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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民的不服从

        有句格言,我真心叹服,“管得最少的政府是最好的政府”。我希望这句格言可以更快、更系统地贯彻施行。如能落到实处,这句话最终将意味着,并且我也相信这一点——“不管的政府是最好的政府”;倘若人们准备充分,他们将拥有的就是这样的政府。政府至多不过是权宜之计,但是多数政府常常不得计,有时候所有政府都不得计。人们对常备军的反对意见不少,反对力度不小,这些意见应该占据上风,而反对的矛头可能最终会指向常设政府。常备军不过是常设政府的一只臂膀。政府本身不过是人们选择用来执行自身意愿的一种模式,在人们的意愿通过政府体现出来之前,这种模式也同样可能遭滥用,走向堕落。看看眼前的墨西哥战争,这就是一些人把常设政府作为他们的工具搞出来的杰作,因为从一开始,人们就不会赞成采取这样的措施。

        美国的这个政府——除了是个传统之外还是什么呢?尽管这个传统历史还不长,还在努力想把自己完整地传给后世子孙,但其完整性却无时无刻不在消减。这个政府就生命力、影响力而言甚至不及一个活人,因为只消一个人就足以让政府顺从他个人的意愿。对于人们自身而言,政府像把木枪。但是即便如此,人们照样需要政府,因为人们必须得有这样或者是那样的复杂机械设备,听着设备发出的噪声,才能够满足他们对于政府的想法。如此,政府让我们看到人们为了自己的利益,可以在多大程度上逆来顺受,甚至可以把某种意愿强加在自己身上。这事干得漂亮,我们所有人只能瞪眼瞧着了。但是,这个政府从未主动推进过任何事业的发展,而只是通过敏捷的躲闪,才不致成为发展过程中的障碍。维护国家自由的不是这个政府,平定西部的不是这个政府,教育民众的也不是这个政府。所有已取得的成就,靠的都是美利坚民族与生俱来的性格。如果不是因为政府时时作梗,所取得的成就或许会更加辉煌。因为政府不过是权宜之计,所以人们也乐意彼此互不干涉;并且,如前所述,政府最合宜的时候,也就是被统治者最不受政府干预的时候。贸易和商业,如果不是天然橡胶制成的,就永远无法越过议员们不断设置的障碍;如果不是部分考虑他们的初衷,而完全以其行为带来的后果来对之加以评判,这帮人应该和那些在火车道上设置障碍的捣蛋鬼归为一类,并受到相应的处罚。

        但是,和那些自称无政府主义者的人不同,我,作为一个公民,实事求是地说,并不要求马上废除政府,而是呼吁即刻有一个更好的政府。每个人都说一说什么样的政府可以赢得他的尊敬,这将是向着拥有这样的政府迈出的坚实一步。

        毕竟,之所以权力一旦掌握在人民手中,就遵从多数人的意愿来进行统治,而且之后很长时间也继续如此,其实际原因不是说多数人最有可能是正确的,或者说这样对少数派最公平,而是因为多数派在物质方面最为强大。但是,如果一个政府当中,多数派在所有问题上都说了算,这样的政府可能有欠公允,即使是常人认知的公允也做不到。可否有一个这样的政府,是非正误不是由多数派来认定,而由良知来判断?——在这样的政府当中,多数派可否只对一些需要做权宜之计的问题进行考量?公民难道从来必须放弃自己的良知,转而遵从议员的意志,难道他们自己的良知一刻都守不住?果真如此,为何每个人都要有良知呢?我以为,我们首先应该是人,然后才是臣民。与其说要养成习惯尊崇法律,倒不如说要尊崇正义。我有权承担的唯一义务就是随时做我认为正确的事情。有句话说得好,一个公司是没有良知可言的,但是一家由有良知的人组成的公司是一家有良知的公司。法律从未让人们变得更正义。事实上,正是因为对法律心怀敬意,即便是好心人,也每天都在变成非正义的爪牙。如果对法律抱有不应有的尊重,一个常见的、自然的结果就是:你可以看到一队士兵、上校、上尉、下士、一等兵和军火搬运工,违背自身的意愿,唉,违背自己的常识和良知,排着让人钦佩的整齐队伍,井然有序地行进,翻山越谷,奔赴战场,因为违心,行进变得异常艰险,让人心悸。他们明知道自己参与的是可恶的勾当,他们所有人都向往和平,现在,他们算什么?还算人吗?抑或说是为某个当权的不道德的统治者效命的小型移动堡垒、弹药库?到海军船坞去参观参观,看看海军陆战队员,那就是美国政府可以培养出的人才,那就是它用妖术可以把人变成的模样——只剩下丧失人性的身影和行尸走肉的人形,全然成了一具摆在那儿站岗执勤的活尸。有人可能会说,这是个已经带着殉葬品掩埋在武器中的人,尽管事实上,可能:

        没听见战鼓擂起,不曾闻哀乐悲情,

        抬着他的遗体,我们急急往城墙冲去;

        坟墓里,我们的英雄已经安息。

        众人就这样以自己的血肉之躯,为国效力,主要不是作为人,而是作为机器。他们成了常备军、民兵、监狱看守、警察、地方民团等等。大多数情况下,不涉及对任何判断力和道德感的自由运用;非但如此,他们把自己置于和木头、泥土、岩石同等的位置;或者我们可以制造些木头人,也完全堪当此任。如此之人,与稻草人相若,和一堆泥土无异,岂能有人尊重。他们的价值,不过与犬马相当。但是这样的人通常被视为好公民。其他人——像大多数议员、政客、律师、部长、官员——为国效力主要用的是头脑,因为他们中很少有人从道德的角度条分缕析,所以可能会在不经意之间把魔鬼当成上帝来侍奉。极少数——像英雄、爱国人士、烈士、广义上的改革者,还有真正的人——也将良知献予国家,所以在大多数时候必然会反对政府。他们通常被政府视为仇敌。智者只为有用之人,岂能甘心为“黏土”,来“把漏风的孔洞封堵”,至少会把这样的任务交由自身化作的尘土来完成:

        为同胞奉献全部的,同胞视之为无用自私之人;为同胞献出部分的,同胞奉为恩人,称颂其乐善好施。

        面对今日之美国政府,如何行事方为俊杰?答曰,与政府关联而不致蒙羞者无。一个政治机构,既已为奴隶之政府,我便一刻也无法将其视为我的政府。

        所有人都认同革命的权力。这便是说,当政府的残暴统治、昏庸无能发展到无法忍受的程度时,人民有权拒绝效忠政府,有权反抗政府,但是几乎所有人都认为当前的形势并非如此,他们认为1775年的革命正逢其时。如果有人跟我说因为政府对抵港的外国商品征税,所以这个政府就是一个糟糕的政府,很有可能我会以为不该无事生非,因为我不用那些外国商品就行了。所有的机器都有摩擦,或许它带来的好处足以抵消其害处。无论如何,因为这种摩擦而挑起纷争就大错特错了。但是当摩擦成了机器的主要作用,压迫抢劫成了有组织的活动时,我认为,这样的机器我们不再需要了。换句话说,一个努力成为自由的庇护所的国家自己却有六分之一的人口依然是奴隶,整个国家遭到外军不公平的蹂躏、占领,被置于军法控制之下,我认为诚实的人奋起反抗、革命也就为时不远了。这一次,眼前的事实让这一义务更加迫切,因为被蹂躏的不是我们自己的国家,而我们的军队却是那支侵略军。

        佩利,在很多人看来是道德问题上的普遍权威,在《公民顺从政府的义务》一文中,将所有的民事义务都分解为权宜之计。并且,他继续说道:“只要是整个社会的利益要求的,只要现有政府无法在不引起公众不便的情况下进行抵制或者改变,那么,听命于眼前的政府乃是上帝的旨意——情形不再了。如果承认这个原则,衡量每一次抵抗是否正义的标准就变得异常简单,不过是一方面对危险和委屈进行量化计算,而另外一方面则算矫正错误的可能性和需要付出的代价。”在这个问题上,他认为,每个人都应该自行判断。但是佩利看来似乎没有考虑过有方便原则不适用的情形,在这样的情形中,无论是一个民族还是一个个人,不管付出怎样的代价,都必须让正义得到伸张。如果我用非正义的手段夺去了溺水之人的救命木板,那我就必须把木板还给他,即使这样做我自己会淹死。这个,在佩利看来,会是极大的不便。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原本要救自己性命的人就会失掉性命。我们这个民族应该不再蓄奴,不再和墨西哥开战,纵然这样做他们付出的代价是他们作为一个民族的存在。

        在实际的做法当中,各国皆赞同佩利的观点,但是有没有人真觉得马萨诸塞在当前的危机中的所为完全就是正义之举呢?

        实话实说,反对马萨诸塞改革的不是南方的十万政客,而是本州的十万商人、农场主,这些人感兴趣的,与其说是人道,还不如说是商业和农业,他们并没有准备要不惜一切代价,为奴隶、为墨西哥伸张正义。我并不是在和远在天边的敌人争执,而是和那些与远在天边的敌人勾结的近在眼前的对手力争,没有眼前这群对他们言听计从的帮凶,那些敌人不足为患。我们惯常说,公众尚未准备就绪,但是改进是个漫长的过程,因为少数人并不比多数人英明多少,胜强几分。众人是否如你般优秀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世上,在某个地方应该有绝对的真善美,因为这种真善美如同酵母,可以潜移默化地影响他人。反对奴隶制,反对战争的人数以千计,但是他们实际上却没有采取行动来终结奴隶制,结束战争。这些人以华盛顿和富兰克林的子孙自居,却坐在那里双手插兜,说他们不知该干些什么,所以就什么都没干;这些人甚至在自由的问题上拖延,倒是对自由贸易问题热衷,饭后静静地读着市价表和来自墨西哥的最新消息,没准儿还趴上边就睡着了。今天,诚信之人爱国之士价值几何?他们踌躇,他们遗憾,有时候他们上书请愿,但是他们没有认真有效地做任何事情。他们态度友好,耐心等待,等待他人来驱除邪恶,等待他们不再遗憾的日子。充其量,他们就是在正义从他们身边经过时,施舍一张廉价的选票,给一份无力的支持,送一份成功的祝福而已。有九百九十九个支持美德的人才有一个具有美德的人。但是,和一种物品的真正拥有者打交道比和它的临时监护人打交道容易许多。

        所有投票,都和西洋跳棋或者西洋双陆棋一样,是一种游戏,不过略带一丝道德色彩,玩的是是与非,玩的就是道德问题,自然也就伴有赌博的成分。投票人的性格并没有被押进去。或许,我认为对的,我投上我的一票,但是我并不是特别关心正确的一定要获胜,我愿意让多数人来决定。因此,投票的责任从来就以不引起不便为限度,即使是为正义投上一票也于正义无补,不过是微微地向众人表明你希望正义获胜的心意而已。智者不会将正义由机会来掌控,也不希望倚仗多数人来让正义占得上风,众人的行为乏善可陈。如果多数人最终投票支持废除奴隶制,那要么是因为他们对奴隶制已经漠不关心,要么是因为需要他们投票废除的奴隶制已经所剩无几了。那时候唯有他们才是奴隶。只有通过自己的投票来维护自己的自由的人,才能投下加速废奴进程的一票。

        我听说在巴尔的摩还是什么地方要召开一次大会,选举总统候选人,与会的主要是些编辑,还有些本身搞政治的政客。但是我认为,对于任何独立睿智、值得尊敬的人来说,这个大会作出怎样的决定与他们何干呢?然而,我们为什么不把这种智慧这种诚实加以利用呢?为什么我们不能指望独立的投票呢?难道说没有参加这种大会的人在我们国家还不多吗?但是不:我发现所谓值得尊敬的人很快就偏离了自己的位置,对自己的祖国绝望了,其实,他的祖国有更多的理由对他绝望。大会从众多候选人中选出的一位,他即刻接受,把当选者作为唯一可能的总统候选人,如此一来,恰恰证明他可以被蛊惑民心的政客利用来达到自己的目的。他的投票和任何一位无原则的外国人或者雇来投票的本国人的票一样毫无价值,尽管后者被金钱所收买。人之所以是人,我的邻人说过,是因为他背上长了根你无法伸手进去拿捏的骨头!我们的统计数据出错了:反馈回来的人口数字太大了。在我国,一千平方英里有多少人?一个都难得见到。难道美国没有提供任何政策鼓励人在此定居?美国人已然退化成了一个怪人——集群器官出了名的发达,却明显缺少睿智,缺乏乐观的自力更生精神。他来到这世上,首先主要关心的就是救济院得到修理完善。时日未到,他已然合法地穿上颇有男子气的服装,为救济院筹款以修缮可能会坏的窗户,接济可能过来的孤儿。简而言之,他敢于完全依靠互助保险公司的帮助来生活,而这家公司已然许给他一个体面的葬礼。

        自然,一个人没有义务要致力于消除错误,哪怕是严重的错误;他可能还有其他的事需要劳神费心,这也可以理解。但是他至少有责任退出错误,如果他没有过多的思考,至少不要助纣为虐。如果我自己从事其他事业或者专注其他问题,我至少要首先确保我不是骑在别人的肩膀上追求我的梦想。我首先得从别人的肩上下来,这样别人也可以专注自己关心的问题了。看看吧,如此严重的不协调居然可以忍受。曾听闻同镇人如是说:“我倒情愿他们下命令让我去镇压奴隶暴动,或者是开赴墨西哥——你看我去不去。”但是,正是这些人,要么就是直接通过自己对政府效忠,要么就是间接通过付钱的方式,让政府有可能找到人代替他们去冲锋陷阵。拒绝为非正义的战争效命的士兵得到了掌声,而鼓掌的,却是那些不拒绝为发起这场战争的非正义的政府提供支持的人;鼓掌的,恰恰是行为和权威都被士兵本人藐视,为士兵所不耻的人。似乎政府一边犯罪一边找人来鞭挞自己倒成了正当的,而暂停犯罪倒是不可接受的了。因此,以秩序和公众政府之名,我们最终都不得已向我们自己的卑劣行径致敬,并对其予以支持。初次犯错尚会脸红羞愧,再犯则已无动于衷。从开始的不道德行为,可以说,发展到后来失去是非判断的能力,是非判断能力于我们创造的生活而言不是那么不必要吧?

        最广泛最盛行的错误需要最漠然的美德方能维系。爱国主义美德常常容易受到些许批评,大凡高尚的东西都容易招来这样的批评。有的人,尽管不满政府的作用,不满政府推行的措施,却一味地效忠政府,支持政府,这些人可谓政府的最得力拥趸,所以通常也是改革的最严重障碍。一些人上书请愿,建议解散联邦,无视总统的征用令。为什么他们自己不解散联邦呢——解散他们自己和州之间的联盟——拒绝向国库上缴他们的份额?他们与州之间的关系,州与联盟之间的关系,有何不同吗?阻碍各州反对联盟的原因,与阻碍他们反对各州的原因,又有何不同呢?

        人怎能满足于仅仅持一种观点,自娱自乐?如果本就以为自己受了委屈,那这个观点本身有什么好乐的呢?如果你仅有的一美元被邻居骗走了,你不会说知道自己被骗了就算了,也不会说你被骗了就罢了,甚至说求他把欠你的还给你就行了。不,你会立即行动,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全数拿回骗走的钱,而且还要确保你永远不会再次被骗。按原则行事,感正义之事,行正义之举,如此,则事物关系皆可改变;这从本质上讲就是革命性的,与过往之事全然不能相容。行动将各州与教会区分开来,折射出家庭与家庭的不同,也永远地在个人身上分出神与魔来。

        不公正的法律的确存在,我们应该如何选择?是安于现状,遵纪守法,还是说努力去修正法律,并且在我们成功修正之前姑且遵守它们?抑或是迅即打破法律的桎梏?一般说来,处于此类政府统治之下,人们的想法是:他们应该等待,终有一天,他们可以说服多数派来改变这些法律。他们认为,如果他们起来反抗,得来的报偿可能比先前的罪恶更凶猛。但是,倘若得来的报偿真的比先前的罪恶更凶猛,那就是政府自身的过错了。政府让情形变得更糟。为什么政府没能对改革有适当的预期并且适时地推行改革呢?为什么政府不珍视英明的少数派呢?为什么政府一定要等到受了伤,才哭喊反抗呢?为什么政府不鼓励人民及时制止它的过错,没了这些错误,政府岂不是可以做得更好?为什么政府非得把基督钉上十字架,非得把哥白尼和路德逐出教会,非得把华盛顿和富兰克林称作叛逆者呢?

        有人会这么想,政府唯一没有想到的一种犯罪就是蓄意剥夺政府的权威并且造成既定事实,否则,为什么政府没对这种犯罪有明确适当与之相称的惩处措施呢?一个没有资产的人,如果有一次拒绝为国家挣九先令,他会被捕入狱,具体关押时间据我所知没有任何一部法律有过界定,任由将他送进大牢的人自行决定,随意处理,但是如果他从国家偷盗九先令,连续偷上九十次,他很快又可以在外面逍遥自在了。

        如若不公正是政府这部机器的必要摩擦的一部分,那就随它去吧,随它去吧:兴许磨磨就光滑了呢——当然了,机器本身也会有磨坏的那一天。如果不公正有自己专属的弹簧、滑轮、绳子、曲柄,那么或许你可以考虑一下补救是否不会比错误本身更糟。但是如果不公正所具有的属性本身要求你成为不公正的帮凶,对别人作恶,那么我想说,请冲破法律的牢笼,让你的生命化作反向摩擦力,阻止这部机器运行。我要做的,是必须确保我不会为自己不耻之错误推波助澜。

        至于说采纳州政府所给出的补救错误的措施,这样的措施我闻所未闻。即便有,也耗时费日,等不到措施见效,人都已经消逝了。我还有其他事情要做。我来到这世间,主要不是让这世界成为生活的乐土,而是要在世间生活,不管这世界是乐园还是苦海。一个人不需要把所有事情都做了,他只需要做一些事,因为他不需要做所有事情,所以他不必非得做点错事不可。我不必向州长或者议员请愿,正如州长和议员不必向我请愿一样。倘若他们根本不愿听我说些什么,我虽言辞恳切,他们却不为所动,我又该如何?但是,在现实情形中,州政府没有提供补救措施:本州的宪法本来就是一个错误。这种说法可能听来刺耳、固执、毫无调和的余地,但是如此说已经是仁至义尽了。所有的改善都是这样,正如出生与死亡都会让身体抽搐。

        我毫不犹豫地说,那些自称废奴主义者的人们应该立即切实有效地撤回自己对马萨诸塞州政府的人力财力支持,不必苦苦等待,盼着有一天比别人多出一票,通过占多数的方式胜过对方。相信有上帝与他们同在就已足够,无须再等待那制胜一票。而且,任何人,只要比邻人更正义,本身就已经比他们多出一票了。

        我与美国政府,或者说美国政府的代表,州政府直接面对面接触,一年唯有一次,是和州政府委派的税务人员打交道——以我的身份地位这必是我和政府接触的唯一方式了——然后,它明白无误地告诉我,它认可我的存在;在当前的情势下,表达你对政府难有满意爱戴可言的最简单、最有效——也是最不可或缺的方式就是即刻拒绝交税。我需要对付的也就是我赤手空拳的邻人,那位税务官——毕竟,我是在与人争,而不是与羊皮纸斗——他自愿做了政府的走卒。如果不是被逼考虑应该把我,这个他本人尊重的邻居看作睦邻、良民,还是说当成疯子,看成威胁和平的人,他怎么会了解自己是政府的公人,而且也是作为政府的公人在行事呢?我倒想看看他是否可以不用与他所做之事相宜的更粗鲁的言语或者更冲动的想法,就能够跨过邻里关系这道坎儿。如果我可以点出来一千个,或者一百个或者十个——只要有十个诚实守信之人——唉,如果说在这马萨诸塞州,有一个诚实守信的人放弃蓄奴,退出这场合谋,尽管他可能为此被关进县里的监狱,但是那将意味着美国对奴隶制的废除。因为开头看似如何微小并不打紧:事情一旦做好,就会一发而不可收。但是我们更喜欢谈论废奴,以为那便是我们的使命。改革派拥有几十家报纸为其效力,但是没有一个真正可用之人。如果我尊敬的邻居,那位将主要致力于在议会大厅中解决人权问题的本州大使先生,不被人威胁送入卡罗莱纳的监狱,而是可以坐下来与马萨诸塞的囚犯攀谈(马萨诸塞如此渴望把奴隶制的罪名加在自己的姐妹州身上——尽管她眼前只能找出一个不受欢迎的法案,借此来作为与她相争的理由),议会就不会完全放弃接下来的这个冬天的话题。

        在一个非正义关押民众的政府统治之下,正义之士的栖身之所也就成了监狱。今日的适宜之地,马萨诸塞为本州更自由更少沮丧的精神提供的唯一居所,就是在她的监狱,精神之火在此被州政府用自己的法案浇灭封锁,一如他们用自己的原则已经把自己扑灭了一样。正是在监狱里,逃亡的奴隶、假释的墨西哥囚犯、为自己的种族鸣冤叫屈的印第安人可以在监狱里找到这些自由的灵魂;那片与世隔绝却更自由更光荣的土地,那个州政府处置异己分子,反对分子的地方——那儿,是蓄奴州中自由人可以有尊严地生活的唯一场所。但是如果有人认为他们的影响就在那儿消失,他们的声音就不再折磨州政府的耳朵,他们被关在高墙内就不再为患,那么这些人是不了解真理比谬误强大多少,也不知道一旦人们有了对不公正的些许亲身体验,他们对抗起不公正来可以有多么能言善辩,切实有效。投上你完完整整的一票,不仅仅是投下一张纸,还要投入你的全部影响力。少数派对多数派唯命是从的时候,少数派可谓软弱无力,甚至连少数派都算不上。但是如果倾尽全身重量来阻挡多数派,少数派就变得无法抗拒了。是把所有正义之士投入大牢,还是放弃战争废除奴隶制,二者之间,州政府会毫不犹豫地作出选择。如果今年有一千人不纳税,那就不会是一种暴力血腥的措施,而倘若交了税,州政府就可能滥用暴力,让无辜民众流血了。实际上,这就是和平革命的定义了——如果真可能有这种革命的话。如果税务官,或者是任何其他公职人员问我,就像有一位问过的那样:“可我该做些什么呢?”我的回答是:“如果你真的想做点什么的话,那就退位让贤吧。”臣民拒绝效忠,官员辞了官职,那时,革命就大功告成了。不过,我们甚至该假设,血总是会流的。难道良心受伤就不流血?顺着伤口流出的,是人的真正气概,是人不朽的精神,血尽人亡的一刻,成就了永恒。眼下,我看到这种血在流。

        我认真思考过的,是对犯罪人员的监禁,而不是没收他的财物——尽管二者殊途同归,都是为了同一目的——因为那些维护纯粹权力故而也是对一个腐败的州政府最危险的人物,通常很少花时间来积累物质财富。对于这些人,州政府提供的服务相对较少,稍微收点税,人们都惯常认为太高,尤其是对于那些不得不靠双手通过特殊劳动来挣钱交税的人来说。如果有人生活中完全无须用钱,那么州政府本身也会犹豫是否该征他的税。但是有钱人——我无意作招人反感的比较——常常都把自己卖给了让他有钱的机构。可以断言,金钱越多,德行越少,因为金钱居于这个人和他的东西之间,为有钱人获取这些东西,获取金钱当然没有什么德行可言。它平息了很多没钱则必须回答的问题,而金钱带来的新问题只有一个,这个问题棘手又多余——钱怎么花。由此一来,他脚下的道德根基便被铲空了。随着“财富”的增加,生活的机会相应减少。一个人有钱了,可以为他的文化所做的最好的事情,就是努力完成自己贫穷的时候怀有的梦想。基督根据效忠希律一世的人的情况来回答他们。“把贡金呈上来。”他说。有人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便士——如果你用的钱上有恺撒像,而且是恺撒让这钱存在,让这钱有价值,即是说,如果你是这个国家的人,满心欢喜地享用着恺撒的政府带来的好处,那么当他要求的时候,你就应该把属于他的一些还给他。“把该恺撒的给恺撒,该上帝的给上帝。”听了上帝的教诲,这些人并没有比先前更明白什么东西是谁的,因为他们根本不想搞清楚。

        与我最自由的邻居交谈,我的感觉是,无论他们对问题的重要性与严重性如何评价,无论他们如何在意公众的安宁,总而言之,他们无法离开现政府的保护,害怕抵抗现政府会对他们的财产和家庭带来严重后果。就我个人而言,我不觉得自己依赖州政府的保护。但是,如果当州政府将征税单摆在我的面前,而我又拒不承认其权威,州政府会很快夺走我的全部财产并将其挥霍,还会没完没了地骚扰我和我的子女。这太难受了。这种情形下一个人根本无法本着诚实的精神生活,同时又在物质方面过得舒适安逸。积累财富再不值得做了,因为财富定会得而复失。你必须得找个地方,花钱租也好,擅自占用也罢,多少种点粮食,尔后快些吃光。你生活中得量入为出,自力更生,团起身子,准备好随时出发,不能务物缠身。甚至在土耳其,一个人也照样可以致富,只要他在方方面面都做土耳其政府的顺民。孔子曾经说过:“邦有道,贫且贱焉,耻也;邦无道,富且贵焉,耻也。”不。只要我还不指望在某个遥远的南方港口,我的自由遭遇危险时,能得到马萨诸塞州的保护;只要我还不指望单靠和平的劳作,攒起大笔家财,我便能够拒绝对马萨诸塞州效忠,拒绝她对我的财产和生命行使权力。无论从何种意义上讲,尽管不服从政府会给我招来责罚,但我付出的代价还是小过服从政府给我造成的损失。我顿觉若是服从了她,自己便亏了很多。

        数年前,州政府以教会之名与我会面,命我交一笔钱去资助一位牧师,那位牧师的布道活动我父亲参加过,但是我自己从未参与。“要么交钱,”州政府说,“要么坐牢。”我拒绝交钱。但,不幸的是,另外一个人觉得还是交的好。我不明白为什么老师就应该交税资助牧师,而不是牧师交税资助老师。因为我不是州立学校的老师,我自己靠学生自愿缴费来养活自己。我不明白为何学校不应该送上自己的征税单,并且,一如教会一样,征税要求得到州政府的支持。但是,在行政委员的要求下,我委屈自己以书面形式作出了以下声明:“根据本文件,特此宣布,本人亨利·梭罗,不希望被任何自己未加入之社团视为成员。”我把文件给了镇上的办事员,他收下了。州政府由此知悉我不希望被视作那座教堂的成员,之后再没有向我提出类似的要求,尽管声称那次必须坚持原先作出的认定。要是我知道能将哪些社团一一罗列,我会详详细细地签字退出我从未签字加入的所有社团。但是,我竟不知到哪儿可以寻见一个完整的清单。

        我已经六年没交人头税了。由于这个原因,我在监狱里被关了一个晚上。站在狱中,想想监狱两三英尺厚的结实的石墙,一英尺厚的钢木结构门,透光的铁栅栏,我不禁惊叹于监狱的愚蠢。他们当我只是血肉骨头堆砌而成,以为可以把我锁住。我相信最终政府可能得出这样的结论,关进监狱就是我之于政府可以发挥的最大效用,政府从未想过要通过某种方式利用我的才智。我明白,如果说我和同镇人之间有一堵石墙,那么同镇的人们要和我一般自由,则还有一堵更难攀爬或者更难冲破的墙。我一刻都没感觉自己受到了束缚,这一堵堵的墙实在是对石头和砂浆的巨大浪费。我感觉似乎所有同镇人中就我上了税。他们显然不知道该如何待我,一个个做事像没教养的家伙。每一次威胁,每一次恭维,都错误连连,因为他们以为我最大的期望就是站在石墙的另一边。我沉思的时候,他们勤勉地锁上了大门,殊不知我的沉思已然随他们自由地溜了出去,而这些沉思才是真正危险的。看到他们这样做,我不禁笑了。因为追赶不上我的冥思,他们决意惩罚我的身体;正如孩子们一样,如果没办法威胁到他们想要针对的人,就去虐待他的狗。我明白了,州政府呆傻愚笨,胆小如一个富有家财却形单影只的妇人,不分敌友,我对政府仅有的一点点尊重也没有了,对她,我只有可怜了。

        因此,州政府从未有意识地面对人的感觉,无论是智力的或是道德的,而只是针对人的身体和他的感官。州政府并未在智慧或者是诚信上胜人一筹,不过是物质上更强大罢了。我来到这世间不是受人威逼,遭人驱使的。我要用自己的方式呼吸,让她们瞧瞧谁最强。人多有什么用?只有遵循更高法则的人才可能让我听命,可以促使我变得和他们相像。我没听说过人多就可以迫使别人按照这样或者那样的方式过活。那算是怎样的生活?如果我遇到政府跟我说,“要钱还是要命?”我为什么要着急把钱给她呢?政府可能处境窘迫,正不知何去何从:我不能出手相助。她必须自己想办法,像我自己动脑筋一样。为此哭哭啼啼的,不值得。我没有责任保证社会这部机器的成功运行。我又不是工程师的儿子。我以为,当橡子和栗子同时落下时,它们不会彼此谦谦礼让,而是各自遵循自己的法则,尽其所能,发芽、生长、繁茂,直到一株或许会把另一株遮盖,并且将其生命终结。植物若不能顺其本性生长,就会死掉,人也是如此。

        监狱中的那一夜够新奇有趣的。我进去的时候,身着长袖衬衫的囚徒们在门道里惬意地聊着天,享受着傍晚的空气。可是看守说道:“来,小伙子们,该上锁了哈。”话音落,囚犯们散去,脚步声声,我听见他们回到空空的囚室。看守把我的室友介绍给我,说这是个“一流的家伙,一个聪明人”。门锁上了,室友指给我帽子该挂在哪儿,告诉我他如何打理狱中的日常生活。房间每月粉刷一次,至少说我住的这个囚室是全镇刷得最白,陈设最为简单,可能也是最整洁的公寓。这位狱友自然想知道我从何处来,是犯了什么事儿被送到这儿来的。跟他讲了我的情况之后,轮到我问他怎么被关在这儿的,当然,想来他也应该是个诚实的人才对。按照目前的情况,我相信他是个老实人。“哎,怎么说呢?”他说,“他们指控我焚毁粮仓,但是我没做过啊!”根据我的推断,他可能醉酒后宿在一座粮仓,在那儿抽了烟斗,结果,粮仓烧着了。这家伙脑子出了名的好使,待在此处候审已经有大概三个月了,没准儿还得等上三个月。不过,他很喜欢这儿的生活,对这里的一切都相当习惯而且心满意足,因为他在这里食宿免费,因为他觉得别人待他挺好。

        他靠着一扇窗,我占了另外一扇。我明白如果一个人在那儿待的时间长了,可以做的,主要就是倚窗而望了。很快地,我看完了牢房里留下的所有痕迹,仔细观察了先前犯人越狱的地方,察看了栅栏被锯断的地方,也听了这间囚室里住过的各色人等的故事;因为我发现即便是在这里也有从未流传到高墙之外的历史与闲谈。或许,这是镇上唯一有人赋诗的地方,这些诗后来被印刷出来供人们传阅,只是从未出版。室友为我展示了一长串年轻人的名单,这些年轻人密谋越狱却计划败露,于是通过吟唱这些诗以求宣泄报复。

        我就想把狱友抽干榨尽,让他尽量多讲讲,唯恐再见不到了,但是他终于告诉我哪张床是我的,并让我把灯吹了。

        躺在囚室中的一夜就像旅行到了一个遥远的国度,我从未料想可以看到那样的风景。之前,我似乎未曾听到过镇上的钟声敲响,也没听到过夜晚村子里的各种声息,因为我们睡觉没关铁栅栏里面的窗户。我的故乡仿佛沐浴在中世纪的光线中,我们的康科德河成了莱茵小溪,骑士城堡的影像在我面前闪过,我甚至听到街道上传来了旧时欧洲市民的声音。不由自主地,附近村里小酒馆的厨房的一言一行尽收眼底,尽入耳中——这于我而言是一种前所未有弥足珍贵的体验。这不啻为一幅家乡小镇的近距离风情画,我真切地感受到身处其间了。之前镇上有很多机构我都未曾见过,监狱算是其中独特的之一了,因为这是郡县政府所在的小镇。我开始明白这里的居民究竟是怎么回事了。

        早上,我们的早餐从门上的一个洞口递了进来,用小的长方形烤饼盘盛了,盘子大小刚好,里面装了一品脱巧克力,还有黑面包,还有把铁勺。等他们回来收餐具时,我太没经验了,差点把剩下的面包也一并还了去,所幸面包被狱友抓了回来,狱友提醒我应该把面包留下当午餐或者晚餐。没过多久,这家伙被派到近旁的地里去晒干草了,那地方他每天去,中午才回来,所以他跟我告了别,说兴许再见不到我了。

        当我走出监狱的时候——因为有人干预,把税交了——我没有感觉到大伙儿有什么大的变化,没发生所谓进去时候还是一个朝气蓬勃的青年,出来的时候就已经是一位鬓发灰白的老者一类的事情。但是,确实有一个变化映入我的眼帘,在这些场景上演——城镇、州、国家,比任何地域都更为宽广,只有时间可以影响。我比先前更清楚地看到了我所生活的这个州的真面目。我看清了我生活圈子里的我周围的这些人在多大程度上值得我信任,可以被我视为好邻居好朋友。他们的友谊只能是锦上添花,对推行正义之举并无多大兴趣,因为他们的偏见,因为他们的迷信,他们和我明显不属于同一个种族。正如中国人和马来人,他们不会为了人类去以身犯险,或者是为了钱财挺身而出,作出牺牲,毕竟他们也不是那么高贵,小偷如何对待他们,他们就怎样还治小偷,并且希望通过某种外在的仪式或者一些祝祷,通过时不时地在一条没用的路上走特定的直线,以此来拯救自己的灵魂。或许这样看待我的邻人有些残酷,因为我相信他们中有很多人还没有意识到就在他们村里还有监狱这么一个机构。

        以前,我们村有个习惯,如果有个穷困潦倒、负债累累的出狱,他的熟人应该招呼他,透过手指缝来看着他,手指交叉以代表监狱的窗户,“你好吗?”我的邻人们没有这样招呼我,而是先看看我,再彼此看看,似乎我刚出了趟远门回来。我被捕入狱时,正要去鞋匠那儿取回我拿去修的一只鞋。第二天早上我被释放,我接着去取鞋,穿上修好的鞋子,我加入了一支摘越橘的队伍,这群人迫不及待地要我给他们引路。半个小时后——因为很快备了马——我们已经在两英里外,到了我们最高峰之一的一片越橘地里了,然后,州政府再也寻不见了。

        这就是“我的监狱生活”的全部。

        我从来没有拒绝交公路税,因为我很想做个好邻居,一如我很想做个坏臣民。说到支持学校,我现在就在为教育我的同胞们尽自己的绵薄之力。我拒绝交税,不是针对缴税单上的某一项。我只是希望拒绝对州政府效忠,切实有效地收回对她的支持,离她远远的。我并不在意要搞清楚我的钱都用到哪儿去了,如果我有办法追踪的话,除非这钱为人买了滑膛枪来射杀另一人——那钱是无辜的——但是我对自己的忠诚会产生怎样的效果却很感兴趣。实际上,我用自己的方式无声地向州政府宣战,尽管我还在可能的情况下利用这个政府,让她为我服务,正如这些情形下惯常的做法一样。

        倘若有人出于对州政府的同情,把要我交的税交了,他们所做的无非是自己已经做过的事情,或者说他们在纵容不公,比之州政府要求的有过之而无不及。如果他们交税是出于对被征税者的错误关心,是为了保住他的财产,或者为了让他免受牢狱之苦,那是因为他们未曾明智地思考过他们在多大程度上容许自己的私人情感干扰公共利益。

        这就是我眼下的立场。但是,这种情形下,人还是小心提防为上,否则他的行为会因为执拗,因为对他人意见的不应有的尊重而遭遇冷眼。让他确保自己做的是他自己的应该做的事情,是当时应该做的事情。

        我有时在思考,为什么会这样呢,这些人一片好心啊,他们不过是无知罢了,如果知道怎么办,他们可以做得更好。邻居明明不想如此待你,你为何要折磨他们,让他们一定要这样对你呢?但是,我又想了想,这绝不是我应该如他们行事的原因,我绝不能因此而让他人承受另外一种更大的痛苦。我有时又对自己说如果有几百万人,不带恶意,不带任何个人情感,向你要区区几先令,而且根据他们的情况,不可能收回或者改变他们当前的要求,而在你那方面,没可能再找几百万人向他们索要,那为什么还要让你遭遇这种强大的暴力呢?你对抗寒冷饥饿、狂风恶浪都没有那般执着,却忍气吞声,接受千百项所谓的必须。你别把脑袋伸进火里。我没把州政府完全看作是暴力,而是看作还有部分的人力,我以为我和那几百万人有关,正如我和之前的好几百万人有关联一样,不只是蛮暴之力或者是一些毫无生命的东西。我以为索要是可行的,首先也是立即要做的,要因循的路径,就是从他们到他们的造物主,其次,是从他们到他们自身。但是如果我故意把自己的脑袋置于火中,就没办法向火呼吁或者向造物主索要了,我只能怪自己。如果我可以说服自己我应该对人们现有状态满意,并且据此来对他们,而不是在某些方面,根据我对他们的要求以及我对他们与我自身的期待来对待他们,那么,跟伊斯兰教徒和宿命论者一样,我会努力让自己安于现状,并且宽慰自己这是上帝的旨意。最重要的是,对抗这种力量与对抗纯粹的武力或者自然力是有区别的,这种力量,我与之对抗还能有些作用,但是我不敢指望像俄耳甫斯一样,改变岩石、树木、野兽的本性。

        我不希望同任何人或者任何国家争吵。我不希望对事情做过分琐细的分析,作细致的区分,或者标榜自己胜过邻人。甚至可以说,我在找寻一个遵守本国法律的借口。我太愿意遵守法律了。实际上,我有理由怀疑自己在这方面有问题。每年,税务官过来的时候,我都禁不住要回顾联邦政府及州政府的行为和立场,回想一下民众的精神,以期找到一个守法的借口。

        爱国如敬双亲,吾辈分内之事,

        我相信,不久之后,州政府就可以让我不必为凡此种种的事情劳神费力了,到那时,我便和我的同胞一般,难言爱国了。从较低的角度看,宪法尽管缺陷种种,但终归瑕不掩瑜。法律和法庭也是非常值得尊重的;即便是州政府和现任美国政府,在很多方面讲,也非常让人钦佩,也曾做过让人感激之事,尽管这样的事做得不多,但是对此类政绩颂扬的人已不少。从稍高一些的角度看,它们就是我之前描述的那样;从更高,甚至最高的角度来看,谁能说它们是些什么,或者它们根本就不值得人们去看去想?

        但是,政府于我没什么干系,我也会尽量少去想她。我原本就很少生活在政府的统治下,甚至这个世界也与我没有什么关系。如果一个人有自由的思想,自由的好恶,自由的想象空间,那些并不是长时间出现在他眼前的东西,昏庸的统治者或者改革者就不可能打扰他,不可能对他造成严重的影响。

        我知道多数人和我想法不同,但是,那些因为职业的缘故而致力于诸如此类的课题的研究者,罕有能合我意的。政治家、议员,这些人完全在统治机构内部,却从未把政府看个清楚明白。他们谈论着要推动社会前进,但是没了这个就失去了支点。他们可能有些经验,具备一定的区分能力,而且无疑发明了些奇妙甚至是有用的系统,因为这些,我们向他们致以诚挚的感谢。但是他们所有的才智和有用性都局限在某些领域,囿于特定范围。他们惯于遗忘:管理这个世界靠的不是政策,不是权宜之计。韦伯斯特从未对政府进行探究,所以在这个问题上的言论不具有权威性。他的话语对那些不考虑对现行政府进行根本性变革的议员来说,堪称真知灼见,但是对于思考者来说,在那些为一切时代立法的人们看来,韦伯斯特甚至根本没有瞥这个题目一眼。我知道一些心境平和才智超群的人,他们对这个主题的思考很快就会揭示出韦伯斯特思考范围的局限,暴露出他研究热情的不足。但是,与大多数改革者的廉价声明和一般政客们更廉价的智慧与辩词相比,韦伯斯特的话几乎是唯一言之有理、有些价值的了。感谢上天把他赐给我们。相对说来,韦伯斯特一直很强大、颇具创意,而且最重要的是注重实际。然而,他所具备的算不得智慧,不过是行事谨慎而已。律师的真理算不得真理,不过是始终如一,或者是对权宜之计的如一坚持而已。真理总是与自身和谐统一,所关心的主要不是揭示相对于错误而言的正义。真该把韦伯斯特叫作——其实已经有人叫他——宪法的捍卫者,他名副其实。他出手从来都是捍卫宪法,没有对宪法进行任何批评。他算不得什么领袖,不过是个追随者罢了。他的领袖是1787年的那些人。“我从未作出努力,”他说,“也从未建议过要作出努力;我从来没有支持过别人努力,或者有过支持别人努力的念头,要去打破让各州结成联邦的最初的安排。”考虑到宪法允许奴隶制,他说:“因为允许奴隶制是最初协议的一部分——让它继续存在下去吧。”尽管才思敏捷,能力出众,他还是不能从单纯的政治关联中析出事实本身,并且将这一事实看作唯有智者才能解决的问题——比如说,在今天的美国,一个人应该对奴隶制做些什么——斗胆包天也好,迫于无奈也罢,总之他给出如下这般绝望的回答,还声称这是以个人名义独立发表的言论——从这话中我们可以感受到什么让人耳目一新、超凡脱俗的社会责任呢?“蓄奴各州政府规范奴隶制的方式是出于各州自己的考虑,对他们自己的选民负责,对适宜、人性、公正负责,对上帝负责。出于人道主义或者其他考虑在其他地方建立的组织,与蓄奴州的奴隶制没有任何关系。”我从未鼓励过这些组织,也永远不会鼓励它们。

        有人不了解真理有更纯的源头,不能往更高处追溯真理之源,于是便守在,不失明智地守在圣经和宪法的近旁,带着敬畏与谦卑,从中汲取真理。但是还有人看到真理从某处流淌到这湖中或是那池里,他们则再次准备行动,向着泉源继续他们的朝圣之旅。

        有立法天赋的人在美国尚未出现,这样的人在世界史上亦属凤毛麟角。历史上,演说家、政客、能言善辩之士,数以千计,但能解决当下困扰我们的诸多问题的人还金口未开。我们因为雄辩本身而喜欢雄辩,而非因其可能讲出什么真理,或者激发出什么英雄气概来。我们的议员尚未认清自由贸易、自由、团结、正直对于一个国家的相对价值。他们处理相对普通的诸如税收与金融、商业、制造业和农业等问题,毫无天才禀赋可言。如果我们仅以国会里议员的冗言赘语中所见的才智作为指引我们的向导,而不用人民合宜的经验和有效的投诉来对其加以修正,美国将无法在诸国林立的世界中长期保持自己的位置。尽管我或许没权利说这话,但是《新约》已经写下1800年了,而智慧与实干才能兼备,能将《新约》对立法这门科学的启发加以运用的议员,却依然无处可寻。

        政府的权威,即使是我愿意服从的那种政府——因为我会很高兴遵从知识比我渊博,行事比我干练的人,很多时候我甚至愿意听从那些知识难称渊博,干事亦不干练的人——依然难说纯粹:若要严格意义上的正义,政府必须得到被统治者的认可,得到他们的同意,政府对我个人及财产享有的纯粹权力仅限于我所容许的范围。从绝对君主制到有限君主制,从有限君主制到民主,这种进步是逐步走向对个人的尊重。甚至连中国哲学家都足够英明,知道视个人为帝国之基。难道我们所了解的民主就是政府可以做的最后一次改进吗?难道没有可能进一步认可人的权利并且对其加以组织运用?只有当一个州认识到个人享有更高更独立的权利,认识到州政府的所有权力和权威都源出于此,并且以此为据来对待个人的时候,这个州才会真正自由开明。想象着最终会有一个州能够对所有人公正,以邻人之礼善待个人,我欣喜不已,即便有人故意疏远州政府,不参与其间,但是只要尽到了他们对邻人和同胞的所有责任义务,州政府也不会认为这有碍本州的安宁。一个州如果能结出这样的果子,并且能够容许果熟之时即刻蒂落,这无疑将为一个更完美更辉煌的州准备好条件,这样的州我想象出来了,却哪儿都不曾见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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