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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警探布鲁斯·坎宁安打开他那辆无标志的警车的车门,将一本案卷和一个录音机扔进车里。他瞥了一眼他那双快磨破的黑皮鞋,想着该在经过理发店门口时停下来擦一擦。

        他实在需要换双新皮鞋,可是家里有三个孩子,妻子又已不再上班,将脚上这双鞋擦一擦亮就罢了。他个头很高,皮肤晒得黑黑的,富有男人气息,尽管已四十二岁,仍挺吸引人,只是衣服下曾鼓起的二头肌现在已经松弛了。他的胡子又多又粗,比他那浓密的亚麻色头发颜色还要深。并且,他还有个坏毛病,总是把胡髭留到几乎盖住嘴唇。

        他看了一下手表,已经快五点钟了。他还得在下班高峰时间,穿过拥挤的商业区,到陈尸所去瞧瞧今天那具尸体。上白天班的人只草草地勘察了一下现场,一句话都没交待,把有关整个案件的材料扔在办公桌上就顾自走了。

        这种工作方法跟奥马哈那儿的可完全不一样。他五年前才调到奥克斯纳德担任警探,在此以前他曾在奥马哈做了整整十七年警察。在奥马哈,同伴们都诚实而友好——是中西部地区那类典型的只知道努力工作的人。

        警察们都像警察样子,他们可不是贼,不是凶手,也不是残忍的、丧心病狂的畜生。他们都是些不折不扣的好汉。每个人都为同一个目标而工作,都尽可能互相协助、互相配合。

        而在奥克斯纳德这儿,他看到的却是警官们千方百计把案子推诿给别人,却不肯花点时间自己去处理。在加利福尼亚,他就整个被包围在这种心境中。事情还远不止如此。尽管他不喜欢这种懒散、低能的状态,但他可以调整自己,接受现实。然而,在过去的两个月里,眼中所见已到了他忍无可忍的地步。

        他站在那儿,眼睛盯着停车场,一只手捻着他那粗硬的胡髭。突然,他猛地摔上车门回到了办公大楼。沿着狭窄的走廊往内勤组走去,他的肝火在步步上升。他怒气冲冲地进门,坐在办公桌边那两人惊得跳了起来,差点伸手去摸枪。

        “你们这些无能的混蛋!”他大声嚷道,“我把那案子交给你们,你们又搞砸了。那些家伙比奥马哈的牲畜围场还要脏!”斯坦利·哈德克侦探靠在椅子上笑出声来。

        笑容一会儿便从他那刀条脸上消失了,他“噗”地一声往前坐了坐,眯着眼睛冷冷地瞅着高大的侦探。

        “从我们办公室滚出去,坎宁安!我们还有工作要做。”

        “工作?像你们那样处理案件也叫工作?简直他妈的是灾难!国家的灾难!而这个城市的人民付你们薪水!如果我是你们的话,在干出这类见不得人的事后,决不在公众场合再露脸!”

        另一个侦探从桌子后面走上前来,抓住坎宁安的胳膊,用力把他拉到走廊里,坎宁安还回过头怒视着哈德克。哈德克的脸看上去就像石雕一般,而卢瑟福则又圆又胖,像个水球。

        “瞧,”卢瑟福低声说,口气有点紧张,“我们做了上头叫我们该做的事。明白吗?大家都是干了多年的警察,这都是上级交代的。”

        “窃贼!凶手!”坎宁安的脸气得通红,“不配叫警察!别把我跟他们划归到同一类。要我承认我跟他们在同个部门工作,已经够丢人现眼了。”

        他手伸到夹克衫口袋里,掏出两支烟,一支递给那个人,另一支衔在嘴里,却没有点燃,他一说话那支烟就直晃动,“我们先是看到那些畜生在洛杉矶将人打得头破血流,血肉模糊,全世界都通过录像带目睹了这一幕。而现在我们自己的人又杀死了毒品贩子,把钱装进了自己口袋。”

        “没有证据,你的报告都只是些推测。”

        “证据,”他说着点燃香烟,背靠着墙吸了一口:“那人身上中了五颗子弹,而那支枪他们说是他用来对付他们的枪——噢,法医说那劳什子已老掉了牙,他们在射程内试枪的时候枪的撞针掉了下来。这支枪不过是暗中栽赃,而你清楚这一点。”那个人把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眼睛盯着地面:“算了吧,布鲁斯!”

        “瞧,卢瑟福,这家伙,这毒品贩子,他拥有三支崭新火力强大的九毫米口径的‘卢格枪’。既然拥有最先进的武器,他为什么要携带一支老掉牙的、锈迹斑斑的点三八口径的破枪去做笔总值不过两万美元的毒品交易?你要是能回答我这个问题,我就服了你。”

        “这故事是传统式的那种:这桩买卖是被害人提出的,弗兰克斯和西尔维斯坦跟他接了头。被害人本来应该带现钞到约好的时间和地点等候,而他却带了支旧枪出现了,并且想把他们引开,偷走毒品。传统的毒品交易出了纰漏。案子就这么结案。”

        坎宁安盯着卢瑟福,咆哮道:“回答我的问题。”

        “我们实际上并不真的在乎这支枪到底是不是栽赃,对不对?我还从你那儿听说身上带支枪会使运动衫凸出一块,这样看来他或许并没带枪,清白无辜得像个容易上当的老实人。放我们一马,老兄!让它去吧!就当他是个进行少量海洛因交易的毒品贩子。”

        “好吧。”坎宁安厌恶地说,又补充一句:“天知道,只要有几支轻机枪,我们就可以在一个小时左右时间里将整个城市都收拾干净。多好的小说题材!”他将烟蒂扔在地板上,用脚后跟在油毡上用力将它踩熄。接着,他靠在墙上,整了整领带。

        “好好干!如果我什么时候需要用现金,我清楚该怎么去弄。”他转过身,缓步沿着走廊走去。

        “嘿!布鲁斯!”那个男人朝他喊道,“我听说你终于使欧文被害案的凶手定罪了。干得真漂亮,老兄!”他没有回过头来,穿过走廊,出了大楼,他的怒火渐渐平息下来。仅仅提到欧文案,就好比让他吞下帖清凉剂,事实证明跟他共事的那两个警官还不如街上的罪犯更来得让人容易忍受。

        不过,还是有那么些日子,让人觉得“工作着还是美丽的”,当他意识到自己是在做一个好人该做的事——把那些坏家伙铲除掉,使这污秽的世界尽量变得干净点。

        欧文案的侦破无疑是足以令他自豪的。三年多来,他一直在为此奔波。

        可怜的老埃塞尔·欧文,他一边想着,一边回到停车场朝他那辆车走去。这些年来,他们一直没有发现被害人的尸体,可是前几天,法庭刚认定此案为二级谋杀。此案是温图拉郡首桩在没有尸体作为证据的情况下判决的杀人案,而这正是他的功劳。这是令人骄傲的,他一边想,一边将手伸到车门上。

        他坐进车里,接着又探出身子望了望天空,想着可能要下雨。他讨厌这一成不变的天气,惦记着该换季节了,并且还特别害怕发生地震。只要头顶上飞过一架飞机,或者有辆大型的双轮拖车经过,发生点震动或响声,他那高大的身躯就会在几秒钟内出现在门口。

        他曾经无数次面对着枪口,也见过不知多少尸体,可他还是恨脚下转动的这个地球。每个人,包括他的妻子和孩子都取笑他这一点。他妻子莎伦坚持说并不是地震,而是帮派、暴力以及乏味等种种原因,才使他老想离开这里回到奥马哈。

        深夜,当他妻子和孩子熟睡时,坎宁安有时会连着好儿个小时坐在餐桌旁,全神贯注地考虑他们的财政问题,努力想找出一个解决的办法,一条回奥马哈的路子。他但愿自己从没离开过那儿,在这儿从头开始,并扪心自问他这么做值不值得。

        而第二天早晨起身后,他又不得不站在街上一具小小的尸体旁,看着又一个被精神错乱的疯子驾车射杀的受害者。于是,他想:如果那些日子里,他赶到现场却发现四肢摊开倒在路旁的是他的孩子,正好在上学路上被打死了,他会怎么样呢?但愿上帝不允许这种事情发生。他将车驶出停车场,往陈尸间开去。

        他的心思又回到欧文一案上。他从那天起就知道是埃塞尔·欧文那个年轻而狡猾的朋友杀了她。他们在她家里发现了凶杀案的证据:血迹以及明显的搏斗的痕迹。她男朋友伪造她的解雇通知,将埃塞尔名下的银行存款席卷一空,卖掉了她全新的“卡迪拉克”,坐飞机逃到了国外。陪审团作出有罪的裁决那天,坎宁安走到阳光下,他敢打赌埃塞尔在朝着他微笑。他这会儿想:他之所以一直坚持下来,也许就是因为有埃塞尔这种类型的人存在的缘故。这么想着,他把车驶进了陈尸间外的停车场。

        一进门,他便亮出证件,要求看赫纳德兹的尸体。随后,他跟着瘦弱胆小的值班员走进了一间铺着瓷砖的尸体解剖室。每具尸体的脚趾上都拴着一张小纸条,活像打折的商店里贴在商品上的价格标签。值班员校对了一下小纸条上的名字和号码后,便离开坎宁安,神气活现地走到房间角落列他的图表去了。

        揭开白床单,他注意到被害人符合奥克斯纳德地区大约百分之八十的杀人犯的特征:西班牙裔,年纪不过二十八、九,五英尺九英寸高,体重一百五十磅,有犯罪前科。坎宁安回过头,确信那值班员背对着他,于是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小瓶樟脑,往两个鼻孔里擦了少许。他并不介意看死人,他只是讨厌闻那股味道。

        死因是明显的:在他胸口心脏的位置有个大洞。桌上的不锈钢隐约地闪了一下,他忽然想起,断定那里面肯定有什么东西。他挪近了些,弯腰朝下看。那个骨瘦如柴值班员转过身来发出像是鸟叫似的叽喳声:“如果你想看的话,还有部分残肢断体装在瓶子里。”坎宁安只“哼”了一声。他一直想不通,出于哪种原因,使某些人要谋求在死人堆里打交道的职业。奇怪的是这些人那么开心,使他想到他们马上就会吹口哨,唱起歌来。

        他先前只将床单揭开了一半,露出尸体的上半部分。这会儿他用力一扯,把床单整个拉下来。疑团顿时解开了:尸体的一只胳膊只是用塑胶线缝合着,露出了韧带。他脑海里跳出一个字眼:斩尽杀绝。

        “你们取回体液了吗?”他问值班员。

        “让我瞧瞧。”那个人翻开图表,简略地一看,“没取全,不过看上去血液里像是含有零点零七的酒精,没有毒品。得让我们喘口气,这家伙今天上午才‘登记投宿’,而当时‘登记投宿’的旅客很多,准备‘付款退房’的人又没几个,真是伤透脑筋。”

        “这比喻真幽默!”坎宁安回答道,总算没笑出声来,“见鬼,这家伙还没到法律上认定‘酗酒’的地步。”说完他记起此案凌晨才发生。

        他从夹克衫口袋里拿出录音机开始对着它说话,描述了此人伤势。完了后,他按下“停止”键,将床单重新蒙上尸体。出门时,他撮起双唇,朝那个值班员呼啸一声,说道:“该项物品贵重,敬请保持距离!”在他那辆无警局标志的汽车里,他用无线电话朝警局呼叫:“654,一局。”

        “一局。说吧,654!”他们通常并不立即回话,这次似乎有点例外,他还在翻案卷。

        “请稍候。哦,找到了,在这儿:惟一的目击者,是被害人的兄弟。警局,请打495—3618号电话,要一个叫曼尼·赫纳德兹的人半小时后在家门前等我。”

        坎宁安才不会像那些新手似的,傻乎乎地走到人家门口按响门铃,他还想多活几年。

        在一家停车招呼站门口,他停车进去买了几包香烟,一袋“多利托”饼干。他将开口袋子放在身旁,一边开车,一边从袋子里抓起几片饼干塞进嘴里。几滴雨珠打在挡风玻璃上,不一会儿停了。典型的加州式的暴风雨——总共持续了不到五分钟。

        将那袋“多利托”放到一边,他核对了一下地址,确信自己没有搞错。

        一个长相酷似那死者的西班牙裔男子双手插在宽松的斜纹棉布制成的衣服口袋里,站在路旁的镶边石上。一个长得挺不错的家伙,坎宁安心想,他兄弟活着时也不会难看。这家伙穿了件红衬衫,戴着顶洛杉矶“突击者”队的棒球帽,戴着太阳眼镜,这位探员从敞开的车窗里朝他打了个手势。

        “进来。”他说。

        赫纳德兹拖着脚走过来爬进车里。一个女人站在院子里,屁股后面吊着个孩子,正操着西班牙语跟一个老太婆聊天,或许还在议论发生在这里的谋杀案。此事成了左邻右舍茶余饭后的余兴节目——科罗尼亚的地方特色,他想。坎宁安驶过几所房子,将车停在一株巨大的橡树下。

        “吃‘多利托’吗?”他将开口的袋子递到曼尼面前。

        “不,警官,我不想吃什么鬼‘多利托’。他们把我哥干掉了!”他局促不安地坐在位置上,一会儿跺跺脚,一会将双手放在裤子上来回摩擦着。

        “你吸安非他命是不是,赫纳德兹?你刚才在干什么?”

        “没什么,警官。我什么也没干。”坎宁安将四五片饼干都塞进嘴里,咀嚼有声。有一小点饼干屑沾在他浓密的胡髭上了。他的手指在拆封的“万宝路”烟盒底部轻轻弹了弹,半支香烟滑出了烟盒,他将烟盒递向曼尼。

        “抽烟吗?”一只瘦骨嶙嶙的手伸过来接了烟,指关节上刺着字母。

        “你入了什么帮派?”

        “我什么帮派也没入。”他大口吸着烟,使得脸颊都陷了进去,边说话边挑衅似的看着警探,每隔几秒钟就眨一眨那双黑眼睛,好像圣诞树上忽明忽暗的灯光。

        坎宁安相信,一个人若是眨眼睛,只有两种可能,要么是在撒谎,要么是毒瘾发作。此刻可能两种情况都有,他想,用一只手拂了拂胡髭,沾在上面的“多利托”碎屑掉了。

        “告诉我你今天早晨看到了什么!”

        “我已经把我所知道的全部说了,别的我什么都不知道。”

        “跟我再说一遍,”坎宁安口气生硬,“我很笨,认不得字。”

        “我正睡得迷迷糊糊……听到一声枪声……接着又是一声……响得要命。我冲到大门口,看到我哥哥倒在地上……血从他的胸口的一个他妈的洞里往外喷。”曼尼自己的胸口开始起伏,他越讲越快,“警官,人行道上到处都是血,他的胳膊掉了。可是……可是这家伙他妈的是个鬼!”他的眼睛因为恐惧而睁得大大的。

        “他是个幽灵……一个高高的、白白的家伙……皮包骨头。那张脸看上去像那些有艾滋病的家伙。像是个秃头,我也搞不清楚。”坎宁安的眉毛拧成一团,疑惑地问:“秃头?你今天早上跟警官说,他戴着顶蓝色的针织帽,你没说这人是个秃头。”

        “他是戴着顶帽子来着,警官……可不知为什么……我觉得他帽子底下光秃秃的。他妈的一根头发都没有。我尿憋死了,警官。”他伸手朝车门把手抓过去,可是坎宁安一把拉住他的衬衣下摆,将他扔回到座位上。

        “车子是什么模样的?你记住它的样式和牌照了吗?”

        “那鬼站在车后……红色的……某种样式的箱车……‘日产’;‘丰田’……‘福斯’……不知道。我没记住牌照。我躲起来了,警官……我看见那支枪的枪口就赶紧躲起来。”他将烟蒂弹出窗外。

        “我尿憋死了。”他猛地拉开车门逃走了,这回他的动作太快了,坎宁安反应过来赶紧伸手去抓他但已经来不及了。坎宁安越过座位,将那袋“多利托”和案卷都打翻在汽车底板上。就在将要跨出车门时。却看见曼尼拉开裤子拉链,朝着那株大树撒尿。撒完尿,他回到汽车边上:“告诉你,我真的是憋死了!”坎宁安朝他大声喝道:“不许动!哪怕你要小便也不行,要不然,我揍你!懂了吗?”

        “一局,654。”他一边对着扩音器说话,一边拿眼睛瞟着曼尼。

        “叫画素描的那个画家随时待命,我要带个目击者来画张拼凑肖像。”那头没有回话,只有别的电台的嘈杂的声音。过了会儿,回话来了:“10—98,654,还好,来得及。他刚要下班,他在待命。”曼尼来回扫视着街上,车一开,便蹲了下来。坎宁安继续追问,他开始对这件案子有兴趣起来。

        “这么说起来,你敢肯定你不认识那个开枪的人?”

        “我跟你说了多少遍……不是出生在这一带的人……谁也不是……是个他妈的古怪的鬼!”

        “你哥哥才从监狱出来,他在里面惹麻烦了吗?他有没有涉及毒品、抢劫或什么交易?”

        “他从监狱里打电话,要我把车子开过去。我们在那里碰头后就分开了。我把钥匙留在了值勤台,我得去做些别的事。我不知道他放出来了,直到看到他直挺挺地倒在地上。他没涉及任何事。”将曼尼交给那个绘画警察,坎宁安走到档案室,填写有关被害人及曼尼的资料。

        “只要你们手头有的资料,我都要。”他对身材丰满的档案管理员说,“F.I.''s,帐册,所有在前段时间经过那个路段的汽车的记录,任何资料。”

        F.I.''s,是一种印好的小卡片,也称为“田野报告”,当警官们在执行公务中接触到某个人,看上去很可疑,却又没有正当的理由可以逮捕,便将有关信息填写成小卡片保存,这就是“田野报告”。

        卡片上有足够的地方填写好几个名字,这样警官们在查阅时,对于曾发现哪些人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跟哪些人在一起干什么,就一目了然。田野报告很管用,曾解决了许多疑难案件。

        调查局里一排排的办公桌都空着,坎宁安一手端着杯从广播室偷来走了味的咖啡,一手拿块自动贩卖机上出售的“斯尼克”巧克力走了进去。他将“斯尼克”扔进抽屉,打算晚些时候享用。点上一根烟,他开始仔细研究其它的案件。他喜欢在这段时间当班,没有上司在旁边指手画脚,也没有响个不停的电话铃声,无拘无束,他可以静静地思考。那个皮肤浅黑、老爱发牢骚的女人从档案室出来,踏进了他的房间,将他所要的有关资料往他办公桌上一摔,说道:“你听到新闻报道了吗?陪审团判涉及马丁路德·金案的那些洛杉矶警察无罪。他们现在正在洛杉矶南区的市中心闹事,放火烧大楼。烧好几栋大楼!你能相信吗?他们就要把整个城市都烧掉!”他没听到这个消息,可是他对此并不觉得意外。不管什么陪审团,怎么能完全无视录像带上清清楚楚显示的事实!他看过录像带,地球上半数的人都看到了。那小子背上至少挨了五棍,而那几个警察还不停地殴打他,直到差点把他打死。坎宁安庆幸自己这会儿穿着便衣,没穿制服,也不是在洛杉矶工作,而是在奥克斯纳德上班。

        他继续埋头对付眼前的案子,他不得不承认赫纳德兹兄弟还相当清白。

        除了最近驳回的强奸未遂和绑架案外,博比还曾因为夜盗罪被逮捕,判了五年。曼尼则由于古柯碱的事,几次被逮捕,不过,那也是好几年以前的陈年旧事了。

        “快克”无疑是目前可供选择的毒品中最便宜的一种,但没有证据证明兄弟俩耽溺其中。看看一堆乱糟糟的资料都没什么价值,他从抽屉里拿出“斯尼克”开始吃起来。不到九点钟,他是不会回家去吃晚饭的,而现在才八点。

        边吃“斯克尼”,他边开始研究那一堆田野报告。看了五六张后,他渐渐有点厌倦了——除了一串串人名和地名外,都没什么用。接着,他拿起第六张卡片又看了上面的人名。大约两个月以前,一位警察看到他们违反货车规定,他没有拦下他们,让他们开车走了。那天,博比开着他那辆大货车,曼尼也在车上,搭乘的还有卡门·洛蓓兹、杰萨斯·瓦尔德兹和理查德·内瓦罗。坎宁安好不激动,坐直了身子,他想起来:卡门·洛蓓兹和他的北欧英语系的美国男朋友彼得·麦克唐纳上个月在温图拉被人残忍地谋杀了。除了那三人,另外两个在同辆车上,现在正羁押在看守所等着审理的嫌疑犯就是瓦尔德兹和内瓦罗。

        “宾果,中奖了!”今晚运气不错!他星期三非到天主教堂去祷告,祈求运气不可。今晚头一个宾果还只是个小奖而已——发现曼尼手上有刺青,证明他一度入过帮派;第二个宾果的奖就大多了。

        他又回去找曼尼,发现素描已经画好了。要是画上那个人就是曼尼目睹的那人,那曼尼把他称为鬼是有道理的。他的嘴小小的,轮廓完美,下巴的线条柔和、圆润,整个画像说不出哪儿怪怪的。从素描——实际上,是电脑拼凑而成的作品——来看那个人头上戴的帽子拉得低低的,几乎遮住了前额,帽子后缘在脑后翘得高高的,耳朵边和长脖子都看不到头发,这可能就是曼尼为什么觉得这人是个秃头的缘故。

        “将这张复印几份,用传真机传到加利福尼亚州的各警察局,每位警员手里都要有一份。”他朝那位画家喊道,“注意,要记住他手里有武器,极其危险,随时可能杀人。”那个拼凑画家是个修饰整齐的年轻人,个子高高的,皮肤黑黑的,刚到这个部门工作。

        “嘿,我下班了,我跟我妻子今晚还有安排。让档案室的人来干这活,怎么说这都是他们的职责。别忘了,我在这里只管用电脑作画!”

        “他妈的档案室!他们就只会将它撂给接白班的人。你自己动手复印,站在一边看着他们发传真。照我说的做!”

        他连推带拉地把曼尼推到自己前面,朝他说:“走!你我推心置腹好好地谈一谈。今晚还没结束之前,我们就会变成真正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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