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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弃尸罪判多少年第四章

第四章

        距蒙戴克湖还有八英里,外面的景色已经从平淡转为凶险。这里再也没有农场了。四下里,森林密布,山峦起伏,悬崖高耸,巉岩满目。

        布琳·麦肯齐驾车穿过克劳森。那儿其实也就只有几个加油站,三个中有两个没有品牌标志,另外还有几个店铺:卖日用品的、卖瓶装酒的、卖汽车零件的,还有一个废品旧货站。有个去赛百味的路标,不过还有3.2英里。她又注意到另一个招贴,是卖火腿肠的,就贴在一个快客便利店的橱窗里。她受到了诱惑。可便利店已经关门了。马路对面是一个都铎风格的建筑,所有的窗户都碎了,屋顶也塌了。楼上挂着一个好东西,想必当地的孩子们看了都会垂涎欲滴,一块“淑女阁”的招牌,只不过在墙上钉得太高或者太牢了,偷不了。

        文明世界在这儿打了一个喷嚏,就不见了。布琳进入了一长段荒野地带,除了树木,就是岩石,偶尔有几处邋遢不堪的空地。很少能看到住房,即便有的话,也都远离公路,都是些活动房或平房,从那儿冒出的灰烟袅袅然向空中飘去,窗户里透出昏暗的灯光,像是瞌睡人的眼。这里的土地太狰狞,不适合耕种;人烟稀少,这里的人们都开着锈迹斑斑的皮卡或达特桑时代的进口车去别的地方上班了。如果他们真的是去上班的话。

        一连数英里,只有迎面开过来的车:三辆轿车,一辆卡车。她的这条道上没有人,前无来者,后无跟车。

        六点四十的时候,她经过一个标识牌,上书:马凯特州立公园野营区,前行十英里。开放时间:五月二十号。这就是说,蒙戴克湖一定就在附近了。

        不久,她便看到——

        你好啊……

        她转了个弯,放慢速度,本田车颠簸着行驶在土石路上。她心里在想,要是开格雷厄姆的皮卡来就好了。根据托德·杰克逊给她的指令,从郡级公路到湖景路3号菲尔德曼的度假屋的距离是1.2英里。他们家的车道,托德还加了一句,有两个橄榄球场长。或者说,从雅虎上看是这样。

        布琳驾车缓缓而行,穿过一个由树木和灌木形成的隧道,地上的落叶就像是地毯。满眼几乎都是裸露的树枝和树皮。

        随后,道路渐宽。右边的柳树、短叶松和铁杉变得稀疏了,她可以清楚地看到那个湖了。她对大型水体从来就接触不多,也不太留意。她觉得还是在陆地上才更具掌控一切的能力。她和凯斯曾经常去密西西比州的墨西哥湾海岸,主要是凯斯想去。那时候,布琳的时间主要分成两块:一块是看书,一块是陪约伊去游乐园和海滩玩。凯斯大部分时间都泡在赌场。她并不喜欢那个地方,不过看那淡黄色的海水拍打海岸倒至少让人感觉很悠闲和温暖,就像当地人给人的感觉一样。而眼下周围这片湖水看上去似乎深不见底,让人不寒而栗。巉岩与黑水蓦然相接,让人觉得是那么地无助,如陷蛇窝蛭潭。

        她又想起了她在州警察局所接受的另一门科目的训练:水上安全救护训练。训练场地是一个湖,就像眼前的这个湖一样。尽管她也完成了训练,潜到水下去解救沉船中“溺水的”假人,但她还是很讨厌这个科目。

        她这时环视了一下四周,看有没有遇险的船只、出事的车辆、起火的地带。

        还要看有没有非法闯入的人。

        现在光线还不错,不影响开车。于是,她便关掉车灯,以隐蔽行踪。车速也放得更慢了,尽量把轮胎碾地发出的声音降到最低。

        汽车驶过了私家道路上的前两户度假屋。屋内一片漆黑。这两处住宅都坐落在长长的车道的尽头,车道蜿蜒着穿过树林。房子挺大,有四到五个卧室,都挺旧的,但都显得气派而肃穆,只是有点破败,就像是家庭剧中户外场景的布景:房子的门窗都用木板钉上了,故事回闪到了更加美好的往日。

        布琳在凯斯买下了他们结婚住房中她那份份额之后,便自己买了个独立平房。要是把她的房子塞进这两处度假屋中的任何一套里,都还会让里面有一半是空的。

        本田车继续往前爬行,经过一块光秃秃的空地。空地的两边是一片由冷杉、云杉和铁杉组成的矮林,其中铁杉更多一些。透过这片空地,她可以看到3号的一角,也就是菲尔德曼家的房子,就在左前方。房子比前两家要更气派一些,风格倒是一样的。烟囱里还在冒着烟。窗户大多数都是暗的,但可以看出后面和二楼的窗帘内有灯光。

        她朝房子驶去,一大片矮小的松林挡住了视线。她伸手摸了摸枪套,这倒不是什么迷信,而是很早以前就养成的一种习惯:你必须得知道你的武器的确切位置,以备快速拔枪之需。布琳想起上个星期她在往这黝黑的手枪里压子弹时的情景——13发。这也不是因为迷信,但这已足保她在肯尼沙郡无论碰到什么情况时都万无一失了。再说,用拇指把油光铮亮的铜子弹摁到弹夹里也挺费劲的。

        汤姆·戴尔要求他的手下每个月到靶场接受一次检查,但布琳则是每两周去一次靶场。虽然枪很少用得上,但用枪毕竟是一个生死攸关的技能,对此她坚信不疑,因此,她每隔一周的星期三,都要去打几盒雷明顿子弹。她也曾数次置身枪战现场,通常都是对付喝醉酒的或者是要找死的枪手。事后每次她都觉得,在与另一个人交火的那短短的几秒钟里,那场面是那样的混乱,那声音是那样的刺耳,那情景是那样的可怕,你需要时时让自己处于不败之地才行。在那样的时候,拔枪和射击的本能反应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她上个星期因为约伊闯的另一个祸而不得不临时取消了射击训练,那次他是在学校里和人家打架。但第二天早晨,她六点钟就去了靶场,因为心里还在为约伊的事憋着气,便一口气把五十发一盒的子弹打了两盒。打得太多了,把手腕都打疼了,疼了一天。

        布琳在距菲尔德曼家的车道还有五十码远的地方放慢车速,在路肩的位置上停下车,惊飞了一群松鸡。停下车后,剩下的那段路她打算步行过去。

        她伸手从杯托上拿过手机,关掉铃声,然后准备进入犯罪现场。突然,电话震动了。她瞥了一眼来电显示。“汤姆。”

        “我说,布琳……”

        “听你的口气,事情不妙。是吗?说吧。”

        汤姆叹了口气。她对汤姆吞吞吐吐的感到恼火,不过等他说完后,她会更加恼火。

        “不好意思,布琳。哦,哥儿们。这趟让你白跑了。”

        哦,该死。“说吧。”

        “菲尔德曼回电话了。就是那个丈夫。”

        “回电话?”

        “通讯中心给我打来电话。菲尔德曼说,他拨电话拨得太急,拨了911。是拨错了。发现错了马上就挂了。没想到还是拨通了。”

        “哦,汤姆。”布琳撇了撇嘴,眼睛盯着一群鸫鸟在一棵铃兰旁啄食。

        “我知道,我知道。”

        “我实际上已经到了。都可以看见房子了。”

        “你的动作够快的。”

        “得了,那可是911呀,别忘了。”

        “我放你一天假。”

        可她什么时候有时间放假呀?她长长地吁了口气。“至少今晚我要出去撮一顿,你得买单。我可不去汉堡王啊。我要去奇丽斯,要不然就是班尼根

        “一点问题都没有。吃得开心点。”

        “晚安,汤姆。”

        布琳给格雷厄姆打了个电话,但却进了语音信箱。铃响了四遍没有人接,她只好转到留言,说那个电话弄错了,虚惊一场。然后便挂了电话。又拨了一次。这次还是进了语音信箱。她没再留言。他出去了?

        你要去玩牌?

        再说吧。

        想到虚惊一场,布琳倒并不是特别恼火。她打算下个星期去参加一个高级科目的培训,是针对家庭暴力的谈判的。她可以利用今晚饭后的小憩先预习一下她收到的课程手册。要是回到家里,可能会在睡觉前连翻书的时间都没有。

        她也不得不承认,她并不在意晚上抽点空陪陪安娜,尤其是送安娜定期去丽塔家。与安娜分开过都已经这么多年了,现在把她接回来,感觉有点怪怪的。很多年前的一些情感都浮现了出来。就像几个星期前的那天晚上,布琳从警局回来晚了,母亲冷冷地白了她一眼。这种对立的感觉与她以前在家做姑娘时的感觉一模一样,她都不记得那都是什么时候的事了。那时候每次她在外面骑马跳障碍忘了时间,回家晚了,都会有这种感觉。不会吵架。不会训斥。只是投来沉甸甸的一瞥,不动声色地一笑。

        她们从不吵架。安娜不是那种喜怒无常或情绪多变的人。她是一个无可挑剔的妈妈,这让布琳从中获益良多。但作为母亲和女儿,她们的关系却从来不很亲密。在布琳的第一次婚姻中,安娜基本上从她的生活中消失了,只是在约伊出世后,她才重新出现。

        现在离婚了,又再嫁了,嫁了一个布琳认为安娜满意的男人,她们这才又重新生活在了一起。有段时间,还是一年前了,布琳总在想,母亲和女儿总归会越走越近。但这种情况并没有出现。她们毕竟还是二十年前的她们。与她的哥哥、妹妹不同,布琳和母亲之间从来就没有什么共同之处。布琳成天要么就是骑马,要么就是努力工作,总想着找寻奥克莱尔以外的东西。而安娜则安于一些没有挑战性的工作,多数时间是在一家房地产公司做办公室经理,一天工作四小时,抚养着三个孩子。晚上的时间就是打打毛衣、聊聊天、看看电视。

        就母女关系而言,分开住是再好不过的。但安娜做了手术之后就搬来一起住了,从此,布琳感觉就像是回到了小时候一样。

        哦,是的,她一直希望晚上有几个小时能属于自己。

        还有就是要去班尼根吃一次免费的晚餐。见鬼,她还应该要杯葡萄酒才是。

        布琳打开车灯,倒车,准备掉头。这时,她又停下了。最近的加油站还远在克劳森,至少要开二十分钟。

        菲尔德曼家就在这片杂树丛的后面。他们至少会让她用一下洗手间吧。于是,布琳又挂挡,朝他们家的车道开过去。她倒想看看,雅虎说的两个橄榄球场到底是多长。

        他们蹲在从密尔沃基偷来的福特车旁边,刘易斯在试图修车胎时被金属片划了一下指关节,他吮掉指关节上的血,看了看伤口,吐了口吮出的血。

        这下好了,哈特心想。指纹和DNA都有了。

        而这个家伙之所以今晚跟着来,还是我自己挑的。

        “有她的踪迹了吗?”瘦子扒在一个车轮上问。

        哈特在屋子周围转了一圈,这时踩着树叶走了回来。他在找蜜雪儿。他尽可能地不发出一点声响,但却总感觉有枪口在瞄准着自己,心里直发毛。也许她已经逃走了。也许没有。

        “地上尽是泥。我看到一些脚印,可能是她的,一开始是往郡级公路那边去的,可后来似乎又朝那边走了。”他指了指屋后的密林和陡坡。“她应该就躲在那儿的什么地方。你听到什么动静没有?”

        “没有。吓坏我了。我老是要扭头看看。伙计,她跑不了。等我们回来,我一定把这婊子给找出来。我才不管她是谁,是哪儿人呢。她跑不了。又不看看操的是哪个爷们。”

        挨枪子儿的是我,哈特默默在心里提醒刘易斯。他又仔细看了看树林。“我们差点惹了麻烦。”

        刘易斯用带着讥讽的口吻说,“你这么看?”

        “我查了一下他的电话。”

        “谁的?……”

        “那个男的,”他冲屋子点了点头。“记得吗?还是你从他手里抢过来的,”

        刘易斯摆出了一副防守的架势,他总是这样。“那电话是打给911的,而且打通了。”哈特说。

        “那顶多也就是一秒多钟。”

        “三秒。但那已经足够了。”

        “妈的。”刘易斯站起身来,伸展了一下手脚。

        “我看没事了。我又拨了回去,对他们说,我就是他。我说我打错了。那警长还说,他们已经派了车,要过来看看。他这就叫他们回去。”

        “这还差不多,操。他们相信你了?”

        “我看是。”

        “只是你看是?”这回又摆出了一副反攻的架势。

        哈特没理会他。他朝福特车做了个手势。“你能修吗?”

        “修不了,”他油腔滑调地答道。

        哈特看着眼前这个人,他龇牙咧嘴笑的时候总是带着一丝讥讽,举手投足间又总是显得那么自以为是。自从哈特同意接这个活之后,他就开始寻找搭档。他动用了在密尔沃基的一些关系,得到了刘易斯这个名字。于是他们见了面。这个年轻人似乎还不错,犯罪背景调查也没有发现什么会引起别人警觉的东西。如果说有什么案底,也就是几次不太严重的携毒和小偷小摸,出过几次庭。让这个戴着大耳环、脖子上有着红蓝刺青的瘦子干这种日常性的工作应该没有问题。但现在活干砸了。哈特受了伤,车轮又被打坏了,还有个手持武器的敌人就隐藏在附近的树林里。突然之间,了解坎普顿·刘易斯的习惯、个性和能力变得至关重要起来。

        了解的结果让他觉得十分沮丧。

        哈特再要玩什么就必须得十分小心才行。他现在要实施危机控制了。他尽量显得就事论事地说,“别忘了,你没戴手套。”

        刘易斯又舔了一下手上的血。“扳手吃不住劲。底特律的什么破玩意儿。”

        “可能要把所有的东西都擦一擦,”哈特朝轮毂那边点点头。

        刘易斯发出一阵大笑,就好像哈特是在说,“哇塞,你知道吗,草是绿的?”

        这两人在一起就这么回事了。

        这一夜可真要命……

        “我告诉你,朋友,”刘易斯压低声音说,“轮胎的侧面给他妈的枪子儿打了个洞,是根本修不好的,操。”

        哈特看到一罐轮胎胶,看得出来,是被他一气之下扔到一边的。如此看来,此人的指纹那上面也有了。

        他眨了眨眼,眨掉因伤痛而流出的眼泪。这一行他干十四年了,虽说总是与枪打交道,但挨枪子儿还是第一次,其实他自己都很少开枪,除非别人雇他这么干。

        “那两处房子。路的那一头?我们可能要过去看看。没准那儿有车。”

        哈特答道,“别扯了,谁会把车留在那儿。再说了,这年头想用电启动的方式启动汽车,得要台计算机才行了。”

        “我就做过。那很容易,”刘易斯发出一声嘲笑。“你没做过?”

        哈特没说什么,仍在环视着丛林。

        “还有别的什么办法吗?”

        “呼叫三A,”哈特说。

        “哈,三A。真是,亏你想得出来。我们还是步行吧。走到郡级公路那儿也就几英里。我们先清空汽车,然后就出发。”

        哈特走进车库,出来的时候,手里拿着一卷纸巾和一瓶玻璃清洗剂。

        “操,你拿这些东西干什么?”刘易斯问,又发出一阵含讥带讽的怪笑。

        “指纹上有油。得用东西擦才行。干擦只是会让指纹变形。警察花点时间就会复原的。”

        “扯他妈的淡。闻所未闻。”

        “真的,刘易斯。我做过研究。”

        “还做过研究?”又是一声讪笑。

        哈特把清洗剂喷到刘易斯碰到过的地方。他们到这儿之后,他除了自己的手臂之外,是一件东西也没有碰过。

        “嗳,你去洗衣房洗衣吗?”

        哈特一边手里擦着,耳朵听着,眼睛也没闲着,对房屋周围做了个360度的环视。他说,“我们不能就这么走了。”

        “你在说什么呀?”

        “我们得找到她。”

        “可……”刘易斯说,同时酸溜溜地一笑,好像他这一个字就足以表达他对这种徒劳行为的全部看法。

        “别无选择。”哈特擦完了。这时他拿出地图,仔细地看了起来。他们现在正处于一大片绿色和棕色混杂的地带。他扭头看了看,又仔细研究了一下地图,然后卷起地图。

        又听到一阵让人窝火的窃笑。“行了,哈特,我知道她打了你那一枪后,你非得把她干掉不可,操。不过,这事还是以后再说吧。”

        “这不是什么冤冤相报的事。冤冤相报何时了。”

        “拜托,这有差别吗。冤冤相报也挺好玩的。我跟你说过那个狗日的拿裁纸刀的家伙。揍他那个过瘾哪,操,比看酿酒人队的比赛还好玩……不过得看谁是投手了。”

        哈特憋住了一声叹息,倒真是挺难憋的。“这与冤冤相报没有关系。只是我们非得这么做不可。”

        “扯淡,”刘易斯脱口而出。

        “你说什么?”哈特看着他,警觉起来。

        刘易斯拽了拽耳朵。“我的耳扣丢了。”说罢便低头朝地上看去。

        “耳扣?”

        “耳环上的。”他把那块绿宝石还是什么的小心翼翼地放进牛仔裤前面的小袋里。

        耶稣我主啊。

        哈特从车厢里取出手电筒和备用弹药。等刘易斯戴上手套后,递给他一盒九毫米的子弹和一盒十二号霰弹枪子弹。

        “再有半个小时,我们就什么也看不见了。天黑了再想找她,就他妈难了。咱们走。”

        刘易斯没有动。他朝哈特的身后看去,手上在玩着五颜六色的子弹盒,就像是在玩魔方似的。哈特在想,这个头上长角的家伙这回是不是开始有点正经了。但他发现这个年轻人的注意力根本不在这儿。刘易斯把子弹盒塞进口袋,一把抓起霰弹枪,咔嚓一声拉开保险,朝车道方向点了一下头。“有人来了,哈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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