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秋天是最美的,飒飒的,静静的,很悲凉的说来就来了。在北京待的这几年,朝夕最迷恋的就是这里的秋天,整条街都是那种金黄色的叶子,走在落叶缤纷的街头,仿佛置身色彩艳丽的俄罗斯油画,常让人忍不住驻足欣赏那满地的金黄。北京秋天的意境也就在此,不同于南方的秋,南方的秋天过于潮湿,天空常是阴雨绵绵,让人觉着压抑。朝夕因为工作关系经常奔波于苏杭,云南,广州和香港,在那些城市中是很难感觉到秋天的气息的,顶多有点些许的凉意,跟北方的秋天不可同日而语。
在北京即使不出门,早晨起来,坐在院子里的槐树下,看着那透过树叶漏下来的斑驳阳光,心情也是舒畅的。特别是起风时,满地落蕊,如柳絮,如飞花,那意境就不用说了。朝夕很喜欢北京的老槐树,落蕊纷飞的时候,铺得满地都是。脚踏上去,软软的,若有若无,心情格外不一样。从住的地方到上班的公司,朝夕每天都会经过那样一条狭窄但深邃的马路,一直向前延伸着,一路上都是那样的落蕊,走在上面几乎无声,偶尔可以看到三两个遛鸟的大爷在树底下摆摊棋,下得入迷。
如果不是下很大的雨,朝夕一般都是步行到公司,也就三四十分钟,权当是锻炼身体。可是每次只要赶上下雨,甭管大小,林染秋就会驾车绕一大圈过来接她,下了班也会送她回家,每次朝夕婉谢,他就央求着说,“你就当给我献殷勤的机会好不好,老天都成全我呢,憋了这么多天总算下雨了,多不容易……”每每逗得朝夕忍俊不禁。他这人就这样,明明是很正经的话也会当玩笑来说,明明是想表明什么,结果说出来就成了玩笑话,久而久之,林染秋说什么朝夕都不当真了,有时候明知道是他的真心话,也不当真,或者说是故意不当真。
三年了,林染秋也算是超级有耐心,不急于表态,不急于得到某种肯定,他有一句口头禅,“慢慢来嘛”,他干什么都是慢慢来,不急于一时。可是三年过去了,林染秋发现自己严重失误,他的“慢慢来”不但没有培养出他所期待的感情,反而让朝夕也学会了他的“慢慢来”,每次他想得到某种明确的答复,朝夕就会说“不急,慢慢来嘛”,搞得林染秋哭笑不得。
可是林染秋都三十好几了,他意识到继续如此“慢慢”下去,他头发等白都未必等得到结果。何况家里人早就催命似的催着他赶紧结婚成家,老爷子更是下了最后通牒,如果年内再不带个媳妇回家,他就甭回家过年了,一个人在外面凉快去。以至于林染秋成天在公司唉声叹气,故意当着朝夕说:“怎么办啊,我上哪去拽个媳妇,没媳妇我怎么回家过年……”朝夕只当是耳边风,有时候还怂恿公司其他女同事,“我们林总想媳妇想疯了,你们赶紧想想办法吧。”
有一次,有个叫阿桑的女同事出了个主意,“不如我们把林总拍卖吧,反正拍卖是我们的行当,明码标价,价高者得。”
此言一出,一办公室的人都笑翻。
没错,林染秋现在开的就是家拍卖公司,专营艺术品拍卖,三年前他从日本回来就从M学院辞了职,出来单干。一是因为喜欢艺术这个行当,二是男人终归要有自己的事业,当个悠闲的老师一天到晚混时间不是长久之计,要不老爷子会一天到晚念叨他不务正业。尽管开了公司后,还是被老爷子骂作不务正业,但好歹有了一份事业,经过三年的经营,公司目前已经步入正轨,终于开始盈利了。虽然这种盈利在家族其他经商的亲友眼里实在不值一提,不过他觉得人这辈子不光是为着赚钱,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才是最重要的,如果能跟自己喜欢的人一起做喜欢的事业,那就跟神仙无异了。
林染秋很感激朝夕,陪他捱过了最艰难的创业期,那个时候公司租在一个废弃的旧仓库,一边是办公室,一边用以堆放待拍卖的艺术品,有画作、雕塑、瓷器,还有工艺品什么的,林染秋和朝夕,还有一个合伙人祥子,以及另外招来的两个女孩子就一起挤在那些艺术品中间办公,大热天的连电风扇都没地方放。林染秋和祥子还好,因为是爷们,实在太热就光着膀子,这让朝夕她们非常羡慕,开玩笑说这破仓库最值钱的艺术品就是林染秋,半裸,浑然天成,可以直接拿去拍卖了。现在想来都觉得不可思议,大约是年轻吧,对理想和事业都充满激情,什么苦都能吃。现在公司已经发展到二十来人,搬到了正规的写字楼里办公,还租了间上千平米的大仓库,业务也已经拓展到国外了,公司最大的利润来源就是将国内艺术品拿去香港或者海外拍卖,因为在国内拍卖这个行当还不被大众所接受,业务发展相对要缓慢些。
公司逐步稳定下来后,林染秋终于有时间开始认真考虑和朝夕的关系,他知道他拖不起了,再拖下去老爷子会将他扫地出门不说,他自己也觉得这么拖下去不是办法,如果朝夕对他真没那意思,他也好死了这条心,另做打算。
可是这种事情时机很重要,选择恰当的时机来挑明这件事,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不然只能是碰一鼻子灰。这天快下班的时候,林染秋把朝夕叫进办公室,吞吞吐吐的说:“朝夕,能不能帮我个忙?”
“什么忙?有事就说呗。”朝夕一脸的笑。这也是现在的朝夕,三年前刚来公司的时候,朝夕可不是现在这样,当时林染秋刚从日本探亲回来,只觉在他离开的那段时间肯定发生了什么,否则朝夕不会像是从地狱里爬出来的一样,瘦成了皮包骨,那双骇人的大眼睛,常常在无人的时候迸射出冷冽的寒光,无辜而忧伤,至今想来都令人心悸。都说时间是医治伤口的最佳良药,三年过去,朝夕似乎慢慢走出了往事的阴影,内心是怎么样不清楚,至少外表上跟正常人无异了。
朝夕曾跟林染秋说,谢谢你,是你让我活过来了。
如果真是这样,那么,她会把自己的余生交给他吗?林染秋有一定的把握,但又不是绝对的,女人心比海深,尤其对于像朝夕这样谜一样的女人,他还真拿捏不准。当他怀着忐忑的心开口“求助”时,不想朝夕很爽快的答应帮忙,当然这藉口还是很充分的,林染秋说他老爷子今天七十大寿,他得找个人回去应付应付,否则进不了门,不消多说,朝夕也明白,他想让她冒充他女朋友回去应付家长。
朝夕端着杯红茶笑嘻嘻地说:“帮忙没什么问题,不过要是以后让你老爷子知道了,还不揭你的皮?”
林染秋耸耸肩:“以后的事就以后再说吧,我愁的是眼前呢,这不今儿一天我都在琢磨着怎么回去应付,朝夕,可谢谢你了啊!”说着拱手连连作揖。
也许是刚好站在窗边夕阳下的缘故,朝夕忽闪的大眼睛此时格外明亮清澈:“谢就不用了,你也帮过我不少忙,不过你有这么怕你家老爷子吗?听说你出身高干,家世显赫,是不是真的啊?你家老爷子是做啥的,是不是真像他们说的那样……”
“朝夕,见了面你就知道了。”林染秋笑得跟个弥勒佛似的,卖起了关子。
朝夕嗤之以鼻:“高干子弟就你这样啊?我是不信的,不然公司创业的时候哪有那么艰难,交个租金都要看人脸色……”
林染秋只笑不答。
每次都是这样,涉及到家世这类话题他就不接茬。朝夕对林染秋的家世其实早有所闻,据说是很显赫,林染秋对此既不否认,也不承认,无论周围的人怎么揣测,他就是不正面回应。朝夕也没多少兴趣去探究这些事情,是不是高干,跟她有什么关系,这世间一切的繁华与喧嚣都跟她没关系。
别人的故事,别人的生活,那是别人的。
她自己的故事,自己的生活,才是自己的。也只能是自己的。
“走吧,我们该动身了,路上怕塞车。”林染秋喜滋滋地拿起车钥匙起身,他万没料到事情会这么顺利,拉着朝夕就出门了,他丝毫没有注意到朝夕眼底浮动着一抹不可捉摸的恍惚。就如她偶尔出神时那样,目光深不可测,没有人能猜测到她的心思。
三年了,连波。
她在心里这么告诉自己。
当林染秋的车子拐入那条神秘庄重的林荫道时,朝夕意识到,那些有关他家世的传闻可能是真的。那条道的一侧全部都是用青砖院墙围起来的,路上鲜有行人,显然这是不是普通人涉足的地方。暮色下,高墙之上的天空透出灰紫色的晚霞,尤显得周遭肃穆威严,天空亦渐渐变得深邃起来。林染秋的车畅通无阻地直接驶入那个戒备森严的院墙内,里面应该算个小区了,林家所住的四合院只是小区中的一栋,门前停了很多车,巷子口都堵满了,看来都是给老爷子祝寿的。密密匝匝的车辆间穿梭着好几个带着袖章的警卫,一是检查登记,二是引导司机停车。
林染秋在等候车位的时候一直沉默,或者说很紧张,因为他从未对朝夕提及他的家庭,忽然带她来这里,她能接受吗?
“朝夕……”窘迫的林染秋不知道怎么开这个口。
朝夕“嗯”了声,侧过脸凝视着他,表情倒还平静:“你不用跟我解释什么,我不会怨你隐瞒我,因为每个人都没有选择自己出身的权利,我能理解你的苦衷。”说着还笑了起来,“反正你是王子也好,庶民也好,都跟我没多大关系,我今天只是来客串的,你别这么紧张,不然会露马脚的。”
就是这一句“跟我没多大关系”让林染秋的心凉到了底,他知道没戏了,彻底没戏了,因为从头到尾都是他一厢情愿。
如果她真的在意他,就会在意他的家庭。要么欣喜,要么惶恐,可是她什么反应都没有。她若无其事的表情无疑就是再好的答案。即便他们一起同甘共苦过三年,即便他们貌似亲密无间,可他和她之间始终横着一道无法逾越的鸿沟,不是他迈不过去,而是她不给他机会,也不给他希望。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林染秋倒释然了,有了答案总比模糊不清好,毕竟他们都还年轻,人生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没必要陷在不切实际的幻想里虚度光阴。这么一想,林染秋自嘲地笑了起来,看着沉静如水的朝夕:“朝夕,你真是一个很别的女孩。不管怎么样,我都不后悔认识你。真的。”
朝夕跟他的目光对视,也发自肺腑地笑起来:“你干嘛这表情,我们之间还用说这种话吗?染秋,你是个好人,你对我的好我非常感激,只是……唉,我都不知道说什么好,我不是傻子……”
“你什么都不用说,我什么都明白,我也不是傻子。”林染秋笑得很由衷,意味深长地打量着朝夕,“我虽然不是情圣,但也经历过感情,我知道你心里有人,所以容不下别的人,我完全能理解。我之所以一直在努力走进你的心,是因为我觉得你心里的那个人没有带给你快乐,你看上去郁郁寡欢,非常的不快乐,我以为我能让你放下心里的那个人,让你过得开心,现在看来,嘿嘿……”
朝夕也“嘿嘿”笑了两声,脸上笑着,眼底又闪过那种不易察觉的恍惚。但是这次,林染秋察觉到了,他长久地凝视着她,目光专注:“朝夕,即便我没有机会了,我还是希望你能开心起来,能放下的就放下吧,没必要老跟自己过不去。那个……那个人他既然躲着你,你就没必要老纠结在心里放不下……”
林染秋对于朝夕的过去略知一二,虽然不知道具体的人,但知道朝夕曾经被某个人抛弃,至今音信全无。
朝夕这三年将自己封闭得很死,也就跟林染秋偶尔能谈起过去,否则林染秋不会知道她被人抛弃过。
她仰起脸来,忽然问林染秋:“你说我这辈子还能见到他吗?”
林染秋思索着,摇头:“不知道。如果你们缘分未尽应该还可以见面,如果缘分尽了……”他不停摇头,想了想,又问,“如果你见到他,你会怎样呢?”
朝夕眸底深不可测,是的,她会怎样呢?
林染秋自作主张地说:“我想你们应该冰释前嫌吧,三年都过去了,还有什么过不去的,是不是?”
朝夕眯起眼睛,凝视着林染秋:“三年都过去了,可是这辈子未必过得去,你说,如果见到他,我会怎样呢?”
林染秋还是摇头。
朝夕粲然一笑:“我会要他的命。”
不得不说,朝夕的演技一流,可能是因为彼此都挑明了,配合起来反倒非常默契。朝夕面对林染秋的家人表现很得体,优雅娴静,绝对的大家闺秀,即便是面对电视里经常见到的老爷子,朝夕也应对自如,浅笑频频,姥爷前姥爷后的,让老爷子笑得合不拢嘴。朝夕原来以为老爷子是指林染秋的父亲,见了面才知道是林染秋的外公,是家族中最年长的长辈,当然也是最威严的,包括林染秋的父母在老爷子面前都是毕恭毕敬唯唯诺诺。林父和林母都在外交部工作,是典型的外交官家庭,林家其他几个长辈都非等闲之辈,不用林染秋介绍,朝夕也能感觉到他们举手投足间的那种气度,只是到了老爷子的跟前,那就得低眉顺眼,连说话都不敢大声。
让人颇有些意外的是,老爷子对朝夕印象非常好,很和蔼慈祥,笑声朗朗地问朝夕什么时候跟林染秋把喜事办了。因为林染秋虽然姊妹众多,有三个姐姐两个妹妹,但儿子就他一个,难怪老爷子会催着他成家,林家唯一的香火延续就在他身上了,不催才怪。朝夕装作很害羞的样子不作答,瞥了一眼林染秋,林染秋马上配合着打马虎:“姥爷,我们还年轻呢,不急的。”
“你当然不急!我不急成吗?”老爷子脸一板,威严即现,“我都半截入土了,还指望着能看到重孙呢,不急能看到吗?”
“姥爷,您哪有这么老啊,还这么精神,一定长命百岁!”朝夕小嘴可甜了,虽然是装的,可装得还真像那么回事。如果不装,她绝对是清清冷冷的一个人,不屑跟任何人套近乎,平日里她就是个不多话的人,何况是在这种场面上。
林染秋不免唏嘘,如果朝夕真是她的女朋友就好了,家里人都这么喜欢她,他不仅交了差也如了自己的愿,该有多好。
可惜,她是装的。
唯一有些距离感的是林母,可能是因为母亲的天性,格外在意未来儿媳的身家背景,虽然没有明显表现出来,可话里话外还是有试探的意思:“小邓啊,你父母什么时候来北京,记得告诉我们一声,我们两边家长好碰个面,商量下你们两个人的事,能定下来是最好了,你看呢?”
朝夕一时语结,不知道怎么应答。
倒是林染秋早有准备,连忙说:“朝夕的父母都已经不在世了,她是被养父抚养大的,她养父樊伯伯我见过,今年人大还来北京开会来着……”
林母不露声色地追问:“那我们认不认识?”
意思是既然是来北京开会,也应该是有一定层面的,如果能被林家人认识,那身份自然是非同一般。
林染秋小心地瞥了一眼沉默不语的朝夕,嗫嚅着道:“樊伯伯是C军前总司令,不知道你们认不认识……”
“哦——”话还没说完,林母脸上就有了由衷的笑容,马上扭头跟林染秋的爸爸说,“樊司令我们见过吧?”
林父还没接话,老爷子就抢先说:“当然见过,我跟老樊交情还不一般呢,不过有两三年不见他了,说是在南边疗养。朝夕,你樊伯伯身体还好吧,如果你有见到他,请代我向他问好,下次来北京我们两家好好聚聚。”
朝夕心里五味杂陈,笑着点点头。
还当他们家跟别家不同呢,其实是一样的,身家背景永远都是排在第一位。幸亏只是临时客串,不然她扭头就走。
林染秋察觉到了朝夕微妙的情绪变化,知道她不喜欢被人盘问,于是就拉她到年轻人聊天的屋子里去。长辈们无非就是盘根问底,他自己都应付得很厌烦,别说朝夕了,还是跟同辈在一起自在。
四合院的南厢房里聚积了很多年轻人,个个谈笑风生,果然跟正堂那边的气氛不一样,林染秋拉着朝夕一进来,马上就被人挤兑起哄,开玩笑说浑话,一时闹翻了天。林染秋的同辈姊妹还真是多,他自己就有五个姊妹就不说,还有姑姑姨妈和叔叔伯伯家里的同辈孩子,三间房子里里外外都是年轻人,好不热闹。朝夕还真有点认不过来,只能见人就喊哥哥姐姐,不停的笑着点头,笑得脸都些发僵了。
这是唯一让朝夕有点羡慕林染秋的地方,这么多亲人,这么热闹,她已经许久许久没有置身过这种欢声笑语的氛围中了,记忆中也就在十八岁生日那次,那次……朝夕骤然有些心悸,不能想,一点点都不能想,一想心就撕裂般地疼痛,她连忙深呼吸,提醒自己放松,放松,然后找了个借口到屋外透气,这是心理医生的忠告,如果觉得透不过气就要放松,冷静,深呼吸……
没有人知道,她其实是个心理疾病的重症患者,包括林染秋都不知道,她每天都必须服用特定的药物保持情绪稳定。
林染秋偶尔在办公司看到她吃药,就好奇地问她吃什么,她只能搪塞是美容的,VC、VE、VB、钙片等等。林染秋开玩笑说,你都这么美了,还美容呢,再美都要成精了。朝夕当时笑着答,如果我真是妖精就好了,一定会拔了你们男人的皮,掏出你们的心,看看你们的心到底是什么做的。
谁都当她是开玩笑。
谁也看不到她笑着的面孔下隐藏着怎样一颗心。
很小的时候她就看过,书中有一个画皮的狐仙故事让她印象最为深刻,那狐仙白天貌美如花,只有到了晚上才会撕下面皮,露出狰狞的真面目,然后一到早上,又会对着那张皮精心描绘,小心地贴到脸上。朝夕觉得她脸上就有着那样一张皮,外表看跟正常人无异,一到晚上就会整个的阴郁下来。她经常一个人对着浴室或者梳妆台的镜子出神,有时候连灯都不开,因为连她自己都害怕镜中的那个失了魂魄的女鬼,犹自睁着一双黑黝黝的大眼睛,那眼神仿佛能嗜人。
三年来,她一直在打听连波的下落。她知道唯一知道他下落的是养父樊世荣,但是首长不会告诉她的。因为她在北京隐居这么久,没有人知道她的住处,可是首长轻而易举地就派人找到了她,能找到她,自然也能找到连波。可是几次见面,首长只字不提连波,显然是不想让她知道连波的下落。上次首长来北京开会,朝夕被他的秘书接到入住的国宾馆,两人见面吃了一顿饭,首长还是不提连波,只叹着气说,“疏桐一直在找你。”
朝夕当时正低着头喝汤,没有搭话。
因为她知道下一句是,你想见他吗?不,不,她不要见樊疏桐,她要见的人不是他,发生了那么多事,纠葛得那么惨烈,她和他这辈子都不要再见才好。所以她很明确地告诉首长,语气冷漠坚定:“别告诉他我在北京。”
听她这么说,首长显得有些失望,叹着气说:“唉,我怎么告诉他啊,我都两年多没见他了,不知道他现在怎么样了。”首长掩饰不住神色凄惶,不停摇头,“这辈子我都听不到他叫我一声爸爸了,是我害了他,他脑子里的伤……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复发,只听说他现在的视力下降得厉害,都戴一千多度的眼镜了……”
朝夕一直就知道,早晚樊疏桐还是会寻来的,这不,上个礼拜就在北京遇见了蔻海,见了蔻海,等于就是暴露了自己。不过朝夕还是非常惊喜,几乎就要跟蔻海拥抱了,因为她知道见了蔻海就等于见了樊疏桐,别人不知道连波的下落,樊疏桐不会不知道,樊疏桐知道,蔻海会不知道吗?
果然,蔻海完全是无心的就说出来了。
“朝夕,你一直在北京吗?士林当初就差没把北京城翻过来,怎么一直没找到你呢?你可真会藏啊,比连波还会藏。”
“哦,连哥哥还没有回聿市吗?”
“没呢,一个人在G省那边,说是在一个偏僻的小镇上教书。”蔻海那天和朝夕一起吃了顿饭,毫无戒备地透露了连波的下落。
朝夕脸上不露声色:“希望他过得好。”
蔻海“嗯”了声,还问:“你什么时候回聿市呢?别让士林找了吧,他,他现在的身体很差,做梦都想见你,你就当是行行好……”
“我不见他是为他好。”朝夕就这么一句。
此刻站在林家的四合院里,朝夕仰头眺望深邃的夜空,星光黯淡,一轮残月从榕树密密的叶间漏下来,满院都是清冷的月色,照在地上仿如水银轻泻。院子的东西院廊前各种了两株苍老的桂花树,这个时节正是丹桂飘香的时候,冷冽的空气中弥漫着令人心醉的淡香,朝夕不由得深呼吸,只觉那香味格外体贴入微地渗入每根血管神经,头脑顿觉清醒了许多,身心舒展。
吱呀一声,大门被人从外推开。
在警卫的带领下,门外走进来几个人,夜色中看不清面目,就觉走在最前面的那个人身形颇有几分眼熟,闲闲地披着件薄呢大衣,潇潇洒洒,一进来就带着股风,那风其实是从门外吹进来的,将他的大衣下摆高高撩起。
朝夕惊惧不已,心底一阵颤栗,他,他是……她又开始透不过气,静静的立在那里,四周一片寂静,她怔怔地瞧着那人缓步踱向她。
那人也在好奇地打量她,眉头微微蹙着,最后停在几步远的地方,“小姐怎么一个人在这吹风?”只这么婉转一句,朝夕扑腾乱跳的一颗心就着了地,原来是认错人了,不是他。她有些狼狈地回了句:“出来透透气。”
“唔,还是进屋去吧,晚上温度很低。”他说话轻轻的,脸隐在灯影暗处,一双眼睛却格外犀利明亮,仿佛可以看进人心底深处去,他将朝夕上上下下打量个遍,嘴角牵出一抹淡笑,“我好像没见过你,是客人吗?”
“妹妹,我也没见过你呢。”紧随在那人身后的另一名男子也款款走到跟前,笑嘻嘻的俯身问,“可否知道妹妹的芳名?”
突然面对两个陌生人,朝夕本能地后退几步。
恰在此时林染秋从屋里寻了出来,一见这场面就骂:“嗳,唐三,你丫一见着美女就两眼冒绿光是不?不要脸!”说话间已经迈下台阶走到朝夕身边,揽住她的肩膀道,“她是我女朋友邓朝夕,怎么,你也敢打主意?”
“哎哟,你早说嘛,我一进门就看见朝夕妹妹孤伶伶地站在院子里,特意上来打个招呼,借我一百个胆子也不敢撬你林少的墙角。”那个叫唐三的人嘿嘿笑,转过脸又问朝夕,“妹妹,你在看星星还是在看月亮,看得那么认真……”
“去去去!”林染秋显然跟他很熟悉,一把推开他,“不自重的家伙!”说着又跟先进来的那位男子打招呼,“舅舅,你才来啊,老爷子都发火了。”
那人嗤的一声轻笑:“有这么多孝子孝孙们来拜寿,少我一个也无妨。”说话间目光又瞟向朝夕,“你叫朝夕?很美的名字,是跟染秋一起来忽悠老爷子的吧?”
朝夕和林染秋都吓一跳,他怎么一眼就看出他们是忽悠来的?
那人见状朗声笑起来:“瞧你们紧张得,没关系,这种事我以前也经常干,只是干多了老爷子也不信了,索性不管我了。”
“朝夕,他是我小舅阮丘雄,是我外公最小的儿子。”林染秋这时候才想起来给朝夕介绍,又指着唐三和旁边一位一直没搭话的男子说,“这位是我哥们唐老三,旁边这位是蔡四平律师,上次公司跟福建运达的那起纠纷案就是他帮忙处理的。”说着又不免纳闷起来,“咦,你们几位大忙人怎么会一起来的?约好的?”
“哪有,我们是在飞机上碰见的,刚好坐的同一趟航班。”阮少耸耸肩,看着朝夕一脸的诧异,不免又笑起来,“是不是觉得奇怪,我爹这么大年纪还有我这么一个嫩的崽,这个问题交由染秋给你回答。”
林染秋只是笑:“朝夕,不要觉得奇怪,我姥爷五十多岁才生他,结果生了一个祸害,他是我们整个家族的祸害,因为有他的存在,我就是干了天大的坏事也不足挂齿,如果你知道他那些光辉事迹,你会对他顶礼膜拜的。”
“臭小子!没大没小,我是你舅舅呢,一点也不尊重长辈!”阮少佯装板起脸,眼底却含着笑,跟朝夕说,“别听他胡扯,这孩子从小被我惯坏了,特没规矩。”
说着自顾朝前走,甩着手臂说,“累死了,才下飞机,聿市太远了,坐了我三个小时的飞机……”走到门口又转过身,不耐地皱起眉头,“都进去吧,我也要忽悠下老爷子,不然又少不了顿拷问。”
“你又干了什么坏事,怕老爷子拷问?”林染秋牵着朝夕进屋。朝夕却望着阮少的背影愣自发呆,他刚才说什么,聿市?他是从聿市过来的?
樊疏桐在北京待了三天,一无所获。
蔻海只说在北京见到了朝夕,还一起吃了饭,但朝夕具体的住处和上班的地方却没有告知。樊疏桐打电话骂:“你丫白痴啊,不知道问吗?”“我问了,她不说,我能怎么办?”“找你爸!你爸堂堂C军政委找个人不是分分钟的事吗?”“你,你爸还是司令呢,干嘛要找我爸?”“我要能找他,我还用得上你?”“怎么就不能找你爸啊,你爸上次来北京开会都见过朝夕,他肯定知道朝夕的下落。”“什么,他见过朝夕?”“是啊,朝夕跟我说的,他们都见过好几次面呢……”
“咚”的一声,樊疏桐将手机砸到了墙上。
还好是豪华套间,墙上是软包,地上也铺着厚厚的地毯,手机安然无恙地坠落在地上,但正在浴室放水的阿斌却听到了动静,连忙跑出来:“樊哥,樊哥,怎么了?出什么事了?”
“没事!忙你的去!”樊疏桐狼一样的在房间转着圈子,简直把他气坏了,老头子早就知道朝夕的下落,居然一直不告诉他。
想想也是啊,老头子身为C军区前总司令,找个人还真是分分钟的事,他手下带的那些个侦察兵可不是吃素的,连波跑到G省那么偏远的地方隐居,不三两下就被他翻出来了嘛。不过父子已经两年多没见过面,也从不打电话联络,等于是断了往来,老头子又凭什么把朝夕的下落告诉他呢?
“樊哥,水放好了,可以洗了。”阿斌小心翼翼地从浴室出来,“睡袍也准备好了,您要是没什么事,我就先回隔壁了。”
樊疏桐话都懒得跟他说,挥挥手示意他走。
阿斌退出房间后,樊疏桐泡进了浴缸,倒了杯红酒慢慢酌饮,情绪才稍稍好转,他想他是不是该给老头子打个电话?
这个想法一冒出来,他自己都吓一跳,打电话?他早就当自己没了爹,估计那边也当没了他这个儿子,他们还能通电话?可是,如果今晚不捣鼓点什么,他断无可能安然入睡,他不能入睡,老头子凭什么可以睡?这么一想,他穿好浴袍躺到床上去,看了看表,午夜十一点……
樊疏桐这人是这样,思维素来有别于常人,他觉得可以做的事情是不需要道理的,道理在他这里行不通。
他身上一直有那么股匪气。
尽管他外表看上去跟标准的绅士无异。
他也懒得用手机,操起床头的电话直接打到军部总机,七转八转的转给了刘秘书,三更半夜的接到首长公子的电话,刘秘书估计吓得够呛,忙问出了什么事。樊疏桐信口胡诌,说正在美国治病,美国那边还是大白天呢,惦记着首长,想给首长打个电话。刘秘书估计是梦没醒,明明是国内座机电话,居然也信了,立马将樊世荣疗养的枫桥山庄的电话告诉了他。
樊疏桐直接拨到山庄,结果是警卫处接的,值班警卫估计是个新兵蛋子,原则性还很强,坚决不肯把电话接到首长住处,说这么晚了首长已经休息,有什么事明天再打。樊疏桐骂过去:“你丫找死啊,我是他儿子,我现在想自杀,你丫要是不把电话接过去,明早我挂了你担得起这个责任吗?”
最后还能怎么着,警卫只好把电话接过去。
很意外,樊世荣居然没睡,听声音不像是睡梦中刚刚醒来,他还以为是刘秘书打的,接了电话就问:“是小刘吧,这么晚了还打电话啊,正好要找你,明天给我把张参谋的那份报告拿山庄来,我要看。”
樊疏桐轻咳两声,道:“首长这么晚还没睡?”
“年纪大了,睡不着。”果然是年纪大了,樊世荣居然没有听出电话这头的声音不是刘秘书。
“那您要多注意身体,您为革命操劳了半生,可要长命百岁才行,您的儿子还指望着给您尽孝呢。”
此言一出,樊世荣察觉出来了,警惕地问:“小刘……是小刘吗?”
樊疏桐呵呵的笑:“连我的声音都听不出来,您真是老糊涂了。”
“桐,桐桐……是桐桐吗?”樊世荣惊喜万分,连声音都有些发抖,像是不相信似的,“真的是你吗?喂,喂——”
见表明了身份,樊疏桐立即换了副语调,没好气地说:“没错,是我!别的话不多说,赶紧把朝夕的地址告诉我,你应该知道她在北京的地址吧?”
樊世荣这才反应过来,原来三更半夜的这个鬼崽子打电话过来,是为这事。还当他是想起老父,打电话问候呢。
“我为什么要告诉你?”樊世荣不愧是首长,很快调整了自己的情绪,恢复了惯有的威严。结果樊疏桐砸过去一句:“你欠我的就该告诉我!”
不想樊世荣也拿起了腔调:“我如果不告诉你呢?你能把我怎么样?”
是啊,老头子要真不说,樊疏桐还真不能把他怎么样。不过樊疏桐可不是省油的灯,威胁道:“如果今晚你不把地址告诉我,明儿就要你手下的人来给我收尸吧,我立马就从这酒店窗户跳下去。”
“呵呵……”樊世荣居然在电话里笑了起来,“儿啊,我可以打包票你今晚不会跳下去,至少在没见到朝夕前你是舍不得跳的,我没说错吧?”
樊疏桐差点又将电话砸了,但马上意识到如果他砸了电话,就表明自己输了,于是也在电话这边呵呵笑起来:“老头子,其实我只是试探你的,我已经知道朝夕的下落了,是蔻海告诉我的,他来北京出差碰巧遇见了朝夕,我原想着借着这个电话跟你叙叙旧呢,没想到你这么不通情理,那我也没什么好说的了,以后我不会再给你打电话。”
“疏桐我的儿,你好歹也做了我的儿子这么多年,我是你老子,我会不知道你的底?你要真知道朝夕的下落,会选在这个时候打电话过来?你在北京都晃荡三天了,何苦来着呢,人家不想见你……”
“你怎么知道我在北京待了三天?”樊疏桐蹭的一下就从床上跳起来。
“你是我樊世荣的儿子,你在外面干了些什么,我会不知道?”樊世荣在电话里不急不缓,似乎还很乐意跟儿子磨嘴皮子,“你不要生气,我是关心你,你不认我这个老子,我不能不认你这个儿子。其实做我儿子挺好的,你要是肯做我的儿子,我能让你找一个邓朝夕找三年?实话告诉你,三年前她离开聿市的第二天我就知道她的下落了,你要是没跟我翻脸,我早就把她的地址告诉你了……”
“那您现在说也不迟啊,我的爹——”
樊疏桐拖长着声音,想死的心都有了,他一直以土匪自居,殊不知土匪儿子肯定就有个土匪爹,他的爹比他还不省油,他怎么就忽略了呢?
樊世荣在电话里听到樊疏桐叫他爹,朗声大笑起来:“哎呀,我的儿啊,我等了三年终于等到了你叫我爹了!儿啊,不是做爹的不告诉你朝夕的下落,而是我答应了她不告诉你,我是军人,军人怎么能出尔反尔呢?”
樊疏桐抱着电话机子,又开始狼一样的转圈子了:“您偷偷告诉我,她又怎么会知道呢?您不告诉我,我今晚真会跳下去……”
“我说疏桐啊,不要老用这个来吓唬爸爸,你又不是三岁小孩子了,都这么大的人了……朝夕这个事嘛,我确实不能告诉你,如果我不遵守承诺,能带这么多年的兵吗?”樊世荣在电话里好言相劝,似乎又话里有话,“其实找个人也不难,是你把问题看的复杂了,你也当过兵,你要学会运用战略,打个比方,我们经常说越危险的的地方越安全,有时候近在咫尺的人你偏要把他看得那么远,当然找不到了,我这么说你明白吧?”
樊疏桐倏地瞪大眼睛……越危险的地方越安全?近在咫尺?
樊疏桐的脑子一向灵光,立即反应过来,这是老头子在暗示他吧,朝夕可能就在不远的地方,是这样吗?
“啪”的一下,樊疏桐也不跟首长道声别,直接挂了电话,高兴得满屋子乱窜,姜到底是老的辣啊,不直接告诉他,却通过这种方式暗示,不愧是带兵打过仗的人,任何时候都忘不了战略……
正高兴着,门外突然传来几声轻叩。
樊疏桐没好气地吼了句:“谁啊?”
没人应。
接着又是几声叩门。
樊疏桐气冲冲地跑去开门,“你他妈有病啊!”他呼啦一声拉开门,结果怎么着,门口斜靠着唐老三,一身名牌西装,头发梳得溜光,整得跟个鸭似的。“哟,独守空房不好受吧?要不要我给你找个妞?”唐三扯着嘴巴笑。
“你这么晚跑来干什么?”
“晚什么啊,还不到十二点呢,北京的夜生活才刚刚拉开序幕,你丫来了北京也不说声,到了我的地盘上,怎么着也得好好招呼你吧?”说着唐三径直走进房间,满屋子转悠,连浴室都瞄了两眼,还嘀咕,“没妞啊,良辰美景怎么能没妞呢?”
“滚你丫的!”樊疏桐骂了句,关上门跟着进了房间,从烟盒里抽出一支烟递给唐三,“你不是在聿市吗,什么时候回来的?”
“今儿才过来,你呢,啥时候来的?”
“来了有三天了。”
唐三在落地窗边的沙发上坐下,跟樊疏桐借了火点上烟,翘起腿晃悠:“我是接了蔻海的电话,说你来了北京,他要我无论如何得照应着你,说你精神处于极度焦虑中,怕你受刺激精神崩溃寻短见。这不在一朋友家吃过饭我就赶紧过来看看,万一你真寻短见了,我可没法跟蔻海交差。”
“滚!”樊疏桐懒得理他。
“走吧,为免你崩溃我带你找乐子去。”唐三屁股都没坐热,又起身,“还叫了两个朋友,就在楼下大堂,别让人家等久了。”
“我不去,我要睡觉。”
“没妞怎么睡觉啊,我带你找你妞去!”
“我今晚不要妞!”
“性取向改变了?”唐三嘴巴里没几句好话。
“你丫才变了呢,我累了,想休息!”樊疏桐确实没有玩的兴致,不肯动身。可是唐三才不管他愿不愿意,连拉带拽的拖他出门,樊疏桐知道今晚要不出去,唐三这蚂蟥是不会撒手的,只好换了衣服跟着出门。
一楼酒店大堂气派辉煌,果然是夜生活刚刚开始,男男女女莺莺燕燕穿梭不停,唐三引着樊疏桐往休息区的茶轩走。那里闲闲地坐了好几个人,大约都是三更半夜不睡觉的夜猫子,个个人模狗样的,除了蔡四平是认得的,其他人樊疏桐都觉着很眼生,有一个人正坐在角落里低着头打电话,看不到脸。应该也不认识。
“来来来,介绍下,这位就是我给你们说的聿市头号祸害樊疏桐,将门虎子,将门虎子啊,他爹……”
“你他妈哪这么多废话?”樊疏桐眼睛横过去。他一向不喜欢别人提他爹,特别是在这种公共场合。
唐三知道犯了他的忌,赶紧打住,讪笑道:“你本来就是将门虎子嘛,我又没说错,来来来,给你介绍下……”他扯着樊疏桐,指着沙发上的一干狐朋狗友说,“这位是康盛文,这位是赵学兵,这位是林染秋,都是我死党,以后大家都是朋友了……”
“幸会。”“幸会。”樊疏桐很有风度地跟那些公子哥一一握手,虽然他很不待见唐三这厮的纨绔作风,但在场面上他素来得体,握到林染秋的时候,林染秋笑着说:“久仰大名,很早就听到老三谈起你,听得我耳朵都快起茧子了。”
“别听他扯,我的名声都是他败坏的。”
樊疏桐又横了唐三一眼。
唐三哈哈大笑。
最后轮到坐在最角落里的一位男子,穿了件黑色薄呢大衣,眉眼深邃,嘴角微微勾着,透着隐约的笑意。
一直不见他吭声,显得很低调的样子。
可是即便他没有说话,却自有一种奇特的气场,抑或者是内敛的光芒,让人无法忽视他的存在。樊疏桐没有跟他握手,只是冲他点点头,算是打招呼。因为在他抬起头的刹那,樊疏桐认出来了,他们见过。
唐三指着他说:“这位,我就要隆重介绍了,士林,前几天你们在聿市高尔夫球场见过面的,阮少阮丘雄,跟你一样都是极品祸害,你是聿市头号祸害,他是京城头号祸害……”
“滚!”阮丘雄就差没一脚踹过去。
旁边的林染秋接过话:“他还有一个外号,叫‘嫩崽’,因为他是我外公最小的儿子,我外公五十多岁才生他。”
“哈哈哈……”
夜静极,这座城市的人们应该都已经进入梦乡了,醒着的往往是一些落寞无所归依的灵魂。这样的夜色虽然寂寥,但也安全,雌伏在心底的恶魔终于可以出来透透气了,否则雌伏太久,怕一不留神那恶魔就会破胸而出,将自己或者他人撕得粉碎。朝夕从林家应酬回来,洗完澡就一直面对着卧室的窗户站着,目光久久地凝视着游动在对面楼群墙上的光影和窗外窸窸窣窣的树叶,一动不动。仿佛灵魂出了窍,站着的只是她的躯壳。又仿佛是陷入一个黑不见底的梦魇,十分钟三十分钟,她动不了,脑子很清明就是动不了,她祈求谁能来拍拍她叫醒她。
活着有多么不易,连她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她能完好无恙地活到现在。算不算一个奇迹?经历了那样的万劫不复,经历了那样的九死一生,她还能像此刻这样,貌似悠闲地捧杯牛奶,站在温暖的卧室内听着许美静的《城里的月光》,是不是太幸福?
幸福……
真是感伤的字眼,正如此歌。
这首歌是她的最爱,每晚必听,都听了三年了。轻轻的旋律在流淌,慢慢的撩拨郁积在心的忧伤,慢慢的泪湿眼眶。床头亮着盏台灯,幽幽地照着她的身影,孤伶伶的,屋子里沉寂得怕人。
朝夕听着自己的心跳,一下一下,像是怀里揣了颗炸弹,几乎可以听到时间在倒数。不知道为什么,最近几天她总有种异样的焦虑感,似激动又似惶恐,夜深人静的时候她甚至能听到某个人熟悉的脚步声,忽近忽远,仿佛就在身边。近了,终于是近了,她都能听到他的脚步声了。那么,她还等什么?
晚上回来的路上,她就跟林染秋请好了假,说是要出门一趟,去广西看个朋友。林染秋满口就应承了,虽然最近公司因为有个艺术展很忙,事情扎堆,但朝夕很少请假,难得开一次口,林染秋自然不会有异议。
“朝夕,真的……没有可能吗?我是说……”林染秋把车停在朝夕楼下的时候,看着朝夕欲言又止。
他的样子颇有几分不甘,毕竟在一起三年,他希冀了三年,一直以为有机会的,不想尘埃落地是这样的结果。
朝夕低头沉吟良久,缓缓抬起头,看着他说:“染秋,很抱歉,我不适合你,因为我们内心的距离太远,没有可能的,否则不会在一起三年没有结果。我也努力过,可是……我的生命中掺杂了太多别的东西,没办法全心全意地去爱一个人,或者接受一份爱,至少目前没有可能。我不想耽误你,还是别在我身上浪费时间了吧,以你的条件,什么样的女孩都可以找得到。”
“可是朝夕,我喜欢你,这你知道的。”
朝夕嘴角浮起一抹微笑:“爱情是两个人两颗心的事。”这话是她以前在某本书上看到过的。可能是路灯的光过于冷,让她唇畔的那抹微笑显得模糊而凄惶,她拍拍林染秋的肩膀,“我们以后还是朋友嘛,你还是我的老板呢,仍然还是在一起。”
林染秋苦笑着摇头:“朝夕你知不知道你好残忍,每天是在一起,却又不能……唉,看得到葡萄摘不到,这滋味很难受的,你一点都不懂。”
“什么葡萄,你当你是狐狸啊?”
“男人怎么会是狐狸,女人才是,比如你这样的。”
“……”
朝夕斜睨着他,半晌无语。
“怎,怎么了?”林染秋以为她生气了,“开玩笑的,你这么纯怎么是狐狸呢,对不起,对不起……”
朝夕一句话也没说,默默下了车。都到楼梯口了,她突然又回过头,灯影下显得她的身子格外单薄,小小的一个人儿,立在那里,仿佛一尊冰冷的雕像。她直直地看着林染秋,黑黝黝的一双大眼深不见底,她说:“我不是狐狸,我是蝎子。”
她脸上没有一丝笑容。
说完径直上楼。
朝夕并不知道,林染秋看似潇洒豁达,其实受刺激很大,看着朝夕以那样冷漠的表情转身上楼,他只觉自己的心被狠狠刺痛了。他自认是一个放得下的人,因为什么都不缺,所以对什么都不太在乎,无论是名利还是女人他从不强求,每次看到有朋友因为失恋而痛苦不堪时,他就觉得是件很好笑的事情。可是今天晚上,他知道自己受伤了,而且是伤得体无完肤。他驾着车在北三环上风驰电掣,脑子里昏昏乎乎,感觉自己几乎就要失控。
三年的希冀,一场空。
最痛苦莫过于,当失去时他才察觉他对她不是单纯的喜欢。是他自己忽略了,三年亲密相处,他真的忽略了,以为只是喜欢。
如果不是唐三给他打电话,邀他去酒吧hAPPY,他保不准会出车祸。唐三他们是从老头子那里拜完寿后,找不到他的人才给他打电话的。林染秋二话没说调转车头就往建国路那家国际酒店开了,尚存的理智让他还有些许的害怕,怕这么飙下去真出车祸。唐三和一干狐朋狗友都在酒店等他,说是给他介绍新朋友。新朋友叫樊疏桐,林染秋对他的印象还不错,不多话,但是又很有气场,跟阮丘雄倒是颇有几分相像。可是林染秋完全不在状态,一个人胡言乱语,像喝醉了酒似的,要么就是傻兮兮地独自发笑,搞得唐三以为他神经错乱。
“你丫没受刺激吧?老傻笑个啥……”唐三作势要摸他的额头。
林染秋避开他的爪子,只是笑:“我失恋了,行不?”
“哟,这多新鲜啊,我们林少还能失恋?”旁边的赵学兵挤兑他。
“我怎么不能失恋?”林染秋反问,突然就有些不能自已了,灯光很暗看不清他的表情,但声音明显发颤,“我跟她在一起三年了,我一直以为我只是喜欢她,结果到今天晚上才知道,其实我爱她,否则不会三年了还像个傻子似的等待机会……她跟我摊牌的时候,我这心哪……”他指了指自己的胸口,“真他妈的疼,从来没这么疼过,真的,没这么疼过。”
一屋的人瞅着他,都当是看稀奇了。
林染秋素来豁达,懒懒散散,好好的政界不混偏要玩艺术,他好像对什么都不太认真似的,也会失恋?
“就是今晚你带去忽悠老头子的那个女孩?”唐三试探着问。
阮丘雄倒是兀自笑了起来:“这么快就失恋了,啧啧啧……”
“兄弟,来,喝酒。”康盛文斟了杯酒给他,一本正经地跟他碰杯,“向你死去的爱情表示沉痛哀悼,请节哀。”
“我都这样了,你还刺激我?”林染秋一脚踢过去,样子真是可怜极了。他越可怜众人越觉着可乐,唐三拍着胸脯说:“今晚包在我身上,兄弟我给你安排节目,包你明早一觉春梦起来,啥事都没有。说吧,你喜欢什么样的……”
“你丫什么时候改行拉皮条了?”林染秋讥讽他。
众人一阵哄笑。
樊疏桐是新加入的,一直只是默默喝酒,不参与他们的闹腾。偶尔跟坐旁边的阮丘雄搭下话,阮丘雄笑着跟他碰了下杯,问他:“你失恋过吗?”
樊疏桐眉头微微挑起,唇角浮出淡淡的笑意,反问:“你觉得我失恋过吗?”
阮丘雄端详着他,点点头:“应该有。”
“何以见得?”
“感觉。”
两人相视一笑,似乎找到了某种共鸣。
“爱情……”阮丘雄转动着高脚杯,看着杯中琥珀色的酒液,像是自语,“是我们这种人最奢侈的东西,没那么容易得到的。”说着忽然又抬起头,想了想,“不过今晚见到一个女孩子,倒是蛮有感觉,我一下就被击倒了。”
“是吗?”樊疏桐表现出了几分兴趣。
阮丘雄笑着点点头,把目光投向旁边失魂落魄被唐三他们围着灌酒的林染秋,眼中焕发出异样的神采:“所以听到我外甥失恋的消息,我真是很高兴,我已经看到丘比特朝我举着箭了,今晚我会失眠。”说着向樊疏桐举起酒杯,“来,为爱情干杯!”
如果,如果樊疏桐当时多问一句,那女孩是什么样的,叫什么名字,也许后来的很多事情都会改变。可是他没有问,他素来没有打听别人隐私的习惯,而且他心里也有事,喝了几杯酒后就回酒店了,因为傍晚的时候他接到连波的电话,说要来趟北京,一早的班机,他得去接机。算算兄弟俩已经一年多没见面了,平常电话也打得少,一听说连波要来北京,樊疏桐很兴奋,回酒店勉强睡了两三个钟头天已经大亮,他不要阿斌开车,亲自驾车直奔机场。
虽然严重睡眠不足,但樊疏桐觉得大脑皮层一直处于高度亢奋状态,非常凑巧的是,刚接了连波出来,在停车场居然碰见了昨晚失恋大醉的林染秋,估计还没醒酒,走路都在摇晃。“哟,你这样还敢开车出来啊?”虽然是刚认识,樊疏桐还是认出了林染秋,瞅着他乐。
林染秋正准备开车门,见到樊疏桐,也认出来了:“哟,这么巧,你怎么在这?接人还是送人?”
“我接人。”樊疏桐因为见到连波心情大好,指了指旁边腼腆的秀才,“这是我弟弟连波,刚接到的。你呢?”
林染秋神智倒像是清醒的,就是一副没睡醒的样子,眼底布满血丝,也难怪,昨晚大家闹到凌晨五点散场,他都不知道怎么摸回家的。他很热情地跟连波握手,“幸会,我跟疏桐才认识,没想到又多了一个朋友。”一边又跟樊疏桐说,“我是送人,一大早就爬起来了,送个朋友去广西……”
“广西?”连波很意外,终于搭话了,“我就是从广西那边过来的呢。”
“哦哟,那真是巧。”
“是啊,很巧。”
……
樊疏桐接到连波,直接将他安排住进他下榻的酒店,兄弟俩太久没见面,有很多话要说,樊疏桐执意要跟他睡一个房间,反正是豪华套间有两张床。
安顿完后,樊疏桐带连波到酒店二楼餐厅喝早茶。
作为接待外宾的国际大酒店,餐厅自然是铺天盖地的华丽,这让从偏僻的边陲小镇过来的连波很不适应,大气不敢出,手脚都不知道往哪放。樊疏桐一边点餐一边打量畏畏缩缩的连波,心里很不好受,默默叹着气。
连波还是老样子,就是黑了些,估计跟海边的紫外线有关系,他穿着非常朴素,半旧的一件咖啡色夹克配衬衣,牛仔裤洗得发白,脚上居然穿了双千层底的黑布鞋,樊疏桐不服他都不行了。樊疏桐注意到他的领口和袖口都磨得毛毛的,却还是干干净净。这倒是符合这位秀才一贯的作风,朴素整洁,清清爽爽,即便是跟一身名牌的樊疏桐比起来寒酸得不像样子,但看上去还是很舒服,标准的教师模样。
在樊疏桐的感觉里,连波一直就是个清教徒形象,不食人间烟火,清心寡欲,他显然跟这喧嚣浮华灯红酒绿的现实世界格格不入。所以,连波的眼眸还是清澈明亮,不含一点杂质,干净得让人自惭形秽,比如樊疏桐自己。
一个人,活在这乱糟糟的世上,何以让自己保持得如此干净。
樊疏桐觉得连波是个谜。
他自己就没办法了,十八岁就学会了跟女人上床,吃喝玩乐无所不为,什么龌龊的人龌龊的事他都见过,甚至还干过。现在他每天早晚要洗两个澡,对饮食起居的洁净要求苛刻得有些变态,而且是越来越变态,早上就因为发现枕头上有两根头发丝,他把做清洁的服务生骂得要跳楼,可是有什么用,他还是觉得自己污浊不堪,他总是能从自己身上闻到一股腐朽的味道,从灵魂到心,整个的腐朽了。
而且最让他不可理喻的是,连波还是处子身,都二十好几的人了,从来没交过女朋友,见到陌生女性还会脸红,就像刚才,女侍应生过来给他沏茶时,他紧张得说话都砢碜。樊疏桐在旁边看着直摇头,真怀疑这小子是不是男人,即便不找女人,想也应该想吧,不然怎么能算男人?每次跟蔻海说到这事,樊疏桐就忧心不已,其实他很清楚,连波不接触女人不是因为他真的不想女人,而是他心里没办法装下别人,就跟樊疏桐的洁癖一样,连波是根深蒂固的完美主义者,他容忍不了爱和性的分离。
“有时候我都想帮他去睡女人,看着就急,都这么大的人了。”樊疏桐有一次跟蔻海谈到连波,口不择言。
蔻海当时笑得快背过去,挤兑他:“你啊你,你就是睡一百个女人那也代替了连波啊,你睡的还是你睡的,算不到连波的头上去。”
“所以我才着急!”
黑皮出了个馊主意:“不如下点药把连波办了。”
樊疏桐当时扑过去就要掐死他。
这会儿,樊疏桐看着窘迫的连波,颇有点恨铁不成钢,连个姿色平庸得扔人堆里就认不出来的侍应生都让他脸红,真不知道他将来怎么找媳妇,樊疏桐连连叹气:“我说秀才啊,你真打算一辈子不结婚不找女人?”
连波很斯文地一笑:“你不也没结婚嘛。”
“我是玩厌了不想结婚,而且也不想拖累别人。”樊疏桐夹起一块点心放盘中,指了指头。
“还是痛吗?”
“是啊,早晚会痛死过去的。”
“一般什么时候痛呢?”
连波以为找到了话题,打破砂锅问到底。他真不该问。
樊疏桐缓缓抬起头,嘴角上扬,仿佛是想笑,却像牵动了什么伤口,眸底闪过难言的痛楚。“想朝夕的时候。”他这么说。
连波哑然,愣愣地看着他……
樊疏桐夹了个灌汤包到连波的碗里,神色倒是淡然:“吃吧,别冷了。”
“还是没有消息吗?”连波问。
“没有,一点都没有。”
“听说,你给首长打过电话。”
樊疏桐愕然:“这么快你就知道了?我昨晚打的……”
连波笑了起来:“一大早,我在等飞机的时候,首长就给我打电话,说你昨晚跟他通了电话,感觉他非常兴奋。”
樊疏桐的脸立即就垮了下来,没好气地说:“我是为了打听朝夕的下落,不然我疯了吧,给他打什么见鬼的电话。”
“哥,别这么说,首长其实很可怜,年纪这么大了,身体很不好,老是住院,我来的时候他又进医院,你抽空去看看他吧。”
樊疏桐就两个字:“没门!”
说着不耐地摆摆手,“换个话题吧,说点高兴的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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