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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魏晋南北朝的志怪小说

        《孝妇周青》控诉了封建社会冤狱滥杀无辜的罪恶,东海孝妇周青奉婆至孝,却不幸屈打成招蒙冤而死,后来这一故事成了关汉卿的蓝本。《韩凭夫妇》歌颂了韩凭夫妇忠贞的爱情,鞭挞了统治者的荒淫无耻。《河间男女》写河间一对青年男女两情相悦,女子私许终身,不久男子从军积年不归,女孩顶着父母逼她出嫁的压力,没多久也随之病死。他们之间真挚的爱情感动了天地,少女死而复生使相爱的有情人终成眷属。这则故事具有浪漫的爱情喜剧色彩,它甚至肯定了恋爱自由。如果说《河间男女》是一曲爱情喜剧,那么《吴王小女》就是一曲非常动人的爱情悲剧。当自己与韩重的爱情遭到父亲的摧残以后,紫玉郁郁而死,死后仍钟情于韩重,并主动邀请前来吊丧的韩重在冢内与自己成亲,临别还以明珠为赠。当紫父从韩重那里看到女儿的陪葬品时,误以为韩重“发冢取物”“玷秽亡灵”,在父亲要“趣收重”的时刻,女儿突然在父亲面前显灵,向父亲禀报事情的原委。这种生死恋情揭露了古代社会家长在子女婚姻问题上的独断专横,表现了青年男女争取爱情自由和婚姻自主的强烈愿望。《吴王小女》这种情节模式在后来的戏曲小说中常常可以看到,汤显祖的可能就是最显著的例子。

        王梦见一儿,眉间广尺,言欲报仇。王即购之千金。儿闻之,亡去。入山行歌。客有逢者,谓:“子年少,何哭之甚悲耶?”曰:“吾干将莫邪子也。楚王杀吾父,吾欲报之!”客曰:“闻王购子头千金。将子头与剑来,为子报之。”儿曰:“幸甚!”即自刎,两手捧头及剑奉之,立僵。客曰:“不负子也。”于是尸乃仆。

        小说揭露了统治者滥杀无辜的残忍罪行,表现了人民向统治者复仇的强烈愿望。故事写得非常悲壮,鲁迅先生的历史小说即以这篇故事为题材。

        “小说”一词虽出于《庄子·外物篇》“饰小说以干县令”,但此处“小说”是指毫无价值的琐屑闲谈,并不是指一种叙事文体。班固《汉书·艺文志》将小说列入诸子:“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街谈巷语、道听涂说者之所造也。”就其对小说家的定义而言,仍没有明确的文体特征。可见,古人所谓“小说”主要是指一种无关宏旨的道听途说、街谈巷语。魏晋南北朝小说都是笔记体文言小说,从其题材上可分为志怪与志人两类。这两类小说的作者并非有意写小说,志人者固然将它作为真人真事来描写,志怪者也没有认为所写为虚妄不实,他们都没有自觉地进行艺术虚构。但这无妨此时小说取得了很高的艺术成就,尤其是志人小说成为后来笔记体小说的典范。

        志怪小说对后代的影响深而且远,它们不仅丰富了人们的想象,给历代作家提供了他们再加工的题材,而且直接为唐代传奇积累了经验,清代杰出的文言短篇小说同样也受惠于它。

        曹丕的《列异传》的内容“序鬼物奇怪之事”(《隋书·经籍志》),可惜全书已经亡佚,只在几种类书中偶见引录。其中《望夫石》记录了一个美丽的民间故事:“武昌新县北山上有望夫石,状若人立者。传云:昔有贞妇,其夫从役,远赴国难,妇携幼子饯送此山,立望而形化为石。”故事表现了丈夫“远赴国难”的献身精神,更表现了妻子对爱情的忠贞。《谈生》写一个人与鬼为婚的故事,后因谈生好奇而失去爱妻,以一波三折的情节写出了女鬼对爱情的主动和专一。《何文》《刘伯夷》等故事,都是写人与鬼的斗争并以人取胜而告终,人的机智聪明和勇敢无畏是战胜鬼怪的法宝。每则故事都比较简单,写法上也是“实录”而非“虚构”。张华的《博物志》十卷,内容主要记述殊方异物及古代琐闻,鲁迅先生说“皆刺取故书,殊乏新异”()。但书中所记或能开阔人们的眼界,或能刺激人们的想象,如《八月浮槎》就表现了前人对天外天的美好幻想:

        魏晋南北朝的志怪小说从内容上可分为三类:一是记博物异闻,如张华的《博物志》;二是写神仙鬼怪,如曹丕的《列异传》、干宝的《搜神记》、托名陶潜的《搜神后记》和吴均的《续齐谐记》等;三是讲佛法灵异,如王琰的《冥祥记》等。

        汉明帝永平五年,剡县刘晨、阮肇共入天台山取谷皮,迷不得返。经十三日,粮食乏尽,饥馁殆死。遥望山上有一桃树,大有子实,而绝岩邃涧,永无登路。攀援藤葛,乃得至上。各啖数枚,而饥止体充。复下山,持杯取水,欲盥漱,见芜菁叶从山腹流出,甚鲜新,复一杯流出,有胡麻饭糁,相谓曰:“此知去人径不远。”便共没水,逆流二三里,得度山,出一大溪。溪边有二女子,姿质妙绝,见二人持杯出,便笑曰:“刘、阮二郎,捉向所失流杯来。”晨、肇既不识之,缘二女便呼其姓,如似有旧,乃相见忻喜。问:“来何晚邪?”因邀还家。其家筒瓦屋,南壁及东壁下各有一大床,皆施绛罗帐,帐角悬铃,金银交错。床头各有十侍婢,敕云:“刘、阮二郎,经涉山岨,向虽得琼实,犹尚虚弊,可速作食。”食胡麻饭、山羊脯、牛肉,甚甘美。食毕,行酒。有一群女来,各持五三桃子,笑而言:“贺汝婿来。”酒酣作乐,刘、阮忻怖交并。至暮,令各就一帐宿,女往就之,言声清婉,令人忘忧。至十日后,欲求还去。女云:“君已来是,宿福所牵,何复欲还邪?”遂停半年。气候草木是春时,百鸟啼鸣,更怀悲思,求归甚苦。女曰:“罪牵君,当可如何?”遂呼前来女子,有三四十人,集会奏乐,共送刘、阮,指示还路。既出,亲旧零落,邑屋改异,无复相识。问讯,得七世孙,传闻上世入山,迷不得归。至晋太元八年,忽复去,不知何所。

        刘义庆的《幽明录》是《搜神记》之后另一部较优秀的志怪小说。刘义庆(403—444),彭城(今江苏省铜山县)人。南朝刘宋宗室,袭封南郡公、临川王。《宋书·刘义庆传》称其为人“性简素,寡嗜欲。爱好文义,才词虽不多,然足为宗室之表……招聚文学之士,近远必至”。一时文坛俊彦如袁淑、陆展、何长瑜、鲍照等都聚集在他周围。著有《幽明录》等。《幽明录》共二十卷,或作十三卷,原书已佚,鲁迅《古小说钩沉》辑得二百六十多则。内容与《搜神记》相近,但比《搜神记》更讲求文采,其中有些故事对唐传奇、元明清杂剧戏曲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如《刘晨阮肇》:

        旧说云:天河与海通。近世有人居海渚者,年年八月有浮槎去来,不失期。人有奇志,立飞阁于槎上,多赍粮,乘槎而去。十余日中,犹观星月日辰,自后茫茫忽忽,亦不觉昼夜。去十余日,奄至一处,有城郭状,屋舍甚严。遥望宫中,多织妇。见一丈夫,牵牛渚次,饮之。牵牛人乃惊问曰:“何由至此?”此人具说来意,并问:“此是何处?”答曰:“君还,至蜀郡访严君平,则知之。”竟不上岸,因还如期。后至蜀问君平,平曰:“某年月日,有客星犯牵牛宿。”计年月,正是此人到天河时也。

        关于这一历史时期志怪小说的特点和兴盛的原因,鲁迅先生在中有相当精当的论述:“中国本信巫,秦汉以来,神仙之说盛行,汉末又大畅巫风,而鬼道愈炽;会小乘佛教亦入中土,渐见流传。凡此,皆张皇鬼神,称道灵异,故自晋讫隋,特多鬼神志怪之书。其书有出于文人者,有出于教徒者。文人之作,虽非如释道二家,意在自神其教,然亦非有意为小说,盖当时以为幽明虽殊途,而人鬼乃皆实有,故其叙述异事,与记载人间常事,自视固无诚妄之别矣。”志怪小说在六朝特盛的原因有三:中国本土的巫风传统使人们相信神怪鬼灵,汉以来道教的兴起使鬼道愈炽,东汉末小乘佛教的传入更是推波助澜,加深了人们对异域世界的兴趣。

        《李寄》和《三王墓》表现了不畏强暴的斗争精神。《李寄》写闽中庸岭有巨蛇作祟,都尉及属城长吏束手无策,竟然听巫祝胡言每年给巨蛇献祭一名十二三岁的少女,已连续有九名少女被害。将乐县适龄少女李寄背着父母“潜行”应募,她凭自己的机智和勇敢杀死了巨蛇后探视穴中,面对被蛇吃掉的“九女髑髅”慨叹说:“汝曹怯弱,为蛇所食,甚可哀愍!”这一感叹表现了作者“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情怀。《三王墓》讲楚国能工巧匠干将莫邪三年为楚王做成一把宝剑,楚王怕他又给别人铸剑危害自己的安全,就寻找借口将他杀死,还想进一步害死他的儿子以斩草除根,其子长大后为父报仇的故事:

        莫邪子名赤比,后壮,乃问其母曰:“吾父何在?”母曰:“汝父为楚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杀之。去时嘱我:‘语汝子:出户望南山,松生石上,剑在其背。’”于是子出户南望,不见有山,但睹堂前松柱下石砥之上,即以斧破其背,得剑,日夜思欲报楚王。

        这篇志怪小说表现了人们想象中人仙之间的美好爱情,后来成了文人们常用的典故,也是后世许多诗词戏曲常用的题材,如后唐李存勖《忆仙姿》词:“曾宴桃源深洞,一曲清歌舞凤。长记欲别时,和泪出门相送。如梦,如梦,残月落花烟重。”

        客持头往见楚王,王大喜。客曰:“此乃勇士头也,当于汤镬煮之。”王如其言。煮头三日三夕不烂,头踔出汤中,瞋目大怒。客曰:“此儿头不烂,愿王自往临视之,是必烂也。”王即临之。客以剑拟王,王头随堕汤中。客亦自拟己头,头复堕汤中。三首俱烂,不可识别。乃分其汤肉葬之,故通名“三王墓”,今在汝南北宜春县界。

        干宝的《搜神记》是六朝志怪小说的代表作。干宝(?—336),字令升,新蔡(今属河南)人,东晋时以著作郎中领国史,所著《晋纪》“直而能婉”,有良史之称。《晋书》本传说他“性好阴阳术数”,尝感于天地间死生鬼神之事,于是“缀片言于残阙,访行事于故老”,搜集古今“神衹灵异人物变化”写成《搜神记》,以“明神道之不诬”(干宝《搜神记序》)。原书三十卷,今仅存二十卷。书中所记虽多为神灵怪异,但它们曲折地表现了人民的鲜明爱憎和人生理想,那些非现实的情节表现了人民现实的愿望:或讴歌面对强权的反抗精神,或描写为民除害的英雄人物,或赞美生死相恋的美丽爱情,因而书中仙灵鬼魂的思想、情感、行为和语言都浸透了人间的气息。

        楚干将莫邪为楚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欲杀之。剑有雌雄。其妻重身当产,夫语妻曰:“吾为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往必杀我。汝若生子是男,大,告之曰:‘出户望南山,松生石上,剑在其背。’于是即将雌剑往见楚王。王大怒,使相之:“剑有二,一雄一雌,雌来,雄不来。”王怒,即杀之。

        《搜神记》的文章继承了前代史家之笔,而非后世小说家之言,笔致简约疏淡,不作细致的刻画描写。干宝在自序中说:“虽考先志于载籍,收遗逸于当时,盖非一耳一目之所亲闻睹也,又安敢谓无失实者哉?”书中所记得自传闻者多,出于作者虚构者为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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