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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劳资的鸿沟

        美国是个民主国家。若是有一个人敢在美国人面前说是要破坏他们的民主,那必然会激起每一个人的强烈反抗。可是民主两个字所指的内容是什么,美国人并没有完全相同的见解。我在上面已经指出传统的见解是消极的,是指限制政治权力对个人权力的干涉。这是反抗中世纪封建制度的过程中所发生的见解。这种消极的民主自有它在历史上的贡献,现代经济能得到惊人的发展不能不说是自由竞争的结果;此外,更重要的,是确立了人民控制政府的政治。我在后面还要提到,美国在经济上即使发生了与民主精神有严重脱节的时候,只要美国人民坚守着政治民主的信念和制度,经济上的设施最后总不能离开人民幸福的标准太远。

        我在上章指出,民主的积极性已经逐渐深入美国人民的意识。积极的民主是注重个人的社会性,个人幸福的兑现不但是生活所赖的物资的丰富,而且是要在精神上觉得个人活动的社会意义。在战争中,每个士兵能守纪律,能够服从,不是因为他怕禁闭,怕刑罚;而是要出于自发、自动的心理。自发自动的心理只发生于个人觉得这样做是达到自己所具目的的最有效的方法。在战争中士气的决定是在士兵是否衷心地接受战争的目的。凡是不能接受战争的目的的人最好是不要加入军队,因为他会影响士气的。在两次世界大战中,英美征兵法中都规定凡是良心觉得不能参战者得请求免役。我就知道有一位念人类学的朋友,因为这个理由,到现在还没有穿军服。军队是如此,其他社会活动亦是如此。所不同的是战争的活动所具的目的比较明显,而其他社会活动不然;战争中士气决定胜负的力量也比较容易见到,而其他社会活动不然。譬如说:在战争中每个小单位的长官不能以个别的胜利而满足,可是在社会的经济活动中,每一个小工厂的老板很可以不必关心其他工厂的成败。在经济活动中,大多数的人还没有意识到这是和战争一般的有一个参加活动者所共同的目的的存在。共同的目的,虽则存在,若是参加者不意识到,而要他们守纪律,尽责任,只能从消极的强迫和刑罚中下手了。

        我们回头看看19世纪的经济学家,他们为了要从封建的硬壳中解放出个人的能力来发挥科学所允许给人类的富裕生活,所以一贯的主张让个人尽量依最大利得的冲动中去谋发展。可是像亚当·斯密那种深思远虑的学者也不能不考虑到个人最大利得是否就是社会经济活动的目的。人是为了聚积财富而去经营生产的么?在这个问题上,他只能信托上帝了;冥冥之中自有一个主宰来配合每个人个别目的的大计划,至于这个大计划是什么呢?他也明白,应当是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他所不明白而要求助于上帝的是个别目的怎样配合于大计划完成这大目的的过程。在当时,这问题并不严重,所以还可以不必深究。

        可是,个别目的配合于社会目的的过程一旦不加深究,参加经济活动的人也就把社会目的搁置不问了。有利可得的还可以靠人类的本性,或社会的奖励来发现自己所做的事有什么意义,那些出卖劳力的工人就不容易维持他们的士气了。要他们做工只有让生活的需要来压迫他们,用失业来威胁他们。当然一个人迫于饥饿不能不接受工作,可是这决不是经济活动的社会目的。这种人就是参加了经济活动也不能在高度的士气里发挥经济的能力。

        积极民主是在使个人积极地参预社会活动,要实现这积极的参预,必须要参预者觉察到他们个别活动的社会意义。在经济活动中做事的必须要觉得他一己的工作是可以提高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的。美国在过去的工业史中并没有达到这境界。

        美国工业是在消极民主的精神中发生出来的。这种精神庇护了大企业的长成,而大企业的目的是在为投资者创造利得。这些利得固然也是社会的财富,他提高了美国人民的生活程度,可是因为大部分的利得是交给投资者,所以没有资本的人并不能充分地和均等地享受到由工业中创造出来的幸福。这种分配方式,对于社会有没有好处,那是另一个问题,可是至少可以使一般在工业中从事工作的劳工们感觉到这些工业并不是属于自己的,他们不过是不得不做工的被雇者罢了。这样在心理上划下了劳资的鸿沟。

        有一次我和几位二十多岁的在工厂里做事的小姑娘们一同去游泳。在沙滩上,她们很得意地告诉我,她们已在厂里组织了一个工会,有一位是当会报的编辑,为了下一期的社论在发愁。我就问她们这工会的目的是什么呢?她们的回答可以归纳到三点:一是维持工资的标准,工厂方面不能随意升降;二是保障职业,工厂方面不能随意开除工人;三是工人们合作谋生活福利的提高。这里我们可以看见劳资的鸿沟了。关于生产的计划,制造什么东西,怎样才能销出去,销出去对于民生有什么关系,有多少利益,生产者方面可以得到多少报酬……这一类的问题,劳方是似乎不关心的。他们在现行制度之下是没有资格过问的。厂方既然把他们的劳动力看成了商品,他们所念念不忘的也是商品的价格怎样,市场怎样。工资能提高,职业有保证,他们的问题也解决了。

        在厂方看来,劳工自然成了个讨厌的生产因子了。若是这个因子规定了价格,又规定不能随意开革,他们就不易在这因子上来调适经营的需要了。譬如一种货物因为某种原因社会上的需要减少了,他们得少出一些货,价格得定得低一些;可是他们在劳工上的成本不能缩小的话,他们也就不容易张罗了。在一个企业家看来,劳力最好是和其他生产要素一般能支配自如,涨缩随意。但是劳工是人,人会组织起来,用集体的力量要挟、交涉,使这一个生产要素的性质和其他的生产要素不同。

        美国早年是倾向于限制劳工在经营上发生阻碍的。最有意思的就是国会里所立下的反托拉斯法对于独占企业的兴起并没有发生阻遏的效力,可是却用来作禁止劳工组织的法律根据。劳资两方面既发生了鸿沟,一方面的组合自会引起另一方面的组合,可是在时间上说,美国的情形是资早于劳。1890年资方可以说已经有很坚固的独占组合,而健全的劳工立法一直要到两位罗斯福总统手上才算立下基础。以往的劳工运动的目标,还是不出沙滩上几位小姑娘所告诉我的三点。不过在这次大战中,新的倾向已经发生,我将留在以后再讲。

        以西洋几个大国来说,苏联和美国处于东西两端,从经济组织上论,这东西两端正代表社会和个人的两种偏重。美国对于东方这偏重社会的经济组织,在这次大战之前,成见很深。现在虽因罗斯福的领导,社会上一般的见解已有很大的改变,但是已经改变了多少,还是不易说。所谓改变也不过是认为这两种经济形式可以并存互助,并不是美国愿意接受苏联的形式。因为过激的社会立法,在英国这些社会立法已被认为是保守的东西,在美国还常有人指斥为“共产”。

        美国劳工运动的落后原因很多,最重要的我们在上文曾一再提到的,在工业兴起的1890年左右,美国西部还没有完全开发。凡是在工业里感受到不痛快的,可以向西去。美国最后一州新墨西哥到上次大战前两年才成立。我在上文中也曾指出,美国的工厂是靠欧洲移民来维持的。新入境的移民,语言也不太通,在举目无亲的窘状中,谈不到团结。何况新大陆有工作可做已经比故乡的生活高出无数,绝不敢轻易冒险和雇主作对。即使劳工有力量能影响立法机构通过劳工法案,可是在罗斯福当政之前,还是各州各自为政的。某州若保护劳工,那就等于驱逐企业家到别州去,对于本州似乎是有害无益的。既有此顾忌,法案自然不易通过。

        若是美国有开垦不完的边区,工业的繁荣又是一帆风顺,每一个劳工能得到合理的工资和就业的机会,劳工运动是没有必要,也没有意义的。财富分配固然患在不均,可是还得看不均到什么程度,假若最低的收入也能丰衣足食,即使在上的享受过于王侯,社会上所起的不平之感,也不致太严重。假若最低的生活程度不能保障,即使没有什么富人,大贫和小贫之间还是会发生冲突的。

        美国拓殖时代事实上在这世纪之初已经结束了。工业的发展,在技术上讲,本是可以无限的,但是因为现有的经济制度包含着矛盾,以致不能继续不断地繁荣,不景气的威胁使劳工对于职业失去了安定和保障。现代工业的矛盾是在生产和消费的配合里。企业家经营工业的目的是在于获取利得,增加财富。生产是为了再生产。每生产一次,就得扣下一些利得为再生产之用。可是从一次生产到另一次生产之间,必须有消费者去购买生产品,给生产者以利益,才能继续这生产再生产的过程。若是一个社会中财富不能普遍地分散,则购买力也就不能增高。每个人的消费量究竟是有限的,大量的财富集中在少数人手中,这辈富人不能把所得都用来购买消费品,所以有一大部财富消费不了,变成了生产资本。生产资本扩大,要发生利得,也必须有相配的购买力,一旦生产资本太大,社会上的购买力赶不上,所生产出来的东西销售不出,企业家无法获利,只有停止生产,经济活动停顿,劳工失业,这就叫不景气。在以利得来作企业目的的经济结构中,繁荣和不景气好像有一定的循环。美国工业发达过程中每隔若干年必然有一次不景气:1837~1841;1873~1878;1893~1897;1904,1907,1921;1929~1933;这些都是不景气的年头。每逢一次不景气,大量的工人因工厂关门而失业。企业家、资本家在不景气中固然要倒霉,可是真正会遭遇饥饿的是那些因为企业家没有利益可图而关闭工厂之后失业的群众。在1932年有1200万人失业,满街都是找不到工作做的流浪者,他们家里都是愁容满面的妇女和为了饥饿而哭闹的孩子。情形极惨。

        美国人民对于失业是颇有经验的。在我们中国因为最大多数的人民是在乡村中,而且大多有家庭、氏族、亲戚、朋友们互相通融,使失业不成为一个严重得使人谈虎色变的事体。有一次我和一位在大学里教书的美国朋友谈起。我说做中国人真不容易,责任太大,美国人多舒服!他笑了一笑:“各有各的苦衷。我看你们不常忧虑职业问题,我们谁也不敢有此自信:不景气像鬼一般降临,大学的经费来源断绝,不能不缩紧;我们自己若没有积蓄,根本就不知道怎么办。你们可以有哥哥、弟弟、伯伯、叔叔等家里人,他们会觉得有帮你忙的责任。我们呢?谁也管不着,职业完全没有保障。”大学里教书的尚且是这样说,其的劳工更可想而知了。

        尽管美国人保守着传统的消极民主,但是,这是个具体而且切身的问题:职业的保障。因之,劳工运动虽则比了欧洲是落后,但总是免不了的。

        美国的劳工运动中主要的是职业组合。同业的工人组成一个工会,各职业工会组织联合会,像美国的各州合组联邦一般。职业组合主要任务是“集体交涉”,用以提高工资和缩短工作时间,全美的总会叫A·F·L(Ameri Federation of Labor)。我对于这个组织曾有不太好的成见,因为这个工联是主张限制华侨最有力的团体。他们反对东方人到美国去,也并不一定是瞧不起我们,而是因为他们要保障职业。他们怕生活低、工作勤的竞争者,所以排斥华工。其实这正反映了美国劳工眼光的浅近。他们不想在增加机会中去谋职业保障,反而流入消极的态度,想用经济以外的手段来消灭竞争。这组织在两次大战之间的20年中,在美国劳工运动中势力最大,在1924年,会员有300万。

        美国劳工并不是没有眼光较远的人。差不多和工联同时兴起的有一个当时很有声誉的“劳工武士会”,名称很怪,英文是Noble Order of ts of Labor。这个工会是包括一切劳工,除了赌徒,开酒馆的,银行家,律师和掮客。他们主张8小时制,禁止童工,社会公用设备的公有,增加累积直接税和土地制度的改良,换一句话说,他们是想在广义的社会改革中去提高劳工的生活和地位。他们主张用立法手段,从政治入手来改良经济制度。在政策和作风上,在我个人看来,是最可取的。可是19世纪的时代,这些社会改革还是太早,时机未熟。以童工来说罢,我已提到过在美国独立的时代,汉密尔顿曾公开地奖励童工,他觉得工业的兴起可以提早一个人能工作的年龄。他不过是当时企业家的发言人罢了,代表着当时一般的见解。在20世纪开始的时候,美国有75万从10岁到15岁的儿童在工厂或其他职业里工作。有一个人调查了8个纺纱厂,发现了有556个12岁以下的儿童在工作。另外一个人见到有六七岁的孩子,半夜两点钟时还在罐头公司里做工。反对童工的民意虽则逐渐增强,而且工业成年之后,对于童工的需要也降低,但是在1930年还有200万在18岁以下的儿童在做工。一直要到罗斯福的新政实施,美国的童工问题才算解决。我举这个例子来说明广义的社会改革在早年只是属于理想的范围,所以这些“武士”们不易得到广大的同情,他们的组织也无从发展。一直要到这次大战中,“武士会”的后身CIO的组织才在劳工运动中产生重要的力量,这是后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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