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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三叠纪

        牢门一入,只见三叠情人再见,生死永诀

        我被捕后,一直关在台北博爱路警备总部保安处的第五房,关了近一年。第五房不见天日,全靠每天二十四小时的灯光与通风维持。在这房中,我曾被疲劳审问和刑求。刑求中的一个重要关键是要我承认我是"台湾本部"五委员之一、是台独五巨头之一。事实上,我对这难题毫无所知,所以无从承认起。纠缠了十几天,我感到既然台独分子和官方情报咬定我是台独五巨头之一,我不遥为配合,恐怕不得了结。于是心生一计,说我对谢聪敏开过加入的玩笑。我心里想:这样既可有加入之事,又可因玩笑减轻。听了我自承开玩笑加人的说辞,联合小组的调查局代表刘科长(刘昭祥,此人学问高出一般特务甚多)还用文言文反问我一句:"奈何以玩笑出之?"我笑笑而已。后来冤狱定案了,刘科长来跟我小聊,我说:"我实在不是什么五委员之一,可是先抓进来的人口供先入为主,我后来居下,就会吃亏。俗话说贼咬一口烂三分,因为办案人员照例从贼的逻辑,认为做贼的,不咬别人却单单咬你,可见你一定有问题、你一定也不是好东西,纵查无实据,然事出有因,你也要一并移送。正因为有此天经地义,所以一个人,一旦被贼所咬,便没那么容易脱身,被咬之处,用具体写法,便有三分之烂了。纵使有朝一日,冤情得雪,但是创伤难愈,往往是一辈子的事。如今案子已定,说什么都太迟了,只希望你们下次抓人时,务必先抓我,因为先被抓的可以占便宜,别人必须配合他的口供,他却可以撒豆成兵-千万别优待我,千万请先抓我!"我这种戏谚性的说法,其实也是真话。古话说:"天道无亲,常与善人。"对国民党情治人员说来,这话应改为"办案无亲,常与咬人之人"。肯咬人的人,最容易取得这些牛头马面的信任,这些人"毁"人不倦、闻过(别人的过)则喜、老K点囚、多多益善,凡此种种,无不靠咬以张之。咬之为用,真大矣哉!

        我出狱后多年,一天武忠森律师和刘科长来看我,刘科长已退休了,讲话恢复了人性,他说:"你的案子我们后来查出是冤枉你了,于是我们专案小组签报上级,建议政治解决、放你出来,可是上级很反常,竟不采纳我们专案小组的建议,直到今天还弄不清为什么上级不放你。"刘科长的话,应属可信,因为在刘科长之前,我在西门町碰到警总的魏宜智组长,他也透露过专案小组的建议,他也奇怪上级为什么不肯放李敖出来。我想,这该是蒋经国他们最错的决策之一,他们终于为我达成了深恨他们的充足理由,我自出狱又复出后,一路追杀蒋家,从蒋介石到蒋经国到蒋孝文、武、勇,乃至一干走狗等,一连二十年犹未停止,可见我有仇报仇的凶悍。--要关老子吗?让依认得阿拉,他妈的你可关错了人了,你们后悔都来不及啦!我在保安处第五房的时候、国特们朝我大吼大叫,说:"你在我们眼中,是玻璃缸里的金鱼,我们把你看得一清二楚!"其实,他们在吹牛,他们从来没把我看得一清二楚,我的阴险和报复能力绝非蒋氏父子及其走狗们所能看得清楚,我最后能够口诛笔伐,干他们二十年,真是痛快淋漓之至,"文化基度山",世上只李敖一人而已。

        我这次坐牢,同案一共八人,八人中我只认识谢聪敏和魏廷朝,其他五位李政一、刘辰旦、吴忠信、郭荣文、詹重雄乃是在坐牢后认识的。他们牵扯到所谓台甫美国新闻处、台北美国商业银行爆炸案,其实也是冤狱。判决书下来的时候,写得洋洋洒洒,有人名、有时间、有地点、有炸药、有细节,一切应有尽有,谁还会怀疑案子根本不是这五大元凶干的呢?

        可是,事实上,谁也想不到:这样言之凿凿的判决书,竟根本是一篇凭空编导出来的神话!据李政一跟我说:他在被捕不久,吴彰炯少将他们煞有介事的,找来台南美国新闻处和台北美国商业银行的人来指认,因为事先传说有个黄衣人在现场,吴彰炯少将他们就找来一件旧黄上衣,硬要李政一穿上展示;并且,为了有更佳效果,一天清早,他们还被带到台北美国商业银行去"现场表演"!因为他们根本没干过爆炸案,所以事先由一"导演"一一指点细节,以应现场录影之需!这种整人整得无微不至,不是演戏,又是什么呢?

        李政一他们这些受难者,在整个案子的多年发展里,除了被苦刑时有短暂的诬服外,他们在坐牢时、在出狱后、在一个个青春已逝的中年生涯中,他们都众口一声,不承认他们干过这种轰然一响的案子。说他们反对国民党,这是千古不易的;但说他们反国民党反到玩炸弹,这就是千古奇冤了。

        那么,台南美国新闻处、台北美国商业银行的爆炸案,又是谁下的呢?一个传说是:真正干它的人,是国民党自己。国民党为了报复美国当时对它的不友善,所以一方面炸弹开花,给老美好看;他方面一案两破,趁机清除反对分子,并把反对分子造成暴徒形象,给老美不再看好。我目前当然不能确知真相是不是这样,但我确知每有大案发生,下级人员为了希旨承风,邀功领奖,就常常毛手毛脚,刑求逼供,造成破案。而我亲历的这件案子,十足是吴彰炯少将在警备总司令尹俊上将、副司令王洁中将等指挥下主持破获的一件大假案。

        吴彰炯少将他们为了希旨承风、为了邀功领奖,做下了这样一件伤天害理的黑事,我认为纵使政治上他们可以被原谅、法律上可以被开脱,但在道德上和历史上,他们的恶行,必须有以记录,这是人间起码的公道,想吴彰炯诸公自己,在安享余年、下台数钞票之余,也该有以首肯吧?人间妙事真是匪夷所思,在判决二十一年后,我路遇退役下来的吴彰炯,那时他在富贵楼餐厅做总经理,他透露给我,说美国机构爆炸案接连发生后,蒋经国在治安会议上大发脾气,因为破不了案,吓得警备总司令尹俊上将不敢出席会议,下令要处分治安主管多人,吴彰炯向尹俊说,你处分了这些人,案子就永远破不了了。尹俊问为什么?吴彰炯说这批人处分下台,新上台的新人不破案也罪不至下台,不如留下;旧人不动,叫他们戴罪立功、努力破案,有朝一日才有破案希望。尹俊听了,就停止下令处分。不久以后,抓到了李政一他们,案子果然破了云云。吴彰炯所谓破了案之言,固不足信,但他道及蒋经国以下的焦虑之情,却令我们开了眼界。与吴彰炯谈话后几个月,萧启庆、王国璎夫妇请我在富贵楼吃饭。吴彰炯过来拍我肩膀说:"李敖兄,你为什么一直不来我们饭店吃饭?"

        我说:"我怕你下毒药毒我。"他听了笑着捏我一把,说我胡说,我说:"说下毒药也许重了一点,不过放泻药倒是可能的。"

        大家都笑了。-这就是人生、这就是人生际遇,这是蒋氏父子留下的血色黄昏。在黄昏中,你的主要敌人都已死去,但他们留下的走狗都只只貌似从良,仿佛跟你一起珍惜夕阳无限之好,人世玄黄乍变,竟离奇如此!

        我的坐牢,罪状是台独,纯属冤狱。不过,台独分子诬攀我是他们同志,倒有一点可取--他们真识货!阮小五阮小七"手拍着脖项"说:"这腔热血只要卖与识货的!"

        上海流氓杜月签说:"人家利用我,是看得起我。"这些话其实满有哲学味,虽然有点阿Q。承蒙台独分子抬爱,我也如阮小七所谓的"水里水里去,火里火里去",最后"牢里牢里去",我虽有怨,但却能原谅。害我的台独分子最关键的人物是"二敏";海外彭明敏、岛上谢聪敏。为了政治,牺牲朋友,何必责怪?台独分子比国民党对李敖识货得多,只是他们办货办得不够朋友而已。谢聪敏后来写口忆,说当时他是被迫咬李敖。固然冤狱之成,不无情治人员做案的事实,但以我当时在牢中的身受亲历,却觉得他还是写得有所保留了。事实上,他如果不是有意配合情治人员咬我,我就不会受那么多的罪。咬人有两种咬法,一种是活咬,一种是死咬。前者可使人脱身脱困;后者却使人百口莫辩。例如谢聪敏说李敖是在某日跟他谈吴国帧后,一边用吸尘器吸地,一边表示同意做"台湾本部"五委员之一的。事实上,确有谈吴国帧并吸地的事实,但在这种事实后面来番移花接木,就使我无从"印证"起了。谢聪敏咬人,咬得这么逼真、这么细腻,情治人员当然乐得相信他而不相信我。何况我为了替他们守秘密,一到案就说了不少谎话,没想到他们这些英雄好汉却早就招供了,情治人员当然更相信他们了。

        谢聪敏在牢中神通广大,他然托日本鬼子小林正成带出一封信,一九七二年四月二十五日登在《纽约时报》上。其中提到在国民党"疯狂的刑求"下,"我只好采取较缓和的态度,答应他们接受某些反蒋活动的控诉,包括爆炸美国商业银行的伪诉。并承认李敖先生,台湾非常杰出的学者并是最受欢迎的作家,是台湾独立运动的委员(事实上我根本不晓得有关委员之事)。"这封信披露后,国民党大为难堪,遂把谢聪敏钉上脚镣,一个人关在又阴又潮的小黑房里,放封时,只许他一个人散步,不准任何人接近他。他的健康遭受了很大的伤害。我在牢房里,攀上铁窗,遥望他吃力地带着脚镣,用一根撕破内裤编结起来的细绳,吊住铁链,双手提着,彳亍而行。他的腰是弯的、背是驼的、整个监狱的气压是低的,十分钟过后,班长吆喝一声"回去!"他就改向小黑房走去。

        那是一幕动人的背影,我永难忘记。

        我在一九七一年三月十九日到一九七二年二月二十八日,这段期间,一直关在台北市博爱路警备总部保安处;一九七二年二月二十八日到一九七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这段期间,一直关在景美秀朗桥下军法看守所;一九七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到一九七六年十一月十九日,这段期间,一直关在土城"仁爱教育实验所"("仁爱庄")。"仁爱教育实验所"原名"生产教育实验所",地点设在台北县土城乡仁爱路二十三号,是把政治犯洗脑的大本营,名之为感训,其实"仁爱"而能"实验",其"教育"可知矣。在感训的岁月里,谢聪敏和我被关在同一问房里,一同忍受一波又一波的洗脑、抵抗一波又一波的洗脑。洗脑是完全失败的,他是他,我是我,我们谁都没有改变。如果有所改变,那是变得更顽强。出狱以后,谢聪敏远走高飞,到海外去做他的政治活动;而我呢,守死不去,在台湾继续依然故我,只是多写了一百多本书掉头给官方洗脑,以为回敬。告诉他们:你们关错了人,我不是台独分子,你们却把我当成台独分子来关。好吧,就让你们付点代价吧!

        多年的牢房生涯后,谢聪敏和我分别出狱,我对谢聪敏的看法是:把我咬进台独案,就政治手段言,是高杆;就朋友之道言,是卑鄙,我个人对朋友之道,是很古典的,我无法接受这种为政治而牺牲朋友的卑鄙,所以出狱后十多年,我跟他形同绝交状态,没有任何来往。一九八五年,美国全美台湾同乡会邀请李敖访美,却有化名"庄脚人"的,在《台湾公论报》表示反对。因为"庄脚人"不是个人而是团体,是台独联盟欲借李敖引起争端,煽动台湾同乡反对全美会主席,因此引起洪哲胜和谢聪敏的反驳。洪哲胜写《从李敖事件看台湾人的统战观》,发表在《美丽岛》第二四三期(一九八五年六月十五日);谢聪敏写《君子和而不同》,发表在《美丽岛》第二四五期(一九八五年六月二十九日)。谢聪敏文中有这样沉痛的话:"一个革命组织在夸耀它的伟大成就之际,也应该回顾那些被牺牲的人怎样在黑暗中忍受他们的痛苦。李敖就是为台独联盟走进政治监狱的。现在全美台湾同乡会邀请李敖来美访问,反对的声音竟然来自《公论报》未曾亮出姓名的庄脚人。""特务逮捕李敖,也有相当的根据。一九七0年,李敖为彭明敏教授出走事被特务跟踪,他拍下跟踪便衣人员的照片,附着泰源监狱政治犯名单送给国际特赦协会秘书长马丁·恩耐尔斯。台独联盟获得国际特赦协会发表的照片和名单,刊登在《台湾青年》杂志。在这次照片和名单刊出之前,《台湾青年》也刊登彭明敏教授被调查局便衣人员监视的照片。特务遂断定这些都是李敖的杰作,怀疑李敖和台独联一定暗中联络。一九七一年;日历过年,有人在北上火车经过台北延平北路平交道时散发大批传单。传单上说:

        欢迎外省人参加台独,欢迎李敖参加台独。这就是特务对我刑求逼供,罗织台湾本部,编造李敖参加台独联盟的根据。""就李敖和台湾人的关系来说,我认为台湾人欠他的比他欠台湾人的更多。"……谢聪敏在我和他形同绝交的状态下,还写公道之言,大声疾呼台湾人欠李敖的比李敖欠台湾人的更多,光此一事,就可看到他的政治气度,远非今天对李敖忘恩负义的台湾人可比。台湾人的每下愈况,洵可知矣!

        咬我进去的不止谢聪敏,还有魏廷朝。魏廷朝第一次出狱后,跟我说:"只要有反国民党的事,你就算我一份,不必通知我了。"其言甚壮,闻之可喜。后来他不通知我,就把我咬成台独分子,大概也是心同此理。我出狱后,他弟弟魏廷昱来看我,我说:"我被你哥哥和谢聪敏咬成台独分子,坐在冤狱里,心想这两个台湾人是最坏的台湾人;现在我阅台湾人已多,发现他们两个是最好的台湾人啦!"台湾人的每下愈况,又可知矣!

        我在坐牢时代,认识了我最难忘的一个"匪谍"--黄中国。黄中国是个怪名字,我戏称他叫C;黄字在中文里动词用法是把事情给弄砸了,你这黄中国,是把中国给弄砸了,凭你这名字,你就该坐牢!"我第一次见到他在军法处第二房,隔壁一位大学生闹绝食,我听到走廊上一个山东口音的人在骂他,说:"年纪轻轻的,就找死啊!就要饿死自己啊!你笨蛋!"我从墙上窥视孔看过去,看到的就是黄中国。黄中国五十多岁,是一个好大的胖子,肚皮之大,全看守所我看到的人中,允称第一。他皮肤粗糙、面目黧黑、傻不鸡鸡的。他那时新任外役,每天替我们押房中的送饭送水。送水是用塑料水桶,每房一个,他用一根粗麻绳,在饭后把水桶一个个串起来带走。串水桶的时候。空桶相碰,通通作响,我们就知道是他来了。坐牢的人听觉都非常敏锐,敏锐到可以听出牢门一开,开的是第几号房或大概第几号房。这种生存能力的离奇,没坐过牢的人是难以想象的。黄中国原住第九房,和李政一同房,他因为案子很小,又没有共犯,就被调出来做外役。外役是囚犯们最羡慕的工作,因为他们住的牢房房门白天不锁,他们可以在走廊或院里走动、可以抽烟、可以看到家属送菜时包菜的有油的报纸、可以趁班长不在时同别人偷着讲话……人一做到外役,大家就知道他案子不大、案情也简单,黄中国自然也如此。

        我在第二房从二月住到七月,在袁耀权被判无期调走后,就一人独居。七月里修房子,我改调十一房,十一房是大房,"容积率"五人,但我亲眼见过关到十一人,我不知道他们是怎么睡的。我住入十一房后,改关三人,另二人是第三房的李国龙(辅仁大学学生)和高时运(高山族县议员,我开玩笑,说他的名字读起来像"狗屎运")。李国龙是我的小兄弟兼崇拜者,高时运与世无争(至少与平地人无争),由我做龙头老大,三人相依为命,倒也痛快。一九七二年七月十四日下午,忽然外面哭声大作,远远地听到一个人连哭带喊,渐渐过来,中间还夹着脚镣拖地之声。不料到了我们房门口,忽然房门大开,一个大汉,满面泪水、满身汗水、上身赤条条、下体只穿内裤、挂着脚镣,被监狱官和马士官长一拥而入。大汉不是别人,就是黄中国!黄中国一进房就大喊:"李先生啊!

        什么案子嘛!他们判我死刑啊!"声音发自山东男低音的一种嘶喊与绝望,令人悲愤、令人同情。马士官长向我说:"李先生,我们老乡情绪不稳定,我们不得不偏劳你照顾他,代他写个状子。"随即对黄中国说:"你别担心啦!有李先生照顾你,给你写状子,包你无罪回家。戴几天脚镣,不算什么。"

        黄中国听了,突然双膝跪倒,噗通噗通向我磕起头来,大喊:

        "李先生救命!李先生救命!"我赶忙将他扶起来,弄得身上都是他的泪和汗。我安慰他,说:"不要担心,有李先生在,一切都没问题。"就这样的,折腾了两三个小时,黄中国情绪稍微平静。晚饭到了,大家席地而坐,要开吃了,黄中国忽然从行李里掏出五条鸡腿,那天正好中午加菜,囚犯每人一吃一惊!黄中国分了两条给我,李国龙、高时运各一条,他自己一条,就大吃起来,了无异状。饭后我向李国龙偷偷说:

        "这家伙原来是政经分离的呢!判死刑归判死刑,大吃大喝归大吃大喝,两者互不相干。现在你知道他为什么那么胖了吧?"

        黄中国加入十一房后,十一房人丁旺了,不久来了胡炎汉(中正大学毕业,辅委会简任官)、黄毅辛(《中国时报》采访主任),后来高时运调走、黄毅辛出狱,又来了崔积泽(牛哥、黛郎和我共同的阴友)。整天跟黄中国相处,发现他为人淳朴忠厚,他是山东莱阳的农民,粗识文字,在抗战胜利前夕,他只身跑到青岛,去做海军,但他不知道那是"伪海军"(日本统、台下傀儡政府的海军),所以不久胜利,就变成了"汉奸"我笑他:"要做汉好早做啊!为什么日本人要完蛋了才去做汉好呢?"他苦笑说:"谁晓得呀!我们是乡下种田的,只晓得去青岛入海军,谁晓得是谁的海军呀!"黄中国因为做了海军、上了贼船,在一九四九年,就因不准退役、跑到台湾来。后来他退了伍,辛苦成家,在吴兴街开了一家小米店,又因赌博纠纷,被他莱阳同乡打主意,想挖点钱。大概黄中国有点小气,不肯破财消灾,就被整起冤枉来,被诬告于一九四五年农历七月间,在共产党占领下的莱阳绕岭区,干过共产党的指导员;后来派到辇至头村地方、干过共产党的小学教员。就凭这点单薄的人证和罪名,就被警备总部军法处初审判决"处死刑,褫夺公权终身"了!黄中国初审判决的案号是"一九七二年度初特字第四十六号(61)秤理字第四二六九号",我仔细研究了它的内容,在一九七二年八月十二日,终于完成了"军法声请复判理由书状",我共分十四点来为他喊冤。写成以后,黄中国对我感激涕零,自然不在话下。

        在为黄中国写状子后两个多月(一九七二年十月二十七日),我在牢里翻到约翰·多恩(Joire of it self;everyman is a peeceof ti,a part of tory oknoolls。Ittolls for thee.),译之如下:

        没有人能自全,

        没有人是孤岛,

        每人都是大陆的一片,

        要为本土应卯

        那便是一块土地,

        那便是一方海角,

        那便是一座庄园,

        不论是你的、还是朋友的,

        一旦海水冲走,

        欧洲就要变小。

        任何人的死亡,

        都是我的减少,

        作为人类的一员,

        我与生灵共老。

        丧钟在为谁敲,

        我本茫然不晓,

        不为幽明永隔,

        它正为你哀悼。

        黄中国看到了,似有所悟,他要求让他抄一份,我同意了,于是他趴在本板上,很吃力地抄了一份。这时复判判决迟迟不下来,他心中忐忑,自然是人之常情。他一再问我什么时候可以下来,我说大概就在这几天吧,我当时已知道军法处的习惯:他们要枪毙人,复判的决定,是拖至施刑前一两小时才通知的,通知的时候,已经把人犯五花大绑了。所以,黄中国得知死刑判决确定之日,也就是押赴刑场枪毙之时,他是不可能事先得知的,可是,这一真相,我是不愿透露给他的。

        由于我对国民党的习性颇有研究,我预感黄中国的案子,虽然经我细心写状,也是无济干事的。黄中国的处境,是凶多吉少了。果然,不出我所料,一九七二年十一月一日的清早五点点钟,十一房的房门突然间被打开,七八个禁子牢头冲进来抓住他,用布条缠住他的嘴巴,把他架出房门。黄中国的声音,在布条缠嘴的时候,立刻就由哀嚎转变成另一种嘶咧,我一生中,从没听到人类能够发出那种声音。我坐在那里,披上小棉袄,目击全部快速动作的完成与离去,神色夷然。远远的,又一两声黄中国的惨叫,在冬夜中,声音凄厉可闻。他显然是拖到安坑刑场去了。

        先前黄中国家人送来一堆水果,李国龙说黄中国小气,不肯分给大家吃,我说谁吃这些水果,还不知道呢!黄中国被拖出去后,这些水果,胡炎汉、崔积泽是忌讳的,我和李国龙分吃了,真是"一饮一啄,莫非前定",本来该在黄中国肚里的,却装进我们肚里了。

        当天晚上,大家谈起清早的事,胡炎汉说:"在那样可怕的情形下,你李敖可以冷静的做一个旁观者,还不忘记照顾热水瓶,你可真狠!"我说:"希腊左巴在亲近的人死去时候,他提起亲近的人心爱的鹦鹉,走出去了,死者已矣,救活的更重要,并且,在观察人间万象的时候,你必须冷静,有一天,我会为黄中国做更多的事。"

        十二年后,一九八三年六月九日,我花了十个小时,写了一篇《我最难忘的一个"匪谍"》,细述黄中国的哀史,作为国民党统治下千万血泪的一页。黄中国是中国农民,他在乱世里,莫名其妙的卷入政治漩涡,阴错阳差的客死异乡刑场。他无识无知,但其遇也哀,一如鲁迅笔下的阿Q。黄中国的悲剧是他纯属小人物,人微望轻,以致被当成"匪谍"给"缴"掉。他死后,李国龙问我:"难道军法官不知道黄中国根本不是匪谍?"我说:"怎么不知道!当然知道。只是国民党要表现捉拿匪谍的成绩,不枪毙一些人,就会被上面打官腔。在这种邀功缴卷的要求下,每年就只好弄出些假匪谍来充数。上面要缴匪谍,谁管那么多!"于是,需谍孔殷下,黄中国备位牺牲,伏尸法场矣!

        黄中国被枪毙后,我译的那首约翰·多恩的诗,对我更有苍茫的意味,我就妥为"处理",终于使它偷渡成功,随我一起出狱。后来被胡茵梦看到了,胡茵梦抄袭了它,放在她的《死在阿富汗》一文里,又收进她的一书里。这是一首我非常喜欢的英文诗,此诗当年被海明威看中,把其中For wolls一句用作书名,就是中译的《战地钟声》。海明威把这首诗的全文印在扉页,可是所有的中译本都没翻它,跳过去了,所以这首诗也就从来没有中译,这是很遗憾的。中国人中,没人有功力能翻译这首诗并且押出韵来,只有李敖优为之,大师就是大师呀!

        黄中国做过外役,所谓外役,就是囚犯放出押房来替在押房中的囚犯服务。本来这种服务是该禁子牢头--班长做的,但班长除了手拿钥匙外,是不大做什么事的,所有的事都由外役做。外役是选择出来的囚犯,要刑期短的、无政治顾虑的。选好后,就叫他们送饭、送水、扫地、送物,并且替班长倒茶水、洗衣服。外役的一举一动,班长都要站在背后监视,偶尔班长会偷懒、会小便,外役就可能蹲在小洞外面,同囚犯赶忙聊几句,透露一点外面的马路新闻,使囚犯"洞悉,,一切。外役因为刑期都不长,流动性比较大。寒来暑往,年复一年的,我不知"洞见"了多少外役的来去。有时候,我的确记不清他们的长相了,原因之一是:房外稍低,他们同我说话,一定得采蹲的姿式,然后把头横过来看我;房里稍高,我一定得采趴在地上的姿式,把下巴贴地看他们,双方的眼睛一定成十字交叉的,他们看到的我的眼睛,是与地平行的;我看到的他们的眼睛,是与地垂直的。双方的脸再经过三十乘十五厘米的框框一过滤,在阴暗的光线下,紧张的表情中,的确已不成人形。所以我有时候记不清他们的长相,是可想而知的。但在这些记不清里,有一个最清楚的记忆,却使我毕生难忘,那是一张年轻、饱满。聪明、白白的脸,配上一对精明的眼睛,一张有毅力的嘴,出现在我的洞口,低声同我说:"李先生,我是你的读者,我佩服你,有什么事,凡是我能做的,就叫我做。我叫俞中兴,是杀人犯……

        班长来了,再见!"

        法学家们一定蛋头式的以为:俞中兴一定是现役军人,不然怎么会分到军监来呢?殊不知俞中兴并非现役军人,他只是杀人时用了枪,依这个地区的枪支过敏症,凡动枪的,不管犯什么罪,一律先以"涉嫌叛乱"送军法单位,经查明与叛乱无关后,才不起诉,改移司法单位。俞中兴杀人时只用了猎枪,就犯了枪禁,就这样的,先分到军监来了。

        俞中兴做外役时候,上下其手的机会总是有的,比如打菜时候,他会自动多打一点给我;装水时候,他会自动把五公升水桶装足;偶尔捡到一块报纸,他会自动高速丢进,使我这年复一年不准看报的"中华民国公民",多知道一点"中华民国"的消息。

        终于有一天,俞中兴和我有一次长谈的机会了。军监要粉饰走廊,要俞中兴做油漆匠,他做工时,要在一问间小房外面刷上一阵。当他刷到我的房外的时候,他站在梯子上,从小房的高窗向我说话,当然班长正好不在,所以我们就聊起来了。这次聊天,使我对他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俞中兴身体极好,长得人高马大,他念过大学,后来讨厌做书生,不念了,去混流氓。他在桃园黑社会以足智多谋好勇斗狠出名,结果同古永城派冲突,他和外号"阉鸡"的李盛渊等,表演了轰动一时的"飞车杀人案",杀掉古永城的大将,古永城死里逃生,俞中兴就这样抓进来了。抓进来后,他愤愤不平,对我说:"他妈的警察真不够朋友!"我说:"美国黑社会有一句谚语说:千万别同警察交朋友,因为你不晓得他什么时候公事公办。这就是说,警察随时翻脸无情的。"俞中兴说:"是啊!他妈的我们干掉了古永城他们的流氓,是等于帮了警察的忙啊!他们怎么可以反倒抓我们!他们整天靠我们养,真他妈的太不够朋友了!我们杀古永城他们,是为民除害啊!"

        我听了,为之好笑,我说:"可是,你忘了,你也是一害啊!"

        俞中兴说:"我是一害啊!可是我们杀了一个,总少了一害啊!

        他妈的警察怎么可以抓替他们办事的人!这样乱来,以后谁还敢替天行道啊!"这最后一段话,大大的震惊了我,我觉得说得真是有趣之至、说得真是含义深长。俞中兴使我想到晋朝周处,"除三害"的故事。周处顿悟之后,上山杀虎、下水斩蚊,然后自己改行向善,后来做了大将,为国殉死,俞中兴有除害之心,不管该不该他除,其人纵可诛,其心不可诛,这种有善念的青年,难道就因一念之"善",就要万劫不复吗?这次谈话后不久,俞中兴就被移送司法单位了。他从桃园龟山监狱写了一封信给我,我因为是政治犯,不便回信。

        后来听说他判了无期徒刑,移送绿岛隔离犯监狱,在移送前夜,被打断肋骨多根,显然是有意把他报废了!我读美国舍伍德(Robert Emmet Sherwood)描写流氓的名剧,深深感到:

        流氓之中,有的真有真性情。他们做人,干干脆脆,毫不伪君子。他们的行径或不足取、他们的人生观或很奇特,但他们放浪形骸、敢做敢为,的确比所谓上流社会的狗男女们真得多、至性得多了。上流社会的人,没人敢"替天行道",他们只是伪善而已。

        在军法看守所见闻不少,但十九是冤狱,并且冤得令人哭笑不得。例如"傅积宽喊自己万岁案",就是最有趣的。傅胖子傅积宽是"花园新城"、"中山楼"的建造人修泽兰的丈夫,他在一公家机关做事,十月十日的上午,被派公差到总统府前面做庆祝代表,当天烈日高照,大家站得不耐烦,同事开玩笑说:"老傅,等一下子蒋总统出来,喊万岁时你敢不敢不喊蒋总统万岁而改喊傅积宽万岁?"傅积宽开玩笑说:"有什么不敢,等下子喊给你看。"他说话算话,等下子真在众口一声喊时喊了自己万岁,结果被比老百姓还多的治安人员发现,抓到牢里,判了五年。他在牢里碰到我,对我还傻笑呢!一天放封时在小院中散步,一个新来的囚犯哭哭啼啼,班长陈亚象问他判了几年,他说:"判了十年,真冤枉啊!"班长冷笑说:"一点没罪的,判五年;你判了十年,多少有一点罪。"傅积宽的五年,就是"非其罪也"的喊了自己万岁,他真该羡慕"江盖世"哟!(民进党大员江盖世微时写信给我,说他的名字拼成英文,与"蒋介石"同音,按说如果江盖世喊自己万岁,应该不被罗织。其实不然,"蒋介石"三个字,也是犯禁的。)

        其实,傅积宽这种还算是幸运的,他被判罪,至少没戴红帽子。当时最流行的判法是给你戴红帽子,所以如此,和检举匪谍可领奖金有关。有一次屠申虹开玩笑说:"我生平最大的目的是想检举个匪谍,领点奖金花花,我穷死了!"我说:

        "匪谍岂是好检举的!我在军法处坐牢时候,看到不少检举匪谍的,糊里糊涂,弄得同匪谍一起坐了牢!国特们办案,你不知道他们心理,他们是被告宁滥毋缺、宁多毋少的。他们闻过则喜-闻别人的过;也诲人不倦-毁灭人的毁。他们办案,觉得被告人数不足时候,就会把检举人一并拉进来充数,所以啊,你检举了匪谍,你可能同时也变成了匪谍!"屠申虹听了,哈哈大笑。

        在检举"匪谍"以外,还有一种同类的检举,就是检举反动传单、反动标语。"国特"们鼓励检举这些,声称检举者有赏,不检举者有罚。于是,小民领命,在地上捡到了传单,或在公厕里看到了粉笔字,就直奔官府报告去讫,不料"国特"们收到这些,破案为难,可是不破又不成,于是干脆就地取材,把检举人横加罪名,说发传单者即阁下、在茅房门后写"打倒蒋××"者亦阁下,阁下以检举人始,以谎报人终。他领奖金你坐牢,一幕反共抗俄大戏,最后以鼻青眼肿收场。

        还有一种检举,是跟以上检举别异其趣的,以上检举是检举别人,这种检举却是检举自己,这就是所谓"匪谍自首"。"国特"们号召"匪谍自首",信誓旦旦,保证自首以后既往不咎,有些人弄不清自己是不是"匪谍",为了安全,先"自首"了,这下子麻烦大矣!因为你一"自首","国特"们就如获珍宝,以为你是共匪地下工作负责人,一切惟你是问。

        结果一间三不知,"国特"们于赫斯怒,遂锡阁下以最新罪名-"自首不实",就是虽然"自首",可是有所保留,不老老实实交出关系。结果阁下"自首"未成,反倒罪加一等。

        他领奖金你坐牢,一幕弃暗投明大戏,最后也以鼻青眼肿收场。

        我住军法看守所第二房的时候,正对面是第十房,住着调查局的处长范子文,他被局长沈之岳诬以"匪谍",关进牢中,我早就听说,台北武汉大旅社姚嘉荐命案,就是他主持"侦破"的,用的全是刑求逼供的手段,他在牢中大声念佛,表达忏绪,声声不断,至少有一声应和姚嘉荐命案有关。救在"放封"时和他一组散步,我没好意思问他姚嘉荐的事,只听他唠叨自己在调查局被刑求的事,我问他那你在调查局做处长,你也刑求人了?他说刑求人的事,他们高阶层的不知道!我说那沈之岳也不知道了?他沉思半晌,痛苦他说:"沈之岳也不知道吧?"事实上,他被我问到死角,有苦说不出了。

        散步时他告诉我:"是不是共产党,我们行家一闻就知道,今天牢里抓进来的,都是假共产党,真共产党他们根本抓不到!"范子文这话,自负中不失可信度,因为就近取材,眼前的红色难友,简直无人不假,判一二十年徒刑的,固比比皆是;判死刑的,也大有人在。

        范子文以外,关在第四房的调查局副处长李世杰也是另一个假匪谍。他做副处长时,负责处理台湾"政治暗流"情报、研判"反党反政府分子"、"分歧分子"的政治主张动向等。"奉命"把高玉树等人当"敌人"看待,也"奉命"要视雷震、李敖等为"敌人"。自一九五一至六五年,李世杰先后获得陆海空军褒状、国民党中央党部奖状、数度年终考绩"特优",记大功、蒋介石二次召见、赠给"玉照"等等。蒋介石赠"玉照"、称"同志"后一年,"李世杰同志"突然变成蒋家钦定的"匪谍"!他从云端一头栽下,从此挣扎生死线上,展开了悲惨的人生。李世杰下狱后,两次被判死刑,我记得最清楚的一张画面是:一九七二年九月十二日,他第二次被判死刑,再度戴上脚镣,彳亍而归。放封时他戴着脚镣,不良于行,面色死灰,但却劲气内敛,令人又同情又佩服。他那时是死刑犯,死刑犯除了例假日外,每天清早五点钟,都可能被提出去枪决。所以每天晚上入睡之时,都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活到第二天太阳出来。这种夜夜惊魂的日子,真教人难过。这种夜夜惊魂的折磨,终于在三十二个月以后,告一段落。一九七五年五月十二日,改判无期徒刑定谳,脚镣再度离开了他,这时他五十八岁。同年九月二十二日,我从初判十年改为八年六个月,这时我四十岁。我早已搬到第八房,李世杰也搬到第九房,放封时与我在一起,谈话渐多,交情也渐深。同年十二月六日晚饭后,监狱官开了他的房门,通知他立刻收拾行李,准备移监绿岛(火烧岛)。李世杰在班长监视下,无法向我道别,只好在提着行李、路过我窗下时,冒出"good一bye……good一bye"以为暗讯。第二天清早,他便被解送外岛了。李世杰走后十六天(十二月二十二日),我也突被通知收拾行李,解送"仁爱教育实验所"。景美军法看守所时代,便就此告一结束。

        一九七六年我出狱,我出狱后十年(一九八六年二月四日),李世杰也出狱了,他坐了二十年牢。出狱之日,太太已死了,家散人亡,他也老态龙钟,这时他行年七十,已经是白发老人了。我深知李世杰博闻强记,笔下又行,听说他出狱,亟思鼓动他写出几十年来种种见闻,以存信史。一九八六年六月二十五日,我通过陈菊,打听出李世杰的电话,跟他取得联络,说动他展开大写作计划。他本来只想用化名写,不敢用真名,我说你写出来的事,一查就是只有你李世杰才清楚的,你还赖得掉吗?还是抛头露面迎头痛击吧!他同意了。同年九月三十日,他的大作开始出现在我主持的"万岁评论"、"千秋评论"上,连续发表,前后四年,直写到中风死去。四年间,夜以继日、锲而不舍,写出了两百多万字的揭发黑暗的文字,我为他印行的有《调查局研究》、《调查局黑牢345夭》、《军法看守所九年》等,都是内容翔实的不朽之作。

        在所坐过的牢房中,第八房于我独亲,原因是我在其中,一个人住了两年半之久,引起我最多的回忆。第八房是在警备总部军法看守所的独居小房,在小房中,整天过四面面壁的生活。佛教里的达摩老祖只面壁一面,我却面壁四面,小房有三叠大,扣掉四分之一的马桶和水槽,所余空间,已经不多,一个人整天吃喝拉撒睡,全部活动,统统在此。墙与地的交接点上,有一个小洞,长方形,约有三十乘十五厘米大,每天三顿饭,就从小洞推进来;喝的水,装在五公升的塑料桶里,也从小洞拖进来;购买日用品。借针线。借剪指甲刀、寄信、倒垃圾……统统经过小洞;甚至外面寄棉被来,检查后,也卷成一长卷,从小洞一段段塞进。小房虽有门,却是极难一开的,班长不喜欢开门。所以,一切事情,都要趴下来,从小洞办。这个小房,才真是名副其实的"洞房"。在"洞房"里,随着阴晴、日夜、光暗等变化,一个人有不同的感受。在晴天时候,我有这样的经验:每天午饭后,到下午开始做运动前,有两个多小时特别安静的一段时间,比夜里还安静,因为经常梦魔的邻居们午睡时倒不叫。我认为午睡是浪费,从来不睡午睡。所以我特别能清醒的独占这两个多小时的特别安静。本来每天二十四小时都属于我,但这两小时好像更属于我,尤其是星期天的这两小时。只要天气好,我每天中午都有一个约会,约会的对象不是人,也不是人活在上面的地球,而是比地球大一百万倍的太阳。冬天时候,太阳午后从高窗下透进几块--真是成块的,于是在这小房间里,除了我外,又增加了动态。阳光总是先照上水泥台,再照上地板,再很快就上了墙,再很快就上了胸前那么高,就断了。为了利益均沾,我把塑料碗、塑料筷、塑料杯等,分放在几处阳光下面,然后自己也挤进去。因为阳光只有几块,所以就像照调光一样,要一部分一部分照,照完了这只胳臂,再照那只,若想同时全照到,那就只有"失之交臂"了。太阳虽好像是个小气鬼,只照进那么少、那么短,但对我已是奢侈品。阳光在冬天虽然热力有限,但至少看起来也暖和--

        几块暖和。这种光与热,都是在人群中、在地球上得不到的东西,它们从天而降,从九千多万英里的地方直达而来,没有停留、没有转运,前后只不过八分钟,光热从太阳身上已到你身上。这种宇宙的神秘,我不知道有多少人能同时感受到,有了这种感受,你仿佛觉得,虽然阳光普照,可是却于你独亲,世态炎凉,太阳反倒是朋友了。但在阴天时候,我的经验又翻开了新页:为了使光线好一点,为了干净一点,我买了两刀稿纸,来糊四面斑驳的墙,印格子的一面朝墙,四边抹浆湖,贴上去,立刻弄平。从最下面贴起,墙与地板接缝处露缝宽窄不一,先用桥牌拦腰一折,成九十度角,一边贴墙上,一边贴地板上,再盖上稿纸,一张稿纸可盖住四张半桥牌。桥牌也是正面朝墙,于是自王(King)到后(Queen)和什么保皇党贾克(Jack)等,都像法国路易十六(Louis XVI)和玛丽·安托内特(MarieAntoie)等等一样,都完了。浆糊干了的时候,稿纸就绷得很平。大功告成以后,一行行稿纸背面,白里透绿,一个个小格子都衬出来,每个格子都是空白的,就好像每天的生活一样。原来糊的时候,只求光线好一点、干净一点,并无其他奢求-稿纸已为自己做了这么伟大的服务,还奢求什么?当然它们不够白,但白纸买不到。白报纸虽可买到,但质料人差,快变成褐报纸了。打字纸又人薄,糊L去什么都盖不住,所以还是稿纸最好。想到当年字稿纸惹祸,今天把槁纸用来糊墙,颇有焚琴煮鹤的味道。阴天来了的时候,我才意外的发现来了新作用。房间湿气重了,关节上的风湿开始隐隐作怪,稿纸们吸足了湿气,纷纷鼓了起来,好像也在作怪。随着抹浆糊的痕迹,纷纷鼓出了各形各状的"浮雕"。一个个看去,颇为好玩,有美女侧影、有妖怪半身、有戴高乐的鼻子、还有好几条香肠。打蚊子留下的痕迹,有时用湿抹布探不干净,索性加贴一小块稿纸上去,加贴的部分,因为全部是浆糊,引起四面八方的起伏,活像一只白螃蟹,在那里横行。整个的感觉是,自己不但活在湿气里,还活在一台千奇百怪的湿度计里。

        在这种空间的感觉以外,还有时间的感觉:因为太久太久没有钟也没有表,甚至没有计时烛(marked dle),没有滴漏(clepsydra),也没有沙漏(hlass),看时间的习惯已经退化。你无法准确的知道时间有多短或有多长,你开始没有一分钟、没有五分钟、十分钟……没有一小时、两小时。

        任何完整的时间感已经没有了。代替准确时间的,只是一些模糊的大段落:邻居早起者的声音,大概是五点多;早饭推进来,大概是六点半;午饭推进来,大概是十一点;又是塑料小壶来,大概是两点半;晚饭推进来,大概也推进了五点(十七点);六点起身和九点(二十一点)入睡的两次音乐通知是一天中最准确的两次。九点过后,擦地、洗脸、铺被、看书等,总拖到大概十点才睡。自己好像一个大沙漏,从起身到入睡,十六七个小时正好漏完。第二天,一开始,就好像把沙漏倒过来,一切从头开始--从和昨天一样的地方开始。

        从和前天一样的地方开始……小时早已不是时间的单位,甚至天也不是。前天和昨天一样、昨天和今天一样、今天自然也和明天一样。甚至星期也不是时间的单位,每个星期跟上个星期、下个星期也一样。比较近似的时间单位,反倒是月,一两月或两三个月,也许会冒出一点变化--别人的变化。每月生活都是大同、大同、大同……小异都很少。大同而小不异。因为时间的单位变长,相对的,衡量时间也跟着大手大脚。过一个月,再过一个月,多过一个月,根本是稀松平常的事,你不会指望一天要怎样有趣、一星期要怎样灵通,自然也不指望一个月会有什么奇迹。再过一个月,多过一个月,这就是你对时间的信仰。无趣味、无消息、无奇迹,也无所谓。你是时间的批发商,你已学会不再计较小段的岁月。空间是短的、时间是长的,空间跟时间已在你身上做了奇妙的交汇,真可惜爱因斯但的理论,竟没在这方面寻找证明。一上面这种空间与时间的感觉,都是我在第八房里感受到的。这些感受,只有在长久的孤独中,才能如此深邃、如此细腻。在第八房的孤独岁月里,我觉得我真能对人生有特殊的感受,因此它对于我,就永远有着一股莫可名状的幽情,在我离开多年以后,还会清楚的想到它。

        我被"国民党总统"关入黑牢之时,年方三十五岁,所遭遇的不但有政治问题,也有性欲问题。前者解决,要靠"总统";后者解决,要靠自己。牢里放封时有受难人问我这方面问题,我一本正经而言曰:"总统日理万机,我日理一鸡-鸡巴的鸡。"闻者无不开怀而笑。其实,国家被他们搞坏,毛病就出在做"总统"的,不知为君之道,反倒专门管小事,察察为明、政由己出,以日理万机为得计。殊不知只有抛弃万机,百密之中,独探一鸡,才是正本清源无为而治之道。可惜这些傻不鸡鸡的东西不懂也!后来我出狱后,有人间我感想,并说国民党愿意跟我化解夙怨,不要再恨国民党了。我的答复总是:"原谅国民党吗?可以,可是我的老大、大头可以原谅国民党,我的老二、小头却不肯原谅。用日本话来说,我的阿它骂(日语脑袋)可以原谅国民党,我的钦它骂(日语辜丸)却不肯原谅。一想到那么多年青春,断送在黑牢里,害得鸡巴月出无孔可入、日出揭竿而起,这怎么能不记仇?我若原谅了国民党,我就对不起我鸡巴!"-正因为祸伏于胯下,所以,两次政治犯下来,我干国民党,可干得九浅一深呢!干到今天,还只九牛一毛呢!

        ……(略一…编者狗屎编者-文岭)一九七一年三月十九日晚上被捕时,我带了一本一九七0年十月号的PLAYBOY杂志在手,它对我产生了极大的帮助。原来这本杂志有一个特色,就是它的中间大跨页不是一个女人,而是一对双胞胎姊妹的裸照……

        (略-编者狗屎编者-文岭)是我相当喜欢的一幅画面。这本杂志,一直陪着我过了将近一年的岁月。在苦闷、不自由的监狱生涯里,她们带给我许多刹那的快乐时光。另外家里送进一本PLAYBOY日历,中有她们两人另一裸照,也是我的最爱,日历上这张姊妹都跪在床上,别有情味。这对双胞胎名叫MaryandMadeleineCollinson,PLAYBOY登出她们裸照后十六年(一九八六),又出版《姊妹们》(Playboys Sisters)一册,把双胞胎同类的裸照集成一册,其中也有六张这对姊妹的,可是都不如我带进牢中的这两张。可见照片与其本人其实落差颇大,传神入画,妙手偶得,其他照片也好、本人也罢,都不一定恰合尊意也!

        一九七二年二月二十八日,我从台北博爱路警总保安处移送景美军法看守所,牢门一入,由监狱官郭同奇检查,此人脸上的表情除冷酷外,看不到别的。在他的冷酷检查下,我从保安处带来的书刊都被"保管"了,Mary and MadeleineCollinson姊妹等裸照也一起离开了我,使我大起"恐慌。"因为未来漫长的坐牢生涯,再也不见意淫、手淫的道具了,这可真难挨也。

        三年以后,监狱官换人了,我跟这看守所也熟了,那时看守所辅导官是政工干校出身的冯音汝少校,他为了使"囚情稳定",在书刊进口方面,给了我这特级囚犯不少优遇;在寄出信件的字数和检查方面,也给了我这特级囚犯一些方便,虽然是责任使然,但在出入之问,既不像其他辅导官那样政上干,想来还是该感谢他的。更感谢他的是,一天晚。他同意我到库房里,把被"保管"的美少女照片带回押房来,于是,那天晚上对着双胞胎姊妹,我做了一生中最痛快的一次手淫。

        后来为了蔡添树越狱事件,看守所所长徐元麟和冯音汝都遭撤换,而我的案子也确定了,随时有移监到"仁爱教育实验所"的可能,因此我把两张双胞胎姊妹的裸照,藏在《蓝登字典》的硬纸封面中,果然在一九七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我被突然移监到土城,照例又"保管"起我在景美军法青守所的许多书物,但字典等工具书除外,于是夹带中的双胞胎姊妹便幸存下来,一直陪找到一九七六年十一月十九日出狱,方才完成"阶段性使命"。

        PLAyBOY杂志与我还有后缘,后未它的中文版不但一再访问我,并在英文一九九0年年刊(PLAYBOY Enterprises.Inc.1990Annual Report)里刊出我的照片。那次刊出,是从十五种外语版中每年一百八十位名人中选出三位,李敖即在王位之中,在我照片下美女大腿如林,亦趣事也。

        我在十房坐牢时,对面是第三房,是小房间,有一位囚犯独居。囚犯大陆籍,平头,黑黑的,面目瘦弱。他的最大特色就是不说话、也不看书、写书、也不出来放风、也不提出任何抗议和要求。对外界的一切,一概不理。他每天没有一点声音的活着,像个鬼似的,令我们十分好奇。我们对他的任何关切,如送食物、用品等给他,他也一概不理。有一次寒流来了,狱方加发毯子,监狱官孙红全(这个人不错)沿房开门,问寒间暖,问到这位第三房的怪人,也全无反应。我比照"息夫人"的故事,把这怪人取名为"息先生"。他这种一句话也不说、一点声音也没有的囚犯,为我生平仅见。我想他一定是受了人生最大的刺激,因而看破红尘,宁愿自闭的。这样子与"鬼"为邻好一阵后,我们往往忘了第三房还有一个人在。听说他早就服刑期满,只因为只身在台,找不到保人,因而不能出狱。他后来被送到绿岛"候保队"了,这样子的囚犯,某年某月某一天要魂断孤岛,也是自在意中的。"息先生"的例子,使我特别留意到囚犯的交保间题。留意之下,发现政治犯胡虚一他们所说"从没见过一位难友是无保放人的"之言,确是实情。不过,在我入狱之前,我却听说有过无保放人的例子,那是魏廷朝对我的一段自述。魏廷朝第一次坐牢出狱时,是没有交保的。这一自述,给我很深的印象,所以记得清清楚楚。魏廷朝这次跟我坐牢时,他因为早我二十四天被抓,所以早我二十四天出狱。他出狱后,"仁爱教育实验所"负责人告诉我:现在你李敖要出去了,依法要有人做保才能出狱,你随便找两个朋友保你吧!

        我一听,就立刻拒绝了。后来他们纠缠不止,我这时记起魏廷朝无保放人的自述,我说,保什么啊?魏廷朝就无保释放过,为什么老找我麻烦,不料他们说,谁说魏廷朝没交保了?

        我们拿证据给你看!随后他们果然拿出证据给我看,原来魏廷朝是交了保的!看了证据后,我心里一阵沮丧,在我眼中的台湾英雄,原来如此!不过,既然事已穿帮,我还是"执迷不悟",我说,不必管魏廷朝如何了,反正我自己去英雄就是,我就是不肯交保。所方看我态度强硬,就暗示我没保就不会放人,我说我就是没保,你们不放我可也。最后他们屈服,破例无保释放。后来得知,我是国民党所抓成千上万的政治犯之中,惟一一个无保释放的个例。

        最有趣又最恶心的是:我的开释证明书上有例行印好的"行状及悛悔情事"专栏,中有例行的思想已改正字样,看了又好气又好笑,明明政治犯无过可悔,却硬要说他悔了过,这种强制悔过症,在我以前,就施之于中国共产党的建党元勋--陈独秀身上过。一九三七年八月二十五日陈独秀出狱后,立即给《申报》编辑部写信,表示:"鄙人辛苦狱中,于今五载。兹读政府明令,谓我爱国情殷,深自悔悟。爱国诚未敢自夸,悔悟则不知所指。""我本无罪,悔悟失其对象:

        罗织冤狱,悔悟应属他人。"陈独秀这一书面声明,《申报》不敢把它登出来。四十年后,国民党"进步"了,至少不再发消息说李敖"爱国情殷,深自悔悟"了--他妈的国都被你们丢光了,还爱个屁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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