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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携走之物艾达·普莱斯

        。我朋友艾米莉·狄金森如是说。说真的,我还能有什么选择?我是个歪斜的小人物,一心只想着保持平衡。

        我决定讲话,这样就有可能诉说。讲话成了一种自我防御,因为母亲似乎已经变成了哑巴。而由于没有人为我在这世界上的位置作证,我发现自己置身于当初一年级入学时面临的同一座峭壁之上,摇摇欲坠。我究竟是天才,还是应该和那些只会揪耳朵的野孩子们一起接受特殊教育呢?我倒不是对身边头脑简单的人有多介意,我只是需要逃离伯利恒。那儿有无数双眼睛犹如一排排砖块堆砌成无数面窥探之墙,每呼吸一口空气都会吸入别人最近八卦的酸臭味。我们回家时受到了英雄般的特殊礼遇:整个镇子对可以拿来嚼舌根的好材料正如饥似渴。欢迎,欢迎!欢迎可怜的普莱斯一家回家!惊恐,丧亲,怪异,无家可归(没了牧师,我们就不能住在牧师宅邸里了),被黢黑的非洲(或许还有异教徒)所玷污的奥利安娜和艾达,偷偷摸摸地返回镇子,身边已无男人,好似一对得了狂犬病的斑点狗,蹒跚回家,垂头丧气。

        我们被看作疯子,母亲坦然接受了这个诊断。她把我们的东西从仓库搬入了小镇松树成荫的郊区的一栋胶合板木屋里。她靠沃顿外公少得可怜的遗产把木屋租了下来。她没装电话,反而拿起了锄头,开始将租来的砂石遍布的两亩地每一寸都种上了植物:花生、甘薯,还有五十来种花卉。她似乎铁定心思要让灾难随着草木繁盛而被抹去,就像新长出的头发抹去原来糟糕的发型。这条路上的一户邻居养了一只很凶的鹅和几头猪,母亲便每天去把它们的粪肥分两半装在两只一蒲式耳木桶里拎回家,像个勤劳的非洲人。要是看见她把第三只木桶顶在脑袋上,我也不会大惊小怪。盛夏时节,我们都没法望向窗外,因为毛地黄和矢车菊遮住了视线。母亲说她的目标是在路边搭间木棚卖花,每束花卖三美元五十美分。我在想伯利恒对此会有何看法。牧师的妻子打着赤脚去摆路边摊。

        母亲热心研读种子目录时,我也在仔细琢磨埃默里大学的手册,看我入学的可能性有多大。然后,我就乘上灰狗巴士去了亚特兰大,一瘸一拐地走入了招生办。我获准同一个名叫霍尔登·里麦尔博士的先生约谈,我想他的工作就是打击像我这样去同他约谈的人。他的办公桌超大无比。

        我张开嘴,静等那句话自行流淌而出。“我需要入读你们的学院,先生。完成学业后,我还需要入读你们的医学院。”

        里麦尔博士煞是震惊。我说不准他这样是因为我残疾,还是因为我胆大包天。但我听到自己嗓音时的那种震惊程度说不定还要有过之而无不及。他问我是否有资金,是否有高中的成绩单,是否至少上过高中的化学课或高等代数课。我给出的唯一回答就是:“没有,先生。”但我提到自己读过相当多的书。

        “你知道什么是微积分吗,年轻的女士?”他问,那样子仿佛手里藏着可怕的东西似的。由于是在普莱斯牧师的耳提面命之下长大,我对这种程度的恐吓颇具免疫力。

        “知道,先生。”我说,“那是关于变化的数学。”

        他的电话响了。等着他通话的时候,我心算出了他书架上标了号码的一大排文件的数字的总和与乘积。那些文件的顺序完全不对,我就列了个方程式,把它们按序重排了一遍,并写在纸上给他看。但做这件事只能用代数,没法用微积分。我还观察到他的名字倒着看的话,是个法语动词,意思是穿着破衣烂衫,于是我也告诉了他。我并不是特意要去冒犯,因为他的穿着无可挑剔。

        里麦尔博士突然认定,由于我是老兵的孩子,所以可以得到政府的补贴。他安排我参加入学考试。为此,一个月后,我又返回了亚特兰大。数学考试的所有题我都答对了,词汇部分则有四道题答错了,全都错在单词分类题上,这种题我一向答不好。鉴于自身的处境,我发现任何事物最后几乎都可归属于任何地方。

        我说出了真相:我需要入读他的学院。我需要离开伯利恒,离开我的皮肤、我的头颅、我家人的幽灵。这并非因为我为母亲感到羞耻——我,村里的白痴,怎么可能为她感到羞耻呢?有她的疯狂做伴,我还挺高兴的呢,而且那种疯狂我也绝对能理解。但母亲想要把我当食物一样消耗掉。我需要自己的房间。我需要书本。我平生头一回需要同学,他们能告诉我每天要去思考些什么。

        在有机化学、无脊椎动物学和完美对称的孟德尔遗传学里,我发现了一种能满足我的宗教。我像背祷文似的背诵元素周期表,像领取圣餐似的参加考试。我度过的第一个学期充满了神圣,我的头脑里塞满了林海般的数据。林海间安卧着一片片广阔的绝望平原,我绕过它们,只在林中穿行。

        由于没法给她打电话,我就每个周末坐巴士回去一趟。我们喝茶,她给我看她的花儿。奇怪的是,父亲在的时候,她从来没从事过园艺,那是他的领域。他指示我们大家都去栽种有用的食材,为了主的荣耀,诸如此类。在整个童年时代,我就没见我们家的院子里栽过一朵花,连一棵蒲公英都没有。如今,母亲的窝棚仅仅是一方耸起的屋顶,四周却围绕着如火如荼的粉色、蓝色、橙色。你得弯腰通过蓬勃的大波斯菊拱廊,还得用右臂使足了劲推开挤入人径的蜀葵,方能来到门口。没想到,母亲竟对栽花极有天赋。她自己就是一座逐渐成形的植物园。

        我去看她的日子里,彼此的话从来不多。我想,或许我们俩都因这沉默而如释重负吧。现在只有我们两个了,我欠她一条命,而她什么都不欠我。但我离开了她,她很伤心。对于这一切我还很不习惯。我一直是那个牺牲了生活、肢体和半个大脑来救助另一半的人,我向来如此。我习惯了傲慢地拽着自己穿过这世界,而这世界欠我的,根本无以偿付。长久以来,我都依赖着殉难所带来的舒适感。

        如今,我也欠下一份无法偿付的债了。她紧紧握着我的手,经历了艰难险阻。母亲要将我拽出非洲,哪怕那将是她的最后一搏。我觉得那很可能是。事情是这样的:那个生意人的卡车好似锈蚀斑斑的天使降临在布隆古,他应允将我们连同他的那些香蕉一起载往利奥波德维尔。但他很快就改变了主意,把我们扔下了车,以便放上更多的香蕉。和沿途的一些士兵交涉之后,他确信当时在城里,水果的要价比白种女人更高。于是,我们就出了局。

        我们徒步走了两天,粒米未进。入夜之后,我们就蜷缩在树林的边缘,用棕榈叶盖在身上,以免被士兵发现。第二天深夜,一辆军用卡车停在了我们身边。有个人冷不丁地把我们扔进了后车厢,我们就这样落在了膝盖、头盔和步枪中间。毫无疑问,士兵们原本是打算伤害我们的,而我浑然不觉。但母亲毛玻璃似的眼睛唬住了他们。显然,她已恶灵附体,要是这些人不想被恶灵入侵,就最好别来碰她,或我。尤其是我。所以,他们始终与我们俩保持着距离。我们沉默着,挤在卡车后部一路颠簸而去,途经几十处军事路障,最后被交给了比利时大使馆。大使馆接收了我们,等着有人想出法子该拿我们怎么办。我们在医务室里待了十九天,吞下了各种各样特制的毒药,因为我们的肠子里有寄生虫,脚上、前臂上则生长着真菌,还患了比普通程度更厉害的疟疾。

        后来,我们坐上了一架医院的飞机,机上全是联合国的工作人员和患病的白人。我们就这样被运走了。飞机轰鸣着穿越漫长的黑夜,我们在黑夜中睡得像死人一般。当嗡嗡声戛然而止,我们便坐起身,像被吵醒的僵尸一般眨着眼睛。圆形的窗户外透进亮光。机身呻吟着打开来,我们就这样倏然间被投递到了佐治亚州本宁堡和煦的春日空气之中。

        要描述返回时的震惊之情已不可能。我只记得我呆站了相当长的时间,紧盯着干净利落的水泥路缘石上漆得颇为整洁的黄线。那么黄,那么直。我久久地思考着人类的工业——油漆、装载水泥的卡车和浇筑混凝土的模子,所有注入那一道路缘石的资源。为了什么呢?我很难想清楚答案。为了不让车停在那儿吗?是因为有太多的车,美国才必须被分割成有车的地方和没车的地方吗?是一直如此,还是我们不在的时候,它们和电话、新款鞋子、半导体收音机及玻璃纸包装的西红柿一起大规模繁殖了呢?

        然后,我又盯着交通灯看了一会儿,它被电线精心悬在十字路口上方。我不敢去看那些车子,因为我的大脑会被斑斓繁复的色彩和协调一致的金属运动搞得咆哮嘶吼起来。一阵中性味道的空气自我身后的开放式建筑那儿刮来,随之而来的还有荧光灯高频的嗡鸣声。即便我身在室外,仍有种特别的幽囚感。一本被丢弃的杂志躺在街边,干净得无法想象。一缕微风替我轻柔地翻动着,一页一页:一个头巾裹得一丝不苟的白人母亲,身边是一台硕大无朋的白色干衣机、一个肥胖的白人孩子和堆成小山的亮白衣服——我觉得那堆衣服多到足够让整个村子的人穿;下一页,一男一女中间拥了面邦联旗站在一片修饬平整的宽阔草坪上,身后拉长的影子有一棵倒下的树那么长;另一页,是一名着黑裙、戴珠子、留着红色长指甲的金发女子,正俯身于一张洁白的桌布之上,凑向一杯葡萄酒;再一页,一个穿着各式新衣的孩子,搂着个过于整洁的洋娃娃,让人觉得那洋娃娃并不属于她;又一页,一个穿大衣、戴帽子的女人举着一束菱形图案的多色短袜。这世界似乎既拥挤又空旷,了无气味,极端明亮。我继续盯着交通灯,红色的光芒闪烁着。突然,一支绿色箭头跳将出来,指向左侧。一排车子犹如听话的动物全都往左驶去。我爆发出一阵大笑。

        与此同时,母亲已经往前走去。她神思恍惚地走向付费电话亭。我匆忙赶了上去,有点难为情,因为她直接插到了排着长队等着给家里打电话的大兵队伍的前头。她要求其中一人给我们换出足够给密西西比打电话的零钱,两个男孩慌忙地照做无误,让人以为母亲就是他们的指挥官。陌生的美国硬币拿在手里显得很轻。我把钱递给母亲,她拨给了几个远房表亲,他们几乎立刻就答应来接我们,虽然母亲和他们差不多已有十年没通过音信了。她仍旧记得那个电话号码。

        。我们家还剩下什么秘密没说呢?我最好还是闭嘴为妙,直到心里有底再说吧。你看,我还以为很久以前就尘埃落定了呢。我唱给上帝的圣歌:恶狗,狗妓!我唱给爱的颂歌:爱眼没眼爱。哦,倒着看,顺着看,我都了若指掌。在刚果那个蚂蚁成群而来的漫漫长夜里,我学会了力量是如何平衡的:门板上的捶打;黑暗中的推搡;双脚的烧灼;最后,艾达拖曳着她的身体踩着那永恒的调子,。跑出来,跑入月光下,地面燃烧着,母亲似根深本固的树木般纹丝不动地站在风暴的中央。母亲盯着我,怀里搂着露丝·梅,来来去去掂量着我们俩的分量。完整无缺的甜蜜孩儿一头金色卷发,双腿健壮、完美、匀称,黢黑的哑巴少女拖曳着僵硬、分离的半边身子。究竟选哪一个?犹豫了仅仅一秒之后,她便选择拯救完美,离开缺损者。每个人都必须选择。

        。我在日记里写道。这一刻活着,下一刻即死亡。我分裂的大脑就是如此感知这世界的。艾达的身子内,除了纯粹的爱和纯粹的恨,容不得任何东西。这样的人生让人心满意足,毫不复杂。但自那以后,我的人生变得艰难多了。因为后来,她选择了我。最终,她只能带一个活着的孩子离开非洲,而我就成了那个孩子。她是否会宁愿选择露丝·梅呢?我是否只是个安慰奖?她看着我时,是否会心怀鄙视,想起自己所受的损失呢?我活着是否仅仅因为露丝·梅死了?我还能说出什么样的真相呢?

        近来,我查了查天父的历史。一只旧箱子里塞满了他的东西。我得找出他退伍的文件,这样能使我在学费上得到些好处。我找到的资料超出了我的预期。他的奖章并非如我们一向所知,是军功所得。只不过是因他受伤后幸存下来而颁给他的,表彰他逃离了让所有人送死的丛林,仅此而已。他的退伍,从法律意义上看,是一份荣誉,但从非官方的角度来看,却是懦弱、罪过、耻辱的象征。牧师大人乃是战士悉数阵亡的连队里唯一的幸存者。自此以后,终其一生,那些亡魂都会在他身边,和他一道行军。难怪,他是无法两次逃离同样的丛林的。母亲对我讲了故事的一部分,而我推测出了余下的。命运判定天父用他的余生来偿付那些生命,他在上帝的注视下拼了命地保持这个姿态,因为上帝不会放过任何一笔债务。这个上帝让我焦虑。最近,他顺道来拜访了我。我睡着时,露丝·梅和其他许多葬在她身边的孩子都来拜访我。他们大叫道:“妈妈,我可以走吗?”母亲们手膝并用地慢慢往前爬去,想把她们孩子新坟上的尘土吃掉。猫头鹰低声哼唱着,哼唱着,滞重的空气里满是魂灵。这就是我背在歪斜的瘦脊背上从刚果带出来的东西。我们在基兰加的十七个月里,死了三十一个孩子,其中就有露丝·梅。为什么没有艾达?我想不到有什么让我免罪的答案。

        我觉得,母亲救我的理由似命运一般复杂。其中一种,就是她的选择余地极其有限。她背叛过我一次,也救过我一次。命运也是这样对待露丝·梅的,但顺序正好相反。每次背叛都有一个完美时刻,无论选硬币的正面还是反面,另一面都是拯救。背叛是我熟识已久的朋友,是双面女神,往前看,也往后看,对好运气总是秉持着清晰而严肃的怀疑态度。我一直觉得因此之故,自己定会成为心明眼亮的科学家。结果却发现,背叛也能繁殖出忏悔者、精明的二流政客和幽灵。我们家似乎每一种都产出了一个。

        带上我们,嫁掉我们,运走我们,埋葬我们。这就是我们出走的四种方式。但说老实话,至今我们没一个人能安然无恙地跨过这个坎。当然,除了露丝·梅。我们必须等待着,听她发话。

        我坐渡船离开了。直到我们全都来到河岸边的那个早晨,我仍旧相信母亲会带上利娅,而不是我。利娅即便因疟疾缠身而恍恍惚惚,仍冲上前去,和电池一道蜷缩在独木船上,以平衡船身,避免它往一侧倾斜。我像往常一样,因她的英雄举动而相形见绌。但当我们注视着渡船漂过克温戈河时,母亲却紧紧握住了我的手,我明白自己被选中了。她会将我拽离非洲,哪怕那将是她作为母亲的最后一搏。我觉得那很可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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