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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红绸围巾

        这天早晨,在平常去法院的时刻,加尼玛尔探长从家里出来,沿着佩尔戈莱兹街走时,发现前面有一个人举止怪异。这个人衣着寒伧,虽然已是十一月了,还戴着一顶草帽。他每走五六十步,就要弯下腰,或是重新结一结鞋带,或是拾起掉在地上的手杖,或是做点别的动作。而每一次,他都从口袋里掏出一块桔子皮,悄悄把它放在人行道边上。

        这可能是一种怪癖,一种幼稚的消遣,大概谁也不会加以注意。但是加尼玛尔目光敏锐,事事留意,非要刨根究底查出原因才满足。

        于是,他就跟在这个人后面。

        当这个人向右拐到大军大道时,探长发现他跟一个十二岁左右的男孩子互相打手势,使眼色。那个男孩子正沿着街左边的房子走着。

        走了二十多米远以后,那男人又弯下腰,挽起裤脚,放下一块桔子皮。

        与此同时,那男孩子也停下来,用一截粉笔在他经过的那座房子上画了一个白叉,外面加上一个圆圈。两个人又接着走。过了一分钟又停下来。那男人拾起一枚别针,放下一块桔子皮。男孩也马上在墙上画了第二个叉,再加上一个圆圈。

        “见鬼!”探长脱口骂了一句,心想,“这事真蹊跷……这两个主顾在玩什么游戏?”

        两个“主顾”沿着弗里德兰大街和圣奥诺雷郊区往下走。以后就没有发生什么值得一提的事了。

        几乎隔那么一段,两个人就可说是下意识地重复一次那种动作。但是那男人显然是选好了应当做记号的房子之后才放格子皮的;那男孩这头也是看到伙伴的信号之后,才在房子上画记号的。因此,两个人肯定是配合行动。

        在探长看来,他不意撞见的这个阴谋十分值得注意。

        到了博沃广场,那男人犹豫了一下。后来,他好像下了决心,两次把裤脚卷起又放下。于是,那男孩就在内政部门前岗哨对面的人行道边上坐了下来,在石头上画了两个叉和两个圆圈。到爱丽舍宫附近,两人又故伎重演。

        只是在总统府哨兵走动的那段人行道上,画了三个记号,而不是两个。

        “这是什么意思?”加尼玛尔嗫嚅道,激动得脸都变白了,不由自主地想到了死敌亚森·罗平,就像每次遇到蹊跷事儿时都要想到他一样……

        “这是什么意思?”

        他差一点把这两个“主顾”抓起来审问一番。但是他很聪明,不至于干这种蠢事。再说,那个放桔子皮的男人点燃了一支烟,那男孩儿也拿着一截烟头,过来向他借火。

        他们交谈了几句。男孩迅速把一件东西递给同伴。那东西像是一把装在套子里的左轮手枪。至少探长这样认为。他们两人都朝这件东西低下头。然后,那男人转身面对着墙,六次把手伸进口袋,做了好像是上子弹的动作。

        这以后,他们又顺原路往回走,来到絮莱纳街。探长冒着引起他们注意的危险,紧跟着他们。他看到这两人走进一座旧房子的大门。这座房子所有的护窗板都关着,只有第四层和顶层的开着。

        他跟着他们走进去。在大门里边,他看到一个宽大的院子。院子尽头挂着一块房屋油漆粉刷工的招牌。左边是楼梯间。他上了楼,刚到第二层,就听到上面传来一阵嘈杂声,好像是有人在殴斗,因此他加快了脚步。

        他上到最后一层,见房门开着,就走了进去,侧耳倾听,听出是有人在厮打,便朝传出声音的房间跑去。可是,他在门口气喘吁吁地站住了。他看到那男人和那孩子正在用椅子敲地板,不免大吃一惊。

        这时,第三个人从隔壁房间走了过来。这是一个二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蓄着短短的络腮胡,戴着眼镜,穿着卷毛羔皮衣,像个外国人,一个俄国人。

        “你好,加尼玛尔。”他说道。

        然后又对那两个伙伴说:“谢谢你们,两位朋友。祝贺你们办成了事。这是我答应的报酬。”

        他把一张一百法郎的钞票给了他们,把他们推出门,并把两扇门关紧。

        “请原谅,老朋友。”他对加尼玛尔说,“我有话要跟你说……非常紧急。”

        他把手伸给探长,看到探长仍然觉得愕然,并且满面怒容,就说道:“你好像还没明白……可这很清楚!……我有急事,需要见你……就……对吗?”

        然后又装出回答对方的反驳似地说:“不,老朋友,你想错了。如果我给你写信或者打电话,你就不会来了……要么你就会带一团兵来。可是我只想见你一个人,就只好派这两个老实人去接你,叫他们一路上放桔子皮,画叉和圈,总之,给你标出一条来这里的路。怎么?你还傻愣愣地不明白。怎么回事?也许,你还没认出我来?罗平……亚森·罗平……好好回想回想……这名字难道不能使你想起什么吗?”

        “畜生!”加尼玛尔咬牙切齿地说。

        亚森·罗平似乎很抱歉,亲热地说:“你生气了?是的。我从你眼睛里看出来了……因为迪格里瓦尔案件,对吗?我本应等你赶来抓我,是不是?……妈的,我竟没有想到这一点!我向你发誓,下一次……”

        “混蛋!”加尼玛尔狠狠骂道。

        “我原来还以为这会让你高兴哩!真的,我还对自己说:‘这个大胖子加尼玛尔,好久没见了。他准会扑上来搂住我的脖子哩。’”

        加尼玛尔站着一直未动,似乎从惊愕中清醒过来。他看看四周,看看亚森·罗平,显然在寻思是不是真要扑上去“搂”他的脖子。不过他忍住了,抓过一把椅子,坐下来,好像突然打定了主意,要听听对方讲些什么。

        “说吧!”他说道,“……别废话。我很忙。”

        “这才对。”亚森·罗平说,“聊聊吧。再也找不到比这儿更安静的地方了。这是德·罗舍洛尔公爵的一座旧公馆,但他本人从没在这里住过。他把这楼房租给了我,把那些公用房租给了一个油漆粉刷包工头。我也有几处这样的房子,非常实用。别看我样子像个俄国大老爷,可我在这儿是让·迪布勒伊先生,从前当过部长……你明白吗?我选择了一个比较热门的行业,免得引起别人的注意……”

        “你说这些跟我有什么关系?”加尼玛尔打断他的话。“的确,我说多了。你很忙。请原谅。我不会要多久……五分钟……我开始了……来支雪茄,好吗?不要?很好,我也不要。”他也坐了下来,两只手像弹钢琴似地在桌上弹着,脑子在想事儿。然后他说:“一五九九年十月十七日,一个炎热但令人心旷神怡的晴朗日子……你在听我说吗?……一五九九年十月十七日……其实,有必要追溯到亨利四世治下,让你了解新桥编年史吗?用不着,你也许不精通法国历史,因此我可能会把你脑子搞糊涂。你只需知道昨夜将近一点的时候,一个船夫从新桥左岸边最后一个桥拱下经过,听到有人从桥上扔下一件东西,掉在他的船头上。这件东西显然是要扔到塞纳河底的。船夫的狗狂叫着冲过去。等船夫走到船头时,看到狗正在用嘴扯拉一张报纸。这张报纸里面包了好几件东西。船夫把没有掉进水里的东西捡起来,拿回舱里仔细检查,似乎觉得有些意思。他跟我一个朋友有联系,就让这人把事情告诉我。今天早晨,他们把我叫醒,给我讲了事情的经过,并把那些东西交给我。喏,就是这些。”

        那些东西摊在桌子上,他指给加尼玛尔看。先是一张报纸的碎片。其次是一个很大的玻璃墨水瓶,瓶盖上拴着一根长线。另外还有一小块玻璃碎片,一个揉烂的软纸盒。最后是一块鲜红的绸子,一头扎着一个同样料子同样颜色的流苏结。

        “好朋友,你看到的就是物证。”亚森·罗平说,“当然,如果那只蠢狗不把那些东西拨弄到河里去的话,问题就更容易解决。不过,我觉得只要动动脑子,用点心思,还是可以查明情况的。这正是你的拿手好戏。你说呢?”

        加尼玛尔一动不动,他愿意忍受亚森·罗平的饶舌。不过他的尊严命令他不予理睬,既不说话,也不点头摇头,作出赞同或不赞同的表示。“我看得出来,我们所见略同。”亚森·罗平似乎没有注意探长的沉默,继续说,“现在我就照这些物证表明的情况,用一句话来概括案情:昨晚九点至午夜之间,一位举止古怪的小姐,被赛马圈子里一位衣冠楚楚、戴单片眼镜的先生用刀刺伤,然后被勒死。这位小姐不久前与他一起吃过三块奶油夹心烤蛋白和一块奶油咖啡糖点。”

        亚森·罗平点燃一支烟,拉住加尼玛尔的袖子,说:“嗯,你目瞪口呆了,探长!你以为在侦探推理方面,外行是没有这么大本事的。错了,先生!亚森·罗平搞起推理来,就跟小说里写的侦探一样在行。我的证据吗?非常明显非常简单。”他指着那些东西,又说:“昨晚九点钟以后(报上的日期是昨天,还有《晚间版》的字样。另外,你可以看到,报纸这里还粘着一条黄纸带。送给订户的报纸就是用黄纸带扎的要等晚上九点的邮班才能送到订户手上)。九点钟以后,一位衣冠楚楚的先生(请注意这块玻璃碎片刚好跟一个单片眼镜框相吻合,而单片眼镜基本上是贵族用的),一位衣冠楚楚的先生走进一家糕点铺(这就是薄纸盒,上面还沾着夹心烤蛋白和奶油咖啡糖点上的奶油。人们习惯把这类点心装在纸盒里)。这位戴单片眼镜的先生,带着这包点心去见那个年轻的姑娘。这块红绸围巾足以说明她是一个打扮古怪的人。这位先生见到姑娘后,出于尚不清楚的原因,先用刀刺伤她,再用这条绸围巾把她勒死了。(探长,把你的放大镜拿出来。你会看到绸子上有深红的印迹。这儿是擦匕首的痕迹。那儿是沾血的手抓过的痕迹。)杀人以后,为了不留痕迹,他就从口袋里掏出几件东西:第一件,他订的一张报纸(看看这一截,这是一份赛马的报纸。很容易看出报名);第二件,一条绳子,恰好是条鞭绳(这两个细节证明这人对赛马很感兴趣,并且本人亲自照料赛马,不对吗?)。眼镜的细绳在搏斗时断了,眼镜打碎了,他就把玻璃碎片收集拢来。他又用剪刀(请看剪刀剪过的痕迹)把围巾上染有血迹的部分剪掉,另一部分大概留在死者攥紧的手里。他把糕点盒捏成一团,把一些罪证也扔了,其中,比如刀子,可能沉到塞纳河底去了。他用报纸把这些东西包起来,用绳子捆好。为了加重分量,把这个玻璃墨水瓶拴在上面。他扔下这包东西就逃走了。结果这包东西掉到驳船上。事情就是这样。哎呀,我真热。你对这件事怎么看?”

        他打量着加尼玛尔,想看看自己这番话在侦探身上产生了什么效果。可是加尼玛尔还是默不作声。

        亚森·罗平笑起来:“其实你非常惊讶,只是你还对我怀有戒心。‘要是真发生了盗窃案,亚森·罗平这鬼东西为什么不留给自己,不去追捕凶手,把赃物收归己有反而把它交给我?’显然,你这样问是合乎逻辑的。但是……这里有个但是:我没有时间。目前我忙得不亦乐乎。伦敦和洛桑各有一起盗窃案,马赛一起换婴案,还有一个受到死亡威胁的姑娘要救。这些事全落到我身上。于是我寻思:‘要不要把这个案子交给好加尼玛尔去破呢?事情已经查出一半了,他是完全可以把它查个水落石出的。这样我给他帮了多大的忙啊!他就可能出名了!’”

        “这样一想,我就干起来了。早晨八点,我就派那放桔子皮的人去接你。你也上钩了。九点钟,你就到这里来了。”亚森·罗平站了起来,微微向探长低下头,看着他的眼睛说道:“划个句号,故事就完了。你可能很快就会查出被害者是谁……某个芭蕾舞演员,或者某个音乐咖啡座卖唱的歌女。另一方面,凶手可能住在新桥附近,极可能住在河左岸。最后,这里是全部物证,我把它们送给你。你干吧!我只把这截围巾留下。如果你要拼对整条围巾,就请把另外半截围巾拿来,就是司法当局将从死者脖子上取下来的那一截。一个月以后的今天,也就是十二月二十八日十点钟,你把它带来找我。你肯定可以找到我。不要怕,这一切都是认真的。我可以向你发誓,好朋友。这里面绝没有恶作剧。你可以放心大胆干。啊!有一个细节顺便提醒你,你找那个戴单片眼镜的家伙时要小心,他是个左撇子。再见了,老朋友,祝你走运!”

        加尼玛尔还没打定主意,亚森·罗平已经转过身,走到门口,打开门,不见了。侦探一个箭步冲过去,但立即发现,由于某种他不了解的机械结构,门把手转不动了。他用了十来分钟才拆下这道门上的锁,又用了十来分钟拆下前厅门上的锁。等他冲下四层楼,已经毫无希望追上亚森·罗平了。

        再说,他也不想去追。亚森·罗平使他产生了一种奇怪而又复杂的感情,其中交织着恐惧,怨恨,不由自主的敬佩,还有一种模模糊糊的直觉,就是他竭尽全力,坚持不懈地追缉,也无法战胜这样一个对手。他追捕他,是出于职责,也是出于自尊。但他却总是担心,生怕上这个喜欢捉弄人的可怕家伙的当,生怕在等着看他笑话的公众面前出乖露丑。

        尤其是这条红绸围巾的故事,他觉得非常可疑。当然,从不止一个方面看,这件事还是很有意思的。但是它又多么令人难以置信啊!亚森·罗平的说明也是这样,表面看起来是那样合乎逻辑,实际上又多么经不起推敲啊!

        “不,”加尼玛尔寻思,“这一切都是谎话……是一堆没有根据的假设和猜测。我可不会干。”

        当他来到奥费弗尔河街三十六号时,已完全打定主意,就当这件事没有发生过一样。

        他上楼来到保安局。在那里,一位同事对他说:“你见到局长了吗?”

        “没有。”

        “他刚才找你。”

        “啊?”

        “是的,你去见他吧。”

        “他在哪里?”

        “贝尔纳街……昨夜发生了一起谋杀案……”

        “啊!死者是什么人?”

        “我也不太清楚……好像是音乐咖啡座的一个歌女。”加尼玛尔嘀咕一句:“妈的!”

        二十分钟以后,他走出地铁,向贝尔纳街走去。死者在演艺圈子里颇有名气,艺名叫热妮·萨菲尔。她住在三楼一个简陋的套间里。探长跟着一名警察,穿过两个房间,走进一间卧室。负责调查此案的法官、保安局长迪杜伊先生和一个法医都在里面。

        加尼玛尔一看,就吓了一跳。他看到长沙发上躺着一具年轻姑娘的尸体,两只手紧攥着一块红绸围巾!从胸衣的大领口看得见肩膀上面有两道刀伤。

        伤口周围的血已经凝结了。那张抽搐的脸几乎发乌变青了,留着恐怖的表情。

        法医刚刚检查完毕,说道:“我的初步检查结论很明确:死者先被匕首刺了两刀,然后被勒死。显然是由于窒息死亡。”

        “妈的!”加尼玛尔想起亚森·罗平的话,想起他对案情的描述,心里又骂了一句……

        预审法官提出异议:“可是脖子上没有淤斑。”

        “凶手可能是用死者戴的这条绸围巾把她勒死的。”法医说,“她手里紧抓着它,不让凶手夺去。”

        “可为什么只剩这一截呢?”法官问,“另一截呢?”

        “另一截大概染上血迹,被凶手带走了。这里可以清楚地看到剪刀匆匆剪过的痕迹。”

        “妈的!”加尼玛尔第三次咬牙切齿暗自骂道。“亚森·罗平这个畜生没来这里就都知道了!”

        “犯罪动机呢?”法官问,“锁都被撬开了,衣柜也翻乱了。您有什么看法,迪杜伊先生?”

        保安局长回答道:“根据保姆的证词,我至少可以提出一个假设。受害者是个才具平平的歌女,但大家都知道她很美。两年前她曾到俄国旅行过一次,回来时带了一块非常漂亮的蓝宝石,似乎是宫廷里一个人物送给她的。从此大家就管她叫热妮·萨菲尔(蓝宝石)。她对这件礼物非常自豪。尽管她出于谨慎,并不戴它,难道不能假设犯罪动机是要偷走这块蓝宝石吗?”

        “女仆知道宝石放在什么地方吗?”

        “不知道。谁也不知道。房间里一片混乱,证明凶手也不知道宝石藏在什么地方。”

        “我们问一问女仆。”预审法官说。

        迪杜伊先生把探长拉到一边,说:“您的神气很怪,加尼玛尔。您怎么了?是不是怀疑到什么了?”

        “没有,局长。”

        “倒楣。我们保安局需要下点狠劲了。发生好几起这样的谋杀案了,都没有查出凶手。这一次我们必须抓住凶手,而且要快。”

        “很难呐,局长。”

        “但必须这样。听我说,加尼玛尔。根据女仆提供的情况,热妮·萨菲尔生活很有规律。一个月来,每晚从剧场回来,也就是将近十点半的时候,她都要接待一个人,这人差不多呆到半夜才走。‘这是个上流社会的人,’热妮·萨菲尔说,‘他想娶我。’这位上流社会的人从门房前走过时,总是小心翼翼竖起衣领,压下帽沿,不让人看到自己的面目。热妮·萨菲尔也总是在他来之前,就把女仆支走。我们现在就要找这个人。”

        “他没留下什么痕迹吗?”

        “没有。显然,我们面对的是一个很强的对手。他的犯罪作了精心的准备,干得干干净净,没留下丝毫痕迹,叫人无法惩罚他。抓到他,会给我们壮大声威的。我相信您能办到,加尼玛尔。”

        “啊!您相信我,局长!”探长回答道,“好吧,试试看吧……试试看吧……我不是说不行……只是……”

        他显然很激动,他这副模样引起迪杜伊先生的注意。“只是,”加尼玛尔继续说,“只是我向您发誓……局长,您明白,我向您发誓……”

        “向我发什么誓?”

        “没什么……局长……试试看吧……”

        一直等他独自一人走到外面,加尼玛尔才把话说完,而且是跺着脚,用极为气愤的语气说的:“只是,我向上帝发誓,我要凭自己的本事抓住凶手,绝不用那混蛋提供的情况。啊!不用……”

        他大声咒骂亚森·罗平,为自己被卷进这个案子而恼怒,但还是下决心要查个水落石出。他漫无目的地在街上走,脑袋里乱糟糟的。他努力想理清思路,从杂乱的事实里,找到一个没有被任何人注意到,连亚森·罗平也没想到的细节,一举破案。他在一家酒店匆匆吃了午饭,又开始散步。突然,他停下脚步,又惊奇又困惑。他走进了絮莱纳街那道门,进了几小时之前,亚森·罗平把他引进的房子。现在一股比他的意志更强大的力量又把他引来了。破案的办法就在这里,这里有证明真相的全部素材。不管怎么说,亚森·罗平的判断是那么准确,估计是那么恰当,使他对这种料事如神的本事感到惊慌、困惑,不管他怎么办,都只能把敌手留给他的案子接着办下去。

        他不再抵拒,走上四楼。门是开的,没人动过那些物证。他把它们装进口袋。他不能不接受大师的影响。可以说他此后的推理和行动都是无意识地在这种影响下进行的。

        假设那罪犯住在新桥附近,那就可以在新桥去贝尔纳大街的路上,找到晚间营业的那家大糕点铺。那些点心就是在那里买的。这个调查没花多少时间。在圣拉扎尔火车站附近,一个糕点商把一些小纸盒拿出来给他看。材料和形状都和加尼玛尔拿的那个完全相同。另外,一位女售货员还回忆起她头天晚上曾经接待过一位把头缩在毛皮领子里的先生。她注意到他戴着单片眼镜。

        “好了,第一个特征得到了证实。”侦探想,“罪犯戴单片眼镜”。

        接下来,他把那张赛马报纸的碎片拼到一起,交给一个报贩。报贩一眼就认出这是《赛马画报》。加尼玛尔立刻来到赛马画报社,要了订户名单,把住在新桥附近、尤其是住在左岸的订户姓名和住址记了下来。因为亚森·罗平是这样说的。

        然后,他回到保安局,召集六七个人,作了必要的指示,就把他们派出去了。

        晚上七点,这几个人中的最后一个回来,报告他一个好消息。一个叫普莱瓦伊的订户,住在奥居斯坦河街一幢小房子里。头天晚上他穿着一件毛皮大衣从家里出来,在看门女人手里接过邮件和《赛马画报》就出门了,将近半夜才回来。

        这位普莱瓦伊先生戴单片眼镜,是赛马场的常客。他本人就有好几匹马,供自己骑或者租给别人。

        调查如此顺利,结果与亚森·罗平的预言是如此一致,使得加尼玛尔在听侦探汇报时,深受震惊。他再一次看出亚森·罗平的本事有多大。他在自己相当长的一生中,从未遇到这样有洞察力、头脑这样清醒敏锐的人。

        他去找迪杜伊先生。

        “查出来了,局长。您有逮捕证吗。”

        “嗯?”

        “我说事情都做好了,可以逮捕罪犯了,局长。”

        “您已经知道谁是杀害热妮·萨菲尔的凶手啦?”

        “知道了。”

        “怎么知道的?说给我听听。”

        加尼玛尔有些犹豫,脸微微发红,不过还是回答道:“碰巧,局长。凶手把有可能成为罪证的东西都扔到塞纳河里。有一部分被人拾到,交给了我。”

        “被谁拾到的?”

        “一个船夫。他不愿讲出名字,怕遭报复。不过我已经掌握了一切必要的罪证。事情很容易。”

        于是侦探讲了侦破的过程。

        “您说这是‘碰巧’!”迪杜伊先生喊了起来,“您说事情很容易!可这是您最漂亮的一仗。您把这件案子办到底吧,亲爱的加尼玛尔多加小心。”

        加尼玛尔巴不得快点办完。他带人来到奥居斯坦河街,围住那座房子。

        问看门女人,回答说那个房客在外面吃饭,晚饭后一般都回来。

        果然,九点还差几分钟,看门女人探身窗外,向加尼玛尔发出警报。加尼玛尔马上轻轻吹了一下哨子。这时,一个头戴高礼帽,身穿毛皮大衣的先生沿着塞纳河边的人行道,穿过马路,向这座房子走来。

        加尼玛尔走上前去。

        “您就是普莱瓦伊先生吗?”

        “是的,您是谁?”

        “我负有一项使命……”

        他来不及说完这句话。普莱瓦伊看到一些人从暗处突然走出来,就赶紧退到墙边,背靠着底层一家商店的门,面对敌人。商店的护窗板已经关上了。

        “走开!”他喊道,“我不认识你们!”

        他右手挥着一根沉重的手杖,左手伸到背后,似乎打算开门。加尼玛尔觉得他可能从那里逃走,从某个秘密出口逃走。“算了吧,别开玩笑。”他走过去,说,“……你跑不了……快投降吧。”

        可就在他抓住普莱瓦伊的手杖那一瞬间,想起了亚森·罗平的警告:普莱瓦伊是个左撇子。他是在用左手摸枪。加尼玛尔看到那人猛地掏出枪来,赶紧弯下身子。只听见两声枪响。没有伤着人。

        几秒钟之后,普莱瓦伊下巴挨了一枪托,倒在地上。到九点钟,他已经被关在看守所了。

        加尼玛尔那时已经很有名气了。这次逮捕凶手归案如此迅速,使用的方法十分简单,警方很快将这些情况透露出来,更使加尼玛尔名气剧增。大家就把所有无头案都算到普莱瓦伊的帐上。报纸则大夸加尼玛尔的功绩。

        案件的调查开始进展很快。首先,人们发现普莱瓦伊,真名为托玛斯·德罗克,已经有过犯罪前科。另外,在他家搜查时,虽然没有发现新的罪证,却找到一团线,与捆扎那包物证用的线相似。还发现了几把匕首,可能与扎伤死者的匕首相同。但是到了第八天,形势大变。迄今为止,普莱瓦伊一直拒绝回答问题,现在,却在律师帮助下,十分明确地表明自己发案时不在现场。那天晚上,他在贝尔热游乐园。

        在他的无尾常礼服衣袋里,果然找到一张座位票和一张节目单,上面的时间是那天晚上。

        “这是事先准备好的证据。”预审法官反驳道。“那您就证明这一点吧。”

        普莱瓦伊回答道。于是进行对质。糕点铺的小姐认为他就是那个戴单片眼镜的先生。贝尔纳街的看门人认为他就是来找热妮·萨菲尔的先生。可谁也不敢肯定。

        这样,预审没有审出半点确凿的事实,半点可以进行严厉指控的依据。

        法官把加尼玛尔请来,告诉他自己的难处。

        “我不可能再审下去了。证据不足。”

        “可是您是认为他有罪的,预审法官先生!普莱瓦伊要是无罪,就不会拒捕了。”

        “他说他以为遇到了袭击。同样他声称从没见过热妮·萨菲尔。事实上我们找不到一个驳得他哑口无言的证人。另外,就算蓝宝石被抢走了,我们也没在他家里发现呀!”

        “可在别的地方也没发现呀!”加尼玛尔反驳道。

        “就算是吧,可这也不能成为指控他的根据呀。您知道我们眼前最需要的是什么吗,加尼玛尔先生?是另一截红绸围巾。”

        “另一截?”

        “对。凶手把它带走,显然是因为那上面有他沾了血的手印。”

        加尼玛尔不答话。好几天来,他已经感到案件的审理必然要走到这一步,不可能再有别的证据了。有了那块绸巾,而且只有那块绸巾,普莱瓦伊的罪行才能确定。而加尼玛尔的处境要求普莱瓦伊的罪名成立。因为逮捕普莱瓦伊的是他,他也是因此而出名,而被人称为犯罪分子的克星的。如果把普莱瓦伊放了,他就变得十分可笑了。

        不幸的是,那惟一的必不可少的罪证,却是在亚森·罗平的口袋里。怎样把它拿到呢?

        加尼玛尔继续寻找,重新调查和搜索,累得精疲力竭,为弄清贝尔纳街谜案度过了许多不眠之夜。他反复调查了普莱瓦伊的生活,又动员十多个人搜寻那块蓝宝石。可是仍无结果。十二月二十七日,预审法官在法院走廊招呼他:“喂,加尼玛尔先生,有新情况吗?”

        “没有,预审法官先生。”

        “既是这样,我放弃这个案子算了。”

        “再等一天吧。”

        “为什么?我们需要另一截绸巾。您找到了吗?”

        “明天就会拿到的。”

        “明天?”

        “对,但您得把这一截借我一用。”

        “干什么用呢?”

        “有了它,我就可以把另一截找来了。”

        “一言为定。”

        加尼玛尔走进法官办公室。出来时,手里拿着那截绸巾。“妈的,”加尼玛尔嘀咕道,“我去要那个罪证,我会要到手的……只要亚森·罗平敢来赴约。”

        其实,他毫不怀疑亚森·罗平先生这股勇气,而且正是这股勇气让他不快。亚森·罗平为什么要约他见面?目的何在?他忐忑不安,满腹仇恨,憋着一肚子火。他决定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不仅要防止自己落入圈套,而且,也要利用这个机会抓住对手。第二天,十二月二十八日,是亚森·罗平约定见面的日子。头天晚上,他把絮莱纳街那座旧公馆观察了一夜,相信除了大门之外再无别的出口。他通知手下,要执行一项危险的任务,让他们跟他来到战场。

        他让他们守在一个咖啡馆里。命令很明确:如果他在四楼某个窗口出现,或者他过一小时还不回来,警察进入这座房子,任何人想出来一律逮捕。

        探长检查手枪,确信没有故障,可以很容易地从衣袋里开枪,就上楼去。

        看到楼上的情形和他离开时一样:门大敞着,锁被撬坏了,他颇为吃惊。

        他发现正房的窗子都是临街的,又看了另外几个房间。里面没有人。

        “亚森·罗平先生害怕了。”他不无得意地说。“你真傻。”一个声音在他身后说。

        他回过头来,看到门口站着一个穿着漆匠工作服的老工匠。“别找了,”

        那人说,“我就是亚森·罗平。我一大早就在油漆粉刷包工头那里干活。现在是吃饭时间。我就上来了。”他快乐地微笑着,打量加尼玛尔,大声说:“真的!这倒楣的一刻,还是多亏了你,嘿,老伙计!你就是给我十年阳寿,我都不卖哩。不过,我还是很爱你的!那女艺人的事,你觉得怎么样?都想到了,预料到了吧?而且是从头到尾预料到了,对不对?这个案子,我理解不错吧?那条围巾的秘密,我窥破了吧?我并不吹嘘我的推断没有漏洞,没有脱节的地方……可这终究是一个智慧的杰作!加尼玛尔,我想象得多么完整,把全部情节都拼出来了!对已经发生的事,以及从发现罪行到你此刻来这里寻找罪证这期间将要发生的事,我的直觉是多么准确!真是神奇的预测!你拿到围巾了吗?”

        “拿到半条。你那一半呢?”

        “在这儿。我们来对一对。”

        他们把两块绸子铺到桌子上,剪刀缝完全吻合,颜色也完全一样。

        “不过我推测,”亚森·罗平说,“你是单为这个来的。你感兴趣的是要看血印。跟我来,加尼玛尔。这儿光线不足。”他们来到隔壁房间。这里的窗子朝院子开,光线确实亮一些。亚森·罗平把那截绸巾蒙到窗玻璃上。

        “你看。”他说着,把位子让给加尼玛尔。

        侦探高兴得直哆嗦,那上面可以清楚地看到五个指头和手掌的印子。铁证如山,无法否认。凶手用那只血淋淋的手,也就是对热妮·萨菲尔下刀子的那只手,抓起这截围巾,并用它勒住她的脖子。

        “这是一只左手的印子。”亚森·罗平说,“……所以我才提醒你。正如你明白的,这里没有半点神奇。因为,你把我看成高智商的人,这我同意,可你要把我当成一个巫师,那我就不答应了。”加尼玛尔迅速把那截绸子放进口袋。亚森·罗平同意了:“对,伙计,这是给你的。能让你高兴,我也高兴!你明白,这里面没有任何圈套……一片好意……朋友间,同伴间的帮忙……我承认,这里面也有一点好奇……是的,我想仔细看看那一截绸巾……警察手里的那一截……别怕,别怕,我就还你……只要一秒钟就够了。”

        加尼玛尔不由自主地听他说着。他则漫不经心地摆弄着那半条围巾头上的流苏结。

        “这些小针线活做得多么巧!你调查的时候,注意到这个细节了吗?热妮·萨菲尔手非常灵巧,帽子和袍子都是自己做。显然,这条围巾也是她自己做的……再说,我第一天就发现了。我刚才说了,我生性好奇,拿到你刚刚装进口袋的那半条绸巾后,我就作了仔细的检查。我发现在那个流苏里面有一块小圣牌,那可怜姑娘把它当作吉祥物放在里面。这细节很感人,不是吗,加尼玛尔?救灾救难的圣母的圣牌。”

        侦探大惑不解,一双眼睛紧盯着他。亚森·罗平继续说:“当时,我心想:要是看看另外一截,就是警察将在死者脖子上找到的那一截,多有意思呀!因为那一截,就是我现在拿在手上的一截,头上也有流苏结……这样一来,我就知道那里是不是也有一个藏东西的地方,就知道里面藏的是什么了……好朋友,你瞧,做得多巧妙!而且是这样简单!只是用一束红丝,包着一个空心的菱形木块织起来就行了。中间留一个小空,好藏东西。当然小得很!但足以放进一块小圣牌,或别的什么东西……一件首饰……比如一块蓝宝石……”

        这时,他已经把丝线拆开,从那个菱形木块里,用拇指和食指捏出一颗精美的蓝宝石。宝石的纯度以及琢工都十分完美。“嗯,好朋友,我刚才说什么?”

        他抬起头。侦探脸色发白,两眼痴迷,好像被眼前这闪闪发亮的宝石惊呆了,迷住了。他终于明白了亚森·罗平的诡计。“畜生!”他低声骂了一句,又用上了上次见面时那句骂人的话。两人都站起来,面对面站着。

        “把它还给我!”侦探吼道。

        亚森·罗平把那块绸子递给他。

        “还有蓝宝石!”加尼玛尔命令道。

        “你真傻!”

        “把它还给我,不然……”

        “什么?不然,你真蠢。”亚森·罗平叫起来。“哼哼!你以为我会白让你捡个便宜?”

        “把它还给我!”

        “你也不看看我?怎么!四个星期以来,我把你当傻瓜似的支配,你现在却想……喂,加尼玛尔,稍微想一想,伙计,……你要明白,四个星期以来,你只是一条听话的鬈毛狗……加尼玛尔,过来……给先生拿过来……啊!好狗狗……乖乖……吃糖糖,好吗?”

        加尼玛尔压着怒火,只有一个念头:赶快叫人。由于这个房间朝着院子,他就慢慢转过身,走向另外那个房间门口。到了那里,他就可以跃到窗口,敲碎一块玻璃喊人。

        “你们这些人,”罗平继续说道,“不管情况怎样,终究是些傻瓜。从你们拿到绸巾那一刻起,竟没有一个人想到要摸摸它,竟没有一个人寻思那可怜姑娘为什么要死死抓住绸巾不放。没有一个人!你们胡干,不动脑子,什么事都预见不到。”

        侦探达到了目的。他趁亚森·罗平离开他的一瞬间,突然转过身,抓住门把手,可是他马上骂了一句:原来门把手拧不动。亚森·罗平哈哈大笑:“连这个也没料到!你连这也没料到!你设下埋伏,却没想到,我会预先察觉……你让我领到这个房间里来,也不问问我是不是另有企图。你也忘了门锁是有特殊机关的!来吧,我们摊开来说,你对这一切有什么看法?”

        “我有什么看法?”加尼玛尔怒不可遏,咆哮起来。他迅速掏出手枪,对准敌人的脸。

        “举起手来!”他叫道。

        亚森·罗平站在他面前,耸耸肩。

        “又干蠢事!”

        “举起手来,我再说一遍!”

        “又干蠢事!你那家伙打不出来的。”

        “什么?”

        “给你干家务的老妇人卡特里纳是给我干事的。今早你喝咖啡牛奶的时候,她把你的子弹浸湿了。”

        加尼玛尔狂怒地把手枪放进口袋,向亚森·罗平冲过来。“还想动手么?”

        亚森·罗平朝他腿上踢了一脚,制止了他。两人的衣服几乎碰到一起,两双眼睛互相瞪着,就像两个摔跤的对手。

        但是他们并没有打起来。对以往打斗的记忆使这场搏斗变得多余:加尼玛尔想起自己的所有失败,想起自己徒劳的进攻,想起亚森·罗平迅雷不及掩耳的还击,便没有动手。他感到自己无能为力,无可奈何。亚森·罗平力气超人,谁都斗不过他的。因此,打斗又有什么用呢?

        “对吧?”亚森·罗平友好地说,“最好还是不动手。再说,好朋友,想想这件事给你带来的好处:荣誉、将来的晋升和由此而来的幸福晚年。你总不至于要拿蓝宝石和可怜的亚森·罗平的脑袋去为自己垫底吧!这样未免不公道。且不说可怜的亚森·罗平还救过你的命呢。是的,先生!是谁在这个地方提醒你普莱瓦伊是左撇子?……你就是这样来报答我吗?这可不地道,加尼玛尔。真的,你让我难受!”

        亚森·罗平一边说,一边像加尼玛尔刚才那样,走到门边。加尼玛尔明白敌人要逃走。他不顾危险,冲过去拦住他的去路,结果肚子被对手用头狠狠一顶,倒在地上,一直滚到墙边。亚森·罗平三下子打开了一个机关,拧开门把手,拉开门,哈哈笑着走了。

        过了二十分钟,加尼玛尔回到手下那一群人中间。他们当中有个人对他说:“刚才有一个漆匠从里面出来。当时,他的伙伴刚吃完午饭回来。他交给我一封信,说:‘请交给你们的老板。’我问:‘哪个老板?’可是他已经走远了。我猜这是给您的。”

        “给我!”

        加尼玛尔拆开信。信是用铅笔匆匆写的,内容如下:

        好朋友,我写这封信,是为了使你提防过于轻信别人的毛病。如果哪位先生说你手枪里的子弹被浸湿了,不管你多么信任这位先生,即使他叫做亚森·罗平,你也不要上当。你要先开一枪再说,如果这位先生一命呜呼,那就表明:第一,你手枪里的子弹并没有被浸湿;第二,老卡特里纳是最忠实的做家务活的女人。

        在我有幸认识她之前,好朋友,请接受我最诚挚的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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