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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老电影《张鸣岐》“性”的遮羞布

“性”的遮羞布

        “艳照门”还在持续,据说,不仅华人圈,连韩国和日本也兴致勃勃,尽管香港警察在卖力地堵截,但艳照却接二连三地出来,最后会暴露出多少不雅照片或者视频,牵扯到多少艺人,谁也说不清。网上在热烈传播艳照的同时,也在热烈地讨论,有的地方,还郑重其事地开了研讨会,其热络程度,短短几十天,就大有压过华南虎照片之势,看来,即便是华南虎还是跟明星没法比。

        说起来,虽然雅人们未必认账,但窥淫确是人类走向文明之后才有的一种老病根。人类有衣服,就有了遮掩,有了遮掩,就发展出窥探,在人类知道对自己的性器官和性行为感到害羞之后,文化也就诞生了。文化的伴生物,或者说另一种表现形式,就是对他人器官和行为的窥视。

        人们修建了房舍,创造出繁复的衣饰,发展出礼仪和法律道德,抑制人们窥探的欲望,遮避人们的眼睛,尽可能把人跟性有关的活动,限制在隐蔽的空间里,让人们意识到,自己的窥探欲是不道德甚至触犯法律的。但是,只要不是傻子,多数成年人都知道在房舍里、幄帐内、衣饰下,会有些什么东西,会发生什么事情。西汉的风流大臣张敞给妻子画眉,被人窥见,小报告打到了皇帝那里。皇帝怪罪下来,张敞从容答道:闺房之内,有甚于画眉者。皇帝也就释然了。事实上,人的窥探欲,是无论如何都消灭不了的,就像中国人的“天理”灭不了人欲一样。

        古今中外,艺人都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古代,尽管存在文化差异,但艺人这种职业,在许多国家都属于“贱业”,他们有名,遭人喜爱,受人追捧,甚至包括达官贵人,乃至宫廷的追捧,但很少有人会对艺人的道德有什么期许。他们的职业,或多或少会跟性有点儿瓜葛,即便是中国清朝时禁止女艺人登台,艺人也一样脱不了性的干系。除了特别刻板的道学家之外,人们对艺人在性方面的表现,往往比一般人要宽容。在英国刻板的维多利亚时代,别的人,尤其是女人,要穿得像桶一样严实,唯独艺人可以在穿着方面暴露一些。

        人类走出中世纪之后,艺人变成了一个正当的职业,但是围绕在这个职业上招人喜爱的光环不仅在,而且更光亮,因此,艺人成了很多渴望出名的青少年羡慕的职业。随着现代文化的凯歌行进,通俗文化类的歌星、影星受追捧的程度,远非当年戏剧和歌剧演员所能比拟,一个人拥有成亿的粉丝,也完全是可能的,而且受追捧的狂热程度,已经达到古人无法想象的地步。

        但是问题是,即便如此,人类的窥探欲却依然存在。而这些艺人,其职业也跟他们的先辈一样,跟性有着千丝万缕的关联。其演艺生涯,或多或少要围绕性开展主题,有时候,即使不是三级片,也难免要有一点儿暴露,甚至赤裸裸的床戏。艺人,尤其是女艺人,在平时的生活中,在各种公共场合,穿着也会比常人暴露些,甚至有意无意地露点,让娱乐记者来拍照。有的时候,还要刻意制造一点儿无伤大雅的绯闻,让人去炒。否则,我们报刊加上网络的娱乐版,还会有谁去看呢?也就是说,演艺事业,媒体的娱乐世界,或多或少是靠满足人们的窥探欲来维持。当然,这是对窥探欲合乎法律尺度的一种满足。大家彼此心照不宣,互相捧场,互相维护,就像一个香港电影的名字一样,你OK,我也OK。

        即使那些狂热的粉丝,他们追捧甚至崇拜明星,但明星毕竟不是宗教上的神,也不是极权时代的政治领袖,他们的追捧和崇拜,没有严肃的宗教情绪,因此在追捧和崇拜之中,也一样渴望窥探他们的偶像,乐见偶像的暴露。否则,我们娱乐类的报刊卖给谁去?当然,也不排除某些追星族,他们或者是因为年龄太小,或者是过于阿Q,虽然也模模糊糊知道,在这个艺人的闺房之内,有甚于露点者,但就是不乐于承认这一点,宁愿相信自己的偶像,是纯洁的玉女和金童,而他们的偶像,为了迎合粉丝的心思,也往往故意做出金童、玉女的样子来(为了票房,为了光环,完全可以理解)。时间长了,大家也不觉得是在演戏,彼此都会相当习惯,其实大家都错位了。

        说实在的,艳照上的那些明星男女,所做之事并不一定比当下很多时髦男女做得更过分,激情中的男女,能有点儿什么事,本是可以预料的,明智的人,想也可以想得到。但是问题是,这些激情的瞬间被拍了下来,而且还被保存下来,以致最终被泄露出去,让地球人都知道了他们在闺房之中的那点儿事,不仅知道,而且看得清清楚楚,毫发毕现。于是,事儿闹大了。

        当然,从人类道德和法律角度,某些人们尽管一肚子不乐意,但真要追究这些事情本身的责任,是比较难的,因为,艺人也是人,而且都是些比较时髦的年轻的男女,在闺房里做什么,理论上别人都管不着,这就是所谓的隐私。但是,一旦这些行为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道德和法律就不能不闻不问了,就像在房子里一丝不挂没人管得着,但如果这样光着跑到大街上,警察就要管了一样。

        可是,怎么管呢?这些行为的主角是艺人,年轻漂亮的男女,知名度极高,符合人们窥淫欲的所有要素,就是没有网络,这些照片也会到处流传,有了无所不在、无所不能的网络,就更没法阻止了。说起来,虽然传播和浏览这些照片的人都不是没有道德和法律意识的,包括香港这种法律意识相当强的地方的人,却依然传播不懈,显然,人的自律,在老病根窥探欲面前,一般都是无能为力的。可以断定,这种事情只要发生,就会一直流布下去,直到人们看烦了为止。

        艳照之所以成为一个“门”,说起来,拍照的陈冠希有责任,借修电脑之机,下载照片的人有责任,将之传播出来的人有责任,借机兴风作浪,拿半遮掩的艳照大炒特炒的媒体,也有责任,其实整个亚洲地区,兴奋地传阅浏览的网民,也不能说没有一点儿责任。严格说起来,大家都不道德,或者不太合乎道德,至少不厚道。但是,追究谁呢?该追究谁呢?追究了,就能让这个门化为乌有吗?我们可以说人心不古,说世风日下,说道德滑坡,但是,现在就是这样的一个时代,现代化已经给我们塑造成了这样一个社会生活氛围,就算我们吸取教训,下次,我们能表现得更好一点儿吗?这样的事如果放在古代,也许人们会厚道一点儿,不这么疯狂地传播,但肯定皇帝会勃然大怒,肯定会有很多人头落地。比较起来,我倒宁可让这事发生在现在。

        至于那些少男少女粉丝因此对自己的偶像感到失望,其实也许倒是好事,让他们明白,艺人跟他们一样,也是有血有肉的人,没有,也没有必要当道德楷模。虽然,经过这种事才明白这个道理,就像看了黄片受的性教育一样,有点儿副作用。

        在我看来,艳照门如果有教训的话,是名人,尤其是艺人,对自己的隐私要保护得好一点儿,别让自己的不慎,把人的那点儿必要的遮羞布轻易揭开,以至于不小心打开潘多拉的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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