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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痛苦。我好像对它有一种喜爱、一种嗜好。一道道闪电,一条条雷霆的小溪。我就是那风暴眼。哀悼着那些劈裂的树、那些就要饿死在屋顶上的母鸡。考虑着应该做点什么来拯救它们,因为没有我它们就不能够自救,因为——没错,这是我的风暴,不是吗?我摧折生灵,是为了证明我能将它们重新修补好。尽管痛苦是它们的,但我也分享了,不是吗?当然了。当然了。我是不会以另外一种方式获得痛苦的。可这就是另一种方式。我现在有点不自在了。觉得有一点虚假。那么,我纳闷,假如没有几滴鲜血供我来冥思苦想,我会是什么呢?假如没有痛苦的语言来刻下记号,然后再将它失去,我又会是什么呢?

        我应该离开这个地方了。避开窗户;抛开门上的小孔,这个我割出来因而介入各种生活、而不是自己谋得某种生活的孔。是对大都会的热爱搞得我心烦意乱,想法频出。让我以为我能说出它那响亮的声音,而且能让那声音听起来蛮有人味。我完全误解了人们。

        我原以为我很了解他们,并不担心他们不真的了解我。现在,他们处处同我相抵触的缘由已经再清楚不过了:他们一直很了解我。他们用眼角的余光观察我。当我双唇紧闭、缄口不语、避人耳目、自以为最不易觉察的时候,他们正在彼此悄声议论我。他们知道我有多么靠不住;知道我那全知全能的自我是多么可怜、可悲地掩盖着自己的软弱无能。知道我编造着有关他们的故事的时候——自以为干得漂亮极了——完完全全被他们攥在了手心里,无情地操纵来操纵去。我透过门窗观察他们,抓住每一个机会跟踪他们,传他们的闲话,搅和到他们的生活里去,自以为隐藏得不露马脚,而与此同时,他们一直在观察我。有时候他们甚至为我感到难过。一想到他们对我的怜悯,我就想死。

        所以说,我把事情完全搞错了。我认定其中一个人会杀掉另外一个。我等着出事,好去描述它。我是那么肯定,肯定它会发生。我一心认定,过去就是一张用坏了的唱片,只能在裂纹处不断重复自己,此外别无选择,而且根本不存在什么力量能把唱针抬起来。我是那么肯定,他们却跳着舞迈着步子把我踩在了脚下。他们很忙,忙着变得更新奇、更复杂、更飘忽不定——我猜你会说,更有人味了;而我呢,反倒成了那个可以预测的人,在从孤独走向自以为是的过程中迷失了自己,以为只有我的空间、我的观点是唯一存在的,唯一正确的。我多管闲事、指手画脚的时候简直太兴奋了,结果把事情做过了头,反而错过了显而易见的东西。我盯着大街小巷看,那一座座向石头施压又遭到石头压迫的楼房让我激动不已;我太喜欢里里外外地琢磨每一件事物了,反而将自己贴身的上衣口袋里所发生的一切抛到了脑后。

        我看见了他们三个,费莉丝、乔和维奥莱特,他们在我看来就像是多卡丝、乔和维奥莱特在镜中的影子。我一直相信,我看见了他们干下的每一件重要事情,而且凭着我所看见的,那些我没看见的事我也能想象出来:他们是多么奇妙迷人,多么身不由己。就像危险的孩子一样。这就是我想相信的东西。我从来没想过他们还会有别的想法,经历别的感情,以我做梦也想不到的方式把他们的生活相互结合在一起。比如说乔。直到此时此刻我也拿不准他的眼泪到底是为了什么而流,不过我敢肯定那不仅仅是给多卡丝的。当时,他顶风冒雨地满街乱跑,我一直以为他是在找她,而不是找“野姑娘”那间金色的屋子。那个石头中间的家;那个白天里大半时间能透进阳光的地方。没什么可骄傲的,不值得向任何人炫耀,想住在里面也没道理。可是我想。我想住在一个早就为我造好了的地方,既舒服又宽敞。家门从来不必关上,倾斜的视野中有阳光和明亮的秋叶,而没有雨。在那里,假如天空晴朗,可以指望看见月光;当然,无论如何星星总是能看见的。下面更远处,还有一条名叫“叛逆”的河可以依赖。

        我真想把自己关在那种宁静之中,这宁静是那个住在里面的女人留下的,她把所有的人都吓坏了。人们都看不见她,她还不至于蠢到让人发现。话又说回来了,谁会来看她呢,一个住在石头里面的顽皮的女人?谁会来看她而又不害怕呢?不害怕她用凝视的眼睛回望你?我是不会在意的。我为什么要害怕?她见过我,并不怕我。她拥抱我。理解我。把自己的手伸给了我。我被她感动了。暗自松了口气。

        现在我明白了。

        爱丽丝·曼弗雷德从那条树木成行的街道搬回了斯普林菲尔德。那儿住着一个对颜色鲜艳的衣裳有偏好的女人,这个人的乳房现在大概已经成了松软的海豹皮口袋了,她也许需要点什么东西。窗帘;一副能越冬的上好的外套里子。也许想找一个夜间能提供必需品的人做伴,让自己高兴。

        费莉丝仍然去菲尔顿商店买“正点”唱片,然后从肉铺慢吞吞地往家走,结果肉还没进锅就变质了。她以为那样的话她就能再骗我一次——走得那么慢,显得周围的人都在跑似的。那糊弄不了我:她走路的速度也许很慢,可她的发展速度却是来年的新闻。不管举起的拳头在她面前僵住还是伸开拳头来握手,她都不是任何人的同谋、榔头或者玩具。

        乔找到了工作,是在一家名叫“矿产”的地下酒吧值夜班,这让他得以看见大都会展示它那不可思议的天空,得以在午后的阳光下跟维奥莱特四处乱转。他下班回家刚好是在日出之后,路上,他将从高架铁道的台阶上走下来;如果看见一辆牛奶车停在路边,他可能会买一品脱装在柳条箱里的隔天牛奶喝,来冷却一下晚上那顿热玉米面包。到了公寓楼下,他会拾起夜里睡在门口的流浪汉丢弃的垃圾,扔进垃圾桶,再把孩子们的玩具收拾起来,放在楼梯井下面。假如他从中找到一个他认识的布娃娃,他就把它立起来,让它舒服地靠在玩具堆上。他爬上楼梯,还没走到自己家门前,就会闻见维奥莱特死抱着不放的火腿肉正在煎出油来,这是给锅里咕嘟着的玉米粥调味用的。他一面把门在身后关上,一面大声叫她:“维?”她也回叫道:“乔?”就好像那会是别人,会是一个冒昧的邻居或者一个皮肤很糟的年轻的鬼魂站在那儿似的。于是他们开始吃早餐,然后多半还要睡一觉。因为乔的工作——还有维奥莱特的工作——再加上别的事情,他们已经不在夜里睡觉了——把那种浪费时间的事改成了视身体需要随时眯上一小觉;对他们来说,不难发现那感觉有多么美妙。一天里其余的时间他们想怎么安排就怎么安排。比如说,维奥莱特给人做过一次头发之后,他会在杂货铺里同她碰头,她要一份香草奶昔,他要一份樱桃果汁。

        他们会沿着125街上走过第七大道,要是累了,就随便找个台阶坐下来歇一会儿,跟靠在一楼窗台上的女人谈一谈天气和年轻人的行为不端。要不他们就闲逛到“角落”去,站在人群中听那些目光遥远的男人发表演说。(他们喜欢这些男人,不过维奥莱特很担心他们中间哪个人会从站着的木头箱子或破椅子上摔下来,或者人群中的某个人喊出什么伤害那个人感情的话来。乔酷爱那遥远的目光,总是全力支持,在适当的时候还插进一句鼓励的话。)

        隔一段时间,他们就会一路坐火车到42街去享受被乔称作狮子楼梯的那种东西。要不他们就漫无目的地走在72街上,看男人们为建一栋新楼在地上挖坑。坑很深,吓坏了维奥莱特,可乔被迷住了。他们两人都觉得这很可耻。

        不过,好多时候他们还是待在家里把事情理清楚,互相讲述他们喜欢一遍遍听的那些个人的小故事,或者围着维奥莱特买来的那只鸟瞎忙活。鸟买得很便宜,因为它身体不好。几乎不啄食。光喝水,不吃东西。维奥莱特拌的特制鸟食也不管用。当她透过小笼子的栅栏对着它叽叽咕咕时,它只是将目光扫过她的脸,脑袋也不转一下。可是,正如我很久以前说过的那样,维奥莱特偏偏异常顽固。她猜想小鸟并不孤单,因为她把它从一群鸟中挑出来买走的时候它已经是一副悲伤的模样了。于是,维奥莱特断定,要是食物、伙伴以及它自己的栖身之所对它来说都不重要的话,那么除了音乐就再也不剩什么可热爱、可需要的了;乔对此表示同意。他们在一个星期六把鸟笼提到楼顶,那上面疾风劲吹,穿衬衫的乐手们也在他们身后吹开了,乐曲奔涌而出。从那以后,小鸟对它自己、对他们都成了个乐趣。

        由于乔必须半夜上班,他们便对晚饭后的时间格外珍惜。要是他们不跟吉斯坦、斯塔克,还有斯塔克的新任妻子费意一起玩惠斯特牌,没答应替谁照看孩子,没有让玛尔芳进来说说闲话(她假装忠实,却把他们两人双双背叛了;来串串门会让她觉得不那么难受),他们就两个人玩扑克,然后上床睡觉,钻到被子底下。他们打算尽快把被子撕成原始的碎布片,再买一床缎子缝边的优质羊毛毯。买深蓝色的,也许,尽管那样做很冒险,因为到处飞着煤灰什么的,可乔偏爱蓝色。他想钻到蓝毯子下面抱住她。抓住她的手放在自己的胸口上、肚子上。他想设想一下,当他和她两个人躺在黑暗中时,他们的身体会把那蓝色的东西拱成什么形状。维奥莱特并不在乎它是什么颜色的,她只需要他们的下巴底下是那没有问题的缎子缝边,永远地冷却着他们体内的岩浆。

        他躺在她身边,将头转向窗户,透过玻璃看见黑夜变幻成了一个肩膀的形状,上面带一道细细的血印。缓缓地,缓缓地,它变成了一只翅膀上带一条红色的鸟。与此同时,维奥莱特将一只手放在他的胸口上,仿佛那是太阳照亮的井沿,而下面有人在收集礼物(铅笔、达拉膜牛、日本蔷薇香皂),再把它们分发给大家。

        时间回溯到一九○六年,那时乔和维奥莱特还没有去大都会,有一天晚上,维奥莱特扔下铁犁,走进他们那座猎枪小屋,此时白天的酷热仍然烤得人发昏。她把身上穿着的工装裙和一件褪了色的无袖衬衫连同包头布一起慢慢地从头上脱下来。炉子旁边的一张案子上放着一只搪瓷盆——上面间杂着蓝白两色斑点,盆沿上到处都是磕碰过的痕迹。里面盛了满满一盆清水,上面盖着一块方毛巾,是挡蚊子用的。手掌朝上,手指在前,维奥莱特将双手滑入水中洗脸。她几次捧起水泼到脸颊和前额上,汗水和清水混合在一起,让她凉爽下来。然后,她把毛巾放在水里浸湿,仔细地擦洗了全身。她又从窗台上拿起当天早上刚洗过的一件白色的换洗衣裳,套在脑袋和肩膀上穿好。最后,她坐在床上解开发辫。她早上系好的发结大部分已经在她头巾下面松开,现在成了一团团软乎乎的羊毛,只消用手指一摸,她便激动得一阵心悸。她坐在那里,双手抚弄着自己的头发,沉浸在那种偷欢般的快乐中;她注意到自己还没有脱下笨重的工作鞋,便用左脚的脚尖在右脚的脚跟上一蹬,把那只鞋子脱了下来。她好像用尽了全部力气,有些吃惊地发觉自己已经多么劳累了;这时,一顶就像她坐着的这间小屋一样破旧昏暗的阔沿软帽落在她身上,打断了这一切。维奥莱特没有感觉到自己的肩膀碰到床垫。早在这之前她就已酣然睡去了。睡得很沉,很安稳,飘浮在色彩缤纷的梦境里。酷暑无情,正在悄悄潜入。就好像附近房子里女人们唱着“去远方,去远方,去那远方埃及大地上……”在院舍间用一句歌词或歌词的变形相互应答的声音。

        乔去了克劳斯兰两个月;他回到家里,站在门口,看见维奥莱特那黝黑的小女孩般的身体软绵绵地躺在床上。在他看来,她弱不禁风,浑身都是透明的,除了一只脚,左脚,上面还穿着那只男式工作鞋。他微笑着摘下草帽,在床脚坐下。她的一只手托着脸;另一只手放在大腿上。他看着她那同手掌皮一样硬的指甲,第一次发现她的手长得多么匀称。因为从事田间劳动,她从换洗衣裳的袖子里弯出的手臂很结实;细得要命,却像小孩的胳膊一样光滑。他为她解开鞋带,把鞋子脱下来。这肯定在她的梦里帮了她的忙,因为此时她笑了起来,那是一种他闻所未闻的轻浅、欢快的笑声,不过听上去也只能是她的笑声。

        我现在见到他们的时候,他们却并不是深褐色的,要逊色于未来一个午后的阳光。卡在了“曾经如此”和“想必如此”中间。对我来说,他们是真实的。清晰地聚焦,咔嚓一下。我真纳闷,他们知不知道他们就是街上排列成行的梧桐树下打响指的声音?当轰鸣的火车进站、马达熄火,细心倾听的人都能听见。哪怕他们不在那里,哪怕在整个闹市区和赛格港居民区大片的草坪上看不见他们的身影,那咔嚓声依然存在。存在于长岛初涉交际场的女子们足蹬的丁字鞋里,存在于她们大胆的短裙亮闪闪的流苏里(当她们随着比香槟酒更令她们迷醉的音乐摇来摆去的时候)。存在于注视着这些姑娘的老头们的眼睛,以及支持她们的年轻人的眼睛里。存在于两手插进晚礼服裤兜的男人们优雅的颓废劲儿里。他们的牙齿亮闪闪,头发光溜溜,从中间分缝。当他们挽起丁字鞋姑娘们的胳膊,领着她们离开人群和过于明亮的灯光的时候,是那咔嚓声使得他们在昏暗的门口随着客厅里留声机传出的音乐声摇摆起来。黑暗和响指的咔嚓声驱使着他们去了罗斯兰,去了“俏兔”夜总会,去了海边的木板路。去了他们的父亲不准他们去、而他们的母亲一想到就会发抖的地方。无论警告还是战栗,二者都来自那响指,那咔嚓声。还有那阴影。那阴影被挤出了其他街道,被限制在某几条特定的街道里,以便居民们能够轻松地叹息和入睡;它伸展着——就在那儿——在梦的边缘伸展着,要么就滑进咯咯一笑的裂缝里。它就在外面沿着大街排列成行的女贞树篱中。它滑过一个个房间,就好像它在拾掇拾掇这个,整理整理那个。它在路边石上面鼓起,手腕交叉,将微笑藏在一顶阔沿帽下面。阴影。提供着庇护,总可以得到。不过有时候不行;有时候,与其说它在亲切地徘徊,似乎不如说它在悄然潜行。它的伸展不是打哈欠,而是增长,等着被一棒子打回去。趁它还没有咔嚓、嘎巴、咔哒地捻响自己的手指。

        他们中间有些人知道它。那些幸运儿。他们每到一处,就会像一座魔术师造的钟一样,两个指针一般长,这样你就认不出是几点钟了,但是你还能听见那滴答声、嘎巴声、咔哒声。

        我刚开始的时候相信,生活被创造成这样,就是为了让世界能获得某种看待自己的方式,可是它跟人搅和在一起便走了样,因为被苦难束缚住的肉体贪图享乐,抓住它不放。抓住水井和一个男孩的金发不放;既愿意抓住一只也许表示肯定也许表示否定的手,也愿意吸入从一个燃烧的姑娘身上升起的甜丝丝的火焰。我不再相信那个了。那里面缺了点什么。某种淘气的东西。某种你必须先投入、然后才能领会到的别的东西。

        成人在被单下面窃窃私语的时刻真是美妙。他们的销魂狂喜与其说是驴叫声,不如说是树叶的叹息,而身体仅仅是载体,并非目的。他们,这两个成人,在伸出手去抓着远处的什么东西,极远处的什么东西,极深极深地藏在人体组织下面的什么东西。窃窃私语的时候,他们想起了在狂欢节上赢得的布娃娃和从未坐过的巴尔的摩的汽船。也想起了那些梨子,他们听凭它们挂在树枝上,因为一旦他们摘走了它们,它们就会从那里消失;要是他们为了自己把梨子摘走,那又有谁能看见那果实的成熟呢?路过的人又怎么能够看见它们、想象它们的味道呢?他们喘息着、低语着,身上盖的被单是他们二人一起洗净一起晾在绳子上的,身下的床是他们一起挑选一起保留至今的,不过一条床腿用一本一九一六年的字典支着;还有床垫子,弯得好像以上帝的名义要求得到证明的牧师的手掌,它每一个夜晚都要把他们包起来,裹住他们那低声细语的旧式的爱。他们躺在被单下面,是因为他们再也不必正视自己了;再也不会有色鬼的勾魂醉眼、荡妇的撩人妙目把他们分开了。他们在内心彼此相对,被那狂欢节的布娃娃和他们从未见过的港口里驶出的蒸汽船紧紧地联系和结合在一起。那就是他们被单下面的低语中深藏的东西。

        然而还有另一部分,不是那么隐秘的。递盘接碗时手指相触的那部分;等电车时替她扣好领口按扣的那部分;当他们从电影院走进阳光中时把线头从他的蓝哔叽呢外衣上掸下去的那部分。

        我忌妒他们那种公开的爱情。我自己仅仅是暗地里知道它,暗地里分享它,而且渴望,哦,渴望表达它——能够大声说出那他们根本不需要说出来的东西:我只爱过你,把我的整个自我不顾一切地献给了你,除你之外没有给任何人。我想让你也用爱回报我,向我表达你的爱。我爱你拥抱我的方式,你让我多么近地挨着你啊。我喜欢你的手指不停歇地托挤着,揉搓着。我已经端详了你的脸好久了,当你离开我的时候,我想念你的眼睛。跟你说话,听见你回答——就是这个让我心醉。

        可我不能大声说出来;我不能告诉任何人,我一辈子都在等待这个,而我之所以能够等待,是因为我被选定了等待。如果能够,我要说:创造我,重新创造我。你完全可以这样做,而我也完全允许你这样做;因为,瞧,瞧,瞧你的手放在哪儿呢。赶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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