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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圣灵之魂》小说第四十二章

第四十二章

        摘自牛津刑事法院七月四日的庭审记录

        鲁思·伊莎贝尔·罗林森小姐被控做伪证和密谋杀人,吉尔伯特·马绍尔御用大律师代表政府指控,安东尼·约翰斯御用大律师代表被告人辩护。

        马绍尔:如果可以,我们可以抛开这些模糊不清的动机问题,只关注去年九月发生的事情,特别是九月二十六日星期一傍晚的事情。我知道,法庭很愿意听到您个人对那个可怕的夜晚发生的事情的解释。

        莫尔斯:我觉得,先生,这是一起谋害菲利普·劳森先生的密谋,参加密谋的人有莱昂内尔·劳森先生、保罗·默里斯先生和哈里·约瑟夫斯先生。我可以说自己相当肯定,被告人对当晚事件的描述基本正确。就是说,就其内容而言是正确的,因为我确信,罗林森小姐无法了解事件的详细经过,她既没有积极参加密谋,也没有亲眼目睹谋杀。

        马绍尔:请您只就问题本身回答,探长,好吗?应当由法庭来认定被告人涉嫌本案的程度——而不是您。请您继续。

        莫尔斯:如果要我猜测当晚的事件经过,先生,情况应该是这样的:莱昂内尔·劳森以某种方式说服了他的弟弟菲利普,只要他当晚某个时间到教堂来,就会大有好处。他们在那里等着的时候,莱昂内尔轻易地说服他喝了一杯红酒——红酒里面已经被下了吗啡。其实根据验尸报告的结论推断,当晚在教堂遇害的那个人可能——或者肯定——是因为吗啡中毒身亡;但是尽管警方做了大量调查,始终没有找到吗啡的出处。不过这三个人里面,有一个人以前能够每天直接接触全套药品,他曾经在牛津为一位药剂师当了十八个月的助手。

        这个人,先生,就是哈里·约瑟夫斯。我觉得,是约瑟夫斯提议并且亲手把致命剂量的吗啡倒在了酒里。

        马绍尔:您能告诉我们如果这个人已经死了,为什么还要再捅他一刀呢?

        莫尔斯:我觉得他当时还没有死,先生,虽然我同意他在喝了酒后很快就会失去知觉。不过无论发生什么,他都必须在警察到来之前死掉,否则他仍然可能会苏醒过来,告诉警方他知道的事情。所以要用刀捅他。因此,如果我可以这样说,先生,关键的问题不是为什么要在他背上捅一刀——而是为什么要给他下吗啡。我反复考虑,原因应该是这样的:从莱昂内尔·劳森的角度来看,关键是他弟弟的衣服必须换掉,而你不可能先在一个人的背上捅一刀,然后换掉他的衣服,除非你把刀拔出来,然后再捅进去。根据安排,当晚约瑟夫斯换掉了大家看到他一直穿着的棕色西服,然后带到教堂里来。我觉得,毫无疑问,那件西服包在一个棕色的纸包里,罗林森小姐在她的证言里提到过。警方显然会极其认真地检查死者的衣物,而换掉衣服肯定可以让这个骗局变得天衣无缝。所以,菲利普·劳森在祭衣室里失去知觉的时候,他的衣服就被脱掉了,换上了约瑟夫斯的衣服——我可以想象这是困难而漫长的工作,但是他们有三个人,而且时间非常充裕。

        然后他们给他穿上约瑟夫斯的法衣,现在到了莱昂内尔·劳森的关键时刻。我怀疑他让另外两人离开,然后自己完成了一件事,这件事他尝试过一次,但是彻底失败了。他低头看着自己憎恨已久的弟弟,然后把裁纸刀捅进了他的背里。就像我说的,我觉得那时候菲利普·劳森还没死,被告人的证言也可以证明这一点,因为她听到的差不多肯定是这个濒死的人最后的哀号。

        他们立刻找来了警察,被告人和保罗·默里斯都提供了虚假的尸体指认,我觉得接下来的事情您都知道了,先生。

        马绍尔:您觉得这件事情是不是极其复杂,探长?我觉得,至少,复杂到显得非常荒唐。莱昂内尔·劳森牧师为什么不自己动手杀死他的弟弟?

        法官:我有责任提醒控方律师,现在在法庭上受审的不是劳森牧师,让证人回答这样的问题不太恰当。

        马绍尔:谢谢您,大人。请问证人能否向法庭解释,在他看来,假设劳森牧师必须对自己弟弟的死负责,他为什么不用更加简单的方式处理呢?

        莫尔斯:在我看来,先生,劳森牧师有两件绝对必须办到的事。首先,他的弟弟必须死——就像您说的,只要他尝试,他或许可以凭借一己之力完成这件事。但是第二件迫切的需要更加棘手,不管他怎样努力,他一个人也无法做到这件事。他必须找某个愿意被当成死人的人,这个人同时也必须准备立刻离开牛津。请让我解释一下,先生,我为什么会这样想。菲利普·劳森已经让好几个人知道了自己是莱昂内尔·劳森的弟弟,比如我们的被告。

        因此,如果他被谋杀,而且有人认出他就是那个经常出现在牧师住所和教堂的人,那么警方发现他的身份只是时间问题。一旦弄清他的身份,其他事就会很容易被发现。以前已经有人想要结果他的性命——用刀捅了他——就是他的哥哥。警方的调查很快就会进入正确的方向,嫌疑几乎肯定会集中在劳森牧师身上。就像我说的,先生,绝对重要的是菲利普·劳森不仅必须死,而且必须被指认为另一个人——哈里·约瑟夫斯;哈里·约瑟夫斯自己要从这里消失,尽管其实他并没有消失得太远。

        当天晚上,他住进了曼宁联排屋14B号楼上的公寓,而且一直在那里住到死前。他从教堂拿走了菲利普·劳森的衣服,他肯定觉得自己应该毁掉这些衣服。但是出于各种原因,约瑟夫斯变得不安起来——马绍尔:您继续举证之前,探长,我必须问您,在您看来,被告人和约瑟夫斯先生的关系是否曾经更加——我们能否这样说?——更加亲密,而不仅仅是给他提供日常生活的必需品?

        莫尔斯:不。

        马绍尔:毫无疑问,在您知道前面有一证人向法庭举证,约瑟夫斯先生去年夏天曾经去过曼宁联排屋好几次。

        莫尔斯:我知道,先生。

        马绍尔:而在您看来这些拜访只是纯粹的——呃——纯粹的社交活动?

        莫尔斯:是的,律师先生。

        马绍尔:请继续,探长。

        莫尔斯:我觉得本来的计划是约瑟夫斯待在那里,直到尘埃落定,然后便立刻离开牛津去某个地方。但那也是我的猜测。

        可以肯定的是,他很快便知道莱昂内尔·劳森牧师自杀了,而且——马绍尔:请原谅我又要打断您,但是在您看来,至少那桩死亡没有牵连到已故的约瑟夫斯先生?

        莫尔斯:是的,先生。就像我说的,劳森已死的消息对约瑟夫斯是个很大的打击。他觉得一定是哪里出了错。他肯定会怀疑劳森是不是留下了什么字条,如果有,这张纸条是归罪于他自己还是别人。不过,除此之外,约瑟夫斯还要依靠劳森。是劳森为他安排了现在的藏身之处,并且正在安排他很快离开牛津。但是现在他只能靠自己了,肯定感到越来越孤立。不过这些还是猜测。显然,冬天的头几个月,他跑到牛津城里,穿上菲利普·劳森的旧衣服,把脏兮兮的大衣上的纽扣一直扣到脖子;他戴上一副暗色的太阳镜;他蓄起了胡子;他发现自己可以隐姓埋名地融入牛津。我觉得,也就是在这个时候,他肯定意识到了现在只有一个人还清楚地知道九月的那天晚上祭衣室里发生了什么;那个人就是保罗·默里斯,这个人抢走了他妻子,学期结束之后很可能就要和她一起生活,这个人把自己和整个事情完全撇清,而其实也没有做多少事情。在我看来,保罗·默里斯可能已经不像以前那样渴望和约瑟夫斯夫人私奔了。但是约瑟夫斯肯定意识不到,他对默里斯的仇恨开始滋长,他的力量感开始增加,同时找回了自己做这种事情的能力,他还是皇家海军突击队上尉的时候就知道如何去做。约瑟夫斯找了个借口,在圣弗里德斯维德教堂安排了一次同默里斯的会面,然后在那里杀死了他,不过他当时可能并没有把尸体藏在塔楼顶上。

        请记住,在祭衣室里遇害的那个人身上没有钥匙;显然约瑟夫斯私藏了钥匙,这样他就可以利用教堂谋杀保罗·默里斯和他的儿子彼得。不过,不仅如此。他不得不用教堂,因为他被吊销了驾照,没有驾照,他甚至不能租车。如果他有车,他可能就会把尸体藏在别的地方;但是至少在这个问题上,他是为形势所迫。当天晚些时候——应该是下午茶时间——他还安排了同彼得·默里斯见面,而且肯定是在圣弗里德斯维德教堂里杀害了这个小男孩。我很肯定,他最初想把两具尸体藏在地窖里,天色刚暗下来,他就把男孩装在麻袋里,然后打开南侧门廊的门。一切都显得很安全,他顺利地走到教堂墓园南侧,来到地窖的铁栏杆入口前面——离门只有十五码左右。但这时候出事了。约瑟夫斯扛着尸体下去的时候,梯子折断了,他肯定狼狈地摔了下去。他认定自己不能再扛着一具重得多的尸体重复这一过程,于是他改变了计划,把保罗·默里斯的尸体扛到了塔楼的屋顶上。

        马绍尔:然后他决定谋杀自己的妻子?

        莫尔斯:是的,先生。这时候,他是否知道她在哪里,是否和她保持联系,他是否从保罗·默里斯那里得到了什么消息——我都不清楚。不过只要两具尸体——或者其中一具——被发现,他就要绝对保证她无法开口,而且,不管怎样,保罗·默里斯现在死了,他那种妒忌的仇恨更加疯狂地指向他的妻子。不过,当时他要做的是一件危险的工作。他必须去默里斯父子在基德灵顿的住处,把一切安排得像是他们两人正常合理地离开。他进到房子里没有问题。默里斯父子的身上都没有发现钥匙,尽管他们两人肯定应该有钥匙。只要进去了——马绍尔:是的,是的。谢谢您,探长。

        现在您能否告诉法庭,被告人究竟是如何同您对这些事的设想相契合的?

        莫尔斯:我相当肯定,先生,罗林森小姐只要不知道圣弗里德斯维德教堂的那两具尸体的身份,她本人就仍然安全。

        马绍尔:但是一旦她知道了——如果我说错了请告诉我,探长——约瑟夫斯就认定自己也要杀掉被告?

        莫尔斯:是的,先生。您知道,我是罗林森小姐谋杀未遂的目击证人,而且直到那一刻我才确信了凶手的真实身份——我认出了他想用来勒死她的那条领带:皇家海军突击队的领带。

        马绍尔:是的,非常有趣,探长。不过对于凶手而言,被告和布伦达·约瑟夫斯构成的威胁程度相同,您不觉得吗?还有,如果真是这样,您觉得他对待两个女人的方式为什么如此不同?

        莫尔斯:我觉得约瑟夫斯对他的妻子充满憎恨,先生。我在刚才的证言里已经提到过了。

        马绍尔:但是他对被告没有这种憎恨——是吗?

        莫尔斯:我不知道,先生。

        马绍尔:您还坚持认为被告和约瑟夫斯先生之间没有特殊关系吗?

        莫尔斯:我对刚才的回答没有什么要补充的,先生。

        马绍尔:很好。请继续,探长。

        莫尔斯:就像我说的,先生,我确信约瑟夫斯几乎立刻就会试图杀死罗林森小姐,因为他觉得事情显然发展得非常快,除了他本人之外,罗林森小姐是剩下的人里唯一知道部分真相的——他肯定觉得她知道得太多了。所以我的同事刘易斯警探和我本人决定把凶手引到光天化日之下。

        我们在《牛津邮报》的显著位置刊登了一则比较模糊的案件报告,唯一目的就是让他怀疑法网已经降临到他头上。我觉得无论他在哪里——要记住,我完全不知道他和罗林森小姐住在同一幢房子里——他几乎肯定会再用一次教堂。他非常清楚罗林森小姐什么时候去那里打扫卫生,于是做好了自己的计划。其实那天早上他很早就去了教堂,毁掉了我们周密安排的预防措施。

        马绍尔:但是所幸事情的结果很好,探长。

        莫尔斯:我觉得您可以这么说。感谢刘易斯警探。

        马绍尔:我没有其他问题了。

        约翰斯:探长,我得知您在约瑟夫斯先生试图勒死我的委托人之前,听到了他们之间的对话。

        莫尔斯:是的。

        约翰斯:您在他们的对话里,有没有听到了什么——可以被法庭认定为减轻我的委托人罪责的证据?

        莫尔斯:是的。我听到罗林森小姐说她——法官:证人能向整个法庭说吗?

        莫尔斯:我听到罗林森小姐说她决定去警察局,然后把她知道的一切全盘托出。

        约翰斯:谢谢您,没有其他问题了。

        法官:您可以退下了,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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