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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意志的较量之二(2)

        一、没有保护面罩的生活

        经过不断的心理分析的激发,K体内的矛盾终于又一次大爆发。他擅自作出了一个大胆包天的决定,他要解雇律师,独自承担案件。虽然即使在爆发的时候仍是犹豫不决的,他终于还是去律师家了。他在那里遇到了另一名被告市洛克。商人布洛克五年以前也是同K一样性质的被告,他向K传授了他的经验,尔后又在K面前展示了他对于法的恐惧和忠贞不渝。同样是被告,布洛克同K有一个最大的区别,那就是他缺乏自欺的保护本能。他所干的一切和K所做过的也差不多,体验起来则完全不同。他太自觉了,每做下一件事都完全清楚自己做的是什么,会有些什么后果。这样的生活绝对是K忍受不了的。他蜷缩在佣人的小黑屋里,终日里提心吊胆,还得阅读那些自己永远读不懂的文件,反思自己永远反思不到的罪行;他抛弃了全部的世俗生活,将自己整个奉献给法,一天天挨着日子,等着上绞架的那一天到来;他也积极地活动,但他对活动的认识同K相反,不是为了对抗法,而是为了更加效忠于法;他已经如此训练有素,坚信不移自己有罪,只要一听到有关案子的事就籁籁发抖,魂不附体;为了和法接近,弄清自己的罪,他也有些小诡计,小犯规;他耗尽心血,周旋于六名律师之间,但出发点不是胆大,而是害怕;他知道惩罚反正是要来的,就拼命探听确切的日期,每次探听的结果都是更加害怕,惶惶不可终日,于是又更加紧去探听;他也在律师的鼻子底下同女护士鬼混,但这种鬼混毫无快感可言,只是他那该死的工作的一部分。布洛克可怕的私人生活的暴露是法对K作出的威胁姿态,法在气势汹汹地问K:你能这样生活吗?这就是你的明天!真相的揭露使K陷入无比阴郁的情绪之中。他不能正视眼前的真实,他将在自欺中继续走自己的路。布洛克的生活是寓言,世俗的人不能那样生活。

        在法的压榨之下,布洛克成了一只躲在阴暗处的老鼠。他自觉地将自己看作一个什么也不是的,多余而又碍手碍脚的人。一个人,既然成了被告,在尘世便不再有立足之地,而法的领域也是拒绝他的;他成了一名乞讨者,每天眼巴巴地盼望着法能给他一点什么,好让他可以苟活下去。法当然是每次都毫无例外地拒绝,因为施舍是违反法规的。得不到任何施舍,他只好自己来制造自己的精神食粮,这些食粮体现为将来法有可能给他一点什么,于是幻想成了维系生存的唯一的营养。乞讨的生涯将他的意志锻炼得无比顽强,又正因为讨不到东西,讨的欲望反而更强烈了。于是一个接一个地雇请律师去刺探,就像中了魔。被告这种身份非常微妙,他已被法所控制,但又还没有最后判罪;法和世俗两个世界都拒绝着他,他处在两界之间,但两界他都不可能脱离。即使是如布洛克这样虔诚的人,也还保留着自己买卖的小小的事务所,不然的话他哪里有钱来雇请律师呢?谁也不能彻底不食人间烟火。所以世俗生活的抛弃也是相对的,他将世俗生活转化成了为法服务的努力。这里的生活是被抽去了鲜活内容的生活,只留下空虚苍白的外壳,哪怕是最为生动的性爱也变成了例行公事。所以一开始他和列妮就说K居然会嫉妒他这样一个人,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事。而他自己,毫不嫉妒K对列妮的渴望。当他面对法的时候,他是一只老鼠;当他面对世俗的时候呢?这个时候他就变得非常傲慢了。一切都是他经历过的,他唾弃了一切,任何俗人都没有资格再来教训他;因为他的身心都已皈依到法这一边,在俗人里面,找不出比他更虔诚,更高尚的追求者了。刚刚出道的K同他相比还差得老远呢!

        法将布洛克这样的被告典范呈现于K的面前,是不是要他向他学习呢?是,又不是。法虽然十分赞赏布洛克这种理想主义的虔诚(通过律师流露),但法又深知K的本性,知道他成不了布洛克,知道他要走的是一条另外的路,虽然那条路在本质上也同布洛克的路相同,或者说一个是另一个的寓言。对于K的本性中的“弱点”,法的态度是矛盾的,一方面鄙视它,希望它泯灭;一方面又欣赏它,知道K同法的沟通要借助于它来实现。所以律师最后对于K的前途的忧虑也不是单纯的忧虑,那里面一定还有某种胸有成竹的赞赏。是他亲手将K逼到这一步的,他尽了最大的努力,他知道K同法短兵相接为时不远了,因而可以放心休息了。

        布洛克的例子再现了K内面的激烈争斗。撕去面罩的冲动越来越强烈,周期性的发作导致认识一轮一轮深化;旧的面罩撕去了,底下又是新的,永远没个完,实体永远看不到。布洛克以他纯净的理想主义从反面激发了K的邪恶本能,使得K在远离他的同时又不断地靠近着他,他们将汇合于同一个目标。

        二、律师的另一面

        律师有两副面孔,一副是向着K的,我们熟悉的面孔,满怀忧虑,迟缓,沉重,即使是振奋也只有在唠唠叨叨的谈论之中,一静下来立刻成为高深莫测的死水一潭。律师的另一副面孔则只是偶尔露一露。文中有几处是这副面孔现形的地方。当K决定鼓起勇气解雇他时,这个老谋深算的人一定早就猜到了K的来意,却一味顾左右而言他,婉转地向K表示了内心对他的爱。他曾说过被告是茫茫人海中那些最美的人,原因是对他们的审判使他们变美了。只要联想一下律师的职业,就可以推断出老人对K的爱、羡慕、和关怀。可以说他为K而活着,K的案子是他老年的唯一寄托;像K这样有过人的精力,而又执著于法的被告,他今生是再也碰不到了。所以他一定要手把手为他弓鹏,甚至将他背在背上,一直背到目的地。而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律师的工作就是激怒K,促使K来反抗自己,直到K甩掉自己。律师的这个意图自始至终是隐蔽的。这就是说,K解聘律师的举动其实就是律师的心愿,他一直在促成这件事,用他的迟缓、沉重、顽固来压抑K,使K处在一种走投无路的氛围之中,使他产生只有摆脱才是唯一的出路的冲动。由于隐藏着这样秘密的心思,律师听到K要解聘他的消息时,内心深处是非常兴奋的;他也许在想,这个年轻人终于上路了。他不顾寒冷从被子里跑出来坐在床沿上,告诉K他这个决定是多么重要,由于父辈的友谊和他对K的爱,他要帮忙帮到底,也就是说要促使K将决定付诸实行,而且不后悔。他在促进K的方面做了些什么呢?仍然是用K不大听得懂的那些唠唠叨叨来教育K。律师深藏的这副面孔给人的感觉是,既仁慈又无比冷酷。当他心里对K怀着深深的爱时,他是仁慈的,仁慈到可以为K牺牲自己,什么报酬都不要地牺牲;当他凝视着他和K前方的共同目标——“死”时,他毫不留情地将K往那条路上推,他的所有的兴奋点全在那上头,因为只有通往死亡的路才是“正路”。律师的矛盾意志是法的意志的又一次再现;站在法的边界上为人类辩护的人,也会将法的意志贯彻到底。

        为了将K引上“正路”,也为了再次欣赏K体内的活力,律师在K面前演了一出戏。这出戏的表面主演是律师和布洛克,而实际的主演是K。因为K不单纯是观看,他的灵魂正在法的面前表演,这种表演马上就会要达到高潮了。前台的表演和后台的隐秘表演,剧情似乎是相反的,实际上是殊途同归。律师是能够洞悉K的灵魂的那种人。他拿出了杀手铜,他期待这出戏能彻底打倒K,也期望彻底解放K。他这两个对立的目的都达到了。当K从律师家走出去时,他的感觉是如释重负,也是眼前一片黑蒙蒙。但是事情还没完。

        在同律师的关系中,从头至尾K都采取不合作的,甚至捣乱的态度;他完全不把律师放在眼里。他的举动却是律师暗暗赞同的。所以律师在K侮辱他时也完全不生气,超出了K的理解。同样超出了K的理解的是,律师企图向他证明,他的行为和布洛克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只有表现形式的不同。这一点是最让K不服气的,他不能忍受将自己的全部生命活动看作一种形式,他要的是实实在在的喜怒哀乐,他决不放弃。当然这件事情上律师是稳操胜券的,但他同样也乐意被K战胜;K的局部胜利是他辩护的根据,何况他从这里面获得了多么大的陶醉啊!可以看出,站在界限上的律师一点都不是静止不动的;两股势力同时对他起作用,分不出谁胜谁负;于是又可以说他是相对静止的。一直到K同他分道扬镳,他仍然在原地未动。K的案件真的原地未动吗?灵魂里的革命呢?难道没有发生过吗?律师的职业是寄生于K这样的被告身上的。无论K是多么地冒犯法,他都必须为其辩护。他又希望K不停地冒犯,致命地冒犯,这样他才有事做,也才有冒险的刺激。他的生命只能实现于这种特殊的辩护里头。这种辩护又不同于一般的辩护,它不是被动的,它要通过被告的进一步冒犯来实现。就是这种曲里拐弯的关系使得律师的面孔上呈现的表情永远是极其复杂的。一方面,他要向K指出他的冒犯之处,让K反省;另一方面,他期盼着K马上又做出不可挽回的事来,以使他的辩护可以持续下去。最后K的离开既是他的心愿又违反他的心愿。这骇人听闻的冒犯给了他极大的刺激和满足,为之停止心跳他也心甘情愿。然而是不是结束得太快了呢?他真不想这么干脆地断了自己的路!离开了这个最后的被告,他的事业也就完结了。

        三、列妮同布洛克及K的关系

        列妮的职业是律师的护士,同时也是律师的助手。长期同律师生活在一起,她已经具有了律师的判断力和眼光。当然,由于她的职业,她更有人情味,对人的弱点更能体贴,使人产生可以亲近她,依赖她的幻想。一旦涉及到法,她就变得和律师同样冷酷了,由于性别的原因有时还更显得有恶意。布洛克是一名老被告,长期住在列妮为他安排的小房间里;他那阴暗的生活使他早就丧失了往日的活力,也使他的思想变得如此单纯、执著、乏味。他也是列妮所爱的人,列妮在案子开始时就爱上了他。随着案情的持续,他越来越驯服,越来越自觉;他身上的血肉也不断变为抽象的理念(这个理念正是列妮和他所共同追求的)。所以列妮对他的爱也有了很大的变化;爱情被滤去了世俗的杂质,消除了世俗的热度,成为生硬的服从与被服从的关系。她同他心心相印,任何一句话、一件事他们之间都有默契。然而不可否认,平谈与厌烦也是这种爱情的必然产物。到后来布洛克终于沦为一名奴才,列妮心爱的奴才;他除了对她的眼色极其敏感,把她的愿望当作他自己的愿望之外,对世俗的一切都变得麻木不仁了。K同列妮的关系有很大的不同,列妮对K的爱也许相当于她对布洛克早期的爱。她像一个吸血鬼,一旦爱上谁,就要慢慢将那人的血吸光,让他变成空壳。K的活力远远超出了布洛克,他同列妮的关系马上变成了改造与反改造的关系,而正的坚决不服改造又正是使列妮迷醉之处。她爱他,又吸他的血,心底里又鄙视他的恶俗。K的改造过程是通过反改造来实现的,因而是不自觉的。这种不自觉同布洛克形成鲜明的对照,使得列妮时常对他又爱又厌恶,爱和厌恶同样强烈。律师的住所如同一个精密设计的阴谋网,列妮在里头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她是欲望的化身,她又使律师的理念在K身上活生生地实现,让K将法的方方面面的关系都弄清楚,调动起K身上的主观能动性,为最后的冲刺作好准备。原来列妮的地位并不像外人看到的那么低,在律师同被告的关系上,她是起决定作用的人;没有她,律师的那些理念就只能停留在人的脑子里,真正的辩护根本无法实现。回想K初到律师府邪时,叔父对列妮极力刁难,将她看作眼中钉,不就是在从反面强调她在整个辩护中的重要性吗?要辩护就要犯罪,辩护不是在申诉书上,而是在行动的体验里实现的。列妮这个尤物成为被告行动的中心,产生行动欲望的对象,主宰了整个事件的沉浮。由于这一切隐藏得很深,律师对她的态度从头至尾都显得耐人寻味,她对律师的服从也不是被动的服从,其间充满了创造性的发挥。两人珠联璧合,构成了完美的灵魂图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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