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小媛出走了,我没想到真是这样。
她驾驶着我送给她的那辆“利莫”豪华车,像乘着一朵云离开浮华的城市和虚荣的我。
我既不愿她的离开,也看不到她的离开。我带着为她新找的保姆,去到她住处的时候,按了几次门铃,也不见她开门。
我开始以为她人就在别墅里,只不过喝醉了。为了证实我判断的正确,我亲自走到车库去,看车子在不在。我意想不到我的判断错了。
这显然意味着宋小媛不在别墅里,她和车子一起正在我未知的路上或地域奔走。
别墅的门紧闭着,像墓碑一样使我和我带来的保姆仓惶忐一种不祥之感在我的心头涌动。我感觉宋小媛这一走,再也不会回来了。她真的和她说的一样,去寻找她的朋友,——这是没有终极和毫无结果的寻找,像大海捞针或猴子捞月。
她舍弃她的财产、情人和故土,去追随她杳如黄鹤的朋友。
我将像她找不到她的朋友一样看不见她,而我为她新找的新保姆刚刚报到就失去了侍候的主人,她是我费了一定功夫从一家医院里请来的护士。她勤勉、细心、忍耐,我患痔疮住院手术时她无微不至照顾过我。
我觉得她非常合适当宋小媛的保姆。于是我动员和请求她。她同意了。因为我的诚意,因为我给她的工资高于医院的薪水。
为此她停薪留职,随我来为宋小媛当保姆来了,主人却已出走,就像马鞍备好了而骑手却无影无踪一样。
我拿出我的手机拨宋小媛的手机号码。我听到这样的回答“对不起,该用户已关机,或不在服务区内。”
这不是宋小媛的声,却声明宋小媛已中断了和别人的联系。
“小刘,”我对保姆说,因为她姓刘。“我们来晚了。”我说。小刘看着蓝蓝的天,对我的话疑惑不解。
“就是说,主人不在了。”我说,“她或许再也不回来了。”
“你是说……她死了吗?”
“不,”我说,“她活着,但是她到别地方去了。”
“那就是……不用我了。”
“对不起,小刘。”
“没关系。”她说。
“你愿意看管这幢房子么?”我说。
“不,”她摇头说,“我只愿意干活。再说这房子太大,我一个人害怕。”
“但是假如这幢房子没人看管,房子就糟蹋了。”我说。
“拜托你看管这幢房子,好不好?就算是帮我。”
“要看到什么时候?”她说。
“不知道,”我说,“也许她很快回来了,这样最好。她一定会满意你的。”
“万一她很久很久都不回来呢?”
“那就请你一直看管下去,”我说。“要是你一个人觉得害怕,你可以请你最新近或信任的人住进来,只要别在房子里开舞会就成。”
“不,我不会这么做。”
“为什么?”
“因为,我已经不觉得害怕了。”她说。
“谢谢你,你真是一名勇敢而又正直的姑娘。”我说。
“可是,主人不在了,怎么进得了这房子呢?”她说。
我说:“只要你同意了,我就有办法进去。你等着。”
我转身往回走,钻进停在离别墅不远的我的车辆。我从车子里翻找出一把钥匙。这是别墅的钥匙,宋小媛有一次为别墅换新锁后把它给了我。
因为她怕出门又忘了钥匙,假如我代替她拿着一把钥匙,而当她出门再忘了带钥匙的时候,就不用砸锁破门了。
这是宋小媛把钥匙交给我时说明的理由,但我知道不是真正的理由。真正的理由是:宋小媛别墅的钥匙让我拿着一把,是因为那个宠爱了她十多年的香港男人瘫痪了,他再也不能临幸别墅了,所以宋小媛才把钥匙给我。
这意味着从此之后我可以自由出入这幢别墅。有了这把钥匙,我随时都可以打开别墅的门,像回家一样。
它赋予我主人的权利。可惜这权利来得太晚。
十年前我就曾想有这种权利,但那时候宋小媛不可能给我这种权利,或者说那时候我根本不配有这种资格,因为那个香港男人财大气粗并和宋小嫒的关系众所周知。
他们是公开的情人。而我只不过是暖昧或鬼鬼祟崇地与宋小媛苟且偷欢男人,像一名剽窃名人文章的业余作者或一匹从荒原潜入民宅的野猫。
那个香港男人可以道貌岸然或者厚颜无耻和宋小媛出入别墅和各种场合,但我不能。我没有把别墅或宋小媛占为已有的能力和权利。而当我具有这有能力和权力的时候,却已经对曾想拥有的不感兴趣——我虽然从宋小媛手里接过别墅的钥匙,但从未用它开启过别墅的门。我需要进别墅的时候,都是敲门或按门铃,然后有人开门,我才进去。
但这次我不得不破例。我亲手把钥匙插进锁孔,启开暗锁的机关,然后门就像一张哼唱的嘴,松弛开放。我在推门的当口,顺带着把钥匙拔了出来。我把像哨子的钥匙交给身边的女子她现在已不是保姆,而是别墅的看管,就像是营房的执勤一样。
“小刘,这幢别墅就交给你了。”我说。“希望你能把它当自己的家一样爱护它。”
她感动地向我点头,像一名被委以重任的低级职员向上司做保证一样。
她随我进别墅去,就立即动手收拾起零乱不堪的陈设,诸如扶正和擦试东倒西歪的椅子、衣架和花瓶,把丢散在沙发、茶几上的书刊、酒杯整好和转移等等。
她干这些活儿的时候,我就来到楼上宋小媛的卧室。
我没法不去卧室,因为我总是不由自主或情不自禁。它有一种魔力吸引我,令我无法抗拒。卧室是别墅的心脏,只有深人到它的内部,我才感受真正的别墅,就像一个运动员只有抵达终点,他的奔跑才有意义。
我进入卧室,现在,没有什么比卧室更能引起我的关注。
我对卧室凝神顾盼,就像一个人瞩望自己的故乡——是的,这是我欲的故乡,我永远无法忘怀它对我情爱的培植和养育。我男子的童贞是在这里结束,我男人的气慨和风流从这里开始。而我的成长和归咎也归功于一个雍容华贵的女人,她是卧室的主人,是占有我男人贞操的首领,又是启发我雄性本能的导师。但此刻我重返卧室、回顾卧室,她却已经不在。她走了,或者说失踪了。
我一个人独在空虚的卧室里,像一个人回到故乡却举目无亲,没错,我看不到宋小媛了,她是我的亲人。我和她的亲密程度超过我生活中的任何人,但她现在居然离开了我。我意想不到她的离开,也看不到她的离开。她跟我说过她要走,但是我不相信。我的自信害得宋小媛离开了我,因为我没有挽留她。
当我像往常一样漫不经心地来探望她的时候,她已经从这座城市里消失了,像当年她的朋友夏妆离开她一样。
对了,她把那张她和夏妆合影的相片也带走了。卧室里已经没有了这张相片,它过去摆放在靠近床头的柜子上,像一件珍宝显眼醒目。但现在已看不到了。
它随宋小媛一起离去,在宋小媛的身边,只有它和宋小媛形影不离。
但是我在原来摆放相片的位置上,看到了一封信。
我走过去把信拿到手,发现是我的信,因为信封上歪歪扭扭地写着:童汉启。我一看就知道信是宋小媛写的,因为我认识她的笔迹。我就是认不出她的笔迹,我也知道是宋小媛写的,因为别人不可能把写给我的信,放在宋小媛的卧室里。
我把信从信封里抽出来,像把刀从刀鞘里拔出来,因为我感觉到这封信的冷酷、尖刻和咄咄逼人,像一把锋芒毕露的长刀,朝我的眼睛刺来——
但愿你能发现或看见这封信,如果你还来看我的话。我想你会来的,因为你不相信我会走。你把我要走的通知当成耳边风,因为你总是以为我醉了。但我终归还是有清醒的时候,比如现在。比如十年前你孤单影只到夜总会找我的时候——当你以流浪汉的身份(事实上你也是在流浪,对吗?)出现在我面前和向我投靠的时候,我就知道你是谁。别以为到现在我都不知道你是谁,童汉。没错,你是童汉,从你变成一名正常的男子时,你就是。但在这之前你可不是。
你曾经是女人,是我最好最好的朋友。十一年前你不顾我的阻拦和反对,去做了变性手术。你变成了一名男人——你梦想成真。但由于你的行力违反天命、惊世骇俗,像投向人类最初的炸弹,令蒙昧的人们震聋发聩和如临大敌,也令你无地自容,于是你落荒而逃或离乡背井,从这座城市消声匿迹。你像一只跌入河里潜藏的银狐,连我都不知道你的去向。我虽然没有去找你,但是我期待你的复出重现。我预感你会出现,在你变得面貌全非和人们淡化你的传奇之后。
你真的出现了,当你自称是流浪汉却从容不迫地与我调侃和往来的时候,我就感知到你就是谁,或者说你曾经是谁。
你曾是夏妆,或者说你的曾用名叫夏妆,我们曾经是朋友,当你曾是女人的时候——但你却对我深藏这一切,并且以为我看不出来,因为你已变成浓眉胡须、虎背熊腰的男人!你以为像瞒住了其他人一样瞒住了我,其实是我瞒住了你,因为我知道你本来的面目,而你以为我不知道,就像你以为我不知道你清楚我的底细一样。童汉(我还是叫你童汉吧),你以为我傻,而我也觉得你傻。你想想,假如我不知道你是谁,我会对你那么好?我那么愉快地收留你,难道仅仅因为你是无依无靠的流浪汉吗?然后我提拔你、送你出国,难道仅仅因为我和你上了床吗?假如你这么想,你就错了,童汉。我那么竭心尽力地帮助你、造化你,是因为我一直把你当成夏妆呀!你虽然变成了一名男人,名字也改了,但你在我心目中。却什么也没有改变。你还是我的朋友,就像我依然是你的朋友一样,对吗?假如你不把我当成朋友,也就不会回头找我了,是吗?尽管你脱胎换骨,改头换面,但我对你的友谊依然不变。如果说有什么改变的话,那就是我对你的友谊比以往更深厚了。以至于后来发展到和你上床,那是因为我的情谊无以复加!我虽然把你当成夏妆,但是我没法不把你看成一名男人。你是男人,并是魁悟帅气的男人。我认定你是夏妆,但是我不得不面对你是男人的事实。你从我的女朋友,变成我的男朋友。因而男女朋友之间容易或必然发生的关系,就在我们身上发生了。
我并不觉得和你上床或发生性的关系异乎寻常,当今世界同性恋尚且司空见惯,何况我们不是同性恋者。你已经变换了性别,是个堂堂正正而又初出茅庐的男人。而我是一名女人,具体地说是一名罗曼蒂克或水性扬花的女人。我的风流的事你很清楚——我和不少男人上过床,或者说我被不少男人玩弄过,当然,我也玩弄过男人。然而我想我们之间的性关系却不存在玩弄和被玩弄。我是全身心投入地和你做爱;我想你也是情不自禁。你把男子的童贞献给我,使我感到或确信你对我的依赖和亲密,并因此铭心刻骨。不管你以后跟多少女人上床,我都对你没有怨恨,因为你毕竟把男子的贞操给了我,更何况你并没有和多少女子上床。你是个不沉溺于女色的男人,也就是说你富而不淫,况且我们上床时你还不富。你是个穷困寒碜的男人,荣华富贵是后来的事。因为后来我送你去了美国。
我送你去美国那年,你变性刚好两年,但是从你出生算起,你已经三十岁,我记得你比我大一岁,因为那年我二十九。你重新露面不久,我就送你去了美国。我为什么送你去美国?因为我要把你造就成为上层社会高贵体面的男人,首先你需要包装。而美国是一件美丽的金边衣裳,你只要穿上这件衣裳,才会位显身贵。
所以我送你去美国。你去了美国。
在美国,在那个天堂也是地狱的国度里,你着了魔似地追求知识和钱财,像凶猛的鹰隼,又像阴毒的蛇蝎,上天入地,能伸能屈。黄道白道,左右逢源。旅美的四年里,你不仅拿到了硕士学位,而且还赚了三十万美元!你成功了。
你成为一名富贵的男人——在往后的这些年里:你的富贵登峰造极,因为你回到了中国。
越是贫穷或发展中的国家,商人就越兴隆。你就是如此。
在中国,你就像一个巨大的蓄满了水的水库,把金钱源源不断地积敛和归属到你的名份下。
你成为金钱的主宰。在这个金钱的世界里,主宰金钱意味征服了世界。而这个世界是男人的。假如你想征服世界或主宰生活,你得首先是个男人——我记得你说过这句话。
今天,你的成就和势力应验了你说的这句话。
你是对的,我是说你从女人改变成为一名男人。
假如没有这样的转变,你就不会有今天的腾达和尊贵。你就还是一名女人,就像花、像虹或像我一样的命运。当一个女人丰姿绰约、光彩绚丽的时候,就会有男人痴迷和贪婪地追求着、宠赏着;而当女人老去,姿色衰败、气韵消逝时候,男人就会绝望地弃之而去。你看我,当我年轻生动、花容月貌时候,有多少男人纷纷拜倒在我的石榴裙下。为了得到我的肉体和芳心,他们就像竞技一样使出浑身解数,因为只有他们当中的最强者,才能得到我的灵和肉。我就像一项非常的大奖,诱使男人们来竞争和夺取。他们争夺我的本领,无非是权力和金钱,谁的权最大或谁的钱最多;谁就最有可能得到我!是的,我和很有权的男人睡过觉,就是那个当过市委书记的男人,这你知道。十几年前,他因为受贿被判了重刑,六年前听说已病死在监狱里。他入狱不久,我就跟了那个十分富有的香港男人,这你同样知道。还有你不知道的,但是我不告诉你。总之他们是一些很有势力的男人,像你今天一样有势力。但是我和你相好时你穷途末路、一贫如洗,在豪强阔气的男人中你就像夹在大艘船艇中的一只皮筏。但我却愿乘上你这只皮筏。在所有我和有过关系的男人中,惟有你我什么也不图。你是惟一无需用权力和金钱参与竞争而又是胜者的男人。
然而当初你虽然不是靠金钱和权力博得我的欢心,在手段上你和追逐我的男人不同,但你的居心和欲望其实和他们一样,那就是和我享受生命的浪漫和风流,当我像一朵鲜花美丽芬芳的时候,或当我像一道彩虹夺目迷人的时候;而当我的容貌衰老我的姿色减退,你也和其他好色的男人一样,对我这名人老珠黄的女人失掉了兴趣。难道我说的不对吗?自从皱纹爬上我的脸,自从我过了三十五岁,我就像一只没有了漂亮羽毛的鸟一样,感到孤独和冷落。没有谁愿意和我飞翔,就连你也越来越疏远我。你忽视我的感情,甚至拒绝和我做爱!你再也不像从前那样善待我,给我体贴和温存。你总借口和推辞说因为你忙。不,不是因为你忙;而是因为我老了,我的美丽不复存在;就像花花公子手中的钱财,在无度的挥霍中消耗殆尽了!我失去了曾有的美丽,这是我的财富。对一个女人来说真正的财富是她的美貌。她长得越美,她拥有的财富就越是巨大!一旦她的美貌消失,她的苦难也就开始了。这是一个作家的名言,却也是我的体会和生命写照。
是的,我的苦难生活从我失去美貌的时候开始。
这是没有结束的苦难,因为我失去的美貌无法挽回,这财富不能重新创造。在我银行的账户上有我五辈子都花不完的钱,但这都不起作用。因为这些钱再多,能买十幢高楼大厦乃至可以建造一座新的城市,但是却不可能买回一个女人的青春年华,甚至都不可能抗拒或延缓一个女人的衰老!一个没有美貌、婚姻、子女的女人,就算拥有黄金万两,而其实是一无所有!我是一个一无所有的女人,我没有婚姻,就更谈不上有子女。三十五岁之后我没有了美貌。我相信而且指望的一次爱情又像一堆风雪中的篝火:我爱的人我依然爱着,而爱我的爱情已经冷却。
童汉,你不爱我了,我相信这是真的。或许你从来就没有爱过我。你变成男人之后,十年来对我的依依不舍,只不过是对我的依赖和报答,因为是我支持培养和成全了你!在你奇迹般的生命和事业中,有我为你付出的血汗和恩爱,所以你感激我,但是不爱我。你花近几十万美元买的两部豪华轿车,你使用一部,而把另一部送给我时,我认为你是爱我的,因为两部轿车一模一样,像一对不分彼此的情侣。我欣接然受这部车子,我认为这是爱的一种表达。现在看来未必如此。
不管你是否爱我或是否依然爱我?不管你送给我的车子是出于爱情还是感激?
我都全部承受并将带着它们和我一起远行。
我走了,童汉,很遗憾我不能再见你一面就走了。
我真的很想再见你一面,为了我和你有过的友爱、性爱和情爱。但是我们却不能再见。或许这一走,我们永远都不会再见了。
童汉,我不想告诉你为什么?因为……其实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为什么要走?为什么舍弃我拥有的亿元资财?为什么会离开你?假如一定得说个为什么?我只能告诉你:我去寻找我的朋友夏妆。夏妆不是你。我奇怪我居然会有这样的感觉?我为我重新的判断感到惊讶。
你不是夏妆,从你改变成为男人的时候就不是。
夏妆和你是两个人,而我却把你们当成是一个人,这种错觉导致了我为你付出真情。在你之前,我没爱过任何男人,因为男人都不是好东西。我恨男人。但是后来我却爱上了你!我爱你,都是因为我非常非常怀念夏妆的缘故。
现在好了,我终于把你和夏妆区别开来。我可以认清谁是谁非,如今你这个称雄世界上的豪强霸气的人,是童汉。而那个心比天高、命比纸薄的夏妆,早已在十几年前就消失了。她是从这座城市消失的,惊人的举动之后无影无踪,就像一声呐喊过后的平静。
她是背着我去的,因为我曾阻止和反对过她违反天命的行为。所以最后她连我这个最好的朋友都信不过,就悄悄地离去了。
她为什么那样做?又为什么离去?那时候我不明白。
我知道传说中有这样一种鸟:它非常非常美丽和高贵,无穷的吸引力和魅力令百鸟朝拜,使人类赞叹。
当它羽毛丰满、色彩绚烂的时候,它就尽情地凌空翱翔。而当它羽翼衰老、姿色黯淡的时候,它则从容地向烈火飞去,在大火涅磐——这种鸟经过涅磐,才获得新生,再创生命的辉煌!这种鸟就是凤凰。
曾经很美丽的女人夏妆在衰落的时候把生命投入熔炉,她就像凤凰一样。
凤凰涅磐——这是对我的朋友夏妆最好的形容。
我也像我的朋友,曾经是很美丽的女人。但是我却没有像凤凰一样,因为我没有涅磐的勇气。
然而我很怀念我的朋友,像怀念青春一样怀念她。而我觉得她也在怀念我,并且在很远的前方期望着我。
我就要去远行了。童汉。除了开走你送的一部车子,什么都留下来,任你处理。我为什么一定要你送的车子,因为这是你赐给我的翅膀,我要依靠它去飞翔。
飞翔,我现在比任何时候都渴望着这种冲动。我已经有了这种冲动。我要飞到任何我没有到过的地方去,比如乡村、草原、戈壁和沙漠。比如敦煌。
它们像一幅幅清新的画吸引着我。我要飞过和经历这些地方,把我生命中剩下的所有力量和感情,倾注给我陌生与神秘的天空和泥土。别了,童汉,惟一被我爱过的男人!
惶恐不安地,我读完宋小媛的长书,就像一名病人眼睁睁地看着手术刀冷酷地切割自己溃疡或肿瘤的肺腑。
事实上我就是被手术。宋小媛敏锐的信像一把锋利的手术刀,深刻地解剖着我。我看到我的胸膛被切开,就像是田地被锄头开垦一样,于是我看到我的心就像红薯一样被挖出来,丢到一边。
可是,我又看到一颗新的心脏,移植进我的胸膛里——那是一颗健康完美的心脏,就像是一粒纯正饱满的玫瑰种子,种在我已像沃土的胸腔里。然后,我就听到新的心脏跳动的声音,像一首旋律优美的爱情音乐。我忽然感觉到前所未有的幸福,传彻我的身体,像极地普遍永久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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