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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鸟

        弗朗西斯将会驾着他的雷克萨斯从缅因州开回去。他妻子伯娜丁那天一早就走了,带着他们的猫,天真汉,回康涅狄格州的家去了。他们的儿子谢尔顿本来答应待在家里,等搬运卡车到的时候帮一把手,可是后来接到女友的一个电话,说那天下午她的飞机将在肯尼迪机场降落。于是他走了——他什么时候不在外面?——不过搬运工不用帮忙也可以完全胜任装卸家具的活儿。伯娜丁是怎么想的——谢尔顿对室内装饰能有什么高见?他知道哪件家具该放什么地方?

        弗朗西斯的姨妈去世了,因为他是她仅有的两个在世的亲戚之一,另一个是刘易斯舅舅,他住在加利福尼亚的一个陪助型养老院,所以为她清空夏屋的任务就落到了弗朗西斯头上。刘易斯舅舅只要了碗橱和门厅里的长凳,别的都没要,或许可以再要一块手织东方地毯,如果颜色尚好又不太大的话。弗朗西斯把那块大不里士小地毯卷了起来,用绳子扎好,放进碗橱的底层。

        几天前,谢尔顿把他父亲拉到一边征求他的意见:他是应该现在就跟女友订婚,还是把法学院的第一年,甚至头两年读完再说?谢尔顿和露西已经讨论过这桩婚事,她似乎并不着急,但是他不愿意让她手上没戴订婚戒指就跑到日本去教英语。弗朗西斯认为露西是个好姑娘,漂亮,既不腼腆也不自傲,只是,虽然接触了很多次,他对她还是有点摸不着头脑。她去年出了两次交通事故,两次都是她开车,但这也不一定意味着什么——三次会更说明问题。关于露西,弗朗西斯最重要的线索是她有一次在家里过夜,第二天早上很晚才下来吃早饭,她穿着t恤和牛仔裤,内裤在牛仔裤的一条裤腿上晃荡。伯娜丁低声提醒她,露西满脸通红,抓起内裤,把它从前面塞进了牛仔裤。她对此没有一点幽默感。嗯,他也没法想象在斯特里特曼家(那得是四十多年前了吧?)跟伯娜睡过一夜早上下楼的样子,因为那个年代不会有这种事。他们会叫人把他抓起来的。但是时代不同了,他不反对露西跟谢尔顿睡在他们家。他们把茶杯碟放到水槽里,而且也不弄出什么声响。伯娜指出,谢尔顿卧室里的电视从来不开。

        伯娜丁说她喜欢露西,但弗朗西斯认为她的喜欢可能有限。作为一个想要女儿的女人,伯娜对其他人家的女儿总是抱怀疑的态度,不过她对露西的怀疑采取了这种形式:先说起一些小小的怪癖,然后飞快地补充:“当然,这也不是什么问题。”其中一个不是什么问题的问题,就是露西不会做饭——她的笨手笨脚甚至表现在洗生菜上,她不知道蔬菜脱水器是什么。她在搅拌机和吐司机前退缩,好像她不碰它们都会运转起来一样。她喝茶喝很多,所以会烧开水。但是为什么伯娜试着跟她解释厨房里其他东西的功能时她要抗拒呢?

        后来伯娜开始在一些奇怪的地方发现香蕉皮:扔在花园里一丛花后面,或是塞在一个花瓶里。“还好衣物壁橱里没有。”伯娜尖酸地说。她在垃圾筒里发现有两三块香蕉皮被塞在了用完的卫生纸筒里;她还发现烘干机收纳棉绒的小废物罐里埋着一块。

        “你怎么想?”她问弗朗西斯,“是某种饮食失调吗?还是对什么事有意见?”

        “看来她意识到了我们是猴子。”他说着撅起嘴,钩起指头挠挠自己的肋骨。

        “弗朗西斯,这不好笑,这很烦人。我从来没见过藏匿香蕉皮的人。”

        “你怎么知道不是谢尔顿干的?”

        “你见他带过什么食物回这个家吗?他甚至从没吃着一根糖果棒进门。我从没见过他喝外卖的咖啡。他太懒了,他完全指望我把吃的买回家。”

        弗朗西斯放下报纸,从眼镜上方看着她。“也许是一种交配仪式。”他说,可是她已经离开了房间。

        现在弗朗西斯站在他姨妈家的门厅里,琢磨着是否有必要在房地产经纪人回来以前把吸顶灯卸下来,再换一个不太昂贵也不那么特别的。这需要猜透看房人的心思:他们是一看到这个华贵的顶灯,就会全盘接受呢,还是会一带而过,然后男人关心地下室,女人关注厨房?他刚考虑给伯娜打电话问问她的想法,就看见“伯威尔小子搬运公司”的卡车开上了车道,车轮卷起的沙砾飞进了芍药花坛。一朵蜀葵像梭镖一样飞了出去,低垂的树枝桠被撞断了。

        两个穿着便裤和深棕色t恤的男人跳了出来。“菲尔德先生吗?你好,菲尔德先生,”他们中更魁梧的那个说,“搬运日,菲尔德先生。”另一个男人说着从副驾驶座上取出一个写字夹板,他的t恤口袋里有几根羽毛。“我是吉姆·蒙哥马利。这是我的搭档唐·欧罗克。”

        “唐,”他的搭档回应道,“我们会把活儿干好,保证你没理由惦记我们。”

        两个男人走上前来跟弗朗西斯握手。吉姆从口袋里的羽毛中间抽出一支钢笔。“在这条线上签上你的大名,我们就开工。”

        弗朗西斯签了表格,把搬运工带进屋里。“我姨妈的夏屋。”他边解释边带他们在房子里很快转了一圈。他猜这一带的人都知道他姨妈去世了,不过,当然了,他没有理由猜想她曾见过这两个人。

        “姨妈家具不太多,”吉姆说,“是个老太太?”

        “九十岁。”弗朗西斯说。

        唐吹了一声低沉的口哨。“活到了九十,然后进来两个骗子,搬走了所有的东西。”

        吉姆蹲下来查看一张边桌,又看看弗朗西斯。“你给我们最后要搬的东西做了标记吗?”

        “两件都在门厅里。碗橱和长凳。”搬运工之前告诉伯娜,他们会把这两件家具转给另一家搬运公司,再由他们运到加州。

        “那我们就开始了,”吉姆说着转过身对着唐,“那句说我们是骗子的话,我先不追究。”

        “我们在那家7-11便利店拿了些六瓶装的水,”唐冲弗朗西斯笑笑说,“去拍卖会买东西,磨一磨,打一打,故意做旧。”

        弗朗西斯点点头,想让他们明白,不管他们做了什么,他都不打算发表意见(他无所谓),是他妻子联系的搬运工。她是那么说的吧?——房地产经纪人推荐来的。

        吉姆和唐开始互相发号施令,把家具搬到房子的中间,快速地走动着。弗朗西斯转过身,假装要上楼有事。他回头看到地板上有个小东西,又走回去瞧是什么,这时两个男人正把谢里丹沙发搬出门。那是吉姆的羽毛。他把它放在椅垫上,吉姆一定会注意到的地方,然后回到楼梯上。他往上走了三步,四步……接着停下脚步。透过窗户,他看到一根断枝在搬运卡车的前挡风玻璃上晃荡。在台阶上,一个灰团被门外吹进的微风掀起,掠过他的脚边。他的姨妈活到了九十岁,他六十六岁。他的儿子二十四岁,他飞快地算了一下,二十四正好是他姨妈和他之间相差的岁数。这一计算毫无意义。

        弗朗西斯做律师很多年了,他认为他儿子完全不是这块料。但他适合做什么?他功课一直是稳打稳的B+,但法律考试成绩很好,他还有两封非常出色的推荐信,外加一封伯娜帮他联系他们的众议员写的。谢尔顿打网球和高尔夫球,如果这也算数的话。律师一向被人诋毁嘲笑,热情大概并不是必要的品质。但他还是想象了最坏的可能:谢尔顿会跟露西订婚,只是为了不让别的男人得手;还有,诚然,露西确实有饮食失调的问题,而且,即使她没有这方面的问题,偷偷摸摸也是个问题;谢尔顿会开始在法学院的学业,然后辍学——弗朗西斯完全相信事情会这么发展——然后他跟露西会重新考虑,虽然那时他们如果已经结了婚,或者她已经怀孕,就为时已晚了。她怀孕了,这就是为什么她要吃香蕉,弗朗西斯此时站在他姨妈的楼梯台阶上,恍然大悟。两个搬运工来来去去,完全没有注意到他。她要回来了——露西会从东京提前回来,因为她怀孕了。他和伯娜丁要做祖父母了。谢尔顿会被诸多责任搞得不知所措。他的生活将只有外卖咖啡,他即使想看书也不会有时间。他将会跟一个他不爱也不爱他的女人在一起。

        “那根羽毛。”弗朗西斯说,他站在(他怎么去了那儿?)起居室里。吉姆和唐大汗淋漓。写字夹板在桌上。两根羽毛都在吉姆的口袋里。钢笔搁在写字夹板上。

        “怎么了?”吉姆拍拍口袋说。

        “是从哪儿来的?”

        “从哪儿来?从鸟身上来。我捡这羽毛是因为我不认识,而这一带的鸟类我都知道。飓风之后鸟少了很多,今年春天又来了一些以前不来这里的鸟。明显是些大鸟。我家里有书,我要查查看。”

        “你打猎吗?”弗朗西斯问。他屈从于自己的紧张情绪,开始闲聊了。

        “当然,”吉姆慢慢地说,“打猎,钓鱼。不过我打鹿只用弓箭。你不是那种因为别人要吃肉你就不高兴的人吧?”

        “不,不。我只是好奇。因为你对鸟有兴趣,我就问你是不是也打猎。”

        “知道他还做什么吗?”唐插进来说,“他的雕刻手艺可有名了。”

        “哦?”弗朗西斯想不出别的话讲。

        “诱鸟。”吉姆平静地说,几乎有点害羞。

        “人们都买来收藏呢,”唐说,“真正的艺术才能。他跟他祖父学的手艺。他祖父的东西收藏在康涅狄格州哈特福德的那个博物馆里。你肯定去过。”

        “华兹沃斯艺术博物馆,”弗朗西斯说,“离我住的地方不算太近。”

        “噢,你要是去,就找罗伊·杰伊·布鲁菲尔德的诱鸟。东西美极了,我这位朋友就是这门艺术的继承人。”

        “我想看看你的作品。”弗朗西斯说。

        “你想看?”吉姆说,“我住在一个跟这房子的起居室差不多大的作坊里。老婆三年前把我赶了出来。你有兴趣看看我做的诱鸟?”他又说了一遍,似乎难以相信。

        弗朗西斯点点头。

        “我跟你说,”吉姆说,“那你上楼去,像你刚才那样,一个小时以后我们就出发。你要是认真的,我们可以在回康涅狄格的路上拐一下去我家。”

        “哦,我是认真的。很认真。”弗朗西斯补充道。对啊:他刚才还在上楼,接着时间突然发生了扭曲,现在已经过去很久了。这会儿如果飞机已经准时降落,露西应该在通知谢尔顿了。生活就是这么发生改变的:有人会告诉你这事那事。

        搬运工重新开始给对方发号施令,家具被抬起来,移到其他地方,然后再选择一件物品,把它搬下楼梯,放到车道上,那辆大卡车就停在那里。弗朗西斯又在考虑给妻子打电话,不过他意识到她一定还在开车回家的路上,不会接手机的。她也许会停车去买食物。大多数时候都是她买食物,只是他俩胃口都不大。他们的儿子长得更高也更壮,吃得比他们多,不过他是骨架子大,倒不是肥胖。他六英尺高,相貌堂堂,一头浓密的鬈发,戴一副时下年轻人都理直气壮地戴着的方框眼镜。他在大学里写的长篇小说变成了中篇,后来完全放弃了,只是对有些章节还迷恋不已,就用来申请各种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却没有一个学校接收他。好还是差?弗朗西斯也不知道;谢尔顿不愿给任何人看他写的东西。他大学毕业后整整一年过去了,这一年他住在他们的阁楼上(弗朗西斯觉得他有点矫情),开始写第二部小说,但又放弃了。随后他搬了出去,跟一个大学同学做了一年多事,帮同学父亲的公司办理订货,还去伦敦出了趟差。再往后——到底是怎么回事呢?——他的租约过期了,他又搬回家里,不再住阁楼,住回了老卧室,把墙面漆成了炭灰色。周末露西常跟他待在那儿。

        他们打算怎么办?生下孩子,就住家里?

        弗朗西斯爬上二楼,他妻子已经把他姨妈的衣服装进纸箱,准备捐给慈善组织。他姨妈的卧室里贴着法式古典印花墙纸。到最后的时刻,他姨妈因为服用了大剂量的止痛片,以为她是躺在一张卧榻上,一群法国贵族围在她身边,女人戴着插羽毛的帽子,举着阳伞,男人骑在马背上,都在等她给出信号,然后打开香槟酒庆祝。贵族们,在缅因州乡间一所房子二楼上一间九乘十二英尺的卧室里。谁知道她为什么会把他们都想象成淡蓝色?也许他们很冷。

        他姨妈被诊断出胰腺癌之后,两个月不到就去世了。当她打电话告诉他们癌症的坏消息时,他和伯娜开车去她家探望,他们哭个不停,想不出任何乐观的话说。他姨妈把珠宝硬塞给他妻子,虽然伯娜是那种“少废话”的女人,平常除了婚戒和一块天美时的手表什么都不戴。他姨妈跟他们讲了自己称为“家庭援助”的明智计划。她莫名其妙地叫他更换门厅里的灯泡,可是他没有立刻去做,却又聊了很多——伯娜坚强归坚强,也一直非常难过。那天晚上离开的时候,他忘了他姨妈吩咐的这件小事。他一直都没记起来,直到她去世的那天。

        每个房间里都有一丝淡淡的氨水味,他想这也许就是他眯眼睛的原因。伯娜把百叶窗都打开了,房地产经纪人告诉她,这样,房子就会显得更宽敞。那么他姨妈的灵魂到哪儿去了呢,他想,是在一片混乱的淡彩中徘徊片刻,然后漫过窗户——那美丽的磨边老玻璃——栖落在现在已被撞烂的树上吗?如果是这样,她算是安全着陆,在搬运车开进来以前就早早离开了。

        弗朗西斯从来不知道给搬运工多少小费合适。现在的数目可能比他预想的大多了,因为在一家体面的餐厅吃饭平均要付至少20%的小费,不管服务有多冷淡。他在想看到诱鸟是不是就意味着必须买下一只,如果是这样,那要花多少钱;还有,他是不是应该在去吉姆的作坊前付小费,否则买诱鸟的钱就会跟小费搞混。或者,如果他提前给了一笔慷慨的小费(不管慷慨意味着什么),诱鸟的价钱会更合理一些吗?

        他把雷克萨斯倒了出去,跟在卡车后面上了车道。吉姆比弗朗西斯预料中开得更快,但是他一直跟着。他拍拍口袋确认手机放在身上。他们开了一段时间,然后拐上一条起伏不平的道路,有人在路面上放了红黑相间的锥形路标,指示那里有深坑。这里的房子比主路上的小。他有那么多事要做,可是现在却跟两个男人开进林子里去看诱鸟,这到底是在干什么?这像是会发生不测的那种情形,不过他凭本能觉得不会有事。即便如此,他还是能想象自己在法庭上,带着一丝怀疑的语气问被告:“你跟这两个陌生人去了他们的一处房子?”

        道路分岔了,卡车减速,吉姆摇下车窗,用拇指指向右边。弗朗西斯犹豫了。卡车继续往左,开进了一片田野。他想他的理解没错,就开上了右边的岔路,停在一座孤零零的小板房前。房前没有树,只是旁院里有一丛半死不活的灌木。那房子,真的非常小。他又听见自己在法庭上的声音:“你没有犹豫就下了车?”

        他下了车。唐和吉姆朝他走过来。他从他们的脸上可以看出,没什么好害怕的。唐拿着一罐赛尔脱兹矿泉水。吉姆站在他的小屋旁边显得块头更大了,他手里拿了一串钥匙,不过他没有用其中任何一把来开这没上锁的门。

        “以前我在迈洛住一所维多利亚式的房子,”吉姆说,“老婆有天回家,说她要确保我离开她的距离不得少于十英尺,而且没有任何理由!我这一辈子也没动过女人一个指头。可你要是个女的,你就能大摇大摆走进警察局,拿一道指令,让一个男人远离你的住所,就好像那不是他的住所。”

        “婊子。”唐的声音小得几乎听不到。

        “你有孩子吗?”弗朗西斯问。

        “孩子?”吉姆说,显得有点困惑。“对,我们有个小孩,出了一堆问题,没法在家解决。就是那些倒霉事。”他说。

        唐移开目光,用脚尖踩着一棵结了种子的蒲公英。

        “很抱歉。”弗朗西斯说。

        唐说:“我有个老婆,没小孩,一条斗牛犬。我半辈子的家当都塞在她兄弟的一个储藏间里,因为气球式按揭到期,我们只好缩减家当,缩减到了我老婆兄弟家的车库里!你知道我的意思吧?”

        他的确知道。“是的。”他说。

        吉姆把大钥匙圈扔在工作台上,工作台几乎占据了大半个房间。屋角有一张单人床,一只猫躺在上面,长得有点像天真汉。猫抬起头,又蜷到一边继续打盹。床对面的屋角有一台棕色的冰箱,墙上安了一个水槽,马桶在水槽旁边。他没看到淋浴头。

        “坐吧。”唐说着拉出一把帆布扶手折椅。弗朗西斯数到七张这样的椅子,大多数跟第一张相似,但没算上那张凹陷得特别厉害的。

        “你要来杯啤酒吗?”吉姆说。

        “好的。”弗朗西斯说。他对自己说,我不能给妻子打电话,否则该怎么解释我在哪儿?他伸手去拿那罐银子弹啤酒,冰凉冰凉的。他都不记得上一次喝啤酒是什么时候了,他一般都喝加冰的苏格兰威士忌。他举起罐子,他们仨都举起了罐子,默默地为不知什么而干杯。

        看样子,吉姆最近没有在工作台上做什么东西。那上面有成堆的报纸、碗碟、一个看上去像是马鞍的一部分的物件,还有些羽毛。弗朗西斯希望他能看到一些木片。工作台似乎太低了,不适合雕刻——你得站着雕刻,不是吗?他宽慰地看到有几件工具,但是他盯着看的那件似乎生锈了。“好吧,我来把它们拿出来。”吉姆说着跪了下去。

        他从桌子底下抬上来一个盒子,打开盖子,展开里面的一条白色毛巾。盒子本身做工精致,盖子背面的木头上蚀刻着“绿头鸭”的字样。吉姆取出一只鸭子,放在桌上。

        “真他妈的不可思议。”唐说着摇摇头。

        吉姆后退一步,清清嗓子,语气相当正式地说:“有些人不这么做,但我给绿头鸭用黑色的眼睛。十毫米。”他补充说。弗朗西斯拿着他那罐啤酒,站在那里低头看。他不知道该不该伸手触摸。鸭子相当逼真,美丽极了。他试探性地往前移动,他动的时候唐说:“我帮你把啤酒拿走。”说着从弗朗西斯手中抽走了啤酒罐。

        弗朗西斯把诱鸟拿在手里,放远一些,这样他不用戴老花镜就可以看清楚了。吉姆又拉出其他盒子。“还要做一只,然后我就把它们运走。一个在得克萨斯州奥斯汀的家伙。他的收件人地址写的是一个美术馆,所以如果他不清楚自己在干什么,估计也没什么关系。”吉姆说。“那家伙除了绿头鸭什么也不要,那好,可是你要是真的去放诱鸟,嗯,没错啊,你就有绿头鸭,绿头鸭,绿头鸭,绿头鸭——一大堆绿头鸭。可你要是放进去这么一只——”他把另一个盒子放在桌面上,展开一条沙滩毛巾,“这是你的白鹭。你把所有那些绿头鸭放那儿,但你要是真的打猎,你需要一只像白鹭这样的,一只知心诱鸟。”

        弗朗西斯从来没听说过这个词,但是他能明白。不管怎么看,这只白鹭都是一件真正的艺术品。

        “是啊,就像那些又美又自然的东西,”唐说,“一只白鹭正好站在旁边,对吧?也可以是其他的。乌鸦。得混杂一点儿,不然鸭子就该起疑心了。‘嗨,看那儿,那么一大群,还有一只白鹭在游荡。咱们过去吧,看能不能加入它们的派对。’”唐把他和弗朗西斯的啤酒放在桌上。“砰!”他大声地说。

        “就是这意思。”吉姆说。

        “你给得克萨斯的那个人做了多少只?”弗朗西斯问。他为雕工的细节而惊叹。他注视着那黑色的眼睛,它好像在回看,因为反射光的作用。

        “刚超过一打。他要真是个猎手,那或许他一直运气不好,不过从他的样子和说话的方式来看,我很怀疑他是不是猎手。等他拿到这只知心诱鸟,运气就来了。可能稍微过头了一点,雕了一只白鹭,不过管他呢。你知道吗,要是你在田野里看到鸟,会发现大多数都在吃东西,可是总有至少一只,充当哨兵的角色。你雕刻的时候要想着这些。想着整群鸟的样子。”

        “嗯,细节简直不可思议。你说这是跟你祖父学的?”

        “我嘛,自己也学了一些东西。去看一些美术展,有些启发。”

        “名字的部分由我来做,”唐说,“我有一套工具。我在夜校选了一门特殊字体的课,秋天开始。”

        “书法,”吉姆说,“我们是个团队。”

        “我想知道如果有人不打猎,只想要一只绿头鸭作为一件精美的手工艺品放在案头,你会不会不高兴?”弗朗西斯问。

        吉姆耸耸肩说:“对我来说都一样。”

        “我能问问价钱吗?”

        “二百二十五,”吉姆说,“眼睛的成本最近蹿得很高。”

        “每一分钱都值,”弗朗西斯说,“它们——我相信它们很有用,但只是让人观赏和沉思……”他的声音放低了:“你有时间给我做一个吗?”

        “我就是做这个的,”吉姆说,“当然可以。”

        “好,我能先付你一些定金吗?这一笔,当然还有小费,看你开车那架势,你肯定能比我早开到我康涅狄格的家!”没等回应,他就把手伸进裤子后面的口袋里。他的手指滑下去,钱包不在那儿。他马上拍一拍夹克的口袋,里面只有手机。然后他把椅子往后拉,感觉到自己吃惊得脸都红了。他差一点想跑出去看看钱包是否掉在了地上,但又使劲提醒自己,这么慌张马虎,没有好处。他走回汽车,感觉到两个人在后面默默地商量着,也在找。钱包里全是现金,因为他知道自己需要付小费。不带驾照怎么开车呢?他得通知银行,美国运通,太多地方要记着挂失。

        “不走运。”吉姆拿着一罐啤酒向弗朗西斯走过来说,“回那房子看看值得吗?应该可以,是不是?”

        “可这不是你的问题。”他说。

        “这种感觉可糟糕了,”吉姆说,“我前年夏天在波士顿看红袜队比赛,钱包被偷了。搞得我麻烦不断。你想会忘在你姨妈那儿吗?”

        “不可能。我是说,有可能放在那儿,但我会注意到的。那儿都搬空了。”

        “我们把卡车留在这儿,开你的车去,”吉姆说,“也许会出现的。”

        “没有用,”弗朗西斯说,“我能想象出我站的位置,我知道它不在那儿。”

        “你不一定知道,”唐坚持道,“走吧,我们回去。我们开的快车准会让你印象深刻。”

        天快黑了。弗朗西斯感觉糟透了,好像失去了一个朋友。他以前只丢过一次钱包——其实是忘在一个宾馆房间里了,还给他的时候钱包空了。他试图安慰自己,六十六年里丢两次钱包不算太糟,可是这两次都发生在最近这一年。他闭上眼睛,想象他当时在二楼房间里站着的情景。这是他身为律师的自我训练,在脑海里重现情境——具体的情境,而不是抽象的,比如一个想法。

        “你在祈祷还是什么?”吉姆说着伸手来拿弗朗西斯的钥匙。弗朗西斯耸耸肩,把钥匙递给他。至少他的钥匙还没丢。

        吉姆开车的架势好像后面有人在追,他走了一条开卡车时避开的小路。他们开上房子的车道,下了车,吉姆在草坪上走来走去,趁着最后一点微弱的天光。弗朗西斯和唐到屋里去找。弗朗西斯在楼下找了起来,他觉得彻底没救了。接着他听到有人在楼梯上快步走。“金子找到了!”唐几乎是即刻就大叫起来,“搜索结束。”

        难以置信。事情就这么收场,如此轻松?如此完美?他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人站在那里,头转向唐的声音发出的方向,疑惑不已。他只稍稍放松了收紧的胃部。

        “这是什么?是钱包吗?”唐说着,踩下楼梯的最后一级台阶,走进门厅。

        就在那一瞬间,从不多疑的弗朗西斯意识到,钱包消失是因为被唐拿走了,藏在了什么地方,本打算之后再回来取。可是他为什么又坚持让大家都回到这儿来?他为什么这么快就把钱包找出来,快得令人起疑?唐为什么要这么做?

        “天哪!”吉姆说,唐和弗朗西斯从屋里出来的时候,他在唐的背上飞快地拍了一下。“他找到了!就这么找到了!看!”

        这一刻弗朗西斯本也应该给唐一个拥抱。但他知道钱包是唐拿的。好吧:也许是从他口袋里掉出来的,但是唐后来看到在地板上,他要么放进了自己的口袋,要么搁在什么地方,回头来取。弗朗西斯对事的直觉很准,他知道这个得意洋洋地站在他面前的家伙拿了他的钱包,又还了回来。因为他想让他的朋友看得起,弗朗西斯心想。他想让他这个更有才的朋友对他刮目相看。唐就像是那些自己纵火的消防员,好在扑火的时候充当英雄。

        “你究竟是在哪儿找到的?”他们回到车上的时候,弗朗西斯转身看着唐问。

        “在门厅的书架上,”唐回答,“就在那儿放着。”

        弗朗西斯在脑海里回顾了一下,不记得自己曾经靠近过那个书架。

        车又拐进黑暗的小路,吉姆似乎来了精神。后座上的唐变得沉默了。这沉默简直让人发疯,但弗朗西斯觉得自己不是司机,打开收音机有点不礼貌。他肯定不会选择唐和吉姆爱听的那种音乐。他坐立不安,从胸前的口袋里拿出钱包,凑近了看:装满现金的钱包像手风琴一样展开。“我想我应该现在就把那两百二十五块钱给你,不只是定金。这样行吗?”他说。

        “呵,我可不会拒绝这样的提议。”吉姆说。

        “还有,除此之外,我还想谢谢你动作这么快,把东西都好好地搬了出来——我是说你们俩,”他连忙补充,“我比你们俩年纪大多了。”他说:“所以能让我问个难为情的问题吗?”

        “什么问题?”吉姆说。

        “我从来不知道搬家的时候,该给多少小费。我这辈子都不知道。有什么——”

        “跟你给妓女的小费一样。”唐说。

        “你说什么?”弗朗西斯问。

        “他在开玩笑。”吉姆不快地说。

        “不,我没有开玩笑。你不给妓女小费吗?她们说一个价钱,你得付钱,但是如果你真的对她们的表现很满意,你难道不会给她们一大笔小费,然后再次光顾吗?”

        “到了我这个年龄,我不敢说我还会不会有搬家的活儿找你们,除非是把我们送进养老院。”弗朗西斯说。

        “你从来没找过妓女,是不是?”唐说。

        “闭嘴。”吉姆说。

        “我不是炫耀,”唐说,“我在科威特的时候从没找过。我在拉斯维加斯找过一次,在‘战斗区’找过一次,那个女的几乎是把我拽下车的,她真恐怖,不过拉斯维加斯那个是红头发。”

        “我去过拉斯维加斯,”弗朗西斯说,“不过你说得对——没找过谁为我服务。我跟休·赫夫纳在一起,他不得不飞到那儿去接那个月的玩伴女郎的姐妹,是十一月小姐还是什么,帮她把她的双胞胎姐妹送去做康复治疗,她们只有十七岁,撒谎说十八岁了。”

        “什?”吉姆说,“你在骗我们吧。”

        “没有,”弗朗西斯说,语气里带着一丝说真话的人才有的不屑,“没有,休·赫夫纳找我咨询一桩法律事务,我到现在都还不能透露是什么事。我们在飞机上谈事,因为我们估计很快会有一次庭审。我发现他其实是个绅士。这是他穿着睡衣到处走以前很久的事了。”

        他们沉默地开了一会儿。然后吉姆问:“那个姑娘后来还好吗?”

        “她完成了康复治疗,但死于一次滑雪事故。”弗朗西斯说。他觉得那仿佛还是昨天的事:赫夫纳电话中嘶哑的声音,直冲他耳朵里去。

        “我看你可不像那种会跟休·赫夫纳出出进进的人。”唐说。

        “我曾是个律师。律师跟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这句话悬在空中没有了下文。他还是不知道小费该怎么算。他决定推迟支付小费,等家具搬下车以后再说,也许本来就应该是这么做的。

        等他们开着卡车上路的时候,已经过了十点。他们开了一会儿,然后弗朗西斯把车灯闪了好几次,最终,吉姆做出反应,把车停在了路边。夜深了,弗朗西斯很疲惫,他问吉姆,他们是否能找一家汽车旅店住下来。两次绕路花了他们几个小时,弗朗西斯此时已很难保持清醒了。他也担心吉姆,执意要替他们出房费。吉姆想了一下说:“好吧。”

        半小时后,他们在汉普敦旅店要了两个房间,弗朗西斯把一叠折好的钱递给吉姆。“诱鸟的钱。”他郑重地说,这时夜班员工把房卡交给了他们。唐在卡车里睡着了,他知道他们到了哪儿以后,从车上跌跌撞撞地下来,脚步踉跄。他站在门外人行道的那一边,眨巴着眼睛,头发乱糟糟的。他看起来年轻而又无助,有那么一刻,弗朗西斯对他同情起来——他冲动行事,又为做了的事感到后悔,因为他毕竟本性不坏。他们俩都过着艰难的日子,参加过海湾战争,孩子又有精神问题。

        吉姆说如果弗朗西斯确定要跟着卡车走,他一早会叫醒他。为什么他要跟着他们?但是弗朗西斯坚称他要。然后吉姆和唐跳进卡车,开到一个很远但是灯光明亮的区域,员工说那儿是停放大型车辆的地方。他们没有互道晚安,各自进了各自的房间。

        “伯娜?”他坐在床边上打电话。

        “上帝!我以为你永远不会打电话回来了!”她说,“你在哪儿?”

        “一家汉普敦旅店,”他说,“事情很糟吗?”

        “糟透了,”她说,“露西的母亲打来电话,像个疯女人似的,她忘了东海岸有三个小时时差,可怜的露西一筹莫展,还要安慰她。还有,弗朗西斯,我真没法相信,可是谢尔顿根本帮不上忙。他出去散步了!散步!我要是露西,就再也不跟他说话了。”

        禁止吸烟的房间里有股香烟味。这类事还会让他惊讶吗?没有监督,人们就不守规矩。他用拇指和食指掐掐鼻子尖,松开手。鼻子还在痒,他揉揉鼻子。“她母亲为什么那么焦虑?”他说。

        “紧急着陆啊!你以为她焦虑什么?死了三个人。”

        弗朗西斯张大了嘴。“紧急迫降?坠机了?”

        “你没听广播吗?没听吗?”

        “没有。”他说。

        “你没听?那你问事情是不是很糟是什么意思?”

        “我是以为他们俩之间有问题。”他说。

        “我以为你听广播了。他们差点不让幸存的乘客离开机场。调查人员还来咱们家了,弗朗西斯,天刚破晓。说是飞机上有人告诉他的邻座会发生事故。弗朗西斯,去打开电视。”

        弗朗西斯没动。他听着她的话,惊呆了。

        “还有,弗朗西斯,”她说,“我一点都不明白,咱们怎么养了一个这样的儿子,不去帮着安慰可怜的露西——反倒大摇大摆地出去散步了。”

        “也许他活在自己的世界中,就像他的父亲。”

        “这不是责怪我批评你的时候,弗朗西斯。不管你们是不是活在你们的小世界里,在更大的这个世界里,可怜的露西跟那个死了的人只隔了两个座位。”

        “太可怕了,”他低声说,“他散步还没回来吗?你看我跟露西说话能有点用吗?”

        “我已经给了她一片安必恩,可怜的孩子。她母亲歇斯底里地念叨美国政府,想给我们都上堂公民课,还扯上了伊拉克战争。这女人真恐怖。”

        “露西在楼上睡着了?”他问。他突然觉得自己筋疲力尽。

        “是啊,当然了。你以为呢——我会让她睡在沙发上吗?”他妻子的声音变调了。

        “我们明天一早就到。”他说。

        “谁是‘我们’?”

        “搬运工。我的钱包出了点差错,路上耽搁了。我想最好让大家在汽车旅店住一夜。明天一早我们就出发。”

        “你说‘差错’是什么意思?”

        “其中一个拿了我那该死的钱包,又后悔了,后来还回来了。不过跟他们俩一个字也别提,你明白吗?我想保持友好,搬完东西就完了。”

        她吸吸鼻子。“我猜现在太晚了,我大概没明白你的意思,”她说,“你拿回了钱包,你和搬运工将会上路。好的。可是告诉我,弗朗西斯——咱们的儿子回来的时候,我该怎么说他?”

        “我看,说他是个麻木不仁的混蛋。”

        “我想我不该跟他发火,”她静静地说,“露西的母亲惹她不高兴的时候,他非常生气,好像那是露西做的。”

        “去睡觉吧。”他说。

        “我们养了这么个幼稚的白痴。”她说。

        他点点头,可是她当然看不到他点头。“睡吧。”他又说了一遍。

        “他脑子里缺了根弦。”她说。

        “明天一早见。”他说。

        “你钱包拿到了?都没问题了,是吗?”

        “没问题了。”

        她说:“看在上帝的分上,打开电视吧。”

        在欧式自助早餐区,他看到吉姆独自坐在一张圆桌旁。吉姆在一张纸巾上放了两个丹麦酥皮果子饼——弗朗西斯肯定那是给唐的。桌上放着一杯咖啡,盖了杯盖。“今天早上才听到新闻,”吉姆说,“好像不该有那么多飞机事故。”

        “他们知道原因了吗?”弗朗西斯问。

        吉姆看着他。他看起来比他们入住的时候还要疲惫。他眼睛下面有黑眼圈,像浣熊。“他们说的都是他们想让我们听的。”他说。

        “你的朋友唐,”弗朗西斯说,把一把塑料椅往后拉,“他显然很崇拜你。”

        “他希望我们俩把我儿子接出来,我们照顾他,你明白吗?去申请社会福利,然后我们照顾他。”吉姆摇摇头。“他是好样的。”他说。

        “那事一点可能也没有吗?”弗朗西斯问。

        “不,没有,”吉姆说,“你不用想都知道。”

        “那他是想错了。他显然很崇拜你。”弗朗西斯又说。

        “是啊,不过可不是‘断背山’。”吉姆说,咬了一大口百吉饼。

        弗朗西斯再次尝试:“我想他可能会做些——可能会做些什么事——来引起你的注意。”

        “来吓唬我还差不多。我儿子是个杀伤性武器,”他说,“没有一个医生能说出,除了精神病院,还能有什么人在什么地方照顾他。”他站了起来。“十分钟后,大门口见。”他说。

        弗朗西斯站起来去拿咖啡。“我希望我问唐的想法是否可行的时候没有冒犯你。”他说。

        “没有,只是唐不是我的孩子,可有时候我觉得他是。”吉姆摇着头往门口走去。然后他转过身。“如果是他给你施压让你提出要买诱鸟而你不想要的话没关系,我不会不高兴的。”

        “他没有。我是很想要一只。你的手艺很精湛。你真的是个艺术家。”弗朗西斯说。

        吉姆慢慢地点着头。“我祖父手艺更好,那是二十年前了,不过我一直坚持,时不时地学点新东西。”

        “价钱非常合理。”弗朗西斯说。

        “我发现钱多点少点,日子都差不多。”

        “你没觉得因为某些原因,必须给我报个低价吧?”弗朗西斯问。

        吉姆看着他。

        “你知道,我家里气氛会有点紧张。我儿子的女朋友就在那架飞机上,已经够糟糕了,而且她还怀孕了,他却不想跟她结婚。”

        吉姆的脸上闪过一丝关切。“你今天真是不停地给人意外。”他说。他似乎在考虑是该继续往前走,还是待在原地不动。“叫他别结,”他说,“要是他愿意考虑你的意见的话。”

        “我想让你们做好准备,因为气氛可能会有点紧张。”弗朗西斯说。

        “我们就把家具搬进去,然后就撤,”吉姆说,“我们只是搬运工。”

        “我妻子有时会用冷淡来应对焦虑。”

        吉姆点点头。“没打算跟你妻子做朋友。”他说。

        “五分钟?”弗朗西斯说。

        “差不多。”吉姆说着转身走过早餐区色彩杂乱不堪的地毯,就好像是破万花筒里的碎片,狂乱的颜色上撒满了碎屑。

        “你的朋友唐,”弗朗西斯说着从吉姆身后走上前去,“他有时像个坏孩子吗?会做不该做的事?”

        “可不是,”吉姆说,“可是又能拿他怎么办?”

        “我也不知道拿我儿子怎么办,”弗朗西斯说,“就像你说的——他是我儿子。他不大可能听我的话。”

        吉姆点点头。“劝他不要跟他不愿意结婚的人结婚,值得一试,”他说,“人生没有多少惊喜。”

        “我也正是这么想的。”弗朗西斯说。

        “朋友,家人,他们每一次都能伤到你。”吉姆说。

        这一句,让弗朗西斯肯定了吉姆知道唐和钱包的事,或者他至少知道唐做得出来,把丢了的钱包藏起来,回头再来取。否则,他们一直在谈什么呢?朋友和家人?

        弗朗西斯深吸了一口气,走进让人压抑的灰墙卧室,露西脸朝窗户躺在里面。她已经告诉他妻子,她和谢尔顿之前一直在写信交流,他们决定分手,但是最后一刻她在东京给他发了邮件,让他来机场接她。然后她做了一件很差劲的事:她终于能够离开肯尼迪国际机场的时候,坚称就算她死了他也不会关心。她两样都想要:跟他分手,还要让他爱她。露西告诉弗朗西斯,谢尔顿当时平静却又冷漠地指出了这一点,她不让步,他就大步走出了房子。所以事情并不像伯娜汇报的那么简单。

        不过,他知道还有更多隐情。她看起来不像怀孕了,但也许是因为肚子还不太显,或者是她已经做了什么手脚。

        “露西,”他说着在床上坐下,“我做律师的时候,因为相信直觉,所以总是成功。我清理思绪的时候总会闭上眼睛,任思绪四处飘游,直到我对自己承认我知道的事。露西?”

        “你和你妻子对我都很好。我不知道你儿子为什么要跟你保持距离,但是我在这儿的时候不知为什么,我也学他的样。我猜我是过于警惕,因为我父母总让我崩溃,尤其是我母亲。”

        “我们别偏离轨道,”他说,“因为我的想法四处游走,我会在不应该偏离轨道的时候发生偏离。我在别人还没注意到的时候辞去了律师的职务——见好就收最好。但是我近来胡思乱想,我的直觉告诉我你怀孕了。”

        她翻过身来,瞪大了眼睛看着他。可能是背景——灰色的墙——让她看起来格外苍白。“你怎么可能知道?”她低声说。

        “你想知道吗?是因为香蕉,”他说,“虽然是伯娜先注意到香蕉皮的。”

        “哦,上帝。”露西说。她又翻过身去面对着窗户。

        “但是她没有把事情联系在一起,”他说,“我开始也没有。可能你要是不小心留了点儿了棉花糖霜的空罐和披萨盒子,就更容易猜。”

        “只是香蕉而已。”她说。

        他点点头。

        “你知道,所以你讨厌我。”她说。

        “讨厌你?伯娜和我喜欢你。是我们的儿子,他的行为——即使在你心乱如麻、倒时差、恐惧得要死的时候……还这样。他应该更体贴一点。”

        “他在哪儿?”

        “我不是千里眼,”他说,“有时我闭上眼睛,会明白一些事情,但大多数时候不能。”

        “你打算怎么办?”她说。

        “我?我可以问问你打算怎么办吗?”他看着她长而纤细的腿和平坦的小腹,“或者你已经做了什么?”

        她一下子跳了起来。她说:“我不敢跟他说。我不知道我想他是因为我想让自己相信我还爱着他,还是我真的想他。我母亲会杀了我。她从我十三岁起就叫我吃避孕药了。”

        “你提前回去是因为你要处理这个。”他说。

        她点点头。

        “他会回来的,你们俩必须好好谈谈。”

        “你妻子知道吗?”她说。

        “不。”

        “你没跟你妻子说?”

        “我认为我没错,但我不大确定,”他说,“事实上,如果我错了,我就该清醒一下了,这会让我怀疑我最近猜测的一件事是不是也错了。”

        “什么是不是错了?”她问。

        “哦,有人偷了我的钱包,后来又假装找到钱包,想充英雄。”

        “你认识那个偷钱包的人?”她问,“你跟他说了你知道吗?”

        “你凭什么猜测那是个男的?”他问。

        “什么?”

        这不是逗她的时候,她状态不好——她没有意识到他想让她反思自己的臆断。他说:“没有,因为我无法证明。但是我跟他最好的朋友(他想叫这个朋友瞧得起)多少说了说,暗示我明白发生了什么。”

        他把手放在膝盖上,准备起身。她把身体的重量移到臀部,目光追随着他。“你看我应该怎么办?”他站起来的时候,她问,“我没有多少时间。”

        他考虑了一下。“我想谢尔顿一出现,你就会想跟他好好谈谈。”

        “没有迹象表明他不会出现吗?”

        他笑了。他太容易就赢得了她的仰慕,而通常他只知道一点点。常识告诉他,他的儿子——这个懒惰、被宠坏了的儿子——会回到父母的家,哪怕只是因为他实在无处可去。即使现在,他都能感觉到谢尔顿正在观察,就像鸭子环绕着诱鸟,等待某种直觉,告诉它们一切正常,可以安全靠近,它们被放哨的领头鸟骗了。(领头鸟会是伯娜,她拿着刺绣坐在椅子上,歪着头,对自己人生的变故将信将疑。)绿头鸭群看起来很融洽,它们浮在水面上吃东西,很像律师们摆出姿势,显示他们可以毫不费力地应付自如。然后,那道目光会游移到那只漂亮得出奇的白鹭身上,经过漫长的飞行,她刚刚漂过来,碰巧落在他的床上。弗朗西斯为自己的构思而微笑:他想知道,谁才是这个家里真正的作家。他儿子还会让自己保持一段时间的距离,心里盘算着:一切正常?到了喂食时间?最寻常的生活正在进行?那只白鹭会以某种异于旁物的介入证实一切正常。但如果是这样——把比喻延伸下去——他儿子就错了,他将会落入陷阱,虽然不足以致命:没有什么比家庭生活更糟,也没有什么是他不能逃离的。弗朗西斯想到,他,他自己,也许很早以前就离开了,就在他第一次意识到自己娶了一个好女人,却不是一个他能为之付出生命的女人,而他们唯一的儿子满身缺点的时候。那他后悔自己留下来吗?不。他从来都不相信完美的存在。他也不认为他留下来就应该得到奖励:吉姆的绿头鸭只能代表他花钱买了东西的收据。

        绿头鸭一直没有寄到,不管有没有包白毛巾,也不管有没有光亮的棺材,他也没有继续追踪。不过,两天以后,他儿子就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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