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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正统

        正如嘲风所料,这一切早有预谋。

        押送三人的队伍不断地收到斥候送来的指令,走走停停,待到宵禁后才悄无声息地进了城,也没往树牢去,而是停在了城南的颜家邸店。邸店已经被武侯们整间包下来。史高则被安顿在西城一家临街小邸店中,另外差人看管。

        嘲风暗忖:当权者,对他无非是两种处置,如用之,怕还是重用,或者悄然杀掉,以安人心。时也,命也,先睡一觉再说。于是他往胡床上多铺了一床被褥,睡得又深又沉,宛若兽冬眠。

        “来使,来使。”不知几时,邸丞的声音在嘲风的耳边响起。嘲风睡得迷迷糊糊,不想理会邸丞,直到听到一句“崔特进快到了,要来找您一叙”,他听到后瞬间打了个冷战,特进?此地最高的一品大员。

        嘲风坐了起来,接过邸丞递来的毛巾,胡乱抹了几下脸,低头瞧瞧自己,念叨着:“我在山里逃了一天,衣衫邋遢、模样落魄,这副样子,如何见得特进?”

        “哈哈,我想得没错,你根本就不是那些突厥狼崽子!要不你怎么懂那么多金文!”门外传来爽朗的笑声,声音低沉有力。崔代孟带着达奚,大步迈进屋来,周身散发着威严的气息,从容道,“来使,昨日相请,多有得罪啊!”

        “见过特进,前日那火——”

        那自然是妙计,崔代孟心想,但他摆了摆手,不想就这些琐事多加纠缠。他吩咐邸丞把门关上,正色说道:“只是还不知道来使本名?”

        嘲风忙弯腰作了一揖,缓缓道:“广州西关谭加云,字嘲风,承蒙特进宽容以待,大恩无以为报。”没想到这简单的礼数却非常有效,崔代孟如吃了定心丸,暗忖:这青年果然是华夏正统,懂我之礼数。

        他还了礼,单刀直入道:“那就叨扰谭来使了,既是华夏子民,这千年国运,还盼来使详述啊。”他的目光像阳光一般灼热,不等嘲风回答,又紧问道,“大唐何时亡的?”

        嘲风一下反应不过来,他思索着如何尽可能将一个王朝的终结说得不那么伤感。幸好他对朝代更替还算清楚,小时候从夏、商、周、春秋、战国、秦、汉、三国开始背,长大之后又随着学堂老先生学了几年通史。他顿了一顿,淡然道:“唐末年有黄巢之乱,大伤元气,此后昭宗李晔之子李柷即位,称哀帝,其后不久,朱温逼唐哀帝禅位,改国号为梁,唐灭。”

        “朱温?”崔代孟再也淡定不住,他从小也熟读史书,虽然都是长辈们靠记忆汇集而成的片段,唐昭宗时期是当时之正宗,所记甚为仔细。“这狗奴岂不就是黄巢之乱中的降人?”

        “正是,如所记无误,唐国祚共历289年,二十一位皇帝。”

        “这国贼!无耻!”还没等嘲风说完,崔代孟便破口大骂,待听到共历289年,他的脸色突然变得惨白,从愤怒转为震惊,紧咬着牙,手不断地颤抖着,心好像被骤然冻结,嘴里嘀咕着,“太快了,太快了。”他万万没想到,他的祖先举着大唐的旗帜离开唐朝不过七年,一个创立近三百年的庞大帝国竟然如此快速地崩塌毁坏。他不能也不愿相信这一切。

        达奚赶紧过来扶着崔代孟,他从未见特进这样失态过。嘲风也愣住了,这是他第一次近距离地看到一个人的脸色在短时间内骤变。

        崔代孟心力交瘁,脸色奇差,喝了两口水,好不容易缓过劲儿来。他尽量平和地问道:“那么大唐之后呢?”

        “回特进的话,隋唐后是五代十国,中原兵荒马乱,之后宋朝赵氏统一江山,并与北方辽金互有攻伐,元朝忽必烈再大一统,不到百年便灭于明朱氏,明又被大清爱新觉罗氏入关。”嘲风尽可能简洁地说出,“至我来到此地前,大清朝已据中国两百六十四年了。”

        听嘲风说到清朝时,似乎也没什么底气,达奚不由问道:“贵朝形势可好?”

        “也是末朝乱象,朝廷腐败,发逆、拳乱不止,外夷群涌,图分中华。”嘲风说起此事,心就酸楚起来,我泱泱中华之国运怎么就如此坎坷?

        崔代孟轻轻地摇了摇头,叹了口气,喃喃自语道:“华夏数千年,总逃不过这命运,太祖创基立业,高祖横扫天下,而后或外戚或权臣来回碾轧,遇到大灾之年,流民起,庙堂毁,扛得过去的,有中兴,或又受北方匈奴突厥袭击,内忧外患,终改朝换代,又起轮回。这轮回,究竟何解之?”

        嘲风愣了一下,自己从未认真考虑过这种问题,但他旋即应道:“君临天下,如遇明君,自然千好万好,如遇昏君,则民不聊生。如今外夷诸国,多限制皇权,以君王立宪。”

        “何为君王立宪?”崔代孟追问道。

        “君王无实权,号为神圣,等同于偶像。实权在议会手中,议会成员由大众推选而出……”

        “倘若我朝推行此法,想必是那几大贱商把持朝政了。”达奚笑了笑,插了一句。他无意就此话题展开,虽然香囊城一直强调尊皇爱国,但大唐皇帝早如空中楼阁般不切实际,即便知道大唐灭亡,绝大多数人也不会像崔特进这样激动。此时更重要的是红毛人手中的武器,于是他接着问道:“某还有一事不明,望来使不吝赐教,来使等人使用的铁械,发机飞火,飞弹可出,威力惊人,这是何物?”

        见崔代孟等人不再询问历史问题,嘲风松了口气。他微微一笑,正要作答,下意识摸了摸腰间的手枪,才想起昨天已被收缴了去。达奚觉察到这小动作,忙解释道:“来使的铁械已妥善保管,不日便归还。”

        “无妨,只是容易走火,要十分小心。”嘲风笑道,“请容我介绍,这军械叫枪,有长短两种,你们见的是外夷制造之物,但最早发明于中国,宋朝时期,称之为火铳。其原理是利用火药之能量发射子弹。更大口径的则被称为火炮,在大清朝,火炮已逐步成为步军的主要武器。”

        枪械是嘲风经常捣鼓的物件,平日只恨无人来问,如今看着崔代孟和达奚那求知若渴的眼神,顿时心花怒放,娓娓道来:“就如史高操的毛瑟五连发后装步枪,德意志国造,俗称老套筒,发射圆头弹,射程合唐制约五百丈,弹为五发,可以连续击发……”

        崔代孟听得咋舌不止,暗忖:谁也料不到后人竟身负这般奇物,如能人手一把,汉军何惧!达奚按捺不住,嘴里不自觉问道:“这等兵器,来使能否造出?”

        嘲风一愣,连连摆手道:“这不但需要先进的冶金技艺,还需要专门的机器制造,手工几乎做不出来,而所需的机器又需机器母机来造,就算是在大清朝,这等机器也是凤毛麟角,外夷则强于此。”达奚听到此言,难掩失望之情,轻轻叹了口气。

        “火药之物,是不是硝石、硫黄、草木灰的混合物?”崔代孟倒认为这个回答是意料之中的事,相对外界的千年发展,史前一切都要从零开始,很多东西都不能轻易效仿。

        “特进如何知道?!”这回轮到嘲风大吃一惊,脱口而出道,“难道此城也有火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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