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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那些年我们追过的女孩》Chapter 9

Chapter 9

        每个人都有这样的经验。

        不经意间听到某一首歌,某一段旋律,就会瞬间回忆起某段时光里的自己。或大学,或高中,或看见曾经在自己座位旁,那张用粉笔划下着白线的青涩脸孔。

        怪兽在失踪前借我一卷金城武的专辑卡带,里头有首歌大概是这么唱的:“oh my baby,为了什么,相爱总是变成空?因为我爱你不能在分手以后,才将你身影充满心中,因为我爱着你,就不能让你走。因为我爱你,不能在分手以后,才将我的好……”

        这首填词痴情到近乎白烂地步的歌,就是我十六岁夏天的主题曲。

        升高一的伪暑假,是每间补习班疯狂的“抢人祭”。

        我想在台湾任何一个地方,没有一个准高一生逃得过这样的补习班大拜拜,学校门口与书店门口的工读生、派报夹页广告、直接从毕业纪念册抄下地址大剌剌驾到的宣传单上,全都是邀请试听的补习班介绍,并拼命强调去试听就可以拿到一大堆有益大脑的免费讲义、与无益大脑的漂亮笔记本。

        许博淳也拉着我,骑着脚踏车一起穿梭在彰化各式各样的补习班里,假借试听之名,寻找我们喜欢的女孩身影。

        许博淳这个家伙,头很大,后脑勺是垂直扁平的,说话有时会结结巴巴是他的特色,把任何笑话讲到冷掉、馊掉是他悲惨的天分。他是我人生中最重要的几个朋友之一,里头也只有他没有喜欢过沈佳仪,所以许博淳便成了我无话不谈的内裤交。国三时我喜欢上李小华,许博淳喜欢上李晓菁,在互相吐露恋爱的秘密后,我们的结盟关系更形紧密。

        多年以后我深刻了解到,两个大蠢蛋的结盟,除了坚定彼此的友情,对于爱情的作战可谓一点意义都没有。

        回到那个充满补习班试听课程的夏天。

        我们的算盘很简单。基于我们是两个害羞的半熟男孩,不敢打电话将女孩子约出来的那种害羞,所以我们决定调查李小华跟李晓菁在哪间补习班试听,然后持续追踪,最终目标是要跟她们一起上同一个补习班,锁定,死咬着不放。

        “这样会有用吗?”我狐疑,但没有多做抵抗。

        “告诉你,绝对有用,至少绝对比你在那边骚扰她家的狗还要有用。”许博淳说得斩钉截铁。

        “可是她家那只汤姆其实还蛮好玩的,跟我是越来越熟。”我抓抓头,心不在焉看着讲台上说得唾沫横飞的补习班老师。

        “喂,不要帮她的狗乱取名字,你这样会让它搞混……”许博淳,渐渐趴在桌上睡着了。我们醉翁之意不在好好上课,只要一发现没有李小华跟李晓菁,我们就开始陷入昏睡。

        但整个夏天,混帐啊我们全都扑了空,平白无故当了两个月的用功好学生。

        说到李小华她家那条狗汤姆,真是有够冤的一场奇案。

        当初我跟李小华一起走路回家的时候,我们都在她家巷子口前就挥手道别,所以我只知道李小华家大概的位置,却不清楚正确的住家是哪一栋房。

        就在李小华在联考前夕将我整个踢出她的生命后,毕业纪念册的通讯簿就派上了用场。我骑脚踏车,寻着通讯簿上的地址“成功路15号” ,来到李小华她家楼下,此后来来回回,一直期待着可以用“偶遇”的方式重新擦出火花。

        她家楼下经常都将门锁住,只放着一条将日子过得很无聊的大白狗守着。

        “没关系,你无聊,我更无聊。”我蹲着,手里晃着从7-11买来的大热狗。

        “……”大白狗无聊到丧失不乱吃东西的自觉,张嘴就啃走大热狗。

        从此,我们便成了“我买热狗它吃热狗”的忠实伙伴,而它也有了一个像样的名字,汤姆。我硬取的,它也承认,比如说……

        “汤姆,吃热狗。”我停下脚踏车。

        “……”大白狗,不,汤姆坐好。

        吃完大热狗的汤姆总是陪着我,驻足在李小华家楼下,看着二楼透着黄光的落地毛玻璃。我深情款款听着从里头传来的钢琴声,汤姆则吐着舌头东张西望。

        “你从来没跟我说过你会弹钢琴……天,还弹得那么好。能够喜欢上这么有才华的女生真是太幸福了。”我感叹,想象着李小华双手轻抚钢琴的模样。

        “……”汤姆舔着沾在地上的西红柿酱。

        “你也一样,李小华也没跟我提到你,大概是你长得太丑了。不过没关系,只要认真起来你也可以过得很帅气。喂,你有没有在听!”我睥睨着汤姆。

        “……”汤姆自顾自舔个没完。

        “对了,再跟你提醒一次,我叫柯景腾,也是你未来的主人,快点熟悉我的味道吧,以后可要对我忠心耿耿。”我双手环胸,看着二楼自言自语。

        吃得干干净净,汤姆的头磨蹭着我的裤子搔痒。

        我蹲下,拍拍它的笨脑袋。

        人家都说擒贼先擒王,我却是从一条狗开始贿赂起。我捏着它的大脸,说:“话讲在前头,你吃了我这么多条热狗,以后有机会我在李小华面前表演跟你很要好的时候,你可要配合一点,不要让我漏气。”

        汤姆一直嗅着我,好像想从我的身上找出第二条热狗似的。

        “没了啦。”我拍拍它,跨上脚踏车,痴痴地看着二楼的黄色光毛玻璃离去。

        夏天快要过去,随着热狗一条一条消失,我跟汤姆也越来越要好。

        每次从李小华家前骑脚踏车离去,我呆呆地看着二楼的脖子仰角,渐渐往下低垂,变成意犹未尽地看着吐着舌头的汤姆,挥挥手,答应它下次会多陪它一点。

        “喂,你家主人为什么不理我了?明明联考就结束了啊。”我问。

        “……”汤姆还是吃着热狗,这是它唯一的兴趣。

        “会不会是我个性太轻浮了……不对啊,我这个人一直都很不可靠,从你家主人一开始认识我的时候就知道我是这种人啊。”我困惑不已。

        “……”汤姆淌着舌头。

        “难道你家主人,不想把《宫本勇次又带刀》的热血故事给听完吗?后面超精彩的呢。”我越说心里越难过,终于叹气,“谁说十六岁的男孩不懂爱情?那我心中的酸跟苦,又是怎么一回事?”

        汤姆当然没有回答,它只是用最擅长的方式陪着我。

        快要开学的新生训练结束,有一天,我穿着还没绣上学号的制服经过李小华她家,猛地发现汤姆不见了,它的小狗屋也不见了。

        我跳下脚踏车,看见门口铁门拉下,上头贴着一张纸,上面写的话我到现在都还会背:“邮差先生,我们搬家了,请不要再将报纸跟信送到这里。谢谢。”

        瞬间,我的视线无法对焦,思绪一片空白。

        这是怎么回事?

        搬家?搬去哪?我手中的热狗怎么办?

        我十万火急地冲回家,打了通电话给沈佳仪。

        “沈佳仪,你有听说李小华搬家的事吗?”

        “怎么?她搬家了啊?”

        “对啊,我刚刚看到她家楼下贴了一张叫邮差滚蛋的字条,怎么办?我完蛋了,我完蛋了,我跟许博淳还计划印传单到她家附近发说……”

        “发传单?”

        “对啊,传单上面就写《柯景腾喜欢李小华》,搞得她家附近的人都知道,让她觉得很浪漫。现在全部都完蛋了,地球快要守不住了……”我惨叫。

        “太夸张了吧,你有那么喜欢她?”沈佳仪的语气有点不以为然。

        “我完蛋了,完蛋了,我以后都找不到她了……”我太沮丧,看着塑料袋里冷掉的热狗:“拜托啦,你帮我打电话给那群臭三八,打听一下她搬去哪里了好不好?”

        “……”

        “拜托啦!”我大叫。

        我很失落,依旧在她家楼下骑脚踏车来来去去绕个不停。

        心里很空,却不知道自己在空些什么。

        后来沈佳仪打听清楚,捎来电话,用很确定的语气告诉我一个消息。

        “柯景腾,你绝对是弄错了,李小华根本没有搬家。”

        “不可能啊,我明明就看到她家楼下贴了一张……”

        “我打了好几通电话,大家都说李小华没有搬家,你如果不信可以直接打电话给李小华问啊。还有我告诉你,我问到这边为止了,剩下的你自己想办法解决。”

        “这怎么可能……”

        我挂上电话,再度绕去李小华她家楼下,半信半疑地研究那张纸条。

        纸条或许是假的(跟邮差乱开玩笑?真是太调皮了),但汤姆那么大一只都不见,这就不是开玩笑的。我超疑惑,一抬头,看着门牌发呆。

        突然,我虎躯一震。

        这是……XX街15号?不是成功路15号?我瞪大眼睛,全身都在发抖。

        不用跨上脚踏车,我只是很快地“检查”了附近的民宅门牌,天,这里正是成功路与XX街的交叉口,而“正牌的李小华的家”,就座落在“黑心牌李小华的家”的对面十米处,偏偏两个门牌的号码都是15号!

        “未免也太巧了吧,两个15号……”我傻眼了。

        从头到尾都是一场误会,只有天底下最白痴的人才会遭遇的误会。

        这里,从来就不是李小华的家。

        而汤姆,当然也不是李小华的狗。

        而那些热狗……我叹了口气,根本就是错误投资嘛!

        我笑了出来,幸好李小华没有搬家,我以后还是可以骑着脚踏车继续在这里晃晃荡荡,当我的爱情地缚灵。而且这次可不会再有误会了,我死盯着李小华她家的门牌,再三确认这间才是地道的正货……

        “吁。”我跨着脚踏车,脚一踏,轮子转动。

        我如以往回头,却没有看着正牌的李小华家。

        我的视线落在汤姆总是坐着、目送我这个热狗大亨离开的老位子。

        “汤姆,你这只骗吃骗喝的大白狗去哪里了呢?”

        我心好闷,依旧不住地回头。

        直到敲着键盘赶杂志连载的此刻,一念及此都还是透不过气。

        很多个夏天过去了,每次经过李小华她家门口时,我总是多花了一眼,多腾了好些思念,在那个充满误会的地址上。

        那里有更多的回忆。

        曾经有一只叫汤姆的大白狗,陪着我痴痴听着陌生人弹奏钢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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