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书友访问966小说
首页美国buck刀一、托孤

一、托孤

        夜风微凉,带来山林间固有的那种清新与霉味交织的气息,一轮圆月渐渐移到中天,把山岭照得如同白昼,躺在树杈上小睡了半个时辰的步天歌慢慢坐起身来,开始最后一次检查身上的装备。蝉翼剑、牛角匕、折叠弩、小箭匣、香料袋、百宝囊所有装备都妥帖地呆在它们应该在的位置,这种检查有点枯燥,不过他已经把这养成了一种习惯和本能。

        最后紧了紧腰中缠着的蝉翼剑,步天歌这才从树上跳下来,侧耳听听,前山那边的呐喊打斗声已经达到高潮,声嘶力竭中透着后力不继的喘息,这正是出猎的好时机。

        借着月光的映照,步天歌沿着那条杂草覆盖的蜿蜒山路慢慢登上山顶,放眼望去,只见下方的天狼寨已淹没在一片火海中,这座盘踞天狼岭数年的黑道匪寨在另一股黑道势力海龙帮的围攻下,终于被攻破了。

        在山道边选了一处制高点,步天歌这才取下背上的折叠弩,开始有条不紊地把它打开,熟练地调试弓弦的强度和扳扣的灵活度。这种折叠弩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巧手王”的得意之作,不仅可以完全折叠成一尺长短、两寸粗细的圆筒,它的射力更是异常强劲,十丈之内无人能躲过。曾有以“听风辨器术”闻名天下的暗器高手唐雨不相信它的威力,欲挑战它的速度,结果在九丈之外还没听到弓弦响就已经被射杀,它实在太快,声未到而箭已至,再高明的“听风辨器术”在它面前都无能为力。

        双脚蹬住弓脊,双手拉住弓弦,步天歌使出浑身劲力才把弓弦拉起来卡到扳扣上,这种折叠弩唯一的缺陷就是使用起来太费劲,一尺长短的小小弩弓,一个壮汉居然要手脚并用,以腿力、腰力、臂力相加才能把它拉开。步天歌端起张开的弩弓,然后从箭匣中抽出一支黑黢黢的透心箭卡入弩弓的箭槽,这种箭也是特制,短短六寸箭杆全是精铁打造,寻常木质箭杆根本受不起弓弦那强大的推力,一出槽就会折断。

        做完这一切,步天歌怀抱弩弓在原地坐下来,靠着冰凉的山石闭目假寐,他知道这儿是通往后山的唯一道路,天狼寨匪徒若败,肯定会从这儿经过,他像经验丰富的猎人一样,不仅能算到猎物的行踪、可能停留的地点,更重要的是,他还有足够的耐心。

        来了!渐渐接近的呐喊声和打斗声把步天歌从假寐中唤醒,他冷静地观察着山道前方的情形,只见十多人边打边逃,很快就来到步天歌藏身处不远,领头的是个面容阴骛的披发汉子,眼神凶狠得像一匹恶狼。只见他在山道前突然刹住脚步,看看周围的地形,立刻挥手向同伴示意,众人心领神会地在道旁的荒草中埋伏下来,不一会就有十多人追到了这里,毫无防备地进入了方才那些汉子的包围,只见那披发汉子率先跳将出来,一刀砍倒一个毫无防备的对手,接着挥刀向同伴大喝:“干掉他们!”

        说着率先杀入人丛,身形彪悍得如一只恶狼,一柄缅刀在人丛中纵横捭阖,无人可匹敌。众人发一声喊,立刻借着地利返身围剿几个贸然追到这儿来的敌人,片刻功夫十多人就浑身浴血倒在山道上,只有那阴骛汉子和寥寥几个同伴幸存下来。

        隐在山崖上的步天歌等他们尽歼了对手后,才把弩弓架到山石上,伏身向那面色阴骛的汉子瞄准,就在那汉子斩杀最后一个对手,心神自然松弛那一瞬,步天歌扣动了扳扣,黑色的箭镞“嗖”一声窜出去,准确地钻进那汉子左胸,一股鲜血顿如涌泉般喷出来,显然他的心脏已被射穿。那汉子吃惊地看了看自己胸膛,跟着就一头栽倒在地。

        “什么人?”几个幸存者惊惶失措地高叫着爬在地上,用目光四下搜寻暗藏的敌人。步天歌收起折叠弩,有条不紊地把它拆开,然后折叠起来负在背上,做这一切的时候他异常冷静,就像是猎人在收拾他的猎具。他不怕别人能找到自己的藏身之处,就像猎人不怕猎物对自己会构成威胁一样。

        山道上再次寂静下来,步天歌从藏身处跳下,几个幸存者已经逃走了,他可以从容不迫地处理自己的猎物了。

        不紧不慢地来到那个被射杀的阴骛汉子面前,步天歌从靴筒中抽出牛角匕,蹲下身看了看自己的猎物,只见他双眼圆瞪,失神的眼眸中透着毫无生气的死灰色。步天歌一手抓着那汉子的长发,一手用牛角匕切下了他的头,然后把腰间香料袋中的香料抹到他的头颈上。做这一切的时候他异常冷定,就像是猎人在熟练地处理自己的猎物一般。直到把整个头颅都抹上一层香料,步天歌才把它装入香料袋收起来,有这些香料的保护,这颗头颅十天半月也不会腐烂发臭。

        突然,前方一阵悉悉嗦嗦的声响引起了步天歌的警觉,他侧耳听了听,那声音已经很近,想要不引人注意地躲开已经晚了点。步天歌干脆在原地躺下来,躺在山道上那十几具尸体中间。刚躺好,那悉悉嗦嗦的声音就已经来到近前。

        “发财了发财了!”有人在不远处不住地小声嘀咕着,“这位大哥,反正你已经死了,一定不介意把身上的银子赏给我吧?反正到阴间你也用不上;这位大叔,你这块佩玉也不管是真是假我都先谢了哈;哇噻!这儿还有一柄金铁堂出的龙泉剑,值好几十两银子呢!谢谢,谢谢!”

        那黑影自言自语地嘀咕着,慢慢摸到了步天歌的面前。“你瞪着我看什么看?”他给了步天歌一巴掌,“死都死了还装得像个活人一样,你吓唬谁啊?”

        说着他就往步天歌腰中摸去,步天歌叹了口气,淡淡道:“别摸了,我身上没钱。”

        “啊!”那人吓得一下子跳出老远,目瞪口呆地看着步天歌慢慢从地上站了起来。步天歌没有理会对方的惊讶,只掸掸身上的尘土准备离开,他知道江湖上有一种人专门发死人财,就像专门吃死尸的乌鸦一样,所以人们也称他们为“乌鸦”,每一次江湖火并后都少不了他们的身影。

        “猎头人!你是猎头人!”那“乌鸦”突然叫了起来,声音中满是惊恐,显然是从步天歌的装束打扮看出了他的职业。这职业光听名字就令人胆寒,也难怪他说着转身就跑,刚跑出几步就见不远处火光盈盈,不少人正呐喊着向这边搜寻过来。对一个专发死人财的“乌鸦”来说,这些人可比一个猎头人还要危险,所以他马上又折了回来。

        “快走啊,海龙帮的人搜过来了!”“乌鸦”讨好地向步天歌示警,边说边要从步天歌身旁绕过去,但步天歌刚好堵在山道中央,而他又不敢太过接近一个猎头人,加上他那一身叮叮当当的玩意儿也跑不快,慌乱之下只得闪到山道旁的草丛中躲了起来。

        “什么人,站住!”那些人远远就看见了步天歌的身影,步天歌见自己已被人发现,干脆就等在山道边。既然敢做个猎头人,他就不惧怕任何对手,不过如果能避免正面遭遇的话他还是不希望被人发觉,就如他方才装死人一样。

        “猎头人,是个猎头人!”海龙帮几个人很快就看清了步天歌装束打扮,再加上他脚边那具无头的尸体,众人立刻就猜到了他的身份。他们的语气中除了意外,更有一丝本能的惊惧,就像任何一个正常人在面对刽子手时,都很难克服心底那种本能的恐惧一样。

        “别打咱们的主意,不然有你好看!”一个海龙帮的小头领虚张声势地吼道。步天哥对他的威胁充耳不闻,紧紧身上的衣衫便往山下走去,几个人似乎想追上去,却突然看到了步天歌背上的折叠弩,有人不禁颤声惊呼:“是步天歌!猎头人步天歌!”

        都说行行出状元,每一行每一业通常都有一两个出类拔萃的代表,就如匠工中的鲁班,兵家中的孙子,猎头人步天歌,就如同猎头人中的状元。面对这样一个死神般的传奇人物,几个本欲追赶的海龙帮帮众不由停下了脚步,眼睁睁看着步天歌走远。

        “这儿还有一个人!是个‘乌鸦’!”躲在草丛中的那个“乌鸦”也被人搜了出来,对他众人可没什么好怕的,立刻就有人用刀剑要向他招呼。“乌鸦”虽然不会伤害活人,但他们总是惹人憎恶,一旦遇到他们,一般人总是像对待真正的乌鸦一样,恨不得把他们全部打杀。所以“乌鸦”也是一种高危职业,因此能在这一行长久活下去的并不多,这些幸存者一般都有一两点过人的绝招,才能在不小心被人发现时逃脱被打杀的命运。而逃命,正是所有“乌鸦”最基本的技能之一。

        一把推开围上来的海龙帮帮众,那个“乌鸦”立刻顺着山道狂奔,拼命追上步天歌的身影,这才慢下脚步与步天歌并肩而行,同时不忘回头对海龙帮那些汉子示威似地竖起一根中指。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他只好借这个猎头人的威慑力来保护自己,吓退追击者,正如狐假虎威的狐狸一样。

        对猎头人本能的恐惧使后面的人不敢再追,只得眼睁睁看着那个背满死人物品的“乌鸦”和背着折叠弩的猎头人一道,慢慢消失在蜿蜒的山道尽头。

        “我欠你一个人情。”远离那些人的威胁后,“乌鸦”不住在步天歌身边絮絮叨叨的反复说着感激的话,大概是因为整天跟死尸打交道的缘故,在最初的恐惧过去后,他现在对恶名昭著的猎头人步天歌也并不感到特别害怕。偷眼打量这个传说中最恐怖的猎头杀手,这才有些惊讶地发觉对方似乎还不到三十岁年纪,比想象中要年轻许多,只是他那冷峻的眼眸中,有着这个年纪的人所没有的冷漠和沧桑,他的面容冷定木然,甚至算得上十分英俊,若不是一副冷冰冰拒人千里的模样,肯定不比江湖上那些风流潇洒的公子哥儿逊色,并不像传言那样是个青面獠牙的魔鬼。“乌鸦”知道自己并不值钱,而猎头人步天歌对普通人一点也不感兴趣。

        二人很快便下到山脚,突然,远处一阵喧嚣吸引了二人目光。循声望去,只见皎洁月光下,半山腰的悬崖上,一个怀抱婴儿的女子被几个大汉逼到了悬崖边,在那几个形若恶狼的大汉追逼下,走投无路的女子突然奋力一跳,纵身跃下了悬崖,纤纤的身影像一只折断了翅膀的小鸟,一下子坠向黑暗幽深的山涧。

        “唉,可惜了。”远远看到这一幕的“乌鸦”幽幽地叹了口气,也不知是在惋惜那女子的性命,还是惋惜那女子落入深深的山涧,自己失去了一个发财的好机会。步天歌漠然地看着远处那一幕,脚下并没有停步,江湖上这种事每天都在发生,见得多了,他的心早已变得冷硬如铁。

        山林间虽然还有零星的山匪,但有步天歌这道护身符,“乌鸦”还是顺利地满载战利品下得山来。他一路清点着自己的收获,一路都在跟步天歌套近乎。“我说老哥,你这是要到前面的叶城吧,我也要去那儿,咱们正好同路!”他气喘吁吁地追在步天歌身后,沿途收获的那些刀剑在身上碰得“叮当”作响,他也舍不得扔掉一件两件。

        步天歌没有理会这个吃死人饭的“乌鸦”,顾自来到小溪边清洗手上的血污。此刻天已渐亮,有薄雾笼罩在天地间,使一切都朦朦胧胧看不真切。那“乌鸦”也在溪边蹲下来,捧起一捧山泉洗了洗脸。突然,他警觉地停下来,往四下不住张望,同时使劲翕动着鼻翼小声说:“这附近好像有死人,我闻到有血腥味!”

        步天歌不怀疑“乌鸦”对死人有天生的敏锐,不过他对死人不感兴趣,用溪水抹抹脸就准备继续赶路,却听一旁的“乌鸦”一声欢呼:“果然有财宝送上门来,看来我今天的运气还真不错啊!”

        只见溪水上游缓缓飘下来一团花花绿绿的东西,一动不动像个包裹,“乌鸦”忙折了根树枝把它勾过来,拖到溪边一看,才发觉是个昏迷不醒的女人。

        “是先前那个跳崖的女子!”“乌鸦”吃了一惊。步天歌也从这女子的打扮上认出了她,果然就是先前在几个恶汉追逼下跳崖的女子,只见她满脸血污,双目紧闭,几乎看不出本来面目,也不知是生是死。看她那一身衣衫和随身饰物,俱价值不菲,显然不是个寻常女子。

        “发财了发财了!”“乌鸦”说着就要捋下女子手腕上的翡翠镯子,却见那女子睫毛微抖,慢慢就睁开了双眼,“乌鸦”赶紧放下镯子跳开。不动活人的东西,这可是他的原则。

        步天歌漠然地看着这女子,只见她浑身血迹斑斑,浸泡在溪水中的下半身以一种不可思议的角度扭曲着,显然是摔断了脊梁。看她那涣散无光的眼眸,应该早就毙命,也不知是什么力量支撑着她活到现在。只见她用虚弱以极的目光在四周搜寻着,先看到了一旁的“乌鸦”,然后又看到了面前的步天歌,她眼中蓦地绽出一抹希望之光,拼命把怀中的包裹举到溪水边,吃力地推到岸边岩石上,然后定定地看着步天歌,眼里尽是哀求和希翼。她的嘴唇嗫嚅着,却已发不出半点声音。

        步天歌不明白这女子在哀求什么,不过在她那垂死而绝望的眼光注视下,步天歌不忍她带着遗憾而去,便微微点了点头。他的眼光坚定,令人信赖。那女子终于长舒了口气,缓缓合上了双目。

        “这是什么?”“乌鸦”急急地过去解开包裹,跟着就是一声惊叫,“是个孩子!”

        步天歌扫了那包裹一眼,只见一个脸蛋像苹果般红润的婴儿正在襁褓中酣睡,那微微翕动的鼻翼和撅起的小嘴,就像是莹白的瓷器一样精美。一旁的“乌鸦”突然以从未有过的兴奋之声高叫起来:“发财了发财了!这回真的是发财了!我听说这次海龙帮和天狼寨的火并,就是狼王路天豪抢了海王金玉堂的女人,那女人还带着个刚满周岁的婴儿。看这女子的首饰、打扮和孩子身上这些绫罗绸缎,一定就是海王的女人和孩子了!海王金玉堂富可敌国,出手又异常豪阔,咱们若是把这孩子给他送回去,他随便赏咱们一点,就抵得过咱们没日没夜干上好几年。”

        步天歌对“乌鸦”的话恍若未闻,他最后看了看那个女子一眼,只见她心愿一了,生命便随之而逝,浑身也就松弛下来,身子立刻被溪水慢慢带走了。

        “发财了发财了!”“乌鸦”边说边扔掉身上那些刀刀剑剑,然后把那孩子小心翼翼地抱起来,嘿嘿笑道,“有了这个小宝贝,我还要那些破烂干什么。喂!你这是要去哪里?”

        步天歌已经转身离开了溪边,顺着山路往叶城方向大步而去,他对“乌鸦”的提议不感兴趣,更不想被一个襁褓中的婴儿拖累,他是独来独往的猎头人,从来就没想过干别的事挣钱,再说他对黑道中人一向没什么好感,无论是天狼寨的匪徒还是海龙帮的海盗。

        “喂……”“乌鸦”冲步天歌的背影喊了一声,还想再喊,却突然想到如果没人跟自己抢功劳,那海王金玉堂的赏赐岂不都归了自己?这样一想他便把“等等我”三个字咽了回去,现在已下了天狼岭,没必要再靠那个猎头人来保护自己了。

        抱起这个能给自己带来好运的孩子,“乌鸦”正准备从另一条路去往叶城,但一种莫名的压力让他骇然停步,就像是任何一个靠死人吃饭的“乌鸦”一样,他对危险具有一般人所没有的敏锐直觉。

        慢慢转望威胁传来的方向,只见密林深处,两只蓝幽幽的眼眸正紧紧地盯着自己,“乌鸦”顿觉浑身冰凉,嗓子发干,人也一动不敢动,就像是被恶狼盯住的小鹿一样,只感到双腿发软。

        “把孩子放下!”密林中传出一个阴寒幽咽的声音,生涩干瘪得就像是恶狼在吞咽未嚼碎的细骨,让人不由自主地起一身鸡皮疙瘩。“乌鸦”望着那双蓝幽幽的眼睛,从唇齿间艰难地吐出两个字:“狼、王?”

        “既知是我,还不放下孩子逃命?”那人的语气中透着一种天生的残酷和猫戏老鼠的调侃。“乌鸦”犹豫了一下,跟着就发足飞逃,不过却没有放下抱着的孩子,他边跑边冲步天歌远去的背影高叫:“救命!快救命啊!”

        武功虽然不是“乌鸦”所长,但逃命的功夫却是江湖中一等一的高手,那条从密林中射出的青影身形已经够快了,却依然没有追上抱着个孩子的“乌鸦”,只见他直奔到步天歌身前,气喘吁吁地躲到他身后。那青影脚步不停,直往二人冲去,人未至,双爪已遥指二人颈项,宛若饿狼扑食。

        步天歌陡然转身、拔剑、出手,蝉翼剑从腰间如响尾蛇般窜出,带着刺人心魄的“嗤嗤”轻响,电闪雷鸣似地划出十余剑,那道青影如落入陷阱的恶狼般,连连挣扎变幻了十几个身形,才勉强脱出了红色剑光交织成的剑网。

        “猎头人步天歌!”青影一个倒翻退出数丈,骇然望着仗剑而立的步天歌,那柄颤巍巍的暗红色软剑和他背上那独特的折叠弩使人一眼就认出他来。步天歌眼中也闪过一抹凝重之色,缓缓点头问:“狼王路天豪?”

        青衣人身形半伏,形若一只伺机而动的恶狼,看年纪在四旬出头,却显得比任何年轻人都要彪悍阴狠,脸色白皙到令人发怵,尤其那双蓝幽幽的眼睛,完全大异于常人。这双眼睛在江湖中堪称独一无二,正是狼王路天豪的特有标志。

        对于步天歌的询问,狼王咧嘴一笑,露出白森森的牙齿。对步天歌点点头,他缓缓道:“我路天豪这颗头颅也还值几两银子,被你看上也算是一种荣幸。”

        步天歌摇摇头,拍拍腰间的香料袋淡淡道:“我今日已有所收获,至少半年之内不会再出猎。”

        狼王暗自松了口气,对步天歌咧嘴笑道:“既然如此,就别阻止我杀了那只‘乌鸦’!”

        “请便!”步天歌不以为意地耸耸肩,收起蝉翼剑就走。“乌鸦”一看大急,忙追上去道:“喂喂喂,最多我把这孩子的赏金全给你,别丢下我啊!你怎忍心这孩子落到狼王手里?”

        步天歌本不欲管这等闲事,伸手要把拦路的“乌鸦”推开,无意间却瞥见他怀中的孩子刚好醒来,正冲自己甜甜一笑。这一笑令步天歌心神一颤,只觉得灵魂深处有一种久违的情愫在萦绕。他慢慢收回手,转头对身后的狼王淡淡道:“你要杀谁我不管,不过这孩子我要带走,我答应过他的母亲。”

        “你答应过什么?你根本没对那女人许诺过任何话。”狼王急道,“你们救那女人时我就在树林中,当时的情形我看得清清楚楚。”

        “我在心里答应了那女子,要把这孩子交给他父亲。”步天歌淡淡道,这话把狼王路天豪气歪了嘴,眼神狠毒地盯着步天歌切齿道:“你要想清楚,你这是和整个天狼寨为敌。”

        “为敌就为敌,谁还怕了你不成?”步天歌尚未说话,一旁的“乌鸦”已抢着向狼王示威,跟着他又转向步天歌讨好地笑道,“步大侠要带走这孩子,总需要找个保姆吧,我冷欣儿就暂时给这孩子当几天保姆好了,我什么活都能干,照顾孩子更是拿手好戏。”

        步天歌冷冷地扫了面前这个叫“冷欣儿”的“乌鸦”一眼,这才第一次看清了他的模样,只见他居然只是个十多岁的少年,瘦瘦弱弱的身架,白白净净的面庞,像个帮工打杂的学徒伙计,怎么看也不像是个专吃死人饭的“乌鸦”。步天歌鼻孔里冷哼一声:“我不是大侠。”

        冷欣儿没想到马屁拍在马腿上,不过他脸上不见任何尴尬,依然陪笑道:“没关系没关系,步大哥不习惯这称呼,我以后就叫你大哥好了。”

        这“乌鸦”模样虽然不讨厌,但他的说话举动都让步天歌浑身不舒服,不过一想到要带着个孩子,如果没人帮忙的话还真是难办。虽是一时冲动说要带着这孩子,但步天歌内心深处还是不想惹上这麻烦,不过一向言出必行的他,既然这样说了自然不会再丢下这孩子不管,找个保姆一路照顾倒是两全其美的办法,这样一想他便对冷欣儿点了点头:“以后你就负责照顾这孩子,不过你记住,别叫我大哥。”

        “没问题,步大侠!”冷欣儿高高兴兴地追上步天歌的步伐,离开前不忘回头对不远处的狼王路天豪做了个鬼脸。

        直到步天歌与冷欣儿带着那孩子去得远了,狼王路天豪依然没有追击,他知道这事有猎头人步天歌插手,那就变得非常棘手了。

        “大哥,我们没找到那女子!”没过多久,几个天狼寨的兄弟也搜到了这里,路天豪遥望步天歌消失的方向,对几个兄弟冷冷道:“那女子已经死了,她那孩子现在在猎头人步天歌手里。”

        “什么?”眉心有一道明显刀疤的三眼狼严烈急道,“那个杀人不眨眼的魔头也插手此事?他也知道了那个秘密?”

        “我看他并不知情。”狼王路天豪遥望地平线尽头,那儿隐隐约约可见一座城池依稀的轮廓,他摸着腰间的狼牙刀冷冷道,“咱们一路跟上去,无论用什么办法,也一定要把那孩子夺回来!”
请记住本书首发域名:966xs.com。966小说手机版阅读网址:wap.966x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