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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皇帝的礼物

        古特曼开了门。他那张胖脸上堆起愉快的笑容。伸出一只手来说:“啊,请进,先生!多谢光临,请进。”

        斯佩德跟他握握手,走了进去。那小子跟在他后面。胖子关上了门。斯佩德把那小子的两把手枪从口袋里掏出来,交给古特曼。“拿去,你不该让他带着这个满街乱跑,会害了他的。”

        胖子开怀大笑,接过手枪。“好,好,”他说。“这是怎么回事?”看看斯佩德,又看看那小子。

        斯佩德说:“一个送报的瘸子从他身上把枪劫走了,我叫他把枪交出来。”

        脸色惨白的小子从古特曼手里接过枪,塞进口袋。他一声不吭。

        古特曼又哈哈大笑起来。“老天哪,先生,”他跟斯佩德说,“你真是个值得交朋友的家伙,一个奇人。请进,坐吧,把帽子给我。”

        那小子从房间右面一扇门里出去了。

        胖子把斯佩德安顿在桌旁一张绿色绒面椅子上,敬他一支雪茄,替他点上火。然后调好兑上苏打水的威士忌,一杯递给斯佩德,自己拿了一杯,坐下来面对着斯佩德。

        “先生,现在请允许我向你道歉,因为——”他说。

        “那没关系,”斯佩德说,“我们谈谈黑鹰吧。”

        胖子脑袋朝左一偏,眼睛亲热地盯着斯佩德。“行,先生,”他表示同意。“这就谈吧,”他从手上的杯子里呷了一小口。“先生,我敢说干你这一行,像你这样一个能干的人,总听到过一些稀奇古怪的事情吧。不过这件事一定是你有生以来听到过的最最稀奇古怪的事了。”

        斯佩德彬彬有礼地点点头。

        胖子眯起眼睛问道:“先生,你听说过耶路撒冷的圣约翰骑士团吗?就是后来又称作罗得骑士会什么的?”

        斯佩德挥了挥雪茄。“不清楚——我只记得在学校念历史时提到过——十字军的事。”

        “很好,你记不记得有位苏里曼大帝,一五二三年把他们赶出了罗得岛?”

        “不知道。”

        “得,先生,他把他们赶出去了。他们就在克里特岛上定居,在那儿住了七年。到一五三〇年,他们说服查理五世皇帝给了他们”——古特曼伸出三个胖胖的指头数着——“马耳他岛,戈佐岛和的黎波里三个地方。”

        “唔。”

        “一点不错,可是有这么个条件:他们每年得向皇帝进贡,贡礼就是”——他伸出一个指头——“一只鹰,以表明马耳他岛仍属于西班牙。而且一旦他们离开马耳他岛,这岛屿仍旧得归还西班牙,懂吗?要知道,皇帝虽然把岛给了他们,可是一旦他们用不着这个岛了,却不能把这个岛卖掉或者送给他人。”

        “唔。”

        胖子回头看看那三扇紧闭的门,把椅子拉得靠近斯佩德一点,压低嗓门,声音沙哑地悄悄说:“你对当年骑士会那笔无法估计的财富有点数吗?”

        斯佩德说:“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他们的日子过得挺富裕。”

        古特曼宽厚地微笑。“挺富裕,先生,这话说得太轻了。”他那耳语似的声音更加轻了,而且显得更加愉快满意。“他们是豪富,先生。你想都想不到的。我们任何人都想不到。他们掠夺撒拉森人多少年了。他们抢到不知多少金银财宝、绫罗绸缎、象牙——全是东方的精华中的精华。那就是历史,先生。我们都知道,对他们说来,对圣殿骑士来说,圣战多半只是一种掠夺而已。现在再说查理皇帝,既然他把马耳他岛给了他们,而他要的唯一租金只是每年进贡一只微不足道的鹰,这只是种象征性的租金罢了。那么,这些富贵无比的骑士想用某种方式来表达他们对圣上隆恩的感激,岂不是人之常情吗?对,先生,他们正是这样做了,他们想出了一个巧妙的主意,第一年进贡给查理皇帝的不是一只活的微不足道的活鹰,而是一只光灿灿的金鹰。包装的箱子从上到下都镶嵌着精致名贵的珠宝。而且——别忘了,先生——他们有的是上好的珠宝,那是亚洲最名贵的珠宝。”古特曼不再悄声说话,他那双狡猾的黑眼睛打量着斯佩德那张毫无表情的脸,胖子问道:“怎么样,先生,你对此作何感想?”

        “我不知道。”

        胖子洋洋得意地笑了。“这些都是事实,历史事实,不是学校课本上的历史,也不是威尔斯先生的历史。然而的的确确是历史。”他探着身子。“十二世纪以来的骑士档案至今还在马耳他。当然,档案不是完整无缺的。不过里面至少有”——他伸出三个指头——“三处提到这只镶有珠宝的鹰,而决不可能指别的东西。德拉维尔·勒鲁的《圣约翰骑士团档案》里头就有一处提到它——当然不是直截了当地提出来,不过仍不失为一个证明。还有那没有发表的——因为作者没写完就死了——保利的《圣殿骑士的起源及组织》一书的附录里,有一段明白无误的叙述,提到我讲给你听的这段事实。”

        “不错。”斯佩德说。

        “不错,先生,这只一英尺高的镶嵌珠宝的鹰是由土耳其奴隶在圣安格鲁的城堡里制作的。完工之后就交给骑士团首脑维利埃·德亚当,准备送到当时在西班牙的查理皇帝那里去。他把鹰装在一只大帆船里,请一个不知叫科米埃,还是叫科维埃的法国骑士驾驶这船,他也是骑士团的一员。”他又压低嗓门悄悄说,“这鹰根本没有运到西班牙。”他抿嘴笑笑,问道:“你听说过红胡子巴巴洛沙·卡拉定吗?没有?他是当时一个有名的海盗船长,在阿尔及尔一带劫掠。嘿,就是他抢走了骑士的帆船,抢走了这只鹰;这只鹰就落到了阿尔及尔。这是事实。这个事实在法国历史学家皮埃尔·丹从阿尔及尔寄出的一封信上有记载。他写到这只鹰在那儿放了一百多年,后来被弗朗西斯·维尔尼爵士带走了。这人是一个英国冒险家,他曾经和阿尔及利亚的海盗一起混过一阵子,也许他并没带走。可是皮埃尔·丹认为他把鹰带走了,我也这么认为。

        “弗朗西斯·维尔尼夫人写的《十七世纪维尔尼家族回忆录》里并没有提到这只鹰,这是可以肯定的。我曾经看过这本书。而且可以肯定一六一五年他死在墨西拿一所医院的时候,这鹰已经不在他身边了。因为他那时已经穷得一文不名。不过,先生,无可否认,这只鹰确实落到了西西里,并且一直在那里。维克多·亚马多二世一七一三年登基以后,就落到他手里。他退位后在尚贝里结婚时送给妻子的礼物中,有一件就是这只鹰。这又是一个事实,先生。《维克多·亚马多二世王朝轶事》的作者卡罗蒂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也许是他们——亚马多夫妇——把它带到都灵去了。他打算在那儿废除退位令。就算是这样吧。这只鹰后来又转到一个西班牙人的手里。一七三四年他在攻占那不勒斯的军队里服役——他就是唐·何塞·蒙尼诺,佛罗里达白朗卡伯爵的父亲;也是查理三世的宰相。在一八四〇年西班牙卡洛斯王朝的战争结束以前,它落到别人手里,这倒没有材料说明。后来它就在巴黎出现了。因为那时巴黎挤满了卡洛斯王朝的党羽,这些人都是被迫逃出西班牙的。其中准有人把它带到巴黎来了。不过,不管这人是谁,看来他对鹰的实际价值并不清楚。为了谨慎起见,在西班牙这场卡洛斯王朝的战争中,这鹰已经被人涂上了一层瓷釉或是油漆之类的涂料,看上去只不过是一只相当好玩的黑色雕像罢了。先生,可以这么说,就在这种伪装下,这只鹰在巴黎流转了七十年,不知跟多少私人收藏家和商人接触过。可他们笨极了。居然没人看出里面究竟是什么东西。”

        胖子歇了口气,笑笑,遗憾地摇摇头。然后继续说下去:“先生,整整七十年,这件奇妙的玩意儿,可以说,就像只皮球在巴黎的贫民窟流转——直到一九一一年,一个名叫卡里洛斯·康斯坦丁尼的希腊商人在一家冷僻的铺子里发现了这东西。卡里洛斯不久就查清了它的来历,把它弄到手。它的价值用再厚的瓷釉也瞒不过他的眼睛和鼻子。喔,先生,是卡里洛斯亲自查出了这鹰的大部分历史,认出了它的本来面目。我得到风声之后,想方设法到底逼着他说出了这鹰的大部分历史。不过从那以后,我也能再补充一些细节了。

        “卡里洛斯并不急于马上把他发现的宝贝换成现钱。他知道——这东西价值连城——一旦对它的鉴定落实,完全可以狮子大开口,卖个吓人的高价。可能他打算跟早年那些骑士团的子孙做生意——耶路撒冷的圣约翰骑士团的英国骑士啊,普鲁士的白十字骑士团啊;还有马耳他的意大利或德国国籍的上层骑士等等——只要是富裕的骑士都行。”

        胖子举起杯子,看见杯子空了,笑了笑,站起身来把两个人的杯子都斟满。他一面兑苏打水,一面问:“你开始有点相信了吧?”

        “我没说过我不相信。”

        “是没说过,”古特曼格格地笑了。“不过瞧你那副模样哪。”他坐下来大口喝着,用一块白手绢轻轻擦擦嘴。“噢,先生,在追查鹰的历史期间,为了保险起见,卡里洛斯把这只鹰又重新上了一层瓷釉,成了现在的样子。他搞到手一周年那天——可能是我逼着他把这件事告诉我的三个月后吧——我偶然在伦敦看到《泰晤士报》,上面登着他的住宅被盗,他本人遭谋杀的消息。第二天我就赶到巴黎。”古特曼伤心地摇摇头,“那只鹰没有了。天哪,先生,我真气疯了。我不相信还有别人知道它的真实情况,我也不相信他告诉我以后还告诉过别人。被偷去的东西很多。所以我猜想那个贼一定不知道这鹰是什么东西,只不过是顺便把鹰连同其它赃物一起带走罢了。因为我敢说,如果贼知道这鹰的价值,他就不会再拿别的东西来增加自己的负担——绝对不会——至少,除了皇冠上的珠宝,他不会再要别的东西了。”

        他闭上眼睛,内心的活动使他露出了自满的笑容。他睁开眼睛,继续说下去:“这是十七年前的事啦。好吧,先生。我花了十七年工夫找那只鹰,我找到了。因为我要它,我这个人可不是那种想要什么东西,而又轻易灰心丧气的人。”他笑得更欢了。“我要它,我找到了它。我要它,我就一定要把它搞到手。”他一口气喝光了酒,擦擦嘴,把手绢放回口袋里。“我追踪这只鹰,一直追到一个俄国将军家里——那人叫凯米多夫——他住在君士坦丁堡郊区。他一点儿也不知道这只鹰的真相。对他来说,这不过是一只涂着瓷釉的雕像而已。可是,他生来就爱有意跟人作对——俄国将军生来爱跟人作对——我向他提出要买这只鹰,他拒绝了。也许是我求鹰心切,因此当时说话有点不够策略。虽然问题还不太大,这点我说不上来。可是我就只知道我要它。我深怕这个笨头笨脑的将军想着开始调查他的宝贝的来历,会刮下一点瓷釉来看看。所以我就派了几个——呃——代理人吧,去设法把它搞到手。说起来,先生,他们把它弄到手了。可是鹰并没落到我手里。”他站起身来,拿着空酒杯走到桌边。“不过我就要到手啦,你的酒杯呢,先生?”

        斯佩德问道:“这么说,这只鹰并不属于你们这些人?它原来属于凯米多夫将军?”

        “属于?”胖子兴高采烈地说,“说起来,先生,你可以说它属于西班牙国王。我不明白你怎么会老老实实把它看成是属于什么人的——最多也只能说是拥有所有权吧。”他舌头啧啧作响。“这种价值连城的古玩,从这个人手里转到那个人手里。很明显,只要谁拿到了它,就算谁的财产。”

        “那么它现在是奥肖内西小姐的财产了?”

        “不,先生,她是作为我的代理人的。”

        斯佩德挖苦地说了声:“哦。”

        古特曼若有所思地望着自己手里的威士忌酒瓶瓶塞,问道:“你肯定眼下这东西在她手里?”

        “不见得。”

        “在哪儿?”

        “具体地点我不清楚。”

        胖子把酒瓶砰的一下放在桌上,抗议道:“可是你说过你知道的。”

        斯佩德一只手做了个毫不在意的手势。“我的意思是说,时机一到,我知道上哪儿去搞到手。”

        古特曼脸上粉红色的肥肉快活地挤在一块。他问道:“你知道?”

        “唔。”

        “上哪儿去搞?”

        斯佩德咧开嘴一笑说:“这你就交给我办好了。”

        “什么时候?”

        “等我准备好了再说。”

        胖子噘起嘴,有点心神不安地笑着问:“斯佩德先生,奥肖内西小姐现在在哪儿?”

        “在我手里,平平安安地躲起来了。”

        古特曼赞同地笑着。“先生,这个我信任你。”他说,“好吧,先生,趁我们还没坐下来讲价钱,你先告诉我这一点:你准备几时——或者说你几时愿意——交出黑鹰?”

        “过两三天吧。”

        胖子点点头。“那我就满意了。我们——咦,我忘了我们的营养品了。”他转身走到桌边,斟了威士,兑了苏打水,一杯放在斯佩德肘边;自己高高举起杯子。“好吧,先生,祝我们双方公平交易,大发利市。”

        他们一起喝了酒。胖子坐下来,斯佩德问道:“你说的公平交易是什么意思?”

        古特曼举起酒杯对着亮处,充满感情地看看它,又喝了一大口,然后说:“我的提议有两条,先生。每一条都是公平的。听凭你挑。你给我黑鹰,我就给你两万五千美元,另外两万五千美元,我一到纽约就付给你;或者我付给你黑鹰变卖成现金的四分之一——就是百分之二十五——你瞧,先生:一条是几乎马上可以到手五万,另外一条是一笔数目更大的巨款,就是要等上两三个月。”

        斯佩德喝了口酒,问道:“数目大多少?”

        “巨款嘛,”胖子重复了一句,“谁知道大多少呢?要我说十万,或者二十五万吗?我说出个最低的大概数目,你相信吗?”

        “为什么不信?”

        胖子咂咂嘴唇,又压低嗓门,愉快地低声说。“先生,如果我说值五十万,你说行吗?”

        斯佩德眯起眼睛:“你认为这玩意儿值两百万吗?”

        古特曼安详地微微一笑。“用你的话来说,为什么不信?”他问。

        斯佩德喝完酒,把杯子放在桌上。把雪茄放在嘴里,拿出来看看,又放进嘴里。他那灰黄色的眼睛有点模模糊糊。他说:“那可是很大一笔钱哪。”

        胖子同意道:“那是很大一笔钱。”他欠起身拍拍斯佩德的膝盖。“这还肯定是最低价格呢——也许卡里洛斯·康斯坦丁尼是个头号傻瓜——可他不是。”

        斯佩德又把雪茄从嘴里抽出来,厌恶地对它皱皱眉头,把烟搁在烟灰缸上。他拼命闭上眼睛,再睁开看看。眼前的东西更模糊了。他说:“最低价格吗?呃?那么最高价格呢?”说话时舌头已经有点大了。

        “最高价格吗?”古特曼伸出一只空手,手心向上。“我没法估计,你会把我当疯子的。我不知道。没人说得出这价钱可以高到什么地步,先生,这是唯一的真话。”

        斯佩德把耷拉下来的下唇紧紧贴住上唇。他不耐烦地摇摇头。他那双眼睛闪过一道惊恐万分的光——可是眼前越来越摸糊,看不情了。他两手撑着椅子扶手,好不容易站了起来,又摇摇头,晃晃悠悠地往前走了一步。他声音沙哑地笑了几声,含糊地说:“你真该死。”

        古特曼跳起来,把椅子往后一推。他那胖得像皮球的脑袋轻轻揺晃。一双眼睛在那张油光光的粉红色脸上成了两个黑洞。

        斯佩德拼命把头摇来揺去。那双失神的眼睛好容易才对准了门,揺揺晃晃地又走了一步。

        胖子尖声叫遂:“威尔默!”

        一扇门开了,那小子走了进来。

        斯佩德走了第三步,他那张脸现在已经发灰,颚部肌肉矗出,仿佛耳朵下面长了两个瘤子似的。他两条腿走了第四步之后就己伸不直了。模糊的两眼连眼皮也抬不起。他走了第五步。

        那小子走过去,靠近斯佩德,站在他前面一点的地方,但还没有直接挡着门口。威尔默右手搁在上衣里心口上。他嘴角抽搐着。

        斯佩德想走第六步。

        那小子的腿突然伸到斯佩德前面,斯佩德被这条腿绊倒,砰的一声摔了个狗吃屎。威尔默的手仍旧搁在衣服里,俯视着斯佩德。斯佩德打算爬起来。那小子抬起右脚,狠狠踢在斯佩德太阳穴上。这一脚把斯佩德踢得翻了个身。他再一次想爬起来,可是不行,随即昏迷不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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