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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午夜里,关稚瑶光着身子,坐在钢琴前面,弹着Dan Fogclberg的《Longer》。

        天长地久,本来便是一支哀歌。

        她的钢琴是自学的。心情好的时候,弹得好一点,心情坏的时候,糟糕一些。忽然之间,她听到楼下传来长笛的声音,悲切如泣。是谁为她伴奏呢?不可能是郑逸之,他已经不会再回来了。

        她的手停留在琴键上,唤回了一些美好的记忆。所有的童年往事,都是美丽的。

        无论长大之后有多么不如意,童年的日子,是人生里最快活的回忆。

        那个时候,她和郑逸之是小学六年级的同学。他是学校长笛班的,她看过他在台上表演。郑逸之脸上永远挂着羞怯的神情。他长得特别的高、特别的白,使他在一群男孩子之中显得分外出众。他们是同班的,可是他从来没有主动跟她聊天。她暗暗地喜欢了他,每天也刻意打扮得漂漂亮亮才上学。他却似乎一点也没有留意。

        一天放学后,她悄悄跟踪他。那天下着微雨,郑逸之住在元朗,离学校很远,看着他走进屋子之后,她笨笨的站在外面,她还是头一次跟踪别人呢!那时并不觉得自己傻。喜欢了一个人,又不敢向他表白,那么,只好偷偷的走在他的影子后面,那样也是愉快的。

        当她决定回家时,才发现身上的钱包不见了。她想起刚才在路上给一个中年女人撞了满怀,没想到那人是个扒手。

        天黑了,雨愈下愈大。从元朗走路回家,根本是不可能的。她唯有硬着头皮敲了郑逸之家里的门。

        走出来开门的是郑逸之,看到了她,他愣了一下。

        “关雅瑶,你在这里干甚么;”

        “你可以借钱给我坐车回家吗?”她说。

        “你要多少?”

        “从这里去香港,要多少钱?”

        “大概十块钱吧。”

        “那你借十块钱给我。”

        “你等一下。”

        他走进屋里,拿了十块钱给她。

        “我会还给你的。”她说。

        当她正要离去的时候,他在后面说:

        “你等一下。”

        他往屋露跑,不一会儿,他走出来了,手里拿着一把雨伞,递了给她。

        她尴尬得想哭,拿了他手上的雨伞,转身便跑。跟踪别人,最后竟然沦落到要向被自己跟踪的人借钱回家,有甚么比这更难堪呢?

        小学毕业之后,她和郑逸之各散东西。那段轻轻的暗恋不过是年少日子里一段小插曲;直到他们长大之后重遇,插曲才变成了哀歌。

        假使她爱恋着的一直也是他,那并不会是哀歌。可惜,在他们重逢之前,她已经爱上了另一个人,她已经差点儿忘记他了。小说或电影里,老是把童年邂逅的恋情写得天长地久,好像是此生注定的。现实里,人长大了,却是会变心的。

        他们在一家书店里重遇的时候,郑逸之长得更高了。

        “你还欠我—把雨伞和十块钱!”他笑着说。

        他已经由一个羞涩的男孩变成一个可亲的故人。跟踪他回家的第二天,暑假便开始了,她—直没有机会把钱还给他。

        “我请你吃饭好了。”她说。

        “你只是欠我十块钱!”

        “那是十几年前的十块钱呢!你现在有空吗?听说附近有家意大利餐厅很不错。”

        “那我不客气了!”

        两个人在餐厅里坐下来之后。她问郑逸之:“你还有玩长笛吗?”

        “没有了。长大之后,兴趣也改变了。”

        “还以为你会成为长笛手呢!”

        “我没有这种天分。”

        “虽然没有天分,我也开始弹钢琴呢!”

        “是第几级?”

        “是自己对着琴谱乱弹的,并没有去上课。”

        “你还是像从前一样任性。”

        “我从前很任性吗?”

        “小学时的你,好像不太理会别人的,自己喜欢怎样便怎样。”

        “原来你一直也有留意我呵!还以为只有我留意你。”

        “那天你为甚么会在我家外面出现?”

        “放学之后,我跟踪你回家。”事隔这么多年,她也不怕坦白承认。

        “你为甚么跟踪我?”

        “那时我暗恋你。”

        郑逸之笑了:“我有这么荣幸吗?”

        “都是因为跟踪你,结果遇上扒手。你把雨伞借给我,是不是你也暗恋我呢?”

        “也许是吧!你小时的样子很可爱。”

        “那时候为甚么会暗恋别人呢?暗恋和单恋,都是自虐。”她感触地说。

        “少年的暗恋,是最悠长的暗恋。”他说。

        她已经忘了郑逸之,他却一直没有忘记她。因为童年的那段历史,他们成了亲密的朋友。他更爱上了地。

        少年的暗恋,是悠长而轻盈的。成年之后的暗恋,却是漫长而苦涩的。她暗恋的,是余志希。第一眼见到余志希,她便爱上了他。与其说是爱,不如说是崇拜更为贴切一些。崇拜比爱更严重。爱一个人,是会要求回报的,是希望他也爱你的。崇拜—个人,却是无底的,能够为他永远付出和等待。少年的崇拜,也同时是崇高的。成年以后的崇拜,却是卑微的。

        余志希并不是常常在香港。一个月里,他几乎有一半的时间不在香港。他不在的时候,她那半个月的日子也是空的。他从来没有承诺一些甚么。有时候,他们只是吃饭和上床的情人。她一向自命是个时代女性。男女之间,不过是一种关系,而不是感情。关系是潇洒的,感情却是负担。可是,她压根儿便不是这种女人,那只是她无可奈何的选择。

        那天晚上,余志希从西班牙回来。她本来约了郑逸之看电影,接到余志希的电话之后,她立刻找个借口推掉了郑逸之。

        余志希对她,也是有感情的吧?那天,他用舌头舐她的脸和头发,把她舐得湿漉漉的,像—头小狗。她问他:

        “这一次,也是和那个空中小姐一起吗?”

        他没有回答。

        “为甚么她从来不在香港跟你见面,是因为她有男肌友吗?”

        他用舌头舐她的嘴巴,不让她说话。

        “我有甚么不好?”她哽咽着问他。

        “你没有甚么不好。”他说。

        “那为甚么我永远是后备?是不是她比我漂亮?”

        他舐了舐她的耳朵,说:“你很好,你太完美了。”

        “是吗?”她难过的问。

        “嗯。”他舐她的脖子。

        她脱下了胸罩,坐在他身上,用乳房抵着他的胸口,彷佛只有这样才能够缩短他们之间的距离。然而,无论她怎么努力,他和她,却是关山之遥。

        她只是他永远的后备。完美,是一种罪过。有多完美,便有多痛苦。

        她也有一个永远的后备。那个人也是近乎崇拜的,永远在等她。

        最初的日子,她曾经坦白的告诉郑逸之:

        “我是一个男人的后备。”

        “他说我太完美了,所以不能爱我。你说呢?”她问。

        “那他也不应该跟你上床。”他有点生气,是替她不值。

        后来,她看得出他愈来愈妒忌,便也不再提起余志希。那是他们两个人之间的一个气球,谁也不想戳破。一旦戳破了,便只剩下两个同病相怜的人。

        可是,她比余志希更残忍。余志希还是会疼她的。她对郑逸之,却任性得很。既然知道这个男人永远守候;那么,她也不在乎他。甚么时候,只要余志希找她,她便会立刻撇下他。她的时间表,是为余志希而设的。

        郑逸之生日的那天晚上,她在那家意大利餐厅预先订了一个生日蛋糕。两个人差不多吃完主菜的时候,她的手提电话响起,是余志希打来的,他想见她。

        “我现在没有空。”她把电话挂上了。

        “有朋友找你吗?”郑逸之问。

        “没甚么。”她说。

        可是,挂断电话之后,她又后悔了。她看着郑逸之,她喜欢他吗?她十一岁的时候是喜欢过他的,往事已经太遥远了。他坐在她面前,唾手可得;她牵挂的,却是电话那一头的男人。

        她急急的把面前的鲈鱼吃掉,期望这顿晚饭快点结束,那么,她还赶得及去余志希那里。郑逸之在跟她说话,她的魂魄却已经飞走了。

        服务生把一个点了洋烛的蛋糕拿上来。郑逸之没想到会有一个蛋糕。

        “很漂亮!”他说。

        “快点许个愿吧!”

        “许个甚么愿呢?”他在犹豫。

        她偷偷看了看手表,又催促他:

        “还不许愿?洋烛都快烧光了。”

        他平日很爽快,这天却偏偏婆婆妈妈的,把她急死。

        “想到了!”他终于说。

        “太好了!”

        还没等他闭上眼睛许愿,她已经急不及待把蛋糕上的洋烛吹熄,烛光熄灭了,他怔怔地里着她,不知道是难堪还是难过,一双眼睛都红了。

        “如果你有事,你先走吧!”郑逸之说。

        “不,我只是以为你正要把洋烛吹熄。”她撒谎。

        可是,谁都听得出那是个谎言。

        他们默默无语地吃完那个蛋糕,然后他说:“时间不早了,我送你回家吧。”

        回家之后,她匆匆的换了衣服出去,跑到余志希那里。她拍门拍了很久,没有人来应门。余志希跟郑逸之不一样,他是不会永远等她的。她不来,他也许还有第三,甚至第四个后备。

        她一个人,荒凉地离开那个地方。她是多么差劲的一个人?她破坏了别人的快乐生日;那个男人,且是那样爱她的。

        她来到郑逸之的家里拍门。他来开门。看见了她,他有点愕然,也有点难过。

        她说:“你可以借钱给我坐车回家吗?”

        十一岁那年,她不也是在他的家门外问他借钱回家吗?

        他本来不想再见她了,看到了她,又怜惜了起来。

        “你要多少钱?”他问。

        “从这里到香港要多少钱?”

        他笑了。她扑到他怀里哽咽着说:

        “对不起,我并不想这样。”

        “没关系。”他安慰她。

        “你为甚么对我那样好呢?很多人比我好呀!很快你便会发觉,我并不值得。我一点也不完美。”

        郑逸之抱着她,俯吻着她的嘴唇。可是,她心里惦念着的却是那个不爱她的男人。

        “对不起,我不可以。”她哭着说。

        她在他眼里觉出—种悲伤的绝望。

        她从来不相信命运,可现在她有点相信了。她成为了别人的后备,又有另一个人成为她的后备。后备也有后备。余志希何尝不是那位空中小姐的后备?

        第二天,她回到余志希那里。

        “你昨天跟朋友一起吗?”他问。

        她笑了笑:“你不是妒忌吧?”

        他甚么也没说。她真是太一厢情愿了,他怎会护忌呢?

        “明天可以陪我吗?”她问。

        “我明天晚上要去伦敦。”

        “喔,是吗?”

        “如果我说,明天之后,我们不再见面了,你舍得吗?”

        余志希一边脱下她身上的衣服,一边问:

        “你不想再见我吗?”

        “你可以寄人篱下,但我也许不可以了。”她咬着牙说。

        他用力地吮吸她的奶子,好像是要她回心转意,却更像为自己寄人篱下而悲呜。

        他们何尝不是两个同病相怜的人?她忽然原谅了他。

        两天之后,她也去了伦敦,就跟余志希住在同一幢酒店里。上一次跟踪别人,是十一岁的时候,那种跟踪是快乐的。今天的跟踪,却是迷惘的。为甚么要来呢?她自己也不知道。

        那天晚上,她跟踪余志希和那个空中小姐去唐人街。前面的两个人,亲热地走着;后面的她,落寞地跟着。她看到那个女人在一个卖花的摊子前面停下来,买了一束红玫瑰。

        周五晚上的唐人街,人头涌涌,她已经拼命地跟着他们,最后却失去了他们的踪影。她像个疯妇似地四处去找,最后又回到那个卖花的摊子前面。黑夜里,只有她空茫茫地无处可去。她跟踪的伎俩,也真的只是个后备的货色。

        一转身,她看见余志希和那个女人坐在一家中国餐馆里面。她站在对面的人行道上,看着餐厅里的那两个人。余志希说话的时候,常常温柔地轻抚那个女人的脸。他对她,却从来不会这样。他何曾爱过她呢?

        他说没法爱她的理由是因为她太完美。这是她永不相信的谎言。

        所有的完美,不过是相对的。她爱他,他不爱她,这便是相对。不被他爱的她,可怜地完美。被她所爱的他,骄傲地不完美。

        她才不要完美。若能被他所爱,千疮百孔又何妨?可是,他却说她太完美。

        看到那个不完美的他再一次抚摸女人的面颊,她终于舍得走了。在遥远的香港,还有一个男人永远守候着她。

        她没有想到,连他也会走。

        回去之后,她打了一通电话给郑逸之。

        “陪我吃饭好吗?”她问。

        电话那—头的他,却沉默了。

        “你没时间吗?那算了!”她把电话挂断。她一向是这样对他的。

        几天之后,她又找他。

        “你不想见我吗?”她骄傲的问。

        “好吧。”他说。

        他们在那家意大利餐厅见面。她刻意打扮得漂漂亮亮,她害怕连他也失去。

        郑逸之就坐在她跟前,可是,他的眼睛深处,再没有从前那份恭敬和渴望。离开餐厅之后,她故意跟他挨得很近,他却无动于衷。终于来到她的家了。她首先说:

        “你要进来吗?”

        “不要了,我明天还要上班。”他说。

        刹那间,她方寸大乱,也顾不了尊严,就问他:

        “你这是甚么意思?”

        “没有别的意思。”

        “我已经离开余志希了。”她说。

        他并没有高兴的神情。

        她终于问:“你不爱我了吗?”

        沉默了良久,最后,他说:

        “那个时间已经过去了。”

        “甚么时间?”她问。

        他低下头,没有回答。她和他,顷刻间,也是关山之遥了。

        午夜里,她光着身子坐在钢琴前面,拿起电话筒,接通了夏心桔的el A。

        “我想用钢琴弹一支歌。”她说。

        “我们的节目没有这个先例。”夏心桔说。

        “我要弹的是Dan Fogelberg的《Longer》。”

        郑逸之会听到吗?他们在书店里重逢的那天,书店便是播看这首歌。他离去的日子愈长,她的思念和懊悔也愈长。他说那个时间已经过去了,说的其实是时限吧?当她首先把生日蛋糕上的蜡烛吹熄,也同时是把他所有的期待熄灭。

        十一岁那年的爱,已经永逝不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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