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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卷 -1

        苏:我们还剩下有待讨论的问题是关于僭主式个人的问题。问题包括:这种人物是怎样从民主式人物发展来的?他具有什么样的性格?他的生活怎样,痛苦呢还是快乐?

        阿:是的,还有这个问题要讨论。

        苏:你知道另外还有什么问题要讨论的吗?

        阿:还有什么?

        苏:关于欲望问题。我觉得我们分析欲望的性质和种类这个工作还做得不够。这个工作不做好,我们讨论僭主式人物就讨论不清楚。

        阿:那么,现在你的机会不是来了吗?

        苏:很好。我想要说明的如下。在非必要的快乐和欲望之中,有些我认为是非法的。非法的快乐和欲望或许在我们大家身上都有;但是,在受到法律和以理性为友的较好欲望控制时,在有些人身上可以根除或者只留下微弱的残余,而在另一些人的身上则留下的还比较多比较强。

        阿:你指的是哪些个欲望?

        苏:我指的是那些在人们睡眠时活跃起来的欲望。在人们睡眠时,灵魂的其余部分,理性的受过教化的起控制作用的部分失去作用,而兽性的和野性的部分吃饱喝足之后却活跃起来,并且力图克服睡意冲出来以求满足自己的本性要求。你知道,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失去了一切羞耻之心和理性,人们就会没有什么坏事想不出来的;就不怕梦中乱伦,或者和任何别的人,和男人和神和兽类交媾,也就敢于起谋杀之心,想吃禁止的东西。总之,他们没有什么愚昧无耻的事情不敢想做的了。

        阿:你说得完全对。

        苏:但是,我认为,如果一个人的身心处于健康明智的状况下,在他睡眠之前已经把理性唤醒,给了它充分的质疑问难的机会,至于他的欲望,他则既没有使其过饿也没有使其过饱,让它可以沉静下来,不致用快乐或痛苦烦扰他的至善部分,让后者可以独立无碍地进行研究探求,掌握未知的事物,包括过去的、现在的和未来的;如果他也同样地使自己的激情部分安静了下来,而不是经过一番争吵带着怒意进入梦乡;如果他这样地使其灵魂中的两个部分安静了下来,使理性所在的第三个部分活跃起来,而人就这样地睡着了;你知道,一个人在这种状况下是最可能掌握真理,他的梦境最不可能非法的。

        阿:我想情况肯定是这样。

        苏:这些话我们已经说得离题很远了。我的意思只是想说:可怕的强烈的非法欲望事实上在每一个人的心里,甚至在一些道貌岸然的人心里都有。它往往是在睡梦中显现出来的。你认为我的话是不是有点道理?你是不是同意?

        阿:是的,我同意。

        苏:现在让我们回顾一下民主式人物的性格。这种人是由节约省俭的父亲从小教育培养出来的。这种父亲只知道经商赚钱,想要娱乐和风光的那些不必要的欲望他是不准许有的。

        是这样吗?

        阿:是的。

        苏:但是,儿子随着和老于世故的人们交往,有了许多我们刚才所说的这种欲望。这种影响把他推向各种的傲慢和无法无天,推动他厌恶父亲的吝啬而采取奢侈的生活方式。但是由于他的天性本比他的教唆者为好,在两种力量的作用下,他终于确定了中间道路。自以为吸取了两者之长,既不奢侈又不吝啬,他过着一种既不寒伧又不违法的生活。于是他由一个寡头派变成了民主派。

        阿:这正是我们对这种类型人物的一贯看法。

        苏:现在请再想象:随着年龄的增长,这个人也有了儿子,也用自己的生活方式教养自己的儿子成长。

        阿:好,我也这样想象。

        苏:请再设想这个儿子又一定会有和这个父亲同样的情况发生。他被拉向完全的非法——他的教唆者称之为完全的自由。父亲和其他的亲人支持折衷的欲望,而教唆者则支持极端的欲望。当这些可怕的魔术师和僭主拥立者认识到他们这样下去没有控制这个青年的希望时,便想方设法在他的灵魂里扶植起一个能起主宰作用的激情,作为懒散和奢侈欲望的保护者,一个万恶的有刺的雄蜂。你还能想出什么别的东西来更好地比喻这种激情吗?

        阿:除此而外,没有什么更好的比喻了。

        苏:其它的欲望围着它营营作声,献上鲜花美酒,香雾阵阵,让它沉湎于放荡淫乐,用这些享乐喂饱养肥它,直到最后使它深深感到不能满足时的苦痛。这时它就因它周围的这些卫士而变得疯狂起来蛮干起来。这时如果它在这个人身上看到还有什么意见和欲望说得上是正派的和知羞耻的,它就会消灭它们,或把它们驱逐出去,直到把这人身上的节制美德扫除清净,让疯狂取而代之。

        阿:这是关于僭主式人物产生的一个完整的描述。

        苏:自古以来爱情总被叫做专制暴君,不也是因为这个道理吗?

        阿:很可能是的。

        苏:我的朋友,你看一个醉汉不也有点暴君脾气吗?

        阿:是的。

        苏:还有,神经错乱的疯子不仅想象而且企图真的不仅统治人而且统治神呢。

        阿:的确是的。

        苏:因此,我的朋友,当一个人或因天性或因习惯或因两者,已经变成醉汉、色鬼和疯子时,他就成了一个十足的僭主暴君了。

        阿:无疑的。

        苏:这种人物的起源和性格看来就是这样。但是他的生活方式怎样呢?

        阿:你倒问我,我正要问你呢。还是你来告诉我吧。

        苏:行,我来说。我认为,在一个人的心灵被一个主宰激情完全控制了之后,他的生活便是铺张浪费,纵情酒色,放荡不羁等等。

        阿:这是势所必然的。

        苏:还有许许多多可怕的欲望在这个主宰身边日夜不息地生长出来,要求许多东西来满足它们。是吧?

        阿:的确是的。

        苏:因此,一个人不管有多少收入,也很快花光了。

        阿:当然。

        苏:往后就是借贷和抵押了。

        阿:当然了。

        苏:待到告贷无门、抵押无物时,他心灵中孵出的欲望之雏鸟不是必然要不断地发出嗷嗷待哺的强烈叫声吗?他不是必然要被它们(特别是被作为领袖的那个主宰激情)刺激得发疯,因而窥测方向,看看谁有东西可抢劫或骗取吗?

        阿:这是必定的。

        苏:凡可以抢劫的他都必须去抢,否则他就会非常痛苦。

        阿:必定的。

        苏:正如心灵上新出现的快乐超过了原旧的激情而劫夺后者那样,这个人作为晚辈将声称有权超过他的父母,在耗光了他自己的那一份家产之后夺取父母的一份供自己继续挥霍。

        阿:自然是这样。

        苏:如果他的父母不同意,他首先会企图骗取他们的财产。是吗?

        阿:肯定的。

        苏:如果骗取不行,他下一步就会强行夺取。是吗?

        阿:我以为会的。

        苏:我的好朋友,如果老人断然拒绝而进行抵抗,儿子会手软不对老人使用暴君手段吗?

        阿:面对这种儿子,我不能不为他的父母担心。

        苏:说真的,阿得曼托斯,你是认为这种人会为了一个新觅得的可有可无的漂亮女友而去虐待自己出生以来不可片刻或离的慈母,或者为了一个新觅得的可有可无的妙龄娈童去鞭打自己衰弱的老父,他最亲的亲人和相处最长的朋友吗?

        如果他把这些娈童美妾带回家来和父母同住,他会要自己的父母低三下四屈从他们吗?

        阿:是的,我有这个意思。

        苏:做僭主暴君的父母看来是再幸运不过的了!

        阿:真是幸运呀!

        苏:如果他把父母的财产也都挥霍磬净了,而群聚在他心灵里的快乐欲望却有增无已。这时他会怎么样呢?他不会首先逾墙行窃,或遇到迟归夜行的人时扒人衣袋,并进而洗劫神庙的财产吗①?在这一切所作所为里,他从小培养起来的那些关于高尚和卑鄙的信念,那些被认为是正义的见解,都将被新释放出来的那些见解所控制。而后者作为主宰激情的警卫将在主宰的支持下取得压倒优势。——所谓“新释放的见解”,我是指的从前只是在睡梦中才被放出来自由活动的那些见解;当时他由于还处在父亲和法律的控制之下心里还是拥护民主制度的。但是现在在主宰激情控制之下,他竟在醒着的时候想做起过去只有在睡梦中偶一出现的事情了。他变得无法无天,无论杀人越货还是亵渎神圣,什么事都敢做了。主宰他心灵的那个激情就象一个僭主暴君,也是无法无天的,驱使他(象僭主驱使一个国家那样)去干一切,以满足它自己和其它欲望的要求。而这些欲望一部分是外来的,受了坏伙伴的影响;一部分是自内的,是被自身的恶习性释放出来的。这种人的生活能不是这样吗?

        ①古希腊风俗和法律都视之为罪大恶极。

        阿:是这样。

        苏:如果在一个国家里这种人只是少数,作为大多数的都是头脑清醒的人。那么,这少数人便会出国去做某一外国僭主的侍卫,或在某一可能的战争中做雇佣兵。但是如果他们生长在和平时期,他们便会留在本国作许多小恶。

        阿:你指的是哪种恶?

        苏:做小偷、强盗、扒手,剥人衣服的,抢劫神庙的,拐骗儿童的;如果生就一张油嘴,他们便流为告密人、伪证人或受贿者。

        阿:你说这些是小恶,我想是有条件的,是因为这种人人数还少。

        苏:是的。因为小恶是和大恶相比较的小。就给国家造成的苦害而言,这些恶加在一起和一个僭主暴君造成的危害相比,如俗话所说,还是小巫见大巫。然而一旦这种人及其追随者在一个国家里人数多得可观并且自己意识到自己的力量时,他们再利用上民众的愚昧,便会将自己的同伙之一,一个自己心灵里有最强大暴君的人扶上僭主暴君的宝座。

        阿:这是很自然的,因为他或许是最专制的。

        苏:因此,如果人民听之任之,当然没有问题。但是,如果国家拒绝他,那么,他就也会如上面说过的那个人打自己的父母一样,惩戒自己的祖国(如果他能做得到的话),把新的密友拉来置于自己的统制之下,把从前亲爱的母国——如克里特人称呼的——或祖国置于自己奴役之下。而这大概也就是这种人欲望的目的。

        阿:是的,目的正在于此。

        苏:因此,这种人掌权之前的私人生活不是如此吗:他们起初和一些随时准备为之帮闲的阿谀逢迎之徒为伍;而如果他们自己有求于人的话,他们也会奉迎拍马低三下四地表白自己的友谊,虽然一旦目的达到,他们又会另唱一个调门。

        阿:的确如此。

        苏:因此他们一生从来不真正和任何人交朋友。他们不是别人的主人便是别人的奴仆。僭主的天性是永远体会不到自由和真正友谊的滋味的。

        阿:完全是的。

        苏:因此,如果我们称他们是不可靠的人,不是对的吗?

        阿:当然对!

        苏:如果说我们前面一致同意的关于正义的定义是对的,那么我们关于不正义的描述就是不能再正确的了。

        阿:的确,我们是正确的。

        苏:关于最恶的人让我们一言以蔽之。他们是醒着时能够干出睡梦中的那种事的人。

        阿:完全对。

        苏:这恰恰是一个天生的僭主取得绝对权力时所发生的事情。他掌握这个权力时间越长,暴君的性质就越强。格劳孔(这时候插上来说):这是必然的。

        苏:现在不是可以看出来了吗:最恶的人不也正是最为不幸的人吗?并且,因此,他执掌的专制权力愈大,掌权的时间愈长,事实上他的不幸也愈大,不幸的时间也愈长吗?当然,众人各有各的看法。

        格:一定的。的确是这样。

        苏:专制君主的人不是就象专制政治的国家吗?民主的人不也就象民主政治的国家吗?如此等等。

        格:当然是的。

        苏:我们可以作如下的推论:在美德和幸福方面,不同类型的个人间的对比关系就象不同类型的国家之间的对比关系。是吗?

        格:怎么不是呢?

        苏:那么,在美德方面僭主专政的国家和我们最初描述的王政国家对比起来怎么样呢?

        格:它们正好相反:一个最善一个最恶。

        苏:我不再往下深究哪个最善哪个最恶了。因为那是一明二白的。我要你判断一下,在幸福和不幸方面它们是否也如此相反?让我们不要只把眼光放在僭主一个人或他的少数随从身上以致眼花缭乱看不清问题。我们要广泛又深入地观察整个城邦,应当经过这么巨细无遗地透视它的一切方面,透彻地理解了它的全部实际生活,再来发表我们的看法。

        格:这是一个很好的动议。大家都很明白:没有一个城邦比僭主统治的城邦更不幸的,也没有一个城邦比王者统治的城邦更幸福的。

        苏:这不也是一个很好的提议吗:在论及相应的个人时,我们要求讨论者能通过思考深入地一直理解到对象的心灵和个性,而不是象一个小孩子那样只看到外表便被僭主的威仪和生活环境所迷惑?只有这样的人才配得上作出判断,我们才应当倾听他的判断——特别是,假如他不仅看到过僭主在公众面前的表现,而且还曾经和僭主朝夕相处,亲眼目睹过他在自己家里以及在亲信中的所作所为(这是剥去一切伪装看到一个人赤裸裸灵魂的最好场合)。因此我们不是应该请他来解答我们的这个问题吗:僭主的生活和别种人物的生活比较起来究竟幸福还是不幸福?

        格:这也是一个最好的提议。

        苏:那么,我们要不要自称我们有判断能力,我们也有过和僭主型的那种人一起相处的经验,因此我们自己当中可以有人答复我们的问题?

        格:要。

        苏:那末,来吧,让我们这样来研究这个问题吧。先请记住城邦和个人性格之间都是相似的,然后再逐个地观察每一种城邦和个人的性格特点。

        格:哪些性格特点?

        苏:首先谈论一个国家。一个被僭主统治的国家你说它是自由的呢还是受奴役的?

        格:是完全受奴役的。

        苏:但是,在这样的国家你看到也有主人和自由人呀。

        格:我看到这种人只是少数,而(所谓的)整体及其最优秀部分则处于屈辱和不幸的奴隶地位。

        苏:因此,如果个人和国家相象,他必定有同样的状况。

        他的心灵充满大量的奴役和不自由,他的最优秀最理性的部分受着奴役;而一个小部分,即那个最恶的和最狂暴的部分则扮演着暴君的角色。不是吗?

        格:这是必然的。

        苏:那么你说这样一个灵魂是在受奴役呢还是自由的呢?

        格:我认为是在受奴役。

        苏:受奴役的和被僭主统治的城邦不是最不能做自己真正想做的事情的吗?

        格:正是的。

        苏:因此,实行僭主制的心灵——指作为整体的心灵——

        也最不能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因为它永远处在疯狂的欲望驱使之下,因此充满了混乱和悔恨。

        格:当然啰。

        苏:处于僭主暴君统治下的城邦必然富呢还是穷呢?

        格:穷。

        苏:因此,在僭主暴君式统治下的心灵也必定永远是贫穷的和苦于不能满足的。

        格:是的。

        苏:又,这样一个国家和这样一个人不是必定充满了恐惧吗?

        格:是这样。

        苏:那么你认为你能在别的任何国家里发现有比这里更多的痛苦、忧患、怨恨、悲伤吗?

        格:绝对不能。

        苏:又,你是否认为人也如此?在别的任何一种人身上会比这种被强烈欲望刺激疯了的僭主暴君型人物身上有更多的这种情况吗?

        格:怎么会呢?

        苏:因此,有鉴于所有这一切以及其它类似情况,我想你大概会判定,这种城邦是所有城邦中最为不幸的了。

        格:我这样说不对吗?

        苏:完全对的。但是,有鉴于同样的这一切,关于僭主型个人你一定会有什么高见呢?

        格:我必定会认为他是所有人中最最不幸的。

        苏:这你可说得不对。

        格:怎么不对?

        苏:我们认为这个人还没达到不幸的顶点。

        格:那么什么人达到了顶点呢?

        苏:我要指出的那种人你或许会认为他是还要更不幸的。

        格:哪种人?

        苏:一个有僭主气质的人,他不再过一个普通公民的生活,某种不幸的机会竟致不幸地使他能以成了一个实在的僭主暴君。

        格:根据以上所说加以推论,我说你的话是对的。

        苏:好。但是这种事情凭想必然是不够的。我们必须用如下的论证彻底地考察它们。因为我们这里讨论的是一切问题中最大的一个问题:善的生活和恶的生活问题。

        格:再正确不过。

        苏:因此请考虑,我的话是否有点道理。我认为我们必须从下述事例中得出关于问题的见解。

        格:从哪些事例中?

        苏:以我们城邦里的一个拥有大量奴隶的富有私人奴隶主为例。在统治许多人这一点上他们象僭主,而不同的只是所统治的人数不同而已。

        格:是的,有这点不同。

        苏:那么你知道他们不担心,不害怕自己的奴隶吗?

        格:他们要害怕什么?

        苏:什么也不用怕。但是你知道他们为什么不怕吗?

        格:是的。我知道整个城邦国家保护每一个公民个人。

        苏:说得好。但是假设有一个人,他拥有五十个或更多的奴隶。现在有一位神明把他和他的妻儿老小、他的财富奴隶一起从城市里用神力摄走,送往一个偏僻的地方,这里没有一个自由人来救助他。你想想看,他会多么害怕,担心他自己和他的妻儿老小要被奴隶所消灭吗?

        格:我看这个恐惧是不能再大了。

        苏:这时他不是必须要巴结讨好自己的一些奴隶,给他们许多许诺,放他们自由(虽然都不是出于真心自愿),以致一变而巴结起自己的奴隶来了吗?

        格:大概必定如此,否则他就一定灭亡。

        苏:但是现在假设神在他周围安置了许多邻人。他们又是不许任何人奴役别人的;如果有人想要奴役别人,他们便要处以严厉的惩罚。这时怎么样呢?

        格:我认为,这时他的处境还要更糟,他的周围就全是敌人了。

        苏:这不正是一个具有我们描述过的那种天性,充满了许多各种各样恐惧和欲望的僭主陷入的那种困境吗?他是这个城邦里唯一不能出国旅行或参加普通自由公民爱看的节日庆典的人。虽然他心里渴望这些乐趣,但他必须象妇女一样深居禁宫,空自羡慕别人能自由自在地出国旅游观光。

        格:很对。

        苏:因此,僭主型的人物,即由于混乱在他内心里占了优势而造成了恶果你因而判断他是最不幸的那种人物,当他不再作为一个普通的私人公民,命运使他成了一个真正的僭主暴君,他不能控制自己却要控制别人,这时他的境况一定还要更糟。这正如强迫一个病人或瘫痪的人去打仗或参加体育比赛而不在家里治疗静养一样。

        格:苏格拉底啊,你比得非常恰当说得非常对。

        苏:因此,亲爱的格劳孔,这种境况不是最不幸的吗?僭主暴君的生活不是比你断定最不幸的那种人的生活还要更不幸吗?

        格:正是。

        苏:因此,虽然或许有人会不赞同,然而这是真理:真正的僭主实在是一种依赖巴结恶棍的最卑劣的奴隶。他的欲望永远无法满足。如果你善于从整体上观察他的心灵,透过欲望的众多你就可以看到他的真正贫穷。他的生活是一天到晚提心吊胆;如果国家状况可以反映其统治者的境况的话,那么他象他的国家一样充满了动荡不安和苦痛。是这样吗?

        格:的确是的。

        苏:除了我们前已说过的而外,他的权力将使他更加妒忌,更不忠实可信,更不正义,更不讲朋友交情,更不敬神明。他的住所藏垢纳移。你可以看到,结果他不仅使自己成为极端悲惨的人,也使周围的人成了最为悲惨的人。

        格:有理性的人都不会否认你这话的。

        苏:那么快点,现在最后你一定要象一个最后评判员那样作一个最后的裁判了。请你鉴定一下,哪种人最幸福,哪种人第二幸福,再同样地评定其余几种人,依次鉴定所有五种人:王者型、贪图名誉者型、寡头型、民主型、僭主型人物。

        格:这个鉴定是容易做的。他们象舞台上的合唱队一样,我按他们进场的先后次序排列就是了。这既是幸福次序也是美德次序。

        苏:那么,我们是雇一个传令官来宣布下述评判呢还是我自己来宣布呢?“阿里斯同之子格劳孔已经判定:最善者和最正义者是最幸福的人。他最有王者气质,最能自制。最恶者和最不正义者是最不幸的人。他又最有暴君气质,不仅对自己实行暴政而且对他的国家实行暴政”。

        格:就由你自己来宣布吧。

        苏:我想在上述评语后面再加上一句话:“不论他们的品性是否为神人所知,善与恶、幸与不幸的结论不变”。可以吗?

        格:加上去吧。

        苏:很好。那么,这是我们的证明之一。但是,下面请看第二个证明,看它是不是有点道理。

        格:第二个证明是什么?

        苏:正如城邦分成三个等级一样,每个人的心灵也可以分解为三个部分。因此我认为还可以有另外一个证明途径。

        格:什么证明途径?

        苏:请听我说。这三个部分我看到也有三种快乐,各各对应。还同样地有三种对应的欲望和统治。

        格:请解释明白。

        苏:我们说一个部分是人用来学习的。另一个部分是人用来发怒的。还有第三个部分;这个部分由于内部的多样性,我们难以用一个简单而合适的词来统括它,我们只能用其中的一个最强烈的主要成分来命名它。我们根据它强烈的关于饮食和爱的欲望以及各种连带的欲望,因而称它为“欲望”部分。我们同样又根据金钱是满足这类欲望的主要手段这一点,因而称它为“爱钱”部分。

        格:对。

        苏:如果我们还应该说,它的快乐和爱集中在“利益”上,我们为了在谈起心灵的这第三个部分时容易了解起见,最好不是应该把它集中到一个名下,把我们的话说得更准确些,把它叫做“爱钱”部分或“爱利”部分吗?

        格:不管怎样,我认为是这样。

        苏:再说,激情这个部分怎么样?我们不是说它永远整个儿地是为了优越、胜利和名誉吗?

        格:的确。

        苏:我们是不是可以恰当地把它称为“爱胜”部分或“爱敬”部分呢?

        格:再恰当不过了。

        苏:但是一定大家都清楚:我们用以学习的那个部分总是全力要想认识事物真理的,心灵的三个部分中它是最不关心钱财和荣誉的。

        格:是的。

        苏:“爱学”部分和“爱智”部分,我们用这名称称呼它合适吗?

        格:当然合适。

        苏:在有些人的心灵里是这个部分统治着,在另一些人的心灵里却是那两部分之一在统治着,依情况不同而不同。是吧?

        格:是这样。

        苏:正因为这个原因,所以我们说人的基本类型有三:哲学家或爱智者、爱胜者和爱利者。

        格:很对。

        苏:对应着三种人也有三种快乐。

        格:当然。

        苏:你知道吗?如果你想一个个地问这三种人,这三种生活哪一种最快乐,他们都一定会说自己的那种生活最快乐。财主们会断言,和利益比起来,受到尊敬的快乐和学习的快乐是无价值的,除非它们也能变出金钱来。

        格:真的。

        苏:爱敬者怎么样?他会把金钱带来的快乐视为卑鄙,把学问带来的快乐视为无聊的瞎扯(除非它也能带来敬意)。是吗?

        格:是的。

        苏:哲学家把别的快乐和他知道真理永远献身研究真理的快乐相比较时,你认为他会怎么想呢?他会认为别的快乐远非真正的快乐,他会把它们叫做“必然性”快乐。因为,若非受到必然性束缚他是不会要它们的。是吗?

        格:无疑的。

        苏:那么,既然三种快乐三种生活之间各有不同的说法,区别不是单纯关于哪一种较为可敬哪一种较为可耻,或者,哪一种较善哪一种较恶,而是关于哪一种确实比较快乐或摆脱了痛苦,那么,我们怎么来判定哪一种说法最正确呢?

        格:我确实说不清。

        苏:噢,请这样考虑。对事情作出正确的判断,要用什么作为标准呢?不是用经验、知识、推理作为标准吗?还有什么比它们更好的标准吗?

        格:没有了。

        苏:那么请考虑一下,这三种人中哪一种人对所有这三种快乐有最多的经验?你认为爱利者在学习关于真理本身方面所得到的快乐经验能多于哲学家在获利上所得到的快乐经验吗?

        格:断乎不是的。因为,哲学家从小就少不了要体验另外两种快乐;但是爱利者不仅不一定要体验学习事物本质的那种快乐,而且,即使他想要这么做,也不容易做得到。

        苏:因此,哲学家由于有两方面的快乐经验而比爱利者高明得多。

        格:是要高明得多。

        苏:哲学家和爱敬者比起来怎么样?哲学家在体验受尊敬的快乐方面还比不上爱敬者在学习知识方面的快乐经验吗?

        格:不是的。尊敬是大家都可以得到的,如果他们都能达到自己目标的话。因为富人、勇敢者和智慧者都是能得到广泛尊敬的,因此大家都能经验到受尊敬的这种快乐。但是看到事物实在这种快乐,除了哲学家而外别的任何人都是不能得到的。

        苏:既然他的经验最丰富,因此他也最有资格评判三种快乐。

        格:很有资格。

        苏:而且他还是唯一有知识和经验结合在一起的人。

        格:的确是的。

        苏:又且,拥有判断所需手段或工具的人也不是爱利者或爱敬者,而是爱智者或哲学家。

        格:你说的什么意思?

        苏:我们说判断必须通过推理达到。是吧?

        格:是的。

        苏:推理最是哲学家的工具。

        格:当然。

        苏:如果以财富和利益作为评判事物的最好标准,那么爱利者的毁誉必定是最真实的。

        格:必定是的。

        苏:如果以尊敬、胜利和勇敢作为评判事物的最好标准,那么爱胜者和爱敬者所赞誉的事物不是最真实的吗?

        格:这道理很清楚。

        苏:那么,如果以经验、知识和推理作为标准,怎样呢?

        格:必定爱智者和爱推理者所赞许的事物是最真实的。

        苏:因此,三种快乐之中,灵魂中那个我们用以学习的部分的快乐是最真实的快乐,而这个部分在灵魂中占统治地位的那种人的生活也是最快乐的生活。是吗?

        格:怎么能不是呢?无论如何,当有知识的人说自己的生活最快乐时,他的话是最可靠的。

        苏:下面该评哪一种生活哪一种快乐第二呢?

        格:显然是战士和爱敬者的第二,因为这种人的生活和快乐比起挣钱者的来接近第一种。

        苏:看来爱利者的生活和快乐居最后了。

        格:当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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