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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密和惊奇

        科琳娜和兰尼正坐在私人车道旁,他们的鞋脱掉了。科琳娜很不高兴,因为兰尼坐在一片草莓地里。“快起来,兰尼!看你干了些什么!”

        兰尼是我交情最久的朋友之一。我跟兰尼、科琳娜,还有他的第一个妻子露西都是高中同学,露西是我高中时最好的朋友。兰尼那时还不认识科琳娜。很多年以后他在一次聚会上遇到了她。科琳娜高中时就记得兰尼,他不记得她。过了一年,他跟露西离婚的手续办完以后,他们结婚了。两年之后他们的女儿出生了,我做了教母。兰尼跟我开玩笑说,如果我早些年就把科琳娜介绍给他,他的人生会完全不同。我认识她是因为她是我男朋友的姐姐。她比我们大几岁,我们在聚会上喝醉了酒,她会开车送我们,送我们回家以前还给我们买咖啡,这些是她会做的事。科琳娜有一次在这种情况下送我们回家的时候,对我母亲撒谎,说有流感,我一路上都在她车里打喷嚏。

        高中时我很丑。我戴着牙套,周围的一切在我眼里都既滑稽又不合时宜:季节,电视人物,最新的时尚——连音乐都很可笑。我弹钢琴,但不知什么原因我不再弹勃拉姆斯了,甚至不听勃拉姆斯。我只是自己弹一小段音乐,反反复复弹同样的一段:几遍巴赫的两段式创意曲,一支肖邦的小夜曲。我抽烟抽得起劲,有整整一个春天我在暗恋兰尼。有一回我写了小纸条向他表白,把纸条塞进他学校的衣物柜的缝里。后来我害怕起来,放学的时候在他的衣物柜旁等着,跟他说了一会儿话,当他打开柜门的时候,我抓了纸条就跑。这是十五年前的事了。

        我以前住在城里,但是五年前我跟丈夫搬到了伍德布里奇这里。我丈夫离开了,所以现在是我一个人的房子。兰尼和科琳娜就坐在我的私人车道旁边。车道亟需修缮,路面要用砂石重新铺过,路基上有洞需要填补,排水管也裂了。这儿很多东西都要修。我不爱跟房东讲话,他是奥布赖特上校。他每个月都会弄丢我给他的租金支票,然后从他住的养老院给我打电话,要我再寄一张。老人八十八岁了。我应该把他想成一个有趣的老家伙,一个健忘的老人。我猜他是故意捣乱,他不想让一个年轻人,或者任何人租他的房子。我们搬进去的时候,我发现衣柜里挂着一些空的洗衣袋,塑料袋上还别着旧的干洗店标签:“奥布赖特上校,9—8—54。”我盯着标签不动。奥布赖特上校在干洗店取回他衣服的这一天,我才十一岁。在楼上的一个衣柜里,我发现他的一条领带绕在一盏台灯的底座上。“你还要这些东西吗?”我打电话问他。“扔掉吧,我不在意。”他说,“但是别再问我。”我也不跟他说那些需要修的东西。冬天我关掉一间浴室,因为瓷砖裂了,冷空气透过地板进来;卧室里暖气设备的节气门没法调到六十度以上,我就把起居室的调到七十五度,以此弥补。科琳娜和兰尼觉得很好笑。科琳娜说我不会再跟房东吵架,是因为我跟我丈夫就他女朋友的事已经吵够了,现在我要享受安宁;兰尼说我就是心太软。事实是奥布赖特上校曾在电话里冲我大喊,我害怕他。而且他老了,又悲伤,我使他离开了自己的房子。这个夏天,有两次,他的一个朋友开车把他从养老院接回这栋房子,他在前院的花园里四处走,拐杖点过一丛丛香豌豆,它们快要把花坛里的紫苑和杜鹃缠死了。他用一块白手帕把后院里日晷上的花粉轻轻拂去。

        几乎每个周末科琳娜都企图叫我离开伍德布里奇,搬回纽约城。我害怕那座城市。我跟丈夫刚结婚的时候住在西区大道那间公寓里,我总是很害怕。我们隔壁的公寓里有只鸟,它尖叫:“不!不!走开!”夜里我总是听成是人在叫,睡得迷迷糊糊的还以为我在自己的公寓里反抗一个入侵者。有一次,洗衣房里的一个热得快要晕倒的女人抓住我的胳膊,把我也一起拽倒在地板上。这些事在任何地方都可能发生。是在纽约发生的,我不会回去。

        “巴尔杜兹!”有时科琳娜低声对我说。她用手臂划过空气,演示那些摆满美味食品的柜台。我想象着成罐的鳀鱼,一轮盘的布里干酪,大个的腰果,还有奇特的绿叶菜。但是我又听到门外的声音在低语,谋划破坏一切,还有夜深时愤怒狂野的音乐,不安而抑郁的人们听的那种音乐。

        现在科琳娜正握着兰尼的手。我侧卧着,透过吊床的网眼偷看,他们没看到我。她蹲下去摘一颗草莓。他挠着胯部。我想他们在这儿有点无聊。他们声称几乎每星期开两个小时车来这儿,是因为关心我是否幸福。也许他们实际上认为住在乡下比住在城里还要怪异。“把你的毕格尔小猎犬带到乡下来住,科琳娜。”我有一次对她说,“当一个人住的地方能活动开四肢,他怎么可能沮丧呢?”“可是你就一个人,住在这儿干吗?”她说。

        我干很多事。我弹巴赫和肖邦,用的大钢琴是我丈夫存了一年的钱买给我的。我种菜,我用割草机割草。兰尼和科琳娜周末过来的时候,我偷偷看他们。他现在在挠肩膀。他叫科琳娜过去。我想他是要叫她看看他是否被蚊子咬了个包。

        去年,我丈夫出门旅行没有带我,我就开车从康涅狄格州到华盛顿去探望父母。他们还住在我从小长大的房子里。针钩的床单已经泛黄,卧室的窗帘还跟从前一样。但是在起居室里,我父亲坐一把黑色的大塑料椅,我母亲坐一把棕色的大塑料椅。我弟弟罗利是个弱智,跟他们一起住。他有一个朋友埃德,也是弱智,每周来看他一次。罗利每周也去看埃德一次。有时我母亲或埃德的母亲带他们去动物园。罗利喋喋不休的话总是比我们起先猜想的要有意义得多。比如说,他非常喜欢玲玲,那只熊猫。开车在小区里转悠的时候,他并没有在模仿“和气人”按铃,虽然我父亲一度坚信他有。父亲从来理解不了罗利。母亲因为他缺乏理解力而笑话他。她是个苛刻的女人。过去这十年来,她让我父亲在家的时候吃减肥餐,而他一点也不胖。

        我去看他们的时候,就开车带罗利去黑恩斯角,我们一起看河那边的灯火。尽管他弱智,他似乎能被所见情景深深打动。他摇下窗户,让风吹拂他的脸。我放慢车速,几乎停了下来,他把手放在我手上,像个情人。他想让我把车停好,他就可以欣赏灯火。我让他看了很久。回家的路上我开车过桥去了阿灵顿,带他去格里福德买冰淇淋。他吃了一个香蕉圣代,我假装没有看见他用手抓上面的奶油和果仁。后来我用蘸了水的纸巾给他擦手。

        有一天我发现他在浴室里,跟狗黛西在一起,为她梳毛捉虱蝇。马桶里有六七个虱蝇。他特别专心,根本不抬头看。我站在那里,发现他头顶上有一点秃,黛西身上也夹杂着白毛。我越过他去拿药橱里的阿斯匹林。后来我回到浴室,发现罗利和黛西离开了。我冲了马桶,免得父母看了沮丧。罗利有时把纸扔进马桶,而不是垃圾筐,我母亲很火大。有时袜子也在马桶里。硬币,糖块。

        我住了两个星期。每周一,他朋友埃德来以前,罗利会离开起居室,直到有人开门,才装出看到埃德和他妈妈很惊讶的样子。我带他去埃德家的时候,埃德也是这样的。埃德开始用一张报纸遮住脸。“噢——你好。”埃德终于开口。他们做朋友几乎有三十年了,互相拜访的程序一直没有改变。我想他们通过假装惊奇,能够提高这种经验的价值。我跟科琳娜约在城里吃午饭的时候,也玩类似的游戏。如果我先到座位上,就研究菜单,直到她跳过来;有时我在餐厅外面等,会故意看着人行道,好像在沉思的样子,直到她开口说话。

        我结婚第二年的时候,让罗利来跟我们一起住。但是不成功。我丈夫发现他的袜子在马桶里;罗利想念我母亲,唠叨个不停。我带他回家的时候,他似乎并不遗憾。那栋房子里有些东西令人感到安慰:银碗柜里的樟脑味,我祖母的手织地毯,到处弥漫着的黛西的味道。

        我丈夫上星期来信了:“你想念了不起的我吗?”我回信说是的。没有下文。

        科琳娜和兰尼总是到伍德布里奇来。我丈夫在这儿的时候,他们每个月来一次。现在他们几乎每周都来。有时我们彼此没什么话说,就谈起过去的岁月。科琳娜开兰尼玩笑,说他高中时没有注意到她。这种拜访经常是乏味的,但我还是盼望他们来,因为他们是我的替代家庭。像在所有家庭里一样,我们也有秘密。有密谋,有怀疑。兰尼经常给我打电话,让我不要告诉别人他打过这个电话,他说我应该马上给科琳娜打电话,约她一起吃午饭,因为她心情很不好。于是我打电话,然后去餐厅,坐在一张桌子旁,假装没有看见她,直到她坐下来。自从女儿去世以后,她衰老了很多。她女儿叫凯伦,三年前死于白血病。凯伦死后我开始跟科琳娜一起吃午饭,这样她可以在兰尼不在场的时候说说这些。等到她不需要再诉说的时候,我丈夫离开了我,科琳娜为了让我振作一点,又开始跟我一起吃午饭。我们这样隔着一张餐桌面对彼此有好几年。(科琳娜,我知道她让兰尼来看我,如果周末她自己要工作。他单独来过几次。他给了我几块歌蒂梵巧克力。我给他一袋新鲜的豌豆。有时他会吻我,但仅限于此。科琳娜认为他跟我之间还有更多,她忍着。)

        有一回科琳娜说如果我们都能活到五十岁(她在一家州立环境保护机构工作,对寿命期望不高),我们应该像女大学生那样做真心话测试。兰尼问,为什么我们非得等到五十岁。“那好——你究竟怎么看我的?”科琳娜问他。“呃,我爱你。你是我妻子。”他说。她放弃了,这游戏不会太好玩。

        兰尼的第一个妻子,露西,有两次坐火车来看我,我们坐在草地上,回忆往昔时光:给对方逆梳头发,头发高高隆起;相册里我们俩的合影,比赛谁看起来更古怪;我俩第一次在双人约会时喷烟。随着岁月流逝我没有以前那么喜欢她了,因为她记得关于过去的那些事情是真的,可是她声音里的惊奇让过去显得像一个谎言。还有,她绕着圈地打听科琳娜和兰尼的婚姻。是过得不开心吗?每次她来看我的时候,都说要坐下一班火车回纽约,可是每次她都喝得烂醉,只能第二天再走。她借我的睡衣,喝我的杜松子酒,在我的钢琴上弹悲伤的曲调。在我们高中的毕业班年刊上,露西曾被称为最好的舞者。

        我有一个情人。他每周二来。他想来得更勤一点,我不答应。乔纳森二十一岁,我三十三,我知道他最终会离开的。他也是一个音乐家。他早上来,我们肩并肩坐在钢琴旁,边哼边弹巴赫的降B小调前奏曲,尽可能地延长我们上床以前的时间。他喝健怡可乐,而我喝金汤力。他告诉我那些追求他的女孩子的事。他说他只想要我。他每周四向我求一次婚,周五打电话求我让他在一周结束前再来一趟。他送给我不当季的梨子,还有其他他买不起的东西。他给我看他父母恼人的来信,而我通常能体会他父母的用心。我督促他花更多时间练习视奏、音阶和琶音和弦。他答应一个从圣诞节开始追求他的富家女给他的车买了磁带卡座,他只放摇滚乐。有时我会哭,但都是他不在的时候。他已经够麻烦的了。他不知道拿自己的人生怎么办,他跟自己的父母没法沟通,太多人想从他那儿得到些什么。有一晚他打来电话,问要是他乔装打扮一下,能不能到我家来。“不行。”我说,“你怎么乔装打扮?”“剪掉头发,买身西装,再戴个动物面具。”我对他要求很少,但显然这段关系让人力不从心。

        科琳娜和兰尼走后,我给我丈夫写了第二封信,假装他有可能没收到第一封。在这封信里我详细记述了周末的事,并且同意他很久以前关于科琳娜话太多,兰尼太谦恭的说法。我告诉丈夫烧烤架的把手不能再使烤架升降了。我告诉他邻居的狗正在发情,整夜嚎叫,我睡不着。我重读了一遍,把信撕了,因为这些事都乱七八糟掺在一段话里,读起来好像写信的人是个疯子。我试着再写。我用一段话描述科琳娜和兰尼的来访,用另一段告诉他,他妈妈打电话跟我说他妹妹打算主修人类学。在最后一段话里我跟他咨询汽车的问题——要不要换一个新的汽化器。我读完信,感觉写得还是很疯狂。这样一封信永远也不会让他回到我身边。我把信扔了,给他写了一张短短的有趣的明信片。我出门把明信片放在信箱里。一只白色的大狗向我哀叫,跑到我前面去。我认得那只狗,是昨晚我从卧室窗户看到的那一只,那只狗当时正盯着我邻居的房子。狗跑过我身边,我叫他,他却不回来。我想邻居有一次告诉过我那只狗叫皮埃尔,他并不住在伍德布里奇。

        我小时候,有一次因为用给狗刷毛的梳子刷罗利而受责罚。是他让我这样做的。那天是复活节,他穿一件蓝西装。他拿着狗毛刷走进我的卧室,然后双手双脚着地,要我给他刷刷。我刷了他的背。我父亲看到我们,以拳捶门。“老天,你俩都疯了吗?”他说。现在我丈夫走了,我应该带罗利来这儿住——但是万一我丈夫又回来呢?我记得罗利小步跑过起居室,用拳头砸向空中,唱着:“铃——铃,铃——铃,铃——铃。”

        我弹斯克里亚宾的升C小调练习曲。我弹得很糟,停下来盯着那些键。似乎是接到暗示,一辆车开上了我的车道。坏了的消音器的声音——毫无疑问,是我情人的车。他早来了一天。我皱皱眉头,心想要是洗过头就好了。我丈夫以前看那辆车开进车道的时候也皱眉头。我的情人(那时他不是)最初来的时候十九岁,他来上钢琴课。很明显他比我更有天赋。很长一段时间我都讨厌他。现在我讨厌他的冲动,他不告即来,打乱了我的计划,撞上我难看的时候。

        “这很可笑。”我对他说,“我正要去城里吃午饭。”

        “我的车在漏油。”他说,回头看看。

        “你为什么过来?”我说。

        “一周一次这种安排太滑稽了。一旦我在你身边出现得更频繁一点,你就会习惯的。”

        “我不会让你更频繁的。”

        “我有个意想不到的消息给你。”他说,“事实上,是两个。”

        “是什么?”

        “以后再说。等你回来我再告诉你。我能呆在这儿等你回来吗?”

        我买给他作生日礼物的一件铁锈红的套头衫系在他腰间。他坐在壁炉前,在砖石上点燃一根火柴。

        “那好。”他说,“一个是我要离开三个月。十一月走。”

        “你要去哪里?”

        “欧洲。你知道我有时参加演出的那支乐队?有个队员得了肝炎,我会代替他弹合成器。他们的代理人在丹麦给我们找到演出的机会。”

        “学校怎么办?”

        “学校我呆够了。”他说着叹了口气。

        他把烟扔进壁炉,站起来,解下套头衫。

        我不想去吃午饭了。我也不在意他不打招呼就来了。但是他没有扑过来抱我。

        “我要去调查一下漏油的问题。”他说。

        后来,去纽约的路上,我试图猜想第二个惊奇会是什么(带一个女人跟他一起走?),我记起我丈夫有一次给我惊喜,烤了一个六层的生日蛋糕。那是他生平烤的第一个蛋糕。他在叠放蛋糕胚和撒糖霜的时候,蛋糕胚还没有完全冷却。蛋糕一边比另一边高很多。他出去买了一个滑雪小人的塑料小像,放在蛋糕的上面。滑雪小人举着一枚牙签,牙签上贴着一小张纸,写着“生日快乐。”“我们要去瑞士了!”我拍着手说。他知道我一直都想去那儿。不,他解释说,滑雪小人只是一个巧合。我的反应让两人都不高兴。也是一个巧合,一年以后我跟他走在同一条街道上,我看到他和一个女孩在一起,他牵着她的手。

        我就快到纽约了。汽车在哈钦森河林园大道上呼呼地超过我。我丈夫已经走了七个月了。

        等科琳娜的时候,我仔细看自己的手。在花园里干活擦伤了,有淤青。小时候父亲给我拍过一张照片,我的双手对焦非常清晰,而钢琴键是一片黑白相间的模糊。我那时十二岁,就知道我要成为一个钢琴家。父亲和我都有这张照片,我们俩可能也都有相同的想法:我几乎完全放弃了音乐,多么遗憾。我住纽约的时候得轻声弹,怕吵到邻居。音乐在恰当的时候停止。有时我一整天没有练习。我父亲为我失去兴趣责备我丈夫。我丈夫听了他的话。我们搬到了康涅狄格州,在那儿我不会受到干扰。我又开始练习了,但是我知道自己已经落后——或者说如果这一次我没有成为钢琴家,那这一辈子都没有可能了。我让罗利来跟我们住,我天天陪着他。我父亲责怪我母亲,因为她向我抱怨过罗利是个负担,暗示我照顾他。父亲总能找到借口。我跟他一样,假装婚姻一切正常,唯一的问题是那个女孩。

        “我觉得这很伤人,真的。”科琳娜说,“这是拒绝承认我的存在。我跟兰尼结婚好多年了,可是露西给他打电话时如果是我接,她就挂电话。”

        “别太在乎了。”我说,“你到现在也该明白了,露西不会跟你那么客气。”

        “兰尼也不高兴。每次她打电话说她要飞到哪里去,兰尼都不开心。他不在乎她去哪里,但是你知道兰尼对飞机的感觉——他对每一个坐飞机的人的感觉。”

        这些午饭全都一样。我在这些午饭的场合像对自己的音乐一般自律。我试着让科琳娜平静下来,科琳娜却越来越沮丧。她只喜欢昂贵的饭馆,但不吃东西。

        现在科琳娜从色拉里拣了一颗樱桃番茄吃,然后把色拉盘推到一边。“你觉得我们应该再要一个小孩吗?我是不是太老了?”

        “我不知道。”我说。

        “我想有小孩最好的方式是你那种。他们直接开车过来。他现在可能正在你床上相思憔悴呢。”

        “二十一岁不算是孩子了。”

        “我真嫉妒,恨不得死了。”科琳娜说。

        “为乔纳森?”

        “所有的一切。你比我小三岁,看起来比我小十岁。看那儿那些瘦瘦的女人。看看你和你的音乐。你不需要来吃午饭消磨时间。”

        科琳娜从头发上取下一枚金色的发夹,又把它插回去。“我们几乎每周来你家不是为了照看你。”她说,“我们是为了恢复自己。尽管兰尼去可能是为了他的渴望。”

        “你在说什么?”

        “你没感觉到?你不认为那是真的?”

        “不。”我说。

        “露西认为如此。她上次打电话时告诉兰尼的。他告诉我,她说他老在你身边转悠,把自己搞得像个傻瓜。兰尼挂电话的时候,说露西永远没法理解友情的含义。当然,他总是想佯称露西完全不靠谱。”

        她取下那根发夹,把头发披下来。

        “我也嫉妒她,到处出差旅行,给他寄西海岸落日的明信片。”科琳娜说,“她这次跟一个脏兮兮的皮货商跑到丹佛去了。”

        我看着我干净的盘子,又看看科琳娜的盘子。她的盘子好像有阵大风吹过,或者一个侏儒军队行军走过。我不该在午饭时喝两杯酒。我告退,去给我的情人打电话。他接电话的时候我十分宽慰,虽然我告诉过他不要接。“进城吧。”我说,“我们可以去中央公园。”

        “回家来吧。”他说,“你会赶上堵车高峰的。”

        我丈夫寄给我一个晶球。包裹里有张便条。他说去欧洲以前,他在新墨西哥的一家餐馆里,桌子旁边是约翰·亚列舒曼。便条上还写了约翰·亚列舒曼变得有多胖。我丈夫说他打赌我花园里的南瓜还是长得很好。没有回信的地址。我站在信箱旁边,哭了。在草坪边上,那只白色的大狗盯着我看。

        我的情人挨着我坐在琴凳上。我们都裸着。夜深了,不过我们在壁炉里生了火——五根原木,很多热量。乔纳森加入的那个乐队的主音吉他手来吃晚饭了。我只好做了一顿没有肉的晚餐。乔纳森的朋友年轻,傻乎乎的——看起来比我情人年轻得多。我不知道他为什么想让我邀请他。乔纳森在这儿连着呆了四天。我让步了,打电话给兰尼,跟他们说这周末不要过来。后来科琳娜打电话来说她好嫉妒,想到我跟我鬈发的情人一起在乡间的房子里。

        我在弹拉威尔的《高贵而感伤的圆舞曲》。突然我的情人插进来弹《筷子华尔兹》。他不可救药,跟他的朋友一样不成熟。我为什么要答应让他在我家一直住到他去丹麦?

        “别这样。”我恳求他,“懂事一点。”

        他现在弹起了《彩虹那边》,还唱起来了。

        “停下。”我说。他吻我的喉部。

        我丈夫又寄来一封短信,写在爱利西欧酒店的文具纸上。他喝醉了酒,跟人打架受伤了,鼻子流血不止,最后只好让医生烧灼止血。

        再过一星期,我情人就要走了。我不敢想他走后我就要独自一人在这里。现在我已经习惯了有人在身边。我小时候跟罗利共用一间卧室,一直到七岁。整个晚上他都问我哪来的那些声音。“是怪兽。”我厌恶地说。我让他哭了那么多个晚上,我父母最终给房子加盖了一间,好让我拥有自己的卧室。

        护照照片上,我情人正微笑。

        兰尼打电话来。他很低落,因为科琳娜想再生一个孩子,而他觉得他们年龄太大了。他暗示希望我能邀请他们这周五而不是周六来。我解释说他们都来不了——我情人周一走。

        “我不是要打听。”兰尼说,但他一直没说他想打听什么。

        我拿起丈夫的短信,把它带到盥洗室,又读了一遍。那是一场街头斗殴。他描述了他看到的一座教堂的窗户。在信封底部有一缕长长的棕色头发。那不可能是故意放进去的。

        我在卧室独自仰卧,盯着黑暗中的天花板,想起情人给我的第二个惊奇:满满一罐的萤火虫。他在卧室里把它们都放出来了。天花板下方,床上方,小小的闪烁的绿点。我把脸伏在他肩上咯咯地笑:真疯狂呀,满屋子的萤火虫。

        “它们只活一天。”他低声说。

        “那是蝴蝶。”我说。

        我纠正他的话时总觉得不自然,好像是在指出我们年龄的差距。我确定关于萤火虫的事实我是对的,但是早上我看到它们还活着的时候感到宽慰。我发现它们呆在窗帘上,挨着窗户。我试着把所有的萤火虫再装回到罐子里去,这样我就可以把它们拿到外面放了。我试图回忆到底有多少枚小小的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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