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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爵士最好听十首歌曲

        甘蔗酒瓶敞着口儿放在桌子上,旁边是一只锡杯。“猎手”查看一下瓶子里面,把塞子塞上,心里纳闷这个古怪的人是从什么地方来的,怎么这么不懂做客的规矩。林子里的人,不管是黑是白,所有的乡下人都可以随便走进一间坡屋,一间猎人打猎的小屋。需要什么就拿什么,能留下什么就留下什么。它们就是驿站,任何人、所有人都可能需要个地方避避风雨。可是,谁也不能,谁也不兴跑到一个男人的屋里喝他的酒,除非他们彼此熟极了。

        “我们认识吗?”“猎手”以为他略去的“先生”好似当头一棒,轰隆作响。可那个人并没有听见这响声,因为他自己也给了对方当头一棒。

        “不,爸爸。我们不认识。”

        他不能说那是不可能的。不能说他需要一个接生婆或者一个小金盒里的画像来让自己相信。但这个震惊还是一样沉重。

        他最终说的是“我根本不知道世界上有你这人”,可金发男人对此作出的回答、打算说的话要等一等了,因为这时候那个女人尖叫起来,用两肘支起身子,朝自己耸起的双膝之间望去。

        那个城里人好像要晕倒了似的,可昂纳尔和“猎手”作为乡下人,不仅见过普普通通的分娩、还算正常的分娩,还曾经将新生儿从各种各样的产道里拽出来、扭出来过。这个娃娃生得不顺。它粘在了那冒着泡的洞穴的洞壁上,那母亲又几乎一点忙也不帮。婴儿终于呱呱坠地,问题也立即出来了:那女人既不抱孩子,也不愿看它一眼。“猎手”把男孩遣回家。

        “告诉你妈找一个女的到这儿来。到这儿来把孩子抱走。不然的话它活不到明天。”

        “是,先生!”

        “要是有甘蔗酒的话也带过来。”

        “是,先生!”

        然后“猎手”弯下身看了看那个做母亲的,她自从尖叫过后就再没说过什么。她满脸是汗,正喘着粗气,舔着上嘴唇上的汗珠。他靠得更近些。她那煤一样黑的皮肤上这一条那一道地粘满了烂泥,烂泥下面是一些坏东西留下的痕迹;就像烟草汁、盐水,还有一个手艺人的恶作剧。他转过头去给她掖一掖身上的毯子,这时,她抬起身把牙齿咬进了他的腮帮子。他使劲挣开,轻轻摸着受伤的脸,咯咯地笑了。“够野的,哈?”他转身去看那个叫过他“爸爸”的苍白的半大孩子。

        “你在哪儿捡了个野女人?”

        “在树林里。野女人们长在那儿。”

        “说过她是谁吗?”

        那人摇摇头。“我吓着她了。她一脑袋撞在了一块石板上。我不能把她扔在那儿不管哪。”

        “想必不能。谁让你来找我的?”

        “特鲁·贝尔。”

        “啊——”“猎手”笑了,“她在哪儿?我可一直没听人说她去了什么地方。”

        “也不知道跟谁?”

        “跟上校的女儿一道走的。沃兹沃斯·格雷上校。谁都知道那个。还有,她们走得匆匆忙忙的。”

        “猜猜为什么。”

        “现在不用猜了。我从不知道世界上有你这人。”

        “你想过她吗?想过她在什么地方吗?”

        “特鲁·贝尔?”

        “不!薇拉。薇拉·路易斯。”

        “噢,天哪。我干吗要想一个白人姑娘去了什么地方?”

        “我的母亲!”

        “就算我想了,好吧?下一步该干什么呢?去找上校?说,听着,格雷上校,我在想着你的女儿到哪儿去了。我们可有一阵子没在一起干那事了。告诉你该怎么做吧。告诉她我在等她,让她出来。她会知道我们见面的地点的。告诉她穿上那条绿裙子。她在草丛里穿那条裙子不容易让人看见。”“猎手”抬起一只手在下巴前面扇了一下,“你还没说呢,她们在哪儿。你打哪儿来。”

        “巴尔的摩。我叫戈尔登·格雷。”

        “还挺合适的。”

        “要是叫戈尔登·莱斯绰伊就合适你了?”

        “在这一片儿可不行。”“猎手”把手伸进裹着婴儿的毯子里,看看孩子的心是不是在跳,“这小男娃弱得很。得赶紧喂喂他。”

        “真动人哪。”

        “听着。你想要什么?我是说现在;现在你想要什么?想留在这儿?欢迎你。想谴责我?干脆说出来好了,我不会反驳一句的。你进了这屋子,喝了我的酒,翻了我的东西,还想跟我斗嘴,就因为你叫我爸爸?如果她告诉你我是你爸爸,那么她告诉你的可比告诉我的多多了。把握住你自己吧。一个儿子不是女人说出来的。一个儿子是男人干出来的。你要是想做得像我的儿子,那就好好做,否则就他妈的从我家里滚出去!”

        “我不是到这儿来向你请示、求你批准的。”

        “我知道你来干什么。来看看我有多黑。你以为你是白的,对吗?她很可能让你这么想。希望你会这么想。我发誓我也会这么想。”

        “她保护了我!假如她宣布我是个黑鬼,我可能会是一个奴隶!”

        “他们中有自由的黑鬼。一直以来都有一些自由的黑鬼。你可以做他们当中的一员。”

        “我不想做自由的黑鬼;我想做一个自由的人。”

        “我们不都想么。你看。你想当什么就当什么吧——白的或是黑的。你挑吧。可你要是挑了黑的,你就得表现得像个黑人,就是说,提起你的男子汉气概来——利落些,还有,少给我来白小子顶嘴那一套。”

        戈尔登·格雷现在清醒了,他的清醒想法就是把这个男人的脑袋打掉。明天。

        肯定是那个姑娘改变了他的想法。

        姑娘们可以做到这一点。把一个男人从死亡那里引开,或者将他径直推向死亡。把你从睡梦中拖出来,于是你在树下的地面上醒了过来,那棵树你再也不能爬上去待着了,因为你已经迷了路。即便你真的找到了它,它也不是原来的那一棵了。也许它从里面裂开了,让那同样为所欲为的爬虫挤了进去,在里面又挖又拱又啃又钻,最后整个被蛀空,再也不能为别人提供服务了。或者,也许还没等它自己轰隆一声倒下,人们就把它伐倒了。把它劈成木柴,投在炉膛里,燃起熊熊火苗,让孩子们看得入神。

        维克托利可能会记得。他不光是乔选中的哥哥,还是他最好的朋友,他们两个在魏斯伯尔县的大部分地区都打过猎、干过活。哪怕是县治安官的地图,也不会标出乔从上面掉下来的那棵核桃树,但维克托利会记得它。它可能还在那儿,在谁家的后院里;不过那儿的棉花田和周围的黑人住户,却让人搅拌后摁了下去。

        传了一个星期的谣言,打了两天的行李,九百个黑人在枪支和绞索的威逼下离开维也纳,乘大车或徒步从县城开拔,谁知道(谁又在乎)去哪儿。就凭着提前两天的通知?你怎么能计划去什么地方呢,再说了,就算你知道一个地方,觉得自己会受欢迎,你又哪儿来的钱上那儿去呢?

        他们在火车站周围站着,在大路旁的田地里聚成一堆一堆地宿营,到头来,曾经被虫灾光顾过的他们,自己也成了虫害,让人家给轰走了——因为他们像静止的水一样,映现了心中当然的忧愁郁闷;还因为他们提醒人们注意付给劳动者的工钱揭示出的罪恶。

        甘蔗田就是野姑娘的藏身之处,她在里面提防着人们,高声大笑,也可能就安安静静地在那儿待着,被大火烧烤了好几个月。烟雾中还残留着糖的味道——这气味让烟变重了。她会知道吗?他心里纳闷。她会明白吗,那大火既不是光也不是向她飘来的花儿,更不是飘扬的金头发?会明白吗,假使你去摸它,亲它,它就会把你的性命一口吞掉?

        小小的墓地里立着手工的十字架,有时候,为了恳求大家记住死者,石匠还精心地用上了大写的印刷体;但这些墓地从来没有过任何被人记住的可能。

        “猎手”拒绝离开,反正他待在树林里的时间比待在那小房子里的时间要多,再说,他似乎想在他觉得最舒服的地方度过余生。所以他没有把家当都搬上大车。也没有走上大路,先奔贝尔,然后奔克劳斯兰,然后奔歌珊,然后再奔巴勒斯坦,像乔和维克托利那样去找一个做工的地方。找个农场,让这两个十三岁的黑孩子去开垦荒地,能有个地方睡、有口饭吃。或是找一个带简易工棚的磨坊。乔和维克托利同别人一道走了一阵子之后,就脱离了大队人马。他们路过了一棵核桃树,过去他们出去打猎、离家太远时,就睡在上面,因为在枝杈间正好可以呼吸到清凉的空气;此时,他们知道自己已经把克劳斯兰远远地甩在了后面。他们顺着大路回头望去,仍然可以看见浓烟从维也纳田里残存的东西和甘蔗中间升起。他们在贝尔的一家锯木场找到一份短工,又在克劳斯兰拔了一下午树桩,最后在歌珊找到了稳定的工作。然后,有一个春天,全县南部三分之一的地区到处冒出了肥白的棉铃,乔把维克托利留在歌珊的铁匠铺里帮工,自己到大约十五英里以外的巴勒斯坦去加入采摘经济作物的行列。可是首先,首先,他必须弄清楚那个他确信是自己母亲的女人是不是仍旧在那儿——还是她分不清火焰和头发,已经在大火里面送了命。

        算起来,他为了去找她,总共单独出行了三次。在维也纳,他先是生活在对她的恐惧中,然后要忍受关于她的玩笑,再往后是割舍不去对她的牵挂,最终将她从心中遗弃了。没有人告诉乔她是他的母亲。反正没有直说。不过有一天晚上,“猎手中的猎手”直盯着他的眼睛,说:“她是有理由的。她是疯了。可疯子也有自己的理由。”

        当时,他们刚吃完一些猎到的东西,正在收拾。乔后来记得是野鸡肉,但也可能是带毛的什么玩意儿。维克托利会记得的。乔平整篝火的时候,维克托利正在用树叶揩着烤肉扦。

        “你们两个我都教过,能够不杀的话,千万不要杀幼崽和母兽。没想到我还得教教你们待人的规矩。现在,记着这个:她不是猎物。你们应该知道这个区别。”

        维克托利和乔刚刚在开玩笑,说假设他们碰巧遇上野姑娘,得怎样才能杀死她。要是他们三个哪天发现了她的痕迹,跟踪下去,一直到了她的藏身之地的话。就在这时“猎手”说了这番话。说疯子们如何事出有因。然后他直视着乔(不是维克托利)。在低低的火苗映照下,他的凝视仿佛通了电流一般。“你知道,那个女人是某人的母亲,某人应该加以小心。”

        维克托利和乔对视了一眼,然而,乔的肉体变冷了,他想用喉咙咽一口唾沫,但失败了。

        从那时起他就一直抗拒着母亲是一个野女人这个概念。有时他为此羞愧得流下了眼泪。还有一些时候,他的愤怒让他做起事来漫无目的,总跑到乌七八糟的地方去打野物、猎野味,结果一无所获。他花了很多时间来否认此事,试图让自己相信,他误解了“猎手”的话,还有最关键的,误解了他的表情。尽管如此,野姑娘总在他脑际浮现;不再次试一试去找到她,他是不会动身去巴勒斯坦的。

        她并不总在甘蔗田里。也不总在一个白人的农庄的树林后面。他、“猎手”和维克托利曾经在那片林子里发现过她的踪迹:捅坏了的蜜蜂窝,偷来的残羹剩饭,有好几回是“猎手”认为最可靠的信号——红翼歌鸫,那些蓝黑相间、翅膀上有一道红的鸟儿。她身上有什么东西让它们喜欢,“猎手”说,如果看见四只以上歌鸫,那就往往意味着她在近旁。“猎手”说他跟她讲过两次话,可乔知道,那些树林不是她最喜欢待的地方。他第一次去找她是很无心的,那次,他刚美美地钓了两小时的鱼。在河对岸,比鲑鱼和鲈鱼频繁出没的地方再远些、不过河水还没有转入地下、向磨坊流去的地方,河岸在那里拐回来形成了一个斜坡。在坡上头,离开河面大约十五英尺的地方有一个隐蔽的石洞,洞口被老木槿树织成的树篱挡住了。有一天清晨,乔来了一个钟头就钓上来十条鲑鱼,然后他走过那个地方,听到了一个声音,他一开始还以为是流水和高高的树中间的风共同发出的声音呢。那种天地奏出的音乐,渔夫和牧羊人都很熟悉,林中人也听得见。它能让哺乳动物昏昏欲睡。让公鹿抬起头,让地鼠瑟瑟发抖。细心的林中人微笑着闭上眼睛。

        乔以为这就是那种声音,只是在那儿欢欢喜喜地听着,可后来,似乎有一两个词滑进了那声音里头。他知道天地奏出的音乐是没有词的,就纹丝不动地站住,扫视着四周。一道银线横在对面岸上,太阳正切进夜晚的最后一抹品蓝之中。在他的上方和左边,木槿树浓密、茂盛而又古老。木槿的花朵合上了,等待着白天的来临。断断续续的歌声是从一个女人的喉咙中发出的。乔踉踉跄跄地走上斜坡,穿过树篱,穿过那一团麝香葡萄藤、弗吉尼亚匍匐枝和年深日久得朽烂了的木槿树,找到了石洞的入口,却无法从那个角度进洞。他得爬到它上面,再从它的口里滑进去。光线太微弱了,他连自己的腿都看不清;然而,他却看到了足够的痕迹,知道她就在那儿。

        他叫了出来。“有人吗?”

        歌声停止了,取而代之的是撅断树枝一样的嘎巴一响。

        “嘿!叫你呢!”

        没有一丝动静。他无法让自己相信,那飘过他头顶的香气不是一种蜂蜜和粪便混合起来的味道。于是他离开了,感到很恶心,但一点也不害怕。

        他第二次去找她是在被逐出家园以后。他见过了滚滚浓烟,尝过了空气中甜丝丝的味道,便拖延了去巴勒斯坦的行程,绕个道,回头朝维也纳赶去。他沿着田地的边缘走过,大地已经烧透,田里满是焦黑的甘蔗秆;一座座小房子,过去曾经有洗衣盆靠在上面,现在烧得只剩下滚烫的残砖断瓦了,他连忙将目光移开。就这样,他逐渐接近了那条河,还有河床上那个鲑鱼在里面像苍蝇一样繁殖的洞。他来到河水转弯的地方,整了整后背上猎枪的背带,蹲下身来。

        在阳光和空气中疯狂生长的绿色植物遮住了那几块石头,他用嘴巴轻轻呼着气,慢慢朝它们爬去。没有她的痕迹,他什么都没辨认出来。他设法爬到了入口上面,滑下来进入石洞;可是,他并没有看到什么可能是女人使用的东西,而且,有人住过的残迹都是冰凉冰凉的。她是跑开了、逃走了,还是在浓烟烈火中惊慌失措、孤立无援,就这样完蛋了?乔等在那里,留神听着,后来听得昏昏沉沉的,就睡了一个多小时。他醒来的时候,天色已经变了,木槿花开得有他巴掌那么大。他从斜坡上滑出来,正要转身离去,四只红翼歌鸫从一棵白栎树低矮的树枝上冲天而起。这棵树巨大、孤独,生长在贫瘠的土壤中——被它自己的根须盘绕着。乔立即将四肢扑倒在地,低声说道:“是你吗?说句话吧。随便说什么。”有人在他近旁喘着气。他转过身来,察看着他刚刚出来的地方。每一点变化、每一片树叶的晃动都好像是她。“那么给我个信号吧。你不用说什么。让我看看你的手。把它从哪儿伸出来,我见了就走;我保证。给我个信号。”他哀求着,恳求她伸出手来,到头来天光都变得更弱了。“你是我妈妈吗?是。不是。两者都行。其中一种也可以。但不要这样一声不吭啊。”

        他对着木槿树嘀嘀咕咕,听着喘气的声音,突然间意识到,自己这样在土里到处乱刨,为的是一个不仅疯狂、而且肮脏的女人,她碰巧是“猎手”曾经认识的他的秘密母亲,可她却让自己的孩子成了孤儿,不喂他奶吃,不宠他,也不跟他一起住在家里。这个女人,孩子们害怕她,男人们要磨刀防着她,新娘们把吃的给她留在门外(这样最好——否则她也会偷的)。她自己邋里邋遢、不讲卫生,还把污迹留得满县都是。她让他当着每一个人丢尽了脸;只有维克托利是个例外,当乔告诉他,自己听了“猎手”说的那些话、特别是看了他的表情以后便相信了他,他并没有哈哈大笑,也没有斜眼看他。“她肯定不容易,”这是维克托利的答复,“像那样子一年到头在外面过日子,她肯定不容易。”

        也许是这样,但就在那个时候,乔觉得自己像个棉花脑袋的傻瓜,比她还精神失常,就像他滑倒在泥浆里、被黑树根绊倒、同白蚁一道爬过一块块烂泥塘时那样发狂。他爱树林,因为“猎手”教会了他如何去爱。但现在树林让她给占满了,一个头脑简单的女人,傻得都不会以讨饭为生。这人脑筋彻底毁了,连最差劲的母猪都能办到的事也不会做:给自己下的崽子喂奶。小孩子们认为她是个女巫,但他们错了。这家伙根本没有智力做个女巫。她无能、无形,真是白费材料。满世界乱跑,又哪儿也找不见。

        有些男孩的母亲是做妓女的,他们总是很自卑。有些男孩的母亲在小酒馆砰地关上门以后,会跑到城里的大街小巷游荡。有些母亲把孩子扔到一边,或是拿他们去换折起来的钞票。他本来会在她们中间随便选一个,以应付这不体面的、无声的、潜藏着的疯狂。他举起猎枪瞄准了白橡树枝,但这不会带来什么麻烦,因为子弹在他的口袋里。扳机无害地扣动了。他大叫着,脚下打着滑,摔着跟头,转身跑下了斜坡,又沿着河岸跑开了。

        从那以后,他工作起来就变得很疯狂。在去巴勒斯坦的路上,无论人家给他个工作还是他听说哪儿有一个工作,他都一律接下来。砍树,砍甘蔗;犁地犁得抬不起胳膊来;摘鸡毛,摘棉花;拖运木材,拖运粮食,拖运采石场的石头,拖运牲口。有的人以为乔想钱想疯了,不过另一些人猜想他是不喜欢闲下来或是让人当成懒汉。有的时候他干活干得太久太晚了,从不回到自己的床位上睡觉。他会睡在外面,幸运的话就离那棵核桃树很近,在人们留在树上以备急用的油布吊床上荡来荡去。乔到了巴勒斯坦以后,棉花正要上市,到处都在打捆和订购,这时他结了婚,干活也更卖力气了。

        大火过后“猎手”是不是仍留在维也纳附近?是不是搬回了沃兹沃斯?是不是给自己在野外造了个小家——像他自己说过的那样——以他自己的方式与世界相处?到了一九二六年,远离了所有那些地方,乔认为,也许“猎手”就是搬到沃兹沃斯附近去了。要是他能问问维克托利,他准会明明白白地记得(假设他还活着,监狱没有找过他的麻烦),因为维克托利是什么都记得的,他能让事情在脑子里井井有条。比如雌孔雀们用某一个巢用了几次。比如在什么地方松针铺成的棕红色地毯有腿肚子那么深。比如某一棵挺个别的树——树根上又长出了树干的那一棵——是在两天还是一个星期以前冒了骨朵儿,这棵树到底是长在哪里。

        乔在一月份冰冷的一天里为这一切而纳闷。他离弗吉尼亚已经这么远,离伊甸园就更远了。当他穿上外套、戴上帽子、带好枪,预备出发去找多卡丝的时候,他简直能感觉到,维克托利就在他身边。他并没有想去伤害她,也不会像“猎手”警告过的,去杀害弱小的东西。她是女性。再说她也不是猎物。所以他从没想过那样做。然而他又的确在猎捕她。在捕猎的过程中,一把枪就像维克托利那样自然而然地成了一个伙伴。

        他在大都会里大踏步走着,没有什么妨碍他或者打扰他。这是一年中的第一天。大多数人折腾一宿以后都累坏了。可是,黑人们仍然在欢度一个白天的聚会,一个可以一直拖到夜里的盛宴。街道很滑。大都会看上去像座小镇一样空荡荡的。

        “我只是想见她。告诉她我知道她说那话是有口无心。她还年轻。年轻人肝火太旺。动不动就炸窝。比如说我,那回拿着一支没装子弹的猎枪打树叶。比如说我,一张嘴就是‘好吧,维奥莱特,我会娶你的’,只是因为我看不清一个野女人是不是伸出了她的手。”

        他走过的街道又滑又黑。他外套口袋里装着他当掉步枪换来的那把四五式手枪。他摆弄它时大笑了起来,一把胖乎乎的微型手枪,打起来却像大炮一样响。一点也不复杂;你得存心自己跟自己过不去才会打偏。可他是不会打偏的,因为他根本就不会去瞄准。不会去瞄准那搞坏了的皮肤。永远不会。永远不会伤害幼小的东西:巢里的鸟蛋、雌鹿、羽毛未丰的小鸟、鱼苗……

        一股寒风从地道口涌起,吹掉了他的帽子。帽子掉到了水沟里,他跑过去把它拾起来。他没有看见从一支“白枭”牌雪茄上撕下来的纸圈粘在了帽子顶上。他一上了地铁立即汗流浃背,于是脱下了外套。纸袋咚的一声掉在地上。乔一低头,看见一个乘客伸手拾起那个纸袋,还给他。乔点头致谢,又把纸袋放回到外套口袋里。一个黑人妇女看着他直摇头。是为那个纸袋?为里面装的东西?不,是为了他那滴滴答答流汗的脸。她递给他一块干净手帕,让他擦擦。他推辞了,然后又穿上外套,向车门挪了挪,凝视着窗外飞驰而过的景物,凝视着黑暗。

        地铁忽然停了,把乘客向前甩去。乔这时似乎才记起来,他要是想找她的话,得在这一站下车。

        三个姑娘涌出车厢,叽叽喳喳地走下冰冷的台阶。三个等在那儿的男人跟她们打了招呼,然后他们便分成一对一对地走了。天冷得刺骨。姑娘们有着红红的嘴唇,她们的两条腿透过丝袜在互相窃窃私语。红嘴唇和丝袜在炫耀着威力。她们要拿这种威力去换成权利,才能甘心被征服、被插入。走在她们身边的男人很喜爱那威力,因为到头来,他们终究会探进去,伸长手,绕到那威力背后,抓住它,让它动弹不得。

        后来,乔第三次去找她(他那时已是个已婚男人了),就在山坡上到处找那棵树——那棵根须倒着生长的树。这些树根好像驯顺地进入土壤以后,发现土壤太贫瘠了,便又返回树干吸取所需的养分。它们胆大妄为,不合逻辑地攀缠在树干上。朝着叶子、阳光和风。那棵树下面就是白人称作“叛逆河”的那条河;河里,鱼儿争先恐后地上钩,在它们中间游泳可能感觉很吵闹,也可能很安静。不过要到那儿去,你得冒着你踩在脚下的土地可能背叛你的危险。那向着河水缓缓倾斜的坡面和矮山丘仅仅表面上看起来很友好;在藤蔓、草茵、野葡萄、木槿树和酢浆草下面,土地就像筛子一样多孔。你迈上一步,就可能被吞掉一只脚,乃至整个身体。

        “她要一只公鸡干什么?不就会在街角打鸣,盯着雏儿们看,在里面挑挑拣拣么。我哪点不比他们强。再说了,我还知道怎么待一个女人。我从来没有,也永远不会错待一个女人。永远不会让一个女人像条狗似的住在洞里。公鸡们就会这样干。她以前也那么说。说年轻人如何自私自利、不替别人着想;说游乐场和舞厅里那些小伙子如何想的全是他们自己。我找到她的时候,知道——我以生命担保——她是不会跟他们中的一个躲起来的。他的衣服不会跟她的全搅和在一块。她不会的。多卡丝不会的。她会自己一个人待着。头脑冷静,甚至很野。然而是一个人待着。”

        在那棵树后边,木槿树丛的后面,有一块大石头。大石头背后有个开口,遮掩得很不像样子,可能只是某个人的作品。狐狸或者怀孕的母鹿做事可不会这么马马虎虎。她曾经在那儿藏身过吗?她就那么瘦小吗?他蹲下来,更仔细地找她留下的痕迹,但什么也没找到。最后他把头伸了进去。一片漆黑。没闻到大粪臭味或皮毛的味道。相反,里面倒有一股家居的味道——油味、灰烬味,这味道引得他往前蠕动着,爬进了一块低得能擦到他头发的空地。他正要决定回转身爬出那块空地,手下的土地变成了石头;光线猛地打在他身上,让他缩了一下。他已经爬过了几人长的黑暗,面对的正是巨石正面南边的边缘。一个天然的地洞。哪儿都不通。从斜坡的一个凹处朝另一个凹处转过了一个角度。“叛逆河”在下面波光粼粼。他不能够在里面转身,就拖着整个身子一路爬出去,好让头朝前再进来。他很快便到了开阔地带。这里家居的味道加重了,烧热的油在刺眼的阳光下冒着青烟。然后他看见了那个裂口。他屁股着地滑进去,一直滑到了底儿。就好像掉进了太阳里面。正午的阳光像熔岩一样跟着他进了一间石头屋子,屋里面有人用食用油做菜。

        “她不必解释。她不必说一句话。我知道是怎么回事。她会以为这是忌妒,但我是一个温和的男人。不是说我对事情没感觉。我有过日子不好过的时候。也都挺过来了。我就像别人一样对事情有感觉。

        “她会一直自己待着。

        “她会回来找我的。

        “她会伸出手,穿着难看的鞋朝我走过来,但她的脸是干净的,我为她骄傲。她的发带系得太紧了,让她难受,于是她一面解开发带一面朝我走过来。我找到了她,她太高兴了。她弓着身子,身体很柔软,她想让我来干,求我来干。只有我。除了我谁也不行。”

        一开始他觉得很平静,还隐约有点企盼的味道,就好像有什么东西能等到似的。一种等着开饭时的感觉。然而这是块隐秘的地方,开口对外界关闭,一旦到了里面,你就能够为所欲为了:制造混乱,到处乱翻,乱摸乱动。彻底改变这个地方,让它面目全非。到他离开的时候,石头墙的颜色已经从金色变成了鱼鳃蓝。他已见过那里有些什么。一条绿裙子。一把少了一个扶手的摇椅。一圈垒起来做饭用的石头。罐子、篮子、锅;一个布娃娃,一个纺锤,几个耳环,一张照片,一堆柴火,一套银质头发刷子,一个银烟盒。还有。还有,一条带骨头扣子的男式裤子。一件叠得整整齐齐的绸衬衫,颜色已经褪成了乳白——可是接缝处并没有褪色。在那儿,线和料子的颜色都是鲜亮的、阳光般的黄色。

        但是她在哪儿?

        她在那儿。这个地方没有跳舞的两兄弟,也没有等着白灯泡变成蓝灯泡的气喘吁吁的姑娘们。这是个成人的聚会——一切胡作非为都在大庭广众之下进行。违禁的私酒不是什么秘密,秘密勾当在这儿也没有人管。进来时交上一两块钱,你的谈吐就会比在自家厨房里更机智、更风趣。你的妙语连珠般冒出来,好像泡沫涌向海面。你的笑声好像洪钟鸣响,不需要一只手来拉动绳子;你就这样没完没了地笑下去,直笑得浑身酥软。愿意的话,你可以喝安全的杜松子酒,或者光喝啤酒;可是你哪种酒都不需要,只要谁在你膝盖上摸上一把,管他无心还是有意,那就会像假充内行地喝一口波旁威士忌,或者有两个手指头捏你的乳头一样,让你血往上涌。你的魂儿升上了屋顶,在那里飘一会儿,愉快地俯瞰着下面那种穿着衣服的赤身裸体。你知道,有什么丑事正在一个关紧门的房间里发生着。可是这儿的一切令你眼花缭乱,让你尽情胡闹;在那令人心碎的歌声的怂恿下,人们纠缠在一起,或者互相交换舞伴。

        多卡丝很满足,很满意。他的两只胳膊紧紧搂住她,她的手腕绕在他脖子后面,这样她就能够把脸颊靠在他的肩膀上了。他们不需要多大地方来跳舞,这很好,因那儿没什么地方。屋子里挤得满满当当的。男人们呻吟着,心满意足;女人们哼哼着,充满期待。音乐弯下腰,跪下来拥抱他们,鼓励大伙稍微活跃一点;为什么不呢,既然这就是你们一直巴望着的那个东西?

        多卡丝的舞伴并不对着她耳朵低语。他将下巴压到她头发里面,手指尖在她身上停住;这已经很清楚地表明他的承诺。她伸长身子,搂住他的脖子。他屈身来就她。他们在腰部以上和以下都达成了一致:肌肉、肌腱、关节乃至骨髓全都积极配合。即便跳舞的人们犹豫了,有一刹那的迟疑,音乐也会解决和消除任何问题。

        多卡丝很快乐。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快乐。她的舞伴的唇髭中没有白胡子。他起兴了,马上就来了。目光敏锐,不知疲倦,还有一点残忍。他从来没给过她一件礼物,甚至从来没想过。有时他说好了到什么地方,会如约到那儿;有时就不守信用。其他女人都想要他——想得厉害——他也一直挑挑拣拣的。她们想要的、他能提供的好处,是他那股能干的劲头。一双丝袜怎么能跟他相比呢?没得比。多卡丝很幸运。她知道这一点。而且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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