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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克拉夫人第二十三章

第二十三章

        伯莎刚踏上英国的土地,便感到全身舒畅;她晕船很厉害,但终于和爱德华更近了。虽然从多佛尔到布莱克斯达布尔不超过三十英里,交通却极其不方便,或者在港口等上好几个小时,或者先搭船到伦敦然后再返行六十英里。伯莎心急如焚,忘记自己现在(谢天谢地!)身处一个自由的国度,铁路不是为了乘客的便利而设置,而是乘客万分需要为一家管理不善的公司赚取红利。伯莎的耐心到了极点,她感觉再也不能在多佛尔等下去,于是决心先去伦敦然后折道返回,这样可以节省十分钟,怎么样都比整个下午待在沉闷的候车室或在街上游荡好。火车似乎在爬行。当修建整齐的灌木丛围绕的肥沃草地和高大粗壮的树木映入眼帘,繁荣的气息隐约可闻时,她马上辨认出这是肯特郡,因此心里的不安变得更加难以忍受。

        依伯莎对爱德华的了解,本不该指望他会在多佛尔接她,但她还是抱着隐隐的希望,自然在多佛尔迎接的只有失望。然后她又想象他可能会赶去伦敦。但没有向自己解释,爱德华怎么可能会料到她出现在伦敦;当她看到一个和爱德华相似的背影时,心就乱扑乱撞。接着,她安慰自己说,爱德华肯定会在法弗斯勒等她,因为那是布莱克斯达布尔的下一个站。车刚进站,她就把头伸出窗外,眼睛在月台上搜寻他的身影——可惜他不在。

        “尽管如此,他还是可能已经来了。”

        火车继续鸣笛前进,熟悉的乡村景色更加明晰了:沼泽地荒凉无比,大海孑然而立。铁路几乎沿着水岸线延伸。潮水已经退下,只留下广阔的泥地闪闪发光,海鸥尖叫着从上空飞过。接着,是熟悉的房屋,那风吹雨打的农舍,那“快活水手”旅店。在很久以前,它是小桶白兰地走私到教堂城市特坎伯利的中转站。海岸警备站从眼前掠过,然后是一排涂上粉色油漆的矮小房屋。最后火车吱吱嘎嘎地驶过大路上的桥梁,乘务员满口肯特郡的口音,拉长了声调喊着:“布莱克斯达布尔,布莱克斯达布尔。”

        伯莎的情绪总是难以控制,有时会强烈得全身不敢动弹。现在,她几乎没有力气打开车厢的门。

        她长舒一口气:“终于到了!”

        她从来没有像此刻一样热烈地爱过她的丈夫,她的爱是一种生理机制,几乎使她晕厥。她日思夜想的时刻到来了,但她却有些担心。有的人热切期待一个机会,很难抓住它,伯莎也不例外。伯莎心旌荡漾,担心自己在见到爱德华走来的时候控制不住眼泪的洪流。她常常幻想这次会面:她的丈夫飞快地奔过来,挥舞着手杖,几只狗跑在前面,冲到她身边摇尾巴。两名搬运工迈着水手步,摇摇摆摆地走到行李车取好行李。人们陆续从车厢里走出来。跟在她后面下车的是一个皮肤黝黑的职员,手里抱着一个婴儿,他脸色苍白的妻子一手抱着孩子一手拖着一堆行李走在后面,然后是他们另外几个年龄稍大的孩子。一个工人连同三四个水手和两个服装整洁的步兵挤下站台,然后一同向站在检票口的验票员方向涌去。搬运工把行李卸下来,火车又开动了。一个脾气火暴的城里男人在骂骂咧咧,因为他的行李被运往玛格特了。站长戴着一顶佩有铁路徽章的帽子,神气活现地慢慢踱过去,看看什么情况。伯莎拼命往站台两端张望,但还是没找到爱德华的身影。

        站长经过她身边时,微微点了点头。

        “你没有看见克拉多克?”

        “没有,我应该可以肯定。但我想有一辆马车是来接你的。”

        伯莎的身体开始颤抖。一个搬运工问她是否需要帮忙拿行李,她点点头,完全讲不出话来。她走下台阶,一出站台门口就看到了那辆马车。马车夫用手碰碰帽子,递给她一张纸条。

        我感到十分遗憾,不能来接你。我没料到你会回来,所以接受了菲利普·德克爵士的邀请,参加网球比赛和之后的宴会。他准备留我过夜,所以我明天才能回家。不要生气,明早见。

        伯莎机械地上了马车,身体缩到一个角落,以免让任何人看到。她的头脑一时没有反应过来。她的情绪一直高涨,突然的失重让她失去了思考能力。她从来不懂理性地处理事情,现在整个人都呆住了。怎么会这样!太冷酷了!当她心心念念要见他,长途跋涉争分夺秒赶回家时,他却跑去打网球了。这不是普通的回家,这可是她离家出走后第一次回家。她带着怨恨离去,原本以为这个时间将是永远。但分离使她的爱情复苏了,于是她又折返回头,期望破镜重圆。而他既没有迎接也没有待在家里等候,好像她只是上城购了一整天物。

        “我的天哪,回来真是太愚蠢了。”

        突然,她想到马上离开。这样不是更容易吗?她觉得自己不能见他。但是火车已经走了。伦敦、查塔姆和多佛尔之间的铁路也许阻止了很多次出走呢。但他一定明白她的失望会有多深,想到这她突然灵光一现:他也许会退出网球赛回家呢,兴许他现在已经在莱伊府等她了呢。她获得了新的勇气,仿佛已经看到这幅记忆犹新的画面。他也许正在门口。啊!那将是何等的快乐,何等的欣慰啊!然而,马车到达时,门口没有他的身影,经过门廊时,还是没有。伯莎走进房中,心想他也许没听到马车的声音,她期望在走廊或客厅里看到他。可惜结果还是失望,仆人也证实了他信中所言。

        房子空荡荡的,冷清乏味。一个个房间仿佛无人居住,家具重新摆过,显得死气沉沉,爱德华命人把椅子都套上罩子。伯莎一言不发,把罩子一个个取下来,扔进了空空如也的壁炉,让女仆大吃一惊。即使到现在,伯莎还是觉得爱德华外出一事不可置信。她坐下用餐,无时无刻不在期盼他的身影出现在眼前。她到夜深都没睡意,还在幻想爱德华今晚会回家。但他没有。

        “真希望上帝没让我回来。”

        她的思想回溯到前几周的思想斗争中。骄傲、愤怒和理智,一切的一切,都站在一边,另一边永远只有爱情;而最后爱情胜利了。她无时无刻不在思念着爱德华,连梦中也全是他的身影。他的来信、他的手迹仿佛给她的心湖投入巨石,激起层层波浪,她想见他,她梦见他的亲吻,午夜惊醒。她祈求他去巴黎,他不愿,也不能。最后,她的渴望脱离掌控,她没有收到期待中的回信,于是,就在那个早上,她决意扯下所有怨恨的伪装,跑回家见他。如果莱伊小姐嘲笑她,或者爱德华赢得这一仗,又有什么好介意的?她没有他活不下去,他还是她生活的全部,她的爱。

        “哦,上帝啊,我真希望我没有回家。”

        她记得,她如何向上帝祈祷让爱德华爱她的方式如她所愿。孩子死后,她一度强烈地反对宗教,现在不知不觉消失了。在孤单和悲苦中,虔诚回到了她身上。信仰来来去去,毫无理法可循,对于信徒而言,与其说它是一种信仰,不如说它是一种感受。伯莎发现,相比以前常去的阴沉的礼拜堂,在天主教堂里祈祷更为轻松。在固定的时间,固定的礼拜堂,和三百多人一起飞快地念祷告词,她根本办不到。拥挤的人群只会导致她关上情感的闸门,她的灵魂只有在一个人的时候才会舒展开来。在巴黎,她发现了一些全天开放的祈祷室,静谧宁人。当外面灯火通明时,她就会走进去休息一下。傍晚时分,光线昏暗,焚香的味道四处飘散,这样的宁静格外宜人。唯一的光明来自小蜡烛,散发出明明灭灭的神秘光芒。它的燃烧也许是为感恩,也许是为希望。伯莎诚挚地为爱德华和自己祈祷。

        但爱德华不为所动,她的努力归于白费。她的爱就像一颗宝石,他不屑一顾,随手扔在一旁,即使丢失也不以为意。但她觉得太不幸太伤心了,没有多余的力量生气。生气有什么用?她知道,爱德华看不出自己的行为有任何不合理的地方。他昨晚休息充足,肯定会信心满满兴高采烈地回来,根本意识不到她度过了一个多么沮丧的夜晚。

        “我想是我做错了。我苛求过多,但就是控制不了。”她只懂得用一种方式去爱,事实上看起来这是一种愚蠢的方式。她大叫:“哦,我真希望我可以马上离开——永远不回来。”

        她起床后,形单影只地吃过早餐,然后麻木地在屋子里忙个不停。爱德华曾留话说回来吃午餐,他不是一向以自己的诚心为荣吗?伯莎所有的急躁都被磨光了,现在对于见他不那么迫切。外面暖洋洋的,还有花草的清香,她很想马上出去,但想到爱德华回来时见不到她会失望,她又没出去。

        “这样猜想他的感情多傻啊!如果我不在,他自然会去忙他的活儿,在我出现前根本不会想起我。”

        尽管如此,她还是待在家里。他终于回来了,她没有赶去迎接他,她正在卧室收拾东西,即使听到楼下他讲话的声音也没有停手。这种态度的差别太奇怪了,前几天还充满紧张热切的盼望,现在却冷漠无比。他走进房时,她转过身来,但没有移动一下。

        “你回来啦?过得好吗?”

        “好,好极了。”

        “你回来真是太好了。我不在家时你没生气吧?”

        她微笑着回答:“哦,没。我完全没介意。”

        “那就好。当然,我以前从来没有去过菲利普爵士家,我可不能临到最后一刻发电报说:‘我妻子正在路上,我必须去接她。’”

        “当然不能这样做,这样会让你显得荒唐之极。”

        “但我可以告诉你,我过得不太舒服。如果你一周前告诉我你要回来,我就会拒绝这个邀请。”

        “我亲爱的爱德华,我太不现实了,我向来就拿捏不定。我总是意气用事——给自己和别人都带来诸多不便。我从来没想过要让你为了我而责怪自己。”

        自从爱德华进门开始,伯莎就一直看着她的丈夫。由于惊愕,她无法移开自己的眼睛。她很困惑,几乎要沮丧了,她几乎认不出他来。三年的平凡日子,伯莎从来没有留意过他的变化。她的理想化能力非比寻常,一直把初见爱德华时的形象当作现实。那时的他才二十七八,身材修长,男人味很足。莱伊小姐发现了他的变化,向来爱八卦的女人议论他的身材已经严重走形,但他的妻子却一叶障目,这次分别更是进一步给了她的幻想解放的机会。在这段分别的时间里,她把他想象成最英俊的男人,为他轮廓分明的脸、飘逸的金发,还有无穷的青春活力而迷醉。即使爱德华保持了年轻的容颜,伯莎也会被明显的事实打击,何况其他的变化显露无遗,她更是极度震惊。她看到的是一个不同的人,几乎是一个陌生人。他穿着随便,虽然年纪不超过三十岁,可显得更老。他整个肥了几圈,腰身更是横向发展;往日俊秀的容颜不复存在,红润的脸上也有了疤痕。他的衣着不修边幅,走路迟缓笨重,仿佛靴子上粘着厚重的泥土似的;他身上的气质好比收成良好的农民,除了热忱,便是欢天喜地。爱德华的堂堂相貌曾经给予她极致的享受,现在却是另一个极端。她向来穿梭于极端和极端之间,她觉得他令人作呕。这样说有些夸张,因为尽管他不再如初识时骨肉匀停,但还是魁梧壮实,比一般的男人好看一些。

        爱德华用结婚以来的沉静亲了亲她,他刚一靠近,一股农场的气味便直冲伯莎的鼻子。无论爱德华穿什么衣服,这股气味总是不离左右。她转过背去,几乎没有掩饰住嫌恶的微颤,然而,这还是那种男子气息,那种曾经让她渴望得几近晕厥的男性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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