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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当然不是,但他还是这样做了。偷偷摸摸,密谋策划,在那姑娘要求的每个晚上都出去。他们去了墨西哥、露天市场和那些每个星期都换名字的夜总会——而且他不是独自一人。他成了一个星期四男人,而星期四男人都是心满意足的。我从他们那副样子就能看出一桩出墙越轨的桃色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已经得到了满足。周末和其他工作日也有可能,可星期四是肯定跑不掉的。我曾经以为,这是因为那些家庭佣工星期四休息,早上能躺在床上,周末则不可能,那时候她们不是要睡在工作的那个人家,就是要一大早起来去干活,根本没时间吃早饭或玩乐。可我注意到,这个法则在另一些妻子不是佣人和日间工人,而是星期天和星期一休息的酒吧女招待和餐馆厨子的男人身上也很灵验;学校老师、咖啡厅歌女、办公室打字员和在集市上摆摊的女人则都盼着星期六休息。大都会考虑着安排好自己的周末:发工资的前一天,发工资的第二天,安息日前夜的活动,关门的店铺和安静的学校礼堂,上了栅栏的银行保险库和黑暗中上了锁的办公室。

        那么,为什么男人们在星期四看起来心满意足呢?大概是由于人造节奏的周期吧——大概七天循环制有什么东西太虚假了,以致人的身体对它不屑一顾,更喜欢三天制、两天制、四天制,什么都行,就是七天制不行,一定要把它分成有人性的部分,而这分割的时机就在星期四到来。不可抗拒。那些难以忍受的期待和周末的硬性要求都在星期四失效。人们巴望着周末去交际、修补关系和分手,尽管很多这类活动伴随着受伤,甚至要出一点血,因为兴奋度在星期五和星期六提高了。

        可说到纯粹、深厚的满足,说到乐趣和舒适之间的平衡,哪一天也比不上星期四——这能很清楚地从男人们脸上得意扬扬的表情和他们在街上凯旋般的大踏步里看出来。他们好像在那一天取得了某种成就,使得他们脚步平稳,显得优雅起来,尽管实际上并非如此。他们占据了人行道的中心,在黑灯瞎火的门洞里轻声吹着口哨。

        这当然坚持不了多久,二十四小时过后他们就又害怕起来,枉然地在够得着的范围内找回自己。所以,注定要令人失望的周末又会吱儿哇乱叫,愁眉苦脸,身上带伤,溅满了血点子。叫人后悔的事、粗暴尖酸的言论、在心中沸腾的话语——都不会在星期四出现。我猜想被用星期四命名的男人一定很讨厌它,可实际上,他的这一天在大都会是个爱情的日子,是心满意足的男人们的同谋。他们使得女人们微笑。从完好的牙齿间吹出的调子令她们难忘,不久就被她们捡起来,在厨房的炉灶边重复。在门边的镜子前面,她们中的一个会扭过头来看自己左摇右摆,被自己的腰身和屁股的形状深深迷住。

        在那里,在大都会的那个部分——就是他们来这里找的那个部分——在一个门口吹起来或者从一张唱片的凹槽里升起来的调子,能够改变天气。从冰冷到酷热再到凉爽。

        就像七月里的那一天,几乎是九年以前了,那时候美丽的男人们是冰冷的。一种典型的夏日天气,爱丽丝·曼弗雷德浑身黏糊糊、亮闪闪,她在第五大道上站了三个小时,惊异地望着那些冰冷的黑面孔,听着那些鼓声道出优雅的女人和游行的男人说不出的东西。能说的已经印在一面旗子上,重复了《独立宣言》上的几句保证,正在擎旗者的头顶飘扬。然而真正的东西来自那鼓声。那是一九一七年的七月,那些美丽的面孔冰冷而安静,缓缓走进那鼓声正在为他们建起的空间。

        在游行过程中,爱丽丝觉得好像一天过去了,一夜也过去了,而她还站在那儿,拉着那小女孩的手,盯着每一张走过去的冰冷的面孔。鼓声和冰冷的面孔伤害了她,可伤害总比恐惧要好,爱丽丝已经害怕了很久了——她先是在伊利诺伊受到惊吓,然后是在马萨诸塞州的斯普林菲尔德,然后是在十一大道、第三大道、公园大道。最近她开始觉得从110街往南就没有安全的地带,而第五大道是她最怕的地方了。在那里,白人们从小汽车里探出头来,手里隐约露出叠好的钞票。在那里,推销员们摸她,就好像她是商品的一部分,由他们来屈尊出售似的;商店的经理要是够大方,让你试件衬衫(帽子是不行的),那就需要纸巾了。在那里,她这样一个经济独立的五十岁女人没有姓氏。在那里,讲英语的女人会说,“别坐在那儿,亲爱的,你可拿不准别人有些什么。”而根本不懂英语、也从来没有过一双长统丝袜的女人会从她身边逃开,要是她在电车上坐到了她们旁边的话。

        现在,从第五大道马路的这一边到那一边,涌过来冰冷的黑面孔的浪潮,不说话,也不眨眼睛,因为他们本来想说、却又不相信自己能说出的,鼓声已经替他们说了。他们亲眼看见的和通过别人的眼睛看到的,被鼓声精确地描述了。这伤害刺痛着她,可恐惧终于消失了。第五大道现在成了焦点,保护那个刚刚变成孤儿、由她负责抚养的女孩也成了当务之急。

        从那时起,她就把那女孩的头发编成辫子塞进下面藏起来,以免让白人看见她头发披散在肩头,再把缠着钞票的手指头伸向她。她教她装聋充瞎——告诉她身处说英语和不说英语的白种女人中间时这是多么有用和必要,在她们的孩子面前也一样。教她怎样顺着大楼的墙边走,消失在门洞里,在交通拥堵时抄近路——怎样千方百计地避开超过了十一岁的白人男孩。其中很大一部分她可以用穿着来施加影响,然而随着女孩越长越大,更细致的规定就成了当务之急。脚背上有优美鞋带的高跟鞋,带着时髦翻边、扣到脑袋上衬出脸形的妖里妖气的帽子,任何一种化妆品——所有那些在爱丽丝·曼弗雷德家里都遭到禁止。尤其是那种后背开口低、没有扣子像件浴衣或是浴巾一样贴在身上的外套,搞得女人一穿上,就好像刚刚从澡盆里迈出来,已经准备上床睡觉了。

        私下里,爱丽丝是挺欣赏那些外套和穿外套的女人们的。想干活的时候,她就给这些外套缝里子;当“快乐的东北人”和“都市美女”走在第七大道上的时候,她忍不住要一步三回头,她们可真靓啊。但是爱丽丝把这种又忌妒、又慌张的快乐藏在心底,从来不让女孩看出她有多么欣赏那些“在街上就准备上床”的衣服。她还把她的感觉告诉了米勒姊妹,她们为白天工作在外的母亲们带小孩。她们不需要说服,盼望“末日审判”已经盼了十二年了,现在时刻都在等待那甜蜜的解脱。她们掌握所有出售酒类的饭馆、餐厅和夜总会的名单,而且不以向警察举报老板和顾客为耻,直到发现这样的消息在缉私队不仅讨嫌,简直就是多余。

        爱丽丝·曼弗雷德做得一手好针线,白天会应人家的请求去做活,晚上再到米勒姊妹那儿接小女孩回家。这时候,三个女人在厨房里坐下,一边喝着“泼斯吞”,一边针对“死到临头”的征兆哼一声、叹口气:比如,不仅是脚踝,连膝盖也完全露出来了;嘴唇抹得像地狱之火那么红;把火柴梗烧黑了涂眉毛;手指甲上染了血——你都分不出哪个是野鸡哪个是妈。而男人们,你知道,他们对着任何一个过路的女人肆无忌惮地大声说出来的东西,是不能在孩子们面前重复的。她们还拿不准,可她们怀疑那些舞蹈肯定是龌龊得不得了,因为音乐随着每一个主显灵的季节的更替变得越来越不像话。以前那些发自头脑、充实心灵的歌曲现在下作得令人发指,掉到了腰带和皮带扣以下的地方。歌越唱越粗俗,音乐最后下作到了你必须关上窗户、忍受夏天的酷热的地步,而穿着衬衫的男人们却靠在窗户框上,或者聚集在房顶上、小巷里、门前台阶上和亲戚的公寓里,演奏那种象征“死到临头”的下作东西。要么就是一个女人,肩上扛着个娃娃,手里拿着平底锅,唱着什么“向我的枕头求得安慰,那里曾睡过我甜蜜的男人……多么久啊,多么久啊,多么久啊”。因为你在哪儿都能听见它。即使你住在爱丽丝·曼弗雷德和米勒姊妹所在的克利夫顿小区,每隔一百米就有一棵六英尺高、枝繁叶茂的树,安静的大街旁停了不下五辆小汽车,你还是能够听见它,而它对她们照看的孩子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他们歪着脑袋,扭起了可笑的、还未成形的小屁股。

        爱丽丝以为那种下作的音乐(它在伊利诺伊比在这儿更糟)跟那些在第五大道上游行示威的沉默的黑女人、黑男人有关,他们对圣路易斯东区的二百人死亡表示愤怒,其中有两个是她的姐姐和姐夫,在暴乱中被打死了。这么多白人被杀,报纸都不愿报出数字。

        有人说暴徒是曾在全肤色部队打过仗的心怀不满的退伍兵,YMCA拒绝为他们服务;他们这儿那儿地到处都是,回到家乡又赶上了白人暴力活动,比他们入伍时还要激烈,不像他们在欧洲打的战役,在国内打仗既残酷又完全没有荣誉。还有人说暴徒是些白人,被南方黑人涌进城市、找工作、找住房的浪潮给吓坏了。有几个人想了想说,对工人的控制是多么完美,他们(像桶里的螃蟹,不需要盖子,也不需要棍子,甚至不需要监督)谁也不能从桶里出来。

        然而,爱丽丝相信自己比谁都更知道真相。她的姐夫不是退伍兵,而且在大战以前就住在圣路易斯东区。他也不需要一份白人提供的工作——他拥有一个台球厅。实际上,他甚至没有参与暴乱;他没有武器,没在大街上跟人狭路相逢。他被人从一辆有轨电车上拖下来活活跺死了。爱丽丝的姐姐听到了这个消息,就回到家里尽量忘掉他内脏的颜色,这时,她的房子被点燃,她在火焰中被烧焦了。她唯一的孩子,一个叫多卡丝的小女孩,在马路对面的好朋友家睡觉,没有听见消防车从街上呼啸而过,因为人们呼救的时候它没有来。可是她肯定看到了火焰,肯定看到了,因为整条街都在叫喊。她从来没说过,没说过任何关于这件事的话。她在五天之内参加了两次葬礼,从没说过一句话。

        爱丽丝心想:不对。不是世界大战和心怀不满的退伍兵;不是聚集起来要工资、挤满了大街的成群结队的黑人。是音乐。肮脏、下作的音乐,女人们唱着,男人们弹奏着,男男女女都随之起舞,要么无耻地紧贴着,要么就发了疯似的分开跳。爱丽丝深信这一点,米勒姊妹在厨房里喝着杯子里的“泼斯吞”时也这样想。那音乐净教人干不理智、不规矩的事。光是听见那音乐就跟犯法没有两样。

        第五大道的游行中一点那个东西也没有。只有鼓声,还有黑人童子军在向戴草帽的白人散发说明传单,这些人需要知道冰冷的面孔已经知道了的事情。爱丽丝捡起一张飘向人行道的传单,读了上面的话,在路边石上换了换支撑脚。她读一遍传单,看一看多卡丝;看一看多卡丝,再读一遍传单。她读的那些话好像很疯狂,不着调。有个什么巨大的裂口直插在字和孩子中间。她瞥过来看过去,费力地找着某种联系,找着能缩短默默凝视的孩子与含混疯狂的文字之间距离的东西。这时,突然间,仿佛一根救命的绳索抛来,那鼓声跨过了这个距离,把他们都聚拢起来、联系起来:爱丽丝,多卡丝,她的姐姐和姐夫,童子军和冰冷的黑面孔,在人行道上和上面窗口里看热闹的观众。

        在第五大道上站了一天以后,爱丽丝一直随身携带着那根聚拢大家的绳索,发现它很可靠,又安全又结实——在大部分时间里。除去男人们坐在窗台上吹号、女人们琢磨“多么久啊”的时候。那时候绳索就断了,扰乱她的平静,让她注意到肉体和一种自由得她都能闻到血腥味的东西;让她注意到它那在腰带下面的生命,以及它鲜红的口红。她从布道和社论中得知,那不是真正的音乐——只是黑人的东西:当然了,有害;没错,令人难堪;可是不真实,不严肃。

        然而爱丽丝·曼弗雷德赌咒说她从中听到了一种复杂的愤怒,一种伪装成响亮而喧闹的诱惑的仇恨。但她最讨厌的是它的胃口。它对撞击与撕裂的渴望;一种漫不经心的渴求,盼望着一场争斗,或是给领带配上一枚红宝石领带夹——两样都行。它强颜欢笑,故作热情,却不能让她感到丝毫的慷慨仁慈,这种小餐馆、劣质酒、下等酒吧音乐。它搞得她在围裙口袋里攥紧拳头,以免自己一拳打碎玻璃窗,把世界抓在手里,因为它对她、对她认识和听说的所有人一次一次又一次干下的一切而将它活活捏死。最好关上窗户、放下百叶窗,在克利夫顿小区一所安静的公寓里流着汗忍受暑热,而不是铤而走险去打碎玻璃或高声尖叫,否则,恐怕就不知道在哪儿、如何停下来了。

        我见过她从一家咖啡馆或者没挂窗帘的窗前走过,同时听到这样那样的话——“打我吧,可是别辞了我”——飘出来,眼瞅着她伸出一只手去拿八年前在第五大道向她抛来的那根安全的聚拢绳索,另一只手在外套口袋里攥成一个拳头。我不知道她是怎么做到的——用两种不同的手势来平衡自己。然而她并不是唯一这样尝试的,也不是唯一的失败者。想把第五大道的鼓声同那用钢琴弹出、又在每一部胜利牌留声机上回旋的“皮带扣”曲调分开是不可能的。不可能。有些夜晚寂静无比,听力所及范围里没有一辆小汽车,没有醉鬼,也没有不肯消停的婴儿哭着要妈妈;爱丽丝随便打开哪一扇窗子都听不到任何声音。

        她可能对这一片死寂的夜晚感到不可思议,便回去睡觉,可她刚把枕头更平整、更凉快的那面翻过来,一句她不记得从哪儿来的歌词就不期而至,在她脑海里自顾自高声唱了起来。“我年轻力壮的时候,每时每刻都能吃烤肉。”这是一些贪婪、轻率的字眼,无拘无束,令人愤怒,但又难以排遣,因为在这些字眼下面,像只手掌一样把无拘无束的东西凝聚起来的,是那令第五大道备受瞩目的鼓声。

        当然了,她的外甥女没有这个问题。从一九一七年夏天起,爱丽丝就开始重塑她、纠正她;尽管多卡丝从圣路易斯东区到这里的最初记忆就是姨妈带她去看的游行,一种为她爸爸妈妈举行的葬礼游行,但她对它的记忆却迥然不同。她的姨妈操心的是怎样才能保持心灵对屁股的无知、又让头脑管好二者,多卡丝却躺在雪尼尔花线床单上,一想到附近处处有人在含着单簧管、弹着琴、敲着鼓、吹着号,同时一个时髦女郎唱着“谁也甭想管我,宝贝,你找对了钥匙却找错了钥匙孔,你得找到它,带着钥匙到这儿来试试吧”或者别的什么,就心痒难搔、兴高采烈。

        多卡丝抗拒着姨妈的保护和约束,把那种“腰带以下的生活”看作生活的全部。她在游行队伍中听到的鼓声不过是一个命令的第一个部分、第一个字。对她来说,那鼓声可不是什么囊括了友情、纪律和超卓之力的万能绳索。她把它们记成一个开端,她即将完成的某件事情的一个起点。

        当初在圣路易斯东区的时候,小小的门廊坍塌,燃烧的木屑冒着烟在空中炸裂。肯定有一小片飞进了她大张着发不出声的嘴,然后进入了她的喉咙,因为它还在那里冒着烟,燃烧着。多卡丝一直没有把它吐出来,也没有把它扑灭。开始时她想,要是她说了这事,它就会离开她,或者她会从嘴里失去它。后来她的姨妈把她带上火车、到了大都会,紧紧攥住她的手带她观看了一次漫长的游行,这时候那亮闪闪的木屑陷得越来越深,一直到了她肚脐下面某个地方才舒服地安顿下来。她看着那些不眨眼睛的黑男人,鼓声再一次使她确信,那种灼热永远不会离开她了,无论什么时候她想被它触摸,它都会等着她,和她在一起。无论她什么时候想还它自由,让它再次跳进火焰,一切都会很快发生。就像那些娃娃一样。

        它们肯定很快就烧掉了。毕竟是木头做的,还放在一个木头烟盒里。萝茜儿身上的红纸巾裙子一下子就会消失。呲地一声,像根火柴。然后是伯纳丁的蓝色绸衣和费伊的白棉布斗篷。火焰会吞掉它们的腿,首先用滚烫的呼吸将它们烧黑,它们那圆圆的眼睛——带着她分外精心画上去的细小的睫毛和眉毛——会眼睁睁地看着它们自己消失。多卡丝不愿去想她左边几英尺的地方那口大棺材,还有坐在她旁边的爱丽丝姨妈身上医院的气味,她一门心思地想着萝茜儿、伯纳丁和费伊,它们根本不会有葬礼。这让她大胆起来。尽管还是个九岁的小学生,她却很大胆。尽管她的辫子梳得很紧、捋了进去,尽管她那遮住脚腕的高统鞋乏味之极、不像其他姑娘穿着露出脚腕的低统牛津式便鞋,尽管她的长袜又黑又厚,但是,什么都藏不住在她坚固的裙子下面摇摆的胆大妄为。眼镜遮不住它,用硬邦邦的棕色肥皂洗脸和偏食所导致的粉刺也遮不住它。

        多卡丝小的时候,爱丽丝·曼弗雷德曾经同意给人干一两个月的针线活,她放学后就由米勒姊妹照看。那里通常有另外四个孩子,有时还会再来一个。他们玩游戏时十分安静,而且被限制在饭厅的一小块地盘上。有两只胳膊的姐姐弗朗西丝·米勒给他们苹果酱三明治吃,一只胳膊的妹妹内奥拉给他们读《赞美诗》。弗朗西丝靠在厨房的桌上打盹的时候,严格的纪律也会偶尔松弛一下。然后,内奥拉可能会厌倦赞美诗对她嗓音的约束,就选一个孩子为她划火柴点烟。她可能吸不上三口,这姿势中的什么东西就唤起了她的某种情感,于是她对孩子们讲起劝戒的故事来。然而,她讲的那些善有善报的故事,却在它们所痛惜的令人心惊的罪愆面前崩溃了。

        事实上,内奥拉训导的话是失败的,因为她未来的新郎把订婚戒指戴到她手上一个星期之后就在大喜之日离开了本州。他的悔婚带来的痛苦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占据她心头的,像贝壳一样弯曲着的,是他为之戴上戒指的那只手。就仿佛她用僵硬的臂弯将自己心灵的碎片兜在一起。她身体的其他部件都没有受到这处瘫痪的影响。她的右手伸得很直,稳稳当当,可以翻动《旧约》薄如蝉翼的书页,或者把一支“浅黄”牌香烟举到唇边。可是她给他们讲的那些有关道德败坏、坏人掠夺好人的故事,因了这只压到胸前的胳膊而更加痛切。她给他们讲她是如何私下里劝告一个朋友自尊自爱,离开那个对她不好(也没好处)的男人的。最终,那个朋友同意了,可是不到两天——两天!——她就回到了他身边,上帝保佑我们吧,内奥拉再也不理她了。她给他们讲一个不到十四岁的年轻姑娘如何离开家人和朋友,跋涉四百英里去追一个小伙子,他入了伍,结果又掉了队,在一个营地彻底自甘堕落了。所以,他们见识了与软弱的头脑相伴的罪恶的力量,对不对?孩子们搔着膝盖点着头,但至少多卡丝被肉体那脆弱、柔润的本性迷住了,被那能让一个女人两天——两天!——后马上回去、让一个姑娘走四百英里路去一个营地,或者弄弯了内奥拉的胳膊以便将心灵的碎片握在手里的天堂迷住了。天堂。十足的天堂。

        等她到了十七岁,她的全部生活都变得不能忍受了。我一想到这一点,完全能够理解她的感觉。这的确太可怕了,如果彻底无事可做也没有什么值得去做,只想躺下来,希望自己赤身裸体时他不会笑话你。或者希望他握住你的乳房,觉得它们完美得无需作任何改变。很可怕,但值得去冒险,因为没别的事可做,尽管你年方十七,正在做着一些事情。学习,工作,记忆,吃东西,败坏朋友们的名誉。嘲笑那些颠倒了的东西和正过来的东西——颠倒与否都无所谓,因为你不是在做那件值得做的事情,就是说,在一个光线微弱的地方随便躺下来,被拥抱在怀里,被这世界的核心支撑着。

        想一想那是怎样一番景象,你要是能做到,就去做吧。到时候,自然会为你而一反常态的,把自己变成了避难所、羊肠小道。双人枕头。伸展开丁香丛的树枝,让它们低矮得能够掩藏住你。还有大都会,以它自己的方式同你打成一片,配合你,铺平了人行道,修整了路边石,在街角为你提供各种鲜瓜脆果。满货架的黄颜色头巾,成串的埃及珠子。堪萨斯炸鸡以及带葡萄干的什么东西,让人注意到一扇好像藏着香味的敞开的窗子。如果那还不够,还有地下酒吧的店门半开半掩着,在冷清阴暗的地方,有一支双簧管咳嗽着、清着嗓子,等着那个女人来定音。她打定了主意,并且在你路过的时候对着你的后背宣布她是爹爹的小天使。大都会在这一点上特别聪明:又香又好,看上去很粗俗;发出伪装成公共招牌的秘密信息:这边,这里开门,黑人入内危险仅限单身汉降价甩卖征求女工私人房间狗禁止入内绝对不用付现金新鲜鸡肉免费送货。而且善于开锁,善于使楼梯昏暗。用它自己的呻吟盖过你的呻吟。

        多卡丝十六岁那年,有一天晚上,她站在那里,任凭两兄弟中的哪个搂住她的身体跳舞。两个男孩都比她矮,但同样魅力十足。说得更在点些吧,他们的舞技是如此出类拔萃,要是需要刺激和挑战的话,他们只好自己跟自己跳。她和好朋友费莉丝偷偷溜出去参加了这场舞会,本来挺不好安排的,可爱丽丝·曼弗雷德去斯普林菲尔德办事需要过夜,这事就再容易不过了。唯一的难处是怎么找件足够风骚的衣服穿。

        两个女孩子爬上楼梯,不须记得门牌号,仅凭涌出门的扑面而至的钢琴声就直接找对了门。她们停下来交换了一下眼神,然后敲了敲门。甚至在光线昏暗的楼道里,那个深色皮肤的朋友也能反衬出另一个的奶油肤色。费莉丝的油性头发衬托出多卡丝柔软的、波浪状的干性头发。门开了,她们走了进去。

        在灯光熄灭之前,在三明治和掺了烈酒的苏打水被干掉之前,负责放唱片的人选择了适合灯火通明的房间的快节奏音乐,屋里碍事的家具都被推到了墙边和楼道里,外套在卧室里堆得老高。在天花板的灯光映照下,一对一对都动了起来,仿佛双胞胎一般,就算不是为彼此而生,也是一起出生的,好像第二根颈动脉一样与舞伴的脉搏一同跳动。他们相信自己比音乐更懂得手脚该如何动作,然而那个错觉是音乐秘密操纵的:它欺骗他们,让他们相信那种控制属于他们自己;那种先知先觉其实是它造成的。在更换唱片的间歇里,姑娘们往衬衫里面扇着风,把汗津津的脖子和锁骨晾干,并不安地用双手拍着被要命的潮气弄乱的头发,男孩子们则用叠好的手帕擦着脑门。笑声掩盖了表示欢迎和默许的轻率的眼神,也减弱了表示背叛和遗弃的手势。

        多卡丝和费莉丝不是舞会上的局外人——谁都不是。她们以前从没见过的人,同那些在楼里长大的人一样轻而易举地加入了寻欢作乐的行列。可是两个姑娘的期望都因她们为这次越轨之举准备的打扮所带来的麻烦而变得更高。多卡丝十六岁了,到现在还穿着丝袜,鞋子是那种更小或者更老的人穿的。费莉丝帮着她散开了耳朵后面的两根发辫,把口红涂在她的指甲上,她的嘴唇上已经涂过了。她把领子掖到下面,衣着就显得更成熟些了,可是一个谆谆告诫的成人的严重干预,却在其他地方毕露无遗:帽檐,以腰为准的带子,短短的泡泡袖。她和费莉丝曾经试过干脆拆掉腰带,又试过把它缝在肚脐附近。结果两个方案都很讨厌。她们知道一个穿着打扮很差劲的身体根本什么都不是,费莉丝不得不在第七大道上一路絮叨着好话,让多卡丝忘掉衣服,把精力集中到舞会上。

        她们进去的时候,音乐冲上了屋顶,飞出了大敞着换气的窗户。两个姑娘立刻被男人的手抓住,卷入屋子里面的狂舞中心。多卡丝认出她的舞伴是马丁,他在她的朗诵课上待过火暴的一分钟——就是这一分钟,足以让老师发现他永远分辨不清“斧头”和“提问”。多卡丝舞跳得很好——不像有些人那么快,但她跳得很优雅,尽管鞋子令人难堪;另外,她跳得非常煽情。

        又是两支曲子跳罢,她才注意到在饭厅里引得众人瞩目的两兄弟。在大街上、门廊里以及家庭舞会上,他们都轰动一时,跳起舞来好像绷紧的绸缎或是涣散的金属。多卡丝和费莉丝所赞许的肚皮舞是真正懂行的标志;当多卡丝观察两兄弟时,某种莫须有的爱浮上表面,扩展开来。三明治吃光了,土豆沙拉也吃光了,每个人都知道熄灯音乐会的时间临近了。兄弟俩展示了叫人难以置信的、闪电般敏捷的节拍,宣布舞会上劲舞高潮的到来。

        多卡丝走到与起居室和饭厅平行的大厅里。在阴影里,透过拱门,她能看到兄弟俩表演接近尾声的全景。他们大笑着接受应得的赞美:姑娘们崇拜的目光,男孩们表示祝贺的拳头和拍拍打打。这兄弟俩长着美妙的脸庞,不光牙齿完美无瑕,笑容也很讨人喜欢,魅力四射。有人在跟胜利牌留声机较劲:抬起唱针,刮一刮唱片,再试一次,然后另换一张唱片。这当儿,兄弟俩注意到了多卡丝。她比别人高些,正越过她黑肤色的朋友头顶凝视着他们。两兄弟的眼睛在她看来又大又热情。她从阴影里走出来,溜进人群中。两兄弟升高了他们的微笑指数。现在唱盘上放的唱片正合适;她听见了唱针滑向第一圈时预先发出的吱吱声。两兄弟灿烂地笑着;其中一个向另一个微微倾斜着身子,低声说着什么,目光始终没有停止和多卡丝接触。另一个则在多卡丝向他们走过来的时候上下打量着她。然后,当音乐缓缓地弥漫了整个空间,他带着那一如既往的灿烂微笑,耸了耸鼻子,转过身去。

        在唱针找到最初一圈唱槽的时间里,多卡丝就已经遭到认可、赞许和放弃了。莫须有之爱的肚皮舞跟阻塞了她血管的浮冰比起来,什么都不是。她所栖息的身体没有了价值。尽管它很年轻,是她的全部所有,但它就好像在绽放期烂了秧似的。怪不得内奥拉要屈起胳膊、把她心灵的碎片兜在手里呢。

        所以,等到乔透过一道正在关死的门缝向她低语的时候,她的生活已经变得几乎不可忍受了。那遭到两兄弟严重藐视的肉体中,暗藏着汹涌的爱欲。我见过肿胀的鱼,瞎了眼睛,安详地在空中飘荡。没有眼睛,却被什么引导着,这些汽船在泡沫般的云彩下游动;谁也不能无视这一景象,因为这就像是观看一个私密的梦。她的饥渴就是这个样子:恍恍惚惚,被什么引导着,像一个公开的秘密飘荡在云层下面。爱丽丝·曼弗雷德费了不少力气教她的外甥女凡事为自己考虑,可她不是大都会的对手,它渗出的音乐每天都在发出恳求和挑战。它说:“来吧,来作恶吧。”就连扫台阶的老奶奶们,在庆祝她们那甜蜜的孤独时,也要闭上眼睛、仰起脑袋:“没有人像你那样干我。”在遭到跳舞的兄弟俩冷落和爱丽丝·曼弗雷德召集俱乐部聚会之间的一年时间里,爱丽丝套在多卡丝脖子上的轭磨损着,直至裂开。

        除了俱乐部的女会员,很少有人知道乔·特雷斯是在哪儿认识她的。不是在达基商店的糖果柜台。他在那里第一次见到她,而且纳闷是不是她买的薄荷糖损坏了她的皮肤,除了脸蛋,她的肤色到处都很浅,像奶油一样。乔就是在爱丽丝·曼弗雷德的房子里、在她的鼻子底下、当着她的面,认识了多卡丝。

        他去那里是给玛尔芳·爱德华兹的表妹希拉送货,她说,如果乔在中午之前到克利夫顿小区237号来,他可以把货,也就是二号栗色染发剂和雪花膏,送到那儿去,那她就不必等到这个星期六,或者晚上一直走到莱诺克斯来提货了,当然啦,除非他愿意到她工作的地方去……

        乔已经决定了等到星期六,因为不收这一美元三十五美分不至于让他手头吃紧。但是,他离开了兰瑟姆小姐家,站了半个小时看巴德和C.t.一边下跳棋一边互相咒骂,然后又决定赶紧跟希拉结账,结束一天的工作了。他的胃里有点反酸,脚也早觉得疼了。他也不想在送货或写订单的时候被雨困住,那个温暖的十月的早晨,雨水威胁着所有人。尽管早回家意味着延长了跟沉默寡言的维奥莱特在一起的时间,同时还要忙着修理水槽,或者鼓捣他们这半边楼的晾衣绳滑轮,但星期六的晚餐还是会提前、令人满意:暮夏的青菜跟上星期天剩下的火腿骨头煮在一起。乔盼着那顿素一点的、拼拼凑凑的周末餐,而讨厌星期天的那顿:一只烤火腿,完了是又甜又腻的馅饼。维奥莱特发誓说自己过去是有屁股的,她要把屁股长回来的决心可要了他的命。

        从前,他到处吹嘘她的厨艺。等不及要赶回家去狼吞虎咽一番。可我们知道,现在他五十岁了,胃口也变了。他仍然喜欢吃糖,硬糖——不是奶糖或者焦糖——酸糖球是他最喜欢的。要是维奥莱特做饭能以汤为主,煮点蔬菜(再就上一点面包),他就十分满意了。

        他找到237号、爬上楼梯时,想的正是这些。C.t.和巴德关于S.S.埃塞俄比亚命运的争论太妙了,太逗了:他听的时间肯定比自己以为的要长,因为他赶到那儿的时候早就过了正午了。透过门就能听到女人的声音,但乔还是按了门铃。

        那个皮肤很糟糕的薄荷姑娘来开了门。他正向她说明自己是谁、来做什么,希拉把脑袋伸到门厅里大喊道:“哟嗬!到底让我吃了一惊,乔·特雷斯。”他笑了,进了门。他站在那里微笑着,没有放下他的样品箱,直到女主人爱丽丝·曼弗雷德走过来让他到起居室里去。

        社交活动被他打断了,她们都非常激动。这是个“城市之女”姊妹会的午餐聚会,计划为全国黑人商业联盟做感恩节募捐。能拍板的已经拍了板,只好搁下的也已搁在了一旁,她们便开始了奶油鸡丁午餐,为这顿饭爱丽丝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她们对自己的工作和彼此相伴感到满意,甚至很高兴,不知道还缺点什么;后来爱丽丝派多卡丝去开门,这时希拉才想起她对乔说过的话,一听见男人的声音就跳了起来。

        她们让他觉得自己好像那些穿着鞋套唱歌的男人。那些成群结伙聚集在街角的年轻人,打着领带,领带颜色跟上衣口袋里突出来的手帕一样。那些小公鸡站在那儿,却不是在等那些雏儿,雏儿们可是在等着——他们哪。在女人们轻佻、赞许的目光下,乔觉得自己笑得很开心,就好像有沙色的鞋套遮着他的鞋面似的。

        她们大笑着,用指尖敲着桌布,大家一齐笑话他、训斥他、欢喜他。她们告诉他像他这样的高个子男人给她们的感觉是怎样的,埋怨他的迟到和傲慢,并且问他,他的箱子里面除了叫希拉如此激动的东西外还有什么。她们纳闷他怎么从来不按她们的门铃,或者爬上四层双段的楼梯给她们送货。她们唱出了她们的恭维、她们的凌辱,只有爱丽丝表情收敛,仅限于淡淡一笑,没有往评论中加入任何见解。

        他当然留下来吃了午饭。当然了。不过,他尽量不吃太多东西败坏自己的食欲,他敢说,暮夏的青菜正在锅里为他煮着呢。可是女人们摸着他的头发,直盯着他欣赏他那双两种颜色的眼睛,命令他:“到这儿来,伙计,给我坐下。给你盛一盘?我来给你盛一盘。”他表示抗议;她们则坚持。他打开箱子;她们就表示要全部买光。“吃啊,宝贝,吃啊,”她们说,“在这种肺炎天气里,你可不能骨头上不贴上点东西就到外边去,没道理嘛,我们这儿有这么多东西呢。多卡丝,姑娘,给这个男人拿一个空盘子来,我好给他盛满,听见了没有?别说了,希拉。”

        她们多半是他这个岁数的女人,有丈夫,有孩子,还有孙子孙女。无论对自己还是对需要她们的人,都是勤劳肯干的人。她们认为男人可笑、可口又可怕,一有机会就让他们自己也明白这一点。在这样一个集体里,她们能够坦然去做单独一人时要多加小心的事,不管这个拎着样品箱来按门铃的人是个男人、陌生人还是朋友,不管他有多高的个子、他的笑容有多土气,不管他眼睛里有多少悲哀。更何况,她们都喜欢他的声音。那声音里有一种音调,一种只有在造访顽固的老人时才听得到的音调,他们全都不愿稍稍从他们的前院和使用过度的农田上挪动一步,到大都会来。它让她们想起了戴着帽子耕地和吃晚饭的男人们;他们吹着茶碟上的咖啡,吃饭的时候刀是攥在拳头里的。所以她们直勾勾地盯着他,尽可能以她们各自的方式告诉他,他是多么可笑,多么可口,多么可怕。就好像他不知道似的。

        乔·特雷斯指望轻佻地大笑着的女人们买他的商品,但还不至于愚蠢到跟她们中的哪一个亲近。他可不想趴在台球桌上打球时把后背暴露给主顾的丈夫们,挨上一枪。可是那天,在爱丽丝·曼弗雷德的家里,他一边听着她们的取笑一边还击,玩笑中的什么东西却加重了分量。

        我纳过闷。纳闷他当时和后来是怎么想的,还有,他对她说了些什么。多卡丝送他出去的时候他对着她低声说了句什么,而且谁都不如他看上去那么满意和惊讶。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十月份在爱丽丝·曼弗雷德家里的那顿午餐有点不对头。爱丽丝有点心不在焉,任何一个跟她一起待上过三十分钟的人都知道那不是她的风格。她是那种人,只要看上一眼,就能让一场出了格的传闲话消停成吃吃的傻笑。也许是她那天生的裁缝脑袋,使得一件你本来觉得挺活泼的裙子在她的裙子旁边变得又俗气又破旧。可是她能做一桌子饭。也许食物的分量有那么一点不足,而且我认为她对奶油有偏见,她在蛋糕里用得太少了。不过小面包很松软,还有那些盘子碟子,亮闪闪的,摆放得正好。随便打开她的餐巾,你看不到一处疙里疙瘩的。当然了,她在那次午餐上非常彬彬有礼,也不是太傲慢,可对什么都没有密切关注。她有点心不在焉。这跟多卡丝有关,也许。

        我从来都觉得那丫头是个谎话篓子。我看她走路姿势就知道,即便她的裙子不过火,她的内衣也超过了她的年龄。也许早在十月份的时候,爱丽丝也开始这样想了。等到一月来临的时候,就没有人为此花心思了。谁都知道。我怀疑,她是不是对乔·特雷斯来敲门有种预感?要么就是她从所有整整齐齐地码在她卧室护壁板旁的那些报纸上读到的什么东西。

        人人都需要一摞报纸:往上面削土豆皮,上厕所用,包裹垃圾用。但是不像爱丽丝·曼弗雷德那样。她肯定是读了一遍又一遍,否则她干吗保存它们呢?要是她把报纸上的哪篇文章读上两遍,她就对太多的东西知道得太少了。如果你有要保守的秘密,或者想猜出别人的秘密,一张报纸会改变你的想法。要弄清楚时下发生的事情,最好的办法是看人们在街上怎样为人处世。什么样的街头牧师让他们停下了脚步?他们是从那些在人行道上踢罐头盒的男孩们中间直接穿过去,还是大吼着让他们别踢了?是对坐在汽车挡泥板上的男人们视而不见,还是停下来搭句话?要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打起架来,他们是从街区中间横过马路去看热闹,还是赶紧跑到街角,以防事情闹得不可收拾了?

        有一点是肯定的,大街会让你糊涂,给你教训,或者打破你的头。可爱丽丝·曼弗雷德不是那种没事找事逛大街的人。她急匆匆地穿街走巷,尽早回到自己家里。她要是出门再勤一点,在门口的台阶上坐坐,或者在美容院门前跟人扯扯闲话,她知道的就会比报纸上说的更多些了。她就会知道在她鼻子底下发生了什么事。直到一切都不可收拾的一月里那可怕的一天,她才最终得知从十月份的那天就开始了的故事,这时,她在世上最不想见的人就是乔·特雷斯,还有跟他有关的任何人。可事情还是发生了。这个从不上街的女人让那个坐在了大街中央的女人进了自己家的客厅。

        快到三月底的时候,爱丽丝·曼弗雷德把她的针线放到一旁,再一次想起了这件她称之为逍遥法外的事:那个男人就这么随随便便地杀死了她的外甥女。这事做起来容易得很;甚至没有容他再三想一想,他把自己置于怎样的危险之中。他就这样做了。一个男人。一个毫无防范的姑娘。死。一个提样品箱的男人。一个好心、和气、人人熟识的男人。那种人,你会放他进你的家门,因为他不危险,因为你见过他和孩子们在一起,买过他的东西,从没听说过关于他干坏事的一丁点儿闲话。和他在一起,不仅觉得安全,而且觉得舒服,因为他是那种人,当女人们觉得自己遭到了跟踪、监视,或者想找个人替自己保存多余的钥匙、以防自己把自己锁到门外头的时候,她们会求他帮忙。他是那种男人,如果你错过了电车或者必须在夜里上街,他会把你领回家门。他会警告年轻姑娘们离小酒馆和泡酒馆的男人们远点。女人们逗他是因为她们信任他。他是那种可能在第五大道上游行过的男人——冰冷、安静,威风凛凛地走进那鼓声建起的空间。他知道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但还是这样做了。

        爱丽丝·曼弗雷德见得多了,经得多了,在全国各地、在每一条街道上都被吓着过。直到现在她才真正感到不安全,因为那些兽性大发的男人和他们的野兽般的女人不仅存在,而且就在她所住的街区、在她自己家里。一个男人进了她的客厅,毁了她的外甥女。他的妻子竟然跑到葬礼上来玷污和侮辱她。她本可以叫警察来逮捕他们俩,如果说她对黑人生活的所有了解居然还让她作出如此考虑的话。动真格的,自告奋勇地跟一个或黑或白的警察讲话,让他走进她的家,看他在她的椅子上调换着屁股,以免给那使他成为一个男子汉的蓝钢手枪硌到。

        她身处悲痛和耻辱之中,又懒散又孤僻,为了消磨时光,漫无目的地做蕾丝花边,阅读报纸,把它们扔到地上,再捡起来。现在她读报的方式不同了。多卡丝死后的整个一月份和二月份,每个星期报纸上都会披露某个遭残害的女人的尸骨。男子杀妻。八人被指控强奸然后获释。女人和女孩是被害者。女人自杀。白人袭击者受到指控。五个女人被捕。女人说男人打人。妒火中烧的男人。

        像鸭子一样没有防备,她心想。她们是这样吗?仔细读一读新闻吧,据显示,这些被制伏和打坏的女人中大多数都不是没有防备的。要么就是像多卡丝一样束手待毙。在全国各地,黑人妇女都有武器。这一点,爱丽丝想,她们至少学会了这一点。在上帝的世界里,难道不是每一样东西都有所防范,或是学会了防范吗?速度,叶子上的毒汁,舌头,尾巴?伪装,飞翔,成千上万地繁殖?这儿一根刺,那儿一颗钉子。

        天生的猎物?唾手可得的采摘品?“我不这么认为。”她高声说道,“我不这么认为。”

        床单上磨破的地方用六十号的线缝结实了。床单被洗净、叠好,然后放进一只她母亲用过的篮子里。爱丽丝架起熨衣板,在下面垫上报纸,保持衣服褶边干净。她不仅在等着烙铁烧热,还在等着一个因持刀行凶而闻名的、像煤烟一样黑的野蛮女人。她等着,比以前少了些犹豫,而且,她曾经感觉到的那种骇人的愤怒一点都不剩了——那是在一月份,一个自称维奥莱特·特雷斯的女人想见见她,跟她说句话什么的。一大早就来敲她的门,爱丽丝还以为是警察呢。

        “我跟你没什么好说的。一句也没有。”她透过上了铰链的门缝一字一句地低声说了这番话,然后撞上了门。她可不需要那个名字来让自己感到害怕,也不想知道她是谁:她外甥女丧礼上的明星。就是那个女人毁了仪式,改变了仪式的全部目的和意义,人们谈起多卡丝之死的时候,实际上谈的都是她;在这个过程中他们给那个女人改了名字。他们现在管她叫“暴力”了。也难怪。爱丽丝当时坐在第一排的第一个座位上,亲眼目睹了那场教堂里的骚乱,给吓懵了。后来,一点一点地,各种情感好像冲到海滩上的垃圾一样——陌生又依稀可辨,僵硬又阴暗——都回来了。

        其中主要有恐惧和——一种新的东西——愤怒。是针对乔·特雷斯的,就是他做下了这件事:就在她鼻子底下、在她自己的家里,勾引了她的外甥女。那个好心人。那个兼职推销妇女用品的男人;在城里的每一栋大楼里都算是个熟人。一个店主和房东都喜欢的男人,因为孩子们在人行道上把玩具丢得满处都是的时候,是他把它们整齐地排成一行。孩子们喜欢他,因为他对他们从不介意。他在男人中间有人缘,因为他玩牌从不作弊,从不鼓动愚蠢的打架斗殴,从不编瞎话,而且从不去碰他们的女人。他在女人中间受欢迎,因为他让她们感觉好像女孩一样;在女孩中间受欢迎,因为他让她们感觉好像女人一样——这,她认为,就是多卡丝所寻找的。杀人凶手。

        可是,爱丽丝并不害怕他,现在也不害怕他妻子了。说到乔,一想起他在草丛中迂回潜行、偷走了她监护下的女孩,她就气得浑身发抖;而且,令她感到耻辱的是,他蛇行而过的草地就是她自己的——这个环境是处于她监视和看护之下的,在这里,未婚先孕和怀了孩子却结不了婚就是有价值的生活的终点和了结。怀了孕之后——什么都告吹了。只好等着孩子生下来,长得足够大,再保证让她有个处于监视和看护之下的环境。

        爱丽丝等着维奥莱特,比以前少了些犹豫,心里一个劲儿纳闷事情怎么会是这样。她五十八岁了,自己没孩子,得以接近、负责抚养的那个孩子又死了,于是她对歇斯底里、暴力,以及不可能结婚却怀孕的灭顶之灾,不禁思之再三。在她的记忆中,这看法完全占据了她自己双亲的头脑。他们斩钉截铁但又小心翼翼地同她谈论起她的身体:坐相不雅(两腿叉开),坐相太女人气(两腿叠起),用嘴巴呼吸,双手放在屁股上,坐在桌旁歪歪扭扭,一边走路一边垫步。她刚长出乳房就被迫束胸;它们惹人反感,这种反感渐渐变成了对怀孕的可能性的直接仇恨,而且从未消失过,直到她嫁给路易斯·曼弗雷德,一切突然间都不一样了。甚至婚礼还没举行,她的父母就在嘟囔着但愿能抱上孙子,这时候,轮到他们反感爱丽丝的妹妹们衬衫下透出来、正发育着的乳房了。反感血渍、新长出的屁股和头发。此外,还有添新衣服的需求。“噢,主啊,姑娘!”裙边放得不能再放、腰带上多一针也缝不下的时候眉头紧皱。在那种高压控制之下长大的爱丽丝发誓她不会这样做,但她还是继承了下来。她把它用在了她的小妹妹唯一的孩子身上。她现在纳闷,要是她的丈夫活着、留了下来,要是她有了自己的孩子,她是不是还会这样做。要是有他在,在她身边,帮她拿主意,也许她不会坐在那儿等待一个叫“暴力”的女人,脑子里想的都是战争。尽管战争就是现实。正是因为这个,她选择了投降,也把多卡丝当作战争中她自己的囚徒。

        然而,别的女人却没有投降。她们在全国各地拿起了武器。爱丽丝曾和一个瑞典裁缝一起工作过,那人脸上有道伤疤,从耳垂一直到嘴角。“是个女黑鬼,”他说,“她一刀砍到了我的牙,砍到了我的牙。”他露出困惑的笑容,摇了摇头,“砍到了我的牙。”斯普林菲尔德的送冰人脖子侧面有四个均匀排列的窟窿,是让一件又细又圆又尖的东西均匀地扎了四下。在斯普林菲尔德、圣路易斯东区和大都会,男人们用一只手攥着另一只血淋淋的手满街乱跑,脸上当啷着一块皮。有时,他们能活着赶到一家医院,只不过是因为他们把捅进去的剃刀留在了那儿。

        黑女人武装起来了;黑女人非常危险;而且,她们越是没钱,选择的武器就越是致命。

        谁是没有武装起来的呢?那些在教堂里向进行审判的生气的上帝寻求庇护的人,上帝的愤怒就是因她们而生的,可怕得连默祷都无法承受。他可不是才走在路上赶来,来匡正她们所受的冤屈,他就在那里。早就来了。看见没有?看见没有?这世界对她们做下了什么,现在遭了报应了。世界把她们搞了个一团糟吗?是的,可你看哪,那一团糟是从哪儿起的头。她们是遭到训斥和咒骂了吗?噢,是的,可你看哪,世界是怎样训斥和咒骂它自己的。女人们是在厨房里和商店后面给人摸了吗?没错。警察是用拳头揍了女人的脸吗,搞得她们丈夫的精神也会随着女人的下颚骨一道碎裂?男人们(那些与她们相识的,还有坐在小汽车里的陌生人)在她们一生中的每一天都在辱骂她们吗?没错。然而在上帝眼里,在她们眼里,每个可恨的字眼和手势都代表着反基督的畜生自甘肮脏堕落的欲望。畜生待人不像人家待它,而是照着它希望人家对待它的样子做事:强奸,因为它自己想被强奸。屠杀儿童,因为它自己渴望着成为遭屠杀的儿童。建起监狱,来回味和坚持它自己那见不得人的腐朽衰败。上帝的愤怒,如此美丽,如此简单。她们的敌人得其所好,害人终害己。

        还有谁是没有武装起来的?那些认为自己不需要折刀、碱液袋子和绑在手上的碎玻璃片的人。那些买房子、攒钱,以此作为自我保护和求得安全的手段的人。那些附属于有武器的男人的人。那些不携带子弹的人,因为她们自己已变成了子弹;不携带弹簧刀的人,因为她们自己就是弹簧刀,割开浓疮,废掉规章法令,将鲜血和遭蹂躏的肉体指给人看。还有一些人,鼓起她们小小的、没有武装起来的勇气,去加入一个联盟、俱乐部、社团、姊妹会,它们设立的目的就是撑腰或者约束,转移或者留下,找出路,募捐,安慰,和使人放松。保释,给死者穿寿衣,交房租,找新地方,开办学校,攻克一间办公室,集资,扫荡街区,看好所有的孩子。在一九二六年,其他任何一种未武装起来的黑人妇女不是沉默了,就是疯了,死了。

        这一次,在三月里,爱丽丝等着这个带刀子的女人。现在人们称这个女人为“暴力”,因为她企图杀害一个躺在棺材里的人。从一月份开始——葬礼之后一个星期——她每天都往爱丽丝的房门底下塞条子;爱丽丝·曼弗雷德知道那夫妇俩是哪一种黑人:她教多卡丝远远躲开的那种。让人难为情的那种。比不招人喜欢更严重,他们很危险。丈夫开枪杀人;妻子动刀子。怎么都不行。她的外甥女做下的、企图做的,跟她所遭受的暴行根本不能相抵。再说,有暴力的地方难道就没有罪恶吗?赌博。诅咒。可怕而恶心的亲密。红裙子。黄鞋子。当然了,还有推波助澜的种族音乐。

        可是爱丽丝现在不像一月份和二月份那样害怕她了,她第一次让她进屋来。她原以为那个女人总有一天会进监狱的——他们两个最终都是这个下场。可是唾手可得的采摘品?天生的猎物?“我不这么认为。我不这么认为。”

        守灵的时候,玛尔芳给她提供了细节。试着而已。爱丽丝从那女人身边避开,屏住呼吸,好像要把自己的话憋住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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