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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灵修班内部照片第二十六章

第二十六章

        “他们告诉我你可以用街上卖的香肠培育纤维母细胞。”莫尔斯说道,然后对着刘易斯夫人放在他面前的一大盘香肠、鸡蛋和薯条高兴地搓着手。现在是同一个星期天的晚上八点半。

        “什么是纤维母细胞?”刘易斯问。

        “就是拿出一点组织,然后保持存活之类。真的很可怕。或许你可以保持某个人的一部分存活——啊,一直存活,我想是的。某种不腐之躯。”

        他敲碎了一个鸡蛋的蛋壳,把金色的薯条蘸在浅黄色的蛋黄里。

        “您不介意我打开电视吧?”刘易斯夫人端着一杯茶坐了下来,然后按了电视机的按钮,“我才不管我死了以后他们把我怎么样,探长,只要他们完全肯定我死了就行,就是这样。”

        这是一种古老的恐惧——这种恐惧促使维多利亚时代那些比较富有的人在自己的棺材里摆上各种复杂的装置,如果哪具尸体与医生的预期相反,突然复活,就可以立刻从地下世界里发出自己已经恢复知觉的信号。同样是这种恐惧,驱使爱伦·坡带着令人战栗的迷恋描写这些事情。莫尔斯忍住没说的是,那些非常担心自己会被活埋的人完全可以安心:令人不安的医学事实是他们几乎肯定会被活埋。

        “电视在播什么?”莫尔斯咕哝着,嘴里塞满了食物。

        但是刘易斯夫人没有听到他的话。电视就像斯文加利一样把她带进了神圣迷域。

        十分钟之后,刘易斯坐着查阅《星期日快报》上自己足球投注的结果,莫尔斯靠在沙发上,闭着眼睛,头脑专注于死亡和被埋葬的人……埋葬到他们的坟墓里……他在哪里——哪里?

        莫尔斯的脑袋和肩膀猛地向后一仰,眨眨眼睛醒了过来。刘易斯还聚精会神地看着《星期日快报》的末版,电视屏幕上,一位大管家正在平静地走下楼梯,朝着酒窖走去。

        就是那样!莫尔斯心里责骂自己的愚蠢。那天早晨,答案就在他眼前明摆着:“地下的墓穴里埋葬着众生之躯……”他站起来,拉开窗帘的一角,一股激动之情让他浑身一震。现在天色已晚,蒙蒙细雨打在窗玻璃上。这件事不用着急。如果还是不等到天亮,深夜里造访访一座阴暗空寂的教堂,天知道他们会发现什么。但是莫尔斯知道自己不能等待,也不会等待。

        “非常抱歉,刘易斯夫人,恐怕我还要带这位老伙计出去一趟,不过不会太久。谢谢您的晚餐。”

        刘易斯夫人什么也没说。她从厨房里把丈夫的鞋子拿出来。刘易斯也没说什么,只能合上报纸,无可奈何地接受事实,他精选编排的足球彩票结果还是没能让他发财。就是那些“庄家”总是让他失望,他向来根据那些近乎肯定的分析构建自己的彩票方案。他套上鞋子的时候想到,就像这桩案子一样:完全没有真正肯定的东西。不管怎样,他自己的头脑里没有;莫尔斯在午饭时候说过,他的头脑里也没有。那么,他们现在到底要去哪里?

        凑巧的是,教堂既不昏暗也不空荡,北侧门廊的大门吱吱嘎嘎打开的时候,安静的教堂里面满是光亮。

        “您觉得杀人犯会在这里吗,长官——忏悔他的罪行?”

        “我估计某个人正在这忏悔什么。”莫尔斯轻声说道。

        他听到了非常微弱的嘀咕声,指了指北墙下面的告解室,那里的窗帘是拉上的。

        几乎就是同时,一位迷人的年轻女子从里面走了出来,她的罪想必得到了宽恕,她避开两位侦探的目光,咔嗒咔嗒地走出了教堂。

        “漂亮的姑娘,长官。”

        “嗯。她可能有你想要的东西,刘易斯,不过你想要吗?”

        “什么,长官?”

        米克尔约翰牧师穿着橡胶底的鞋子,平静地走到他们面前,然后从脖子上摘下一条长长的绿色刺绣披肩。

        “你们两位谁先来,先生们?”

        “恐怕今天我没犯什么罪。”莫尔斯说,“其实很多天我都没有犯过任何罪了。”

        “我们都是罪人,您知道。”米尔克约翰认真地说,“罪,啊,是我们这些不思悔改的人类的自然状态——”

        “教堂有地窖吗?”莫尔斯问道。

        米克尔约翰微微地眯起眼睛。“啊,没错,是有,不过——呃——没有人会下去。不管怎样,据我所知没有。其实别人告诉我,已经有十年左右没人下去过了。台阶好像都朽坏了——”

        莫尔斯又打断了他:“我们怎么才能下去?”

        米克尔约翰不习惯别人这样尖锐地对他说话,脸上闪过一丝不快。“恐怕你们不能,先生们。不管怎样,现在不能。我要去普希学堂,再过——”他低下头看着手表。

        “您不需要我提醒您我们为什么来这里。我们不想查看您的诺曼式圣洗池,我们在调查一桩谋杀案——连环谋杀案——作为警务人员,我们有权期望公众提供一点合作。现在您就是公众的一员。好了,我们怎么才能下去?”

        米克尔约翰深吸了一口气。这是漫长的一天,他现在开始感到疲惫。“您真的需要用这种口气跟我说话,好像我是个淘气的孩子吗,探长?如果您不介意的话,我去拿我的大衣。”

        他走过祭衣室,回来的时候,莫尔斯注意到那件厚重的深色大衣非常破旧;那双皱巴巴的黑色鞋子也一样寒酸。

        “我们得用上这个。”米克尔约翰说道,指了指南侧门廊里的二十英尺高的梯子。

        莫尔斯和刘易斯显然缺乏经验,他们笨手笨脚地把这架长梯子抬到南门外面,穿过正对面的窄门,走进教堂墓地,然后跟着米克尔约翰沿着教堂南侧外墙,走过湿漉漉的草地。街灯把微弱的光投射在几排高矮不一的墓碑右侧,但是墙壁本身还是笼罩在深深的阴影里。

        “我们到了。”米克尔约翰说。他的身影笼罩着地上的一个六英尺长,三英尺宽的铁格栅,下面是一个嵌在地上的长方形石质横断面。原本涂着黑漆的格栅已经布满棕色的铁锈,电筒的光柱透过格栅,照进洞穴底部,下面有十二英尺深,散落着纸袋和香烟盒的碎屑。通道离教堂外墙最远的一侧靠着一架好像快要散架的木梯,并排的铁质扶手陡然而下。教堂外墙的正下方有一扇小门:地窖的入口。

        三个人盯着下面漆黑的洞口,看了一分多钟,每个人的头脑里闪过相似的想法——为什么不等到早上阳光充足的时候?到时阳光会驱散他们想到的那些狞笑的头骨和恐怖的骷髅。但是不行。

        莫尔斯把双手放在格栅上面,轻松地把它拎到一边。

        “您确信十年都没有人去过下面吗?”他问。

        刘易斯弯腰探到黑暗之中,摸了摸梯子的台阶。

        “相当肯定,警官。”

        “我们要小心点,刘易斯。只要能办到,我们真的不想要更多的尸体了。”

        米克尔约翰看着他们缓缓放下梯子,等到它稳稳地贴在旧梯子上之后,刘易斯拿着电筒,缓慢而小心地爬了下去。

        “我估计最近有人来过这里,长官。最下面有一层台阶坏了,看上去不像是很久以前造成的。”

        “我估计是那些流氓干的。”米克尔约翰对莫尔斯说,“有些流氓为了所谓的‘刺激’会做任何事情。不过,您看,探长,我真的得走了。我很抱歉如果我——呃……”

        “没关系。”莫尔斯说,“如果我们找到了什么就告诉您。”

        “您——您希望找到什么吗?”他真的希望吗?说实话,答案是“是的”——他希望能找到一个叫彼得·默里斯的小男孩的尸体。“不完全是,先生。不过我们需要查证任何可能的情况。”

        黑暗的洞穴里再次传来刘易斯的声音。“门锁上了,长官。您能不能——”

        莫尔斯把他的那套钥匙扔了下去。“看看有没有哪个能打开。”

        “如果不能的话——”米克尔约翰说,“恐怕你们真的要等到早上了。我的那套钥匙和你们这套完全一样——”

        “我们进去了,神啊!”刘易斯在下面喊道。

        “那么,您可以动身了,先生。”莫尔斯对米克尔约翰说,“我说过,我们会告诉您,如果——呃——如果……”

        “谢谢您。我们祈祷您不会发现什么,探长。不管怎样,这已经是件可怕的事情了——”

        “晚安,先生。”

        带着极大的痛苦和忐忑,莫尔斯挪到梯子上,紧张地反复祈求刘易斯保证已经扶稳了这个“该死的东西”,然后慢慢爬下通道,缓慢的动作就像刚刚开始练习走钢丝的人。他注意到,就像刘易斯刚才说的,原来木梯的倒数第三层台阶被人从中间生生地踩断了,左边一半下垂了四十五度左右。还有,根据粗糙的断裂面上呈现出的黄色碎刺来判断,不久之前还有人从这台阶上走过。

        某个比较重的人,或者可能是某个不太重的人——但是肩膀上扛着一定的重量。

        “你觉得这下面会有老鼠吗?”莫尔斯问。

        “不觉得。底下没什么吃的。”

        “可能有尸体?”莫尔斯再次考虑把这项恐怖的使命留到明天早晨,他抬头看着头顶上长方形出口透出的微光时,不禁一阵战栗,猜想某个鬼魅般的身形从缝隙里钻出来,冲着他狞笑。他深深地吸了口气。

        “我们进去吧,刘易斯。”

        刘易斯推动大门,锈迹斑斑的铰链一寸寸地挪动,门吱吱嘎嘎地打开了,莫尔斯紧张地拧开电筒,照了照两侧。他们立刻看出来,教堂地上结构的大梁一直延伸到地窖里,构成了一些石质壁龛,并且把地下区域分成一组类似地窖的房间,这根本不算奇异恐怖——至少在刘易斯看来是这样。其实左边第二个壁龛几乎很难让人想起这些在阴间游荡的骷髅幽灵。因为墙壁之间只有一大堆煤炭,表面干燥,稳稳当当(无疑是教堂以前的供暖系统使用的),上面放着一把长柄挂铲。

        “想要点免费煤炭吗,长官?”刘易斯领着路,把电筒从莫尔斯身上移开,高兴地照在异常干燥的洞穴内部。但是他们往黑暗的地方走得越深,就越难认出地窖结构的连贯布局。刘易斯把电筒照在一堆棺材上的时候,莫尔斯已经有点畏缩了,这些棺材逐个堆垒起来,盖子扭曲变形,松松垮垮地搭在萎缩凹陷的挡板上。

        “这里有很多尸体。”刘易斯说。

        但是莫尔斯转过身,满脸严肃地盯着黑暗。

        “我想还是早上再来更好,刘易斯。这么晚还要找东西太愚蠢了。”他感到恐惧的战栗在加深,意识到干燥的空气里有某种扑面而来的东西。他还是小孩的时候就一直恐惧黑暗,现在,那只因为恐惧而颤抖的手再次轻轻按住了他的肩膀。

        他们顺着来路返回出口,莫尔斯很快就再次站在地下室的出口,前额上满是冷汗。他深吸了几口气,隐约看到通过稳固的梯子爬到地面的希望,好像能够把他从那种快要吞没自己的慌乱之中解脱出来。不过,莫尔斯天才的标志就是他能够掌控自己的弱项,然后奇迹般地把它们变成自己的强项。如果有人要在这些地窖里藏一具尸体,那么他会感到些什么(一定会!),至少有某些东西,比如同样毫无理由地害怕黑暗,害怕死人,害怕这种根深蒂固的恐惧会永远萦绕在他的潜意识里。没有人,肯定没有人敢在夜幕之下独自走到这些又大又深,回声环绕的地窖里吧?他走过那堆煤炭的时候踢到了一个香烟盒,他把烟盒捡起来,让刘易斯用电筒照了照。这是个金色的金边臣牌香烟盒,盒边上写着“政府健康警告。香烟会严重损害您的健康。焦油量中。”政府什么时候规定了这种针对烟民的严正警告?三年,四年,五年之前?肯定不是——米克尔约翰怎么说的?——十年之前!

        “你去看看煤堆下面,好吗?”莫尔斯平静地说。

        五分钟之后,刘易斯找到了。他是个小男孩,大概十一二岁,尸体保存得很好,身高五英尺多一点,穿着校服。他的脖子上有一条学校领带,看上去曾被狠狠地勒住,深深地陷到喉咙周围的肉里。这条红灰相间的条纹领带属于基德灵顿的罗哲·培根学校。

        泰晤士河谷警察局总部当班警探的未处理文件托盘里,那条来自什鲁斯伯里的口信仍然静静地躺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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