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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离歌是什么意思第二十一节

第二十一节

        清晨醒来,侧目看他,他还在沉睡。

        昨晚忘记了拉窗帘,冬日的阳光直射进来,柔柔地照在他的鼻梁上。我伸出手去轻触他的脸,他一定累极了,竟然毫无反应,转个身继续睡。

        我起身,背对着他打开手机,首先跳出来的是肖哲的短信:“谎已替你撒好,下不为例。”

        再一条:“我决定回家过年了,新年快乐!”

        再再一条:“爱情是伟大的,失败也是伟大的!”

        他的短信一条一条的来,像个话唠,好不容易中间夹了一条颜舒舒的:“肖哲喝高了,在我这里鬼哭狼嚎了一整夜。”

        怪不得。

        我正考虑着要不要给颜舒舒回个短信,忽然有人轻拍我的肩,原来是他已经醒来。我吓一跳,手机下意识地藏到背后。他应该是看到了我这个小动作,但他没说什么,只是伸长了胳膊,让我躺到他怀里去,我顺从了。他的脸贴着我的脸,温暖舒服。从这个角度可以看到北京的天,雪后的天空,干净得像一面镜子,招的人心里也亮堂堂的。

        他说:“过完年,我也搬来北京。”

        “一个人?”

        “那你希望我几个人?”

        我沉默。

        我们当然知道彼此心里想的是什么,经过昨晚,我更深刻地明白一点。拥有便得知足,人生前三百年后四百年,问也问不清楚,好多事就算问清楚了只徒留伤悲。在我以为将永世放手之后,还可以在一起,哪怕只有一天一夜,哪怕只是面对面坐着共饮一杯家乡茶,我亦有足够的幸福。

        “对了,夏花骗于秃子几百万的事你知道么?”他忽然问我。

        “知道。”我说。

        “那你告诉我,那些钱去了哪里,该不会是存到你老爹的户头上了吧?”

        什么话!我简直被他气得头顶直冒火花。白天的我,理智尚且健全,我忽然想明白了一点,难怪他这么晚从深圳飞来北京找夏花,等在冰天雪地里还毫无怨言,或许他根本就是冲着那些钱而来的吧?原来这些年来,他没有变过,从来都没有,他还是那样的一个人,自我,狭隘,唯我独尊,要钱不要命。

        从梦境瞬间跌到现实的谷底,我只能想到离开。

        我拿着我的外套走到门边,手刚碰到门把,他已经冲过来,把我的两只胳膊牢牢地扣在身后,让我动弹不得。他力气真大,我的反抗一点作用都没有,不过是转瞬之间,我已经被他压到了床上。

        我试图想要挣扎,就听到他警告我说:“我没有那么多的耐心,你最好给我乖点。”

        我闭上眼,等候他的暴力。我知道,这是宿命,谁叫我咎由自取,甩了肖哲奔他而来,所有的伤害都有预警,我却统统视而不见。

        “看着我。”他命令我。

        我睁开眼,看着他的脸,离我那么近,又熟悉又陌生,我真不敢看。那一刻,恍如在梦中,或许这才是我们最适合的关系,只有在梦里,才能不费力气的拥抱那些甜蜜和美好。一旦进入现实,费尽周折却只是互相伤害,越来越远。

        多可悲。

        他问我:“是不是很想知道夏花结婚的前一晚,我为什么非要赶回深圳?”

        他整个人重重地压在我身上,我很痛,呼吸困难,根本就说不出话来,连点头都困难。但我不会流泪,也不想屈服求饶,不想在他面前失去最后的一点尊严。

        还好他终于肯放开我一点点,继续对我说道:“其实,夏花挪于秃子几百万的事,于秃子早知道了,只是他猜错了,以为他会把钱都交给我。就在他们结婚前一夜,于秃子找人去我家,想把钱偷回去,他们以为家里没人,其实有人在睡觉。她怀有五个月的身孕,受了惊吓,往外跑的时候从楼梯上摔下来,孩子流掉了。那孩子,是我的。”

        原来,是这样。

        “马小羊。”他在我耳边说,“我其实一无所有,你要敢离开我,我就跟你同归于尽。”

        我欲哭无泪。

        原来爱情就是明知故犯,不计前嫌。我终于明白,为何多年以前的于安朵和他在悬崖上,表演那一幕华丽的吻的时候,几乎同时,我被刺痛的心就已经原谅了他。

        所以,虽然我逃了那么多年,却难逃一次次被他捉在手心的命运。

        但又有哪一次不是我心甘情愿甘之如饴呢?

        在我的眼泪掉下之前,我唯有紧紧抓住他的手,与他十指紧扣,希望他能通灵我的心。

        “我跟她,没有婚约的。”他主动交待说,“当年她卖了店,和我一块儿到深圳,我们吃喝玩乐了一整年,加上我又赌,钱很快花光了。后来我下定决心痛改前非,是她到夜总会做小姐,赚够了本钱,让我开了一家茶叶店。现在,店已经开到第三家了,生意也算不错。孩子流掉后,她患了抑郁症,整天不说话,我找了专人护理她,但我们之间的共同语言,越来越少了。”

        “可是,”我说,“她离不开你,不是吗?”

        “这不是你关心的事情,”他说,“相信我,我会处理好。今晚我就回去,你要做的,就是等我回来,好不好?”

        “不好。”我说。

        我不喜欢他这样跟我说话的语气,仿佛一切都在他的掌握之中,与我无关。更仿佛每次这么一说,就是长久的分离,再见不知哪一天。

        我不得不承认,这是我心里的阴影。

        他仿佛看出我的不安,再度搂紧了我。

        “可是,你来北京不是来找夏花的吗,难道不见她就走?”

        “既然你告诉我她还活着,我就放心了,见不见无所谓的。她一直怨我到深圳那几年不理她,她哪里知道,我混得那样背,是怕给她添麻烦。现在好了,她倒是不客气,反过来给我添个大麻烦!别的我都不怕,我就怕她因为钱,活活丢了性命!”

        “夏花知道于秃子找你麻烦的事吗?”我问。

        “她还不知道,”毒药说,“算了,你也别提,省得她心里堵得慌。她那个性,弄不好又去找于秃子打打杀杀的。我也想通了,孩子流也流掉了,那些钱就让她留着,当我没出世的儿子替我这个不争气的爹还债了,我这辈子欠她的,真的太多了。她要不是为了我,也走不到这一步!”

        我真受不了他用这样的语气跟我说话,唯一能做的,就是再一次把头紧紧地抵在他怀里,两只手伸直了搂住他的脖子,不让他喘气,也不让我自己喘气。

        他容忍着,一声不吭,直到我自己筋疲力尽败下阵来,他才捏着我的下巴说道:“我必须承认一件事,我这人天不怕,地不怕,就怕你。”

        我得意地微笑。

        “我饿了!”他起身套上衣服说,“我要出去吃个早餐。”

        我可怜巴巴地说:“我也饿。”

        “限你五分钟打扮好。”他还是那样凶巴巴。

        而事实上,我三分钟就把自己收拾的妥妥帖帖,让他没什么话好讲。我们来到宾馆三楼的餐厅,那里是广东早餐,点心,粥,面条,一应俱全。

        “每次来北京,我都住这里。”他说,“就是喜欢这里的早餐。”

        “你怎么越来越像个中年人。”我点评他。

        “你是说我长得不像老公像叔叔么?”他又在哪壶不开提哪壶了,心眼真小!

        当他喝完一碗粥,吃掉一笼叉烧包,继续向一碗面条进军的时候,我实在忍不住,决定把真相告诉他。免得他整天黑着一张脸,像我欠了他一千万!

        “你对夏花有误会。”我说。

        “这面不错,和天中那个小面馆有的比。”他像没听见我说话一样,招呼我说,“来,你也来一碗。”

        “夏花真的不是因为跟我爸在一起,才不跟你联系的。”

        “快吃吧,瘦成这样,以后我养着都费劲!”

        “你听过一种病,叫红斑狼疮么?”

        他的筷子停在半空中。

        “夏花之所以与你断了联系,并不是因为她跟我爸爸在一起,而是因为,她得了这种病,她认为自己活不长了,她不希望你为她伤心为她难过,所以,她才处心积虑的瞒着你。她以前跟我爸借过一大笔钱,在嫁给于秃子之前,她就知道自己的病了,她骗了于的钱,全都给了我爸,准备一死了之。我们在艾叶镇的悬崖边找到她,要是再晚一步,她恐怕就真的没命了。但是那些钱,我爸没要,全还回于家了,是我亲手交给于安朵的。我本来答应她,不告诉你这些的,我只希望她不会怪我,因为我更不希望的是,你生她的气。你就这一个姐姐,一个亲人,我不希望你们之间有任何的误会。”

        他看着我,筷子放到桌面上。

        “不过她没事。”我安慰他说,“医生说,只要好好保养,没问题的。”

        “你懂个屁!”他骂我。

        算算算,看在他心情不好的份上,我原谅他的无礼。我就不信,在以后漫长的岁月里,我会收拾不了我眼前的这个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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