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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老子的帮助豆瓣第二十五章 道法自然

第二十五章 道法自然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

        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有这么一种东西,它包罗万象却又浑然一体,你无法对它进行切割与分析性的把握与研

        究。在天与地尚未分离清晰、天与地尚没有形成的时候,这种东西已经诞生了。它没有固定的刚性的形体和响动。它无声无息,既是可变的不固定的,又是独立运转,有自己的准头与规律,不会改变自身的运动的方向与节奏的。它循环往复,无休无止,可以说它就是天下的母体、起源、初始化。

        我不知道应该将它归入何种概念,怎么样去称呼它才好,勉强给它起一个名字,叫做道。再费点力气解说一下,它是广大博大无限大的;博大了就瞬间万里,运行不息;运行不息了就深远渺茫;走得深远渺茫了就又返回自身,回到起点,周而复始。

        所以说道是伟大的,天是伟大的,地是伟大的,人也是伟大的。世界上有四种大,道、天、地、人,人是四大之一。

        人要按照地的法则做人行事,地要按照天的法则为地,天要按照道的法则为天,而道呢,它遵循的或实行的是自然而然的运作法则。

        这一章非常重要。第一,它说明道的产生先于天地,老子将天地视为次生概念,而将道视为原生概念:道是永恒的,是先天先验的;而天地是后来的,是逐渐形成的。这很精辟,比天不变道亦不变的说法精彩得多。

        其次,它明说了道是混成的。混成,在混沌中自然生成,这是一个重要的概念。混一、混和、混元、混生等词,都包含一种原始、原生、先验、泰初、根本的含义,混字是最接近道的词之一。此前的第十四章,已经讲了混而为一。哲学家面对的世界,一面是万物,一面是一。用黑格尔的话来说,一面是杂多,一面是统一。怎么统一起来的呢?老子说是混而为一。能将万物混而为一,这是哲学家的本领,这是道的运用。道的功用在于,它不但能使万物分离开来,更能使万物混一起来。重视概念的归属与提升,重视寻找一个万能的钥匙,希望能抓住一个牛鼻子,一个穴位,乃无往而不利——包括为政、习武、作战、求学,一通百通,一胜百胜,所以特别重视混和成一的命题,这是我们的传统文化的特色之一。

        混的意思包含着无定形定量定位,弹性、变易性与模糊性,容受性与可塑性。

        越是混沌,就越是无以名之。无以名之而名之的结果,是强为之字,勉强为它起的所谓“道”这个表字,未必准确和理想,未必百分之百地妥帖。姑妄字之,是正式的称谓之宾,是代称谓。

        这正是《老子》开宗明义,在第一章先强调它是不可道,不可命名,不可言说的原因。所有的有关论述,也都不是理想的、清晰的、足以说明道的特质的。

        没有理、化、生的可验证性,没有史、地的确定性,没有数学与语言文学的完备与充实性,没有儒家教导的生活性规范性,这可以说是老子之学的一大遗憾。但从另一方面来说,它反证了道的精微伟大,它是实大于名,实超过了名许多许多倍。它是一切言语所难以表达的,是一切命名所不能完成的超概括、超伟大,是永远完成不了但又永无停止的趋向于无限大的→∞,是趋向于神性而不全是人间性概念。你可以充分运用自己的想象力、抽象力与感悟力去接近这个道。

        此前老子已经讲了道的玄妙、夷、希、微、冲??这是讲道的质地。老子又讲了若水、虚、静、婴儿、居善地、心善渊??这是说明道的品性德行。讲了道的玄牝、橐龠、动而愈出??是讲道的效用。这一章讲了道的大、逝、远、反,则是讲道的格局。

        大是讲涵盖性,逝是讲变易性,远是讲深刻与恒久性。道越是深刻,离日常经验与皮毛浅见就越远。反则是讲逆向性与循环性。任何事物的运转,都不是单向的矢量(一个单纯的箭头),万变不离其宗,物极必反,这是中国老祖宗早已琢磨出来的万物万象的特性。

        所以中国人喜欢与崇拜圆形,相信万物周而复始,一元复始,万象更新,万物万象无始无终。

        再往下是道天地人“四大”的概括。比较起这个“四大”来说,更被中国人普遍接受的是“三才”即天地人,或天时地利人和说。的《说卦》第二章上说:

        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将以顺性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兼三才而两之,故“易”六画而成卦。

        而孟子的说法则是:

        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

        就是说,广大中国人长期以来,在主流儒家文化的指引下,认为世界是由天地人三个维度组成的。这不是几何学上的三维空间,而是哲学社会学上的三维世界。国人还常常在讲天的时候将天道与历史的发展趋向、命运或所谓气数、阴阳之理与盈虚之辨结合起来。也就是把天与时间、时代的因素放在一起考察,说一个朝代或一个人物气数已尽,是说它或他(她)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天意已经变化、不在它、他或她这边了,所以叫做天时。

        在讲地的时候则将地与资源、地形利害与地域文化、刚柔之相济互补结合起来,所以叫做地利。而在讲人的时候,国人更重视的是群体,是群体的团结程度与组织程度、和谐程度与集体行为的效能,还有群体的素质,尤其是其仁义道德的化育程度,所以叫做人和。

        简单一点说:天指时间。天是历史性时间性宿命性先验性概念。地指空间。地叫地利,是空间性位置性客观性实用性概念。人指社会政治文化。人叫人和,是文化性道德性可塑性可为性概念。

        古人的天地人三才说还是很周到的,人搞得再好历史时机不对,照样一事无成。地理空间条件不具备,你也会事倍功半,达不到预定目标。人当尽力,同时人当正确地判断自己的时间空间条件、限制性与机遇。

        还有一个说法,最早见于孟夫子,他说:“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因为人与人最近,其次是地利,再其次是天时。人的因素才是人最可为、最能起作用的。天时不对,地利不对,你能做的事有限,你能做的只能是等待时机或转移地点。人的因素不对,责任在你,作为在你。

        但真到了关键时刻,人们会说“天亡我也”或“天助我也”。天似乎最后仍然起作用。

        老子这里则加上了大道,因为老子认为天与地与人的统一性在于道,道乃是最高最伟大的概括,是至上的本质。天地人“三才”是看得见的,是清晰的感觉与思索的对象。但如果没有道,就无法将天地人“三才”统一起来,统领起来,就说不清万象万物的本质与本源。而没有天地人,大道也就成了空洞的想象遐思,成了不但无以名之,也未必有之的空对空了。

        印度也有地水火风之“四大”说,所以佛教要讲“四大皆空”。与之相呼应的是我国的金木水火土“五行”说。反观老子的“四大”,道天地人,则是以道统率“三才”世界的结果。

        同时,老子并不将抽象大道与相对具体的天地人三者对立起来,他称颂四者皆大,他追求的是四者的统一而不是分离。

        再往下讲,道、天、地、人四者是什么关系呢?

        人生活在地面上,所以要取法于地,要厚德载物,要勇于承担,要谦虚与眼睛向下,要刚柔相济,同时要注意一切举措符合本地的地缘与地理特色。天覆盖着地面,比地高耸而且广大,对地居高临下,所以地要取法天,不论你解释天是行健的,自强不息的;或是不仁的,视万物如刍狗的;或者是无言的,不言而行大道,不言而明日月。地要根据天时的变化季节的变化而调整自己。

        天地人“三才”的总主导总概括总根本则是道。

        人也大起来了,与前边说的万物与百姓刍狗论是否有悖逆呢?看你怎么理解了,人的一切也是体现了大道的,体现了大道的一切都是伟大的。如果刍狗说是真理,是大道的体现,是大道的独立不改的运动方向与节奏,那么刍狗说也是伟大的。刍狗通大道,刍狗亦大,刍狗之毁灭亦大(参考印度教之阿湿婆神乃最伟大的毁灭之神说)。

        在这里,我们还要想一想,尤其是对于老庄来说,伟大与渺小本来就是相通的。对于无限大的道来说,银河系也是渺小的,趋向于零蛋的。而对于具体的万物来说,芥子也罢,孑孓也罢,都是难得的伟大存在,也都体现着本质,都是大道的下载,都是大道的显现,都是宇宙万物的一个微粒,都是要多伟大有多伟大,要多渺小有多渺小——伟大即渺小,渺小即伟大。认识到自己的渺小,那正是靠近了大道的表现,也就成为通向伟大的道路了。

        同时,不论人怎么伟大,在“四大”中,它处于末位,人仍然不能够太翘尾巴。

        道法自然的说法则更加重要。这里的自然与今天通用的名词——主要是为了与人文创造的一切区别开来而称的“大自然”的含义不完全相同。

        老子的“自然”主要指的是一种状态,即自己的自然而然的运动,指的是自行运动变化存在或不运动不变化而存在直到不存在、消失灭亡,不必要也不可能人为地去改变它们的自然状态。

        这样的解释,又使你觉得当年的“自然”与今天的所谓“大自然”不无相通之处。道是自然的,不受意志、价值、文化、权势、科技与才能的左右。它不具有人格化的选择的空间,不具有倾向、爱憎、善恶、情绪、愿望。它只能自己运动自己的。这样的自然说,更客观也更冷静,它包含着一种冷伟大、冷权威、冷神明。

        体会清楚这样一个“法自然”的冷大道,少一点热昏与痴迷,还真够读者喝一壶的。

        这里有一个问题,按老子的学说,道是至高无上的,是至大无边的,是至远无端的,是循环往复的,是无限大,是最最本初的。天地有无,都是产生于道的。为什么这里突然出现了一个“自然”比道还“高”还伟大还厉害呢?而且只此一处,讲的内容似乎是说自然是道师法的对象,何也?

        我的个人心得是:法者,可以解释为师法,及物动词;也可以解释为法则,抽象名词。人师法地,同时人的法则等于地的法则。地师法于天,同时地的法则等于天的法则。天师法于道,同时天的法则等于道的法则。那么道的法则呢?道的法则就是自然而然,自己运动,自己存在,自己成为这样那样。

        道法自然的最好解释是:道的法则乃是自然而然的运动。道的法则是自己运动。

        当然也可以说道师法的就是这种自然而然地运动的法则,或者说道的师法对象是自然而然的运动,或者说道取法于自然而然的运动。

        列出式子来,则是人→地→天→道=自然。道对自然的“法”,与人→地→天→道的师法,不是相同的概念。

        人→地→天→道=自然的说法本身就像一个圆,而不是一条矢量直线。因为道的自然特性,包含着万物,应该说也包含着人、地、天。道是世界的本质,自然是道的本性,比大、逝、远、反更根本的本性。道伟大,自然伟大,天伟大,地伟大,人也可以随之伟大。

        人的伟大与否,在于你对道的体悟的深浅多少远近。

        道法自然的说法,同样是为了令人平和冷静、令人尊重万物自化的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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