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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特别成功

        ——侦探小说黑色革命对西方侦探文学的影响

        没有那场变革,我不敢想象今天的好莱坞将是什么样子。

        “黑色革命”堪称侦探小说史上最成功的变革。无论是当时的成果,还是对后世的影响,这场革命都足以被载入史册。当代最着名的美国侦探小说家杰夫里·迪弗说过:“很遗憾我们无法摆脱黑色革命的‘诅咒’,我们看到的电影,读过的书——包括我自己写的,都是这次革命的产物。”

        影响首先体现在电影领域——“黑色革命”直接催生了美国历史上的黑色电影时代。

        “黑色电影(Film noir)”一词最早由法国评论家弗兰克提出,用以形容20世纪20年代开始在美国盛行的侦探片。“黑色”一词来源于黑色幽默、黑色文学一类词汇。

        当时的“黑色电影”情节非常简单:主人公总是受到官方与犯罪集团的两面夹击,虽然在与对手较量中总会获胜,但却又不得不服从社会法制规范——而这法制规范又是在纵容或包庇犯罪,因此主人公的胜利是没有任何社会价值的。第二次世界大战阻断了“黑色电影”的发展,直到“黑色革命”爆发,这类电影才重获新生。

        新时期的“黑色电影”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主人公对社会有了清醒的认识,变得愤世嫉俗,但却陷入了孤立无援的危机之中;在艺术手法上则是突出惊险场景的刻画,突出莫名其妙的忧郁,总给人一种恐怖莫测的危机感。而这些新特征,很明显是受到了硬汉派侦探小说的影响。

        上一节提到的达希尔·哈米特和詹姆斯·凯恩是新时期“黑色电影”的引导者。1941年的电影与1942年的都是以哈米特的作品为剧本制作的(哈米特几乎所有的作品都被拍成了电影);而同一时期的影片《双重赔偿》和《邮差总按两次铃》则是改编自凯恩的小说。这4部电影堪称“黑色电影”的“模板”,由此可见硬汉小说在这个时期的影响力。

        随后,伟大的雷蒙德·钱德勒将“黑色电影”推向了巅峰。他的代表作《长眠不醒》成为了那段时间最卖座的电影,之后的《再见,吾爱》、《湖底女人》和更是一发不可收拾。一时间,比利·怀尔德成了钱德勒最好的伙伴;而后来成为一代宗师的希区柯克此刻仅仅是钱德勒的“学徒”。

        黑色电影的影响是不可估量的。我们耳熟能详的《北非谍影》、、《无间道》等经典都可以算作这类影片;而其他类型的好莱坞大片,也或多或少地体现着“黑色电影”的精髓。而这一切,全部是拜“黑色革命”所赐。难怪希区柯克感慨道:“没有那场变革,我不敢想象今天的好莱坞将是什么样子。”

        从电影回到文学创作,不难发现,黑色革命已经为西方侦探小说“设计”好了所有路线。

        

路线一:硬汉到底



        纵观“黑色革命”到今天的西方侦探小说发展脉络,不难发现,硬汉派侦探小说自始至终占据着统治地位,不曾被动摇。后来的作品相比于哈米特、钱德勒时代,虽然在各个方面都有了新特色,但在核心思想上,都从来不曾动摇,反而随着推广条件的进步更加普及深化。

        美国人劳伦斯·布洛克(1938—)是无可争议地“硬汉第一人”,出生于纽约市郊区的他从19岁起就开始了文学创作,半个多世纪里从未停笔。布洛克的作品主要分为四个系列:酒鬼侦探马修·斯卡德系列;小偷伯尼·罗登巴尔系列;失眠侦探伊凡·谭纳系列;杀手凯勒系列。此外,他还写有非系列作品《骗子游戏》等。

        马修系列是布洛克最具水准的作品,主人公马修·斯卡德的知名度甚至超过了雷蒙德·钱德勒塑造的菲利普·马洛。马修早年是个警察,因为在执行任务时误杀了一个女孩,从此对生活失去了信心。他辞去工作,离开了妻子和孩子,常年住在旅店里,终日与波本酒相伴。“酒店关门之后,我无家可归”——这是马修的口头禅,也是对其生活最恰如其分的概括。

        为了生计,马修会接受一些委托,并为此奔波于纽约的大街小巷。可以说,马修是当代文学世界里纽约最好的代言人。通过这个酒鬼,我们不但可以体会到硬汉派作品的精髓,更能见证水牛城在近半个世纪里的变迁。

        相比于其他硬汉派小说,劳伦斯·布洛克的作品更加“雅致”,无论是文笔还是情节布设,都具有一种“小资”情调。因此,布洛克的作品为广大精英分子喜爱,唐诺、朱天心、朱天文、侯孝贤等人都是他最坚定的粉丝。影帝梁朝伟甚至多次表示,非常希望在布洛克的一部作品里出演一个角色,即便是个配角。着名导演王家卫的作品《蓝莓之夜》,也是出自布洛克笔下——他的风格和功力,由此可见一斑。

        女作家苏·格拉夫顿(1940—)是当代最优秀的硬汉派作家之一,出生于美国肯塔基州的格拉夫顿属于天才型作家,不但精通侦探小说的创作,还热衷于撰写电视剧脚本。在20世纪80年代,她竟然将典型英国田园风的阿加莎·克里斯蒂小说改编成了充满美国风情的电视剧,而且取得了不错的收视率。

        最能展现格拉夫顿创作天赋的是她的“字幕系列”。很明显,侦探小说的创作是非常困难的,既要考虑文学创作的普遍规则(文笔、人物、情节、思想等),又要兼顾类型特点(诡计、误导、逆转、解答等)。而格拉夫顿偏偏不信邪,在本来就不大的创作空间里进一步“自我压缩”——通过书名进行自我迫害!

        “字母系列”作品以26个字母为主题,每本书配合一个以该字母为首的单词,再根据这个单词创作故事。举例说明:系列第一作品名为《A:不在现场》,原文是“A is for Alibi”,其中的“Alibi”即“不在现场”的意思,全书紧紧围绕着不在场证明诡计展开;第二作品名为《B:窃贼》,原文是“B is for Burglar”,“Burglar”是“窃贼”的意思,顾名思义,本书的主题和一名梁上君子有关……

        无须多言,这个系列的创作难度可想而知。但是,在苏格拉夫顿手里,一切显得驾轻就熟。从1982年《A:不在现场》出版,她已经完成了“字母U作”,距离奇迹只有一步之遥。其中,“A”斩获美国侦探作家协会大奖,“B”和“C”则荣获了安东尼大奖和夏姆斯奖,整套作品的销量已经超过三千万。也许,面对这样的天才,我们要做的只是静静等待,期待“Z”问世的那天。

        同样在硬汉路线上坚定不移的作家还有很多,比如莎拉·派瑞斯基、东尼·席勒曼、鲁斯·兰黛尔等。这个流派作品的市场占有率要占到整个欧美侦探小说市场的60%以上,处于绝对的统治地位。

        

路线二:外延伸展



        古典主义侦探之所以没落,有一个重要的原因,那就是这个流派对作品的内涵和外延限制得非常苛刻,试图创新的人会发现,自己寸步难行,无法越雷池一步。而硬汉派侦探小说则没有这层约束,流派本身的特点决定了这类作品的外延可以是五花八门的。

        于是,我们看到,很多今天耳熟能详的类型小说,在这个时期羽翼渐丰。

        由于两次世界大战的影响,各国之间关系日益密切复杂。创作者紧跟这一变化,创作出了很多高质量的间谍小说。

        其中的代表是大家再熟悉不过的英国作家伊恩·弗莱明(1908—1964),也就是“007系列”的谛造者。二战期间曾经在英国情报部门工作过的弗莱明掌握了大量一手资料,这使得他笔下的007号特工詹姆斯·邦德一跃成为迄今为止最具知名度的国际间谍。1952年,第一部“007系列”小说出版,随后,弗莱明陆续出版了14部系列作品,累计销量超过3亿册。

        1962年,第一部007电影《诺博士》面世,全世界的影迷第一次直观地欣赏到了“邦德模式”——永远不会失败的男人、妩媚性感的女郎、深不可测的反派、豪华奢侈的场景、匪夷所思的道具……这些被一再重复的元素,已经陪伴我们走过了半个多世纪。每一次,人们都会津津乐道于这些其实已经被用滥了的桥段。007电影至今一共上映了22部,超过20亿观众走进影院为这个间谍捧场。从迈克尔·康奈利到乔治·拉赞贝,从罗杰·摩尔到提摩西·达顿,从皮尔斯·布鲁斯南到丹尼尔·克雷格,007已经经历了六代。一切似乎都在变化,但这个间谍的魅力始终没有褪色。皮尔斯·布鲁斯南这样总结“007”长盛不衰的原因:“是美艳的邦德女郎、是新奇的道具、是性、是罗曼蒂克、是幻想、是最终的英雄,赋予了这部电影长久的生命力。”

        除了伊恩·弗莱明的“007”,弗雷德里克·福赛思(1938—)和约翰·勒卡雷(1931—)也是间谍小说领域的佼佼者。前者的代表作是和,后者则以“史迈利三部曲”而闻名。此外,毛姆、格拉汉姆·格林等人的作品也非常具有代表性。

        有一部分作家,将古典主义侦探小说里的悬念和解谜与硬汉派侦探小说“镜头感”很好地融合起来,创作出了大量悬念小说。

        着名导演阿尔弗雷德·希区柯克(1899—1980)无疑是个中高手,他的小说和电影已经成为了“悬念”的代名词。西方人在表述结局难以预测时,总是会说:“只有上帝和希区柯克才知道最终的结局。”

        美国作家杰夫里·迪弗(1950—)同样擅于制造悬念。他在11岁的时候就发表了第一部作品,从此之后再也没有停下手中的笔。迪弗的代表作是“林肯·莱姆系列”。莱姆是一位美国情报人员,在一次勘察现场时不幸被钢筋砸中,颈部以上完全失去了知觉,后半生只能躺在床上。上帝是很公平的,他把一个叫阿米莉亚的助手派到了莱姆身旁——这位天使曾经是位模特,身材样貌可想而知。于是,莱姆的大脑和阿米莉亚修长的双腿很好地结合在了一起,解决了很多棘手案件。

        莱姆系列包括、、等作品,其中被搬上了好莱坞大荧幕,莱姆由影帝丹泽尔·华盛顿出演,阿米莉亚则由安吉莉娜·朱莉扮演——迪弗作品的分量可见一斑。难怪有人评价:“看迪弗的小说,就像揣着定时炸弹在奔跑,心情永远无法平静。”

        近些年最能体现悬念小说特点的,无疑是美国作家丹·布朗。关于他的作品,已经无须多言。他那部地球人都看过的《达芬奇密码》,就是这一类型小说最好的模板——层出不穷的谜团、层层递进的悬念、紧凑的情节、急速的镜头切换,该有的元素这部作品一样不缺。从这个角度上讲,《达芬奇密码》电影版的大红大紫一点都不意外,它的镜头感是与生俱来的。

        与杰夫里·迪弗和丹·布朗相似的作家里,比较突出的还有迈克尔·康奈利、雷吉纳德·希尔、比尔·普洛奇尼等。

        除了间谍小说和悬念小说,这个时期还有注重描写犯罪现象的犯罪小说、注重描写人物心理的心理小说,以警察和警局为主题的警察小说以及以法庭为背景的法庭程序小说等等。可以说,我们今天看到的绝大多数类型小说,都是在这个时期,受到“黑色革命”的影响而产生的。

        

路线三:坚守本格



        既然有人选择了变化,就必然会有人选择不变。面对“黑色革命”的冲击,我们看到,依然有一些作家坚守着古典主义侦探小说最后的阵地,即便阵地已经很小,即便阵地上的战士已经所剩无几。

        美国人爱德华·霍克(1930—2008)是坚守者中的领袖。他自幼酷爱古典主义侦探小说,年轻时受到埃勒里·奎因的器重和提携,19岁就加入了美国侦探作家俱乐部。1968年霍克发表了小说《长方形的房间》,荣获埃德加·爱伦·坡最佳短篇小说奖,从此专职侦探小说的创作。在其后的三十多年里,霍克竟然创作了一千多篇短篇侦探小说,成为了当之无愧的“短篇之王”。自1973年始,直到霍克去世,每一期《埃勒里·奎因神秘杂志》(这本杂志在前面的章节里提到过)上,都有他的作品,这只能用“奇迹”来形容。

        霍克的作品包括“利奥波德探长”、“神偷尼克”、“山姆医生”、“西蒙·亚克”、“本·斯诺”等十余个系列,内容大都属于传统解谜侦探小说,其中还有相当数量的高水准不可能犯罪题材。爱德华·霍克用他的天赋和对古典主义侦探小说的信念,得到了西方侦探小说领域的所有荣誉,并成为美国侦探作家俱乐部主席。

        另一位坚守者是法国人保罗·霍尔特(1956—)。霍尔特是不可能犯罪大师约翰·狄克森卡尔的信徒,他的作品里洋溢着古典主义情怀和浓郁的哥特风情,是惊悚与浪漫的结合体。阅读霍尔特的作品,会情不自禁地有一种时光倒流的感觉,仿佛那个不可复制的“黄金时代”又回来了。

        霍尔特的作品分为两个系列,分别是“欧文·伯恩斯系列”和“图威斯特博士系列”。而后一个系列无论作品数量或质量,都更具代表性。这个系列的代表作包括、、等,而则是评论界一致认可的“后黄金时代的古典主义杰作”。

        有人曾登门拜访保罗·霍尔特,发现这位作家的住所非常不显眼,甚至与他的身份有些不匹配。由此可见,在今天依然坚持古典主义侦探小说创作的人,需要多么大的勇气和毅力。然而,令人尊敬的是,霍尔特的笔一直没有停下,我们也才能在21世纪的今天,依然有机会阅读质量如此之高、风格如此纯粹的侦探小说。读者把保罗·霍尔特称为“最后一位古典主义大师”,是对其创作理念的最好褒奖。

        在“黑色革命”之前,侦探小说被评论者定义为“Detective Story”,含义一看便知;而在大革命之后,侦探小说的外延被无限扩大,于是,我们称今天西方这类作品为“Mystery Story”。侦探小说的概念不再仅仅局限于侦探解谜,一切和“谜(mystery)”相关的文学作品,都可以被定义为广义上的侦探小说。也正因为有了这个拓展,侦探小说才没有随着“黄金时代”的远去而没落,反而开出了一个百花齐放的新局面。而这个局面,一直延续到了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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