新安全警卫官。他的开车技术相当出色,像平时一样他准时把瑞安载到了局里的地下停车场。

        别克滑进了车位,瑞安拨弄着钥匙走出来。开启主管人员专用电梯的钥匙是最后一把,两分钟后他就到了七楼,由走廊走向自己的办公室。中央情报局副局长的办公室毗邻着一间狭长的局长套房,局长还没上班。这个狭小的房间对于首屈一指的国家情报组织第二号人物来说实在韬晦得惊人,俯瞰下去是来宾停车场,停车场外是浓茂的松林,树木将特工居住区和乔治·华盛顿公园路以及远处的波托马克河隔离开来。瑞安从前担任(情报处)副处长时的秘书南希·卡明斯跟着他任了新职。克拉克坐在办公室自己的座位上,检查着职权范围内的急件,准备参加早晨的安全警卫会议——他们关注的是哪个恐怖集团此时此刻会有什么动作。从来没有人当真要谋害中情局副局长,但从规章制度上说,历史并不是他们要关心的,他们要关心的是未来。对于未来局势的预测,中央情报局的成绩也不算很乐观。

        瑞安发现桌子上整整齐齐地堆着材料,这些材料都是关于敏感问题的,不能放在汽车的急件箱里,于是他开始为早晨的部门首脑会议做准备,他将与中央情报局局长共同主持这个会议。办公室里有一个滴式咖啡机。咖啡机旁放着一只干干净净、从没有人用过的大杯子,那是属于将他介绍进局里的詹姆斯·格里尔海军中将的。南希精心照管着杯子,瑞安每天在兰利开始工作时都难免要回忆起已经过世的老上司。他双手搓了搓脸和眼睛,开始工作了。今天世界又会发生什么新鲜有趣的事情呢?

        他和多数从事伐木职业的人一样,身材魁梧,体力强壮。他身高六英尺四英寸,体重两百二十磅,曾在全美高中橄榄球赛中打过防守位置,他没有上大学,而是参加了海军陆战队——他想自己原本可以得到俄克拉何马大学或者匹兹堡大学的奖学金,但是他决定不接受。他还明白自己永远也不希望离开俄勒冈。得一个学士学位就非得离开不可。或许他也可以加入职业球队,而后——穿上西装,坐坐办公室?不。他从幼年时起就热爱户外生活。再说他现在的薪水不低,所以就在这座友善的小镇上安了家,过着粗犷而健康的生活。在公司里,他是一流的伐木高手,公司总让他干最难的活。

        他猛地拉了一下巨大的双人链锯,助手接受到无声的指令,在对面从地上拾起链锯的另一头。树根上已经用一柄双刃斧砍出了“V”形的槽口。他们缓慢而小心地把链锯放进去。伐木工一只眼睛留神看链锯,另一只眼睛留意着树。要干好这项工作还真是需要过硬的技术。伐木时一英寸木料都不会浪费,这就是他的荣誉。他不喜欢山下木材厂里的那些家伙,他们一点都不在乎,虽说这些木材不会送到锯木厂去。锯出第一个缺口之后他们又拉动起链锯,开始一鼓作气锯另一头的缺口。这一次用了四分钟。此时伐木工全神贯注。他感到脸上突然吹来一阵风,就停下手好判断这是不是自己期待的风向。一棵树无论多么高大,在强风的掌中都是件玩物——尤其是当切口已将近一半深浅……

        现在树梢在摇摆……时机差不多了。他把锯向后撤了一下,冲自己的助手一挥手。注意我的眼睛,注意我的手!那孩子严肃地点点头。再锯一英尺就够了,伐木工人心里明白。两人动作放慢下来锯完这一英尺。这样使用链锯手法不对,会缩短其使用寿命,但这部分工作很危险。保安人员正在监控风向,而……就在这时候!

        伐木工人把锯撤出来,丢在地上,助手看到暗示,也随着退后了十码,两人关注着树干的底部,如果这时根部移动那就有危险了。

        可是没有。就如以往一样,大树慢慢地斜了过来,这是谢拉俱乐部喜欢拍摄的镜头,伐木工知道这是为什么。那么慢吞吞,慢得令人难以忍受,仿佛树木自己知道死之将至,好像正在挣扎着不想死,树干断裂的音仿佛是绝望的呻吟。算了,他想,这确实像那么回事,然而它只不过是棵该死的树罢了。锯口在他的注视下渐渐扩大,大树轰然倒下。这时树顶摇动得非常快,但危险性也减到了最低,他继续监视的就是这个。当树干歪过四十五度角的时候,木材彻底断裂了。而后树体反弹了一下,弹离树桩四英尺远,仿佛人在临终前喉咙里发出的呼噜声。接着便是树顶枝叶在空气中挥舞发出的巨大的“咻咻”声。他一下子就猜想出树顶倒落的速度有多么迅速。或许是音速吧?不,没有那么快……而后是——“轰”的一声!当树木倒在湿润的地面上时,这棵树确实弹跳起来,只是动作很轻缓,而后它就静止不动了。现在它成了木材。这情景总是稍微有点伤感,它本是棵不错的树。

        接下来,日本官员走过来,伐木工看到他好生惊讶。日本人摸了摸树,喃喃地低语了几句,肯定是在祈祷。这让伐木工很惊异,好像只有印第安人才会做出这样的举动——真有趣,伐木工想。他可不知道日本神道教信仰万物有灵论,这一点和那些美国当地人的信仰有许多相似处。和树的神灵交谈吗?哈哈。然后他向伐木工走过来。

        “你技术不错啊,”小个子日本人优雅而礼貌地鞠了一躬说。

        “谢谢夸奖,先生,”伐木工点点头。这是他见过的第一个日本人。态度似乎足够和蔼。还向树木祷告……很有风度嘛,伐木工沉思道。

        “砍伐这么壮观的树木真是很遗憾。”

        “对啊,我猜也是。你确实要把它放在礼拜堂里,是吗?”

        “噢,是啊。我们再也没有这样的树木了,我们需要四根梁木。每根二十米长。我希望这棵树可以裁出四根木料,”那人回顾倒伏在地的巨木说。“梁木必须从同一棵树上出木料,这是建筑庙宇的传统。”

        “应该可以,”伐木工判断说。“那座庙有多少年头了?”

        “一千两百年了。旧梁木在两年前的地震中损坏了,必须赶紧替换。运气不错,这些梁木也能挺得住这么多年头。希望能行,这棵树相当不错。”

        在日本官员的监督下,伐倒的树木裁成了尺寸方便处理的几段——这些木料不是太好处理。不得不聚集好几架特种仪器才能把这棵大家伙运送出去,乔治亚-太平洋公司要的运送费可是一大笔钱。不过这不是问题。那个日本人已经选中了这棵树,眼睛眨都不眨一下就付了账。这位代表甚至因为没要乔-太公司的木料厂加工这棵树而道歉。他缓慢而清晰地解释说,这是宗教用的东西,决没有辱没美国工人的意思。乔-太公司的高级执行官点点头。他认为这没什么,现在树已经是日本人的了。他们给树木进行一下风干处理,然后再把它装载到一艘悬挂着美国国旗的木材运输船上,开始了它的横跨太平洋之旅,到那里再根据木材的特殊新用项,因循着宗教仪式精细加工这棵树——而且是手工操作,乔-太公司的人听了大吃一惊。其实这棵树永远到不了日本,这一点没人知道。

        默里想,一名执法官员居然成了解决麻烦的能手,真是好生难堪。当然了,当他仰靠在皮椅上的时候,可以感觉到十毫米口径的史密斯-威森型自动手枪夹住了他的腰带。本该把它丢在书桌的抽屉里,可是他喜欢摸着这家伙的感觉。他的职业生涯里多数时间用左轮手枪,但是很快就喜欢上了火力密集的史密斯型手枪。比尔也理解。在近来的印象中,联邦调查局局长首次成为在街头开展工作、逮捕坏蛋的职业警察。事实上,默里和比尔·肖开始工作时专业分工一模一样。比尔更擅长行政方面,但谁也不会把他错当成待在总部里的小人物。有一次,肖在机动部队赶到之前盯住了两名抢劫银行的持枪歹徒,这才第一次获得高层的关注。当然,他根本没有怒气冲冲地开枪——联邦调查局的特工们只有微不足道的一小部分人会这样做——而是让那两个暴徒相信,他能撂倒他们两个。他绅士般的儒雅中显示着钢铁般的意志、机灵和聪明。这就是丹·默里情愿成为肖的私人助手,当他的副局长,替他解决问题的原因了。

        “我们究竟该怎么处理这家伙?”肖带着一丝厌恶问。

        默里刚刚写完“勇士团案”的报告,他小口啜着咖啡,耸了耸肩。

        “比尔,这个人处理贪污案有天分——他是我们有史以来最优秀的。可这一行他并不熟悉,也超出了他的能力范围。幸运的是,没有造成什么永久性损害。”默里说的没错。新闻界因为联邦调查局救了那位记者的命,对他们的报道惊人的友善。其实令人震惊的情况是,新闻界根本不知道记者不应该进那里面去。结果,他们对特工组长和解救人质小组感恩戴德,感谢当地的特工组长允许新闻报道组留在现场,感谢解救人质小组在情况危急关头挽救了两人的性命。联邦调查局因为一次形象逼真的大劫难而在公共关系中红运当头,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联邦调查局比其他政府部门更介意自己的公共关系,肖的问题是解雇特工组长沃尔特·霍斯金斯似乎不太好。默里继续力劝他:“他得了个教训。沃尔特并不愚蠢,比尔。”

        “去年逮捕州长算是妙笔了,是不是?”肖扮了个鬼脸。霍斯金斯处理政治腐败案件的时候还真是个天才。一位州长就因为他,至今还在联邦监狱里缅怀人生呢。那次是霍斯金斯第一次当特工组长时的表现。“你心里早有打算了吧,丹?”

        “丹佛的反走私行动中心,”默里眼睛里闪烁着淘气的光芒答道。“那是最棒的。他由一名小小的地区警官一跃成为一个重要专业分工当中负责腐败案件的头头。这是晋升,让他不再受治于人,还让他回到自己最擅长的工作上去——而且如果我们听到的有关丹佛的乱七八糟的事确实是真的,那么他有的是事情可以干了。可能有个参议员和众议员涉案——也许还不止这两个,是有关水资源项目,所涉的金额很大,比尔:好像有两千万落入了个人的腰包。”

        肖听了恭敬地吹了声口哨。“数目这么大的金额都落入一位参议员和一位众议员口袋里了?”

        “恐怕还有更多的人涉案呢。最近发生的是治理环境污染之类的腐败行为——政府内外都沾边了。我们手上的人还有谁比他更擅长把这一大团乱麻解开呢?沃尔特处理这类事鼻子可灵了。拔枪的时候难免伤到脚趾头,可他是一头好猎犬。”默里合上手头的文件夹。“不管怎么说,你都希望我替他找个去处,为他写份推荐书。要么把他派到丹佛去,要么就让他退休。迈克·德兰尼早就想调回来了——他的孩子今年秋天就要在乔治·华盛顿大学读书了,迈克也想在那所学院里教书。丹佛就留出了一个空缺。这事干净利落,当然决定还是由你自己来做,局长。”

        “谢谢,默里先生,”肖局长严肃地说。然后他的表情一变,绽出笑容。“还记得当初吗,那时我们要关心的事只是追踪银行抢劫犯?我讨厌这些行政事务!”

        “也许我们当时不应当逮捕这么多抢劫犯,”丹表示赞同。“那我们现在还在河边侦查菲里的案件,到晚上和队员们一起边喝啤酒边监视坏蛋。人们为什么非得祝愿成功?成功只不过把你的生活搅得一团糟。”

        “我们俩这样说话就像两个老傻瓜。”

        “我们本来就是老傻瓜,比尔,”默里指出。“不过至少我用不着带着一名特选护卫出门。”

        “你这个婊子养的!”肖笑得连咖啡都喷在了领带上。“噢,天呐,丹!”他笑得简直透不过气来。“瞧瞧你干的好事!”

        “连咖啡都拿不稳可不是好兆头啊,局长。”

        “出去!别等我一拳把你轰回街上。”

        “噢,不,求求你,别这样,除了这个怎么都行!”默里止住笑声,这会儿又认真了起来。“肯尼现在怎么样了?”

        “刚接到去‘缅因’号潜艇的调令。邦妮正在怀孕——十二月份生产。丹?”

        “我在,怎么啦,比尔?”

        “为霍斯金斯的事你的建议太好了。我需要简单的解决办法,谢谢了。”

        “不成问题,比尔。沃尔特会欣然接受的,真希望事情都那么好办就好了。”

        “你接手追查‘勇士团案’吗?”

        “费迪·瓦德在办这件案子。几个月我们就能把那群杂种一勺烩。”

        两人都明白那实在太好了,国内的恐怖组织已经所剩无几了。年底之前能把恐怖组织再消灭一个,那就是联邦调查局的重大胜利了。

        现在是达科他荒原上的黎明时分。马文·拉塞尔跪在一张野牛皮上,面向日出的方向。他穿着牛仔裤,赤裸着上身和双脚。他身材不高,可谁都不会误认为他没有力量。在他头一次、也是惟一一次入狱的时候——原因是入室盗窃——他学会了举重。最初只是当作一种业余爱好消磨多余的能量,后来他才明白监牢里的人惟一能赖以自卫的只有体力,再后来他终于和一名苏族勇士拉上了关系,凭借的就是这种特殊本领。他身高只有五英尺八英寸,却支撑着足足两百磅精练坚硬的肌肉。他上臂的粗细和某些人的大腿一样。他的腰部纤细得有如芭蕾舞女演员,双肩却宽阔得好比国家橄榄球队的后卫。马文·拉塞尔性情稍微有点疯狂,只是自己不知道罢了。

        生活没有给他和弟弟带来什么机会。父亲是个酒鬼,偶尔才肯干点活,但从不很认真,拿到钱就直奔离家最近的酒类零售店。马文的童年记忆充满苦涩:父亲几乎永远是一副醉醺醺的样子,他感到耻辱;而当父亲死一般醉倒在起居室里的时候,他母亲的所作所为就让他更加耻辱了。一家人从明尼苏达州回到印第安人保留地的时候,政府发放了救济食品。教师给他们送来了学校教育,但最终一事无成而彻底绝望了。他住的那个居民区是一片由政府兴建的、疏疏落落的简易公寓房,房子耸立在那里仿佛是席卷着牧场尘土、凝聚不散的云层里的幽灵。拉塞尔家的男孩连一只棒球手套都没有。除非离圣诞节只剩下一两周时间学校放假了,否则他们谁都决不会知道圣诞节到了。两兄弟在一个无人关照的苍白世界中长大,小小年纪就懂得要养活自己。

        最初,自己养活自己也是件好事,因为自力更生就是这些百姓生活的方式,但是所有的孩子都需要有人引导,可是拉塞尔家的父母没本事给孩子任何引导。两个男孩还没学会读书就先学会了开枪射猎。他们拿回家的正餐菜经常是带着点22口径枪洞的鸟兽。做饭的往往同样是他们两个。虽说在定居点里没人照顾的穷孩子不只是他们两个,但是毋庸置疑,他们的生活处在最底层,即便当地的孩子中有一些能摆脱他们的困境,对于他们两人来说,由赤贫飞跃到小康要跨越的鸿沟实在太宽阔了。从他们开始开车时起——远比法定年龄要早得多——他们就在清冷明亮的夜晚开上父亲丢弃的敞篷小货车,到一百多英里远的市镇去,那里或许能找到父母无法给他们的东西。令人惊诧的是,他们第一次被人逮住——是被另一个苏族人拿着猎枪逮住的——的时候,居然雄赳赳、气昂昂地承受了鞭刑,带着一身淤伤和教训被人送回家。他们汲取了这次教训。从那一刻起,他们就只抢劫白人了。

        不久之后,他们在一家乡村店铺里盗窃时当场被一位部落警官抓住了。他们真是倒霉,因为盗窃联邦财物的案件全都算是联邦级案件,更倒霉的是地区法院的新法官同情心过剩而悟性不足。这次失手如果得了个残酷教训也许能够改变他们的人生道路——也许不能——但是他们根本没有得到教训,法官只判了个缓刑,他们只需接受辅导,来辅导他俩的是位在威斯康星州立大学获得法律学位的非常严肃的年轻女士,在几个月的时间里,她向他们阐明,如果靠偷盗他人财物为生的话,他们就永远没有树立美好形象的一天。假如找到值得出力的事,他们就能获得更多个人自豪感。他们听了那次辅导后不禁自问:当初他们的老祖宗怎么会败在这些如此愚蠢的白人手里。于是他们懂得要更加谨慎地策划犯罪行动。

        但他们还是不够谨慎,因为辅导员无法给他们灌输研究生水平的专业知识,如果关进一所适当的监狱,拉塞尔家的孩子或许能获得这些法律知识。于是,一年后他们再次被捕,不过这次是在印第安人保留地之外被捕的,而且这一次他们发觉自己居然要被遣送去过上一年半的艰苦岁月,因为他们抢劫了一家枪店。

        狱中生活是他们一生中最恐怖的经历。他们已经习惯了西部天空一样旷远开阔的土地,可如今要在比联邦政府规定动物园里的一只獾法定居住的空间还要狭小的笼子里过上一年多,在牢外,他们曾自认为蛮横好战,可是进了牢房才知道自己远不及周围的人野蛮粗暴。他们在牢房里度过的第一夜,终于懂得了强奸并非只是针对妇女的罪行。他们需要自保,于是就投入到“美国印第安人运动”当时在牢里的成员的麾下。

        祖先的事他们从没多想过。或许他们在潜意识里感受到,他们这代印第安人不具备电视上看到的那些印第安人的素质,并为自己与电视上的祖先们不同而感到羞耻。他们也学会了偷偷嘲笑西部影片,当然这些片中的“印第安人”演员通常是白人或者墨西哥人,开口说的话只能反映好莱坞编剧的思维,这些人对西部的了解同他们对南极的了解差不多。他们总是对印第安人及其祖先进行曲解,影片里传达的信息给人留下了负面印象。“美国印第安人运动”组织使他们彻底改变了自己的观念,原来一切都是白人的错。这个组织的理念其实也是个大杂烩,其中有新潮的东部海岸人类学说、些许法国思想家让-雅克·卢梭的思想,还有约翰·福特西部片的影响。再加上一大堆被误解了的历史观念,拉塞尔兄弟渐渐明白,原来自己的祖先拥有高贵的血统,都曾经是与自然、与上帝和谐共处的最优秀的猎手和勇士。他们曾经像欧洲人一样祥和地生活——印第安方言里,“苏”这个词的意思是“蛇”,而冠以这个名称也并没有任何贬义——直到十八世纪最后十年,原住民才开始在大平原上被赶得颠沛流离,才爆发了凶残的征战。在白人入侵这块土地之前,他们的日子多么美好,他们曾经是自己土地的主人,他们追踪野牛、打猎、在日月星辰照耀下健康而满足地生活,偶尔在自己人中间进行英勇无畏的争斗——很像中世纪时期的比武格斗。哪怕俘虏经受的折磨都被解释成勇士们展示坚忍勇敢的大好机会,让残酷成性的杀人狂也不得不钦佩他们的勇气。

        人人都会追求精神上的高贵,而给了马文·拉塞尔第一个机会的居然是监狱里的重罪犯,这可不是马文·拉塞尔的错。在监狱里兄弟俩知道了天地间有众多神灵,重新皈依了被白人伪宗教所镇压下去的信仰。他们学会了西部大草原上的兄弟情谊,也了解到白人是如何偷窃了他们的合法财产,如何杀害了他们赖以生存的美洲野牛,又是如何分隔、镇压、屠杀、最终圈禁他们的人民,让他们的生活几乎只剩下酗酒和绝望。这些谎言就像所有成功的谎言一样,也打着漂亮的标志,那就是其中夹杂着大量的事实真相。

        马文·拉塞尔吟唱着一些或许有来由、或许无来由的词句向第一束橘色的阳光致敬——再没有人懂得那些词的意思,而他尤其不懂。不过监狱生活也并非都是负面影响。在入狱前他只有小学三年级阅读水平,出狱时已经等同于中学水平了。马文·拉塞尔的头脑向来不笨,是公共教育系统背叛了他,早在他出生之前就注定求学无成,这也不是他的错。他定期阅读书籍,但凡能找到的、与他的民族史有关的书籍都势必阅读。他特别挑剔自己所选书籍的笔风倾向。书中对他的民族一丝一毫不利的口吻当然都反映了白人的偏见。白人到来之前,苏族并不酗酒,也不居住在肮脏的小村庄里,当然也从不虐待自己的孩子。那都是白人平白造成的恶果。

        可是该怎样改变这一切呢?他询问太阳。干燥炽热的夏季卷起了更多吹尘,那团炽热的大气球一片血红,看在马文的眼里就像是弟弟的面庞,这就是电视新闻中慢镜头的定格。当地的电视台在录像带上加了工,事件的每一个画面都是细细研究才定格的。子弹击中了约翰的脸,有两幅表现了他弟弟的脸从头部撕裂开来的画面,以及子弹穿过的恐怖后果。他弟弟也开了一枪——该死的黑鬼和他的防弹背心——便撒手人寰了。这个画面他已经看了五遍,每个细节都深深地烙在他的记忆之中,他知道自己永远无法忘怀。

        他只不过是又一个死去的印第安人。“对,我见过一些不错的印第安人,”威廉·特库姆塞·舍曼将军——一个印第安人名字!——曾经这么说过。“他们都死了。”约翰·拉塞尔死了,和其他的印第安人一样,连一次光荣战斗的机会都没有,就被杀掉了,在白人看来印第安人就是野兽,所以他也像野兽一样被开枪打死了。只是他的死比绝大多数人都更惨烈。马文确信这次枪击是事先精心策划好的,摄影机就在旁边等着,那个穿着时装的记者小丫头还需要补上一课,那些联邦调查局的暗杀队员已经给她上了这一课。就像那时候在沙砾湾、温德德尼以及其他上百个被人遗忘的无名战场上的骑兵们追杀印第安人一样。

        于是,马文·拉塞尔面向太阳——太阳是他们信仰的神灵之一——探询答案。答案并不在这里,太阳告诉他。他的同伴并不可靠,约翰至死才明白这一点。竟然靠毒品为组织筹钱!竟然利用吸毒!就好像白人曾经用威士忌来摧毁他的人民的意志。其他“勇士团”的成员也都是在白人的生活环境里成长起来的,根本不了解自己已经被威士忌彻底地毁掉了。他们自称为苏族勇士,其实不过是酒鬼、罪犯,甚至连些简单的事情都办不成。一丝罕见的诚实蓦然出现在他的脑海中——面对神灵之一,你怎么能不诚实呢?——马文在心底承认这些人不及自己,他的兄弟也一样。参加他们靠毒品筹钱的愚蠢行动,而且毫无成效。他们都有过什么成就?他们曾经杀死过一名联邦调查局的特工和一位美国联邦司法区执政官,这都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从那以后呢?从那以后他们只会大谈特谈那一段短暂的灿烂时光。然而那段时光又如何呢?他们有什么成绩?一无是处。印第安保留地依旧存在,酗酒的情况依旧存在,惨淡绝望依旧不变。有没有人注意过自己究竟是什么人、干过什么事呢?没有。他们的成就只不过是激怒了军队,让军队继续镇压自己而已。所以如今“勇士团”才遭到追杀,哪怕是在自己的保留地上也活得一点不像个勇士,倒像是被人追杀的野兽。然而他们本来应当是猎手,而不是猎物,太阳告诉他。

        马文想到这里心绪激荡起来。他本人应当是猎手,而白人应当惧怕他。以前曾经是这样的,但是时光不再了。他应当是闯入羊圈的狼,可是这些白羊成长得实在太过健壮了,以至于羊根本不知道世上还有狼这种东西。他们躲在张牙舞爪的狗背后,而狗并不满足于陪伴羊群,却想猎取狼群,是狼群而不是羊群备受威胁和惊吓,被赶得四处躲藏,成了牧场里的囚犯。

        因此他必须离开这片牧场。

        他必须去寻觅自己的狼兄弟,必须去找已意识到处境危难的狼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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