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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点不一样的

        回到家后,我给自己新煮了一壶咖啡,开始听录音,重温我对米兰达·弗罗斯特灾难性的专访。目前为止我找不到可以挽救的地方。一处都没有。我应不应该发封电邮要求补充采访?可是即使成功约上,补充采访看似也是毫无意义。谁在意那个说出这些话的巫婆?那些话才是关键。我知道无论怎样我都要写出点东西交给编辑。在我看来,这是一篇可以赚大钱的报道。我不能让这个赚钱的机会溜走。

        我在笔记本电脑上埋头苦干了三个小时,尝试找出一个巧妙的、后现代主义的角度。解构米兰达:和一个讨厌采访的女人的一次不算采访的采访。我挤出来的每一句废话都让这个糟糕的主意变得更加糟糕,就像一只吸饱了血的蚊子的肚皮要爆炸那样惨不忍睹。

        我换了个方向。漫谈弗罗斯特:从精神分析角度看那些诗人没告诉我们的事。

        这个主意自然更是糟糕透顶。

        我给《观察家报》的杰斯发了封电邮,告诉她专访快要完稿了,但可能需要晚交几天——因为我一个很亲近的人去世了。在键盘上打这些算不上谎言的字时,我也不知道自己心里应该是什么滋味。一方面,这个说辞既狡诈,又占据了情感上的制高点;另一方面,它只是一种创造性思维,那种我需要用来把对米兰达·弗罗斯特的采访变成可以见报的稿件的创造性思维。

        已经到了傍晚时分,今天轮到我做晚饭,于是我去了趟商店,买了鸡蛋、面包和一袋沙拉——这些食材注定要变成煎糊了的蛋卷和配菜。我抽了两根烟,吃了一排巧克力,当作姗姗来迟的午餐。然后我又回到了笔记本电脑前,重新打起精神写稿子。可我睡着了,梦里我在金丝雀码头塔101层面试一份公关工作。由于对洗衣时间预计不足,我不得不向姐姐借了套不合身的西服。因为一些说不清的理由,西服里面我什么都没穿,就和新生婴儿一样赤身裸体。

        我醒了,离贝克下班到家还有二十分钟。此时的我感觉迟钝又愚笨。

        我端上晚餐,配上一瓶西班牙里奥哈产的葡萄酒以及一个蹩脚的道歉。这顿晚餐准备得实在不怎么样,需要红酒和道歉来挽救一下。贝克摆出英勇就义的表情开始吃,但我知道如果这顿饭能长时间留在他的记忆里,那肯定也是不好的记忆。九个小时的办公室工作外加两趟肮脏的地铁之旅,他值得一顿更好的晚饭,真的。尽管他总是强调他喜欢自己的工作,还觉得我比地铁更难忍受。

        贝克在伦敦南岸的一家数字咨询公司工作,离滑铁卢车站很近。那是家很酷的科技公司,以谷歌为模版创建的。他们的招聘广告里包含类似“我们努力工作,尽情玩耍”这样的字句。

        办公室里有个游戏房,里面可以打桌球和乒乓球,还有懒人沙发和装满啤酒的冰箱——不成文的规定是晚上六点前不能打开冰箱(除非是周五或者夏天)。而且,根据我目前得到的信息判断,办公室里几乎没有内墙。公司宗旨里解释这种设计是希望形成一种有助于激发创造力,促进同事合作和交流经验的工作氛围。但如果你想给自己留点隐私,我想你只能去厕所或者把它放进文具柜里了——据我所知厕所不是开放式的。即使如此,在办公室里深入地思考人生——无论在什么办公室——都让我感到深深的恐惧。从二十一岁到二十四岁,我做遍了伦敦市中心的临时工,现在仍然觉得自己的创伤后遗症没有痊愈。

        “所以她人怎么样?”贝克问道,继续和我交流各自一天里的重要经历。他已经吃完了那份让人没有食欲的煎蛋卷,沙拉也吃到只剩一点汁水在袋子里,还往杯里又倒了些葡萄酒。客厅里弥漫着浓浓的油烟味。每次我们家公寓开伙煎炸东西时,油烟味总是久久无法散去。

        我已经和他说过地狱般的通勤体验,现在我们的话题来到位于目的地的那个女人身上。我用了几句刻薄的描述把这个女人说得活灵活现:“想象一下,郝维辛小姐和汉尼拔·莱科特的私生子,”我总结道,“由宿醉中的贝蒂·戴维斯扮演。”

        “精辟。我喜欢这个描述。除了汉尼拔·莱科特做爱的画面。没人乐意在脑海里想象这一画面。”

        “我是在尤斯顿广场站和大波特兰街站之间的路上想到这个描述的。我还有很多想法,这只是其中一个,但我觉得这些想法都不能写进稿子里。”

        “当然——显然不行。”

        “我必须生编硬造。说实话,你应该听听录音。我好像要从一堆列车残骸中找出点可写的东西一样。”

        “嗯。其实听起来还挺有趣的。”

        “是很有趣。可能比我最后写出来的废话有趣。但这不是重点。录音里的对话还是没法用。”

        “也许听听旁观者的意见会有帮助?”

        我想了一下,还是立即拒绝了这个提议。我真的不想让贝克听到这段录音里的一些内容。我转移了话题:

        “嘿,你有没有听说过‘猴圈理论’?”

        贝克看着我,好像我说了某种宗教拜神仪式中不为人知的语言。

        “‘卡伯恩数字’呢?他们本质上是同一件事,只不过其中一个名字更容易让人记住罢了。这是一个科学理论。”

        “没听说过。”贝克证实了我的判断。

        “嗯。唔,基本上这是关于灵长类动物社群的理论。卡伯恩教授是名进化论心理学家。他花了很长时间去研究猴子的脑袋,发现猴脑的大小和猴子的社交圈大小之间存在相关性。所以狒狒往往形成包含三十个同伴的圈子,黑猩猩是五十个,以此类推。目前为止你能听明白吧?”

        “听懂了,也就是说猴子越聪明,朋友就越多。这能得出什么有趣的推论吗?”

        “能,耐心点。”我喝了一大口酒,“所以卡伯恩数字是一个理论上的极限,限制了一只猴子根据它的脑袋大小所能处理的社会关系的数量。换句话说,一个社群在变得不稳定、分崩离析之前,可以一起生活在里面的猴子数量是有上限的。”

        贝克看了我几秒钟。“我有点困惑,这和米兰达·弗罗斯特有什么关系?”

        “没有,这是一个新话题,至少我们的交谈已经偏离正题了。我应该明确告诉你的。不管怎样,让我说完。卡伯恩数字也可以应用在人类身上。事实上,我认为它是专门针对人的,对猴子的研究只是背景。你看,卡伯恩教授画了个示意图,一条坐标轴上是不同的灵长类动物的脑袋大小,另一条坐标轴上是它们各自社群的大小。由此,他可以推算人类的社群在崩塌之前可以容纳的最多人数,大概是一百五十人。人类可以同时维持一百五十个有意义的社会关系,再多就不行了。如果超过这个数量,我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我们的脑袋会过热或者出现其他反应。它们还没进化到可以应对大规模的人群。”

        “我们的脑袋会过热?”

        “我只是在转述我读到的。但相信我,这是一个可靠的科学理论,有充足的证据支持。比方说,猜猜原始狩猎社会中一个部落的平均大小是多少人?”

        “嗯,一百五十人?”

        “答对了!工业化前的村落也是这样的。猜猜如果阿米什人的社群扩大到一百五十人以上,他们会做什么?”

        “他们会开始互相掐脖子?”

        “这倒不至于。此时他们的社群会一分为二——这是不变的定律。因为阿米什人想明白了只要不超过一百五十人,社群基本上就是稳定的、可以自我调节的。成员之间能够相互了解,并建立起情感上的连接,因此自然有动力合作、互惠互信,等等。事情只会在人口超过卡伯恩数字的时候才开始恶化。这时人们觉得在圈子里更容易隐身,没有那么相互依赖。道德水平会稍微下降,但这个变化还是可以察觉的。总的来说,人们会失去和同伴相互关心的能力,社会关系的黏性也就失效了。”

        “好吧,这个理论还是很有趣的……你为什么突然对进化论心理学感兴趣了?”

        我耸耸肩。“我昨晚失眠的时候读了相关的内容。我偶尔在网上看到的,但奇怪的是它似乎和我思考的事情很相关。因为西蒙,你知道的。”

        “西蒙?”贝克把这个名字晾在半空中,一时半会儿没说话,“这个理论和西蒙有关?”

        “是的。因为我们对西蒙一无所知。对我们来说,他并非任何真正意义上的人——只是我们偶尔在楼梯上碰见的一张脸。我们住的地方只相隔几码,但从来没有互动过,而他的死在我们的生活里只是一个短暂的突发事件,并没有带来任何情绪上的波动。”

        贝克做了个鬼脸,就是人们在听到不能接受的事实时会出现的表情。他的鬼脸逗笑了我。

        “西蒙不在我们的‘猴圈’里。”我总结道。

        那晚我再次失眠了。

        午夜十二点三十分,我又独自回到电脑前听米兰达·弗罗斯特的采访录音,听得我直把头往砖墙上撞,撞得砰砰作响。我感到无从下手。所有和专访文章稍微相关的信息加起来都写不了几句话;相反,任何我觉得有趣的信息——值得写的东西——都难登大雅之堂,毕竟这是一篇要刊登在大报上的访谈。

        我怀疑是不是因为我的注意力不够集中。有那么好几秒,我的脑子无法抓取任何信息。我的思维一直在跳跃,就像有划痕的唱片播放时会不停跳针。而且从头到尾都只能隐约听到米兰达和我在唧唧喳喳,声音微弱而尖细。我们说的话有着奇怪的逻辑,你来我往,节奏和网球比赛一样,但不具备广泛的意义,甚至和现实世界脱节。

        我又想起了冰箱里的安非他命,但还是决定不吃。兴奋剂也许可以帮助我集中精神,但也很可能让我整晚盯着墙磨牙,直到天亮。于是我喝了一品脱水,把窗户开到最大,然后点上一支烟。

        起风了。风声加上淅沥的雨声,听起来就像收音机调台时会发出的“白噪声”。我靠在窗台边,头伸出窗外,让肮脏的城市空气拍打我的脸。然后,我回到电脑前,继续听写录音,不去多想稿子要写什么内容。

        我把录音从头开始播一遍,按顺序逐句听写下来,一个字都不改,一个字都不删;随着字越打越多,我的思路似乎变得清晰了。

        经过几个小时的努力,我写了差不多两千字,只剩下我讲述发现西蒙尸体过程的内容了。这时,我重新看了一遍采访对话,零星地加上几处注释。然后回到文档的顶部,添上一个冗长但令我满意的标题:来点不一样的:米兰达·弗罗斯特采访阿比盖尔·威廉姆斯——小说里的荡妇(漫谈阿比盖尔·威廉姆斯,米兰达·弗罗斯特的咒骂)。

        在凌晨差一刻四点的时候,我开始写配文。

        “西蒙的公寓是我们家的镜像……”我的脑子此时无比清醒,像玻璃碎片一样锐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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