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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捧着清晨第一束新鲜的玫瑰,我行走在这个我已经不算熟悉的城市。天气不算很好,雾蒙蒙的,好像随时都会下雨。此时如果我往左拐,再步行十分钟,就会到达天中。还记得最后一次去天中是去拿录取通知书,老爽有些不理解地说:“马卓,你的成绩完全可以上清华北大的,为什么要选择政法大学呢?”

        我只是微笑。

        没有人猜得透我到底在拼些什么,好像我有什么不可告人的野心似的。

        可是只有我知道,宿命的浩然,就像那个就快要忘掉它叫“雅安”的雨城,一刻不停的在我心里下着雨,提醒我无可逃避的孤独。我必须变得强大一些,以世俗的方式也好。只有自己知道的方式也好,我必须守护好那一指引我离开的人和物,因为那才是我仅有的一切。阿南从没对此发表过评论,现在回想起来,在人生大方向上,他一直放任我迁就我,是我太不懂事,才会在有意无意中伤害到他。

        昨晚我回家时,他已经熟睡。早上醒来,他已经给我做好了早饭,是三明治,烤得很香的面包,配上生菜,起司片和火腿。不知道他何时学会做西餐,而且还有模有样。我的球鞋也被他洗干净,放在窗台上晾晒。

        他问我:“昨晚你出去过么?鞋上怎么全是泥?”

        我咬着面包,“吱唔”了一声,问他:“你要不要买张机票跟我一起去北京呢?”

        “什么?”他好似没听清。

        “去看看那个房子嘛。”我说,“肖哲说从我们学校过去还算方便的。”

        他肯定惊讶我一夜之间的变化,可是他并没有提出任何疑问,而是给我端来一杯红茶,坐在餐桌对面跟我说:“处理完这边的事我就过去,去前给你电话。”

        “好的。”我说,“我得出去一趟,中午回来吃饭。你要是能开车送我去机场的话,我们可以下午四点左右出发。”

        “当然送你。”他说。

        “你该刮胡子了。”我提醒他。

        他摸摸下巴,笑了。

        下了出租车找花店买玫瑰的时候我的手机短信响了一下,掏出来看,竟是洛丢丢。短信说:“不想死的话,尽快找我。”

        看来她还活着,而且活得不错,所以才会有跟我这陌生人继续挑衅的心情。

        只是关于这短信,为什么我还是有隐约别的期望,他不会再找我,我也不会再找他。这是我们说好的,不是吗?

        那场华丽丽的重逢戏里,我们甚至连电话号码都没来得及互留一个。多么好笑。

        城市中心花园的左侧,是市里唯一的一家五星级酒店,也是夏花今天要结婚的地方。昨晚我只睡两小时,一大早爬起来到花店去买上一束玫瑰,店里果然没有黄玫瑰,我只得买一束红的,没想太多,因为答应过她,就一定要送上一份单纯的祝福给她。不管她在不在乎,我只希望她以后能过的幸福,快乐。如同我写在卡上的那四个简简单单的字:从此美满。

        我准备把鲜花和卡片留在前台,我的心意,她收到就好。

        酒店的大堂里有很醒目的招牌:于德海先生,夏花小姐,永浴爱河。还有很醒目的指示牌,提醒前来参加婚礼的来宾该怎么走。但就是没有新郎新娘的大幅照片,看来这个奢华的婚礼背后,还有某种低调的因素存在。

        我走到前台,那里好像出了什么事,一个戴墨镜的女人正在跟前台大声的交涉:“我现在怀疑她的安全,所以我必须要进房间去看一下。”

        领班微笑着解释:“客人在睡觉。”

        “出了事谁负责?”她喊起来,“快去给我把门打开!”她一面说一面挥手,手一把打在我的花束上,花倒没伤及,倒是她应该是被玫瑰的刺碰到,痛得尖叫起来。

        我退后一步,对方已经抢先叫出我的名字:“马卓?!”

        竟是于安朵,我完全没听出她的声音来。

        几年没见,她出落的越发光彩夺目,长发及腰,高高束起,五官精致的让人不忍细看,深怕一不小心将其看化了一般,她更像一个明星了。乍认出我来,她身子微微前倾,像是要拥抱我一下的感觉,但是这个动作半途而废。她转而低头看着我手里的花说:“千万别告诉我今天你是伴娘。”

        “不是。”我把花拿低一些。“我只是来送束花而已。我今晚的飞机回北京,你呢,是为你爸爸的婚礼专程回来的?”

        她皱着眉说:“我都快烦死了。你有时间的话,陪我喝杯咖啡吧。”

        我当然不能拒绝。

        把花交到前台,跟随于安朵一起来到大堂的咖啡吧,我们找个角落坐下,许久不见,竟然不知道该从何处开始寒暄。记得上次面对面对坐,还是在天中的红楼图书馆里,那时我们都各自守着一份单纯的固执,如临大敌的进行谈判。与那时相比,我们现在的客套和敷衍,简直就快让我不好意思起来。客气的问完彼此的近况后,咖啡正好送到,她低头喝一小口,终于问我:“他回来了是不是?”

        “嗯。”我稍犹豫,还是答了实话。

        “他还是以前那样?”于安朵笑,“或许我不该问你,其实我已经忘记他很久了,真的。一周前我还在美国,我妈跟我打电话,说她跟我爸离了,我爸要娶夏花。本来这也没什么,我也没打算回来,大人的事随他们去了。但没想到我妈始终想不通,闹着要自杀,还说什么我爸再婚可以,除非把把所有财产转到我名下,不然这婚就别想结,我爸求我回来劝住我妈,机票都给我买好了,我只好回来。可是我帮得了什么忙呢,你看,我妈把自己锁在宾馆房间,理都不愿意理我。其实我知道她不会自杀,就算对自己下手,也会留条后路,他拼了命,也要看到我爸倒霉发臭的那一天才甘心。”

        她还是像以前一样,一说起话来,就长篇大论,不给别人插嘴的机会。

        看来这家人的事,永远都是那么复杂,连我这个旁观者,都觉得累。

        估计她也发现了自己的失态,故作轻松的换个话题:“你恋爱了么?”

        我摇摇头。

        “他们兄妹俩,都是杀手级别的。还好,我们都算命大福大,躲得快。只有我爸这种脑残的人,才敢伸手去沾。你说夏花这人是不是也脑残,我爸这么大年纪,又是二婚,要结婚悄悄结了不就得了,还非要大张旗鼓的请客,不知道安的是什么心!”

        “怎么是夏花要求摆宴的么?”我惊讶。

        “她跟我爸说了,要么不嫁,要么就风风光光的嫁。”于安朵摇摇头说。“算了算了,说点开心的,还记得王愉悦么,她也去了美国,比我晚一年吧。刚去没三个月,就认识了个傻小子,两人好的死去活来,后来才知道那傻小子是上亿身家。这下好了,不管怎么说,我以后也算是傍大款的人了。”

        说是要说点高兴的,可她的语气听起来,真是惆怅。

        我安慰她:“你这么漂亮,以后也一定嫁得不差。”

        “没听说过红颜薄命么?”她笑起来,“好久不说中文,很多成语我都忘掉了。好多我以为永远不会忘掉的事情,也都忘掉了,我妈要是死了,我以后就永远都不回国了。所以今天能再见你一面,真是很开心。”

        我也被她说惆怅了,不知道该说什么。

        “我得去看看我妈了,叫醒她把她也带走,免得她闹事。我们母女俩横竖这样了,成全一对幸福的人儿也算是积德。”她说着,挥手叫服务生买单。

        我连忙拦住她说我来,说完又觉得不太妥,这样显得很生疏。我和她之间的关系真是很奇怪,曾经是敌人,好像现在刚刚变回朋友就从此相隔两地再不联系。

        “也好,”她弯腰向我致谢,“这样我会一直记得马卓请我喝过咖啡呢。”

        “快去吧。”我笑着跟她挥手。她走出去两步,我又叫她的名字。

        她转身问我:“什么?”

        “保重。”我说。

        “那是必须的。”她微笑,“你也一样。”

        咖啡六十八元。于安朵走后,我买了单,坐着等服务生给我找零钱。他递给我一张报纸,抱歉地说零钱不够了,要到二楼去换了来。反正时间尚早,咖啡还没冷掉。我也有点心思做下来安静看报。报纸是我们当地的晨报,很醒目的地方登着夏花的结婚启示。

        还是那一句:于德海先生,夏花小姐,永浴爱河。

        看来,她是铁了心要让这个城市所有的人都知道。她要结婚了,她要嫁人了。潜台词或许是:她要开始新的生活。旧人们,都去了吧。

        她是要说给他听的么。

        如果只是任性,完全不必付出这么大的代价。或者,这真是好的选择。从此有个安稳的靠山,再也不必担惊受怕,所以,她才需要这么大的声势来维护她的安全感。一定是这样的。

        付完帐,我走出酒店大门,一阵冷风吹来,我才发现又降温了。南方的冷和北方的冷完全不同,阴冷,冷风吹入脊骨,让人不由得牙关咬紧。我忽然有种错觉,疑心这似乎是什么电视剧的大结局,该扫尽的扫尽,该开张的开张,该重逢的重逢,只是重逢后又告别,各自上路。或许命中注定,这次回来,就为了将过去未洗干净的牌重新洗过,人生就此翻过一页吧。

        现在,是我离开的时候了,像于安朵一样,掉头就走,不需要一声再见,因为这是必须的。

        然而,就在我准备叫出租车的时候,我看到一辆救护车呼啸而来,它们就停在酒店大门口,车还没停稳,车上的人就纷纷跳了下去,直往酒店冲去。

        毫无疑问,出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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