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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关于宪法-4

        不难看到,穷人一般是大家庭,儿童多,失去劳力的老人也多。如果儿童和老人得到赡养,大部分问题就可以解决,留下的只是些次要问题,大多可由福利会来解决,福利会虽然地位低微,但堪称最佳现代公共机构。

        英国有七百万人口;如果其中五分之一属于需要救济的贫民阶层,人数即为一百四十万。其中有十四万是年老的贫民(这一点下文将要叙及),对他们建议给予特殊照顾。

        ①法寻:英国最小的铜币名,等于一便士的四分之一。——译者

        ①济贫税约始于亨利八世时代,当时开始增加赋税,此后,济贫税一直随着赋税的增加而增加。——作者

        其余的一百二十六万人,按一家五口计算,共有二十五万二千个家庭因子女的负担与赋税的沉重而陷于贫困。

        在这些家庭中,十四岁以下的儿童数,大约每两家有五个;有些家庭两个,有些家庭三个;有些一个,有些四个;有些一个也没有,有些则有五个:

        但是有五个以上的十四岁以下儿童的家庭是极难得的,因为超过这个年令,这些儿童就能干活成为学徒了。

        假定每两家有五个(十四岁以下的)儿童,那么,儿童数为…………………………………………630,00

        父母数(如果他们都健在)为……………………504,00

        可以肯定的是,如果儿童得到抚养,父母就减轻了负担,因为他们的贫困是由抚养儿童的开支所造成的。

        在这样确定了因小孩多需要补助的最大人数之后,就可以探讨救济或分配的方式了,这就是,从剩余的税款中,作为免税,并代替济贫税给每个穷苦家庭每个十四岁以下的儿童每年四镑,让这些儿童的父母能送他们上学,去学习读书、写字和普通算术;并让每个教区、每个教派的牧师共同保证这项任务完成。这项开支为:

        六十三万儿童每人每年四镑………………………2,520,000镑

        采取这个方法,不但可以使父母摆脱贫困,而且可以消除新的一代人的愚昧无知,穷人的数目也会逐渐减少,因为借助教育,他们的才能将会提高。

        许多天资聪敏的青少年——这些人正在学一门手艺,如学做木匠、细木工、磨轮机工、造船工、铁匠等等——就因为小时候缺乏一点普通教育而终身不得上进。

        现在,我要谈谈老年人的情况。

        我把老年分为两个阶段。首先是接近老年的阶段,从五十岁开始。其次是老年阶段,从六十岁开始。

        五十岁的人虽然智力高度发达,判断力比以前任何时候都强,但从事劳动的体力则趋于下降。他不能象早期那样经受同样强度的劳累。他挣的钱少了,也经不起风霜;对于那些需要眼力的细活,他越来越对付不了,并且眼看自己象匹老马一样开始无依无靠。

        到了六十岁,他应当停止劳动了,至少从直接的需要来说是如此。看到在号称文明的国家中,老年人为了一日三餐而操劳至死,实在令人痛心。

        为了对五十岁以上的人数作出统计,我好多次计算过我在伦敦街头遇到的人,包括男人、女人和儿童,发现平均每十六、七人中有一个。如果说老年人不常上街,那么婴儿也不常上街;而大部分年龄较大的儿童则在学校读书或在工厂当学徒。那么,以十六为除数,英国五十和五十岁以上的人,包括男人女人及穷人富人在内,总共有四十二万。

        在这个总数中,要赡养的是农民、普通工人、各行各业的工匠和他们的妻子、水手和退伍士兵、年老力衰的男女仆人以及穷苦的寡妇。还有相当数量的中等商人,这些人前半生日子过得还不错,现在由于年纪老了,买卖差了,终于一蹶不振。

        除了这些人之外,还不断有一批从事各种行业或投机活动的人被无人能阻挡或控制的命运所抛弃。

        有些人年过五十后,在他们生活中的某一时期,觉得有必要受到赡养,或者觉得受赡养比自己养活自己来得舒适,而且认为这并不是受恩赐和优待,而是应得权利。为了应付种种意想不到的情况,我把这些人的数目定为总数的三分之一,亦即第305至306页中所说的十四万,并已建议对他们给予特殊照顾。如果这类人的数目还要多,那么,尽管政府粉饰太平,英国的社会情况未免太可悲了。

        在这十四万人中,我把半数即七万人列为五十岁以上和六十岁以下,另外一半列为六十岁和六十岁以上。这样确定了老年人数的大致比例之后,我着手拟定使他们过舒适生活的方案,这就是,从税收余款中给每个五十岁到六十岁的人每年六镑,六十岁以上直到去世,每年十镑。这笔费用为,

        七万人,每年每人六镑420,000镑

        七万人,每年每人十镑700,000镑

        共计1,120,000镑

        上面已经说过,这种赡养费不具有施舍性质,而是一种权利。英国的每个男人和女人,从他(或她)出生那天起,平均每年交税两镑八先令六便士;如果把征集费加上去,就要交两镑十一先令六便士;这样,他到五十岁时已交了一百二十八镑十五先令,六十岁时已交了一百五十四镑十先令。要是把他(或她)个人交的税款折成通廷式养老金①,五十年后他拿到的钱只不过比他付出的净额的合法利息稍多一点;不足之数从那些其境况无需领取这种赡养费的人补足,而在这两种情况下的资金可以用来支付政府的经费。我就是根据这个理由给这个国家三分之一的老人提出这个有可能办到的要求。让十四万老人度过舒适的晚年,岂不比把一年一百万的公款花在一个人身上好,何况这个人又往往是个最无能的饭桶?

        让理性和正义,让荣誉和人道,甚至让伪善、馅媚和柏克先生,让乔治、让路易、利奥波德、腓特烈、凯瑟琳、康沃利斯,或铁普塞布来回答这个问题吧②。

        这样,发给穷人的钱数将为:

        发给包括六十三万儿童在内的二十五万二千贫苦家庭……………2,,000镑

        发给十四万老年人…………………………1,120,000镑

        共计3,640,000镑

        这样,四百万还剩下三十六万镑,其中的一部分可作以下用途:

        ——在对上述所有各种情况的人作了安排之后,仍然还有许多家庭尽管不能划为穷人一类,但要使子女上学都感到困难;而这种情况下的儿童的处境要比他们的父母真正是穷人更糟,一个在组织良好的政府治理下的国家不应当①一种类似互助性质的养老金或公积金,参加的人每年可从投入的总资金与利息中取得一份年金。——译者

        ②按家庭来计算税收,一家五口,每个家庭每年平均要交十二镑十七先令六便士。除此数外,还要加上济贫税。虽然所有的人都为他们的消费品纳税,但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要交济贫税。豁免的税约为二百万镑——有些人因为不是户主,另一些人由于无力交纳,还有本人是领取救济金的穷人。因此,对余下的五口之家征收的济贫税平均为四十先令,这种税与济贫税平均总数为十四镑十七先令六便士。六口之家为十七镑十七先令。七口之家为二十镑十六先令六便士。在新的或代议制政府下,美国的平均赋税,包括战时举债的利息在内,如以现有人口四百万(人口且在日益增加)计算,则男女和儿童每人为五先令。因此,两国政府的差异如下:英国美国镑先令便士镑先令便土一家五口14176150一家六口171701100一家七口——作者

        容许有一个人不受教育,只有君主制和贵族制的政府才需要用愚民政策来维持自己的统治。

        那么,假定有四十万儿童处于这种情况——这个数字比在提供赡养费后应当假定的数字要高一些——则将采取如下方案:给这些儿童每人每年十先令补助,供为期六年的每年上学费用,这就可以使他们每年受到六个月的学校教育,另外每人每年发半克朗①以购买纸张和拼写本。

        这笔费用每年②将为二十五万镑。

        这样还剩下十一万镑。

        虽然组织最健全和原则性最强的政府也讨可以订出一些大规模的救济方案,但是还有一些较小的事例,国家对其给予考虑既是上策,也是一种恩惠。

        如果在每个婴儿出生时,立即给每个提出申请的妇女二十先令(那些处境并不需要这笔钱的人当然不会提出申请),这也许可以解救很多的燃眉之急。

        英国每年约出生二十万个婴儿,如果有四分之一提出申请,

        总数为………………………………………………50,000镑

        还可以给按同样方式提出申请的每对新婚夫妇二十先令。这笔钱总共不会超过两万镑。

        另外也要为那些外出谋生,可能在远离亲友的地方死去的人拨两万镑作安葬费。教区减轻了这笔负担,在异乡生病的人就可以得到较好的医疗。

        我将提出一项适合于象伦敦那样的大都市的特殊情况的计划,来结束本题的这一部分。

        大都市里不断发生不同于乡间所发生的种种情况,为此,有必要提出一种不同的或毋宁是额外的救济方案。在乡间,即使在大的城镇,人们都彼此熟悉,困苦决不会达到在大都市往往达到的那种极端。乡间从来没有人真正活活饿死或因无住处而冻死。然而,冻饿而死以及其他类似的悲惨情景在伦敦却经常发生。

        许多青年满怀期望来到伦敦,身上只有一点点钱或分文莫名,除非马上找到工作,他就已经一半完蛋了;而那些生长在伦敦又无任何生计的少年,往往由于父母行为不端,处境更加糟糕;长期失业的仆人也好不了多少。总之,无数细小的事情不断发生,这些事情是过着忙碌和富裕生活的人所不知晓的,但它们却打开了通往苦难生涯的第一扇大门。在各种困苦中,饥饿是拖延不得的,一天,甚至几个钟头饿肚皮,往往就此害了一条生命。

        这些情况是产生小偷小摸并导致大规模盗窃行为的总根子,而这是可以避免的。因为,四百万剩余税款中还剩下两万镑,加上下文将提到的那笔两万多镑的基金,拿来充当这个用途再好也没有。方案如下:

        首先,建造两处或更多处厂房,或者就用现成的厂房,其中至少可以容①克朗:英国古银币名,每个值五先令,半克朗为2.5先令。——译者

        ②公立学校不符合穷人的一般要求。这些学校主要设在公司城中,乡镇和农村的儿童不得入学,或者,如果人了学,路远也造成时间上的很大浪费。为了便利穷人,学校应设在当地,要做到这一点,我认为最好的办法就是让父母自己能付得起学费。在每个村庄里都可以找到一些胜任这项工作的男人和女人,特别是上了年纪的。二十个儿童,每人交十先令(每年不超过六个月),这个数目足以在英国的边远地区维持生活,而且往往有一些穷苦的牧师的寡妇愿意有这笔收入。为儿童作出的这种安排可以达到两个目的:对他们来说是受到教育,对那些教育他们的人来说则是一种生计。——作者

        纳六千人,并在每一处尽可能设置多种行业,以便任何一个前来的人可以找到他或她所能干的活。

        其次,收容所有前来的人,而下间他们是谁或是干哪一行的。唯一条件是,每人干了多少活或多少小时的活,就可以吃到多少顿合乎卫生的饭和住上暖和的房子,条件至少象兵营一样好。把每人劳动所得的一部分储存起来,在他们离开的时候发给他或她;并且,根据这些条件,每个人呆长呆短,或时来时去,悉听自便。

        如果每个人呆三个月,那么,每年就可以轮流帮助两万四千人,尽管一年四季实际人数只有六千人。建立这种收容所,可以使那些遇到暂时困难的人得到恢复元气的机会,以便能够找到更好的职业。

        把他们劳动所得的一部分为他们自己贮存起来后,假定他们的劳动只能支付他们生活费用的一半,另外那四万镑还可以支付甚至比六千人还要多的人数的所有其他费用。

        除了前一笔基金剩余的两万镑外,还有一笔钱很适宜改换来派这个用场,那就是煤税款,这笔款子是如此不公正和没有道理地用于供养里奇蒙公爵。令人震惊的是,尤其在现在煤价高涨之际,有人居然靠社会上的困苦来享乐,任何允许这一弊端存在的政府理应解散。据说这笔钱每年约为二万镑。

        现在我要列举以上各项来结束这一计划,然后再探讨其他问题。

        列举事项如下:

        第一,废除两百万镑济贫税。

        第二,为二十五万贫苦家庭提供赡养金。

        第三,使一百零三万儿童受教育。

        第四,为十四万老年人提供过舒适生活的赡养金。

        第五,给五万婴儿每人赠送二十先令。

        第六,给两万对新婚夫妇每对赠送二十先令。

        第七,以两万镑作为外出谋生、在远离亲友的地方死去的人的安葬费。

        第八,为伦敦和威斯敏斯特等大城市无业游民随时提供就业机会。

        实施这个计划,那些作为折磨平民的工具的济贫法就可以取消,耗费在诉讼上的费甩也可以防止,人们不会因衣不蔽体和面有菜色的儿童以及七、八十岁的老人沿街乞食的惨状而惊心动魄了。临死的穷人不会因教区对教区相互报复而被从这处拖到那处直到断气。寡妇将可养活她们的子女,而不会在她们的丈夫死去时象罪犯一样被用车子送走;儿童也不再被认为增加他们父母的苦难。穷苦人常到的地方将为人们知道,因为这会对他们有利,而穷困所产生的小窃盗罪的次数也会减少。到那时,穷人和富人一样乐于支持政府,暴动和骚乱的起因没有了,恐惧心理也随之消失。你们这些安安稳稳地坐着过富足生活的人——这样的人在土耳其、俄国就象在英国一样有的是——还自己对自己说,“我们的    日子过得多好啊?”你们曾经想到过这些事情吗?一旦你们想到这些事情,你们就不再会光对自己说话,光为自己着想了。

        这个计划是容易实行的。它不会因突然打乱税收而使贸易发生困难,而是通过改变税收的用途来达到救济的目的;所需款项可以从国内消费税中拨出,这种捐税在英国各商业城镇每年要征收八次。

        这个问题已经谈完,我现在要接着谈下一个问题。

        假定目前的经常开支是七百五十万镑——这是目前所定的最低金额——那么,在扣除一百五十万镑新的经常开支和四百万镑上述用款之后,还剩下两百万镑,其中一部分可供如下用途。

        由于同法国结盟,海军和陆军尽管多半无用了,但是那些因在军中服务故而不适合于从事别的职业的人,不应因此而让别人享福自己吃苦。他们同那些在朝或依附于朝廷的人是不能相提并论的。

        一部分陆军要保存下来,至少要保存几年,海军也如此,对于他们,本计划的前一部分已为他们提供一百万镑,此数比查理二世挥霍无度时期的陆海军平时编制几乎多五十万镑。

        现在,假定要遣散一万五千名士兵,并按发给切尔西慈惠院抚恤金领取者的同样方式,发给每人终身以每周三先令津贴(一切应扣款项除外),以便这些人转回到他们所从事的职业和朋友们的身边去;再加上给留下来的一万五千士兵每人每星期加薪六便士。全年开支如下:

        发给一万五千名遣返士兵每周三先令

        津贴……………………………………………………117,000镑

        给留下来的士兵加薪…………………………………19,500镑

        假定发给遣返军官的津贴数与士兵津贴费相同……117,000镑

        253,500镑

        为了防止庞大的预算,假定海军遣返费和

        加薪与陆军相同……………………………………253,500镑

        共计……507,000镑这笔五十万镑的款项(为了便于计算,我略去了七千镑的尾数)由于除增发的三万九千①镑外均系终身年金,所以每年有一部分免付,到时候全部都免付。每免付一笔钱,就可取消一部分税;例如,免付三万镑时,就可以把啤酒花税全部取消;而当其余部分免付时,可以减收蜡烛税和肥皂税,直至全部停征。这样,就至少还剩下一百五十万镑剩余税款。

        房屋和门窗税是一种直接税,同济贫税一样,是不同商业相混的,一旦予以取消,立刻可以起到减轻负担的作用。这种税对中产阶级是很重的。

        据报1788年这种税的总数加下——

        房屋与门窗税(据1766年法案)……………………385,459镑11先令7便士

        房屋与门窗税(据1779年法案)…………………130,739镑14先令7便士

        共计516,199镑6先令0.5便士

        如果免去这笔税,那就还剩下约一百万剩余税款;由于保存一笔储备金以备不时之需总是可取的,所以,最初最好不要进一步扩大减税范围,而要考虑用其他改革方法可获得什么效果。

        在所有捐税中,最沉重的是代偿税。因此,我想提出一项废除它的方案,用另一种税来代替它,这可以同时达到三个目的。

        第一,把这项捐税让最能负担它的人去负担。

        第二,通过分配财产在家族中恢复公平。

        ①在潘恩自己的版本以及几乎所有后来的版本中均为“二万九千”,但是由于所提到的这笔钱是增发薪饷的一倍,即19,500镑的一倍,“二万九千”显然是笔误。——原编者

        第三,消除不人道的长子继承制所产生的巨大影响,这种制度乃是造成选举舞弊的主要原因之一。

        据报1788年的代侩税总数为七十七万一千六百五十七镑。

        在提出征税时,国人往往受到是征奢侈品的税这样一种花言巧语的愚弄。一个时候把这样东西叫做奢侈品,另一个时候又把那样东西叫做奢侈品;但是真正的奢侈并不在物品本身,而在于获得物品的手段,这一点却往往是隐而不显的。

        我不懂为什么田野里生长的植物或花草在一个国家要比在另一个国家更奢侈一些;可是,一个过度发展的庄园无论在那个国家中却始终是一种奢侈品,因而是征税的合适对象。因此,应当相信这些仁慈的征税先生所说的话,并根据他们自己所规定的征奢侈品税的原则展开辩论。如果这些先生们或他们的拥护者柏克先生——我担心他象披甲武士一样已经过时了——能够证明一个每年收入两万、三万或四万镑的庄园不是奢侈品,我就愿意放弃这场辩论。

        假定一笔年金,比如说一千镑,是维持一个家庭的生活所必需的,那么,第二个一千镑就带有奢侈的性质,第三个一千镑更其如此,这样一直加上去,最后就会达到一个大可叫做犯禁的奢侈的数额。对工业获得的财产加以限制将会是失策,因此正确的做法是对工业所能扩及的范围以外的财产才加以禁止;但是对遗赠的财产或其积累则应加以限制,这种遗产应该转到别的亲系中去。每个国家中最富有的人都有穷亲戚,而这些人往往在血缘上是极其相近的。

        下列累进税表根据上述原则拟订,用以代替代偿税。通过正规推行可以达到禁绝的程度,从而废除贵族的长子继承法。

        表一

        在扣除土地税后,对年入五十镑以上的所有产业课税如下:

        先令便士

        从50镑到500镑………………………………03(每镑税率)

        从500镑到1,000镑……………………………06(每镑税率)

        对第二个一千镑………………………………09(每镑税率)

        对第三个一千镑………………………………10(每镑税率)

        对第四个一千镑…………………………………16(每镑税率)

        对第五个一千镑………………………………20(每镑税率)

        对第六个一千镑………………………………30(每镑税率)

        对第七个一千镑………………………………40(每镑税率)

        对第八个一千镑……………………………………50(每镑税率)

        对第九个一千镑…………………………………60(每镑税率)

        对第十个一千镑…………………………………70(每镑税率)

        对第十一个一千镑………………………………80(每镑税率)

        对第十二个一千镑………………………………90(每镑税率)

        对第十三个一千镑………………………………10    0    (每镑税率)

        对第十四个一千镑………………………………11    0    (每镑税率)

        对第十五个一千镑………………………………12    0    (每镑税率)

        对第十六个一千镑……………………………    13    0    (每镑税率)

        对第十七个一千镑………………………………14    0    (每镑税率)

        对第十八个一千镑……………………………    15    0    (每镑税率)

        对第十九个一千镑………………………………16    0    (每镑税率)

        对第二十个一千镑………………………………17    0    (每镑税率)

        对第二十一个一千镑……………………………18    0    (每镑税率)

        对第二十二个一千镑…………………………    19    0    (每镑税率)

        对第二十三个一千镑……………………………20    0    (每镑税率)

        上表所示系每进一千镑每镑应交纳的累进税率。下表所示系对每一千镑分别征收的税额,最后一栏载明全部分别征收的税款总额。

        表    二

        英镑先令便士

        年收入50镑的产业,每镑征收3便士,应付    0126

        年收入100镑的产业,每镑征收3便士,应付 1 50

        年收入200镑的产业,每镑征收3便士,应付 2100

        年收入300镑的产业,每镑征收3便士,应付 3150

        年收入400镑的产业,每镑征收3便士,应付 5 00

        年收入500镑的产业,每镑征收3便士,应付 6 50

        五百镑以上,再进五百镑每镑征收六便士,结果年收入一千镑的产业应交纳十八镑十五先令。

        总    额

        镑    先令便士镑先令镑先令

        第一个五百    每镑交0 3 6 5……

        第二个五百    每镑交

        第二个一千    每镑交0 9     37    10    ……

        第三个一千    每镑交1 0 50    0 ……

        第四个一千    每镑交1 6 75    0 ……

        第五个一千    每镑交2     0     100 0 ……

        第六个一千    每镑交3     0     150 0 ……

        第七个一千每镑交4     0     200 0 ………

        第八个一千    每镑交5     0     250 0 ……

        第九个一千    每镑交6     0     300 0……

        第十个一千    每镑交7     0     350 0……

        第十一个一千每镑交8     0     400 0……

        第十二个一千每镑交9 0     450 0……

        第十三个一千每镑交10    0     500 0……

        第十四个一千每镑交11    0     550 0……

        第十五个一千每镑交12    0     600     0……

        第十六个一千每镑交13    0     650 0……

        第十七个一千每镑交14    0 700 0……

        第十八个一千每镑交    150 750 0……

        第十九个一千每镑交    160 800 0……

        第二十个一千每镑交    17    0     850 0……

        第二十一个一千每镑交180 900 0……

        第二十二个一千每镑交19    0 950 0……

        第二十三个一千每镑交200     1000    0……

        到两万三千镑时,税率达每镑二十先令,结果以后的每一千镑就无利可图了,除非把产业分掉。然而,这种捐税尽管看来骇人,但我认为,它所得并不象代偿税那么多;如果它比代偿税收的还要多,那就应当把税额降到年入两、三千镑的产业的标准。

        对中小产业来说,这种捐税比代偿税轻(原来意图就是如此)。年收入要超过七、八千才开始重起来。其目的不在于税收的多少,而在于措施的公正。贵族庇护自己太过分了,这一措施可以恢复一部分失去的平衡。

        作为贵族庇护自己的例子,只需回顾一下号称复辟时期或查理二世即位时期最初制定国内消费税法的情况就行了。当时掌权的贵族集团通过对酿制供出售的啤酒征税来折偿它本身所担负的封建义务;就是说,他们同查理勾结起来,用别人交纳的税款使他们自己及其子嗣免除义务。贵族并不购买供出售而酿制的啤酒,而是免税自己酿制啤酒;如果当时需要折偿,就应当由那些要想免除义务的人花钱①,但是却硬叫完全不同阶级的人负担去了。

        但是,这种累进税的主要目的(除了要使税收比目前公平合理之外),正如已经阐明的那样,是要消除不人道的长子继承制所产生的过分影响,而这种制度乃是造成选举舞弊的主要根由之一。

        象岁入三万、四万或五万这样巨大的产业,在工商业还不可能获得这种收益时,怎样发端,要查问这一点是不会有好结果的。要矫正这种弊端,只需用和平手段把产业分配给这些家族的所有男女继承人,把产业重新归还给社会就行了。这样做更其有必要,是因为贵族阶级历来都把他们的幼年子女或亲属安插在无用的岗位、职位或官职上,由公众供养,如果废除这种做法,就会使这些人陷于赤贫,除非同时将长子继承法废除或取缔。

        累进税大体可以收到这种效果,并且,从下列表明各宗产业在扣除捐税后的净收益的表格可以看出,这是对最直接有关的各方的利益问题。从表中可以看出,一宗产业每年收入超过一万三千或一万四千,业主的利润很少,结果就会把产业分给他们的幼年子女或其他亲属。

        表     三年入一千镑到两万三千锈产业的净收益:——每年以千计扣除全部税款净收益(单位:镑)(单位:镑)(单位:镑),,000561,,000106     2,,000    181 8,,000 281     4,,0004315,,000631     6,,000    881 7,,0001,1817,,000     1,,000    1,931 9,①供出售而酿制的啤酒税(贵族免付)比现在的代偿税几乎多一百万镑,1788年收入一百六十六万六千一百五十二镑,因此贵族们自己应当承担代偿税,因为已经给他们免去了几乎一百多万镑的税了。——作者

        ,000     2,3819,,000     2,881     10,,000     3,43110,,000     4,03110,,000     4,68111,,000     5,38111,,000     6,13111,,000     6,93112,,000     7,78112,,000     8,68112,,000     9,63112,,000     10,631     12,注意——表中尾数先令已略去。

        从上表可以看出,一宗产业除去土地税和累进税后,收益不能多于一万二千三百七十镑,因此,考虑到家庭的利益,这些产业势必要分掉。年入两万三千镑的产业,分成六处,其中五处每处年入四千镑,一处年入三千镑,就只需交税一千一百二十九镑,这个数目为原应交纳数的百分之五,但是如果产业为一人所有,就要纳税一万零六百三十镑。

        尽管查问这些产业的来历是没有必要的,但是维持它们的现状却是另一个问题。这是一个关系到全国的问题。作为继承的产业,法律已经造成一个弊端,应当设法补救。应当废除长子继承制,这不仅是因为它是违反自然的和不公道的,而且因为实行这种制度的国家受害。如前所述,由于不让幼年子嗣获得遗产中的应得部分,就让公众出钱抚养他们;选举自由也为这种不公平的家产垄断产生的恶劣影响所侵犯。不仅如此,它还造成国家财产的浪费。由于受到这一法律保护的大面积花园和打猎场的存在,国家相当一部分的土地不能用于生产,而且这种情况发生在谷物年产量不敷国家消费的时候。简言之,贵族制的害处这样大,这样多,这样不合乎公道、智慧、自然和善行,以致一想到这些害处,就应确信许多属于这一类的人也都希望把这个制度废除掉。

        这些人想到他们年幼的子嗣处境毫无保障和几乎过着赤贫生活,还能得到什么慰藉呢?每一个贵族家庭周围都有一群依附它的亲系乞丐,这些人在几年或几代时间里就会被撵走,只好在救济院、贫民习艺所和监狱里讲述他们的往事聊以自慰。这是贵族制的必然结局。贵族和乞丐往往是同一家族的人。一个极端产生另一个极端;让一个人富必然要使许多人穷;这种制度是不能靠别的方法来维持的。

        有两类人是英国的法律特别仇视的,而且都是些最无依无靠的人:幼童与贫民。前一类人我刚谈到过;后一类人我可以从许多例子中举出一个,以此结束我对这个问题的探讨。

        现在有几种规定与限制工人工资的法律。为什么不让工人去自由成交,象立法者自由出租他们的田地和房屋那样呢?个人劳力是工人的全部所有。

        这一点点东西和他们享有的一点点自由为什么还要受到侵犯呢?但是,如果我们研究一下这些法律的执行及其后果,就会越发感到不公平。一旦工资为一项所谓的法律所规定,这个法定的工资就固定不动,而其他一切东西却都在涨价;而当制订这项法律的人还在通过别的法律继续征收新的赋税时,他们用一种法律提高生活费用,而用另一种法律把收入拿走。

        但是,如果那些制订法律和税收的先生们认为理应对个人劳动所得并为全家赖以维持生活的少得可怜的工资加以限制的话,那么,他们必然感觉到对他们自己那笔每年不少于一万二千镑的收入不加限制,还有对他们从未占有(严格他说他们的祖先也未占有)而被他们滥用的财产不加限制,是值得庆幸的。

        这个问题已经结束,我把一些主要项目归纳一下,然后再谈其他问题。

        头八条是从第三百一十二至三百一十三页开始归纳出来的。

        废除二百万镑的济贫税。

        给二十五万两千贫苦家庭每个十四岁以下儿童四镑津贴;这笔津贴,再加上二十五万镑,还可使一百零三万儿童受到教育。

        给五十岁直到六十岁为止的所有贫民、破产商人和其他的人(估计为七万人)每人每年六镑年金。

        给年满六十岁的所有贫民、破产商人和其他人(估计为七万人)每人十镑终身年金。

        给五万个婴儿每人二十先令赠金。

        给两万对新婚夫妇每对二十先令赠金。

        拨两万镑给出外谋生、在远离亲友的地方死去的人作安葬费。

        给在伦敦和威斯敏斯特的无业游民提供随时就业的机会。

        第二批主要项目如下废除房屋税和门窗税。

        发给一万五千名遣返士兵每周三先令的终身津贴,并给遣返军官以相当的津贴。

        对留下的士兵每年加薪一万九千五百镑。

        对遣返海军发给同样的津贴,加薪也和陆军相同。

        废除代偿税。

        实施一项累进税计划,以消除不公正和不人道的长子继承制以及贵族制的恶劣影响。

        ①如前所述,还剩一百万镑的剩余税款。这笔款项有一部分需要用来应付未立即出现的情况,这部分钱由于目前不需要,故而可以用来进一步减少同等数额的赋税。

        在正义所要求发出的呼声中,低级税务人员的处境是值得注意的。任何一个政府把一大笔国家的收入花费在闲职以及挂名的和莫须有的官职上,而不让那些实际从事税务工作的人过那怕是象样的生活,都应受到谴责。低级①对贫民的情况加以调查时,很可能会发现贫困程度大不相同,要作出比已经提出的更胜一筹的安排。有家累的寡妇比丈夫还活着的家庭困难更大。不同的州的生活费用也有所不同,在燃料方面尤其如此。假定有五万个非常情况的人,每人每年付十镑………500,000镑十万个家庭,每家每年八镑………………………………800,000镑十万个家庭,每家每年七镑……………………………700,000镑十万零四千个家庭,每家每年五镑……………………520,000镑本来给儿童每人十先令教育费,现改为给五万个家庭每家五十先令教育费…………………250,000镑十四万老年人,同前所述…………………………………1,120,000镑共计3,890,000镑这一安排等于第三百零八至三百零九页所示数字,包括二十五万镑教育费;但是它可以供养(包括老年人)四十万零四千家庭,这差不多占英国家庭总数的三分之一。——作者

        本注解的计算以及根据这些计算所作的叙述,显然都有差错;不过潘恩的观点是很清楚的。——原编者

        税务人员的薪金一百多年来一直停留在每年不到五十镑这个少得可怜的数额上。应当给七十镑。这方面只要有十二万镑,就可以把所有这些薪金提高到相当过得去的程度。

        这个建议几乎在二十年前就提出来了,但是当时的财政委员会大吃一惊,唯恐陆海军也提出同样要求;结果是国王或某人替国王提请议会将他本人的薪俸每年增加十万镑,国王薪俸是加了,其他一切都无人过问。

        至于另一类人即低级教士,我不想夸大他们的困难处境;但是,撇开种种赞成或反对不同形式的宗教偏爱与成见不谈,共同的正义感将判定一个人是否应当每年收入二、三十镑,而另一人则收入一万镑。大家知道我不是长老会教徒,所以我可以更加自由自在地谈论这个问题;因此,官廷马屁鬼为了欺骗和迷惑国民而就教会和札拜会讲的那套假仁假义的话,是不能用来反对我的。

        在这个问题上持正反两种意见的糊涂人呀,你们难道还没有看穿官廷的鬼蜮伎俩吗?如果你们在教会和礼拜会问题上再争吵下去,你们就正好中了廷臣的奸计,因为他们这班人是靠贪污税款过活的,把你们的轻信当笑柄。

        所有劝人为善的宗教都是好的;据我所知,还没有一个宗教是劝人为恶的。

        按上述全部核算,在除去海关和国内消费税收局征税费用和退款之后,假定只有一千六百五十万镑税款交付国库;这样,交付国库的总额如果不到一千七百万镑,也非常接近此数了。在苏格兰和爱尔兰征收的税都是用在这两个国家的,因此它们的节余也出自它们各自的捐税;如果其中有一部分要支付英格兰国库,可以把它汇来。其差额每年还不到十万镑。

        现在只剩下国债问题有待考虑。1789年国债的利息,通廷金不计,为九百一十五万零一百三十八镑。从那时起,这笔资金减少了多少,只有财政大臣知道得最清楚。但是,在偿付利息,废除房屋与门窗税、废除代偿税和济贫税,并加上救济贫民、教育儿童、赡养老人和津贴陆、海军遣返人员以及给留下来的人员加薪之后,还有一百万镑剩余。

        在我这个局外人看来,目前这种偿还国债的方式,如果不是错误的,也是不协调的。国债之重不在于它为数达数百万或数亿,而在于因偿付利息而每年征集的税额。如果税额保持不变,那么,不论本金多少,国债的负担实际上还是照旧。只有减少因偿付利息而征收的税,公众才能知道国债减少了。

        因此,对公众来说,尽管已交过数以百万计的税款,国债一点儿也不曾减少;现在比计划开始实行时还需要更多的钱来收回这笔国债。

        现在先说几句闲话,以后再言归正传,我要回顾一下任命皮特先生为首相这件事。

        当时我在美国。战事已经结束;仇恨虽已消失,但记忆犹新。

        当联合政府组成的消息传来时,尽管我作为一个美国公民,此事与我无涉,但作为一个人我还是有所感触的。这则消息确有令人震惊之处,因为它即使不是拿原则,也是拿礼仪来公开开玩笑。这说明了诺恩勋爵的厚颜无耻,也说明福克斯先生缺乏坚定性。

        当时,皮特先生可谓在政界初露头角。他头脑决非陈腐,也没有学会宫廷耍弄的那一套阴谋诡计。各方面条件都对他有利。对联合政府的愤恨情绪对他说来是一种友好的表示,而他人格上没有缺点则彼当作美德。随着和平的恢复,贸易与繁荣自会上升;就是这种增长也归功于他。

        当他开始掌权时,风浪已经平息,没有什么东西阻止他贯彻他的方针。

        犯错误甚至也要有些小聪明,而他却成功了。不久就暴露出来,他同他的前任都是一路货色。他非但没有从那些积累了举世无匹的沉重捐税的错误作法中吸取教益,反而寻找——我几乎可以说他招徕——敌人,并且想方设法去增加赋税。为了连他自己也不知道的某种目的,他冒险劫掠欧洲和印度,并在舍弃了他开始时的正当抱负之后,成了一个现代的骑士式的人物。

        看到一个人自暴自弃是不愉快的。看到一个人自欺欺人更其如此。皮特先生没有作出什么成绩,但是他前途本来很有希望。种种迹象表明他的思想比宫廷的卑鄙龌龊要高尚得多。他那明显的直率使人对他寄予厚望;为党派的纷争弄得头昏、厌烦和惊慌失措的公众又恢复了信心,对他深有好感。但是,他把国民对联合政府的厌恶错当作他本人的功劳,冒失地采取了一个受到较少支持的人所不敢采取的措施。

        所有这一切似乎表明,首相的更换是无关紧要的。一个下台,另一个上台,推行的都仍然是同样的措施、弊政和奢侈浪费。谁当首相都没有关系。

        毛病出在制度上。政府的基础和上层建筑是腐朽的。不管你怎么支持,它会不断地堕落到官廷政府的地步,并且永远如此。

        我要践约再回过头来探讨国债问题——这是荷英革命的产物,它的侍女就是汉诺威继位。

        但是现在要查问国债是怎么开始的,已经为时过晚。那些主其事的人已经预支了这笔钱;而且不论这笔钱花得对不对,或中饱了私囊,都不是他们的罪过。然而,显而易见的是,当国民开始研究政府的性质与原则,对赋税有所了解,而且把美、法、英三国的情况加以比较时,再要把国民象过去一种蒙在鼓里就几乎是不可能的了。由于形势需要,非立刻着手改革不可。在当前,不是这些原则能发生多少力量的问题。它们已经公之于世了。它们已在全世界传布,没有任何力量可以阻止它们。象一个已经泄露出来的秘密,不可能再收回,只有瞎子才看不到形势已经开始发生变化。

        九百万呆税是件严重的事;这不仅因为是坏政府的原故,而且多半是因为外国政府的缘故。把发动战争的权力交给那些前来恣意掠夺的外国人,那么,除了已经发生的事而外就不能期望什么别的了。

        本书已经列举种种理由,说明对税收不论进行什么改革,都应当从政府的经常开支着手,而不应当从支付国债的利息部分着手。豁免穷人的税,他们就会如释重负,他们的不满也会统统消失;并且,通过减免已经提到过的那些捐税,国家就能弥补疯狂的对美战争的全部费用而绰有余裕。

        那么,现在只剩下国债这样一个令人不满的问题;为了消除或毋宁是防止这种不满,一个好的方针就是要债券持有者本人把它当作财产,同所有其他财产一样,担负一部分捐税。这样,就可以使国债受欢迎和具有保障,而且由于它目前很大一部分不便已为它保持的本金所抵消,采取这种措施还可以进一步平息反对的声浪。

        要做到这一点、可以通过渐进的办法,最轻松方便的完成必须办的一切。

        最好的办法不是对本金征税,而是对国债的利息按累进率征税,当利息减少时则按同样比例减收公众的捐税。

        假定利息抽的税第一年每镑为半便士,第二年要多纳一便士,并按一定比例递增,但递增数总要比任何别的财产税少。这项捐税可在偿付息金时从中扣除而无需支付任何征集费用。

        每镑抽税半便士可以减少息金从而减税达两方镑。货车税与此数相等,所以第一年可以免去这项税。第二年可免去女仆税或其他某种同等数额的税,按此方式进行下去,始终用从国债抽的税来取消其他各种税,而不作日常用途,到头来各种税就都可免除。

        尽管国债券的持有者需要交这种税,但是他们交纳的各种税比现在交的税要少。他们因免除济贫税、房屋与门窗税以及代偿税而节省下来的钱的数目,要比这种缓慢然而固定地征收的税所达到的数目大得多。

        在我看来,找出一些足以应付任何不测事件的措施是势在必行。眼下欧洲事务中正出现一种危机,需要这样做。未雨绸缪是明智之举。赋税如果一旦放松,要复原就难了;救济也只有通过一定的和逐步的减缩才最有效。

        政府的欺诈,伪善以及种种骗局正开始为人们所熟知,它们的日子不会长了。各国君主制和贵族制的丑剧正在步骑士制丑剧的后尘,柏克先生也正在穿上送葬的衣服。那么,就让它悄消地进入其他一切蠢事的坟墓,让送葬者得到安慰吧。

        派人去荷兰、汉诺威、策尔或布伦斯瑞克迎请一些人来,每年花一百万镑,这些人既不谙英国的法律和语言,又不顾英国的利益,他们的能力连当一个教区警察也不配,英国嘲笑自己这种做法已为期不远了。如果可以把政府交到这样一些人的手里,那么,事情的确挺便当,英国的每一个城镇和乡村都找得到适合所有这些条件的货色。

        ①世界上哪一个国家能够这样说:我国的穷人都是幸福的;他们中间既无愚昧也无贫困:监狱里没有因犯,街道上没有乞丐;老年人不愁衣食:捐税并不繁重;理性世界和我亲昵,因为我和幸福亲呢:一个国家能够说出这些话,就可以为它的宪法和政府自负了。

        在短短儿年时间里,我们已经看到了两次革命,即美国革命和法国革命。

        在前一次革命中,斗争的时间长,冲突激烈;在后一次革命中,国民团结一致,在没有外敌对抗的情况下,革命一开始就掌握了政权。从这两个事例中,可以明显地看到,能够注入革命领域的最大力量就是理性和共同利益。凡是这两者能有活动机会的地方,反对势力就在恐惧中死去,或因定罪而灭亡。

        它们现在已普遍获得主要的地位,我们今后有希望看到一些革命或政府的更迭以同样安详的方式产生,任何可由理性和协商决定的措施都赖以贯彻。

        当一个国家的舆论和思想习惯改变了的时候,就不能再象以往那样来治理它了;但是,想用暴力去完成应当用理智去完成的事,这种做法不但是错误的,而且是恶劣的。叛乱是由一个政党或政府用暴力违抗国民的公共意志而造成的。因此,每一个国家都应当设法随时了解公众对政府的舆论动向。

        在这一点上,法国旧政府比英国现政府要高明得多,因为在非常时期它商以求助于当时称为的三级会议。但是,英国却没有这样的临时机构;至于那些现在叫做议员的,他们大多数不过是官廷的傀儡、命官和附庸而已。

        我敢说,尽管英国全体人民都交税,可是有选举权的还不到百分之一,而议会的一个院的成员除了他们自己之外不代表任何人。因此,只有人民的自由意志才有权利对有关普遍改革的事宜采取行动;根据同样的权利,两个人可以就这种问题进行商讨,一千个人也可以。所有这些初步做法的目的在于了解民意,并对它服从。如果民意宁可要一个坏的或有缺陷的政府而不要进行改革,或者情愿付十倍于所需要的税,那么,它是有权这样做的;而且,①这一段和前一段被收入对潘恩的起诉书中。——原编者

        只要多数人不把不同于他们自己的条件强加给少数人,那么,尽管可能犯许多错误,却谈不上不公平。错误也不会长期存在下去。不论开始时是多么错,经过讲道理与协商,很快就会把事情纠正过来。这样去做,就不怕闹事。既然所有的改革都把各国穷人的利益和幸福包括在内,他们自然会安分守己,满怀感激。只是因为忽视并排斥他们,他们才会闹事。

        现在公众最关心的就是法国革命以及各国政府可能普遍发生变革。在欧洲所有国家中,没有一个国家象英国那样对法国革命感到莫大关切。过去世代相仇,耗费浩大,却没有任何讲得通道理的目的,现在有机会来友好地结束这种局面了,两国可以共同努力来改革欧洲的其余部分。这样做,它们不仅可以防止进一步流血和增税,而且正如已经讲过的那样,还可以减轻它们目前很大一部分负担。可是,长期的经验表明,这种改革不是旧政府所愿意提倡的;因此,这些问题应当向各国国民而不是向这样的政府提出来。

        在本书的前一部分,我曾经谈到英、法、美三国联盟,并声明其目的下文再谈。尽管我没有资格直接代表美国,但我有充分理由可以断定它是乐于考虑这种措施的,只要它要与之联合的政府是代表国民而不是代表包藏祸心的官廷。法国作为一个国家和代表国民的政府,愿意同英国联盟,这是毫无疑问的。国家同个人一样,在相互缺乏了解或不知原因何在的情况下长期为敌,一旦发觉自己上当受骗,犯了错误,就会结成密友。

        因此,假定有这种联合的希望,我愿意谈一谈这样的联盟(包括同荷兰的联盟)可以做哪几件不仅对直接有关各国而且对全欧洲都有好处的事情。

        我认为,如果把英、法、荷三国的舰队联合起来,它们就肯定可以按商定的某种比例,有效地把欧洲全部海军加以限制和普遍裁减。

        第一,欧洲任何强国包括英、法、荷自己在内,不再建造新的战舰。

        第二,把现有的全部海军削减到假定现有力量的十分之一。这就可以使法国和英国每年至少各节省两百万镑,而它们的相对实力仍将保持现有的比例。如果人们好好想一想,正如有理智的人应当想的那样,就会明白,花了那么多钱造军舰,把军舰装满士兵,然后把它们开往海洋,较量一下哪一艘军舰能以最快的速度把对方击沉,这实在是再荒唐可笑不过的事。和平是不费分文的,它的好处,要比花巨大代价获得的任何胜利带来的好处多得不可胜计。但是,这尽管最符合各国国民的要求,却不能满足宫廷政府的要求,因为它们的一贯方针是为捐税、地盘和官职制造借口。

        我认为,还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上述同盟国同美利坚合众国一道,可以有力地对西班牙提出建议:让南美洲各国独立,并象现在的北美洲一样,把那些幅员广大、资源丰富的国家向世界贸易开放。

        一个国家竭尽全力将世界从奴役下解救出来并为自己获得许多朋友,它这样做给自己带来的体面和利益,要比它如果使用那些力量去加重制造破坏、荒凉和不幸大多少啊。眼下英国政府在东印度群岛所造成的恐怖情景堪与哥特人①和汪达尔人②匹敌,这些人不讲道理,对他们不能赏识的世界横加摧残掠夺。

        南美洲的开放可以开辟一个无限广大的贸易场所和制成品的现金交易市①哥特人,属古代日耳曼族的一支,在公元三至五世纪侵入罗马帝国。——译者

        ②汪达尔人,属古代日耳曼族的另一支,在公元四至五世纪侵入高卢、西班牙、北非等地,并曾攻占罗马。

        以上两个支系的日耳曼人,均系野蛮民族,所到之处,对当时的文化艺术破坏很大。——译者

        场,这是东方世界所不具备的。东方已经充斥制成品,输入制成品不仅会损害英国的制造业,而且会使它的硬币枯竭。英国在这一贸易中的逆差通常达到每年要用东印度公司的船运出价值五十万镑以上的银币;这种情况再加上德国的阴谋和德国的津贴,就是英国银币那么少的症结所在。

        但是战争对这样一些政府却是一本万利,不论它对国家会造成多大的损害。战争有助于保持虚假的希望,不让人民看破政府的弊病。它用“瞧这儿!

        瞧那儿!”这样的话来逗弄和欺骗人民大众。

        美法两国的革命给英国和全欧洲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大好机会。美国革命使西方世界有了一个争取自由的民族忧胜者,法国革命则是欧洲的优胜者。

        再有一个国家同法国联合,专制主义和腐败政府就不敢再冒头。用句老话说,整个欧洲现在可以趁热打铁了。被侮辱的德国人和被奴役的西班牙人、俄罗斯人和波兰人都在动脑筋了。当前的时代将来大可称之为“理性的时代”,而现代人在后代看来不啻是新世界的亚当。

        一旦欧洲所有的政府都建立起代议制,各国就会相互了解,宫廷的阴谋诡计所煽起的仇恨和成见也会消除。受压迫的士兵将成为自由民;受折磨的水手将不再象重罪犯一样在街上拖着脚步走,而会安全地出海经商。各国发给士兵终身津贴并将他们遣散,让他们恢复自由并回到他们的亲友中去,并且停止募兵,这样做要比用同样的开销使这么多人处于对社会和对他们自己都毫无用处的状态来得好。由于士兵在大多数国家里一向受到的待遇,可以说他们连一个朋友也没有。公民们担心他们与自由为敌而避之不及,而长官又经常打骂他们,因此他们遭受双重压迫。但是,只要自由的普遍原则在人民中占上风,一切就都会恢复正常;士兵也会因受到礼遇而变得通情达理。

        在研究革命时,很容易看出它们可由两种不同的原则引起;一种是为了逃避或摆脱某种巨大的灾难;另一种是要取得巨大的实际利益;这两种革命可以用积极的革命和消极的革命的名称加以区别。在由前一种原因所引起的革命中,情绪慷慨激昂;冒险取得的补偿往往被报复行为付诸东流。但是,在由后一种原因所引起的革命中,心情与其说是激动不如说是活跃,可以冷静地对待问题。讲道理与协商,劝导与说服,成为斗争的武器,只有对那些要加以镇压的人才使用暴力。一件事,只要人们一致同意它是好的,是可以办到的,例如减轻赋税负担和消灭贪污行为,那么,目的就已经一半达到了。

        他们赞成了一个目标,就会努力促使其实现。

        在目前捐税过多、如此沉重地压在穷人肩上的情况下,从税款中给十万零四千户贫困家庭每年五镑,有谁会说这不是一桩好事呢?他会说给另外十万户贫困家庭每年七镑,给另外十万户贫困家庭每年八镑,给五万户贫困和寡妇的家庭每年十镑不是好事吗?在这个高度上再进一步,为了救济人生的种种不幸遭遇,给所有从五十岁直至六十岁的贫苦落魄的人每年六镑,六十岁以上每年十镑,他会说这不是好事吗?

        他会说废除对户主征收的两百万镑济贫税以及全部房屋和门窗税与代偿税不是好事吗?或者他会说杜绝贪污是桩坏事吗?所以,如果所要获得的好处值得进行一场消极的、合理的和无需付出代价的革命,那么,舍此而坐等硬是引起一场暴力革命的灾难来临实乃下策。考虑到目前整个欧洲正在进行各种改革,我不相信英国会甘居末位;而且,一旦时机成熟,最好不要等待一种非闹事不可的局面。以英勇和冒险行为去取得补偿,可能被视为人的动物机能的光荣,但是以理智、调解与普遍同意去达到同一目的却是人的理性机能更大得多的光荣①。

        改革也好,革命也好,不论你叫它们什么都可以,一旦在各国扩大,那些国家就会友好往来,相互协商,而当少数几个国家结成联盟之后,将迅速发展,直至把专制主义和腐败政府彻底铲除,至少是从世界上的两个地区即欧洲和美洲铲除。那时,阿尔及利亚式海盗行为将被制止,因为这种行为所以能够存在,只是由于旧政府相互争斗的罪恶政策。

        我在本书中提出和探讨的问题名目众多,但只有一段话是涉及宗教的,那就是“凡是劝人为善的宗教就是好的宗教”。

        我小心翼翼地避免畅谈这个问题,因为我倾向于认为,那个所谓的现内阁是希望看到宗教上的争斗继续进行下去,以防止国民把注意力转移到政府问题上。他们仿佛要说,“往那边看,或者往任何一边看,可千万别往这边看。”

        但是,由于宗教已经非常不恰当地被当作一种政治机器来使用,从而破坏了它的真实性,因此,我在结束本书之前要阐述一下我对宗教的看法。

        如果我们设想一下,有一个大家庭的孩子们,在特定的日子或特定的情况下,照例要送一些礼物给他们的父母,表示他们的热爱和感激之情,每个孩子送的礼物不会相同,送的方式也很可能不同。一些孩子用诗文来表示祝贺;另一些孩子按他们的聪明所及或根据他们自以为会博得父母欢心的方式做点小玩意;有个孩子最不行,什么都不会做,他会跑到花园或田野里去采一朵他能找到的他认为是最美丽的鲜花,尽管这实际上也许只是一根野草。

        父母看到这些丰富多彩的礼物,会比看到如果所有的孩子预先讲好每人都送完全相同的东西格外高兴。因为后一种做法是人为安排的,缺少热情,或者叫人感到机械生硬。但是在所有不愉快的事情中,最使父母伤心的莫过于看到,孩子们事后为了争论哪件礼物最好或最坏,竟然大打出手,兄弟姐妹相互辱骂扭抓,闹得不可开交。

        为什么我们不可以设想伟大的上帝喜欢受到多种方式的礼拜呢?而最大的冒犯行为不就是想法子互相折磨,使大家都倒霉吗?就我个人而言,我是在尽力使人类和解,使他们生活幸福,使一向敌对的国家团结起来,消除战争的恐怖行为和砸碎奴役与压迫的锁链,这一切在上帝看来是可取的,因此我感到十分满足;这是我所能尽的最好义务,我心甘情愿地去履行。

        我并不认为,任何两个肯动脑筋的人,对于所谓学术论点,想法会完全相同。只有那些不动脑筋的人,才表现得意见一致。在所谓的英国宪法问题上,情形就是如此。一向认为英国宪法理所当然是好的,所以就用颂词去代替真凭实据。但是,一旦英国国民着手审查它的原则和它所包含的弊病,就会发现它的毛病比我在本书和前一部书中所指出的还要多。

        ①我知道,在法国,不但在人民大众中间,而且在前国民议会的许多主要成员中间,有许多最开朗的人士(总是有一些人对时间的看法比别人远大)都认为君主政体的计划在那个国家中是维持不了多少年的。他们发现,聪明才智不能世袭,所以权力也不应当世袭;并且认为,一个人每年从一个国家领取一百万镑,应当小至原子,大到宇宙,无所不知;如果他确有这样的才智,他就不屑拿这笔钱。可是他们并不愿意使国民前进的步子快于他们自己的理智和利益所限定的速度。在我出席讨论这个问题的所有场合,人们的想法总是这样的,即全体国民普遍认为,一旦时机成熟,一个体面而宽大的办法就是给当时坐在王位上的那个人(不管他是什么人)送一大笔钱,让他带着他那一分普通的权利和特权舒舒服服过隐居生活,而对于公众,他的所作所为不用比任何一个公民多负一点责任。——作者

        至于谈到所谓国教,我们倒不如把它叫做国神。每个国家都有各自特定的神,那要么是政治手腕,要么是异教体系的残余。在所有论述过宗教这一普遍主题的英国教会作家中,没有一个人胜过当今的兰道夫主教①;我非常高兴借此机会来表达我对他的敬意。

        现在我已经把整个问题探讨过了,至少在我目前看来是如此。在我旅居欧洲五年期间,我一直希望能有机会在我返回美国之前向英国人民谈谈政府问题。柏克先生给了我这个机会,我要谢谢他。在三年前的某一场合,我曾力促他建议召开一次公平选举出来的全国代表大会,以便研究国家形势;但是我发现不管议会当时怎样强烈地倾向于反对他与之采取一致行动的那个党,他们的指导方针是继续保持贪污腐化,并且相信不测事件。长期的经验表明议会总是服从大臣们的任何更迭,并把希望和期待寄托在这上面。

        从前,当政府发生分裂时,就诉诸武力,于是爆发内战。那种野蛮的惯例已被新的制度打破;方法就是召开全国代表大会。问题通过商讨与公共意志得到裁决,个人意见欣然服从裁决,社会秩序乃得以维持。

        有些先生喜欢把本书的这一部分以及第一部分所依据的各项原则称做“新流行的学说”。问题不在于那些原则是新的还是旧的,而在于它们是否正确。假定它们是正确的,那就可以用一个易懂的比喻来表明它们的效果。

        现在已是2月中旬。如果我到乡间去蹓跶蹓跶,就会看到树木还光秃秃的,一片冬季景象。人们一路走的时候往往攀折细小的树枝,我可能也会这样做,并且可能碰巧看到树枝上有一个嫩芽已在萌发。我可能勉强讲一番道理,或者根本不讲道理,就认为这是在英国长出的独一无二的一个嫩芽。但我不这样决定,而要立刻断言:同样的嫩芽正到处在萌发,或就要萌发;尽管植物的冬眠期各不相同,有些树木长些,有些短些,有些也许两、三年都不开花,可是,除了已经枯死的之外,所有的树木在夏季都会枝叶茂密。政治上的夏季怎样才能跟上自然界的夏季,这不是人所能预见确定的。然而,不难看出,春天已经来了。据此,我衷心祝愿所有的国家都获得自由和幸福,从而结束第二部分。

        ①蒙丘尔·D.康韦在他最近出版的潘恩着作中评论说,“1792年向这个作家表示敬意值得注意,因为该作家的成名主要是基于他对潘恩的《理性时代》一书所作的驳斥(《为圣经辩护》,1796年)。”——原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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