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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女生贾梅的思维导图九、美丽的疏忽

九、美丽的疏忽

        有一阵,我们班的女生很热衷于作那种测试心理的选择题,比方说,题目为:你认为世界上最可怕的事是什么,后面现成地附有十几种选择,最后的紧要关头的几页才是综合评价,对不同选择的人的不同的心理素质进行分析。

        对这道题,大家的选择五花八门。有人选战争可怕;有人认为身患绝症--癌或者爱滋病之类最吓人;林晓梅不假思索地选了:默默无闻最可怕。后来对照后面的分析,发现最怕默默无闻是有野心的表示,所以她又重新换了大路货的假的选择,把锋芒藏了起来。

        我选的是:天下误会最可怕。大家都笑我轻飘飘。分析中是这样说我的:这类人单纯、真诚,生活经历不丰富!啊,我跳起来--天地良心,我遇到的坎坷还不算多吗?

        ——摘自贾梅日记

        有时候一个平凡的开头可以引出一个美丽无比的结局;而一个辉煌的开头则可能有个淡而无味的结果,世界的事就这样常常走样,谁都无法控制。

        寒假过后不久,有一天,贾梅班里发生了一件极其古怪的事,传达室送进来一份鼓鼓囊囊的信,上面明明白白地写着初一(2)班王小明收。贾梅班里的王小明收到信,拆开一看,忙不迭地把信甩在课桌上,仿佛那情像螃蟹似的会钳人。

        王小明是个瘦弱的女生,头发黄拉拉的,胆子特别小,在班里无声无息得像一棵草,举止绝对谨小慎微。她甩了信后,紧接着眼圈都红了:“这,这是怎么回事!”

        那个邱士力一见有新鲜事,就挤在最前头,他捡起信,说:“咦,虚张声势干什么?明明是写着你的姓名!”

        “反,反正不是我的,我不会有这种信。”王小明摆着双手,一副孤苦无告样,“有人冒充我!”

        大家议论纷纷,有人猜是情书,有人说可能是恐吓信。结果,邱士力环视一下四周,猛地抽出那信,大声念起来:“''王小明同学:你的稿子收读--''咦,你投稿了?”

        “我怎么会投稿呢?”王小明苦兮兮地说。她的作文别具特色,可就是怎么也写不长,老师总批评她一篇文章才十句话,只有开头和结尾,没有中间部分,又屡次在谈文章简洁和单薄之区别时,把她的超短文章作为反角来评点。

        既然是天上掉下来个假的王小明,大家也就毫无顾忌了,不仅传开了那封退稿信,还名正言顺地把稿子也抽出来念了一遍。稿子写的是,一个很孤独的男生,他想找男生作朋友,但发现大家都平庸;他想和女生交朋友,但女生个个都喜欢品学兼优者。

        “这是个傻瓜写的!”邱士力说。然后,就把这封无头信扔进讲台下的抽屉。

        这封古怪的信很快就被大家遗忘了,因为它不值得多去浪费脑细胞,也许它应该这样在抽屉里呆上几年。

        一天,轮到贾梅值日,她在整理抽屉时,又发现了这封信。她掂着沉甸甸的信和稿,细细地看着信封,忽然恍然大悟;她们是二中,而信封上写的是一中,只是上面沾上了一个小墨迹。这个错误犯得多么微妙,太有水平了!

        贾梅想起文章中的那个愁眉不展的主人公。不知怎的,她断定一中的那个王小明一定是在写他本人。一个男生肯说出心里的悲伤,这令人感动;同时,因为有了具体的人,她也就对他产生了一点敬佩:他敢于去投稿,凭这一点就证明他是个尖子!

        贾梅对那个一口气写几千字长稿子的王小明突然有了好印象,她想,他说不定急巴巴地伸长脖子等回音呢!世界上不该有这种辜负人的事。所以她写了封信谈这篇稿件的流浪记,末尾也没忘记写上“祝你早日成功”这样的话,以及加上好几个惊叹号,便把信夹在那篇稿子中一起寄去一中。

        她寄完信就把这事忘了,因为是她亲手为这事写上句号的。如果许多年后,爸爸有了个叫王小明的作家同事,她也许才会隐约想起这次的交往。

        春季运动会上,贾梅是班里的啦啦队骨干。她体育不行,但嗓子可以吊得又高又响,有这方面的天赋,不用是可惜的。运动会期间,校门敞开着,进进出出的人很多,还有家长来助兴。正在四百米接力赛拉开战幕的关键时刻,贾梅听说有人找她,让她马上去传达室。

        她往贾里班的阵地看看,只见哥哥正偷偷地往这边扫视,十二分的形迹可疑。过去,哥哥就常常干这一类恶作剧;加上刚才他已经给妹妹画了张漫画扔过来了,讽刺她像个大叫驴。他们1班丢了几项冠军,他恼羞成怒!贾梅觉得有理由怀疑他是在施行“调虎离山计”。因为此时1班正和2班在比赛,正是啦啦队发挥作用的黄金时刻。所以贾梅一动不动。

        待到运动会结束,贾梅哼着歌路过传达室时,传达室的老伯伯见了她说:“喂,你不是贾梅吗?有个人来找你,等了两个小时了!”

        贾梅慌了:她无意中作了那种让别人久等的傲慢女孩,只有林晓梅才这样不通情理,她也实在想不出谁会造访,不知有什么事;一时间,急得界尖都渗出了汗。

        那个神秘的来访者霍地站了个笔挺,那是个脸儿黑黑的男生,长得很端正,眼睛很热情,眉毛浓浓的,肩也很宽,只是个子不高。看来,这种男生穿军装一定合适,属于英武型。

        “我叫王小明。”他自报姓名。

        “王小明?”

        “你怎么忘记了?”王小明嗓音很大,很有气度,“你给我来过信。”

        “想起来了!想起来了!”贾梅开心地高声叫起来,“你的作文分数一定很高!”

        王小明很豪迈地告诉贾梅,他是一中文学社的骨干,在市里四家报刊上发表过十五篇文章。他随身带着个小笔记本,掏出来。翻开了,作报告似的一项项讲起来。他的成功的文章都剪贴在那儿,有散文,有诗歌,也有影评,还有一篇是小品文,讽刺老师为学生补课乱收费。

        “你们学校果真有这种老师?”贾梅扬起眉毛问。

        “我们学校还没发现,”他沉着地说,“我从其它报纸上看到这类现象时,很气愤,就把人物换了换,改成另一个更辛辣的故事去投稿的!”

        贾梅简直敬佩王小明的老练,他不仅是个小作家,而且对社会有那么高的责任感,而从他等人一等两个小时的劲头,又足以让人知道他的毅力!将来,肯定前途无量。看样子,王小明也喜欢那种把他看得很高的女生。他挥动着小本子,像团支书跟落后学生谈话一般,滔滔不绝地大谈一通。后来,路灯亮了,王小明意犹未尽,不得不收住话,和贾梅互相交换了家庭地址。

        “咦,地址很熟悉!”王小明拍拍脑袋,“写作班一个姓贾的作家老师也住你们这幢楼里!”

        “他是我爸爸!”贾梅很兴奋地说,“原来你认识他!”

        “哈,无巧不成书!”王小明很有文采又略带风度地说,“世界有时怎么变得那么小!”

        晚上,贾梅一踩进家门,哥哥贸里就厉声问:“刚才那个指手划脚的小子是哪路军的?”

        “他是一中的,叫王小明!”

        “一中的?”贾里马上坐正身体,“杂牌军!你们怎么会认识的?对,他都和你谈了些什么?”

        哥哥就喜欢冒充家长,其实,他和贾梅应该平起平坐!贾梅说:“他是爸爸的学生,写作班的,叫王小明。”

        爸爸听见了,说:“噢,是一中的王小明?他笔头很快,可偏科太厉害,已经留了两级。否则,现在该初中毕业了!”

        “原来是光荣的留级生!”贾里不屑地说。从此,他多了句口头语,形容起华而不实的人来,动不动就说:“就跟王小明似的。”--完全把这名字当成一个专用词汇。

        王小明不知自己的名字常被引用,他时常上门来找贾梅,一般是星期六下午。他离开学校,进入家庭时就显得有些拘谨,上楼下楼,低着头,贴着墙,躲着什么似的。每次他撤了门铃,贾梅让他进去,他总要忸忸怩怩地推辞半天,黑黑的脸露出些羞涩:

        “我,我是来借书的!”他解释说,“闲得无聊,就想借些书。”

        贾梅迎他进门,她才不会在乎王小明留过几级呢。天才都是这样,起初不会被人重视。反正,她有自己的标准,那种成绩门门优秀,却连电影院座位都不会找的男生,她才看不起呢;她情愿结识不识字但会骑马打仗杀土匪的粗人!另外,她对王小明连留两级还存有些敬意:他不笨,他这样,一定有自己的道理。

        “我对数理化不感兴趣!”王小明阐明自己的观点,“这些公式将来可以交给机器人去计算,我们只需要操纵一下,按按快门。”

        王小明总是一厚叠一厚叠地借走作家的藏书,然后按时来还。有一次,他问贾梅:“你喜欢艺术,那你一定也喜欢诗?泰戈尔的诗,你喜欢不?”

        “当然,喜欢!”贾梅说得含糊,因为她确实没听到过泰戈尔的大名,但又不愿扫这个大才子的兴致:他假如知道自己和一个诗盲交往这么多天,一定会后悔死了!

        过了一星期,王小明又来了。这次,他仿佛矮了点,眼睛老看着自己的鞋尖,完全没有了往日的风采和劲头,往日即使收到退稿,他也没有这样灰过脸色,只是反复说:失败乃成功之母。

        “我,我送你一本《泰戈尔诗选》。”他说,“我特意去买的!因为我们同是泰戈尔迷!”

        “谢谢!”贾梅说。

        “这,这就是。请,请认真地读一读。”他说着,把诗集摸出来交给贾梅,沉默一会儿,就急匆匆地走了。

        从此,王小明就不见踪影了。起初贾梅还感觉奇怪,想写封信问问,但又怕打扰他。因为他几次说过,他准备写一部最长的巨著,至少五百万字,把他所认识的人全部写进去。贾梅问有没有她,他回答说,至少为她写十万字,所以贾梅一直以为他在写那部伟大的作品,或许就在完成描写贾梅的十万字。

        倒是贾里,时时不忘王小明,总是把他的名字推出来当典故。王小明赠送的那本泰戈尔诗集被贾梅随手放进小书橱里。她偶然也想起该读一读,可惜,在没有人规定她读书的情况下,她一般是不会读额外的书的。这次,终于也没有破例。

        贾梅做梦也没想到,这事还有个非同小可的续集,看样子,笔头好的人,或许真能为她写上十万八万字。

        这天,正是周日,午饭后,父母都没有离开饭桌,仿佛午休取消了。特别奇怪的是,贾里也端了个架子稳坐在那儿,肩平平的,一脸严肃,就差没有扣上风纪扣。贾梅刚想慢慢地站起来,就听爸爸开口说话了:

        “贾梅,今天我们想和你谈谈思想!”

        贾梅一愣,因为很少有人这么表情庄重地跟她说话。她赶紧看看贾里,可这位双胞胎哥哥,居然扭过脸去,表示划清界线。

        “谈什么?”贾梅说,“那就请吧,我没做什么错事呀!”

        “妈妈有错。”妈妈抢先作自我批评,“我总顾自己排戏,把该和女儿谈心的机会也放弃了,所以我一点都不了解贾梅的变化!”

        “关键是她自己!”贾里很凶恶地瞪大眼睛,说,“我早觉得不对了,可没想到会这么严重!”

        “我怎么了?你们的口气里,好像我是坏人!”贾梅委屈地说,因为他们全都如临大敌似的。

        “冷静些,贾梅,”爸爸说,“这种事不一定都是坏事,但如果你们相信我们,我想听听你对这事的看法!”

        “我越听越糊涂!”贾梅生气地说,她想,他们为什么老打哑谜,存心折磨人似的,可那样子,也不太像开玩笑。

        贾里一声不响地把那本泰戈尔诗集放在贾梅面前:“这本书你不会不认识吧?”

        “我没得健忘症,这本书是王小明半年前送给我的!”贾梅振振有词。

        “很好!”贾里说,“你往下说,当你打开这本书--”

        贾梅下意识地拿起书,打开一看,不由大惊失色:那本书里夹了张纸条,上面指名道姓是写给她的,信的内容,她慌乱中没记住多少,反正,这是封令她心跳脸红的信,满满一封信都是对她的赞美。只记得最末尾的那句话:我将永远喜欢你,永远。总之,像写给一个高贵漂亮的小姐的情书。

        “我,我并没打开过这本书。”贾梅使劲地摇头,心快跳出胸膛,“真,真的没打开过。”

        “怎么会呢!”贾里说,“我需要引用些诗写作文,翻开这本诗集,一下子就……”

        “噢!写信日期果然是在半年前。”爸爸问贾梅,“你真不知道他给你写信?你们半年中为什么没再联系?”

        贾梅说:“我差点连他的名字都忘了!”

        正在这时,邮递员来敲门了。门一开,就大声说:“是贾梅的挂号信,要签字!”

        “挂号信?”贾梅惊异极了,“是谁给我写挂号信?用得着吗?可能弄错了!”

        邮递员抽出一封信,看了看,说:“怎么会错呢?是一个叫王小明的人寄来的。”

        啊,全家上下立刻震惊无比。爸爸一个劲地摇头;妈妈则擦起了汗,其实她没多少汗,只是作个动作掩饰自己;贾里则大叫:“青春危险期!”

        后来,贾梅读罢信,主动把信公开给妈妈,可是,那等于公开给全家。因为对这件事,爸爸极为关心,而贾里则是有功之臣,他们三个是一个行动小组的。

        那封令人寒心的信只有七十多个字,倒像出自贾梅班里那位写超短作文的女生王小明之手,信上说:“谢谢你的沉默。这些天,我认真想了,我是多么的幼稚!现在,我已补习完数理化各门功课,因为我想做一个渊博的、被女孩看得起的人。谢谢你的提醒!我正式收回上一封信,并致歉意。”

        贾梅收到这封信后,反而一度有点魂不守舍,成天心乱如麻,她大概有些后悔没有及早翻那本诗集,失去了领略那种特有的动荡的机会。她还口口声声地打听妈妈最早收到情书是在什么时候。王小明的两封信都被她藏得无影无踪,宛如防贼。

        妈妈忧心冲忡,就怕那个“青春危险期”。倒是作家心宽些,劝慰她说:“没有秘密,她怎么会成为一个独立的人?当年我们都过来了,现在得相信他们也会过来的。”

        贾里的反应有些特别,从此再不把王小明当作嘲笑对象了。很多天后,他才吐露内心的想法;“这个人文笔比我强十倍,也许是个天才,世上天才不多,所以天才不能嘲笑另一个天才。”

        隔了一星期,贾梅仍有点神情恍惚,常常说,这真是个误会!爸爸坦诚地给贾梅出了个点子:“不要多费神了,故事的上篇已经写好了,如果你真的对这个故事有兴趣,十年后可以接着往下续写!”

        贾梅点点头,马上在记事本上写上一条备忘录:十年后力争再续写这个故事。记上之后,她安然许多,也许不久就会不知不觉地淡忘了这个属于应在以后续写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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