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头脑的人会认为意志是一种操纵一切的东西,而意愿则是较单纯而可自明的,证之任何事都是如此;但是他却没有注意到问题的细节,只要是有意愿的感觉便可满足他,这不仅因为他倾心“因”与“果”观念,而且他也深信自己了解的“因”与“果”之间的关系。
意志对他而言,是一奇妙的操纵力量,而相信意志有如“因”之于“果”,就等于相信了这奇妙的操纵力量。事实上,人们目睹任何事情发生,都会直觉地认为,意志产生了如“因”一般的“果”,而个人的意愿则隐在幕后操纵,机械论的概念不合他的胃口。
人类在绝大部分的时候只相信“人”,不相信“物”、“力”、“质”等东西,因果观念已经成了他的基本信仰,并且施之于所有的世事之中。“绝无没有因的果”和“有果必有因”的定理可算是少数普通理的一个归纳。
叔本华的假说“凡是存在的皆为有意志的东西”,已将原始神话抬置于王座之上,他似乎从来就不想解析意志,因为他和一般人同样深信所有意志作用当下即现、直接单纯。现在我提出如下主张来驳斥叔本华的说法:
第一,意志可以提升,痛苦和快乐的理念是需要的。
第二,痛苦和快乐时感受到的生命激扬之情,是对思维力的一种诠释,同时也时常在不知不觉之中控驭着我们,同样的激情也可以诠释为一种痛苦或快乐。
第三,唯有具备理性者才有快乐、痛苦和意志可言,但大部分生物均谈不上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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