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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巨匠与杰作简介(三)

(三)

        我必须得旧事重提了。当这两个朋友从东方回来以后,马克西姆·迪康定居巴黎,买下《巴黎半月刊》的部分股权。他来到克鲁瓦塞,敦促福楼拜和波耶为自己写稿。福楼拜去世后,迪康还出版了厚厚的两卷怀念文集,名之曰《文学回忆录》。但凡写福楼拜的人都毫不客气地用过这两本书,但他们对其作者却恶语相加,似乎有些太忘恩负义。迪康在书中写道:“作家分为两类:对于一类而言,文学只是手段;对于另一类而言,文学却是目的。本人属于(而且从来都属于)前一类;我向文学索取的权利,从来只是对它的热爱,还有对它的悉心培育。”马克西姆·迪康对之满意的那类作家,范围向来很大。有的人具有文学上的爱好,热爱文学,常常还拥有才华、品味、文化与技能,但却毫无创作天分。这些人在年轻时代有可能写出上佳的诗篇或是水平不高的小说,不久之后,他们就安心于自我感觉更加安逸的生活。他们评论书籍或是当上了文学杂志的编辑,为死去作家的选集撰写前言,最后又像迪康一样写回忆录。他们在文学界作用很大,而且由于文笔甚佳,他们的作品读起来也常常令人愉悦。我们没有理由像福楼拜嘲笑迪康那样嘲笑这些人。

        人们都说迪康妒忌福楼拜,我觉得此言有失公允。在回忆录中,他曾写道:“我从来没有过抬高自己、将自己同福楼拜相比的念头,我也从来不准自己对他的卓尔不凡有任何怀疑。”没有人会说出比这还要真诚的话了。当福楼拜还在念法律的时候,这两个住在拉丁区的孩子就十分亲密;他俩一起去便宜的饭店吃饭,一起在咖啡馆纵谈文学题材。后来,在去近东的旅途中,两人都在地中海上晕船,他们还在开罗一同醉酒,逮着机会一同嫖妓。福楼拜并不是个太好相处的人,因为他对不同意见很没耐心,脾气暴躁、性格傲慢。可即使这样,迪康依然真心诚意地喜欢他,对作为作家的他十分尊重;不过他毕竟太熟悉福楼拜了,不可能看不出他的弱点;他对自己这位青年时代好友的崇敬并不在于人性,可他的狂热崇拜者们并不这么想。这个可怜之人为此受到了不该有的谩骂。

        迪康认为,自己的老朋友不该埋首于克鲁瓦塞;他无数次拜访福楼拜,有一次还督促他定居巴黎,这样他可以接见别人,并且通过结交京城的文化圈子、跟其他作家交流意见,来拓宽自己的思想。从表面上看,这一提议颇有道理。小说家必须生活在素材当中。他不能等着感受自动送上门来,而是必须出去寻找才行。福楼拜之前的生活太狭小,他对整个世界所知甚少。与之关系尚算密切的仅有的几个女人就是他的母亲、施勒辛格、“缪斯女神”。可是他性情急躁而专横,不喜欢别人干涉自己。然而迪康偏偏不识相,他在从巴黎寄来的一封信里,居然对福楼拜说,假如他继续过这种狭小的生活,很快脑子就会软化。这番话激怒了福楼拜,以至其终生不忘。这话说得确实不太合适,因为他总是担心他那些癫痫病状的发作或许真会让他大脑软化。事实上,在写给路易丝的一封信里,他说再过上四年,他或许会变成一个傻瓜。福楼拜怒气冲冲地回复了迪康,在信里告诉对方,他过的生活完全适合自己,他瞧不上眼的正是那些巴黎文学圈子里的劣等作家。两人随后开始疏远,尽管后来老朋友之间恢复关系,但再也不是那么亲热了。迪康是个积极活跃的人,他十分坦诚地想要跻身当时的文学界;可是这个想法似乎遭到了福楼拜的厌恶:“他不再是我们当中的一员了,”他写道,而且在后来的三四年里,只要提起对方的名字就充满了鄙视。他认为迪康的作品让人鄙视、他的文体惹人反感、他借用其他作者的行为可耻至极。不过,迪康居然在其杂志上刊载了波耶所写的有关罗马题材的三千行长诗,福楼拜还是觉得很高兴的,而完稿以后,他也同意迪康的请求,将该书在《巴黎半月刊》上连载。

        路易·波耶一直是他唯一的挚友。福楼拜把他当成一个伟大的诗人(如今看来,这是个错误),信赖他的意见超过其他任何人。福楼拜很感激他。要是没有波耶,很可能就不会有,或者即使有也不是现在这个样子。正是波耶在无休止的争论之后,劝说福楼拜写一个大纲。这件事,弗朗西斯·史蒂穆勒先生在其杰作《福楼拜与〈包法利夫人〉》中有所记载。波耶认定这本书会成功,最终在1851年,时值三十岁的福楼拜正式动笔。他早期作品中比较重要的几部,除了之外,确实都带有一定的个人色彩,实质上就是把自己的感情经历写成小说。而他现在的目标则是尽可能地客观。他决心不带个人喜好和偏见地揭示真相,叙述故事、描画人物都不加自己的评判,既不贬也不褒:假如他同情某个人物,也决不表现出来;假如另一个人物蠢得让他生气,又有一个人物坏得令他上火,都不可从语言中流露出来。总的说来,在这一点上,他做得很成功,或许这就是为什么许多读者从其小说中感受到一种冷淡的原因。这种刻意而固执的客观实在无法令人满意。尽管这可能是我们的一大弱点,但我的感觉还是:如果知道作者与我们心有戚戚焉,那么作为读者会感到十分欣慰的。

        但是,如同所有的小说家一样,福楼拜没有达到其完全冷静客观的目的,因为百分之百的客观本就是不可能的。作家让笔下的人物自行说明自己的意图即可,尽可能让他们的行为符合其性格,而如果他非要让你去注意女主人公的魅力或者反面人物的恶毒,如果他满嘴道德仁义或者东拉西扯,简言之,如果在他讲述的故事里看到他自己的影子,则往往容易使人生厌;可这只是个方法问题,某些很优秀的小说家也都用过,而且如果这种方法恰好在当时已经不流行了,也不能说它不好。而避开这种方法的作家,只是把自己的性格置于小说的表层之外;通过题材的选择、人物的选择,以及描绘这些人物所用的视角,他还是有意无意地揭示了自身性格。福楼拜观察世界的眼光阴郁而愤慨。他这个人心胸很狭窄,对糊涂之事极不耐烦。但凡资产阶级的,或是平庸无奇的,都令他怒不可遏。他没有同情心,也没有慈善心。在成年生活的大多数时间里,他都不怎么健康,深受病症带给自己的屈辱。他的神经常常处在不稳定状态。如我所言,他既是浪漫主义者又是现实主义者;他满怀愤怒地投入到爱玛·包法利的悲惨故事中,这种愤怒,是一个沉溺于贫民生活、一心复仇的男人的愤怒,因为生活未能满足他渴望理想的要求。在五百页的小说里,我们遇见许许多多的人物,除了拉里韦耶医生这个小人物之外,其他人都没什么可取之处。他们卑鄙、吝啬、愚蠢、委琐、庸俗。确实有好多人都这样,但并非全部;很难想象在一个镇里(不管它有多小)居然找不到哪怕一个懂道理、心肠好、能帮人的人,即便不是两三个的话。福楼拜未能把自己的性格置于其小说之外。

        他酝酿已久的意图就是选择一帮再普通不过的人物,而设计出的事件也是符合这些人物性格及所处环境的必然结果;可是他很清楚,有可能谁也不会对如此乏味的人感兴趣,而他必须要讲的事件也会枯燥无味。他是怎么打算处理这个问题的,我稍后再谈。在此之前,我想先思考一下,他的努力成功几何。人物刻画的技巧可谓炉火纯青。我们对其真实性深信不疑。刚一接触这些人物,我们就会视其为活生生的人,自主自立,生活在我们熟悉的世界里。我们感觉这些人十分自然,就像自己身边的水管工、杂货商、医生一样,从没觉得他们是一部小说里的人物。就举奥麦这个例子,他跟密考伯先生一样幽默,而且他在法国人心目中就像密考伯先生在我们心目中一样熟悉;而且我们就像不信密考伯先生一样深信奥麦,因为此人跟密考伯不同,他始终坚持真实的自我。然而爱玛·包法利绝不是什么普通农民的女儿。不错,在她身上有着每个女人和男人都有的东西,我们都喜欢天马行空、荒唐可笑的白日梦,梦见自己成了浪漫历险中富有、俊美、成功的男女主人公,但我们大多数人都十分理智、十分胆小,也不敢冒险,因此也不会让白日梦严重左右我们的行为。爱玛·包法利则不同寻常,因为她追求自己的梦想,而且美貌异常。众所周知,该小说出版之后,作者及印刷商都遭到了起诉,罪名是有伤风化。我看过公诉人和辩护律师的发言。公诉人列举了书中的许多段落,说它们太过色情,这只能让今天的人们暗笑,跟那些现代作家早已让我们习以为常的性描写比较起来,这些段落还是很保守的;但我们仍旧无法相信,即使是在当时(1875年),检举人对这些部分会感到震惊。辩护律师辩称:这些段落必不可少,小说的道德寓意也很好,因为爱玛·包法利为自己的不检行为承受了痛苦。审判员们接受了这个观点,被告被宣判无罪。可是很显然,如果说爱玛结局不好,也不是因为她的通奸行为,而是由于她账单一堆、无钱结账,假如她具有诺曼底农民出了名的节俭天性的话,她完全可以脚踩几只船,不必吃什么恶果。

        福楼拜这本伟大的小说刚一出版,便在读者当中引起了热烈的反响,很快就成了畅销书,可是评论家们却不是恶语相加就是漠不关心。奇怪的是,他们更加关注大约同一时间出版的一本名叫《范妮》的小说,作者是个叫欧内斯特·费多的人;只不过由于给大众留下的印象太深,对随后的小说作者们影响太大,才迫使这些评论家最后不得不重视它。

        是一个不幸的故事,但不是悲剧。我必须说明,两者之间的区别就是,在不幸的故事里,事件的发生是偶然的,而在悲剧里,却是其中人物性格的必然结果。爱玛如此姿容美艳、柔媚可爱,却嫁给了像夏尔·包法利这样乏味的傻瓜,这实属不幸。当她怀有身孕,想要个儿子来弥补自己那破灭的婚姻理想时,却生了个女儿,这实属不幸。爱玛的初恋情人罗道尔夫·布朗热是个私自利、严酷无情的家伙,让她非常失望,这实属不幸。而她的第二个情人又卑鄙可耻、懦弱胆小,这实属不幸。当她感到绝望的时候,自己寻求帮助和指导的乡村神父却是个冷酷愚昧的傻瓜,这实属不幸。当爱玛负债累累、面临诉讼,忍辱向罗道尔夫要钱的时候,他却无法相助(虽然我们知道他原本是乐意帮忙的),因为手头恰巧没钱,这实属不幸。他就没有想到,凭借自己的良好信誉,律师二话不说也会给他所需要的总额,这又实属不幸。福楼拜讲述的故事必然以爱玛之死而告终,但必须承认,他实现这一结局的方式却让读者的相信程度达到了崩溃的极限。

        有些人发现本书存在一个缺陷,就是尽管爱玛是中心人物,但小说开头讲述的却是包法利的青春时代和他的第一次婚姻,而结尾则是他的崩溃和死去。我猜测,福楼拜的想法是把爱玛·包法利的故事套入她丈夫的故事中,就像你把一幅画装进框里一样。他或许觉得如此一来,可以让故事更臻完美,赋予其艺术品所具有的统一性。假如这确是其本意,那么倘若结尾不那么仓促和武断,这一意图会体现得更为明显。通观全书,夏尔·包法利一直都是软弱无力、随风摇摆的样子。福楼拜告诉我们,他在爱玛死后简直变成另一个人,这实在太笼统。尽管心已破碎,可很难相信他就该变得喜欢争吵、固执而倔强。虽然此人愚笨,但却认真尽责,因此他居然不顾自己的患者,这实在是奇怪。他非常需要他们的钱。他要还爱玛欠下的债,还要养活女儿。对包法利在性格上的巨大转变需要做出的解释,要远远超出福楼拜所交代的内容。故事最后,他死了。他当时还处于盛年,身体强健,能够解释他死掉的唯一理由就是,福楼拜在经过五十五个月的辛苦写作之后,想要收笔了。既然小说很清楚地告诉我们,随着时间的流逝,包法利对爱玛的记忆渐趋模糊,可能不再那么鲜活,那么我们不免要问:为什么福楼拜不让包法利的母亲为他安排第三次婚姻(就像第一次那样)?如此一来,可以让爱玛·包法利的故事增加一分空洞,这样非常符合福楼拜强烈的反讽意味。

        一部小说就是对事件的排列,在情节中展现一群人物,吸引读者的注意力。它并不是对真实生活的翻版。如同小说里的对话不可能完全复制现实状况,而是需要总结出要点一样,为了简洁明了,事实必须要经过加工变化才能符合作者的意图、抓住读者的吸引力。与之无关的情节必须要剔除掉,还要避免重复,而生活偏偏充满了重复(老天爷可以作证);在真实生活中随着时间流逝而被隔开的孤立事件常常需要衔接起来。没有哪一部小说可以完全没有不真实的事情,对于那些常见的来说,读者早都习以为常、坦然接受。小说家不能原封不动地照搬生活,他只是为你描绘一幅图画,如果他是个写实主义者,那么他会尽力让这幅图画生动逼真;而如果你相信他的话,他就成功了。

        总的来说,给人以高度写实的感觉,我认为这不光是由于福楼拜笔下的人物栩栩如生,还因为他对细节细致而准确的描写。爱玛前四年的婚姻生活是在一个叫托斯特的村子里度过的;她在那儿无聊透顶,可是为了保持全书的平衡,对这段时间的描写必须要与其他部分保持同样的步调和详细程度。说真的,描写一段无聊的时期,同时又要避免让读者感觉无聊,这实在是一件难事;可你读起这部分长篇大论来却是饶有兴味。福楼拜讲的都是一系列鸡毛蒜皮的琐事,但你并未感到无聊,这是因为你始终在读新鲜的东西;然而由于每件小事(不管是爱玛的所为、所感或者所见)都再平常不过,你会深切体会到她的无聊。有一段对永镇(包法利家离开道斯后定居的小镇)的刻板描写,但只有这么一处;至于其他部分,对乡村和城镇的描写都十分优美,与故事交织在一起,加强了后者的效果。福楼拜在情节中引出人物,而我们也是在连续不断的时间过程中了解他们的外貌、他们的生活方式、他们周围的环境;事实上,这就跟我们在现实生活中了解别人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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