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恋爱婚姻的问题上,老一辈人和我们当时的年轻一代有很大不同。五四的那一辈人一方面是维新的,比如钱玄同,他的名字就是“疑古玄同”之意,对古代根本是怀疑的,可另一方面,他们的旧学根底都非常深,其中也包括了旧的思想。所以他们的婚姻大多是家庭包办,后来又讲婚姻自由、个性解放,对家庭包办的婚姻不满意,就另外找人结合。其中最典型的就是胡适。胡适的婚姻是家庭包办的,虽然后来也另外有人,除了韦莲司可能还有别人,但他不愿意伤他母亲的心,始终保持着和江冬秀的婚姻。这是中国旧的伦理传统。郭沫若、鲁迅都是这样,虽然外面又有了新的婚姻,原来包办的夫人还在,算是家庭成员。
到了我们那一代,学校里没有规定学生不可以结婚,不过事实上不可能结婚。书还没念完,自己生活不能自立,怎么维持家庭?“青年男子谁个不善钟情?妙龄女子谁个不善怀春?这是我们人性之至神至圣。”(郭沫若译歌德《少年维特之烦恼》序言)但我们那时候真正谈恋爱的人毕竟是少数,结婚的更是少有,总以为那是遥远的将来的事情。一般都是参加了工作,到二十五六岁,甚至三十多岁才结婚,而且很少有人在毕业以前就谈恋爱,女同学结婚的就更少了,或者结婚了就中断学业,做家庭主妇了。
上世纪五十年代末有一本小说很流行,叫《青春之歌》,我不知道别人怎么想,至少我觉得那本书写得很不符合当时的情况。小说写“一二·九”运动,写北大的女生,那时候北大女生才四五十人,就在马神庙的北大五斋,我两个姐姐都住在那里,我去过好多次,所以那四五十个女生我至少认识一半以上,可是没听说谁是结过婚的。男同学里也很少有人结婚,除非是从偏远地区或农村里来的,城市里长大的大都没结婚。可是书里写林道静不但结婚了,还和人同居,而且还换了人,那在当时简直是不可想像的事情,哪有女同学随便跟人同居的?后来我在联大见到有学生同居,大都是东北的。那时候东北已经被日本占领了,国破家亡,那些同学流亡在关内,自己没有安身的地方,所以两个人就找一个公寓住下来。可这是很少有的,一般的都不这样。一个人写小说,总是有意无意地把自己的经验写在里边,所以那些情节就显得太虚假,完全不符合当时的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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