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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稣光

        我小学五年级时,参加过一次全市小学联合举办的元旦会演。我被学校那位一头乌黑长发的舞蹈老师选为儿童剧《种太阳》的小演员之一,饰演一棵角落里的向日葵。那时候,我穿着一套橙黄色的连体紧身衣,头上戴着一个只能露出眼睛和嘴巴的向日葵毛绒头罩,小手背在背后,站在舞台最边缘,重复着左右扭动身体的动作。舞蹈老师说,每四个节拍,向日葵就张开双臂原地转一圈,再重复扭动、旋转、扭动、旋转……这便是我全部的舞蹈动作,非常简单,甚至不用像靠近舞台中央的向日葵那样,既要注意表情,还得跟着歌曲对口形。

        那时候,满是灰尘味道的市少年宫大剧场里坐满了穿着气派的大人。后来父母说,他们在家守着津水电视台的直播,看到了我的表演,虽然只有短短几秒,还是非常为我感到骄傲。

        而我自己并没有感到多么骄傲或者开心。上台之前的每一次排练,所带来的兴奋、紧张和期待,在上台之后忽然全部落空。我只记得那团乌云颜色的旧帷幕就在我的左脚边,皱成一团,每次旋转的时候,我都有点担心自己会被它缠住了脚而绊倒。我想它原本该是白色的,可是太旧了,就成了那个样子。

        我们的表演正在进行的时候,下一个学校正在候场,他们的节目是《快乐王子》。演员们站在幕后准备就绪,在靠近我的位置,两个主演的小朋友都穿着非常漂亮的衣服,化着非常好看的妆,信心满满,一看就来自比我们更好的小学。那个女孩儿的头发挽起,插了坠着珍珠的簪子,脸上扑着闪闪的金粉,嘴唇也涂着闪闪的、粉红色的唇膏。她的黑色舞衣外面披着一件缀满了银色亮片和羽毛的纱衣,发光的香槟色芭蕾舞鞋,让她看起来像一只灵泛俊俏的小燕子。而那个王子,穿着一袭白色制服,肩上披着麦穗一样的流苏,领口和袖口用金线绣着漂亮的花纹,扣子也是金色的。他穿着崭新的白色皮靴,戴着镶嵌了宝石的道具王冠。在他漂亮的,长着长长睫毛的右边大眼睛下面,有一滴用金粉画上去的眼泪。那时候那个小男孩儿真是帅气极了,我总是忍不住偷偷上下打量他,以至于差点儿忘记了自己那简单得可笑的舞蹈动作。演出结束后,我挨了舞蹈老师的批评,没过多久,我就不再是校舞蹈队的成员了。

        我对表演忽然就失去了兴趣。我突然意识到,自己和童话故事里的王子公主们,根本就不是一个世界的。我们的爸爸妈妈不一样,我们的学校和老师也不一样,所以我们跳不同的舞,演不同的角色,在开场前好早好早就已经决定好了。

        有时看到乌云,我就会想起那团被丢弃在舞台一旁的灰色旧帷幕,但是今天的乌云特别漂亮,因为有一道道亮光,从乌云的轮廓边缘投射下来,给人一种很有希望的感觉。我被它吸引了,几乎是昂着头在走路,路边有几个人也被这样的景象吸引了,拿出手机拍照,我也拍了一张。

        “你喜欢看这种云啊?这是丁达尔现象,是一种光通过胶体时发生的散射现象。有人叫这种光‘曙暮光条’,也有人叫它‘耶稣光’,因为它比较像一些国外教堂里透过彩色玻璃,照到耶稣受难像上的光。”陆松说。

        “嗯。”我的语气冷得我自己都讨厌,但这是没办法的事情,“你刚才想问什么?是赵妃让你问的吗?我为什么不和她说话了,难道你们不知道原因吗?”

        “你肯定是误会了,”他说,“我和赵妃从小玩到大,真的只是交情很好的朋友而已。”

        “那你们以前怎么没有走得这么近?”我说,“班上的同学现在都说,我和她是你的大老婆和小老婆。”

        “她的情况很特殊,需要我照顾。”

        “哪里特殊?”

        “她父母在车祸中去世的事,你也知道吧?”

        “那已经是好几年之前的事情了。”

        “可是现在不一样了,还有一年就高考,她心理压力很大。”

        “那又怎样?”我说,“你能去给班上的同学讲,让他们不那么看我们吗?”

        他愣了一下,好像不认识我了一样:“我觉得……你不是一个那么在意别人眼光的人。”

        对,我在心里告诉自己,我是可以不在意别人的眼光,但唯独这件事,绝对不能原谅她。

        “别人怎么说我不管,你对她怎样我也不管,我不要求你做任何事,也不要求她做任何事情,”我告诉陆松,“我和她曾经是朋友,我不是故意让她难堪的,我只是不想再和她说话而已,希望你们也能理解一下我。”

        陆松沉默了一会儿,点头说好,又沉默了一会儿,告诉我周六有几个同学邀他去唱K,问我去不去。问完,他还补充说,赵妃会去。

        “看情况吧,”我告诉他,“我爸妈又不是每个周末都会去收账的。”

        他又点点头,我仍然仰头看那片云,直到它完全被风吹走,刺眼的阳光晃到了我的眼睛。

        “下个月……”

        刮起了一阵大风,把我的头发吹得乱飞,以至于陆松刚才说的话,我没有听得太清楚。

        “你说什么?”

        “下个月,”他又说了一遍,“我父母就要回来了。”

        “嗯。”

        “我和他们说了我们两个的事。”

        陆松说,他的父母想要见见我。

        和陆松交往,不知不觉中已经有一个学期了,我们共同承担着某种恐惧和秘密,但并没有太多真正的痛苦。

        我把头发留到过肩长,相比于短发时候的倔强,现在照镜子的时候,会觉得自己在外貌上多了一些成长的味道,胸部也变大了。讲起来,性格也是如此吧,和陆松在一起的这些日子,我整个人的内外都似乎在渐渐发生着变化,以前那个僵硬的女孩,正在变得越来越柔软,变得比以前更加懂得怎么去和不同的人相处交流,记住每个同学的名字,说他们喜欢听的话,让他们也能从我身上体会到某种开心的情绪,而不是一天到晚地冷漠。不知不觉中,我和班上同学的关系也改善了许多,我觉得,有一部分原因是“陆松女朋友”的身份给我加了光环,另一部分原因,或许是我真的被陆松改变了许多。

        我如今已经不那么排斥语文和英语了,懂得了如何通过意象和联想来背诵诗句,也学会了怎样通过记住art-这样的简单词根来触类旁通,掌握article、artist等更多的单词。陆松教我如何把自己擅长的数学式逻辑思考运用到更多的知识中去,让我知道怎样找到各个学科的乐趣。

        我也开始喜欢自己去买一些课外书籍来看了,最喜欢的还是周作人,从《雨天的书》到《苦茶随笔》《夜读抄》,虽然有些内容还不是很懂,但是我能从他的叙述中感受到一种剥离了情感的生活状态,仿佛人活着并不是为了一定要做成什么事情、明白什么道理,而是自己本身就处于活着的状态之中,如果一个人所有的经历都是有意义又没有意义的,那么仅仅活着便好。

        那个下着暴雨的晚上,我一夜无眠,在巨大的恐惧和羞愧中想过要自杀。后来,看着《雨天的书》,我选择活了下来。

        我也渐渐喜欢上周作人反复提到的一个俳句诗人小林一茶,喜欢后者在日记里写“二十七日阴,买锅”,“二十九日雨,买酱”,“七日晴,投水男女二人浮出吾妻桥下”,“九日晴,南风,妓女花井火刑”;喜欢他的俳句:“露水的世啊,虽然是露水的世,虽说是如此。”

        我羡慕这些作家能把生活看得这么平淡轻盈。我时常想,对我来说,要过成这样,似乎是完全不可能的事情吧?

        那天,KtV之行一共有8人,女生有我和赵妃,还有班上的文艺委员小果,其他5人都是男生。我们下午6点左右在一中街的环岛集合,出发去唱歌。一路上,我和赵妃心照不宣,没有任何交谈,后来唱K,男生们主动凑了包厢费,又吆喝着让陆松再去买些啤酒和零食,说不然他带两个女孩过来,也太赚了,这让我更觉得尴尬了。

        本来,我对这样的聚会没有半点儿兴趣,特别是还有赵妃在,但是我拒绝不了自己想听陆松唱歌的欲望。我迷恋他的声音,所以不管怎样,我还是来了。

        看着文艺委员笑嘻嘻地从她那塞得鼓鼓的双肩书包里拿出“偷渡”进包厢的零食,我忽然联想到那个恐怖的夜晚,差点儿干呕了出来。

        事到如今,愧疚和悔恨都没有用了,我只求有办法来了结这一切。

        “猴子你这个麦霸!干吗老切我的歌?”在我走神的时候,班上个子最高的汤哥灌了一口啤酒下肚,硬要拉陆松上去,“陆松啊!你好歹也唱一首,还从没听你唱过歌,你耍大牌是吧?”

        “我不会唱歌,”陆松整个身子往后缩了一下,回应道,“你们唱就好了。”

        “我的歌!我的歌!”

        伴奏响起,文艺委员一手从汤哥那里抢过麦克风,清了清嗓子,开始跟着屏幕上的歌词一句句地唱。她一开口,几个同学就尖叫起来,她的音色几乎和孙燕姿一模一样,然后大家都很安静地盯着屏幕,听她唱着:“……天黑黑欲落雨/天黑黑黑黑……/我爱上让我奋不顾身的一个人/我以为这就是我所追求的世界/然而横冲直撞被误解被骗/是否成人的世界背后总有残缺/我走在每天必须面对的分岔路/我怀念过去单纯美好的小幸福/爱总是让人哭让人觉得不满足/天空很大却看不清楚好孤独/我爱上让我奋不顾身的一个人/我以为这就是我所追求的世界……”

        让我没想到的是,在大家正伸出手准备再次鼓掌的时候,赵妃忽然掩面冲出了包厢,陆松看了看我,也跟了出去,我瞥见她的眼里,都是泪水。

        “她怎么了?”

        文艺委员还在屏幕前站着继续唱,底下有人小声议论起来。

        “不知道啊,哭了?”

        有人看了看我,问我唱不唱歌,我笑着摇摇头,说你们唱就好。

        猴子真的是个麦霸,他又趁别人不注意,把自己的一首切了上去。等唱完,赵妃和陆松回来了,我凑到陆松身边,问他有没有事。他摇头说,没事。

        “就你们三个人一首歌都没唱,这样下去就成猴子的专场了,来来来!陆松你今天无论如何也得唱一首,不然就太他妈瞧不起兄弟们了!”

        “对对对!”汤哥和猴子也跟着起哄,“陆松!来一首!陆松!来一首!”

        陆松的脸红得像被开水烫过似的,仍然在那边摆手拒绝,说自己不会唱歌。

        真是一个无聊的聚会,包厢里都是啤酒味,早知道就不过来了。

        忽然,陆松开了口:“要不……我和小鹭合唱一首吧?”

        我有点儿没反应过来,猴子就开始起哄了:“好好好!夫妻对唱!夫妻对唱!”

        其他几个人也跟着叫了起来:“夫妻对唱!夫妻对唱!”

        真可笑,我想,突然一下子要变成我脸红了。我看了赵妃一眼,她低着头,没有什么特别的表情,好像这件事与她无关,但很明显,她刚刚在外面哭过。

        “你要唱什么?”我问陆松。

        “我真的不怎么会唱歌……”陆松抓着头发,说,“要不你来选吧?”

        “你……会唱彭坦的歌吗?”我问他。

        “不会,”他说,“我就只会唱一些电影里面的歌,《大话西游》的片尾曲你会唱吗?”

        “《一生所爱》?”我问。

        “没错!没错!就是《一生所爱》!”猴子麻利地蹿上转椅,操作点歌台,液晶大屏幕上打出歌名:《一生所爱》(粤语版)。

        陆松站在屏幕前,跟着歌词唱了起来:“从前,现在,过去了再不来——”

        一开口,大家都没忍住笑了起来,陆松唱歌真的太难听了,节奏和音调完全不对也就罢了,粤语中竟然还夹杂着一点儿津水土话的感觉,和我期待的有着巨大的落差。

        他在笑声中涨红着脸,但还是坚持在唱。

        “红红落叶,长埋,尘土内——”

        我拿起麦克风,慢慢给他带起一点儿节奏:“开始终结,总是,没变改——”

        大家鼓起了掌,叫嚷着听了陆松唱的,再听我唱的,简直是天壤之别。

        “天边的你,漂泊,白云外——”

        这是1995年香港电影《大话西游》的片尾曲,间奏间隙,屏幕上放出了电影片段,至尊宝在众人的瞩目下抱紧紫霞仙子,给她深深一吻,然后注视着她说:“这辈子我都不会走!我爱你!”

        “苦海,翻起爱恨/在世间,难逃避命运/相亲,竟不可接近/或我应该相信是缘分——”我们一同拿起麦克风唱,“情人,别后,永远再不来……”

        那个晚上,只有赵妃没有唱一首歌,她的情绪很低落,我几乎都想要去安慰她几句,但最终还是没有。后来大家慢慢散场,赵妃和文艺委员一起回家了,我想起以前经常和她一起回家的时光,不免觉得有些遗憾。

        我和陆松是最后回家的,到了晚上10点,包厢还剩最后十几分钟到期,其他人因为担心没有公交车,都已经回去了,我拉着陆松,说自己还想再唱一首。

        “可是人都走光了。”

        “我就想唱给你听。”

        我挽起袖子,露出自己白皙的小臂,这是我对自己身体最满意的部分。我坐上点歌台前的小转椅,点了一首彭坦的《孔雀》,闭着眼睛慢慢唱起来:“一觉醒来,天色阴沉/虽未经历蛮荒的时代,也未曾真正地感到悲伤……”

        陆松望着屏幕,一边听我唱歌,一边看歌词逐字逐字从白色变成蓝色。“昨天的味道,已经散去/悄悄蒙上,一层灰尘/看不出挣扎的痕迹/都是暧昧的,都是陌生的……”

        我看见他的喉咙吞咽了一下,我的一缕头发垂了下来,我把它撩到耳后。不知为何,我想哭:“发情的孔雀,开屏起舞……”

        唱不出声音来了,就只好捂住嘴,跳过大部分伴奏之后,我举起话筒试图继续唱下去,却感到有一双手从腰间穿了过来,抱住了我的身体。

        “谁都可以遗忘,却不能就此跨越……”

        我想继续唱歌,一只手在试探着找我衣服的拉链,往下拉了。

        “谁都可以幻想,却无法把它歌唱……”

        那只手伸进衣服内……有人在背后慢慢吮住了我的脖颈。

        他绕到了前面,吮吸我的喉咙,我不再唱了,把话筒扔到桌子上,发出“砰”的一声,伴奏还在继续。

        他把我抱到包厢油腻老旧的黑色皮沙发上。

        我有些担心:“服务员等下会来的。”

        “你在说什么?”他吻向我的嘴,“音响声音太大了,我听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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