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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偏僻的角落读后感第二十一章

第二十一章

        参观完了庄园,一行人便回到了弗里斯的客厅。房间里只有埃里克一个人陪着斯旺。那年迈的老头正在喋喋不休地讲着自己年轻时在新几内亚岛的经历,一会儿用瑞典语,一会儿用英语,听上去很奇怪。

        “路易丝呢?”弗里斯问道。

        “我帮她摆好了餐具,她在厨房忙了一会儿,现在去换衣服了。”

        他们坐下来又喝了一杯,聊了些无关紧要的事情,就和那些互不了解底细的人们在一起时一样。老斯旺有些累了,于是当那几个陌生人进来后他便陷入了沉默,默默地用他那双满是炎性分泌物的眼睛敏锐地观察着他们,就好像眼前这几个人引起了他高度怀疑一样。尼克尔斯船长告诉弗里斯,自己深受消化不良之苦。

        “我的胃倒没什么事,一直都很好,”弗里斯说,“折磨我的是风湿。”

        “我有个朋友也被风湿害得不轻。他在布里斯班,是最好的飞行员,结果因为风湿瘸了,现在只能拄着拐杖走路。”

        “每个人都有本难念的经啊。”

        “相信我,没什么比消化不良更要人命了。要不是这病,我现在早就发迹了。”

        “钱不是一切。”弗里斯说。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说,如果不是因为消化不良,我现在早就是有钱人了。”

        “钱对我来说没什么大意义。只要头顶有一片遮风挡雨之瓦,一日三餐有着落,那就够了。安逸才是最重要的。”

        桑德斯医生听着他们的对话,他感到无法定义弗里斯这个人。他说起话来像是一个受过教育的人,虽然五大三粗、衣衫褴褛、胡子拉碴,基本看不出有什么过人之处,但却让人觉得他一直在和体面的人物打交道。不过可以确定的是,他不属于老斯旺和尼克尔斯船长那个阶层。他的举止很从容。他礼貌地招待了他们,分寸拿捏得恰到好处,既不怠慢,也不像没有教养的人接待陌生客人时那样用尽各种烦琐的礼节,他仪态自然,温文尔雅又胸有成竹。桑德斯医生料想弗里斯就是那种以前在英国被称为绅士的人。医生的好奇心油然而生,他为什么会来到这个偏僻的小岛呢?医生从椅子里站了起来,在房间里闲逛起来。屋子里有一个长长的书橱,书橱上方摆放着一排相框。医生惊讶地看到了剑桥大学八人赛艇对抗赛的照片。靠着照片下方的名字缩写,他一眼就认出了年轻的弗里斯。其余照片则是一些与孩子们的合影。照片里的弗里斯比现在年轻很多,被那些土生土长的男孩儿们包围着。这些照片有的是在马来联邦的帕拉克照的,有的是在沙捞越的古晋照的,大概弗里斯离开剑桥后便来到了东方做校长,教书育人。书橱里凌乱地堆放着书籍,书页上随处可见霉湿的斑点和白蚁留下的蛀洞,医生带着无目的性的好奇心,这儿抽出一本书,那儿抽出一本书,随手翻看着。书橱里还有很多用皮革扎起来的奖章,从中可以看出弗里斯曾经在一所较小的公立学校就读,是个勤奋的孩子,而且还才华横溢。书架上还摆放着他在剑桥用过的教科书,很多小说以及几卷诗歌,看上去像是在很久之前被翻阅了无数遍。然而,虽然这些书已经被翻旧了,书里很多地方还用铅笔做了注解,但是却散发出一股发霉的味道,就好像已经好几年没有被翻阅过一样。不过最让医生吃惊的,是弗里斯竟然收藏了两架子关于印度宗教和印度哲学的书籍。其中有《梨俱吠陀》和《奥义书》的英译本,还有各种在加尔各答或者孟买出版的平装书。这些书不但作者名字很古怪,连书名也是神神秘秘的。这对一个远东的种植园主来说,可是一项与众不同的收藏。桑德斯医生试图从这些书中得到一些关于弗里斯的蛛丝马迹,他问自己,到底是怎样的人才会看这些书?他手里翻着一本斯瑞尼法撒·艾杨格写的《印度哲学导论》,这时弗里斯一跛一拐地向他走来。

        “去我的图书馆看看吗?”

        “好的。”

        弗里斯看了一眼医生拿着的书卷。

        “很有意思。这些印度人,他们可真是太伟大了。他们对哲学有一种与生俱来的敏锐,在他们面前,我们所有的哲学家都要相形见绌。他们那精妙的奥义实在是太惊人了。我认为只有普罗提诺能和他们相提并论。”他把书放回了架子上,继续说道,“婆罗门教是唯一一个理性的人也可以信奉而不用疑虑的宗教。”

        医生斜着眼瞥了他一眼——他长着一张圆脸,脸色通红,长长的黄色大门牙摇摇欲坠,头顶微秃,一点儿也看不出是一个对精神世界有所研习的人。因而当他谈论起这些时,医生难免有些惊讶。

        “当我想到宇宙,想到那数不清的各种世界,以及那浩瀚无垠的星际时,我没法相信这一切都是那位创世者的杰作。如果是这样,那又是谁创造了那个创世者呢?吠檀多派认为,在世界之初,有一种真实的存在,不过这种真实的存在是哪里来的呢,是从不存在中衍生出来的吗?那真实的存在叫做真我,它是生命的本源,世界的本质,也叫做梵我,而我们所处的可感知的世界就是从中幻化而来的。若你求教东方的智者,为什么梵我要幻化出如此千变万化的风景,他会告诉你那是为了解闷。梵我是完整又完美的存在,不受目的也不受动机驱使。目的和动机都暗示了潜在的欲望,而作为一个完整又完美的存在,梵我不需要任何改变,因此它的行为都是没有目的的,就像是王子作乐和孩子玩耍一般,是一种无意识的欢腾。世界是它的游乐场,灵魂也是一样。”

        “这样的解释倒不会让我完全反感,”医生微笑着低声嘀咕道,“不过讽刺的是,它其实什么都没有说明白。”

        但是他警惕而疑虑。他意识到对于弗里斯刚才说的话,他应该表现得更尊重一些的。只见弗里斯露出了苦行僧般严肃的神情,他脸上不见了先前的神采奕奕,换上了一副因思考而痛楚的面容。不过能以貌取人吗?德高望重的学者或圣人也可以窝藏着一个粗俗轻浮的灵魂。苏格拉底相貌丑陋,塌鼻子、凸眼、厚嘴唇,笨重的肚子,看起来就像是森林之神西勒诺斯,然而却充满了智慧,并且洁身自好得令人敬佩。

        弗里斯轻轻叹了口气。

        “有段时间我迷上了瑜伽,不过它也仅仅是数论派分裂出去的一支旁系。它的唯物主义毫无逻辑可言。那些苦修简直是太愚蠢了。瑜伽的目的在于充分了解灵魂的本质,而那些不带感情,抽象又僵直的动作并不会比宗教仪式让人受益更多。我做过很多笔记,等我有时间一定要好好整理一下,出一本书。这件事我想了二十年了。”

        “你不是还有时间在这儿晒太阳吗?”医生冷冰冰地说道。

        “要做的事情太多了。过去四年我一直在翻译《卢吉塔尼亚人之歌》,卡蒙斯写的。我真想念几章给你听听,这儿没有人对诗歌有鉴赏力,克里斯汀森是个丹麦人,我可信不过他的耳朵。”

        “之前不是有过译本吗?”

        “是啊,伯顿译过,其他也有很多人译过。但可怜的伯顿并不是诗人,他的译本真是让人无法忍受。每一代人都会重新翻译伟大的作品,我的目标不仅仅是翻译出原著的意思,更是要保留原著的节律和乐感,要翻译出诗歌的韵味来。”

        “你是怎么想到这个的?”

        “这可是最后的宏伟史诗。毕竟,我的书在吠檀多教内只能争取到一小批特殊的读者,为了女儿,我认为应该翻译一些被更多人所熟悉的作品。我一无所有,这栋房子是老斯旺的,我翻译的《卢吉塔尼亚人之歌》就是我女儿的嫁妆,我会把这本译作所赚的每一分钱都给她做嫁妆。不止如此,我也会因为这本书而名留青史,我的名声也是她的嫁妆。”

        桑德斯医生没有说话。眼前这个男人竟然想通过翻译一本几乎没有人愿意买回去阅读的葡萄牙史诗而赚得金钱和名声,这实在有点儿匪夷所思。医生宽容地耸了耸肩。

        “很多事情都是莫名其妙就发生了的,”他继续说道,脸色凝重而严肃,“现在想来简直不敢相信当初是出于偶然我才接手了这个工作。你知道的,卡蒙斯也来过这个小岛,他是一个命运的斗士,也是一名诗人。他一定也和我一样曾站在要塞里瞭望过大海。可我是一个校长,为什么要到这儿来呢?我离开剑桥的时候,正好遇到了一个来东方的机会,我立刻就接受了,因为东方是我儿时的梦想之地。然而我却应付不来学校的日常事务,而且也没法忍受那些不得不相处的人。我那时是在马来联邦,于是我想,去婆罗洲是不是能好一些,结果也一样。最后我实在是受不了了,就辞职了。我曾在加尔各答市坐过办公室,后来在新加坡开了一间书店,但却没能盈利。我又在巴厘岛开了旅馆,但是还没赚钱,我就已经连糊口都难了。最后我像卡蒙斯一样漂到了这里。凑巧的是我的太太也叫凯瑟琳,卡蒙斯的挚爱也是这个名字,那首伟大的史诗就是为了她而写的。当然,如果说有什么让我最终下了决心,那便是印度教所说的轮回。我有时在想,也许当年那燃烧在卡蒙斯灵魂中的火焰轮回到了我体内,正燃烧着我的灵魂。我在读《卢吉塔尼亚人之歌》的时候,常常会感到那些诗句很熟悉,就像很久之前接触过一样,我都不敢相信自己是第一次读到。佩德罗曾说过,《卢吉塔尼亚人之歌》有一个缺陷,它既不短小精悍让人很容易便能熟记于心,又没有长得足以无疾而终。”

        他露出了不以为然的笑容,就像是被过于夸张地恭维了一样。

        “噢,路易丝来了,”他说,“看来晚饭已经准备好了。”

        医生转过头去。路易丝穿着一件绿色丝绸制成的纱笼,上面用金线织着繁复的花纹。整条裙子泛着柔亮又炽烈的华彩。这是一件爪哇式样的纱笼,像是苏丹的嫔妃们在日惹参加国家庆典时穿的盛装。裙子非常合身,紧紧地裹住了她那娇嫩的乳头和纤小的臀部,将她的胸口和修长的腿裸露在外面。她穿着一双绿色高跟鞋,配着上身的纱笼,更显妩媚。她那金得有些发白的头发高高挽起,盘了一个简单的发髻,在淡雅的绿金色纱笼的映衬下,漂亮得让人惊艳。她美得让人窒息。这件绿色的纱笼一定是放在香料中熏洗过,抑或是她在身上洒上了香水,她走到他们身边时每个人都能闻到一股淡淡的莫名的芬芳。这香味迷惑着人的神经,一种懒洋洋的感觉涌遍了全身。这是岛上某个王侯的宫殿里的秘方——每个闻到这气味的人都会如此猜想。

        “哪里来的这么漂亮的裙子?”弗里斯问道,摇摇欲坠的门牙晃动了一下,浅色的眸子中带着微笑。

        “埃里克那天送了我这条裙子,我想今天正是穿它的好机会。”

        她友善地朝埃里克微微一笑,再次表达自己的谢意。

        “这条裙子有些年头了。”弗里斯说,“一定花了不少钱吧,克里斯汀森,这孩子要被你宠坏了。”

        “是拿来抵一笔呆账的,我没法拒绝,我知道路易丝喜欢绿色。”

        一名马来仆人端来了一大碗汤,放在了桌子中央。

        “路易丝,让桑德斯医生坐在你右边,尼克尔斯船长坐在你左边怎么样?”弗里斯威严地说道。

        “干吗让她坐在两个老头中间?”老斯旺突然说道,“让她坐在埃里克和那个孩子中间。”

        “我没看出有什么不遵守文明社会的惯例的理由。”弗里斯一派威严地说道。

        “你是想出风头吗?”

        “大夫,你愿意坐在我旁边吗?”弗里斯说道,并不理会老斯旺,“尼克尔斯船长应该不会介意坐在我的左边。”

        老斯旺摇摆着身子一骨碌爬上了他常坐的位置,弗里斯舀出了汤。

        “在我看来,他们是一双骗子。”老头说着,朝船长和医生投去了锐利的一眼,“埃里克,你从哪里弄来的这些人?”

        “你这样说太卑鄙了,斯旺先生。”弗里斯说着,脸色阴沉地递给了他一盘汤。汤沿着桌子传到了老斯旺手中。

        “我并没有恶意。”斯旺说。

        “没关系,”尼克尔斯船长大度地说,“还没有人能这么快就说我看起来像骗子,一般都说我像蠢驴。我肯定,换了医生,他也会这么说。当有人叫你骗子的时候,其实是什么意思?这表明他承认你比他聪明,就是这样,斯旺先生,我问你,我说的对不对?”

        “谁是骗子我一眼就能看出来,”老斯旺说,“年轻的时候见得太多了,我自己有时就是个骗子。”

        他咯咯地笑了起来。

        “谁又不是呢!”尼克尔斯说,擦了擦嘴角,他喝汤的时候不修边幅,总是弄得满嘴都是,“我常说,生活是怎样的,就怎样接受,顺其自然。要学会妥协,就是这么回事。路上随便找个人,问他大英帝国是如何走到今天的,关键就是妥协。”

        弗里斯敏捷地抬了抬下嘴唇,嘬掉了留在他那灰白髭须上的汤。

        “我想这就是性格问题。我对妥协不感兴趣,我还有其他要紧事要做。”

        “我打赌最后还是要给别人做。”老斯旺说道,哼地笑了一声,“你天生就是个闲人,乔治,年轻的时候做过很多工作,最后一样都没有坚持下来。”

        弗里斯宽容地朝医生笑了笑,好似在说,对一位用二十年时间潜心研究高度抽象的印度教奥义,并且很可能是一位著名葡萄牙诗人的转世的学者来说,这样的指控实在是太荒唐了。

        “我的一生都在追求真理,而真理是无法妥协的。欧洲人会问,真理有什么用途,但对于一个印度的白铁匠来说,它不是一种手段,而是一个终点。真理是生命的目的。很多年前,我追逐着那个现在已经被我遗弃的世界,我去荷兰酒吧,看到带插图的报纸,上面有伦敦的照片,我的心就痛了。不过现在我明白了,只有隐士才能明白人类文明的真谛。经过很多苦恼后我终于明白,其实是我们这些背井离乡的人获益最多。因为知识是唯一的道路,这条路会带你去往任何地方。”

        这时,仆人端来了三只骨瘦如柴,色白而无味的鸡,他站了起来,拿起了切肉用的餐刀。

        “这是主人的职责和礼节。”他快活地说道。

        老斯旺一言不发,佝偻着背窝在椅子里,就像是一尊土地神。他大口地喝着盘中的汤,突然间,他用他那嘶哑的声音说道:

        “我在新几内亚待了七年。真的,我会说那儿的所有语言。你去莫尔兹比港打听打听杰克·斯旺,准有人记得我。我是第一个徒步穿越全岛的白人。莫顿后来也尝试过,什么武器都没带,只拿了根拐杖,不过他带着护卫,而我是一个人。所有人都以为我死了,我回到镇里的时候他们还以为我是鬼。我还和一个同伴一起猎杀过极乐鸟,他是新西兰人,以前是银行经理,后来惹了麻烦,就不干了。我们有自己的快速帆船,从马老奇沿着海岸出海,能捕到很多鸟。那些鸟可值一大笔钱。我们对当地人很友好,时不时就请他们喝一杯,给他们烟抽。有一天我划着小船一个人去捕鸟了,回来后正当我朝快速帆船那儿划去,准备冲我搭档吼一嗓子让他来接我时,我看到帆船上有几个当地人。我们从来不让他们上船的,当时我就想肯定出事了。我藏了起来,站那儿看着,真的,我一点儿也不喜欢那样子。我蹑手蹑脚地上了船,看到我的小船已经被他们拉上了岸,有几个本地人正往快帆船这儿游,我搞不清他们要做什么。这时我撞到了一样东西,天哪,我的心脏都要跳出来了。你知道是什么吗,是我朋友的尸体,头被砍下来了,还有一大摊从伤口涌出的血。我不敢再停留,要是被他们抓到了,我也是这样的下场。他们之所以在快帆船上,就是为了等我,我得赶紧逃命才行,越快越好。逃亡路上也有故事。真的,我的经历足可以写一本厚厚的书了。我遇到了一个老头,是一个大村子的族长,他很器重我,想认我做儿子,给我娶一大堆老婆,还说要把族长的位子传给我。我年轻的时候手很巧,做过水手之类的,我见多识广,没什么是我做不到的。我在那儿待了三个月,可惜当时是个楞头青,否则就应该一直待下去,他是一个很有权力的族长,我本来有机会做国王的,食人岛的国王。”

        像之前一样,他说完后便尖声笑了起来,然后再次陷入了沉默。但这次的沉默很奇怪,因为他似乎注意到了身边发生的一切,但仍旧我行我素。这突如其来的回忆和先前的谈话毫无关系,就好像是一部机器,由一个看不见的钟掌控着,每隔一段时间就会自动蹦出一串喋喋不休的唠叨来。桑德斯医生观察着弗里斯,感到看不透这个人。弗里斯说的话,倒也不是无趣,对医生来说,有的时候那确实很新鲜,但他的举止仪表却让人在听他说话时不由自主地谨慎起来。他看上去很诚恳,他的腔调甚至显得高贵,但他心里藏着什么东西,这让医生感到困惑。很奇怪,老斯旺这样的行动派和弗里斯这样将毕生心血花费在冥想上的人竟然能够最终一起在这孤零零的小岛上共度余生。不管各自有过怎样的经历,最后的结局却是相同的。探险家历经的千难万险尽头,便是舒适而体面的生活,就像是哲学家奋斗一生终于拥有了高贵的思想一样。

        弗里斯将盘中的鸡分成了七份后,满意地坐了下来,吃起了煮土豆。“婆罗门的理念一直很吸引我。它认为人应该在青年的时候上下求索,在壮年的时候承担起作为一家之主的责任和礼节,而到了晚年便沉心静气地冥想和思索绝对。”他转向桑德斯医生说道。

        他看了一眼老斯旺,只见他正佝偻着背窝在椅子里,费劲地啃着鸡腿。然后他的目光又落到了路易丝身上。

        “过不了多久我就能从壮年的职责中解放了,到时我就可以收拾行囊走向世界,去寻找可以通往一切意义的真理。”

        医生的目光跟随着弗里斯的目光,掠过了老斯旺和路易丝,并且在路易丝身上停留了一会儿。她坐在长桌尽头,被两个年轻人围绕着。总是缄默的弗瑞德现在却口若悬河。此时的他,脸上的阴郁一扫而光,神情宁静而直率,无忧无虑,就像个孩子一样。他妙语连珠,喜形于色。他的眼神中泛出了柔和又动人的光泽,流露出他想虏获芳心的渴望。桑德斯医生微笑地见证了弗瑞德是多么富有魅力。面对女人时,他并不羞涩,他知道如何取悦她们。而姑娘举手投足间那份轻松愉快那份活泼热忱就足以说明,她已被弗瑞德深深吸引了。医生听着他们的对话。他们聊到了兰域的各种比赛、曼利海滩的日光浴、电影院、悉尼之美,总之是那些年轻人愿意聊的话题,因为对他们来说,新鲜的见闻都是那么有趣。身材笨重,顶着一个巨大的四方头的埃里克坐在一旁,他那丑陋但又不惹人讨厌的脸上挂着一丝友善的微笑。看到自己带来的客人表现得如此出色,他忍不住感到高兴。弗瑞德那四射的魅力让他感到了一丝温暖的自我满足。

        吃完晚饭后,路易丝走到了老斯旺面前,把手放在了他的肩膀上。

        “外公,你得去睡觉了。”

        “让我把朗姆酒喝完,路易丝。”

        “那赶快喝吧。”

        老斯旺那狡诈而浑浊的老眼盯着面前的玻璃杯,路易丝为他倒上了一大杯酒,然后再掺进一点儿水。

        “埃里克,在留声机上放首曲子吧。”她说。

        那个丹麦人照她的吩咐做了。

        “你会跳舞吗,弗瑞德?”他问。

        “谁不会呢?”

        “我不会跳舞。”

        弗瑞德站了起来,看着路易丝,屈身做出了邀请的姿势。她莞尔一笑。他接住了她的手,挽着她的腰,两人随着音乐翩翩起舞。他们两人真是天作之合。医生和埃里克一起站在留声机旁,他惊讶地发现弗瑞德竟然是一个跳舞高手。他的舞步优雅得让人觉得不可思议。而且他有本领让自己的舞伴看起来跳得和他一样好——不是比他逊色,也不是比他出色,而是刚刚和他的舞步相融合。他有一种天赋,能把她的舞步变成自己的舞步,这样一来她便能自然而然地跟上他的动作,整支舞也因此行云流水般流畅起来。他们跳的狐步舞因为他而成为一种优雅的美的享受。

        “年轻人,你舞可跳得真好啊。”一曲结束时医生说道。

        “我就只会这个。”弗瑞德回答道,嘴角挂着微笑。

        他很清楚自己那过人的天赋,把它当成了一件理所当然的事,因而赞美对他来说并没有什么意义。路易丝垂着头神情严肃地看着地板,突然她似乎想起了什么。

        “我得去照顾外公睡觉了。”

        她走向了老斯旺。他抱着空酒杯,仍旧想要再喝一杯,路易丝倾身靠着他,连哄带骗,终于让他离开了座位。他挽着外孙女的手臂,迈着比路易丝更小的步伐,摇摇晃晃地和她一起走出了房间。

        “玩桥牌怎么样?”弗里斯问道,“先生们会玩吗?”

        “我会。”船长说,“不知道医生和弗瑞德会不会。”

        “如果是三缺一的话我就补上。”桑德斯医生说。

        “克里斯汀森也玩得很好。”

        “我不玩。”弗瑞德说。

        “没关系。”弗里斯说,“我们人数够了。”

        埃里克拿来了一张桥牌桌,上面的绿色毛毡打了补丁,被磨损得厉害。弗里斯拿来了两袋滑腻腻的牌。他们拿来了四把椅子,分了组,切好牌。弗瑞德站在留声机旁,非常警醒,就好像站在弹簧上,有节律地颤动着,然后逐渐静止下来。路易丝回来的时候他并没有移动,但是眼神中却带着善意的微笑。这温暖的眼神中蕴藏着一种熟悉感,既不冒犯,又让她感到好像已经熟知了他很多年。

        “我可以再放一曲吗?”他问道。

        “不要了,他们会生气的。”

        “我一定要和你再跳一支舞。”

        “爸爸和埃里克玩桥牌的时候很认真的。”

        他陪着她向牌桌走去。他在尼克尔斯船长身后站了一会儿。船长不自在地看了他几眼,当打了一手臭牌后,他暴躁地转过身,说道:

        “不要在我后面站着,束手束脚!什么都做不成!没什么比这更坏我心情了。”

        “真是抱歉了,老年人。”

        “我们出去吧。”路易丝说。

        这间客厅通向游廊,他们一起走了出去。在明亮的星光下,隐约可见小花园外那高耸的爪哇橄榄,在它们下方,那一丛浓密的深色植物,便是翠绿的肉豆蔻。他们走到了台阶口。在他们一侧长着一大丛灌木,萤火虫在里面来回穿梭,整丛灌木也因此而明亮起来。萤火虫成群结队地飞着,温柔地散发着淡黄色的光,就像是寂静的灵魂散发出的光辉一样。他们肩并肩地站了一会儿,凝视着夜色。然后他牵起了她的手,拉着她走下了台阶。他们沿着小路走着,一直到了庄园口。她任他将自己的手握在他的掌心,就好像这是一件极其自然的事情一样。

        “你不玩桥牌吗?”她问道。

        “当然玩了。”

        “那为什么不和他们一起呢?”

        “我不想。”

        肉豆蔻树下一片漆黑。栖息在枝丫上的白鸽也进入了梦乡,黑暗中寂静无声,唯一的声响便是鸽子不知为何扇动翅膀时发出的扑棱声。空气中一丝风也没有,混合着朦胧的香味,柔和得让人仿佛能感受到空气正在触摸着全身的每一个毛孔,就好像游泳的时候感受到水的环绕一样。萤火虫在小路前方盘旋着,沿着之字形飞着,就像是醉汉在空无一人的大街上跌跌撞撞地走路一样。他们静默着走了一会儿。然后他停了下来,轻轻将她拥入怀中,吻住了她的唇。她没有震惊,身体没有因为惊讶而僵硬,也没有露出羞涩的神情。她没有本能地向后退去,她接受了他的拥抱,就好像这是应该发生的一样。她倚在他的怀中,柔软但不柔弱,他的臂膀让她投降,但却投降得心甘情愿。他们逐渐习惯了黑暗,他望着她的眼睛,那湛蓝的海之色变成了深不可测的黑色。他的手停在她的腰上,另一只则围着她的脖子。她安适地将头靠着他的手臂。

        “你真漂亮。”他说。

        “你也非常英俊。”她回答道。

        他再次吻了她。温柔的唇落到了她的眼睑上。

        “吻我。”他低声说。

        她微微一笑,双手捧起了他的脸,将自己的唇压到了他的唇上。他握住了她那瘦小的乳房,她轻轻叹了口气。

        “我们要进去了。”

        她牵起他的手,慢慢地肩并肩往回走。

        “我爱你。”他低声说。

        她没有回答,但手却紧紧地握了他一下。他们看到了屋子里透出来的灯光,踏着这光亮进了屋,一瞬间感到炫目。埃里克抬起头,对路易丝微微一笑。

        “去池子了?”

        “没有,太黑了。”

        她坐了下来,拿起了一份带插图的荷兰报纸,看着上面的图片,然后又将报纸放在了一旁。她那凝视的目光停留在了弗瑞德身上。她注视着他,陷入了沉思,然而脸上却没有任何表情,就好像是在盯着一件没有生命的物什一样。弗瑞德的目光时不时地扫向她,当他们视线交会时,她向他浅浅一笑,随后便站了起来。

        “我得去睡觉了。”她说。

        她向他们道了晚安。弗瑞德坐在医生身后,看他们玩牌。决胜局后他们便休战了。那辆破旧的福特车已来接他们回去,四人一道钻进了车内。车子开到了镇上后先将医生和埃里克送回了旅馆,接着便带着剩余的人驶向了海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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