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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凄神寒骨的凄是什么用法第二章

第二章

        眺望剑桥的上空,醉倒香花丛间,

        那些陈旧的往事渐渐模糊融合,

        ——鲁伯特·布鲁克《格兰切斯特的老神舍》

        金凯按照维多利亚·麦勒兰告诉他的路线,沿11号大街到剑桥正前方的12号岔道口,然后驶进格兰切斯特路。

        他试图劝说杰玛跟他一块来,但她非常固执,坚持要带托比去她的父母家。临走前他们依然亲吻告别,可他觉得两人之间有点别扭。算了,不想了。他来到那个t形岔道口,往右拐进维多所说的那条主街,一下子就找到了那栋房子。

        那栋房子跟她描述的一模一样,屋顶铺着瓦片,看上去显得有些杂乱无章,墙面刷的是鲜艳的偏栗色粉红,四周是刚刚抽枝的蔷薇。金凯把车停在车库前面的空地上,走了出来。这时,他才意识到自己根本不知道该跟她说些什么。

        一路上他都在回想他以前认识的那个维多。她的矜持一度令他着迷——他误以为那是羞涩,而且她对待学业一丝不苟的样子,也让他觉得很可爱,甚至很有趣。

        可是他以前太自以为是了,没有努力去了解她,为此他付出的代价就是:她离他而去的时候连一个招呼都没打。

        因为那段尴尬的情缘,他俩如今比任何时候都更像陌路人。

        房子的侧门开了,她朝他走来,洒脱自然地握住他的手,好像他俩是昨天才刚刚和和气气分手似的。

        “邓肯,非常感谢你能过来。”她侧着脑袋,依然握着他的手,上下打量着他,继续说道:“我可以肯定你一点儿都没变。”

        “你也一点儿都没变,维多。你瞧上去棒极了。”

        “是啊,一晃就过了这么长时间,”她说道,笑意盎然。“我看今天的天气相当不错,就把午饭端到花园里了,希望你不介意。”

        她看起来倦容满面,而且太过瘦弱,很可能身上哪里不大舒服。她的眼睛四周已经爬满了细细的鱼尾纹,鼻子到两边嘴角之间的纹路也相当明显。不过,她那亚麻色的头发依然光亮如初,只是现在留着披肩长发,不像以前在脑后挽起来。眼前的她穿着深色衣服,而在金凯的印象里,她爱穿亮色的衣服,但他发现深色衣服很适合她,衬得她端庄高雅。

        他跟她走进屋子,穿过客厅的时候在角落里瞥见一张银相框,然后来到花园。

        花园就在房子的斜下方,从花园尽头的篱笆矮墙望出去,能看见一块草坪,还有一道蜿蜒迤逦的树影,它们好像是沿着一条河道分布的。

        “你的花园很漂亮。”高低错落有致的草丛和鲜艳开放的花朵让金凯禁不住称赞道。

        维多示意他坐在餐桌边的一张椅子上,那神情让金凯似曾相识。

        “就坐这儿吧,你这个人还挺宽厚嘛,我的朋友内森就说我的花园挺丢人现眼的。”

        她往杯子中注满酒,然后举起自己的酒杯说:“为进步干杯,也为旧友重逢干杯。”

        朋友?金凯暗惊。他们曾经是情人,是仇家,是寓友,但从来就没成为过朋友。

        或许现在开始也为时不晚吧。他一边想着,一边举杯喝了一口,往盘里装好食物,尝了尝土豆色拉,然后才斗胆问道:“你还没告诉我你自己的情况呢,你的生活……我看到那张照片上的男人和小孩了……”说着朝那边的相框望去。

        她把头转开,说:“现在我是维多利亚·麦勒兰了。麦勒兰博士。我是耶稣学院的院士,也是英语系里的教员,专门教授《20世纪的诗人》这门课。这样我有更多的时间干我自个儿的事。”

        金凯追问道:“你的丈夫怎么样?他也是个教师?”

        他使自己的声音尽量轻松而平静,就像友好地问起一个熟人一样。

        “伊安在三一学院,搞的是政治学,现在正在外地休假呢,写一本关于乔治亚州分裂的书。”

        维多突然放下手中的面包,盯着金凯的眼睛,说:“我不知道我兜这些圈子干嘛?事实是,他在法国南部写一本有关俄罗斯的书,他的身边有一个研究生,碰巧是个女的。他留了张字条给我,说他肯定是陷入了中年危机。”她冲他苦笑了一下。

        “他叫我要有耐心。”

        金凯说:“我很难过,你现在肯定很不好受。”

        维多喝了口酒,说:“事实上不好受的是基特。多数时候他是生伊安的气,但偶尔也会冲我发火,好像伊安的离去是我的过错。也许是的——我也不知道。”

        “你打电话给我就是为了这事儿吗?你需要我帮你找到伊安?”

        她吃惊地大笑道:“见鬼!你是这么想的吗?”见他没吱声,又说,“对不起,邓肯。我万万没想到你会产生这样的想法,我想跟你说的事儿跟伊安一点关系都没有。”

        “又是那个该死的叫麦勒兰的女人。”达西·爱略特展开织花餐巾,小心地铺在大腿上,忿忿地说道。

        “好像我在学院里、在系里受她的气还不够似的,昨天居然跑到我家里来,拿她那些可恶的问题纠缠我。实在是可恶!”

        “哦,妈妈,对不起。”看见母亲蹙起的眉头,他连忙认错,接着往肚子里灌酒。

        “达西,亲爱的,”玛杰丽·莱斯特舀了些汤,说道:“我碰见过维多利亚·麦勒兰好几次,觉得她相当有魅力啊。”

        “她究竟什么地方让你无法忍受?”

        玛杰丽一面替达西盛汤一面问。

        “您清楚我对那些鼓吹政治正确的腔调有多讨厌,”他又舀了一匙汤送进嘴里,说:“我一看见它们就恶心。而我平生最最深恶痛绝的就是女权主义传记作家,他们专挑鸡毛蒜皮的小题材做文章,然后用弗洛伊德式的呓语标榜它的重要性,竭尽全力地替女权主义理论摇旗呐喊,最后落到你手里时那个人物早已经面目全非了!”

        玛杰丽左边的眉头锁得更紧了。她已经七十好几了,但她的儿子常常会觉得她似乎只是体格缩小,而不是年老昏聩。玛杰丽智识超凡,遇事处变不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因而与一般的女性相比显得不同寻常,而这种种特质似乎随着她躯壳的日渐萎缩而越发牢不可破。

        “你莫非是在暗示维多利亚·麦勒兰写的是个鸡毛蒜皮的小题材?我印象中的她可是相当聪慧明理,学术功底也很深厚的啊。我想她绝对不会为了给自己的人物框上某种理论而忘记是在写谁的。”

        达西对母亲的话嗤之以鼻。一副不耐烦的样子。

        “是啊,她是那么一尘不染,那么衣冠楚楚,堪称20世纪90年代完美女性的典范——拥有辉煌的事业,是个模范的贤妻良母——只可惜,妻子这个角色她还扮演得不够理想,没法制止丈夫与一个又一个女研究生鬼混。”

        “达西!”玛杰丽一把推开盛汤的空碗,生气地说:“你太刻薄了、太俗了!”

        说完抿着嘴,十分不满地扫了一眼达西。

        达西专注地享用着美味,他一边咀嚼着一边朝花园凝望。几年前,他曾带莉迪娅来过这儿——他家这栋位于梅丁里村边、具有詹姆斯一世时期风格特色的房子。

        那时,他的父亲尚在人世,喜好一些轻松愉快的户外运动,有点妄自菲薄,他的母亲倒是在成功的路上如鱼得水,左右逢源。那天也是一个春日,跟今天的天气很相似,玛杰丽和莉迪娅手挽着手在花园中溜达,开怀大笑。

        他觉得自己像个傻瓜,像个乡巴佬,欣赏不了她们的雅趣,享受不到那种女性之间同谋似的亲密。当晚,他躺在床上一宿未眠,琢磨着她俩都向对方吐露些什么秘密。

        他还记得莉迪娅离开剑桥来这儿时坐在他车中的模样。那时的她想到就要与玛杰丽·莱斯特见面,紧张得六神无主。他还记得莉迪娅一本正经的衣着,记得她梳得整整齐齐的头发——这个率性不羁的年轻诗人摇身一变,规矩得跟小镇中学教师的女儿一样,他觉得很好笑,不过他想最终闹笑话的却是……

        “达西,你压根儿就没听我说话。”母亲总是无法忍受饭桌上的沉默的。

        “我问你今天麦勒兰博士想了解莉迪娅哪些事儿呢?”

        玛杰丽的口气中余怒未消。

        “噢,就一些平常烦人的事儿。莉迪娅在去世前的几星期内有没有心情郁闷的迹象?有没有提及什么她特别在意的东西?有没有结识什么新人?等等等等。我当然说我一无所知,即使知道我也无可奉告,这些东西跟莉迪娅的作品没有任何关系,”

        达西用纸巾抹了抹嘴巴,接着喝光杯中的酒,“或许这一次我的态度是够明确的了。”

        一团乌云遮蔽了太阳,阴影笼罩了整个花园。

        “听我说,亲爱的,”玛杰丽若有所思地说:“我一直在想,你对传记的看法,对那些喜欢家长里短的人和我认识的所有老太太来说,都太过偏激。要是那个出版商愿意花大价钱叫你写我,你会怎么做?”

        内森·温特拭了一把眉头上的汗水,抬头望了望从天空西北方向飘来的乌云。

        他希望能赶在变天之前把他从奥德里·恩德的花卉商店买来的秧苗全部种完。

        琼很喜欢奥德里·恩德,以前的很多个星期天他们就在那儿的楼上楼下跑来跑去,玩得很开心——欣赏布雷布鲁克爵士的标本陈列品,想象着在琼称为“时髦图书馆”中的长沙发上做爱,开心得咯咯直笑。一个晴朗的夏天,他曾用轮椅推着琼到这儿来了一次,但她已经爬不动楼梯了,于是他们便在草药园中缓缓地走来走去,也很开心。

        既然勾起了这段往事,他想是奥德里·恩德让他生出了要一个院子种植药草的念头。以前他们住在剑桥时,琼总想把院子的每一块地方都栽上花,可是最终却没能如愿。

        内森蹲坐在脚后跟上,打量着自己的劳动成果。这是他在这个院子里种植的第一批重要植物:毛蕊花、艾菊、金丝桃、杜松、艾蒿、香桃木和女贞——这名儿听起来容易让人想人非非。而他想的却是:它肯定能制成醇香的烈性甜酒,在寒冷的冬天要是喝上一口,心里保证暖烘烘的,但它也是药效极好的利尿剂。

        一阵大风掀动了地面上的空塑料袋,内森仔细地把幼苗周围的泥土夯实,收拾好工具和垃圾,用力站起身来。他已经邀请了牧师亚当·兰姆过来小酌一杯,并打算早一点准备晚饭请他吃。他一直觉得亚当这一生很不得意,至于什么原因他自己也说不清楚。

        亚当·兰姆正开着那辆旧的微型小客车,慢吞吞地驶出格兰切斯特路,作为一个牧师,很需要一样能使他四处奔走的交通工具。

        进人格兰切斯特的外郊,亚当把车开得很慢。他已有多年没有踏足此地了。他从未想过内森会转回老家,当他从朋友处获悉,内森继承了他父母的房子,并打算在那几终老的时候,心里感到一阵不安。

        眼前的景致让他惊讶得直眨眼。这绝对不可能是那所房子?他记忆中的小屋又旧又破,墙面上的灰泥东掉了一块西缺了一角,园子里荆棘丛生,茅草屋顶上安着麻雀窝。但是,只要瞥一眼两侧的房子,他心中就有底了——崭新的砖砌车道、弯曲的步行小路、渐显绿色的草地、院子边整整齐齐的种着多年生植物的狭长花坛、刚刚粉刷过的墙壁和新铺的屋顶——有人在这里施了神迹。他确信自己的确找对了地方,因为周围的一切与他的记忆依稀相符。

        他把车停在左边人行道的路边,然后钻出车子。细雨股俄中,门开了,内森笑容可掬地走了出来。

        “目瞪口呆了,哥们?”他走到亚当身边握住他的手说:“见到你真高兴!”

        他朝房子打了个手势,继续道:“我知道这房子跟这里的氛围有些不合适,但我非常喜欢。来,进屋吧。”

        内森看起来精神很好。琼去世后他的头发一下子就全白了,内森20多岁的时候头发就开始发白了,亚当还记得当时他们总拿这个开玩笑,他就是在那个时候遇见了琼。当时他一点儿都不在乎他们会怎么想,甚至莉迪姬怎么想。

        亚当赶紧把莉迪姐从脑海里抛开,竭尽全力让自己平静下来。

        “可是你怎么……我是说,这房子肯定……你的父母绝对没有……”一大滴雨啪地溅落在他的眼镜上,他的视线顿时模糊了。

        内森把一只手放在他的肩膀上,推着他住屋里走,说:“我先给你弄点喝的再把这一切都告诉你吧。”他拿过亚当带风帽的厚茄克,利索地挂在衣架上,问:“威士忌喝吗?”

        “晤,可以。”亚当跟着他走进焕然一新的客厅,舒适柔和的摆设,显得像威廉·莫里斯用红蓝色调绘制的色彩明快的画。总而言之,这是一间惬意的屋子,舒适得叫人忘乎所以,亚当想起自己剑桥的寒舍,心里不免有点悻然。他接过内森递过来的酒,道:“干杯。”

        内森大笑着坐进一张靠近壁炉的椅子。亚当也坐进旁边的转椅里。

        “听说了你父母的事情,我很难过。琼的事还没过多久就出了那样的事儿,你心里肯定不好受。”

        内森凝望着炉火,手指转着酒杯,慢慢说道:“我不知道,当时我已经麻木了,好像一具行尸走向。现在,我仍然无法接受这一现实。”他抬头看着亚当,微微一笑。

        内森又倒满了一杯酒,然后端着酒杯站在那儿,背对着炉火。

        “我和琼这些年来有那么多东西都没购置,总想着等手头宽裕一些再买,可不知怎的,手头却永远宽裕不起来。”接着他又补充道:“这种状况很可能与我的两个女儿有关,那两个可爱的小东西费起钱来,就像跑进香肠厂的饥肠输精的小狗一样。”

        亚当印象中的内森的女儿,还是那两个穿着缀了花边的自裙子、头上系着粉色丝带的小女孩。他在琼的葬礼上再次见到了她们,穿着黑色丧服,哭得脸红眼肿,已经不是小姑娘了。

        “那时候她们是不是都成家了?”

        “詹妮弗成家了,爱丽森整天忙着要让自己留名青史,没把时间花在男人身上,跟男人只是逢场作戏。”内森说,语气充满着爱意。

        “她,你的爱丽森,一直都是莉迪姬的宠儿,对不?”

        “打她们从婴孩起,莉迪姐就说詹妮天生安分守己,而爱丽森却是做大事的料。事实上,莉迪姐是爱丽森的教母。嘿,我很惊讶你连这个都记得呢。”

        两个人都沉默了。内森摇晃着杯中的残酒,然后一饮而尽。

        “到后屋去吧,我去弄点吃的。”

        一会儿的工夫,内森就弄好了一桌子食物。

        “很好,内森,真的很好。”亚当拿过内森为他斟满的酒杯,“为你的新生活干杯。”他说着举起杯子,酒的烈性出乎他的意料,他的喉咙受不了刺激被呛住了。

        “对不起……”他边咳嗽达连忙说道,接着又喝了一口,这回只是小心地呷了一口。

        “你和琼的日子一向过得有滋有味,不过你现在似乎已经完全调整好了,这一点我佩服得很啊。”

        内森将一把汤勺放进一只碗里。

        “头几年我都是坐在电视前面吃着冷饭,也不大会整理房子和洗衣服。”他说,耸了耸肩,开始往两只绿色的大碗里舀汤。

        “但过了一阵子我就想琼要是还在的话,她该多生气啊。她会唠叨不休地说”

        内森,你应该替自己感到脸红,把事情弄成这个样子。“于是我改过自新,重新抖擞精神,后来我发觉这样活着也挺有意思的。”

        “你是不是想重新步人婚姻的殿堂?我个人的体会是,那些有过幸福婚姻的人通常都会再婚的。”

        内森尝了一口酒,然后才回答:“不知道,要是一年前我肯定会说‘不’——就是半年前我也会说‘不’的。可是现在……”他摇了摇头,冲着亚当咧嘴一笑。“别费神了,我是个年过半百的蠢老头,不应该任由自己想人非非,我想我这是患了迟发青春期妄想症,我会好起来的。”

        “要是不会呢?”亚当问道,他的好奇心被勾起了。

        内森拿起汤匙,伸进汤里,说:“那么上帝会帮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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