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 terrible trivium
我是可怕的trivium
在我自学英语的那些年,曾有一段时间,每天只学习英语语法,因为我背了很多单词,却写不好一封长信,于是我就寄希望于学习语法了。我想,语法,不就是语言的法则吗?有一本书上也说,学语言就是学语法规则,就像学数学要记公式一样。只要背熟了公式,解题就容易多了。所以,我真的以为只要学好了语法,英语就学了一半,甚至可以做到事半功倍。
那段时间,只要县城里那个小书店来了英语语法书我都要买来,比如,《英语语法》,《趣味英语语法》,甚至《医用英语语法》都买来了。我十分认真地学习名词、动词、代词、介词、形容词、副词……然后是主语、谓语、宾语……再后来是简单句、并列句、复合句……然后又是时态、语态……陈述式、虚拟式、命令式……可是一段时间过去,我却觉得法学得越多,分析句子就越繁琐,有些句子用语法一点点地分析之后,反而让人糊涂了。
这时,朋友N告诉我,对语法知识要做到“难得糊涂”。你想想,连英语国家的学生都害怕的东西,何况我们中国人呢?过了好多年,当我翻译的《小米勒旅行记》出版时,我想起在书里那只令人恐怖的大脏鸟就是用“I’m terrible trivium.”来吓唬小米勒他们的,而这个可怕的trivium 就是中世纪学校里每个学生必读的“grammar, roric, logic”(语法、修辞、逻辑)。
一般来说学习任何一种语言都要下苦功,古人有“十年磨一剑”的格言,学习语言也如同磨剑,要历经千锤百炼,才能制成真正的宝剑,用起来得心应手。我重新梳理了学过的语法知识,想从中理出一条主线。我想,既然语言的最基本单位是词,只要把词的知识弄明白了,语法的难度恐怕就减轻了一半。我首先从名词开始。从简单的事物,再到复杂和抽象的事物。首先,既然名词就是代表这些事物的,那么,名词也分为abstraouns(抽象名词)和on nouns(普通名词)。想一想很有意思,很多表示事物性质和特性的词都是抽象名词。比如:
advice (忠告)
care (关心)
color (颜色)
ce (勇气)
faith (信仰)
headache (头痛)
kindness (善良)
h (财富)
wisdom (智慧)
人名、地名和很多具体事物的名称都是普通名词,也是最常见的:
Sir Isaaewton (伊萨克?牛顿勋爵)
basketball (篮球)
i (因特网)
mobile-phone (移动电话)
另外还有一些是专有名词(proper names),是一些特定的地方和事物专用的:
tisions (英联邦)
NAtO (tlantic treaty anization)(北大西洋公约组织)
APEC (Asia-Pacifiic Cooperation)(亚太经合组织)
中文里有一群,一对,一列,这些表示群体的词,英语里也是,这些有下划线的词有好几个是表示一群的,可拼写却大不相同:
a crowd of people (一群人)
a flock of sheep (一群羊)
a tle (一群牛)
a shoal of fish (一群鱼)
a swarm of bees (一群蜜蜂)
an English class (一个英语班)
a team of swimmers (一队游泳者)
我觉得,英语有趣的地方是,英语的名词还分为可数名词和不可数名词,所谓可数名词,就是可以通过词尾的变化,变成复数形式的词。而不可数名词就没有这种变化。比如,上面提到的很多抽象名词,advice,care,ce,faiture, neion, 等等。
但是,仅仅记住简单的规则是不够的。我曾听朋友说过这么一句话:Swo fiswo swine. 啊,原来老师是这样教孩子学习英语名词的单、复数同形的!看来,并不是只有天才或者语法专家才会有好主意呢。
英语名词的单数和复数实际上不那么简单,有的专家总结说,单复数的变化有二十多种,而且每种形式都有一些例外,我过去一直是用死记硬背的方式来记忆,后来应用起来就很呆板。后来我改变了方法,在阅读中记忆,在与朋友的交谈中和书信往来中熟悉这些变化,慢慢地就变成自己的习惯。但是,有一些词的变化却是没有规律的,比如下面这些名词的复数要加es:
motto —— mottoes (格言)
potato —— potatoes (土豆)
tomato —— tomatoes (西红柿)
但是,下面这几个词的复数就只加s:
piano —— pianos (钢琴)
studio —— studios (摄影棚)
tornado —— tornados (龙卷风)
还有的是既可以用-es,也可以用-s,比如:
fresco —— frescoes或:frescos (壁画法)
gingko —— gingkoes或:gingkos (银杏)
portico —— porticoes或:porticos (有圆柱的门廊)
同样是以o结尾的名词,有的变成复数要用-es,有的却用-s,还有的既可以用-es,也可以用-s,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例外呢?我曾问过一些英语专家,可他们也说不清,只能说是习惯造成的,人们历来就是这样用的。再比如:
ox —— oxen (公牛)
child —— children (儿童)
这完全是古英语的复数形式,却一直沿用至今,可是很多其他的古英语的复数形式早就变了,那该怎么办呢?办法只有一个——因为它们是常用词,记住它们就是了。
人们常说,失败是成功之母,我倒是认为,学习英语,实践是成功的保证。锲而不舍地学下去,点点滴滴的积累,不放过一个疑点,不放弃一个新的用法,不忽略一个新的现象,哪怕是冠词的一个新用法。我说的这种新就是指以前没有遇到过的用法。
有一次,朋友C送给我一套Briger Grammar里有这样一个练习,要把下面这段短文里用斜体标出的动词都改成一般过去时:
A London Fog
It is a very foggy day in London. t it is impossible to see more t or so. Buses, cars and taxis are not able to run and are standing by trying to find t on foot but are losing taing at to get t no one take ries to finds e lost. Suddenly o a straranger asks s to get to t. traells ake art to ti tranger y in finding treet, turns do last after about t. Mr. Smit uand ranger finds is wonderful,” his fog?”
“It is no trouble at all to me,” says tranger, “I’m blind.”
我觉得,做完这个练习,就会对英语动词的过去式有一点基本认识了。
我在不知不觉中读完了Brighter Grammar, 可是再怎么更深入地学下去呢?也就在那个时候。我买到了一本《英语构词解析》。翻开书,发现原来成千上万个英语单词都是由为数不多的词根、前缀和后缀组合而成的。比如:词根 cours, cour, curs, cur构成的词有下面这么一大堆呢:
course (行程,进程,路程,道路,课程)
courser (跑步者,追猎者;猎犬,骏马)
course (汇合,集合,合流)
intercourse (交往,交际,交流)
courier (信使,送急件的人)
succor (救助,救济,救援,援助)
cursory (仓促的,草率的,粗略的)
cursive (草写的,行书,草书,草写体)
excurse (远足,旅行,游览)
excursion (远足,旅行)
excursionist (远足者,旅行者)
excursive (离题的)
incursion (入侵,进入,侵入)
incursive (入侵的,进入的,流入的)
precursor (先驱者,前任,前辈)
precursory (先行的,先驱的,先锋的,前任的,前辈的)
current (流行的,通行的,流通的)
currency (流行,流通,流通货币)
cur (同时发生,同意,一致)
currence (同时发生,同意,一致)
recur (再发生,(疾病等)复发,(往事等)重新浮现)
recurrence (复发,再发生,重新浮现)
occur (发生,出现)
occurrence (发生,出现,发生的事儿)
我一本又一本地读着有关语法的书(不是像《英语语法》、《实用英语语法》、《新编英语语法》这样的大部头的语法书),语法知识逐渐在头脑里丰富起来。可是,我并没有形成一个系统的概念,语法到底是什么呢?直到后来我读了一本ttle Englist说,
Grammar may be defined as tudy of udy of ructural system of a language bines o vey meaning. udy a fn language in sc study botil toget translate times ence, aranslate tence because figure out its grammar. On times figure out tence, but because knoence, ill ot translate tence.
(语法可定义为研究一种语言如何“工作”,也就是研究一种语言的结构性系统,如何与词汇结合起来表达含义。我们在学校学习一门外语,必须同时学习语法和词汇,如果我们不能把这两者结合起来,就不能翻译这门外语。有时候,我们知道一个外语句子中每一个词的含义,却不能翻译这个句子,因为我们不能解读它的语法。另一方面,我们有时能够解读一个外语句子的语法,因为不知道这个句子中的一个或者几个词的含义,而仍然不能翻译这个句子。)
Corbett认为,t part, a vention. e form sentences in a certain ies of native speakers of time, acitly agreed oain proscribes others.
(一门语言的语法,绝大部分都是约定俗成的。我们以某种方式组成句子,是因为讲这种语言的群体,在很长的时间里已经形成并且默认了叙述事物的某些方式。一门语言的语法允许某些选择,但是排斥另外一些选择。)
我喜欢Corbett的话,是的,语言本来就是约定俗成的,所以语法也是约定俗成的,只要人们都这么说,形成了习惯,归纳起来就成了语法。这时我不禁有些感慨,原来学了这么多年的语法,它的含义竟然这么简单。
不过,语法到底通过什么(和词汇一起)来表达事物呢?Corbett说,是通过grammatical devices(语法器件)。
Grammatical devices are iions, fun onation (if spoken) or punctuation(if ten).
(语法器件是:[形式的]屈折变化,功能词,词序,[说话的]重音,或[文章的]标点符号。)
我总算明白了,语法之所以既简单又复杂,因为它是约定俗成的,同时又因为它是这么几个小“器件”组成的,就这样翻来覆去,竟然被人们写成了一本本像砖头一样的专著。不过,和那些大砖头相比,我还是喜欢像Brigtle English handbook 这样的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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