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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初转法轮

        八支道中胜,四句谛中胜;

        离欲法中胜,具眼人中胜。

        ——《法句经》

        前绪

        古印度因其著名的哲学家和宗教师而闻名于世。他们对人生以及人生目的有着各种不同观点和见解。《长部》中的《梵动经》讨论了佛陀时代流行的六十二派哲学思想。

        与当时宗教信仰大相径庭的是顺世派的断灭论,叫做车婆克,以其创始人命名。

        根据古印度的顺世派(1)(巴利语和梵语称之为lokayata),人死之后,丢下他产生的一切能量,不再有任何存在。在他们看来,死亡是一切存在的终结,只有现在才是真实。“尽情地吃喝玩乐,死亡将降临每一个人身上。”这好象就是他们的思想体系。他们主张“宗教是愚昧的背,精神方面的病态。”“道德是一种欺骗,只有及时行乐才是真实。”死亡是生命的终止,不相信一切善良、高贵、纯净和悲悯的东西。纵欲主义,自私自利,对庸俗意念的断然肯定等被认为是一种荣耀。人们不需要控制自己的情欲和本能,因为这些全是人类的自然产物。”(2)

        另一种极端思想认为,解脱只能由严酷的苫修而达到。这完全是一种宗教思想,被当时享有盛名的宗教团体的苦行僧所信奉。在菩萨精进求证佛道时,侍奉他的五位行僧就曾紧紧地追随这一信仰。

        由于这些思想理论,佛陀在觉悟之前,也曾修习过各种各样的苦行,以此来摧残折磨自己。经过六年的非凡挤搏,他终于认识到自我摧残的徒劳无益。后来,他改变了无法实现解脱的痛苦法门,修习中道。这样,他所喜好的弟子们对他失去了信心,离他而去。他们以为:苦行僧乔达摩不再修习苦行,变得奢侈起来了,重新过起舒服生活。

        他们意想不到的突然离去对他来说是极为不利。因为他们曾照顾他的日常所需。但是,菩萨并没有气馁,他意志如铁,或许会因独处而感到高兴。他有一腔永不消退的高涨热情。他恢复精力后,坚持不懈,精进修习,直到觉悟,达到生命的目的。

        在他得道两个月后的月圆日(Asalha七月间),佛陀向早期曾侍奉过他的五比丘讲说了第一经。

        《转法轮经》是佛陀所说第一经。此经常被引说为真理王国,正道王国,真话之轮等。根据其注疏,这里的法Dtana就是转动真理之轮,或创建真理之轮。

        在这部极为重要的经典中,佛陀阐述了他的亲证,构思了他新思想精髓的中道法门。在此经的开始,他就劝告以苦行为生的五位僧众远离物欲享受和肉体折磨,因为此二边极端不能导致至乐和觉悟。前者阻碍了心智的发展,而后者则削弱了个人的智能。他批判了这两种思想,因为,他通过自己的实修实证,认识到它们的无益。与此同时,他宣布了最为可行、理智、有益的法门,此法门独引众生走向圆满的清净和彻底的解脱。

        佛陀在波那罗斯的鹿养苑讲说此经。

        此五比丘曾紧随佛陀,深具慧根,静心聆听了此经。在此法会上,只有他们是人类众生。‘经典记载,无数天人梵天众等无形众生也利用此干载难逢的机缘,聆听了佛法。佛教徒相信,除此世界以外,存在着许许多多凡夫肉眼看不到,微妙众生居住的世界。所以,无数天人,梵天等很有可能参与了这一伟大盛事。但是,佛陀直接是对五比丘说法,此经主要是对他们讲的,这一点很清楚。

        一开始,佛陀提醒他们注意避免两个极端,用佛陀自己的话说,就是“隐者(Pabbajitena)不应依据两个极端(Anta)”这句话的重点在于终极或极端(Anta)和出世者(Pabbajita)这两个概念上。

        用佛陀自己的话说,一个极端就是长久地贪爱于感官物欲享受。此一极端低贱、粗鄙、庸俗、可耻无益。这不应被误解为佛陀希望他的弟子们不要享受生活的快乐,遁入森林。佛陀的思想远非如此狭隘。

        无论沉溺于声色之人怎样感受,对于断除了情欲的思想家来说,任何肉体快乐都是短暂的,从来不会十全十美,其结果都会产生不愉快的反应。谈到世俗的快乐。佛陀说,财富的获取和财产的占有是在家居士的两大快乐源泉。但是,对于具有慧力的隐修者们来说,他们不会欣求这些瞬息流逝的快乐。.他们也许会把这些拒之门外。这对普通人来说也许是不可思议。普通人的快乐对隐修者来说是一种警觉,因为合离才是他们的快乐。

        另一个极端就是不断地进行自我折磨。非普通人可修习。佛陀说,这是一种无益的痛苦,谈不上高尚。不象第一种极端,这一极端没有被说成是低贱、庸俗、粗鄙。这里没有用这三个形容词来形容,这应该引起注意。。从传统习惯上讲,诚实的隐修者抛弃了色声快乐和执著,以苦修为手段,其主要目的是为了从生活疾苦中得到解脱。佛陀曾经实践过这种痛苦无益的修习i他指出这种修行毫无价值。因为,这只能徒增痛苦,而不是减少痛苦。

        佛陀首先澄清了这些问题,排除了闻法者的邪见。当他们烦恼不安的头脑准备好接受新思想时,佛陀才给他们讲述了他对这两个极端的亲身体验。

        如来认识到这两个极端的错误,故随行中道。此道是他新发现的。佛陀把这一新体系称之为中道。为了开导他的弟子,使他们领会他的教诲,佛陀讲说了此道的善益之处。不象两个截然不同的极端,中道所产生的心智力量和般若智慧,使人如实知见事物。当观见了了分明,智力敏锐之时,人们看清了事物的本来面目。

        另外,与第一个刺激情欲的极端不同,此中道导引众生达到抑制贪欲,产生安隐,更能获证四圣果,了知四圣谙,最终达到涅槃。

        何为中道?佛陀回答道:“中道即八圣道。”然后佛陀在此经中列出了八个组成部分。

        正见是佛教的关键在。为了清除众人的疑虑,指导他们行走正道,佛陀以正见为第一。正见即如实地知道自我,生起对无著、舍离、慈悲和无害的正确见解。这种思想分别对治自私、恶意、残忍。正确思惟引道正语、正业、正命。此三种圆满人生的道德,第六种是正精进,它涉及到内在恶业的消除和善道的发展。这种自我纯净最好由谨慎细微的反省来完成。为此,第七正念犹为重要。精进不息,再加上念念分明,产生第八正定或一心不乱,制于一处的心好似一面撩得光亮的镜子,一切事物清清楚楚,完整无缺地映现出来。

        以此两个极端和他新发现的中道为本经的导言,佛陀详细地阐述了四圣谛。

        谛(巴利语Sacca,梵语satya)意为如是,佛陀宣说了其教导的根本要旨四诺。它与一切众生息息相关。因此,佛法是以众生为中心,反对以神为中心的宗教。向内而非趋外。无论佛陀应世于否,此真话永存。佛陀向这个世界揭示了这些真理。它们不会也不可能因时而改变,因为他们是永恒的真理。佛陀没有依靠任何人来认识它们,正如他在经中所说:“对于这些以前从未听闻的法,我的知见、智慧、觉见和光明升起了。”这句话意义深远,它证实了佛陀新教导独树一帜。有人曾说,佛教是印度教的自然产物,这种说法是不公正的,虽然有些基本理论各自相通。

        圣谛,巴利语Ariyasai,之所以称之为圣(3),这是因为它们是由远离情欲最为殊胜伟大的圣者发现的。

        第一圣谛说的是苦(Dukkha),因为找不到更好的巴利相应词而被译为苦和忧。作为一种感受,苦的意思为难以忍受。作为一种抽象的真理,苦(Duddha)意为可悲(du)和空(kha)(4)。整个世界以苦为根本,故为可恶,无实体,从而是空非有。所以,Dukkha为可恶的非有。

        一般人只看到事物的表面,而圣者如实知见事物的本质。

        就圣者而言,一切生命皆是痛苦。他发现,在此虚妄快乐欺骗人类的世界中,没有真正的幸福可言。物质上的快乐仅仅是一些贪欲的满足罢了。

        万物皆有生,因而有老病,终至死亡,没有一人逃得出这四种苦因。意愿得不到满足也是苫。作为一种定规,一个人总不愿意同自己讨厌之人相处,也不愿意和自己喜欢之人分离。但是,个人的希望不总是能如愿以偿。偶尔有时,一个人不希望,或不贪爱之物会突然降临在他的身上。遇到意想不到的不愉快事件是一种痛苦,难以忍受,以致使软弱无知之人被迫自杀,好象这种行为就能解决问题似的。

        真正的快乐是向内求,而不是由财富、权力、荣耀和征服来衡量的。如果说对这些世俗之物的占有是以暴力,或非正义的手段得到,或被错误地加以利用,或以执著的方式对待,它们将会成为占有者痛苦和悲伤的根源。

        一般来说,色声方面的享受是普通人最大而且仅有的快乐。毋庸置疑,人们在期待、渴望和回味这些变化无常的物质享受中得到快乐。但是,这些都是幻现、暂时的。根据佛陀的思想,不执著或超越物质快乐才是更大的喜乐。

        简而言之,色身的组合本身就是痛苦的根源。

        贪(tananka),第三种是对无色界的执著(vjbanka)。根据经典注疏,最后两种贪是色身常见论和断见论。第二种人被解释为对色界的执著,第三种是对无色界的执著。对色界或无色界的贪著被认为是一种束缚。

        这种贪是潜伏在一切众生内部的强大精神力量。它是绝大多数众生痛苦的根源。无论是大贪还是小贪,都会引导众生再生于此娑婆世界,使人们执著于一切存在形式。

        贪的粗形式在证得第二圣果时得以减弱,得第三果时被彻底根除。贪的细微形式在获得阿罗汉时被断除。正确理解第一圣话将导致贪的除灭。第二圣谛说的是一般人对外部根境的精神态度。

        第三圣谛涉及到佛教信徒的最终日的涅槃,即苦的终结。涅槃可望在此生中通过断除一切形式的贪砍而获得。放弃对外部世界的所有执著,人们可以由心智之慧眼理解涅槃。

        苦谛依所谓的众生或其生命的各个方面而建立。我们必须谨慎的加以认识、分析和检验。这种检验过程会引导人们如实地了知自己。

        此痛苦的因就是贪爱和执著,此为第二圣谛。

        法句经说:从贪生忧,从爱生怖,离欲无忧,更无恐怖。(216)

        佛说贪爱引发再生(Ponobhvika)。此巴利语非常值得注意,因为有些学者宣称佛陀没有讲授轮回之法。此第二圣请问接地谈到了过去、现在和未来的存在。

        第三圣谛必须通过修习八正道而获得。此乃无上正道,是通往涅槃的唯一捷径。这就是第四圣谛。

        佛陀从各个方面阐述了四圣谛,以强劲,富有力量的语言结束了本经。

        “诸比丘。在此三个方面,我以十二种形式如理知见此四圣谛绝对真实。在我未曾真正明了之前,我没有认为我已获得圆满的无上正等正觉(Anuttarasammasambodhi)。”

        “当我对此四圣诺绝对真实如理如量真正明了之后,我知道我已获得圆满的无上正等正觉(Anuttarasammasambodhi)。”

        “当知识和觉悟生起后,我的解脱无可动摇,此生乃是最后生,今后更无他生。”

        佛陀刚讲完此经,五比丘中最年长的乔陈如当下了悟佛法,获得了第一圣果,觉悟到有生必有死(Yam kinvi samudayadam nirodhadhammam.)。

        当佛陀演说此《转法轮经》时,众地神欢呼道:佛陀世尊在波罗按斯城附近的鹿养苑宣说了无上妙法,此世间一切苦行僧、出家人、天人、魔王或梵天都无能讲说。

        一听到这个消息,所有其他天界的天人和梵天大众都同时随喜欢呼。

        突然.一束豪光、远胜于天人的灵光照亮了整个世界,给众生带来了无限的安乐和幸福。

        《转法轮经》(5)

        如是我闻,一时佛在波罗捺斯城(6)近郊的鹿养苑,世尊白五比丘言:

        诸比丘,出家人应避两边(anta):

        1.沉缅于色声享受,此为卑贱,低下,庸俗,无益。

        2.执迷于自我折磨,此为痛苦,荒唐无益。

        抛弃此两个极端,如来(7)了悟中道(Majjiapatipada),增长知见(cakkhu),趋向安乐(8)(vupasamaya),智慧(9)(abhinnaya),菩提(10)(sambodhaya)和涅槃。

        诸比丘,何为如来所悟增长知见,趋向安乐,觉悟,菩提和涅槃之中道?

        如来所悟中道为八正道,即正见(sammaditta),正命(sammaajiva),正精进(sammavayama),正念(sammasati),正定(sammasamadhi)。(佛陀继续说道)

        诸比丘,此是苦谛(dukkhaariyasacca)。

        生为苦,老为苦,病为苦,死为苦,怨憎会为苦,爱别离为苦,求不得为苦,总之,此五蕴之聚(11)即是苦。

        诸比丘,此是集谛(dukkhasamudayaariyasacca)。

        轮回(ponobanananha)。

        诸比丘,此是灭谛(dukkhanirodhaariyasacca)。

        彻底远离断除贪欲,舍离,由此得到解脱,无有任何执著。

        诸比丘,此是道谛(dukkipadaariyasacca)。

        此乃八正道,即正见,正思维,正语,正业,正命,正精进,正念,正定。

        1.此是苦谛。

        诸比丘,我对闻所未闻之法生起眼,识,智,悟,光。

        此是苦,我应知。

        诸比丘,我对闻所未闻之法生起眼,识,智,悟,光。

        此是苦,我已知。

        诸比丘,我对闻所未闻之法生起眼,识,智,悟,光。

        2.此是集谛。

        诸比丘,我对闻所末闻之法生起眼,此是苦之因,我应断。

        此是苦之因,我应断。

        诸比丘,我对闻所末闻之法生起眼,此是苦之因,我已断。

        此是苦之因,我已断。

        诸比丘,我对闻所未闻之法生起眼,识,智,悟,光。

        3.此是灭谛。

        诸比丘,我对闻所未闻之法生起眼,识,智,悟,光。

        此是灭,我应证。

        诸比丘,我对闻所未闻之法生起眼,识,智,悟,光

        此是灭,我已证。

        诸比丘,我对闻所未闻之法生起眼,识,智,悟,光

        4.此是道谛。

        诸比丘,我对闻所未闻之法生起眼,识,智,悟,光。

        此是道,我应修。

        诸比丘,我对闻所末闻之法生起眼,识,智,悟,光。

        此是道,我已修。

        诸比丘,我对闻所未闻之法生起眼,识,智,悟,光。

        (佛陀在结束此经时说:)

        “诸比丘,于此三个方面(13),在我没有真正以此十二种形式(14),明了四圣谛绝对真实如理之智之前,我没有于此世间,包括天人、魔王、梵天,以及梵志人天中,宣称我已证得圆满的无上正等正觉 (Anuttara sammasambodhi)。

        “诸比,于此三个方面,我以十二种形式,真正明了四圣谛绝对真实如理智慧之后,我即向世间,包括天人、魔王、梵天,以及梵志人天等,宣称我已证得圆满的无上正等正觉(Anuttara sammasambodhi)。

        “我生起知见和智观(nanaddassana),得不可退转的解脱(15)。这是我最后一生,今后更无他生。”

        世尊如是讲说了此经,欢喜雀跃的比丘们欢呼赞叹世尊之语。

        听着如此精辟阐述的佛法,乔陈如尊者即得清净无染的法眼(Dhammacakkhu)(16),觉悟了缘生缘灭之理。(17)

        当佛陀讲说此《转法轮经》时,众地神高声欢呼:“此微妙甚深之法非梵志、天人、魔王、乃至梵天所能说,今由世尊于波罗捺斯的鹿养苑开说。”

        听到这一消息,四天王天,三十三天,夜摩天,兜率天,化乐天,他化自在天,梵众天,梵辅天,大梵天,少光天,无量光天,光音天,少净天,无量净天,遍净天,广果天,无想天,无烦天,无热天,善见天,以及色究竟天,一切天人同时发出了喜悦的赞叹之声。

        此时此刻,欢呼声即时传遍了整个梵天世界,于此同时,三千大干世界震动不止。

        一道豪光,远胜于天人之光照亮了大干世界。世尊说道:“朋友,桥陈如,你确实明白了,朋友,桥陈如,你真正明白了。”

        因此,桥陈如尊者被称为阿若桥陈如。

        《转法轮经》的一点醒思:

        1,佛教建筑于自我体验,因此是理智的,而非玄学。

        2,佛陀抛弃了一切权威,开发了自己的中道学说。

        3,佛教是生活之道,是生活方式。

        4,佛教的关键在于理性的悟解。

        5.盲目的信仰被丢在一边。

        6,强调了修证的重要性,而非信仰和教条。只有信仰和教条不能使众生得以解脱。

        7.在《吠陀》经典中起着举足轻重的祭祀与佛教毫无关系。

        8.没有授予思典的神祗。

        9.没有联系人神的僧侣阶层。

        10.戒定慧是达到涅槃的必经途径。

        11.佛教的基础是可以被实践证实的四圣谛。

        12.四谛与人生有着密切的联系,因此佛教与人具共同轴心,且是以内心为主。

        13.佛陀独自觉悟了四谛,以他自己的话,就是:此法闻所未闻。

        14.作为真理,四谛不随时间的变化而改变。

        15.第一苦谛涉及了自我,或自体的构成,以及生命中不同阶段。人们应对此加以分析检验和考证,这种实践将给人带来对自己的正确理解。

        16.对第一谛理性的认识将铲除苦因。此第二谛谈到一般众生对感官外部事物的心理态度。

        17.第二苦谛所关心的是潜伏在我们众生内心的强大能量。

        18.这种看不见的强大,不可抗拒的精神能量贪是生命之苦的根源。

        19.第二谛间接地谈到了过去、现在和未来。

        20.佛陀承认了生死轮回的存在。

        21.业力学说,逻辑推理因此而得以暗示。

        22.虽然第三灭谛以个人为基础,但是,不同于第一二俗谛(lokiya),它是超越逻辑、世间的如实谛(lokattara)。

        23.第三谛则完全是自己觉悟,它是由精神之眼观见之法。

        24.此谛由彻底的舍离而得。不但放弃外部世界,也无著于内心世界。

        25.完全断除了执著就是第三谛的获证。但应注意,第三谛不是仅仅消灭了这种力量。不然的话,这将和断灭无异。涅槃必须由断除束缚众生于此世间的力量而获得。

        26.应该明白,涅槃非可造,而是获证,可以在此一生中证得。这样,虽然轮回之说为佛教一主要教法。但是,佛教的目的不依盼来世。

        27.第三谛须修习第四谛而获得。

        28.要消除这一强大的力量,八种具有威力的法门必须得到充分的开发。

        29.所有此八法皆为心法。

        30.八种强大的善心法集中起来击破一个人潜在的恶法。

        31.究竟清净,从轮回中得到彻底的解脱,远离一切情欲和非死(amata)等,都是此无上涅槃的随喜功用。

        32.这种解脱为圆满或为绝对纯净?后者更为确切。

        33.在此每一种情形之下,有人也许会提出这样一个问题:谁得以圆满?谁得以净化?在佛教中,无有众生,亦无恒久实体,但有意识的川流不息。

        更准确地说,由消除烦恼不净,此迁流不息的意识得以纯净。

        第二经

        《无我经》(18):

        一时世尊于波罗捺斯城近郊鹿养苑。其时世尊语五比丘言:诸比丘。

        “世尊。”众比丘答道。

        故世尊如是说:

        “诸比丘,此身(rupa)无我(anatta),若此身为我(19),则此身不应受苦。‘此身如此,此身非如此,’此种可能亦应存在。但是由于此身非我、故受苦,无有‘此身如此,此身非如此.’这种可能的存在。(20)

        “同样的,受(vedana),想(sanna),行(samkhara),识(vinnana)亦无我。”(21)

        “诸比丘,此身常或非常?”

        “非常(anlcca),世尊。”

        “无常为乐为苦?”

        “是苦(dukkha),世尊。”

        “以此无常,痛苦,短暂之法为我:此是我,此是我所,此是神我,如此之说正确否?”(22)

        “当然不正确,世尊。”

        “同样的,诸比丘,受,想,行,识亦为无常和痛苦。以此无常,痛苦,短暂之法为我:此是我,此是我所,此是神我;如此恰当否?”

        “当然不恰当,世尊。”

        “那么,诸比丘,汝应正智了知一切身之本性,无论过去、现在或未来,内外,粗细,高低,远近:此非我所(m’ etammama),此非我(a)。“汝应正智了知一切受想行识之本质,无论过去、现在或未来,内外,粗细,高低,远近:此非我所(am mama),此非我(a)。”

        “一切多闻圣弟子如是厌离色受想行识,远离恶业,以无著而获解脱,尔后知见生起:我证解脱,明了轮回终止,以梵行为住,所作皆办,更无此界。”

        世尊说此经己,众比丘欢喜雀跃,赞叹佛说。

        佛陀说此法已,五比丘业从烦恼中获得自在,无有执著。

        [注]

        (1)我们应该澄清对顺世派(Lokayata)这一术语的普遍错误理解。此词在巴利语中(《长部》,第一品,第二经;《增支部》,第一品,第163,166;《律藏》。第二品,139;《经集》。第105页等),它是正统婆罗门的学科。这一词肯定被用来指与宇宙有关的理论学习。只不过在很晚之后出现的注疏中,它被用来指哲学唯物主义。K.N.贾雅堤拉克的《早期佛教的知识理论》(伦敦.1963,第46—57页),对此词提出了许多论证和辩论。

        (2)s.罗达诃里湿努,《印度哲学》.(第二版,1929,纽约1941)。第一卷,第281—282。(罗达库湿努此文的所有资料没有一个早于公元八世纪。编者按)二、后一种翻译是从词源学上讲,此经名的原意。佛教徒所说的‘法’,即指佛陀的教导和说教(当自然是指真理而言),或指事相,或为经历因素。

        (3)阿利雅(Ariya,梵语Arya),是公元两千年前中期移居到印度次大陆之人的自称。由于词语外廷的扩大,后来,此词具有高尚、正直之意,从而失去族成员的原始意思。

        (4)这是对此概念形象化诠译的典型。它被注疏家用来作为一种有用的教育方法。这种解释没有原始词源的基础。

        (5)《大品》,10页;《相应部》,第五品,第420页。

        (6)现在的萨那。佛陀前生在此地以身喂养母鹿及共未生下来的小鹿。此地的现在名字是以菩萨前生名字,萨那迦那陀命名,意为保鹿者。

        (7)原意“如是来”,或“如是去”当佛陀称呼他自己时,应用这一称号。

        (8)战胜了情欲。

        (9)即悟证四谛。

        (10)即获证圣人的四道四果。

        (11)Pancupadanakkhandha。根据佛教,每一个人由五蕴构成,即:色受想行识。这是组成个人的五种心理和物理蕴体。色法为力量和质量。意识是由心所行行构成,共有五十二种。其中受和想被单独分开讲,余下的五十皆统称为行。

        (12)巴利语应是:应断集谛。不过,当然要断除是痛苦之因,而不是相此相关的真理。这些事实证明,这些经典是由再也不在日常生活中讲说同样语言之人保存下来的。

        (13)它们是:对四圣谛的知见(saana);对四圣谛各个方面的知见(kiana);对每一真谛圆满成就的知见(katanana)。

        (14)每一谛有三个方面。这样四谛就有十二种。

        (15)这里指阿罗汉果(arataphala)。

        (16)Dhammacakkhu-法眼意指三种未圆满圣道者,即入流果,一还果和不还果。陈如获证第一圣果,其他人在后来得第一圣果。

        (17)Yam kinci samudayadam nirodhadhammam。

        (18)《大品》,第13页;《相应部》,第三品,第66页。

        (19)由上帝创造,或从神我中派生出来的恒常不变实体。

        (20)所谓的有情是由此五蕴构成。于此五蕴之外,再无有情可言。如果一人去除五蕴,不复有任何存在。灵魂既不存在其中任何一蕴,也不存在于五蕴共体,更不存在于五蕴之外。

        (21)同上面一样,佛陀说明了每一有情的其它四蕴。佛陀对其他情每一构成有情之蕴体提出了同样的问题。这里的翻译省略。

        (22)由于贪欲(tanha),一个人错误地认为:此是我所。由于我慢(mana),有人认为:此是我。由于邪见,一有人认为:此是灵魂。这是三种错误的概念(manna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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