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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

        那也是在我开始法医生涯没多久的时候。

        我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随后的职业生涯中类似的情况虽然很多,但是双方的冲突从来没有到那么大的规模,给我的压力也从来不会像那次那么大……

        故事发生在一个小山村,一个非常偏远的地方。

        我曾经来过这个地方,是因为一起兄弟俩突然同时暴死的案件。

        对于一个山区家庭仅有的两个壮劳力突然死亡那意味着什么呢?那和天塌下来没什么两样,白发苍苍的老母亲报了案。

        关于那起案件我们很快就分析清楚了原因:两个死者接触在一起死在一块稻田里,旁边有山民为了防止野猪侵扰私设的电网。

        尸体上有典型的电流斑,那是强大电流击穿皮肤造成的特有改变:中央是一个烧黑了变硬的电流出入口,四周的皮肤像火山口一样隆起。

        放在显微镜底下就更明显了,电流的出入口往往有电极融化的金属屑,一般是绿色的铜,这能帮我们判断电极金属成分;原来杂乱的鳞状上皮细胞会像被梳子梳过一样,变得整整齐齐,细细长长;而下面的蛋白质会凝固起来,失去原有的结构。

        看到这些我们断定,兄弟俩一人触电,另一人立即前去试图拉开,结果却是两人惨死在一起。

        这是犯罪分子再狡猾也无法模拟的。

        但是我只能对兄弟俩因为用电常识的缺乏叹一口气,因为这种情况用手去把已经触电的人拉开无异于自杀,事实上也很难拉开,哪怕自己是不怕电的——这个时候电流造成的肌肉痉挛让死者离不开电极,而这种痉挛的力量远远大于一般的肌肉收缩。

        正确的做法是应该断电或者用木棍拨开;后续的工作要是懂得一点心肺复苏的急救技巧,被电击的人生存机率会大得多,摸摸他没有脉搏了,在他胸前心脏的部位打上一拳也会很有好处。

        当时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不仅仅是兄弟俩用电常识的缺乏,更深刻的是小山村的贫穷。

        很多人还住着土坯屋,甚至没有一件像样的衣服,坦率地说很多家庭全部的财产比不上我们固定证据用的尼康f-100相机。

        我还想饶舌两句,在我们国家私设电网致人死亡判得很重,甚至极有可能重于你故意把别人打成重伤甚至死亡。

        这可能有点难以理解,但是我们国家对这种情况第一认为是一种故意,虽然不是故意杀死某一个人,但是电可以电死人小孩都知道,因此是一种放任自流的故意,放任这种可能发生(放一块“有电危险”的牌子帮助不会太大);第二虽然不是故意去杀某一个人,但是危害的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而不止一个人,因此这种情况有个很吓人的罪名: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什么纵火、投毒、决堤是一类罪名。

        这一次命运又把我拉回了这个小山村。

        一大早我还在迷迷糊糊的睡梦中就接到电话要紧急出动(我的手机永远二十四小时开机)。

        然后我又迷迷糊糊地在盘山公路上盘旋着,一下车,我几乎惊呆了:警车把我们拉到了镇政府。

        镇政府在一个山谷,现在是一片狼藉:一楼的玻璃没有一块是完整的,办公用品一地都是,许多柜子被砸坏,一具老人的尸体正摆在镇长办公室的办公桌上!这还不是让我最吃惊的。

        让我最吃惊的是,山谷两边的山头上站满了拿着锄头、洋镐的山民,少说也有几千人,加上看热闹的肯定过万。

        现场虽然是把县里可以调用的警力都调过来了,但那几十人好像胡椒面一样撒在人群里看不见什么影子,何况他们还要注意自身安全,十几个人扎成一堆,让人几乎觉不出有什么警察;而这个时候,两位显然是带头的老族长走过来,对我们当头就拜,喊着:“青天啊,你们要为我们做主啊!”我向老天起誓,那一天县里的几个哥们没有按照一般原则先向我如实介绍案情。

        我几乎是被他们骗来的。

        但是我来了就不能走,也走不了了。

        很快我们就搞清了大致缘由。

        这片地方本来就非常贫穷,收税向来就是难题。

        最近税改费村民们意见不小,和政府之间小冲突过好几次,可以说本来就是一个火药桶,而这一次是因为计划生育工作出了问题。

        几年前计划生育工作的确抓得有些过严,所谓“通不通,三分钟,三分钟后龙卷风”,什么扒房子、毁地的都有。

        这位老人当然早就过了生育年龄,超生的是他的儿媳,儿媳到外面打工做了超生游击队,计划生育工作组来找没找到,就把老人带走了,老人是坐着计划生育工作组的摩托车走的,但是再也没有回来。

        后面的事情就众说纷纭了,老百姓认为老汉平素健康,前一天还下田劳动,怎么会突然死亡?带走老汉的时候就是推推搡搡,出了村子一定打了老人家。

        计划生育工作组则坚持没有这回事,他们还把老人送进了医院积极抢救。

        谁是谁非?不做尸检是搞不明白了,所以县里一大早就把我们叫了过来。

        但是家属群情激愤,尸检能行得通吗?我们出发是早上,到达时已经是下午,是吃饭的时间了,县政法委书记请我们吃饭,这饭不好吃,我知道。

        不过政法委书记肯定比几位老族长有水平,先讲了一番县里三大班子是如何重视,三位县常委停下一切手上的工作坐镇指挥,然后就奔了主题,他的话还真是发人深思,言简意赅。

        他说的是:“当前,安定团结是大局!”我得承认我就是一凡夫俗子,吃饭的时候我还真是在一通胡思乱想。

        首先是在肚子里狠狠地腹诽了几个把我们骗来的弟兄,现在从那个角度讲我也走不了了,只能硬着头皮干,可怎么干?随便刨了两口饭我就把饭碗一扔,先是去说服老族长要搞清情况必须尸检。

        一般碰到这种情况我总是坚持尸检,不是因为有“对死因不明的尸体,公安机关有权决定尸检”这么一句法律条文,而是我觉得要搞清事实真相才是真正对得起死者,不然死了也是糊里糊涂!我们国家封建意识浓厚,在这个问题上老是有点转不过弯来。

        老族长被说服了,当然我得向他保证我一定公正处理此案,我们带着他就去见父母官!当着双方的面说明了,我看见什么就是什么,决不颠倒黑白!然后,双方各派出代表,监督我的行动,两个好处,一是还有什么地方有怀疑,当场指出我继续解剖,第二,谁也别不放心谁!当然,尸检之前还要进行一点法医知识普及。

        村民们派出的是村医,县里派出的是刑侦队长,两人一起见证,先说明,我还没见尸体,但是有些现象容易引起普通人误会的要解释明白。

        比如说尸斑,人体血液是不断循环的,一旦死亡就会停留在低下部位,例如躺着就会在背部、腰部等没受压的地方,如果尸斑已经充分形成了再移尸,我们会看得出来体位和尸斑不符,就通过这个简单的道理我们破获过好几起凶杀案件!但是就现在的情况,尸斑很容易被误认为是打击所致,所以先得跟他们说清楚,这两者之间是有区别的,第一是部位不同,尸斑只能在低下部位,第二是切开不一样,皮肤淤青是血管破了,血液早就渗入组织,是擦不掉的,尸斑按死亡时间看血液现在还在血管,一擦就掉!我会永远记住那次尸检,市公安局派来了两车防暴警察,两车防暴警察整齐地从两辆军车上下来,齐刷刷地跑步到指定位置,人群立刻自动散开。

        他们组成了人墙,把我们保护在镇政府的大院进行尸体解剖。

        整整齐齐的一米七几的身高,整整齐齐的头盔,这时候,人们可以深刻体会到什么叫国家机器的威严!我也说不清当时的勇气是从哪里来的,初生牛犊不畏虎的我居然成了数百警力外加一个县政法委书记这样一个场面的中心,不过这三板斧让我的工作变得简单了。

        有些事情其实就是这样,当你认为复杂无比的时候,是你自己把它想复杂化了。

        老汉死于脑溢血。

        没有任何的外伤,但是计划生育工作组也不是完全没有责任。

        这是老人家第一次被拉去“见官”,虽然我到现在也没搞清楚计划生育工作组是个什么级别的官。

        紧张、害怕让他的心情激动,血压骤升,于是脑血管爆裂,很快死亡。

        像这种情况我们法医是这么分析死因的:直接死因脑溢血显而易见,照片和组织切片都可以作为证据。

        但根本死因是因为脑动脉粥样硬化,因为没有脑动脉粥样硬化的基础病变,一个正常人是不会因为情绪激动而脑溢血的。

        那么计划生育工作组的责任在于以粗暴的工作方式促进了疾病的发展,没有这件事情老人家很可能可以多活几年,我们把这个叫诱因。

        最后的处理主要是民事赔偿责任,简单地说就是赔钱。

        但是村民们砸了镇办公室,这是扰乱公共秩序,小则可以刑事拘留,大则被判刑都可能。

        可能是所谓的“法不责众”,或者是县里面不想把事情弄大,一个多月后象征性地把几个年轻人关了两天了事。

        很难说这件事情对我的影响有多大。

        但是此后在遇到民事案件时尽量请双方当事人到场成了我的习惯。

        当面了解情况,当面尸体解剖,有任何意见双方当面提。

        没想到这种方式成为了一种化解矛盾的神奇方式,当双方知道问题会被公正地解决的时候,大多数人是讲道理的。

        而且这成为了实践“决不颠倒黑白”这句话的可靠保障。

        每年看着不断有法医犯错误下马,我知道这句话说起来很简单做起来其实很难。

        在我以后的职业生涯中,多次遇到过类似情况,坦率地说,中国人“人死为大”,法医往往是矛盾冲突中的暴风眼,但从那次之后,无论场面有多么火爆,我从未觉得过一丝惊慌。

        柔韧的花:人世间的残忍!!!……法医的生活???(惊讶,好奇!)

        存梦法医:我总觉得法医是不一般的人,他们不只是看到了腐烂的尸体,还有深埋的人性。

        飞花似梦:说真的,本来我很害怕,但看完你的文章我很感动。很敬佩你!

        致敬:哈哈,真是开眼啊。知识就是力量。

        何金水:很喜欢你叙述的方式和文笔,淡淡的,条理却很清晰,虽然我是千年万年的潜水员,但还是上来冒个泡泡顶你一下,谢谢你。

        跳跳:一个法医所能做的就是为死者说话,告诉世人他/她是怎么死的。

        朱夜的粉:你顶住了压力,好样的!

        未婚男子:现代提刑官!喜欢看你的作品。

        我是法医:提到宋提刑,我想到的是日本法医学家渡边雄一的一句话,前半句很好听,他说:“一二四七年他们就建立了现代法医学的全部体系。”他指的是《洗冤集录》的出版,后半句让我如骨鲠在喉,因为他说的是:“但自那以后他们就再也没有发展了。”我想这也是我选择法医的原因之一。

        夫人:嗯,信息公开比较重要。人们很多时候都会因为未知而害怕,而有出乎寻常的举动。真相可以很简单,却也可以由于个人的遐想变得复杂。

        过客:公正我最喜欢了,人还是要讲道理的。说到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可是至理名言哪。

        比看电视:强烈关注,有点像纪实,很真实,过瘾啊。

        随风:非常喜欢看你的文章。我认为你的故事,对普通老百姓很有意义。毕竟都是真事,真实的威力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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