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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祈祷 王韵 歌曲第五章

第五章

        他搂住她,用嘴贴住她的嘴。这不是一个轻吻。她的手指摸到他壮实的上臂,把他抱得更紧。她的双乳只隔着一层薄衫,擦在他裸露的胸膛上。

        我把握不住自己了,欧文想。失控了。他闭上眼,又吻她。

        他的舌头从她双唇间探进去,玩弄她的舌头。她用牙咬着他的下唇,往嘴里吸。后来她犹豫地转过头,显得不大自在。

        “别,”他说。“吻我。”

        “要是让她看见——?”

        欧文看出她是半推半就,便嘘了一声。冒点风险,似乎更能激起她的欲望。

        他的手摸到她的罩衫。一个纽扣崩脱,掉到脚下时,她颤抖了一下,便没有再抗拒。罩衫敞开,他用手背轻抚她的乳房。

        “你——”她正要往下说,他却又吻她,一边张开大手,大拇指和小指各触摸到她的一个乳头,另一只手搂着她白嫩的后背,把她拉向怀里。他撩起她的裙边,塞进她的腰带,露出洁白的肌肤。

        他让她转过身,背对自己,用两手把着她的臀部,猛地插入,便完全失去自制了。他用身子撞她,用牙叼着她的后颈,尝到香汗的味道。她扭动着,身子紧向后贴,呻吟着。

        这声音激他升入高潮。他抽了出来,一阵急剧的抖动,在她大腿的内侧留下晶亮的一行。他倚在她背上,喘着粗气。

        随后他感到她的动作,知道她在抚摩自己。他又握住她的一对乳房,轻扯着乳头。过了一会,他觉得她绷紧了双腿,尖声吟唤着他的名字,身子颤动着。她静止了一会,朝前俯下去,又翻过身来仰脸躺着。他跪伏在她身边。

        似乎不该说话。似乎说话就暴露了他们的秘密,他什么也没说,只是俯身亲她的脸。她摸着他的手。

        然后,欧文拿起铁锹,顺着排水沟走了,留下他的妻子——她像一个与情人幽会的女大学生,躺在昏暗的湖边,身旁摞着一排整齐的沙袋。

        莉丝·艾奇森望着头顶上暗淡的云彩,又怯怯地朝住宅那边瞥去,担心波霞看到了刚才他俩那一幕。

        湖水轻拍着离她的头顶仅数英尺远处的岩岸,水位虽在升高,水面却显得宁静。

        她做了几次深呼吸,闭上眼睛;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她想。欧文的情欲比她强烈,那是事实。可他也是个喜怒无常的人,情绪的波动往往最易使他失去对性的要求。三四个星期以来,他在床上一直与她井水不犯河水。

        在厨房、汽车里,或是露天的浪漫场地作爱,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十分钟前他从暖房扛着一推麻袋来到她跟前。她背对他,正在弯着腰把一个沙袋塞进堤里,忽听到一堆空麻袋落地的声音,感觉到他的手触摸着自己的臀部。

        “欧文,你干什么?”她笑着说。他把她拉向怀里,下面已经勃起了。

        “不行,现在没时间。老天,波霞在楼上擦窗子,她会看见的!”。他默默地用双手捂在她乳房上,激动地亲吻她的后颈。

        “欧文,不行!”她转过身来。

        他只是嘘了一声,双手固执地插进她的裙子,往上移动。

        “欧文,你疯了?现在别。”

        “就是现在,”他说。

        而且是从背后。他通常是不喜欢这种姿势的。他喜欢让她仰卧,自己骑上去按住她的手脚,从上面观看她软弱无助的神态。

        他到底是怎么了?

        也许是阴云上面有蓝天?

        也许……

        湖水以慢步舞曲的节奏拍打着湖岸。

        也许是因为我穿的这双牛仔靴?

        她望着住宅的黄色窗户——从那儿现在正可以看见自己,即使只是朦胧的身影。波霞看见了吗?

        若是真看见了呢?她想。那就看见了吧。他毕竟是我的男人。

        她阖上眼皮,惊异地发现一阵睡意袭来——尽管肾上腺素还在血液中循环,尽管堤坝要赶紧筑好。今晚出现了奇迹。哦,上帝,忘掉洪水,忘掉野合的快感……我要睡觉。

        莉丝·艾奇森有失眠症。她有时二十四小时不能入睡。有时三十个小时、三十六个小时,一直清醒着。第一个失眠之夜是在今年五月,“印第安舍身崖”事件过后不久。入睡十五至二十分钟之后就开始做噩梦——梦见黑黝黝的大山洞,鲜血,无神的眼睛,哀求的眼睛,凶残的眼睛……

        于是像听到啪的一声响鞭,她惊醒了。

        最后她的心跳慢下来,额头和颈脖沁出汗珠。她躺在床上,无法摆脱清醒的意识,被折磨得疲惫不堪,开始出现幻觉。一个小时又一个小时,她盯着钟表上的蓝绿色显示数字不断增长。4:55是一道关,如果还睡不着,就会彻夜失眠。

        她记得有关睡眠的各种知识:爱因斯坦每天要睡十个小时,拿破仑只睡五个小时。创造不睡眠最高记录的是一个加利福尼亚人,他四百五十三个小时没睡觉。正常人平均睡七个半到八个小时,一只雄猫得睡十六个小时。有一种致命的失眠症,是蛋白质感染性疫病,将毁坏人脑的的脑区。

        然而今晚莉丝·艾奇森躺在屋外,袒着胸,裙子撩到大腿以上——觉得瞌睡难当。她眼望玻璃暖房,浑身愈来愈松懈,灯光呈现青蓝色。她听见欧文用铁锹拍打沙袋的声音,看见波霞在楼上一间卧室中的身影。她就这样睡着了。

        也许只过了十秒钟,传来树枝折断的声音,像枪声般震耳。莉丝那双红润的手谨慎地抱在胸前,像一座古代圣徒的雕像。她坐起来,立即不可挽回地清醒过来。她掩上罩衫,放下裙子,眼睛盯着从一排铁杉树后走过来的一个男人的身影。

        他驾着那辆七九年出产的“雪佛兰”小货车,从一条岔道转上二三六号公路。他对付着那台哼哼唧唧的老爷引擎,将时速加到七十英里。从声音判断是轴承出了毛病,便不再去想它。

        川顿·海克差不多是半躺半坐着,左脚踏着油门,右腿伸在长条座椅上,腿上卧着一条狗。这是一条四岁公狗,一副忧伤的神情。海克总是这么开车——伸着一条腿,腿上倒不一定总是卧着狗。主要是由于这种开车习惯,他买了一辆自动换挡,带长条座椅的车。

        川顿·海克比那条狗正好大三十二岁,人们有时管他叫“哈蒙德河谷来的瘦子”。如果人们看见他脱去衬衣,就不会再叫他瘦子——在乡下打猎、捕鱼、干杂活练出他一副身材。他瘦,但是肌肉发达。上个月,他的肚子才稍许朝腰带上方腆出了一点。这也许因为活动太少,另外也可能啤酒喝太多,加上老吃双份盒式快餐。

        今晚海克按摩着褪色牛仔裤下一个部位,那里有一块枪伤留下的亮疤,在右大腿上。四年前受的伤——又快到周年,他想——伤疤仍像皮筋一样紧扯着他的肌肉。小货车的后照镜上吊着一根塑料做成的骨头,看起来跟真的一样。海克买这根骨头来哄他的狗。那狗当然不会上当——爱米尔是一只纯种狗。

        路边一块标示版闪过了运河,海克从油门上抬起脚,急踩刹车。那狗在聚乙烯长座椅上不由自主地向前一滑,露出不高兴的样子。海克开到高速公路出口处,沿路面不平的乡间马路前进四分之一英里。他看到远处的灯光,和闪烁的星星,却有一种孤寂感。他找到那家废弃的小店铺——一个农民过去曾在那里卖奶酪和蜂蜜。下了车,没关引擎,把神情焦躁的狗留在座位上。

        除了天气极冷之外,海克总是今晚这身打扮:一件黑t恤衫,外边是一件工作衬衫,再外边是一件蓝色牛仔茄克。他不安地打量四周,在满是尘土的停车场上慢慢踱步。他瞥一眼停在一旁的小货车,觉得车灯亮得太显眼,便过去关掉引擎和灯,在一片漆黑中继续踱步。海克忽然听到附近一阵沙沙声,他立即辨认出那是野獾。这种动物并不危险,但他的手还是按着枪。他那把老式自动手枪的枪柄镶着电木,装在更老式的牛仔皮套里,枪套末端吊着生牛皮穗儿。

        天上乌云密布。风暴早该来了。天啊,就下一场雨吧——他没有望天,只是悄声自言自语——几个小时之内不要刮风。那样就帮了我的忙,帮了我的大忙。

        海克继续踱步。灯光照亮停车场,一辆车开过来,嘎吱一声煞住闸。穿一身灰警服的警长像训练营的新兵一样挺着身体朝海克走来。

        “道恩。”海克敬了一个不太精神的礼。

        “川顿。你能抽出空来,我很高兴。”

        “风暴要来了,”海克说。

        “可我知道,你的爱米尔能在台风中嗅到目标。”

        “可能吧,”他对海弗山警长说,“不过他可不愿意被雷劈死。这回的逃犯是谁?”

        “去年在印第安舍身崖捉到的那个疯子,你还记得吗?”

        “谁能忘得了他呢。逃到这一带来啦?”

        “今晚上钻到别人的尸袋里逃走的。”海弗山解释逃跑的经过。

        “疯是疯,可也挺会动脑筋的。”

        “他逃到了斯汀森附近。”

        “那么他是开车逃走的,那个疯子?”

        “是的。殡葬工开的车。那个开车的人在那儿等着呢。还有查理·费纳和几个州局警察。费纳带着他的几条母狗。”

        警察局里的狗不是真正的追捕狗,而是猎狗——拉布拉多狗——偶尔也用它们追捕逃犯。它们的鼻子很灵,又都是切除卵巢的母狗,不容易迷路。但它们常会分散注意力。爱米尔是一只紧盯目标的狗,一旦嗅准了线索,它会紧追不舍,即便路上蹲着一只野兔,它也会一步跨过,不予理睬。在追踪途中,只听得到它咻咻的急促喘息。那些母狗则一上路就很兴奋,花很多时间嗅来嗅去,还汪汪叫个不停。不过,追捕危险的逃犯时,还是带上一群狗为妙。他问海弗山,让狗嗅什么实物。

        “内衣。”警长递给他一个塑胶袋。海克知道海弗山警长懂得如何保存充当追踪线索的物件。内衣必须是没洗过的,谁也不能用手碰它。警长说:“据我们所知,他差不多是光着身子在跑。”

        海克说,“警长你在说笑话吧。”

        “不,先生。他个子大,肉多。马斯丹医院的阿达拉大夫说,这些疯子不像正常人那样怕冷。他们好像都很麻木,也感觉不到疼痛。你打他们,他们都不知道挨了打。”

        “哦,这太重要了,道恩。那么,他们是不是都会飞?”

        海弗山笑了一声,说:“他们说他挺老实。他老爱逃跑。阿达拉说他从七所医院逃跑过。每次都被找回来。他就跟闹着玩似的。他不是钻进一个尸袋逃跑的吗?尸袋里原来那个人是自杀死的。”

        “这人老实?他们没读过关于印第安舍身崖的报导吗?”海克反驳说,边把头朝马斯丹医院那边一摆:“那里边谁是疯子,谁不是疯子?”海克忽然避开了海弗山的目光。“你在电话里说,可以付给我五百块酬金。再加上奖金一万美元。是这样吗,道恩,是一万吗?”

        “是的。酬金从平常的辅助费里拨出。奖金由州政府支付,从阿达拉的经费提拨。他急着把那家伙找回来。”

        “他写字据了吗?”

        “阿达拉?没有。不过他真的想逮住那个疯子。你抓到他,钱就是你的,川顿。参加办案的人当中就你一个人不是警察局的。我手下的人一分钱也不拿。”

        “我们能抓到他。”

        警长望着夜空,好像在心里盘算什么。他说;“川顿,我跟你说过他不危险,可是你得把那东西带好。”海弗山指着海克腰里的枪。“我得告诉你——据阿达拉说,胡鲁贝克也许不是故意的,但他可能攻击过两个护理员,扭断了其中一位的胳膊,就像掰一根牙刷把似的。要不是被人发现,那个护理员可能就死在那里了。”

        “那他到底是不是一个危险的疯子?”海克问。

        “我只是说,多加小心一点。你带的什么?”

        “是我的老式30口径枪。”海克拍了拍枪套,想起那一天他正是向这个人交还自己的“格劳克”警用自动手枪——退下弹夹,锁住保险,把枪柄朝着对方递去,眼睛一直没离开那杆枪。接着又交还警徽和证件。警服是海克自己花钱买的,他们允许他自己保存,但必须签字保证不在公共场合穿它。签字时他又气又羞,脸都红了。

        “咱们该走了。趁线索还新鲜。”川顿·海克说。

        “我刚接到报告,说马斯丹——那所医院——跑了个病人,叫胡鲁贝克。”斯坦利·威伯说。他是岭上镇民选的警察总监。惊醒莉丝的那个不速之客正是这位总监。他没打招呼就来了,波霞告诉他到欧文干活的水渠边来找他们。

        总监带来的消息比他不礼貌的造访更使主人烦心。

        “怎么会出这种事呢?”欧文嚷道。“他是个疯子。他不可能逃跑!难道混帐的医院敞着大门吗?”

        “天哪,斯坦利,”莉丝说,“这是一家专为犯罪型精神病人办的医院。他们没装上铁栏杆吗?”

        她眼前浮现出一张喜怒无常的疯脸上的一双深陷的眼睛,满嘴黄牙。他号叫着:“暴君罪有应得……莉丝……你好,莉丝!”

        “这是不可原谅的。”欧文愤怒地走来走去。他身材高大,体格魁梧,脾气暴躁,有时连莉丝都害怕。警察总监自卫地抱着胳膊,静听他发火。“什么时候出的事?”欧文问。“他们知道他逃跑的方向吗?”

        “我已经用无线电和他们联络了两个小时。”他指着他的警备车,好像要把欧文的怒火引开似的。“我和道恩·海弗山通了话,他是州警察局的吧?”

        一阵风刮过来,钻进她的罩衫。莉丝看见树叶从高大的枫树上纷纷落下,好像要在风暴到来之前找个地方躲藏。莉丝打了个冷颤,想到厨房的门半开着,便走过去关上。

        忽然传来脚步声,莉丝朝通向客厅的走道望去。

        波霞停下脚步,走进厨房。她依然穿着那身性感的薄衣,白缎罩衫清楚地衬托出她诱人的丰乳。总监朝波霞点头,她则回以淡淡一笑。总监的眼睛往她胸前扫了两次。波霞把一个袖珍收音机插在短裙口袋里,一只耳朵里塞着耳机,另一个耳机悬吊着,传出细微的崩嚓崩嚓乐曲声。

        “胡鲁贝克逃跑了,”莉丝告诉她。

        “啊,天哪。”她拔出耳机,把耳机线绕到颈脖上,像大夫挂听诊器一样。从两个耳机里传出的乐曲声更响了。

        “哎,你把它关掉好吗?”莉丝说。波霞关上收音机,没说话。

        莉丝、欧文和波霞站在与外边的水泥门廊同样冰冷的釉瓷地砖上,三人都把胳膊抱在胸前,莉丝觉得三人站成一排的样子有些滑稽,便去烧水。“喝咖啡还是茶,斯坦利?”

        “谢谢,都不要。他们说,他不过是转得迷了路。他是在斯汀森失踪的,离医院东面大约十英里。”在他们现在位置的东面五十英里处,莉丝想。像是在汽车油箱里加满了油,口袋里又放着两张二十美元钞票,心里觉得踏实——虽然并不保险,但总归是一种安慰。

        “这么说,”波霞说,“他是朝离我们越来越远的方向走?”

        “好像是。”

        莉丝眼前又浮现出那疯人的模样:手铐脚镣叮当地响,一双眼睛火辣辣地打量着审判庭的听众,尤其像是要用他邪恶的目光剥掉莉丝的衣服:“莉丝,莉丝……”

        当时莉丝哭了——那是五个月前——他那狼嚎般的尖利笑声在法庭中回荡。她现在想起来还想哭。她咬紧牙关,转身到炉前烧一杯茶。欧文仍气汹汹地向总监提问:“他们派了多少人去追?带狗没有?带武器没有?”总监一一回答他的盘问,又说:“其实他们没有采取太多措施。他们只是发出消息通报,并没有正式提出协同追捕的要求。我猜想他们已经把这疯子治疗得挺老实的了,也许采取过休克治疗法之类,用那种电击设备。他在迷迷糊糊地乱转悠,他们会找到他的——”

        欧文一挥手,正要说话,莉丝打断了他,说:“如果这只是小事一桩,斯坦利,那你来这儿干什么?”

        “唔,我来是想问一问,你是否还保存着那封信。也许能提供线索,帮他们确定他究竟想上哪儿去。”

        “信?”欧文问。

        然而莉丝却十分清楚警察总监说的是哪封信。今晚总监刚提到“马斯丹”三个字,莉丝马上想到了那封信。

        “信还在,”她说完立即去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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