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那个狗屁酒吧里人声鼎沸,我和老K拎着大琴箱子上台后先花了半个小时把两个吉它音响弄出声来,在台下哄声四起的情况下我们又花了十五分钟把吉他校正音,终于开始唱时我俩已经紧张忙碌的浑身湿透几乎虚脱。这时我一个闷屁放过,又想起了另一个重要的问题:我们俩忘练和声了,一个礼拜都忘得死死的。
“去它妈的,一起唱!一个调!”调音响调得两眼发直的老K已经变得歇斯底里,忘记了话筒已在嘴边,全场观众都听见了他的骂声“去它妈的,一起唱!一个调!”
那是首烂的不能再烂的校园民谣,练过琴的孩子几乎都会弹,平日里我俩也配合的非常流畅,可那天真的是倒了血霉,琴声一起时,观众们可能是由于听到骂声,全场一片寂静,感觉相当不错,一下我就发现了我的琴音不准,可老K并未发觉,一个劲儿的示意让我加“花儿”,我顶着头皮走了一段,实在太难听,便立马改用根弦走贝司音。
第一段吭哧瘪肚的坚持下来后,第二段一开头就出了事儿:我们俩唱的歌词总是不一样!我俩又临危变阵决定一人挺一段儿,就在一顿瞎弹滥唱快要把第一首歌对付到结束的时候,老K由于闭着眼睛过于抒情的摇头摆脑,一下把身前的麦克风撞翻了,一阵刺穿耳膜的尖鸣后几个艳舞女郎上台才把我们救下场,收拾好大琴箱子后酒吧老板走过来一句话也不说的指了指我俩,又指了指门口。
我猜那应该是“滚蛋”的意思,于是便低头羞愧的往外走,可老K依然豪情不减,勇敢地上前问了句“哎!那钱,还给吗?”
回来路上我和老K又算了一下,投入的感情不算,光钱财就损失了二百余元,到宿舍后我们又破罐子破摔地请舍友们出去喝了顿酒。
“哎呀!那家伙!别提了!咱们第一首唱的是校园民谣吧?”老K看看我,我点了点头表示同意。
“哎呀。第一首校园民谣刚唱到一半,就有几个的观众被唱哭了。感人哪!后来为了照顾他们情绪,我俩都不敢唱慢歌了,一律改唱快歌,没想到这反应更大,唱到最后,唱的那些观众都疯了!疯了!你懂吗?”老K瞪起眼珠看大剧,张牙舞爪的比划起来“就这样!就这样!根本就不让谢幕!那观众……都哭啊!就差把我俩绑起来了,最后不得不加唱了五首,五首啊!”老K伸出五个手指,再次比划“……才让走!”
“是啊?真的假的?听着怎么这么像麦克尔。杰克逊的演唱会哪,下次什么时候还去啊,带我们见识见识。”大锯说道。
“对!我还没去过酒吧哪!”茹梦也说。
“行!下次去,一定带你们!让你们感受一下!”老K回答一顿胡吃海塞。
桌面狼籍,我醉醺醺的问老K:“痛快了?”
“痛快了!”老K也喝得眼神迷离。
那天夜里我还是因兴奋过度而死活睡不着,于是在床上点起蜡烛撅着屁股给杨红写了封信,汇报一下受害经过并发了些毒誓以后一定脚踏实地的好好做人。
写完信时天已微亮,窗户边忽忽的传来阵阵凉飕飕的秋风,顺着看过去,窗户的树叶已经开始掉了不少了。
小红这懒猫肯定还在熟睡,真不知道她那边儿是不是也变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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