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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刘志丹参加革命经历一六、对刘志丹、谢子长早期军事活动的几点认识

一六、对刘志丹、谢子长早期军事活动的几点认识

        刘志丹、谢子长早期的军事活动,主要是开展兵运工作、收编土匪武装以及接受军阀陈硅璋的收编。虽然这其间历尽了各种各样的失败、挫折,但作为他们试图建立革命武装的重要尝试,还是值得充分肯定和赞扬的。

        

一、关于开展兵运工作的问题



        开展兵运工作是刘志丹、谢子长等为发展革命武装而进行的一次大胆尝试。早在土地革命战争初期,由于在南方的几次武装斗争的失败,党就已经开始思考这个问题的原因。1927年八七会议上,毛泽东明确提出了“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的口号。当时陕西的革命运动也正处于低潮,当八七会议的精神传到陕西后,中共陕西省委、陕北特委号召将中心任务转移到变白军为红军。于是,刘志丹、谢子长等人顺应当时的历史形势,遵从省委和陕北特委的指示,到陕西、甘肃陇东及宁夏一带从事了近三年的兵运工作。虽然多次遭受失败,但为以后建立一支自己的革命武装,为创建陕甘边、陕北革命根据地打下了良好的基础。首先,开展兵运工作是渭华起义失败后的形势所迫。渭华起义失败后,国民党当局加强了在陕西的反动统治,疯狂捕杀共产党员和革命群众。由于客观上缺乏领导军事斗争的经验,党组织遭受极大的损失。所以说,怎样建立、发展、壮大自己的军事武装组织,是以后成败的关键。

        而当时陕甘地区土地贫瘠,1928年起又发生了连年的自然灾害,经济崩溃,农民生活极为贫困;再加之国民党军队和地方军阀的腐败,官长克扣军饷,层层盘剥,士兵的生活也极其恶劣。军阀之间争夺地盘,矛盾重重,相互厮杀,士兵成了争权夺利的工具,被任意打骂甚至遭杀害,官兵关系紧张。士兵不满情绪十分严重,自发的兵变时有发生。刘、谢二人意识到了当时的这种情况并主动接受党组织的派遣,适时地在陕甘地区开展兵运工作,符合当时的工作需要。

        此外,国民党的统治中心远离陕甘地区,当地的驻军多为南京政府不重视的杂牌军队和地方军阀。中原大战后,冯玉祥的军队退出陕甘地区,当时该地的国民党军队的主要力量即为杨虎城第十七路军及一些地方军阀。他们为扩充自己的实力,到处招兵买马。刘志丹、尉子长意识到这些相对有利的条件,适时地打人国民党军队,在他们从事兵运工作的国民党部队和陕甘宁人民中传播了革命的思想,在其中扩大了中共的政治影响。与刘志丹交往的国民党军官牛化东等,由于受到刘志丹等人革命思想的影响,也走上了革命的道路。

        其次,刘、谢等人开展兵运工作符合当时中央、陕西省委及陕北特委的指示精神。1928年2月,中共中央在《关于士兵运动计划》中分析了开展兵运工作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指出:“中国军队的军阀都是中国封建阶级资产阶级的工具,但其中士兵分子,大多是失业的工人、农民及一部分流氓无产阶级。他们为了生活的压迫,受了军阀的雇佣,所以他们是一种经济压迫受到极点,冒险的盲目群众,要为这部分群众不成为敌对阶级的利用的工具,因此我们要做活动。……故兵士运动是客观的和可能的。”

        1928年7月9日中共六大上,通过了《军事工作决议案》,确立了兵运工作的方针;同年11月11日。中共中央在《告全体同胞书》中,又阐明了国民党士兵在中国革命中的积极作用和开展兵运工作的重要性。

        1929年6月22日,中共中央通过的《陕西问题决议案》指出,陕西党目前的任务是“加紧士兵中的工作,积极做士兵中的工作,积极发动士兵中的日常生活斗争,扩大党的政治宣传,以夺取广大的士兵群众,使与工农斗争汇合起来”。

        1929年11月7日至1930年1月7日,中共中央又先后发出《目前中国士兵状况与我党兵运策略及工作路线》的第56号通告和《关于组织兵变的路线与策略》的第64号通告,反复阐述了兵运工作的策略方针和具体要求,规定了向敌军开展宣传鼓动工作的口号。

        刘、谢二人严格遵照中央的指示精神,积极投入兵运工作中,为瓦解敌军开展对敌斗争及后来自身武装的建立作了铺垫。

        二人的活动与中共陕西省委和陕北特委的指示相吻合。早在1927年9月,中共陕西省委第一次扩大会议就提出“党到军队中去”、“培植革命的军事基础”等口号,随后派出大批共产党员打人陕甘宁国民党地方武装和军阀部队中。

        1929年2月,中共陕北特委在扩大会议上提出了党在目前的工作:加强农民运动,巩固学校阵地,积极开展兵运工作,派党员到白军中争取武装力量,迎接革命高潮。随后陕北特委在同年四五月间的榆林红石峡扩大会议上,提出了“三种颜色——白色、灰色、红色”的武装斗争形式,而其中的“白色”即为开展兵运工作,并决定以“白色工作”为主。于是,兵运工作成为陕甘地区武装斗争的主要形式。

        由此可以看出,刘、谢二人从事的兵运活动(绝非他们个人的“称王”心理),适应了当时中共党组织的要求,也符合陕甘地区当时党组织的中心任务。也正是因为有了他们的兵运工作,才使国民党军队和官兵加深了对红军的了解,开始同情革命,或逐步走上了革命的道路。这也为以后中共军事统战工作在西北地区的开展奠定了基础。同时,通过刘、谢的兵运工作,国民党军队的兵变也如星星之火,有力地打击了国民党在陕甘地区的统治。

        通过兵运工作,为党培养了一批军事干部,党员数量得到增加,党的力量得到发展。刘志丹、谢子长等经过三年的兵运工作,多次打人敌军内部,出生人死,积极工作,虽然大多遭到失败,但却有力地推动了西北地区武装斗争的开展,并为中国共产党培养和造就了一批军事、政治骨干,为尔后创建西北红军和陕甘宁根据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参加兵运工作的许多共产党员,如习仲勋、马文瑞等,后来大多成为西北红军的领导人。他们为以后红二十六、红二十七军和西北革命根据地的创建,以及以后的革命战争与人。民军队建设都作出了杰出的贡献。

        另一方面,他们在军阀部队中通过各种方式与士兵交朋友,把士兵吸引和团结到共产党组织周围,还吸收。进步人士加入了党的组织,培养了一批革命力量,使党的组织得到了发展。正如王世泰回忆说,在苏雨生部补充团时,刘志丹指示他们要利用暂时稳定的机会,抓紧做好战士的思想工作,发现积极分子,发展党员。那时,我们党的活动是秘密的,主要领导人都是党员,虽然党员身份不公开,但活动还是搞得有声有色,经过一段工作,战士们的情绪比较稳定了,他们吸收了几个党员。王世泰记得他们那时的党员有刘志丹等二十几名。二十几名党员,在当时可是一股不小的革命力量,他们分散在各个连、班起骨干带头作用。

        

二、关于刘志丹、谢子长收编土匪武装问题



        首先,收编土匪武装与陕北特委红石峡会议精神中的“灰色”革命理论是一致的。红石峡会议上,批判了杨国栋的右倾错误,撤销了其中共陕北特委代理书记职务,由刘志丹接任中共陕北特委军委书记,主持特委工作,会上提出的“三色革命论”,其中“灰色”即为做收编土匪武装的工作。所以,对于陕甘边区土匪武装的收编,是当时刘志丹、谢子长等人严格执行陕北特委会议精神的行为。

        收编土匪绿林武装,使得南梁游击队诞生并壮大,为尔后根据地的创建打下了基础。如前所述,我们知道1929年红石峡会议上刘志丹等提出了变敌人的武装为革命的武装的重要思想,而会议决定争取、教育和改造土匪绿林武装,为创建人民的军队准备群众基础和武装力量,这是刘、谢等人发展革命武装的又一成功实践。同时,也是由于1930年8月的“三道川事件”、1931年8月的“早胜事件”,陕的兵运工作一年内连续遭受重大挫折,在汲取兵运工作教训的基础上,他们又积极探索,采用改造绿林武装的方法创建革命武装。

        于是,1931年9月,刘志丹来到合水县平顶川倒水湾,对党在南梁地区所领导的赵连璧、杨培盛、贾生财的三支农民武装,连同其他分散在合水、庆阳山区的民间武装及失散的我党兵运工作骨干进行整编。整编后的军队共400余人,下辖三个大队,赵连璧、杨培盛、贾生财分别为第一、二、三大队队长,马锡五任军需,刘志丹亲自任总指挥。经过对民间土匪绿林武装的改造,一支由我党领导的独立的革命武装——南梁游击队诞生了。

        刘志丹等正确分析了土匪绿林武装的特点和他们成为土匪绿林的原因,即在陕甘边界的子午岭及陕西黄龙山区的诸多绿林武装,其中不少人是因为生活贫苦,受不了压迫,才被逼上山为“匪”的。他们与官僚军阀、豪强地主之间有着本质的区别和尖锐复杂的矛盾。只要有共产党的领导和教育改造,他们就有可能走上革命的道路。而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一些“山大王”后来还成为人民军队的将领和人民政府的重要干部。这种方式既是对兵运工作的有力补充,又是对“灰色”革命精神的贯彻和落实。刘志丹等人在南梁游击队中成立了中共队委会,按照古田会议的精神,对部队进行了艰苦细致的教育和改造,使之不断成长壮大为一支活跃的革命武装力量,为之后组建正规红军和开辟根据地创造了条件。

        

三、关于游击队接受陈硅璋收编的问题



        第一,刘志丹、谢子长等领导人从当时部队所面临的实际情况出发,接受了陇东军阀陈琏璋的收编,这就解决了部队的燃眉之急——军需,是一种“借水养鱼”的策略,对红军游击队的休养生息起了重要作用。1931年10月,南梁游击队与晋西(陕北)游击队会合以后,部队面临着严重的经济困难。在这种情况下,以谢子长、刘志丹为主要领导的队委会认为,当务之急是解决军需,稳定部队,同时加紧内部整顿,为正式创建红军创造条件。他们为解决军队的食宿和摆脱土匪,决定部队向庆阳方面转移,临时驻防于新堡一带。而正在此时,陈琏璋为对抗陕军而极力扩充实力,派人联络收编游击队。考虑到游击队当前的处境和实际需要,刘、谢等认为可以利用敌人的矛盾,以济军需,生息力量。于是派出马云泽、刘约三等到平凉同陈硅璋进行谈判,并达成了一系列协议。陈同意拨给游击队冬装15()0套,军饷3000元,修理枪械工具15驮,西药1驮,并派来工人20余名,军医护士2名等。这对面临严重经济困难的游击队来说无疑是雪中送炭。可以这样说,接受收编在当时的特殊情况下是一个英明的抉择。

        第二,游击队虽然被收编,但被收编后的建制仍然保持了独立性。按照同陈畦璋达成的协议,收编后的部队番号为陇东暂编十三师警备骑兵第二旅,暂驻庆阳新堡一带,谢子长为旅长,刘志丹为副旅长兼参谋长,杨重远为参谋主任,马锡五为军需主任。这样的编制和领导构成,保持了独立性。而且部队还可以利用陈畦璋给的名义和防地,招兵买马,保存和壮大自己的武装力量。当然,在这个过程中,受到了省委的一些批评。但从发展壮大自身队伍的角度来讲,省委的有些批评是有点偏激的。

        

四、关于省委对游击队批评的看法



        1931年12月中旬,游击队驻防新堡期间,省委派荣子卿等来部队,传达关于整编部队的指示,对部队招收土匪、接受陈琏璋收编等问题,提出了严厉的批评,指责部队“已受甘肃小军阀收编”、“是单纯军事投机”、“与其他土匪混合”、“土匪式的乱烧乱抢”等。

        对于省委的批评,应该客观辩证地来看。一方面,如前所述,不能认为招收土匪武装和接受陈畦璋的收编就是“受甘肃小军阀收编”和“单纯的军事投机”以及与“其他土匪的混合”,省委的批评有些过于绝对和偏激;另一方面,必须承认当时的部队由于成分过于复杂,的确存在纪律不良的情况和事实,但以谢子对刘志丹、谢子长、刘志丹为首的队委会对此问题早已察觉,并给予很大的关注,作出了种种努力加以解决。所以,省委的这点批评有其合理成分。但应将土匪行为与部队的纪律不良加以区别看待。同时,也正是为了处理纪律不良和彻底解决部队的正式改编,创建红色部队问题,遵照省委的指示,队委会决定对部队进行改编。

        

五、关于三嘉原改编及“缴枪事件”的认识



        1931年10月下旬,晋西游击队在阎红彦等领导下到达甘肃庆阳南梁,同刘志丹领导的南梁游击队会合。同月,谢子长按照中共陕西省委的指示也来到了南梁。在省委的指导下,于1932年2月成立了以谢子长、刘志丹为正、副总指挥的西北反帝同盟军。经过曲折的建军实践,党直接领导军队的实践终于在这里变成现实,这是对“红色”革命理论的伟大实践和贡献。

        1932年2月12日,在陕西省委的指示下,西北反帝同盟军在庆阳正宁县三嘉原正式改编为中国工农红军陕甘游击队,谢子长任总指挥。陕甘游击队的成立,在陕甘边地区第一次打出了工农红军的旗帜。同时,该队伍在谢、刘的领导下,积极开展练兵工作,建立了政治工作制度,成立了队委会作为游击队的最高领导机构,各大队又建立了中共支部,各中队建有党小组。还成立了士兵委员会、宣传队和列宁室等。这就不仅使陕甘游击队成为党领导的真正的人民军队,而且为后来西北红军的政治工作奠定了基础,从组织上确立了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

        关于对陕甘边根据地曾经发生的“三嘉原缴枪事件”,需要通过回顾当时的一些历史情况来说明。1931年10月下旬,南梁会合后,两支部队编为西北反帝同盟军,陕北游击队编为第一支队,南梁游击队编为第二支队。1932年1月,因为部队给养困难,第二支队一大队队长赵连璧带一部分人外出打土豪。因为打击面过宽,并在集市上抢了群众的东西,造成了不良影响。于是少数领导人认为第二支队成分不纯、部队不稳,于1932年2月6日缴了第二支队的枪,并当场打死了赵连璧,酿成了“三嘉原缴枪事件”。其实,部队成分不纯,是部队自身的一个严重问题,这一点必须正视。但是,自南梁会合以来,谢、刘等主要领导人始终坚持团结改造的方针。但在刘谢两人就如何改造意见不一时,采用这种突然袭击,刘志丹等很不理解。但刘志丹等能从全局利益出发,维护了这支合编不久的队伍的统一,制止了事态的进一步发展,并且去西安向省委作了汇报。应该说,缴枪事件的发生是部分人对部队自身的特点认识不足,没有认清部队所处的特殊阶段所造成的。

        南梁会合后,省委要求队委会迅速组建正式红军。考虑到当时的具体情况,刘志丹提出不急于树起红军旗帜,以创造更好的条件,逐步改造。但大部分队委会同志认为应立即组建正式红军。谢子长一面认真贯彻省委指示,一面认真听取各方的意见,慎重择机。另一方面,队委会也觉得队伍不纯,纪律不好,改编不能以红军命名。因为在领导干部中意见不统一,便将分歧意见报告省委,部队移驻到新堡地区。1932年2月,省委决定成立西北反帝同盟军。我们今天看来,成立西北反帝同盟军不仅成为在当时意见不统一的情况下成立和组建正式红军的一个良好选择和过渡方式,而且为1932年2月12日三嘉原改编及陕甘游击队的正式创建作了很好的铺垫。虽然在西北反帝同盟军向陕甘游击队的发展过程中发生了“缴枪事件”,但这只是在创建正式红军和“红色”革命中的一个曲折,应该理性地去看待。1985年5月21日中共中央对此事的定性是十分妥当的,即“队伍成分不纯,作风纪律不好,按照党的建军原则进行整顿是必要的。但是,在一般情况下,采取一部分人缴另一部分人的枪的办法,特别是在刘、谢两位主要领导没有取得一致意见的情况下,采取缴枪的办法,甚至还打死了人,不论是谁的决定,都是不对的,更不能说是完全正确的。好在这支队伍中许多同志以大局为重,始终坚持革命,为西北革命和红军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刘志丹同志是其中杰出的代表。”

        综上所述,刘志丹、谢子长不畏艰辛的革命精神和他们早期的军事活动,为发展革命武装力量、开展武装斗争和建立革命根据地创造了条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他们在所领导的部队中实行的组织原则,为后来西北红军的政治工作打下了基础。也正是在他们的领导下,正式建立了中国工农红军陕甘游击队,第一次在陕甘边地区打出了红军的旗帜,发展和壮大了革命力量。“陕北、陕甘边的党、革命武装和人民群众在刘志丹、谢子长同志的领导下,立下了重大功勋,应当载人光荣的史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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