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我们曾经这样学会爱情白糖饼的往事(1)
白糖饼的往事
没有人一生下来就是摇滚歌手。在t大这所工科大学里,我的名字叫阿飞,学号是960302。老师们在我的学号下面打分,但我不可以。和所有十七岁的入校新生一样,我不知道自己将来会成长为什么样子。我是那种最普通的学生之一:考试成绩虽然不是特别好,但都没有要补考的,所以并不让教授们操心。绝非学生干部、积极分子或者文艺骨干之类,所以也不容易遭人讨厌。偶尔无伤大雅地逃一两节课,学校里组织什么活动,也不怎么热心。我不孤僻,也绝非大众情人那一款。每天看看专业书,到实验室做一整天的实验,听听随身听的点播节目。不会化妆,不会扭屁股,不会抽烟,不会喝酒,连摇滚乐都很少听,是面目可憎语言乏味的学院女子。长得不丑,但没有人对我惊艳。周末偶尔跳跳舞,认识一些男孩,却都没有兴趣继续约会。多年来,我一直无所事事、虚度华年。我的志向无非如此:毕业后做一个端坐在写字楼里衣着整洁的白领,学会发传真、打打字,和男同事或者男上司谈谈恋爱,最后把自己嫁出去,成为一个洗尽铅华、烧水做饭的小妇人。等有了足够的钱财,我要买一辆通体艳红的天津大发,穿有网洞的黑色丝袜去上班,做美容,不定期翻检老公的口袋,偶尔骂骂邻居的猫。
随着时间流逝,年事渐长,我渐渐悟出一个道理来,那就是:我只能是一个没有出息的人。
当然,没有人天生就是没有出息的。
早在幼儿园的时候,一个天才儿童就已经初现端倪了:因为经常被当地的小孩子孤立,我比别的孩子会写更多的字,我会用加法做减法,会用加法做乘法,会背英文字母,会唱简谱,会在纸上画钢琴的黑白键自己弹,会自编歌曲打发漫长的下午时光。这几乎都是自己学会的。所以说,我的确可以称得上是一个天才儿童。不仅如此,我曾经还是一个非常有志向的小孩。因为那时当教师很光荣,所以我立志当小学教师;后来好像清洁工人也很光荣,所以我又立志当清洁工人。当我说出后一个志向的时候,我的工人妈妈简直是怒不可遏。但是她又说不清楚为什么当清洁工人不好。曾经有一段时间我的理想发生了极大的冲突,因为我不知道长大了当歌唱家好还是当舞蹈家好。后来我终于忍痛舍弃了当歌唱家,因为当舞蹈家可以穿金光闪闪的大蓬长裙。然而事实如此,我既不唱歌,也不跳舞,因为我是一个胆子很小的小孩。
小时候喜欢到垃圾堆里捡垃圾:一个玻璃瓶,一个瓶盖,一段小绳,一张铝箔或者糖纸。我以为只要持之以恒地到垃圾堆里寻找,就一定会找到我想要的那一套塑料小餐具。但是会有干净的当地小女孩嘲笑我,说我是“邋遢猫”,那是形容小孩子的最恶毒的词,一般是指尿床和流鼻涕的小男孩。奇异的自尊心简直让我痛苦极了,这种痛苦是隐秘的:我不能说出去,又不敢哭。在那一个时期的儿童生涯里,有一个叫邹秋雁的女孩子成了我生命中最重要的支柱:她也喜欢到垃圾堆里捡垃圾,而且比我邋遢得多。我从来不嘲笑她,因为只有她从来不会让我感到自惭形秽。我妈妈时常发现我捡到的小东西,她会毫不犹豫地扔掉它们。我只能默不做声地看她扔掉我花了几天工夫才捡回来的宝贝。所以,当我还是一个很小很小的小孩的时候,就和妈妈有代沟了。
早在三岁多一点的时候,我就梦见自己穿着大红的衣服戴着凤冠嫁给了小儿班最好看的男孩子。我很高兴地把这个梦告诉了堂姐和妈妈,虽然她们都是女人,但她们一点也不尊重一个三岁女人的隐秘的愿望,她们大声嘲笑我,只要想起来,就笑我,我好不容易才等到她们忘记。所以,我变成了一个不轻易诉说自己愿望的小孩。当想吃五分钱的白糖饼时,我隔着玻璃柜子花很长很长的时间注视着它们,决不会说出来。我对白糖饼的感情持续了很长的时间,几乎以为它是世界上最好吃的糖。我仍然清晰地记得一个小女孩的目光,穿过冰冷的玻璃,落在默默无语的白糖饼上。在我的青春期,就用爱白糖饼的方式爱一个男孩子,我只是在心里无休无止地注视着他,决不吐露分毫。
我是一个非常乖的女孩子,因为我上课不讲话,不乱动,最喜欢的事情就是考试。我总是考得非常好,好得老师都懒得表扬我了。男孩子们特别喜欢欺负我,因为我梳着长长的小辫子。而且我从来不告诉老师说有人扯我辫子,也不告诉大人。因为即使告诉了大人他们也不会管。所以男孩子很喜欢欺负我。但是我经常给那些顽劣的男孩子补习功课,我讲功课的水平几乎和老师一样好,我总是非常耐心,循循善诱。其实我只是希望他们会因此不再欺负我了。这个方法果然有效,他们果然不欺负我了。因此我总结出一个经验:如果想要别人不欺负你,你就得对别人好。因为他们被你帮助过了,就不会欺负你了。这个经验后来在成人的世界里被证明是错误的。尤其是在谈恋爱的时候,你不要以为你对别人好,你很耐心,很隐忍,别人就会不欺负你。根本不是这样的。
九岁的时候我开始暗恋班上的一个黑脸小男生,在整个高中时代,我对学校男生的情书一概不予理睬,只是保持和那个小男生长时间的通信,严肃地讨论永动机的设计。尽管我已经竭尽所能,它还是因为无法克服空气的摩擦力而宣告失败。因为爱他,我决定做一个忠贞的女人,一直到十九岁为止,我发现我暗恋的男生已经变得非常非常的胖,完全不适合做一个梦中情人的形象,我想可能也是时间的问题,让我觉得自己渐渐地不爱他了。那个男生在变胖之后给我看了他小学五年级的日记,大概是这么写的:今天阿飞打了我一拳,过了一会儿,她又打我一拳。我没有还手,后来她哭了,我不知道她为什么哭。
终于到了高三。我莫名其妙地得了一种失眠的病。吃什么维生素、太阳神,打什么针,做什么思想工作都不管用。后来我不停地看——非常忧郁的童话,就好了。反正没有耽误高考。那时候摆在我面前的有三条路:第一条是当尼姑,第二条是考作曲系,第三条是上大学。第一条是因为我想每天早上起来熬一大锅粥,然后白天去打羽毛球,饿了就吃粥,晚上念经,这显然是很不现实的;对于第二条我的班主任非常恼火,因为他认为我是一个调皮捣蛋的学生:在宿舍里养小鸡,在男生抽屉里放老鼠,在英语老师背后贴“kiss me”的条子,这一种选择无疑也是捣蛋的结果,所以他给我做了思想工作。他问我,你会什么呢?我说我什么也不会,甚至胆小到不肯开口唱歌。我只好去考大学了。
在t大我终于成长为一名平庸的女子。我的智商开始下降——无论是学什么,我都学不会,就连吉他也是半瓶子醋。我是曾经立志做一个诗人的,但我确实没有多少写诗的天分。小学四年级,我反复地寻找的一本书是《秦可卿淫丧天香楼》,十二岁之前,我看完了盗版的,并且迷恋着香港警匪片火光枪声中的情与仇。后来看了川端康成和萨德,我立志写最黄色的小说,结果连屋里最纯情的女生看了都觉得非常纯情。后来这些小说基本上都是死人小说,一到写不下去的时候,我的主人公就会翘辫子,通常是最快捷的方式:跳楼或者被车撞死。
第一部分我们曾经这样学会爱情白糖饼的往事(2)
终于到了毕业,小时候捡垃圾的习惯遭到了应有的报应,我做的是关于固体废物处理的课题——中国城市垃圾焚烧可行性分析。于是我天天去大垃圾堆捡垃圾,一共捡了121.2公斤,一点一点地运回实验室,那种气味害得大家怨声载道。我把这些垃圾很科学地分成了十二类,每一类都仔细地称重,烘干,再称重,再烘干,测含水率、比重、热值等等,有生以来我对一件事物了解得如此透彻。我用翔实的数据说明了焚烧垃圾的经济效益:焚烧发热可以发电、供暖、节省煤电。烧的热水可以开澡堂,门票每人一元。还可以开咖啡馆,每杯咖啡两元。尽管言之有物,数据确凿,我还是激怒了系里的教授们。因为大家都是搞垃圾填埋的,如果垃圾拿去焚烧了,就没有人愿意填埋了,他们就会失业。尤其一个技术员出身的老太太简直就是义愤填膺,她养了十几年的蚯蚓——让蚯蚓吃垃圾,真是亏她想得出。她根本不相信第三世界国家可以对垃圾实行大规模的焚烧处理。
只要我不开口说话,大家都会认为这是一个很文静的南方女孩。然而不久之后我还是摇身一变,变成了“幸福大街”声音尖薄、面容模糊的女主唱——连我自己都不相信这个事实。尽管我的功课不是那么好,但我仍然是系里最谦卑恭良的女学生之一。这个转变过程非常复杂,但一言以蔽之,无非是岁月和流年。尚且非常年轻的时候,我遇到了一个人,他的名字叫小龙。叫小龙没有什么可奇怪的,可是我爱上了他。爱上一个人也没有什么可奇怪的,可是我的生活从此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我耗费了所有的精力和才华来争取这个名叫小龙的人。我知道我只是一个普通人,连美国都可以被炸,我不相信一个普通人的悲喜能够带给别人多大的感触。每每在昏暗的酒吧对着寥寥可数的听众唱歌的时候,我总是想起小时候,一个小女孩的目光。它穿过冰冷的玻璃,落在默默无语的白糖饼上。她不肯说她要。
海豚宾馆和魏晋南北朝
在那些白开水一般的青春岁月里,我常常坐在图书馆的馆藏室里,翻看业已发黄的二、三十年代的旧书。关于胡适、陈独秀、梁遇春、张恨水、叶公超、李金发……那个年代人们敢于陈述各种主张,关于艺术和诗,爱情和革命,机智而热情。我常常一个下午都坐在那里,抄抄笔记,或长时间地发呆。我并非一个爱动脑筋的人,脑子里常常空空的,只是静静坐在那里,打发漫长的下午时光而已。图书管理员已经四十多岁,身材高挑,头发微卷。她有点老了,但仍然很美,甚至还很性感。我第一次看见一个女人超过四十岁还那么美。这些书可以拍照,她说,但是不能复印。她声音柔和而礼貌,就像一个知识分子一样。她应该有情人,一个完全配得起她的情人:身居教授高位,儿孙满堂,白发在鬓,但仍步伐沉稳,声音洪亮。我过去常常想象他们在大房子的无人看见的昏暗角落里,在那些被遗忘的死人的书中间,迫不及待地拥抱、爱抚、亲吻,悲叹这场黄昏恋爱的艰辛和来之不易。而死人的书静静地立在某个书架上。
这个图书馆历史久远,通体为红色的砖墙。因为时间的缘故,颜色有些斑驳了。墙上爬满了常春藤,层层叠叠的,直到冬天才肯褪去深绿的外衣。图书馆如一个寡言的老人,时常静默于黄昏的余晖之中。透过窗户,常常看到远处屋顶上残余的霞光,黑色羽毛的鸟儿划过逐渐暗淡的天空。
这个学校有两万多学生,但大多为理工科,这些死人的书对他们是不实用的,所以这里来人极少,经常就我和一两个老头儿。有时某个管理员就趁着人少,在阅览室里哗啦哗啦地洗衣服。我穿着厚实的棉布裙子——从南方带过来的,戴着眼镜,用红色发卡别了头发,坐在扶手椅上。这个图书馆的书是不能外借的,只能在这里看。整个下午我都安静地坐在那里,直到那个美丽的管理员说:同学,闭馆了。我就温顺地把书还她,收回我的学生证,收拾书包离开。每天如此,礼拜六、礼拜天除外。
春天到了,图书馆门口的路边贴出了告示。
天气逐渐变暖,请大家注意空气中的微尘和花粉。已经有三十位同学因花粉中毒住入校医院。请大家远离一切产生花粉的花朵。
我躲在图书馆里看村上的《舞、舞、舞》,远离空气中无声飞舞的花粉。
我总是梦见海豚宾馆。
那些文字的确是我曾经熟悉的。
春天总是很忙。打工,上课,买纯棉的衬衣和村上的书。
管理员在角落里洗衣服。
今天礼拜五。礼拜六不开门,礼拜天亦不开。
下午图书馆来了一个陌生的女孩。瓜子脸,眉清目秀的,头发一丝不苟地扎在脑后。她要完成选修课的作业,故而奋力抄书。她是个美丽的女孩,腿很长。这个世界总是有数不尽的美丽女孩。
奇怪的是小龙爱上的任何一个女人都不美丽。按理说,小龙应该爱上我。但是没有。我第一次看到小龙时就预感到他永远不会爱上我。事实果然如此。也许是太爱一个人,反而难以如愿。
第一部分我们曾经这样学会爱情白糖饼的往事(3)
下午三点,给小龙电话。
电话的留言机说,你好,我是小龙,我们乐队去了珠海,有事请留言,谢谢。
我扔进几个硬币,又打了一次。
你好,我是小龙……
我柔声说:小龙,是我。
……谢谢,留言机说。
我默默挂上电话。那些硬币“哗啦”一声落下,再无声息。
我不喜欢珠海。
我还不太懂事的时候,在那里和一个男孩好过。他是公司职员,大我差不多两岁。其实他非常有钱,可能是家里当官的缘故。但当时我并不知道他有钱。每天上班前他都放两百元在桌上,我却从来没有拿过。他长得很是俊秀,脾气也很温和,我喜欢他的那件蓝色的水洗布衬衫,很旧了,洗得干干净净地放在衣柜里。我喜欢穿了那件衬衫,再穿一条短短的灰色格子裙,穿着拖鞋和他到海滨路闲逛。我第二次去珠海的时候他提出和我做爱。第二天晚上他仍然哀求我。我迟疑了一下就顺从了,可能是从来没有拒绝的习惯吧。他没有亲我,也没有抚摸我的头发。汗如雨下。我听到外面说话的声音,生硬且粗俗的广东话,似乎有人在放国际歌,一个小贩在外面高叫着卖棉花糖。半夜醒来,听到雨在屋顶发足狂奔。还有英年早逝的舒伯特。我坐起来,戴上眼镜。在黑暗中依稀看见他穿着睡衣,像孩子一样熟睡。我感到害怕,却不知道为什么害怕。几个月后他在电话里告诉我他已经有了女友。我说,我们做了多少次?每一次应该多少钱?他说无耻就把电话挂了。我一直没有机会说其实我并不想和他做爱。
桃花开了,透过图书馆的窗户可以清清楚楚地看到,她们和去年一模一样。我的小说里不要出现桃花。要避开空气中的微尘和花粉。
很久以来,我一直计划着写一本小说,叫《魏晋南北朝》。关于炼丹、写诗和沉湎于娈童的爱情。关于司马家族、广陵散,和独自起舞冷若冰霜的侍妾。被勇猛的将军从蛮族掳掠而来,为此的代价是战争,是灭族之灾。那个部族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消失了,包括它的名字。我是它惟一的后代。之所以我知道得如此清楚,是因为那个不苟言笑的异族女子是我父亲的母亲,我父亲的父亲因为无法得到她的爱而命她自尽。我父亲为逃避司马政权的灭门屠杀而落荒南逃,他因此丢失了可以流传后世的诗书。所以你翻开二十四史的晋代一卷,可以看到关于我父亲的记载只写着:佚诗三卷。从此我们的家族再没有人写诗。父亲逃到南方后爱上了一名夷族女子。她那时候在山上一边采茶一边唱歌。她皮肤黝黑,充满蛮族女子的娇俏和野性。她不该冲着狼狈逃窜的父亲嫣然一笑,这注定了她将招来身体的屈辱和杀身之祸。他渴望她。于是他丢掉他苍白儒雅的气质,追踪她,并强暴了她。原谅我用这个不雅的字眼,有人说过,所有的女人都渴望被强暴。也许这是真的,但其实更多的是男人对女人的一种冷酷和恶毒的臆想。父亲用十五锭银子向她势利的父母换取了那个十五岁的女人。她很快就死了,也许是因为爱上了别人。她斗胆和一个目不识丁的猎户眉来眼去,并为他唱起南朝的民歌——远远比史书记载的更加热情、风骚,且充满了情欲的苦味。妒火中烧的父亲于是拔出剑来杀死了她。但他很快就后悔了,他用尽一切办法堵住他亲手刺下的伤口。血流得很慢,于是她也死得很慢,其实也就更为痛苦。奇怪的是她不肯呻吟或者哭泣。尽管她天生禀赋,但她还没有来得及如父亲期待的一样,学会足够的字去写诗,正如那个朝代所有的人一样。她被无声无息地杀死而没有被史书记载。如此说来,她其实没有生下我就死了。那么我从何而来?我对自己的身世充满了好奇,到底是哪个女人与我血肉相关?在读博士期间,我定期去拜访一个研究魏晋史的教授。我们成为忘年之交,每当发现一点点史书上被忽略的细节,我们都会陷入狂喜之中。他以为我和他一样,对魏晋史充满了狂热的、严谨的热爱,其实我只是很想查明自己的身世。尽管努力地寻找了一切线索,但它们总会因为过于简约的记载而莫名地中断。最后我放弃了这种徒劳的追寻。我明白了背负着历史的大悲大恸的、笔法清峻的史学家们其实并不关心脆弱、暴卒的个体。那个朝代的情欲和暴力完全被省略了,只剩下政权的更替、倾轧、战争、屠杀、天灾人祸、星宿怪诞和暧昧的暗示。后来我发现我所知道的我家族的女性都死于被杀,而且都在她们极为年轻的时候,刚刚爱上一名男子的时候。她们的一生短暂而悲惨,而那一缕血痕总是被历史无情地掩盖、抹杀。最后我发现了一个秘密,但我没有足够的证据去揭示它,也许它只是我的又一次大胆的妄想。在伶仃的少女时代,因为莫名的情欲无法入睡,校医不得不在我细小的静脉中注射无色透明的液体。寄宿宿舍里所有的女孩子都期待地看着我,希望我沉沉睡去。但我仍会在如水的深夜悄然起身,坐在院子中间,把头埋在臂弯里,小声地哭泣。那是我惟一写诗的时期。我用蓝色的墨水笔写道:肃杀桃花,桃花杀我。所以,你早就存在,远远在我认识你之前,我就已经是你的女人了。我来继续述说前一个秘密。那个被掳掠而来的异族女子,也就是父亲的母亲,以及那个被父亲强暴并杀死的夷族女子,还有坐在这个屋子里从事隐秘而无望的写作的女人,她们很有可能是同一个人。她们在很年轻的时候死去,然后复生,然后,毫无希望地重复相同的命运,被杀,复生,被杀,复生。最后,她们的生命将终结于我——一个不停寻求身世之谜最终却一无所获的南方女子。同样地,我也是异族女子,通晓我们部族的语言、歌谣、传说和隐秘的祭祀仪式。现代的社会为我们编纂了一整套的风俗、历史、语言、服装、神话、民间传说,但我知道我们的历史身世是已经注定的,所以我们必然无比脆弱,无比隐忍,而且温柔、知命。我甘心接受了强大的宿命。当我爱上别人的时候,我将被杀死。
我穿着厚实的棉布裙子,戴着眼镜,用红色发卡别了头发,坐在昏暗的图书馆里,苦心经营这部名叫《魏晋南北朝》的小说。我希望令人震惊的情欲和死亡反复出现于行文之中,骇世惊俗,万古流传。尽管我已经保持充分的警惕,“爱”这个滥俗的字眼出现的频率还是太高了,这使得我紧张、羞愧、无比笨拙。这意味着,一、我已经老了,或者正在老去;二、注定了这是一篇庸俗无比的小说,它将把我长期苦心经营的优秀小说再次化为一场春梦。而为了保证小说的严肃性和艺术性,在最后一次修改的时候,我将会动用文字软件的强大功能,事无巨细地查找并删去任何一个和这个不合时宜的字眼相关的细节。
春天已经彻底来临。我终于明白自己永远无法准确地表达自身的意图,这无关乎文法、措辞和语气,它的症结仅仅在于多疑和沉默的天性,使我孜孜不倦地试图掩盖自己对爱情和艳遇的无穷渴望。
那个美丽的长腿女孩坐在我的对面,埋头奋力抄书。阳光从窗户外射进,落在她旁边的地上。她的头发向后梳得整整齐齐,一丝不苟。我疑心,如果这个世界上只剩下我和那个抄书女孩,小龙还是会爱她,而不是爱我。那如果这个世界只剩下我一个女孩呢?小龙会不会爱上我?
事实上,这个世界上不可能只剩下我一个女孩。所以,小龙不会爱上我。
我的那本《舞、舞、舞》丢了。大概是某个女生借走后涎着脸不还吧。到底是谁我也想不起来了,又好像是自己从来没有过这本书。以前还没有很多钱买书,村上的书是打工了之后一本一本攒起来的,或许忘了买这一本也不一定,我甚至忘了它到底讲的是什么故事,我可能从来没有拥有过它。我将在每个周一到周五的下午坐在昏暗的老图书馆里看死人的书和《舞、舞、舞》。管理员默不做声地在阅览室的角落里洗衣服。礼拜六不开门,礼拜天也不开。
走出图书馆时又看见了那个路边的公告牌子。它提醒我们要注意今年春天在空气中无声飞舞的花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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